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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2-01浏览:1收藏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

第一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

(一)主讲老师:张琦

修订说明

为了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

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准则》。

二是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

2012年2月,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了使《财务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通过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真正落到实处,需要修订《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随着各项财政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需要修订。

《会计准则》自1997年发布实施以来,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水平总体上不断提升。但是,“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等不规范行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特别是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将2012年12月底之前修订出台《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列为“坚持不懈地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治本之策”的重要任务和措施之一。

二、修订的原则

(一)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原则

1.本次修订《会计准则》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核算原则和框架。

2.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在内容上将规范包括: 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

(二)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1.事业单位预算是我国部门预算体系的组成部分,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准则》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

2.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核算基础等规定方面,都在兼顾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体现了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

3.在财务报表组成中新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以全面反映财政补助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更好地发挥会计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三)与《财务规则》修订相协调的原则

1.《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

2.修订《会计准则》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

3.为了保证出台的相关规章之间的协调,便于事业单位执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会计要素定义、收入分类、支出分类等重大问题上与《财务规则》保持了一致。

(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

1.本次修订《会计准则》,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不统一、会计信息不完整等会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在强调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可理解性等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全面性”要求;

3.对无对价取得资产的计量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既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又便于确保资产及时入账,通过资产的账实核对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准则》共有九章49条,在维持原《会计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删除了7条,新增加了15条,对剩余的条款进行了合并调整,并对大部分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和完善。《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扩大了《会计准则》的统驭范围。

1.按照《财务规则》第六十六条“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的规定,《财务规则》是制定所有行业财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2.与《财务规则》相一致,《准则》将统驭范围由原先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扩大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第三条)。

(二)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1.《准则》首次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准则》第四条)。

2.考虑我国事业单位的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准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首先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

3.并体现了事业单位提供会计信息要满足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双重需要的特点。

(三)合理界定了会计核算基础。

1.《会计准则》仅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规定其“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2.《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3.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同时还在第二款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这样规定与《财务规则》相协调,同时也授权会计制度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事项和行业作具体规定。

(四)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

1.按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一般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2.对于医院等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

3.综合考虑上述实际情况,《准则》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五)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准则》针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一是将第二章标题“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是在对原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原则要求进行重新表述和排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全面性”要求,强调“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准则》第十三条),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此外,考虑到事业单位并无自行根据业务事项的重要性而调整会计报表格式的权限,从而删除了原《会计准则》第二十条的重要性原则。

(六)按照流动性对资产、负债进行分类。

为了统一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格式,便于信息使用者开展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财务风险等的分析和评价,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统一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负债)和非流动资产(负债)。

相应地,《准则》将原《会计准则》中的“对外投资”更进一步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七)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在建工程”。

《准则》第二十一条在非流动资产项目构成中增加了“在建工程”,这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全面性要求,为各会计制度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

(八)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准则》统一规定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特别是针对各会计制度中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不明确以及实际执行中资产不入账等问题,《准则》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对不支付对价情况下取得资产的计量原则进行了明确,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从而有利于通过账实核对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九)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准则》第二十三条为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出计提资产折旧、摊销的规定提供了依据。

(十)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

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并与《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协调,《准则》第三十条有关净资产内容中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项目,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

此外,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相协调,《准则》将原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修改为“非流动资产基金”。

(十一)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借鉴企业会计和国际惯例,《准则》在第八章引入“财务会计报告”概念,在第四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在第四十一条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等组成部分,并统一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做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第六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持续经营)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八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货币计量)

第九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收付实现制)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第十条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

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

第十八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第五章

净资产

第二十九条

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一条

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项目应当分项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

第三十二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七章

支出或者费用

第三十五条

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数;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

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八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第四十二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第四十三条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的构成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第四十四条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第四十五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九章

第四十七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四十八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准则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知识点 事业单位概述

(一)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1.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3.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二)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

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知识点 事业单位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1)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事业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

①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②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的款项:

借:存货

贷:财政补助收入

③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

①年终依据本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②下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在使用预算结余资金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1)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2)支用额度时

①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

借:存货

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②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①年终,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②下年初恢复额度时,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③如果事业单位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如果下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教材例21-1】 20×3年10月9日,某事业单位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同财政级部门申请支付第三季度水费105 000元。10月18日,财政部门经审核后,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为向自来水公司支付了该单位的水费105 000元。10月23日,该事业单位收到了“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解析】

借:事业支出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000

【教材例21-2】 20×3年3月,某科研所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180 000元。4月6日,财政部门经审核后,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达了170 000元用款额度。4月8日,该科研所收到了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70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70 000

【教材例21-3】 20×3年12月31日,某事业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为100 000元。20×4年年初,财政部门恢复了该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20×4年1月15日,该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买一批办公用物资(属于上年预算指标数),支付给供应商50 000元价款。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20×3年12月31日补记指标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000

(2)20×4年1月15日使用上年预算指标购买办公用品

借:存货

00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000

【教材例21-4】 20×3年12月31日,某事业单位经与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将150 000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予以注销。另外,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未下达的用款额度为200 000元。20×4,该单位收到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及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注销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000

(2)补记指标数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200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200 000

(3)恢复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00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000

(4)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的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 00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200 000

经典例题【2015年多选题】某事业单位2015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2014年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万元,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货记“财政补助收入”300万元

B.借记“财政补助结转”300万元

C.货记“财政应返还额度”300万元

D.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万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下

受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长期投资的核算

长期投资是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增加和减少时,应相应调整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面余额应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相等。

1.长期投资的取得

事业单位依法取得长期投资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投资,按照非现金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长期投资增加时,应当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投资

借:长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投资【按照评估价值+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同时,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3)以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固定资产核算基本相同。

②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2.长期投资持有期间的收益

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其账面价值一直保持不变。事业单位收到利润或者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3.长期投资的处置

(1)事业单位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长期投资【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事业基金

(2)事业单位转让或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将长期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贷:长期投资

实际转让或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的净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教材例21-5】20×3年7月1日,某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购入5年期国债100 000元,年利率为3%,按年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付息日为每年7月1日,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1)20×3年7月1日购入国债

借:长期投资

000

贷:银行存款

000

同时,借:事业基金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100 000

(2)20×4年~20×7年,每年7月1日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000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000

(3)2018年7月1日,收回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

000

贷:长期投资

000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000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100 000

贷:事业基金

000

【教材例21-6】20×3年5月15日,某事业单位出资1 000 000元投资了一家生产企业甲企业,占甲企业20%的股份。20×3年年底,甲企业实现利润100 000元。20×4年3月5日,甲企业宣告分派利润50 000元。该事业单位于20×4年4月20日收到甲企业分配的利润。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20×3年5月15日投资甲企业

借:长期投资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000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000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000 000

(2)20×4年4月20日收到利润10 000元(50 000×20%)

借:银行存款

000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000

【教材例21-7】20×3年5月,某事业单位以一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80 000元,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该类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该项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0 000元,发生相关税费8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

168 000(160 000+8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168 000

(2)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000

贷:银行存款

000

(3)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80 000

贷:固定资产

180 000

【教材例21-8】20×3年12月15日,某事业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一项专利权投资某企业,取得该企业10%的股份。专利权的原价为50 000元,已提取摊销10 000元,评估价为2 000 000元。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20×3年12月5日以专利权对外投资

借:长期投资

000 000

贷:非流动资产资金——长期投资

000 000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000

累计摊销000

贷:无形资产

000

经典例题【2014年判断题】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其账面价值应一直保持不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其账面价值

一般保持不变。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与长期投资类似的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有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为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

1.固定资产的取得

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1)购入固定资产未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银行存款【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①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②如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其他应付款【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

长期应付款【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扣留期超过1年】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③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贷:长期应付款【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差额】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定期支付租金时: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教材例21-9】 20×3年3月18日,某事业单位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就能投入使用的检测专用设备,设备价款为900 000元,发生的运杂费为5 000元,该单位以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了价款及运杂费。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20×3年3月18日购入设备时,借:固定资产

905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905 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

905 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905 000

【教材例21-10】 20×3年1月8日,某事业单位购入一批办公用电脑,价款为800 000元,扣留质量保证金50 000元,质保期为9个月。该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了750 000元并取得了全款发票。20×3年10月8日质保期满,该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了质量保证金50 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20×3年1月8日购入办公电脑时

借:固定资产

800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0 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

800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750 000

其他应付款

000

(2)20×3年10月8日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000

贷:财政补助收

000

【教材例21-11】20×3年3月1日,某事业单位融资租入专用设备一台,租赁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为600 000元,分3年付清,每年支付200 000元,第一笔租金于20×4年3月1日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该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和保险费6 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20×3年3月1日融资租入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606 000

贷:长期应付款

600 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

000

贷: 银行存款000

(2)20×4年3月1日支付第一笔租金时

借:事业支出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同时,借:长期应付款

200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00 000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资产计提折旧。(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月计提: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盘亏、报废、毁损等。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事业单位应将其账面余额和相关的累计折旧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实际报经批准处置时,将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对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处置净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教材例21-12】 20×3年4月2日,某事业单位有一项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申请报废。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200 000元,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经批准予以处置时,该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 000元,并收到残料变卖收入7 5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净收入应当缴入国库。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200 0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0

(2)固定资产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00 0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200 000

(3)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000

贷:银行存款

000

(4)收到残料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500

(5)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500

贷:应缴国库款500

【教材例21-13】 20×3年12月末,某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亏笔记本电脑一台,账面余额为12 000元,已提折旧2 000元,报经批准后按照正常盘亏处理。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000

累计折旧

000

贷:固定资产000

(2)固定资产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0 0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000

(四)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减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在计提摊销时,逐期减少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1.无形资产的取得

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1)无形资产增加时,应当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2)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支付开发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无形资产成本入账。

自行开发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用、聘请律师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不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教材例21-14】 20×3年6月,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项目补助资金购入一项专利,价款为1 000 000元,以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6月20日,该事业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20×3年6月20日购入专利权时

借:无形资产000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000 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000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000 000

2.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应当按月计提,计提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3.无形资产的处置

无形资产的处置具体包括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具体核算与固定资产基本相同。

【教材例21-15】20×3年9月18日,某事业单位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转让,取得转让收入200 000元,该专利权账面余额为18 000元,已计提摊销1 200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转让净收入按有关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先上缴国库。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800

累计摊销

200

贷:无形资产

000

(2)无形资产实际转让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8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800

(3)收到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200 000

(4)结转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200 000

贷:应缴国库款

200 000

经典例题【2013年单选题】下列关于事业单位对非经营用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A.增加事业支出

B.增加其他支出

C.减少事业基金

D.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处理是: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五)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核算。

1.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核算

(1)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结转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下面以“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为例说明其账务处理:

(2)财政补助结余的核算

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结余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教材例21-16】20×3年6月,财政部门拨付某事业单位基本补助4 000 000元、项目补助1 000 000元,“事业支出”科目下“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明细科目的当期发生额分别为4 000 000元和800 000元。月末,该事业单位将本月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结转,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结转财政补助收入,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000 000

——项目支出000 00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000 000

——项目支出结转000 000

(2)结转财政补助支出,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000 000

——项目支出结转

800 00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4 000 000

——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800 000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

【教材例21-17】 20×3年末,某事业单位完成财政补助收支结转后,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某项目结余资金45 000元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解析】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000

贷:财政补助结余

000

2.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

【教材例21-18】 20×3年1月,某事业单位启动一项科研项目。当年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非财政专项资金5 000 000元,为该项目发生事业支出4 800 000元。20×3年12月,项目结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的结余资金留归事业单位使用。该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结转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结转上级补助收入中该科研专项资金收入

借:上级补助收入000 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000 000

(2)结转事业支出中该科研专项支出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800 000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800 000

(3)经批准确定结余资金留归本单位使用时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200 000

贷:事业基金

200 000

3.非财政补助结余的核算

非财政补助结余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事业结余是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经营结余是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1)事业结余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期末,事业单位应当结转本期事业收支。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记入“事业结余”科目。

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经典例题【2013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转入事业单位结余的有()。

A.上级补助收入

B.财政补助收入

C.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D.其他收入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财政补助收入应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2)经营结余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期末,事业单位应当结转本期经营收支。

年末,如“经营结余”科目为贷方余额,将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3)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后,要按照规定进行结余分配。

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然后,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教材例21-19】 20×3年7月31日,某事业单位对其收支科目进行分析,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本月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分别为1 000 000元、200 000元,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分别为800 000元、100 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月发生额为200 000元。经营收入本月发生额为94 000元,经营支出本月发生额为64 000元。月末,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结转本月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收入

借:事业收入000 000

上级补助收入

200 000

贷:事业结余200 000

(2)结转本月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

借:事业结余100 000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800 000

其他支出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0 000

(3)结转本月经营收入

借:经营收入

000

贷:经营结余

000

(4)结转本月经营支出

借:经营结余

000

贷:经营支出

000

【教材例21-20】20×3年年终结账时,某事业单位当年事业结余的贷方余额为40 000元,经营结余的贷方余额为30 000元。该事业单位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6 000元。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10 000元。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结转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000

(2)结转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000

(3)按照应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000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6000

(4)提取专用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000

(5)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000

贷:事业基金

000

经典例题【2014年单选题】事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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