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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2012年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第一篇:2012年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入库项目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发布日期: 2011-12-22

粤科函规划字〔2011〕176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组织2012年度省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入库项目申报工作。

本通知所指省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入库项目是指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项目。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中央、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拉动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组织实施一批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科技综合能力提高的科技项目。通过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我省发展后劲,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2012年度省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入库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

(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四)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五)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2012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申报重点专项入库项目的,应对申报内容进行查新。

(七)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八)申请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行补足。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份(另有规定的除外)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税)政局汇总后统一送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作汇总推荐。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财政厅。

(四)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入库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根据科技计划安排择优支持。

四、申报时间

本次组织申报涵盖内容,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0日下午5时。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下午5时。

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日下午5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网站地址:http://

email: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受理窗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技术咨询电话:83163338

省科技厅

政策法规处: 陈晓83163915

发展规划处: 袁海涛83163837

条件财务处:卢景昌83163898

社发基础处: 周彧、李穗怀83163889、83163886

高新技术处: 郭秀强83163874

农村科技处: 叶毓峰83163906

科技服务管理处:严军华83163925

对外合作处: 董茗83163865

省财政厅

工贸发展处: 姚林83170361

附件:1.2012年度省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工业高新技术攻关引导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度农业领域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度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度广东省科普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度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建设和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各单位推荐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二篇:2009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省科技计划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科技部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以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核心,以巩固提升全省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为重点,着力组织实施一批支撑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战略性重大项目,加大民生科技工作力度,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扩大科技开放合作与交流,依靠科技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科技创新强省计划

重点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增加有效供给,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市场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和具有产业化规模的重大项目;通过产学研结合和对外科技合作,解决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实施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支撑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选题范围 1.工业部分

(1)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资源高效利用采选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高效节能火法、湿法冶金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特种冶金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基础有色金属新材料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稀贵金属材料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2)磷化工煤化工产业化创新基地

——精细磷化工产品生产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以高浓度磷肥为基础肥的新型肥料新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中、低品位磷矿资源深度开发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大型煤气化、净化先进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煤焦化先进技术及副产物高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 ——煤化工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3)装备制造业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大(重)型高精密数控机床及机床功能部件生产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及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电力装备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自动化物流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工程 ——大型矿冶、化工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国产化先进卷烟生产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4)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程

——生产过程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新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工业废渣为原料的新型材料生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燃煤污染控制、烟气脱硫除尘新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焦化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源综合治理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冶金、化工、电力、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工业及建筑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环保节能建材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5)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能源

大型水电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大型火电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煤炭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太阳能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风力发电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烟草

烟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卷烟制造重大创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卷烟辅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机械装备制造

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现代物流成套设备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轻工、化工

林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精细化工产品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建材

新型建筑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 2.农业部分

(1)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以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为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重点,研究开发生物质能源原料作物优良新品种选育、综合栽培技术、生物质能源高效转化和深加工工艺等重大关键技术,形成生物质能源产业链,成为我国重要的生物质能源产业基地。

(2)花卉产业创新基地建设

围绕国家级云南花卉星火产业带的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加强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示范,形成滇中温带鲜切花、滇西北球根类种球繁育、滇西地方特色花卉、滇南热带花卉及配叶植物等4个产业聚集区。

(3)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以特色种植业、生态养殖业、林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4)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

——核桃、小桐子、油茶、油橄榄等木本油料新品种(系)选育、高效扩繁及配套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示范

——坚果类经济林果新品种(系)选育、丰产栽培和加工利用综合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

——主要畜禽优质高效新品种(系)选育及配套繁育、养殖、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示范

——水稻、玉米、马铃薯、麦类、豆类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加工 ——烟草、橡胶、茶叶、甘蔗等主要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开发应用 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1)以加快开拓国际市场为核心,围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国(境)外联合实施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和重大成果进行转化应用。

(2)围绕我省农业和生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引进国外动植物品种资源为重点,与国(境)外联合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围绕高端人才、创业人才、创新人才的引培,与国(境)外联合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配合实施科技兴贸和“走出去”战略,以科技成果及产品向国外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辐射和输出为目标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1)以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为目的,引进省外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进行产业化孵化和产业化示范。

(2)以省外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为支撑,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攻关。

(3)部分历年支持过的项目所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的产业化示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的起点、成熟度和可靠性高,项目示范带动性强,经济效益显著,对产业发展支撑作用突出。对产品市场供不应求,当年投入当年就能形成生产能力,能对市场形成有效供给的项目优先支持。

2.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工程化项目,应联合有投资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参加。主体申报企业或参加申报企业上销售收入均达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销售收入均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含自筹和其他渠道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4.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5.省院省校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须以云南省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云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工程化项目,应联合有投资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云南省企业参加。技术成果提供方必须是省外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各方已参照科技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了规范、合法、有效的技术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协调管理能力的单位负责人。

二、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围绕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较高、具有或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一)选题范围 1.工业部分(1)有色金属新材料

铜、锡、铅、锌、铝的复合材料、高纯材料、薄膜材料、晶体材料、粉体材料(2)稀贵金属新材料 ——贵金属化合物合成材料 ——金、银、铂族金属及其合金材料 ——钛及钛合金新材料

——锗、铋、铟、硒、碲、镉及相关化合物新材料(3)非金属材料

——硅藻土、石英、硅灰石系列矿物新材料

——高性能改性聚甲醛、聚氯乙烯、聚乙烯醇树脂等化工新材料(4)新型钢材

——化工、矿山、冶炼用高耐磨、抗腐蚀材料 ——机械制造用特殊钢材料

——蜂窝钢板、多孔钢板、长寿命新型钢结构材料(5)磷化工新产品

磷系阻燃剂、食品药品添加剂等精细磷化工产品(6)煤化工新产品

——合成氨、焦炭、煤气、甲醇、二甲醚制下游产品 ——褐煤液化油及其它化工产品(7)先进制造产品

——大(重)型高精密数控机床及机床功能部件 ——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及关键零部件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电力装备:铁路牵引变压器、输变电设备、大中型水电成套设备、新型高效节能电机、电力发电设备

——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 ——大型矿冶、化工成套设备 ——国产化烟草机械成套设备(8)软件新产品

——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等软件产品 ——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软件产品(9)电子信息硬件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自助服务终端产品,金融电子产品,新型电子标签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机械 ——计算机硬件及外设产品 ——计量、标准等节能降耗设备(10)光电子产品 ——红外探测及红外夜视成套设备,微光夜视产品 ——发光器件LED等半导体器件产品

——环境检测电子设备,光电传感器及检测元件(11)能源新产品

——高性能高能电池及其关键材料 ——太阳能发电关键设备 ——其它新能源关键设备(12)生物化工新产品 ——林产化工产品 ——基因工程制品 ——卷烟辅料产品 ——生物催化产品 2.农业部分

(1)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能够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云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且市场前景较好的优质农产品。

(2)2008年以来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优质农产品。研发工作未获得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给予后补助。

3.社会发展部分

(1)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预防用生物制品1—10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大品种二次开发升级。

(2)具有云南特色和大品种潜力的保健食品。

(3)医疗、健身、环保、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新产品。

(二)申报要求

1.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以企业为项目申报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含自筹和其他渠道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农业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4.社会发展部分的项目,可以由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或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5.新药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科社发[2008]7号)申报。6.保健食品等项目参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科计发[2008]32号)申报。

三、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势,研究解决我省社会事业发展各相关领域中的共性关键科技问题,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重点优势学科建设、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及科研院所应用技术开发开展工作。

(一)选题范围

1.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

(1)开展重要中药材品种的良种繁育、规范化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控等研究与示范。(2)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县乡的认定。

(3)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云药名药名方二次开发和大品种升级。

(4)中药、民族药加工制造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究与示范。(5)涉及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的其他重大科技项目。2.社会事业发展专项

(1)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诊断、治疗技术综合研究与应用;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诊断技术等人口安全技术综合研究与应用;医疗管理系统、医疗合作、远程医疗等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示范。

(2)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典型生态脆弱退化区域,主要自然保护区和采矿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集成应用示范。

(3)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4)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高效环保装备等的研究与应用示范。(5)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6)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社区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环保节能建筑等城市发展和城镇化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7)旅游产业提升,旅游景区及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等旅游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8)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9)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公益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1)主要粮经作物的新品种选育。(2)名优水果蔬菜新品种选育。

(3)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4)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4.应用基础研究专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项目(简称NSFC—云南联合基金)

按照200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NSFC—云南联合基金的要求进行申报。(详见http://)。对申报NSFC—云南联合基金的项目,在其通过初审并进入学科专家答辩后未通过的项目,在省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立项中给予关注。

(2)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科学问题的研究项目;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人口与健康(医学、药学)、资源与环境、矿产资源利用与新材料与矿冶四大领域为主,兼顾其它优势学科领域的研究项目。

(3)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

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管理学科。

5.科学普及专项

(1)重大及特色科普活动。(2)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3)新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行动。(4)优秀科普作品创作后补助。6.院所技术开发专项(1)研究开发项目

针对相关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与开发及产业化示范,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加快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转移;

(2)科研条件建设项目

结合行业发展规划,围绕科研院所发展方向、技术升级及拓宽研究领域的需要确定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科技支撑和服务的能力建设。

7.人才引培专项

2009年,遴选引进高端科技人才10名;遴选培养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省技术创新人才共100名;遴选培养省创新人才团队10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相关条件。2.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龙头企业5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企业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比例在5∶1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龙头企业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4.科普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报送《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申请一式3份。“新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行动”项目每个州(市)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个,2008年承担过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安排,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不安排辅导员培训项目;科普作品创作以后补助为主。

5.院所技术开发专项的申报单位应为省属转制科研院所(含技术开发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原则上要求与有技术需求且具备相应经济实力的企业相结合,合作企业可以是转制科研院所创办的能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企业。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应以科研院所内设的研究和技术服务功能室(站)所需提升改善的手段和条件为主,提出相关条件建设内容。研究开发项目经费由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合作企业配套投入与申请资助的研发经费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3:1,其中合作企业是科研院所自身创办的,其比例不低于1:1;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的经费为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和申请资助的经费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1。

6.应用基础面上项目实行备案核准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人才引培专项的申报要求详见《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遴选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人发[2009]1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选拔2009年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云科人发[2009]3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遴选省创新团队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人发[2009]4号)。

四、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以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引导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增强优势学科、重点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选题范围

1.省级科技创新园区建设 2.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认定

围绕农业种质资源挖掘与开发、环境保护、药物开发、重大疾病研究与防治、新材料制备与冶金、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公告第5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和认定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认定

围绕生物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烟草、医药、矿冶、化工、能源、环保等重点产业,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科研机构、大学或大企业,产学研联合,组建和认定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以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自然科学资源保存与利用、科技公共服务等为重点,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公共科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5.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引导

以改善和提升州(市)、县(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条件、服务基础能力为重点,加强欠发达地区科技服务能力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2.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基础的盈利企业。企业上提取技术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1.5%,并且比上年增长10%以上;近3年专利申请量每年增长均达10%以上;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了产学研联合体,并形成良好运行机制;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审计的上财务报表。

3.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引导项目由县(市)、州(市)科技局申报,州(市)科技局统一审核推荐至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挂钩;与地方财政科技经费安排挂钩;与地方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业绩挂钩。不再受理“十一五”期间已安排项目的州(市)、县(市)申请。4.企业为承担主体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5∶1,其余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

五、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以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重点结合区域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实施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促进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省级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并加快推进农村科技信息化工作。

(一)选题范围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云南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

在28个边疆县和藏区县实施云南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每个乡镇实施1个培育特色产业的项目,达到每个乡镇有1名科技特派员,每个行政村有1名科技辅导员或科普宣传员,每个行政村有1个完善的科技(科普)活动室,每个成年农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每个乡镇有1个带动作用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

2.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省级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认定授牌

2009年认定一批省级科技示范园、一批省级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省科技厅将对每个被认定的示范园区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具体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3.农村科技信息化工作

以建设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平台为主要内容,启动云南农村科技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和应用的速度和效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高效、快捷的科技信息服务。2009年,启动建设省级综合服务中心1个,省级专业服务中心1-2个,州市分中心1-2个,县级综合服务站和专业服务站10-20个,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科技应用示范和产业化能力。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的盈利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财务报表。

3.企业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比例在3∶1以上。州(市)、县(市)科技局应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科技富民强县计划项目实行备案核准制,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六、专项科技资金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七、申报方式

(一)科技计划项目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每个季度下达一次。备案核准制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申报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三)项目申报及遴选按《省科技厅关于调整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云科发〔2006〕3号)执行。

(四)2009年,将对除备案核准制以外的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申报。

(五)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查阅下载。

二OO九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指南

通知

省科技厅办公室(共印250份)

2009年2月3日 印发

打印:李俊妍

校对:杨磊权

第三篇:淮北市2013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淮北市2013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濉溪县、各区科技局、淮北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根据《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3淮北市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项目

(二)科技攻关计划

(三)科技人才培育基金

(四)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

(五)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支持领域、申报材料详见《淮北市2013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不包括软科学研究。软科学研究采取招标方式,指南另行发布。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主管部门限额排序推荐、专家咨询、择优竞争立项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和行政隶属关系申报,由主管推荐部门评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各推荐部门项目控制数见附件。中央、省属和市直属单位项目单列。

(一)申报渠道

1、县、区、市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项目,分别向县区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2、淮北师范大学项目向淮北师范大学科研处申报。

3、中央、省属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

4、医疗卫生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三甲医院每家推荐项目不多于5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家不多于2项。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先网上(http://218.22.156.134:8000/login)申报,经推荐部门审核后打印申报书,打印的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自主选择,要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少而精。

四、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实行集中受理。受理时间: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淮北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局二楼东首)。

本申报通知在淮北市科技信息网站(网址:)及政务公开网(市科技局)发布。《淮北市2013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可通过淮北市科技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领取。

第四篇: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通科计 〔2012〕12号 通财工贸〔2012〕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市级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一中心、三城市”、“实施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和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精神,坚持“支撑主导产业,引领新兴产业”,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业为依托、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区域科技创新条件和环境建设,加速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按照“十二五”科技计划体系,现将2012市级科技计划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市级科技计划将继续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以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智能传感、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新服务业态为重点,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提升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和重大项目。

对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科技创新联盟的重点项目及“312”产业人才项目给予优先立项,科技资金适当倾斜。

二、组织方式

1、“瞪羚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农村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科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项目、社会事业科技创新与示范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知识产权专项计划项目和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2、本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行业知识产权预警研究项目中推进项目招标,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项目招标公告附后,其他招标项目和方案将另行发布。

3、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采取处室推荐、集体讨论、跟踪考察、专家论证的方式组织项目。

4、南通市科技项目库(网址:www.xiexiebang.com)注册(已经完成有效注册的除外),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在线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以及所申报计划的项目申报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

3、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包括:《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一式3份,其他项目一份)。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并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地化推荐的项目,科技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前置审查,在申报书中共同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其他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其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单位盖章。

4、进一步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请各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对2012申报的项目,在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申报单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资信状况、有无应结未结项目、主要内容是否已立项、财务数据是否真实等方面进行严肃认真地审查,并形成意见。

5、纸质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南通市科技园1号楼一楼(南通市崇川路58号)。

六、申报时间

1、本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分次组织,第一次4月15日前;第二次年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一次项目2012年下半年下达,第二次项目2013年上半年下达。

2、网上申报上传时间:第一次申报3月15日至4月15日。纸质材料受理与网上申报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项目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时间: 第一次,4月16日至19日;第二次,年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项目受理时间要求见相关招标公告。

七、其它申报注意事项 1、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2年7月,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收费。

3、以上事项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共性要求,各专项计划申报要求见附件。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市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1)综合业务咨询、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联系电话:85128885;

(2)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科技平台、科技服务业,联系电话:85128875(3)“瞪羚企业”培育,联系电话:85128881;(4)农村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应用研究、社会事业科技创新与示范,联系电话:85128891;

(5)产学研协同创新(招标)、国际科技合作,联系电话:85128886;

(6)知识产权专项,联系电话:85128868;

(7)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5128894。

附件: 1、2012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指南 2、2012市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指南 3、2012市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科技项目指南 4、2012市农村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指南 5、2012市科技平台建设项目指南 6、2012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7、2012市社会事业科技创新与示范项目指南 8、2012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指南 9、2012市应用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10、2012市知识产权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11、2012年南通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南通市科技局,南通市财政局 2012年2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12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项目指南

一、支持重点

本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科技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壮大一批能够支撑南通未来发展、具有领先优势的新兴产业。

1、重点领域

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作为科技扶持的重点方向。

2、支持对象

列入南通市“瞪羚企业”培育工程的培育企业。对实现“瞪羚企业”培育协议目标的企业择优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项目

1、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项目资金筹措能力;

2、单位法定代表人综合素质高;项目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高,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和水平;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申报项目领域的研发经历和实绩。

3、申报项目产品应为企业主产品或经项目实施成为企业 主产品,项目技术应形成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完成时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瞪羚企业”实现目标补助

1、企业编制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2、企业实现了2011“瞪羚企业”培育协议约定的目标。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1、南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2、企业上一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查新报告。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环评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作协议等。

(二)企业发展规划补助申报材料

1、“瞪羚企业”发展规划;

2、经审计的企业上一的财务报表;

3、能证明已实现规划目标的其他材料。附件2:

2012市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

科技项目指南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江海英才计划的意见》及其实施办法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引进和集聚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来通创业,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推动南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一、支持重点

科技领军人才所实施的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政策支持重点方向,属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我市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类产业,以及船舶装备、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重点转型升级产业,项目目标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有望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在我市市区创办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其注册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2.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应是符合《南通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通办发[2010]9号)相关条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的创业人才(团队)或获省资 助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以及人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和院士领衔的创业团队,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3年以上具有海外工作经历,曾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取得过较突出的业绩或属于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3.创业项目依托的技术成果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目标产品或服务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三、组织方式

已创办注册企业的项目,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拟来通科技领军人才的创业项目可由本人直接通过网络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科技领军人才与创业载体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一份;

4、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以及授权后缴纳年费发票复印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软件所属领域情况说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复印件需经所在地科技部门核实原件后加盖公章。附件3:

2012市生物技术和新医药

科技项目指南

着力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显著的创新药物,促进生物催化技术在化工、食品、医药、能源和环境等行业的应用,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和系列化,推动市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专项分为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指令性项目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给予一定额度的扶持,指导性项目实施资金全额自筹。

一、支持重点

1、技术研发类项目 ⑴新医药

①现代中药。重点支持南通名特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基于南通名医名方的现代中药研制。

②海洋药物。海洋资源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海洋生物活性分子研究开发。

③生物技术药。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小分子干扰核酸(siRNA)新药、干细胞治疗技术及产品等。

④化学新药。重大疾病防治新药开发;大品种药物的新剂型、新工艺和新用途开发;新型释药系统的研究开发。

⑤生物试剂。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用于新药研发和临床研究的关键生物试剂。⑥医用材料。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神经修复等临床治疗需要的高技术医用生物材料。

⑦医疗器械。适于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小型化、智能化数字诊疗仪器设备。

⑵生物技术

①生物基化工产品、发酵产品、酶制剂的研究与开发; ②沿海滩涂非粮能源生物产品、生物质能源技术研究与开发;

③环境友好型生物农药研究与开发、动物新型疫苗研究与开发;

④生物源新兽药和新制剂研究与开发。

2、证书补助类项目

⑴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期临床试验批件的项目。

⑵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证书的项目。⑶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批文、并在南通本地域实施生产的项目。

3、产业化项目

符合技术研发类项目研究方向,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重点扶持。要求为形成生产能力,建设(或扩大建设)符合国家GMP认证的生产设施,在“十二五”期间形成亿元以上产出规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应具备医药或农药、兽药及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资质,产业化项目企业必须获得GMP认证。

2、医院、高校或科研院所应按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新药研究开发条件,或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各项条件。

3、申请证书补助类的项目,按照相关办法执行(另行下发)。

4、申报各类项目应附有关有效文件、批件复印件。

5、指令性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市区注册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指导性项目,申报单位可以是市区、各县(市)所属企业及相关单位。

6、鼓励企业与医院、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合作开发。附件4:

2012市农村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指南

重点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创新需求,在技术、装备、新品种选育、精深加工及其产业化等方面,进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推进农业科技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形成与延伸,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综合示范效率。

一、重点专项

1、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集成与示范。

研究目标: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1个,规模面积500亩以上,集聚和展示国内外农业科技新成果。把园区建成资本、技术、设施高度密集的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农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和生态化发展,对周边地区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辐射效应。

研究内容:以市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实施基地,围绕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新模式,开展设施农业高效生产技术、工厂化种苗繁育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产品保鲜加工技术、土壤环境生态修复、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的研究及集成示范。

2、设施蔬菜生态化发展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研究目标:建立2-3个设施蔬菜种植示范区,每个示范区规模面积200亩以上,示范应用8个以上优质蔬菜新品种、4 种以上高效种植茬口新模式、4个以上优质高产安全栽培新技术。全面提升以单产、质量、效益为标志的设施蔬菜产业水平,其产量、效益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以上,节省用工20%以上。

研究内容:设施蔬菜新品种的开发、引进、筛选和推广,高产优质高效设施栽培技术研究,高效种植茬口模式创新与示范,大棚设施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大棚设施有关蔬菜品种生产连作障碍研究,设施栽培条件下土壤盐渍化治理等。

二、高效农业关键技术专项

1、新品种选育与地方种质资源创新

研究目标: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品质、高抗逆性、高产或适合高效设施栽培或盐土种植的新品种,在我市以及其他生态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为我市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及沿海开发提供品种支撑;选育出有我市地方特色的特种经济作物、畜禽、水产优良品种,形成配套高效种养技术规范;开展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动植物的优异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综合评价与应用,重点支持资源分子评价技术并逐步建立南通地方种质资源库。

研究内容:

⑴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应用。围绕我市高效农业发展需求,利用已有农作物优良育种材料,开展基于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培育优质、高产、抗逆新品种(组合)并进行示范应用。

⑵设施蔬菜(瓜果)新品种引选及配套安全种植技术研究。围绕我市设施蔬菜(瓜果)产业发展需求,广泛搜集和引进优良 种质资源,选育能明显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和可替代进口的优质高产抗逆设施专用新品种。

⑶地方特色动、植物种质资源的挖掘与创制研究。搜集我市传统地方特色动植物优异种质资源,开展育性、高品质、抗逆等基因的鉴定、评价和分离研究,发现和创制一批动植物新种质、育种新材料。

2、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针对当前生产中规模养殖与环境、疫病控防与效益相矛盾的现状,通过畜禽、水产品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技术研究,探索构建适合我市城郊发展的优质、高效、健康、生态养殖技术体系,形成规范。重点支持优质安全高效饲料等投入品的研制与创新、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及设施创制、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快速诊断及综合防控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⑴畜禽、水产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围绕规模化养殖,开展优质安全高效饲料等投入品的研制、适度规模健康养殖技术以及环境控制等技术研究,集成适度规模健康养殖技术体系。

⑵动物疫病流行机制及防控技术研究。对重大动物疫病尤其是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的病源、流行规律、快速诊断、综合防控技术等进行研究,构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技术体系。

⑶优质特色畜禽、水产新品种(系)或配套系引选。围绕城郊型规模养殖业发展,引进或培育适合市场消费习惯的优质畜禽、特色水产新品种(系)或配套系。重点支持具有南通地方特 色的名特优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选育。

⑷开展标准化鱼池建设新技术研究。开展成本低、操作性强、稳固的池塘护坡新工艺研究,提升设施档次,促进渔业现代化。

3、农业基础设施与多功能农业装备

研究目标:研究农业装备共性关键技术,研制农业装备与设施实用产品。

研究内容:

⑴农业装备数字化、自动化、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 ⑵农业装备关键技术与装置研制;

⑶农业装备与设施实用产品研发:包括农林作业动力装备的研制,农林作业装备(包括耕作、施肥、收获等)的研制,仿生智能作业机械研发,设施农业配套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物质集储和加工利用技术装备研发,优势农产品产后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重点支持小型农林作业设备、设施农业配套关键技术装备和优势农产品产后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

4、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技术

研究目标:重点研发主要农产品和农林特产资源精深及清洁生态型加工技术与设备,粮油产后减损及绿色储运技术与设施,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

研究内容:粮油精深加工技术研发,蚕蛹、银杏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畜禽肉制品、禽蛋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四青”作物、蔬菜贮运保鲜技术研发、农产品产后减损及绿色贮运技术的 研发。重点支持:

⑴粮油产品等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研究。

⑵蚕蛹、银杏等特种产物的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研究。⑶畜禽肉制品、禽蛋制品精深加工。

⑷“四青“作物、蔬菜的贮运保鲜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

5、沿海特色农业

根据我市滩涂、沿海农业特色,重点开发耐盐碱植物新品种培育及其种植技术、滩涂高效生态养殖技术、浅海养殖新品种及其新养殖模式研究与开发、水产病害防治技术。

⑴耐盐碱经济植物新品种引选及规模化种植技术研究。⑵海参、海水鱼等特色海洋水产品高效生态规模化繁、养殖技术研究与开发。

⑶条斑紫菜浅海养殖开发技术。

⑷新型海洋水产集约化养殖系统及配套技术。⑸滩涂经济贝类大规格苗种培育技术的研发。⑹重大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技术研究。

三、申报要求

1、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市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构。产业化类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或示范村共同申报。

2、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及产业化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一般2 年(新品种选育项目不超过3年)。

3、将在上述各重点专项中选择符合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扶持要求的项目,组织强农惠民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

附件5: 2012市科技平台建设项目指南

着力围绕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进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提升发展创新平台等重点工作,创新管理,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设过程中的科研仪器、设备购买,以及科技平台的运行补贴等。

一、项目类型:

1、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开放性、专业化特点的面向产业的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面向社会事业的资源共享型公益科技服务平台,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主要面向产业集聚明显、要素集中突出的国家和省级园区、基地、创新型乡镇、现代农业科技园等,依托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以及行业协会,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升级,开展研发设计、分析测试、试验验证等系列化的技术服务,新建5个左右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鼓励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和在通高校院所联合市内龙头企业共建平台。对市区已建并通过验收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运行补贴经费支持。县(市)申报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下达指导性计划。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有较强创新服务的技术力量,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服务队伍,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研发服务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针对高技术产业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应用基础、高技术研究为重点,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抢占技术制高点,聚集和培养重点领域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优先支持在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行业骨干企业共建的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国内外一流研发机构合作,引进一流创新团队在我市组建的重点实验室。

申报条件:参建企业应为我市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参建高校院所需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有相应的发明专利,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有多名企业骨干担任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实验室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县(市)申报的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项目下达指导性计划。

3、企业研究院 围绕我市7大战略新兴产业和6大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瞄准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究的领域,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促进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研发设施、人才队伍国内一流的标准,支持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引领产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具有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基础,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业绩突出,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重大研发平台(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切实提高产业持续创新能力。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我市具有较大规模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院长及创新团队;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上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财务上能做到独立核算。对条件基本成熟的新建重大研发机构,给予立项和经费支持;对产业方向明确,地方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还有待完善的拟建重大研发机构,经论证后,可先挂牌启动建设,建设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县(市)申报的企业研究院项目下达指导性计划。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鼓励和支持大中型本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后备企业)建设独立的企业研发机构,以提升工程化创新水平。产学研联合组建的优先支持。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具有一定技术优势,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或有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开发新产品一般不少于2项。(2)拥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团队,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建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3)必须有相对集中的办公和研发场所和研发、工程化试验等设施条件,场所总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4)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工程中心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上

2012年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第一篇:2012年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入库项目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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