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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区资助政策[合集]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上海市各区资助政策[合集]

第一篇:上海市各区资助政策

宝山区

一、办理条件

在宝山区注册的企业以及居住宝山区的市民,其申请的专利量属于宝山区

二、资助金额

1、中国发明专利代理费1200元/件;

2、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800元/件;

3、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费400元/件。

三、需报送材料

1、《宝山区中国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表》

2、《宝山区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清单》

3、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开具的缴纳代理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确定接受资助费款项的单位(个人帐户不能接受资助费),该单位可由申请人自由选择,在代理费收据原件正面加盖接受资助费单位的银行帐号章;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及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

6、单位申请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当年被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单位、专利试点企业要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一个半月后,与区科委联系(电话56175243),确认可否办理。

2、填写《宝山区中国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表》和《宝山区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清单》。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每周一上午8:30——11:00到知识产权科(淞滨路1号 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科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知识产权科辨别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对材料是否真实、齐全进行审查后,申请人在区科委的《宝山区中国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对申请人提供的帐户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受理。

5、将申请人的代理费收据报分管主任、主任审核、签字。

6、将收据交财务办理银行转帐,资助费用转到申请人指定帐户。

奉贤区

第一条

总则

1.该经费,是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专利)实施发展的经费;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2.实施对象,是在奉贤(或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奉贤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3.凡获得市级以上财政有关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补贴、资助。

第二条

用途

新授权专利的第一权益人,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购买专利保险企业的资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园区),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和“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的培育;发明专利产业化和专利技术交易的扶持;重要发明创新和优秀专利奖的奖励;知识产权专项调查和战略新课题研究的补贴;知识产权执法(设备)、宣传、培训和研讨等活动的费用支出。

第三条

额度

(一)专项资助

1.对企业及个人当年度中国(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800元(限10件以内)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300元(限10件以内),进行一次性资助。

2.对院校及社团专利第一权益人,当年度中国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18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480元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80元,进行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对国外(经PCT)当年度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获得一个国家授权即资助3000元,其它专利每获得一个国家授权即资助1200元,且同一技术方案的国外授权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

4.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付清保费后即可申请已支付保费的50%资助(限5万元以内)。

5.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R/T29490-2013)评定验收的企业,当年度可申请已支付检查评定费、代理费和印刷费等的50%资助(限5万元以内)。

6.对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融资成功的企业,当年度可申请已支付评估费的50%资助(限5万元以内)。

7.对知识产权(专利)维权胜诉的企业,可申请已支付检索费、司法鉴定费的50%资助(限5万元以内)。

(二)项目奖励

1.评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试点园区、专利示范企业和专利试点企业,当年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2.列为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的承诺单位,由区商业联合会申请经费使用计划,当年共划拨5—8万元的奖励。

3.对高校、科研院所有效发明专利权转移、转让的第一权益人,按其交易总额的1.5% 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对企业受让或自主发明的有效专利,进行产业化,并达到年销售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7—12万元专利运用奖励。

5.获得上海市、国家知识产权局优秀专利奖、创造发明奖(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人,分别给予4000、6000元的奖励。

第四条

管理

1.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专项资助和项目奖励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以及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2.申请人在申请资助、奖励过程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两年内申请的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3.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确保资助、奖励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政府工作人员在资助、奖励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附则

1.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1日施行的《奉贤区知识产权(专利)实施资助管理办法》废止。

2.本办法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具体专项资助和奖励项目的数量和额度,将根据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多少而定。

3.授权专利资助的申请材料包括:(1)填写奉贤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上海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费用发票复印件(验原件);(3)职务发明的专利提交企事业(社团)法人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益人提交奉贤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4)相关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的专利请求书复印件。

4.当年度1至11月份授权专利的资助,应在年内办理完毕。12月份授权专利资助,在下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办理完毕。过期作放弃处理。

5.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见相关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奉贤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2.奉贤区授权专利资助清单

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局

2014年12月19日

虹口区

一、认定标准

专利第一获得者为注册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二、享受政策

(一)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500元资助;新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资助。

(二)新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3万元资助。

(三)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人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专利申请时本区已给予的资助部分,不重复享受。

三、政策申请

(一)申请材料

1、虹口区专利授权资助表;

2、专利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区科委提交申请材料一份;

2、由区科委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区发改委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管理制度

区科委受理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后,应进行分类汇总,并填写虹口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科技创新)。

五、受理时间

每年的12月1日——次年2月28日集中受理。(当年授权的专利必须在当年12月1号~次年2月28日办理完毕,逾期不可办理)

六、受理地点

单位: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地址:飞虹路380号区科委112室 电话:25015325,25015322

嘉定区

资助金额:发明授权后资助2500元,实用与外观暂无资助。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嘉定区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2)该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的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5)国内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注明专利申请号)的复印件;

(6)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2、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期限为6个月,以专利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3、材料说明:

(1)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各类材料复印件纸张限单面使用,其中,财务相关凭据的复印件纸张和字体保持原件大小,其他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

4、受理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二楼7-1窗口

5、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6、咨询、联系电话:59528523、59523669

金山区(将出台新政策)

一、支持对象

在金山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及授权的企业,或在中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且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同一专利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仅能就其中一项专利费用开展资助:

1、就同一技术方案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

2、就同一技术方案的相关技术特征的不同组合或配比申请多项发明专利的。

三、申报认定程序

区科委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窗口常年受理,每年五月、十月对专利费用资助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拨付。

专利费用资助办理时间为中国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中国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通知书、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和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通知书发文日期后的六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专利费用资助执行期按照《金山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金府【2011】18号)要求,为2011年12月24日起。

四、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费资助报送材料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费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金山区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金山区专利费用资助申请清单》(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WORD版发至jspatent@yeah.net邮箱);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收据(复印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明专利请求书(复印件);

(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实审、授权费资助报送材料

申请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发明专利授权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费资助的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金山区专利实审、授权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二)《金山区专利费用资助申请清单》(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WORD版发至jspatent@yeah.net邮箱);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缴纳实质审查费、授权费相关收据(复印件);

(四)发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复印件);

(五)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复印件)。

(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103窗口(龙山路555号)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联系人:马晓玲、庄文莉、杨辉辉 联系电话:57971854、57970981 电子邮箱:jspatent@yeah.net

七、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专利费用资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受理后每件资助1000元,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后每件资助3000元;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注2:通过电子途径申报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可网上下载打印; 注3:资助申请表、通知书、请求书和收据为每个专利一份。

静安区

关于受理2015年“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专利”的通知(静安区每年都会出台新的政策,烦请以当年的最新政策为准)

各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区专利工作的有效提升,增强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静安区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配套措施》(静府发[2013]10号),有关“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专利”的规定开展申报受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本区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高等院校;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2、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3、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4、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区;

5、资助申请人应当与提交的费用票据上的缴款人一致。

三、申报材料

(一)《静安区专利专项资助申请表》、《静安区专利专项资助申请清单》;

(二)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三)国内申请发明专利: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

(四)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的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交费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

(五)国内授权专利:提交授权专利证书、有效年费交费凭证;

(六)国外专利: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开具的资助费用结算发票和清单;

(七)资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清单应当按照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国外专利的专利号按统一格式分类排序整理,未整理或发现有重复申报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初审后,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区科创办审定后,报区政府审批;

(四)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五、资助政策

(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1、专利申请费:每项500元;

2、专利实质审查费:每项2500元;

3、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项2000元(与实质审查费同时办理);

4、专利授权年费:每项1000元(第二、第三年)。

(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1000元;

(三)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300元;

(四)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10000元,总额不超过30000元;

(五)国内除发明专利外,其余专利资助累计每单位不超过 10万元;

(六)每项资助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六、申请资助期限

(一)发明专利 1、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的国内发明专利(以实质审查通知书日开始计算)。2、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已交纳第二或第三年年费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四)国外专利。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

七、受理方式

受理部门:静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 胶州路58号

联 系 人:张珏

联系电话: 52137855 电子邮箱:zhangjue@jingan.gov.cn 附件: 《静安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静安区专利资助申请清单》

(以上表格可从

第二篇:上海市各区人民法院电话

上海市各区人民法院电话、地址一览表

编号 单位......地址......电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肇嘉滨路308号...021-63080000 2 第一中院...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021-62751200第二中院...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021-56700000海事法院...上海市杨树浦路1360号...021-65191144浦东新区法院...上海市丁香路611号...021-38794518卢湾区法院...上海市合肥路213号...021-63856666徐汇区法院...上海市宜山路188号...021-64680966长宁区法院...上海市虹桥路1133号...021-52574999闽行区法院...上海市雅致路99号...021-64120000金山区法院...上海市金山大道2288号...021-57968427松江区法院...上海市通乐路80号...021-67735215南汇区法院...上海市惠南镇城西路55号...021-58024700奉贤区法院...上海市南桥镇南奉公路1665号...021-57417490 14 黄浦区法院...上海市延安东路1234号...021-63278500杨浦区法院...上海市河间路29号...021-35124588虹口区法院...上海市北宝兴路531号...021-56333300静安区法院...上海市康定路1097号...021-62718212闸北区法院...上海市共和新路3009号...021-36034666普陀区法院...上海市铜川路1433号...021-62656265宝山区法院...上海市友谊路15号...021-56604808嘉定区法院...上海市博乐路73号...021-59521000青浦区法院...上海市城中北路555号...021-69201478崇明县法院...上海市城内人民路25号...021-59611568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市武进路527号...021-51222058 25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市中华新路60号...021-51235558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杭州市凯旋路花圃铁路新村41号...0571-56722058 27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南京市下关区龙江路8号南三楼...025-5820558 28 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安徽省蚌埠市胜里东路1590号...0552-3921558 29 南京军区上海军事法院...上海市常德路421号...021-52030290武警部队上海军事法院...上海市程家桥路168弄69号...021-64332245

第三篇:成都市各区的政策

关于入驻3G项目的企业 可申请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合考虑成都市各区对于新办企业的招商引资政策,结合新都政府发布的的《新都区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特制定关于我公司3G项目入驻企业申请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财政扶持

对新入驻我项目的专业服务企业,年纳税总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法律、会计、咨询、知识产权、公共关系、经纪、人力资源、物业管理等商务服务企业,自纳税起,前五年可分别安排数额不超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100%、80%、50%、50%,前五年可分别安排数额不超过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100%、80%、50%、50%进行补贴,用于扶持企业的项目发展。其中,前三年对该企业办公用房按30元/月/㎡的标准,在100平方米以内据实补贴,年纳税额每增加50万元,按增加100平方米的标准据实补贴,依此类推。

对新入驻我项目的年纳税总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商务服务企业,自纳税起,前五年可分别安排数额不超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100%、80%、50%、50%,前五年可分别安排数额不超过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100%、80%、50%、50%进行补贴,用于扶持企业的项目发展。其中,前三年对该企业办公用房按20元/月/㎡的标准,在20平方米以内据实补贴,年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按增加20平方米的标准据实补贴,依此类推。

(注:目前上述税种新都区地方财政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房产税留成比例分别为纳税额的24%、9.7%、39%、39%,)

前5年对企业高管(总人数的20%)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反(新都区地方财政个人所得税留成比例为15.6)

一、财政扶持

1、新办外商投资企业自纳税之日起分别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实得部分之和的90%和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区实得部分的100%,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扶持年限3年。

-1-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金牛区的地方留成比例为纳税额的9.7%、39%、39%和24%)

2、对企业核心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额用于奖励个人,奖励年限为3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为15.6%)

3、由区财政对该企业办公用房按照30元/月/m2的标准,在100平方米以内据实补贴。扶持年限为3年。

二、引荐奖励

引进商贸、服务企业,到位外资1000万-3000万美元,奖励引荐人4万元人民币;到位外资3000万-5000万美元,奖励引荐人6万元人民币;到位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奖励8万元人民币。

引进总部经济型企业,到位外资1000万-3000万美元,奖励引荐人8万元人民币;到位外资3000万-5000万美元,奖励引荐人10万元人民币;到位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奖励12万元人民币。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

-2-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就促进经济发展作如下规定。

一、鼓励投资领域

1、按照成都市总体规划的功能定位,新都重点发展以精密机械制造和家具为主的新型工业,以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总部经济、旅游地产为主的新型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

2、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三个集中”要求,鼓励按规划在“一区一园一中心、两城两镇两区域”和“七个发展片区”重点投资。

二、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3、鼓励大型企业集团、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到我区投资,凡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项目,下同),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投资的,从纳税之月起,以企业年缴纳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税”)区本级所得予以相应的财政扶持: 第一年至第二年100%、第三年80%、第四年至五年50%。特殊重大产业化项目财政扶持奖励实行“一企一策”。

4、凡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新办企业(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投资的,从纳税之月起,以企业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给予以下相应的财政扶持。

(1)工业企业(不包括家具企业):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

-3-

得5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第一年至第二年按80%、第三年至第五年按40%予以财政扶持;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二年按100%、第三年至第五年按50%予以财政扶持。

家具企业: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家具企业,第一年至第二年按80%、第三年至第五年按40%予以财政扶持。

(2)农业产业化项目: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2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二年按80%、第三年至第五年按40%予以财政扶持。

(3)第三产业项目:商贸、物流企业(项目)和综合地产中服务业项目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二年按80%、第三年至第五年按40%予以财政扶持。特殊重大第三产业项目、区域发展特别需要的第三产业项目财政扶持奖励实行“一企一策”。

5、鼓励集团企业、总部经济(含建筑、房地产企业)通过汇算解缴方式引进税收,如无合同约定,凡引进“三税”和新引进一次性税收区本级所得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予以50%的财政扶持,其中:对主要贡献者或企业经营班子(法人代表)的奖励不低于获奖金额的80%。

6、对区内企业(包括建筑业)分别按“三税”区本级所得的规模及增幅设立“纳税攀登奖”、“纳税大户奖”、“上台阶奖”,其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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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者或企业经营班子(法人代表)的奖励不低于获奖金额的80%。

纳税攀登奖:对上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并在当年达到(比上年)以下增幅的企业予以奖励: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增长20%以上;500万元以上的增长13%以上。奖励标准:以企业上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部分为基数,超基数部分20%予以奖励。

纳税大户奖:企业纳税比上年增长,但又不符合攀登奖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300万元(建筑业500万元)以上,奖励8万元;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500万元(建筑业800万元)以上,奖励15万元;年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1000万元(建筑业1500万元)以上,奖励20万元。

上台阶奖:年纳税总额首次达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年纳税总额每递增500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50万元。本条奖励为单项奖励。

7、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凡申报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获认定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技术开发研究。企业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获批准并在本区转化的,经区科技局认定后,按涉外专利10000元/件、发明专利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500元/件的标准,由区知识产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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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补贴。

8、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企业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列入国家、省、市计划目录的,经区科技局和经济局共同审核确认后,自实现销售收入之月起,属国家级新产品和省内首次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在3年内、属省级新产品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在2年内,按新产品和专利产品缴纳“三税”区本级所得的80%予以扶持;凡获得国家、省、市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区财政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三项费)中,按其所获支持资金总额的15%给予匹配资金支持。

9、鼓励企业从事科技项目开发。凡在我区从事市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项目开发,由企业提交法定查新报告,经区科技局审核后,根据其项目投产之月起一年内缴纳“三税”情况,由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100—300万元(含300万元),奖励3万元;300—500万元(含500万元),奖励5万元;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奖励10万元;1000万元以上,奖励15万元。其中,对项目主研人员的奖励不低于获奖金额的80%。

10、鼓励企业申报科技成果。经区科技局审核确认,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生产性项目,由区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获得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生产性项目,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获得市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生产性项目,分别奖励1.5万元、1万元、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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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经省市经贸委或区经济局备案、审批的技改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享受技改贴息: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企业上入库税金在100万元以上;区重点优势企业的重点项目;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的项目;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产品销路较好,管理水平较高。对达到上述条件的企业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重点技改项目,经区经济局和财政局预审,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可以对其投资中引进设备投资部分,按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竣工达产后,以上年入库税收为基数,增长部分地方所得享受新办企业同等待遇。

12、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在新都行政区域内且纳税关系在新都的规模企业,首次获得“全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从获得商标或产品称号之月起连续两年缴纳“三税”5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50万元(家具企业若未达到上述税收额度但连续两年缴纳“三税”2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30万元),税收额度未达到标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或“四川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从获得商标或产品称号之月起连续两年缴纳“三税”2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家具企业若未达到上述税收额度但连续两年缴纳“三税”1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5万元),税收额度未达到标准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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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对创名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3、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对纳税关系在本区的企业,新取得自营出口权、当年出口收汇100万美元以上,奖励3万元人民币;出口收汇额较上年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人民币。对年出口收汇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除增量部分奖励外,对其基数部分按每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

14、鼓励现代农业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申报“有机食品”、“良好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新获得“良好食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企业用地政策

15、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工业投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高新企业除外),投资强度在16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缴纳税收在12万元人民币/亩以上。

16、项目用地价格按公布的基准地价执行。对投资效益好、对区财政收入有较大贡献的税源性项目,可按不低于该区域基准地价的70%进行出让。对新都产业发展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对区财政收入有重大贡献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可实行土地价格“一企一策”。

四、招商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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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奖励基本条件:引进项目为工商和税务关系均新注册登记在新都行政辖区内,工业项目、物流项目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产业项目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或农产品加工项目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8、奖励设置:设注册奖、纳税奖,奖励项目引荐人,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注册奖:按引进项目注册资本金的5‰给奖,奖励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奖励金在企业办理完工商、税务登记并完成投资后,一次性兑现。

纳税奖:按引进项目开始纳税之日的第一个,“三税”区本级所得的5%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对引进中国100强、世界500强企业,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税源性项目、品牌企业总部的引荐人,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给予重奖。

五、行政社会服务

19、行政社会服务严格按照我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承诺、公示的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服务标准执行。对重大项目,实行VIP服务,免费享受“一站式”行政审批手续引导服务、代办服务和联审服务等。

20、项目报建费按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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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政策停止执行(原按新都委发〔2003〕26号和新都委发〔2006〕21号已享受财政扶持奖励政策的企业,按原政策执行到期满为止)。符合文件规定应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在两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本规定中第3至6条对同一企业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上台阶奖除外。

本规定涉及的有关操作程序和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执行。

本规定中扶持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兑付,其扶持、奖励资金按区、镇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若遇法律、法规、规章及重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本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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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上海市各区重点小学名录

上海市各区重点小学名录(校名前带*的为市重点小学)-转载

一.徐汇区(14所)

*1.上海小学(特色:语文)对口中学:教院附中

2.高安路第一小学(特色:艺术类)对口中学:南模初中 五十四中学 徐汇中学 市四中学 淮海中学

3.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特色:名校附属)对口中学:师大三附中 樱花中学 紫竹园中学

4.汇师小学(特色:综合类)对口中学:淮海中学 徐汇中学 市四中学

5.求知小学(特色:艺术类)对口中学:上师大三附中 上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6.建襄小学(特色:双语,科技类)对口中学:位育初级中学 市二初级中学 中国中学

7.向阳小学(特色:体育,科技类)对口中学:位育初级中学 市二初级中学 中国中学

8.东安路第二小学(特色:外语类)对口中学:宛平中学 零陵中学

9.上海市教科院实验小学(特色:科技类)对口中学:南洋初级中学 零陵中学 *10.上海市实验学校(特色:科技类)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11.徐汇第一中心小学 对口中学:位育中学、五十四中、中国中学 12.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民办)13.逸夫小学(民办)14.爱菊小学(民办)

二.黄浦区(8所)

*1.上海市实验小学、(特色:语文类,专业学科类)对口中学:敬业初级中学 2.蓬莱路二小、对口中学:市十中学 3.复兴路三小、对口中学:黄浦学校 4.徽宁路三小,对口中学:市南中学

*5.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特色: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对口中学:储能中学 6.北京东路小学,(特色:小班教学,科技类)对口中学:浦光中学 7.曹光彪小学,(特色: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科类)对口中学:格致初中 8.黄浦学校(特色:体育类)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 三.静安区(3所)

*1.上海市一师附小(特色:语文类,专业学科类)对口中学:七一中学 市西初级中学

*2.上海市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对口中学:育才初级中学 培明中学 3.静安教育学院附小 对口中学:九年制义务教育

四.卢湾区(5所)*1.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特色:语文类,科技类,艺术类,专业学科类)对口中学:兴业中学

2.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前身为卢湾区丽园路第一小学,2007年9月正式更名为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3.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 对口中学:启秀实验中学

4.卢湾区第三中心小学(特色:双语,小班教学,科技类,艺术类)对口中学:比乐中学

5.上海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特色:名校附属,语文类)对口中学:李惠利中学 五.长宁区(5所)

*1.江苏路第五小学(特色:科技类,艺术类)对口中学:市三附校、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2.愚园路第一小学 对口中学:省吾中学、市三附校、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3.长宁实验小学 对口中学:天山二中、天山初中、仙霞高级中学、娄山中学、西延安中学

4.建青小学(特色: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全是重点学校)5.新世纪小学(民办)

六.虹口区(5所)

1.第四中心小学(特色:外语类)对口中学:运光学校

2.第三中心小学(特色: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对口中学:鲁迅初级中学 3.崇明路小学(特色:艺术类)对口中学:市五中学 4.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小学(民办)(特色:外语,前身是贝贝英语小学)对口学校:上外附中

5.曲阳第四小学(特色:,科技类,艺术类)对口中学:运光学校

七.普陀区(6所)

1.江宁路小学(特色:九年一贯制)2.武宁路小学 对口中学:武宁中学 3.中山北路第一小学 对口中学:北海中学

4.朝春中心小学(特色:艺术类,专业学科类)对口中学:兴陇中学 *5.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特色:名校附属)对口中学:长风中学 6.真如文英中心小学(特色:科技类)对口中学:曹杨五中

八.杨浦区(10所)

*1.打虎山路第一小学特色:艺术类 对口中学:昆明学校、杨浦初级中学 2.水丰路小学 特色:科技类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3.复旦大学附属小学 特色:名校附属,外语类,科技类 4.杨浦小学 对口中学:上海市教科院附中分校 5.控江二村小学 对口中学:控江初级中学

6.六一小学 特色:小班教育,双语教育 对口中学:淮海中学 徐汇中学 市四中学

7.五角场小学 特色:体育类 对口中学:同济初级中学

8.凤城新村小学 特色:双语类 对口中学:位育初级中学 市二初级中学 中国中学

9.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 特色:科技类,名校附属 对口中学:惠明中学、杨浦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10.复旦科技园小学 对口中学:师大三附中 樱花中学 紫竹园中学 九.闸北区(4所)*1.闸北区实验小学(特色:艺术类)对口中学:风华中学

2.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特色:科技类,艺术类)对口中学:向东中学 3.闸北区第三中心小学 对口中学:青云中学

4.第二中心小学(特色:奥数、剑桥英语及长号)对口中学:新中中学 十.浦东新区(14所)

1.浦东新区新世界实验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双语 艺术类 寄宿制 2.福山外国语小学福山校区:区重点 办学特色:双语 科技类 3.上海第六师范附属小学(特色:双语.奥数.科技.艺术)4.福山外国语校园证大小区:区重点 办学特色:外语类 5.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6.浦明师范附属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寄宿制

7.明珠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小班教学 专业学科类

8.外高桥保税区实验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科技 艺术 专业科学类 寄宿制

9.北蔡镇中心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 体育 双语 科技 专业学科类 10.浦东新区东方小学(特色:专业学科类)11.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特色:寄宿制,艺术类)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12.上海市元培学校(特色:寄宿制,艺术类)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13.昌邑小学(特色:双语,体育类,科技类)14.东方阶梯双语学校(民办)(特色:双语)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 十一.闵行区(9所)

1.闵行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区重点:双语类 语文类 科技类)2.闵行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区重点 办学特色:双语 科技类 3.闵行区中心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 语文类 4.七宝实验小学: 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5.平南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6.蔷薇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7.田园第一小学:区重点 办学特色:双语 8.航华一小:公立 办学特色:艺术

9.七宝明强小学:(特色:六能教育能网上学习、能英语会话、能动手制作、能歌舞书画、能种植护绿、能打乒乓球)

十二.宝山区(8所)1.宝山区红星小学 2.宝山实验小学 3.宝山区虎林路小学 4.宝山区和衷小学 5.宝山第一中心小学 6.宝山区杨泰小学 7.宝山实验学校 8.宝山广育小学

十三.青浦区(2所)1.青浦区赵屯中心小学 2.青浦区逸夫小学

十四.嘉定区(9所)1.普通小学

2.娄塘学校(嘉定北部 九年一贯制)3.苏民学校(南翔 九年一贯制)4.江桥小学(江桥 特色:艺术 绿色科技)5.南翔小学

6.疁城实验学校(嘉定西南部 九年一贯制)7.嘉定实验小学(特色:艺术 双语)8.同济黄渡小学(特色:科技)9.桃李园实验学校(民办)(九年一贯制)(特色:艺术)

十五.松江区(6所)

1.松江实验小学(特色:艺术科技)2.岳阳小学(特色:艺术,体育)3.中山小学(特色:国学,文艺)4.九亭小学(特色:书画)

5.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附属小学(特色:双语)

6.上海外国语西外外语学校(私立)(十二年一贯制双语学校)

2009年上海市市重点中学排名

第一档:(一本率90%以上)

1.上海中学(98.9%)

2.华师大二附中(94%)

3.复旦附中(94%)

4.交大附中(91%)

第二档:(一本率80%以上)

5.南洋模范中学(88%)

6.建平中学(85%)

7.延安中学、上海师大附中(84%)

9.控江中学(83%)

10.上海市实验学校(83%)

11.复兴中学、上外附中、大同中学、七宝中学(82%)

15.进才中学(81%)

第三档:(一本率75%左右)

16.格致中学(79%)

17.向明中学(78%)

18.市西中学、曹杨二中、位育中学(76%)

21.市北中学、松江二中、杨浦高级中学(75%)

第四档:(一本率70%左右)

24.市三女中(71%)

25.育才中学、华师大一附中(68%)

第五档:(一本率60%左右)

27.吴淞中学、市二中学(68%)

29.风华中学、洋泾中学(60%)

30.金山中学(57%)

31.行知中学、晋元中学、南洋中学(58%)

34.嘉定一中、崇明中学(55%)

第六档:(一本率50%左右)

36.青浦高级中学(54%)

37.新中高级中学(50%)

38.北郊中学、南汇中学、敬业中学(48%)

41.大境中学、奉贤中学、浦东上外附中(45%)

44.上大附中、同济一附中、宜川中学

第七档:(一本率30--50%)

47.闵行中学(45%)

48.光明中学、卢湾中学(30%)

50.民立中学、六十中学(32%)

第八档:(一本率30%以下)

52.华东模范中学、回民中学

学校对口就近入学的范围:水仙苑(一期畹町路500弄、二期春申路2728弄)、玉兰苑、随园(伟业路388弄)、万科假日风景(畹町路99弄、畹町路100弄)、上海春城一居委(莲花南路1288弄、上海春城二居委(莲花南路1108弄)、绿地春申(莲花南路988弄)、莘南花苑一村、二村、江南名邸(高兴路666弄)、新空间(莘朱路651弄)、茉莉苑(春申路2768弄)、玫瑰九九(洱海路99弄)

第五篇:上海市各区重点小学排名

上海市徐汇区重点小学排名,前后顺序为自然排名

1.上海小学

特色:语文 对口中学: 上海教科院附中

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小学始创于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 1903年),由上海县人李曾柯、姚文楠等筹资,在上海南市半段泾刘公伺创办。前身名为二十二铺小学堂,后曾为龙门师范附属小学、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江苏省立上海中学附属实验小学。1934年开始独立,改名为江苏省立实验小学,学校迁址上中路。抗战期间,学校辗转多处。1945年复学并恢复了校名——江苏省立上海实验小学。解放后,学校改名上海市上海小学,上海市上海县上海小学。1984年学校随上海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划入徐汇区管辖,改名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小学。系徐汇区政府辖下的一所大型公办小学。

2.高安路第一小学

特色:艺术类 对口中学:南模初中 五十四中学 徐汇中学 市四中学 淮海中学

高安路第一小学(高一小学)创始于1955年,是上海教科院普教所教育科研实验基地,中国创造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实验基地。学校现有康平、宛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836平方米、建筑面积8267平方米。学校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怡人。现有42个教学班,1700余名学生,126名教职员工。学校教学设施先进,每个班级都拥有多媒体教学平台,另有电子阅览室、书画室、舞蹈房、合唱室、多功能厅等23个专用教室。

3.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

特色:名校附属 对口中学:师大三附中 樱花中学 紫竹园中学

上师大一附小于1999年9月由区政府与上海师范大学联手,将原长青小学和上师大附小合并后建立。学校占地面积7574平方米,建筑面积4016平方米,绿化面积2288平方米,现有28个教学班,1102名学生,有在编在岗教师71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44人,小学一级教师22人,是上海师范大学的教育实验基地,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研究基地。

4.汇师小学

特色:综合类 对口中学:淮海中学 徐汇中学 市四中学

上海市徐汇区汇师小学学校有良好的硬件设施与校园环境,为学生身心健康、自主学习提供了理想的物质条件。学校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师德修养好、业务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学校倡导全面育人,注重各学科的均衡发展。无论是语文学科、数学学科、英语学科,还是体育学科、艺术学科、自然学科、心理健康、信息科技都是学校关注的重点科目,在全区也都享有一定的声誉。其中语文学科被列为了学校的重点建设科目,语文教研组也光荣地被评为徐汇区先进集体。5.求知小学

特色:艺术类 对口中学:上师大三附中 上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上海市徐汇区求知小学创建于1904年,学校历史悠久,“自吾求知,蒙以养正”的办学理念;“乐求真知,手习脑勤,心康体健,争冠治生”的培养目标传承至今。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2103㎡,总建筑面积近万余平方米,环境怡人。学校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学生近千名,教职员工近80名。拥有电脑房、多功能厅、演播室、艺术馆、校史馆、电子阅览室等各类专用教室,拥有室外运动场地及环形塑胶跑道。学校在岗小学高级教师54名,占在岗教师数75%,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品味、朝气蓬勃、与时俱进的师资队伍。35岁以下青年教师29名,占在岗教师数40%,全校在岗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51名,占在岗教师数70%。

6.建襄小学

特色:双语,科技类 对口中学:位育初级中学 市二初级中学 中国中学

建襄小学始创于1958年,学校占地占地总面积为5415平方米,分为两个校区,总校位于岳阳路255号,分校位于永嘉路420号。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1100余名学生,86名教职员工。学校在编中学高级教师3人,小学高级教师50人,占在编教师数的61.6%,35岁以下青年教师49人,占在编教师数的56%,是一支充满朝气与活力的队伍。全校在编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77人,占教师数的89.5%。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63人,占教师数的81.8%。

7.向阳小学

特色:体育,科技类 对口中学:位育初级中学 市二初级中学 中国中学

向阳小学创立于1932年。历史悠久,现为上海市素质教育示范性实验性学校。学校现有襄阳和永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381平方米,建筑面积9178平方米,各类教育、教学设备齐全,40个教学班共1600名学生、教职员工106人,其中特级校长一位、特级教师2位、中学高级教师6位、小学高级教师近6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全校在岗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94人,占教师数的94%,100%的中青年教师正在进修大学本科学历。

8.东安路第二小学

特色:外语类 对口中学:宛平中学 零陵中学

上海市徐汇区东二小学创建于1958年,地处中山南二路宛平南路口,学校占地9000多平方米,拥有两幢教学大楼,建筑面积近8000平方米。目前拥有36个教学班,近1400名学生,配备了24个专用教室,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现有教工104人,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全校教工的69%,教师队伍充满活力和朝气。

9.上海市教科院实验小学

特色:科技类 对口中学:南洋初级中学 零陵中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教科院实验小学)是一所由徐汇区教育局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合作办学的公立学校。学校占地8280平方米,建筑面积6395余平方米,环境怡人。学校现有20个教学班,560余名学生,65名教职员工。近20个专用教室。学校在岗中学高级教师3人,占在岗教师的10%,小学高级教师36人,占在岗教师数的69%,35岁以下青年教师24人,占在岗教师数的46%,是一支充满朝气与活力的队伍。全校在岗教师中1人研究生,2人研究生在读,具有本科级以上学历37人,占教师数的71%,大专以上学历的15人,占教师数的29%。10.9%的中青年教师正在进修高一层次学历。另外,全校在岗教师中,1人为上海市模范教师,3人为区骨干教师,5人为区学科中心组成员,多人次在区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取得奖项。

10.上海市实验学校

特色:科技类 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上实附小)前身是徐汇区梅陇第三小学,2008年4月起由徐汇区教育局委托上海市实验学校承办,隶属于徐汇区教育局。上海市实验学校是一所以中小学教育整体改革实验为主要任务,集教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实验性学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1987年江泽民同志亲自参加学校落成典礼并题写校名。

11.徐汇第一中心小学

对口中学:位育中学、五十四中、中国中学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创办于1912年,是一所具有97年悠久历史的老校。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有图书室、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舞蹈房、音乐室、科常室、美术室、劳技室等教室28个。还配有多功能厅,室内体育馆等现代化场馆。学校现有教师54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29人。具有小学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有38人,占教师总数的70.4%。30岁以上教师47名,占教师总数的87、1%,中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教育教学骨干力量。全体教师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精神,努力在传承中求创新,不断以崭新的姿态为创“品牌”教育,构筑徐汇基础教育新高地辛勤地探索着。

12.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民办)

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世外小学)创办于1993年,2005年8月起转为民办学校,学校分本部、境外部、PYP部(IB0国际文凭组织小学项目部),学校现在有两个校区,桂林西街101弄56号属我校西校区,为境内学生使用;浦北路380号东校区为境外和PYP使用。全校共有46个班,1338名学生。其中境内20个班,境外18个班,PYP8个班。

13.逸夫小学(民办)

徐汇区逸夫小学创建于1996年9月,2007年4月学校由公立转制校改为民办学校并由上海市汇成集团举办。学校现有26个教学班1062名学生(今后将逐年扩两个班直至三十个教学班)并有附属幼儿园。学校现有在职教工83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80%,教师本科学历达76%。其中教学人员66人,中共党员22人,获得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模范教师、上海市园丁等市级荣誉的9人次,获得徐汇区“三八”红旗手、徐汇区园丁奖、徐汇区新长征突击手、徐汇区先进生产者、徐汇区青年岗位能手、徐汇区教育局“骏马奖”、“育人奖”、“耕耘奖”等区级荣誉的31人次。

14.爱菊小学(民办)

徐汇区爱菊小学是一所所幽雅精致、充满艺术气息与生机活力的民办学校。学校坐落于徐汇区安福路247号,是由香港著名爱国实业家、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浩清先生及其夫人孔爱菊女士投资创办的。学校于1993年9月成立,2007年4月,在区政府、区教育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刘浩清先生的鼎力资助下,正式转制为民办小学。学校董事长为刘浩清先生,副董事长为沈佩芬女士,校长为陈丽女士。学校占地面积约为50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909平方米。校园整体环境雅致,文化艺术气息浓郁。拥有琴房、书画室、围棋室、舞蹈房、乐队排练厅、机器人活动室、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等设施齐全的专用教室,为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艺术特长提供了良好的场所,也成为了学生发展个性、发挥潜能的舞台。

上海市闵行区重点小学排名,前后顺序为自然排名

1.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

区重点:双语类 语文类 科技类

上海市闵行区实验小学,是一所创始于1905年的百年老校,坐落于闵行区莘庄镇。闵行区在上海是经济高度发达地区,莘庄镇是闵行区府所在地,拥有密集的居住人口,为了让更多的闵行老百姓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学校先后于2004年和2008年拓展办学规模,开办了第二、第三个校区,目前学校拥有莘松、春城、景城三个校区,形成了“一校三区”的独特办学模式,共84个班级,三千五百多名学生,成了闵行区规模最大的小学。

2.闵行区中心小学

区重点 办学特色 语文类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小学创建于1928年,在8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以课改和素质教育为契机,坚持“为每一个学生的终生幸福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为每一个学生的自主发展创造无限的可能”的办学宗旨,学校占地31亩,建筑面积约7000㎡。校园内花草繁茂,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条件舒适。现有31个教学班,学生1042人,在编教职员工94名。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其中中学高级教师4人,小学高级教师57人。

3.七宝实验小学

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七宝实验小学是坐落于闵行区七宝镇静安新城内的一所公立制小学,前身为静安区一师附小分校,优良的办学传统薪火相传,璀灿的学校文化积淀深厚。学校占地面积6250平方米,建筑面积6321平方米。学校目前拥有22个教学班,800余名学生,教学设施一应俱全:宽敞的操场;多媒体的图书馆;设备齐全的室内外运动场;展示学生风采的七色花电视台;配备实物投影仪、电脑设备的教室等。

4.闵行区平南小学

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平南小学创建于1996年,学校现有教职工65人,24个教学班,学生有929人。58位教师中,本科50人,大专8人,中学高级教师2人,市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2人,小学高级教师占教师数的58%,我们的校训“天天有新的变化”;我们的学风“乐群、有恒、不怕困难”; 我们的教风 “求实、致远、勇于探索”。

5.蔷薇小学

区重点 办学特色:艺术类

学校以团队协作为实践途径,以项目实施为主要抓手,立足课堂,因学科制宜,有重点的推进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团队凝聚力量,实践见证成长。数学组《探究“学区至世博园”最佳路线实践活动设计方案》等四个戴尔项目研究成果荣获了由中央电教馆主办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戴尔“互联创未来”项目“基于项目学习”作品评比一等奖1个,三等奖2个,优胜奖1个。

6.闵行区田园第一小学

区重点 办学特色:双语

闵行区田园外语实验小学前身是一所村级学校,1997年独立办学。田园外小以“绿色田园、人文田园、现代田园”为办学目标,以“双语教学”试验为学校发展的突破口,不断创新办学机制,创建外语特色教学品牌。经过10余年努力,田园外小从一所共建配套的普通小学发展成为一所拥有2个校区、1200多名学生的优质学校,办学水平达A级一等。

7.航华第一小学

公立 办学特色:艺术

闵行区航华一小位于沪青平公路南侧,与虹桥机场相邻。学校成立于1996年8月,由华裔美籍著名生物学家牛满江教授题写校名,占地23亩,建筑面积6千多平方米,共有21个教学班。校园环境优美,楼群、憩亭、丘景的相互衬托,展现了江南园林般的秀,又幽现出书堂画院样的圣。每日,那朗郎书声,犹如穿越整个校园的小溪,欢跃、活泼。学校是绿化先进单位、市绿化合格单位、区花园单位。

8.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

特色:六能教育能网上学习、能英语会话、能动手制作、能歌舞书画、能种植护绿、能打乒乓球

上海七宝明强小学创办于1905年。学校占地42亩,建筑面积2364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意盎然,教学设施齐全,拥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足球场,1600平方米的乒乓馆,800平方米的室内篮球训练馆,300平方米的学生种植园等。目前,学校(含西校区)有71个教学班,3345名学生。教职工203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6%。

上海市长宁区重点小学排名,前后顺序为自然排名

1.长宁区江苏路第五小学

特色:科技类、艺术类 对口中学:市三附校、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江苏路第五小学是一所历史名校,由美国教会创建于1922年,至今已有八十多年历史,前身是中西女中附属小学,以“小中西”名闻海外。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江五小学坚持全面育人的教育方针,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八十年代中期,我校丛霖同学为邓小平、王震等国家领导人进行计算机操作表演得到了在场领导的一致好评。当即,时任总书记的邓小平指出:“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做起”。如今学校非常注重利用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来提升办学的整体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全面的发展。

2.愚园路第一小学

特色:科技、艺术特色类 对口中学:省吾中学、市三附校、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愚一小学有着七十年的办学历史。几经搬迁后现坐落于宣化路222号,学校分为总部和分部,分部在愚园路1210弄86号。两处占地10658平方米,建筑面积9865平方米。1996年学校总部经过改建以后,格外引人注目。整个教学大楼外形方圆结合,错落有致,显得生动活泼,温馨舒适。学校教学设备全部更新,设有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音乐美术室、劳动教室、舞蹈房、多功能室、形体训练房、乒乓房等专用室。学校的闭路电视网络与各教室联网。新建的校园网站,不断满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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