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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报告多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司法工作报告多篇

[前言]司法工作报告多篇为蜗牛文库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司法局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为使基层工会组织更好的为职工服务,按照市直机关工会的要求,市司法局对本局工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情况

按照市直工发〔〕6号文件《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的通知》,市司法局认真强化组织机构建设,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强化本单位群团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1、工会组织情况。市司法局建立了工会组织,配备了兼职的工会主席和副主席,负责局机关工会的全面工作,下级单位中也在职工较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公证处中建立了工会组织,配备了兼职的工会干部。现司法局共建立工会组织3个,其中局机关工会1个,基层工会组织2个,各级工会干部认真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2、团组织情况。市司法局28周岁以下职工共3人,集中在公证处,其中团员1名,党员2名。为充分维护团员青年的基本利益 ,司法局配备了兼职的团支部书记,负责上级团组织部署工作的落实和为本单位团员服务。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工会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保障,为保障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司法局按照牡工办发〔〕3号文件精神,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工会经费全部用于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支出。一是严格管理。司法局工会经费管理能够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除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等代管经费和正常的往来款项外,其他不属于工会组织的所有经费或资金一律不纳入工会经费账户核算。二是合理支出。的工会经费支出,主要是两个方面支出,一方面是慰问困难职工和职工救助,另一方面是用于职工文体活动,做到了在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的同时,想方设法开源节流,保证整个工会工作及职工活动全面顺利开展。

三、上半年工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司法局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总工市总工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为切入点,围绕开展争创'雪城工匠'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帮扶困难职工、强化工会自身建设等工作,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一,认真组织,推进雪城工会卡落实工作。作为第二批会员信息采集和雪城工会卡发放单位,司法局工会为采取了四个步骤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一是达成共识。雪城工会卡作为一项工会会员福利卡,对机关单位来讲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方面不需要通过工会卡发放福利和救助资金,另一方面职工对借记卡的认识存在误区。为此,司法局工会首先在自身意识里达成共识,充分理解并掌握雪城工会卡发放的意义和内涵,积极主动的去落实工作。二是争取支持。在第一时间将牡工办〔〕x号文件向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阐明落实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来自局党组的支持和帮助,为推进工作落实打好基础。三是广泛宣传。利用微信群的方式将雪城工会卡的五大功能进行宣传,并针对这职工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答疑解惑,使职工支持信息采集工作并自主自愿的办理雪城工会卡。四是完成采集。按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及雪城工会卡发放任务分解表》,司法局指导性任务是240张,经与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部门领导沟通,同意司法局工会的工作安排,即分期分批的推进落实办卡工作,并将首批在司法局开资并拨付经费的机关行政在编在岗和法援中心、函授站在编在岗人员共54人信息录入完毕并上报,现正等待哈尔滨银行审核开卡。

第二、努力推进,加大'雪城工匠'落实力度。为落实好'雪城工匠'争创工作,司法局工会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方案内容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层层落实工作。向基层工会转发了《关于印发〈xx市总工会开展'雪城工匠'培育选树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牡工发〔〕x号),督促所属各级工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有重点的挑选切合工作实际的创建内容,开展'雪城工匠'争创活动。二是开展争创活动。按照牡工办发〔〕x号文件和〔〕xx号文件精神,在职工中广泛征集凸显家乡变化和工作、学习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为参加'中国梦。家乡情''工匠在我身边'全市职工摄影比赛提供基本素材。截止到目前,已报送摄影作品3幅。同时组织2名职工报名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雪城工匠'技能大赛的微型党课活动,组织一名职工参加诗歌朗诵活动,组织2名职工参加间休广播体操学习活动,并每天上午十点半组织职工集中做广播体操,扩大'雪城工匠'争创工作的受众面,多方位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

第三、发挥职能,大力服务基层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根本宗旨,司法局工会牢记服务职工的基本宗旨,在日常工作中从多角度出发抓好服务职工工作。一是推进'七五'普法。市司法局是全市'七五'普法的牵头单位,司法局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依法治市办有效沟通,围绕'七五'普法推进,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建立了'法律七进'普法自愿者队伍,年初以来,自愿者服务队已先后深入xx市消防支队、xx市妇联、西安区利民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发放法律服务自助服务宣传单、连心卡、普法宣传册等资料300余份。二是帮扶困难职工。按照市总工会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司法局工会在'两节'期间深入开展了送温暖活动,通过走访和排查,对局机关2名生活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对直属单位的4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还对帮扶对象的7个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分成7个慰问小组,对帮扶对象的7户家庭上门走访和慰问,除送去生活必需品和过节食品外,还将送技术、送政策、送关怀,帮助困难家庭增强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决心。还在'七一'期间慰问基层党员4人,慰问困难党员2人,慰问因公牺牲党员1人。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职能作为重要工作摆上日程,局机关党委增配1名工作人员,兼职工会工作,建立了司法局工会工作群,各基层单位也明确1名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领。四是广泛选树典型。结合推荐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宣传典型和选树典型,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层层推荐,民主测评和按期公示等形式,向市总工会报送xx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职工中宣传和弘扬了正能量,也为更好的开展工会工作夯实基础。五是服务社会。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市司法局协同海事局、公安局等单位共同组织了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活动。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在活动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及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常识解答,就广大群众关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涉法答疑解惑。通过现场宣传,有效普及了市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与市民安全相关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树立红线警戒,起到了安全生产警示作用。

【第2篇】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一、近三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一)打牢工作基础,依法行政制度化。我局重视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将法制工作与执法执业、内部管理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业务管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二类制度,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建设。二是进行《市司法局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汇编》、《市司法局制度文件》三个汇编,强化法制工作规范管理。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率、出证差错率、投诉查处率、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率四项测评指标,强化法制工作效能督查,提高了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用,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化。创新执法执业监督领导机制。整合局纪检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资源,成立市司法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建立了由行风办、行业协会、县区局、市局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集中受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执业监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与纠风治乱和效能监察的统一管理。创新执法质量管理机制。将执法工作纳入全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法制员通过现场访谈、查阅文件、抽样、记录等,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符合性审核,落实纠正措施,促进了执法工作质量和执法管理水平提高。试行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根据管理事项和服务对象需求,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职到位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优化服务环境,行政监督社会化。以“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为着眼点,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司法行政阳光服务品牌。一是实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在局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依据、文件制度、工作动态等,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充分满足民众和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及舆论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实施阳光管理,实现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将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运行,强化电子实时监控,开展行政提速,实行逐月通报,推进权力运行质效并进,目前我局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类93项261件。三是开展阳光行动,提高网络问政效能。畅通局门户网“局长信箱”、“在线投诉”以及淮水安澜网“民生通道”、“阳光信访”政民互动渠道,建立24小时网络值班、网络发言人制度,规范网诉网复、调查核实程序,及时跟帖回复群众咨询投诉,并跟进落实,强化效能问责,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执行力。

(四)加大研讨力度,依法行政科学化。组织专题理论研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组建律师维权中心为社会正义撑腰的重要性研究》等一批优秀理论文章,促成全国主流媒体聚焦盱眙留守儿童法制宣传,苏南企业家现场设立奖金5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见义勇为维权中心,为弘扬社会正义者撑腰;成立市台商法律服务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台商的好评。抓好业务性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关于稳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为我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强化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被省厅内网调研专栏采用,为在全省开展执法考评提供参考;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审辩关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认真组织重大活动,提高执法把关水平。在全市法治建设等各项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策划、督办、考评,推动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组织了8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08名拟任处级职务的干部参加集中考试,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小手拉大手与法一起走”行动,创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我局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关工委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行为文明化。我局突出执法理念、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三项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深化制度执行意识,使全体干警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素质。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先、任职的依据之一。通过集中授课、岗位自学、网上学习、选派参训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全员轮训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考试等,提高了队伍法治素养。目前,市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已达到14名,2人具有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连续三年集中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服务案件三类评查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案卷的办理程序、手续、证据、时限、效果,指出存在问题,提高了办件质量,促进了基层案件办理行为规范化。

(六)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实现跨越发展。市委、省厅主要领导先后12次做出肯定批示,充分肯定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社会保障等工作。一是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法律保障得到新加强。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的防范、调解和处置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重新犯罪率为0.56‰,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完善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加大社会化帮教力度,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帮教衔接率100%,安置率9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融入党委政府经济转型升级工程,法律服务迸发新活力。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等活动,为加快经济转变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支持,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55家;公证业稳步发展,积极对接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城市化建设,无一件错假证;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扩容升级,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提前完成省“xx”末万人办案率8件目标,连续六年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案例”;认真开展“三大类”司法鉴定,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成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连续多年实现考卷零差错、考场零隐患、考务零失误、考试零重大违纪、考生零投诉“五零”目标。三是融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程,法制宣传开启新篇章。总结“xx”普法成果,启动“xx”普法,开通普法网站,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传播形式为抓手,大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300多个,涟水、淮阴、清浦、水利系统等县区和普法单位相继建成全省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市有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71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完成《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经组织专题调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关于理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情况汇报”,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近期,各县(区)将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业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指导,更新执法理念。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的,出台实施意见,制定程序规定、执行制度、格式文书等,协调相关处室积极推行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以“项目+案例”模式,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全面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实现涉及外部工作事项纳入行政指导范围100%,目前,已开展行政辅导50件,支持了服务对象做优做强。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及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实现信息从源头产生、收集存储到公开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专题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过堂督查,并及时沟通,及时提醒,逐月通报,推进了政务公开及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公开信息107条,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发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形,运行行政权力2类3项93件。

(二)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对xx-xx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汇编,对本局和县(区)司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通报,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确保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二是扎实加强制度建设。邀请专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探索和规范了我局运用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制定《市司法局101%服务制度》、《市司法局xx年服务质量目标及分解表》,深入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三是加强工作标准制定。围绕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业务工作创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定等,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标准,组织人员就“争创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执法工作标准进行讨论,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点标准》、《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县(区)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授奖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警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实现决策责任制约。今年,我局经组织调研、局办公会议讨论,科学民主决策主要有三大事项:一是积极协调将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全市政法十件大事,深入全省部分地区调研,在我市洪泽县进行试点,现已在全市推开,推进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打造新型教育矫正模式,市社区矫正局机构已获市编办批准,逐步建立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实行“一纵五并举”新型教育模式,即从上至下三级联动教育,引入心理矫治,开展感化、训诫、专题、帮教、回访教育并举的矫正模式,提高了问题对象自我调控能力。三是提请市两办发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同时运用网络宣传,开发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和网上答题系统,扩大了普法工作实效。潘恒球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实现我市历史性突破。

(四)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执业检查。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制定实施意见、评查方案,通过“健全体系、严格标准、丰富形式、完善制度”四项举措,将案件评查工作同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采取各处室专业评查与评查小组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梳理了职能处室受理的投诉案件、有可能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以及法律服务案件共100件,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案人员工作作风、案件处理和社会效果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复查,同时对各县(区)局案件评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开展执法服务质量检查。将执法质量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明确服务质量目标,按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与服务制度、执法程序与具体要求、服务对象满意调查与改进反馈等方面,编制检查计划、检查表单,成立5人内部审核组对各处室半年服务质量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现场访谈、查阅台帐等,强化了处室责任,加强了过程管理,促进了工作持续改进。三是开展执法执业考评。我局把执法考评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明确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固化执法标准;将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中,固化监督检查;明确执法质量目标考核细则,固化考核评价。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执法考评组,突出执法规范、信访投诉、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通过一听、二看、三查阅和交流座谈的形式对县(区)司法局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并走访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查阅工作资料、看事务公开情况、发放调查问卷,严格执法考评标准,逐一打分,及时反馈,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广泛开展社会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与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变封闭式考核为开放式评议,确保执法考评取得实效。

(五)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了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行政调解责任机制,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承担各自行政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联合市中院、公安局、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化解医患纠纷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处与大调解工作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增强行业性纠纷的化解力度,专业调解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信息化”运作、“法律化”调处工程,完善月例会通气、季督查分析、半年讲评通报等制度,积极实施援调对接工程,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高速通道,快立快办、务实高效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先后开展了“以调促和,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的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解“十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群众对调解协议的“法律化”认可度也随之提升,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共调处成功31432件,调处成功率98.4%,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7466件,劝阻群体性上访337批次6220人,防止纠纷引起自杀50件5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2件14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学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及调研文章适时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定年度学法和培训计划,以网络教育、座谈讨论、办公网平台交流等方式,增强学习互动;以业务培训为突破,精心开设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公证工作等业务培训班5期,近500人次参加了培训学习。月底我们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统一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上报,所有人员均考试合格。开展服务为民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周恩来,提升忠诚度,助推大发展”主题教育、职业道德主体教育实践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提升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了服务水准。以“优化服务,执法惠民”为主题,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制作宣传靠牌、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了由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展示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情况

针对xx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基础薄弱、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强等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依法行政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相结合,找准定位,加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明确执法质量目标、执法岗位职责、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强化执法管理;突出执法规范、执法办案质效、信访投诉等重点,开展案件质量跟踪督查、执法考评、行风评议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执法、执业行为的规范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有效履行,工作成效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三进三服务”法律服务工程,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671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766万余元,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司法为民”工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20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实施基层基础“强基”工程,7名同志荣获国家有关部委的表彰,市律协党委被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罗岸伟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并当选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实现律师行业历史性突破,夯实了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科学化发展的根基。市委书记刘永忠今年五次就市司法局工作作出批示,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年内两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着力贯彻两个《意见》,以两个《意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务求实效,组织好服务质量年终评查、执法状况考评、行风建设示范点创建三项检查。着力执法执业监督,完善执法服务质量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内部审核,适时组织案卷评查,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执法考评工作长效机制,在完善配套、评改结合、宣传示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组织开展观摩会,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命名、授牌一批行风建设示范点、示范岗,加强典型示范,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加大力度,开展好行政指导、阳光•司法行政服务平台、依法行政示范点三个创建。着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力度,推进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强化网络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落实措施,推动年度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增强实效,努力实现执法执业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着眼长远,落实好法制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队伍监管三项工作。着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机制,规范法制工作程序;组织有深度的工作调研,把业务实践经验和创新突破的举措上升为规范性文件,规范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汇编,不断满足工作需要;加强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档案,实行责任追究,举办依法行政大型主题宣传,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证年检注册,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化。

【第3篇】司法局班子工作实绩述职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县”工作为中心,以“法律七进”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法制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全面科学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面完成了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局党组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述职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道德修养和素质

作为局党组班子,严格从自我做起,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以庆祝建党94周年、“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为契机,对照自身找问题寻举措,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期的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如何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四个全面理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学习中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精读与通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视录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努力强化廉政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坚持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新法律法规与业务技能,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

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锐意进取

(一)多措并举,法治宣传推进顺利。一是着力规范运行,及时出台文件制度。结合我局工作职能,xx县依法治县办拟定了《县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转发〈市“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并出台了《县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等文件,确保了我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组)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行为和要求。二是着力打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渠道。通过与电影放映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开展了“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工程活动,在全县各个社区、行政村放映法制电影共计325场次;联系镇、乡的广播站,在固定时间循环播放《土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公交站台广告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画册,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全面搜集、整理全县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在全市率先编写完成《县法律七进宣传读本》,并于9月底正式出版成书,现正进行书籍发放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力度。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具体包括:一继续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二利用“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四下乡活动”、“3.15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敬老月集中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宣传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寺庙,通过文艺表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类实用性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局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1个,悬挂横幅135条,展出展板120块,散发宣传单2万余份,免费发放《青少年六五普法读本》、《百姓话维权》等法律宣传读本3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三是我局积极协调联系,邀请了省社会科学院教授韩旭、省泰和泰律师事物所所长程守太在5月7日为全县副科职以上领导作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四是为不断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和预防犯罪的意识,我局以“法律进学校”、“警校共育”、“模拟法庭”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五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思想认识,我局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二)强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氛围浓厚。为提升我县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我局积极与xx区司法局联系,5月13日,原县委副书记段勇带队,率领县依治办、司法局、规划局、教育局、城西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到xx区考察学习该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借鉴其先进经验,并就我县创建目标任务、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今年,我局

又将卓筒井镇立山村打造成全县法治宣传示范村,并于8月顺利通过省“法治民主示范村”检查验收,进一步壮大了法治文化阵地“城、镇、村”三级模式。同时,由我局负责打造县城新区小溪河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开始建设,预计1月底完工。

(三)做实民生工程,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一是做实民生工程,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在全县20个社区、329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733人次,完成率达113.88%,其中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93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347人次,超额完成了全年民生工程任务。为群众挽回和避免损失约80万元。成功办理了雷丽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方琼英劳动人事仲裁纠纷等赔偿数额较大的援助案件,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36场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429余件,调解成功135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预防矛盾纠纷升级激化4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63人,成功调解了唐春艳就医死亡案、李小波枪击死亡案、周美君医疗事故纠纷案等一些列影响较大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社区矫正程序,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今年我局共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就业企业10余家,帮助就业26人,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创业3人,成功帮扶玉峰籍社区矫正人员李某顺利创办黑山羊养殖基地,实现年收入10余万元,并带动周边群众致富。省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局领导在实地考察后,肯定我局帮扶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将在全省作为经验进行推广。日报记者也深入养殖基地实地采访,并在晚报大幅版面报道了帮扶李某成功创业的事例。

(六)强化公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公证处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还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户和经济困难户减少或免收公证服务费,避免了因无力缴纳公证费而不得办理公证的情况。今年以来,公证处共接待当事人3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40件,免费为当事人、修改法律文书2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0件,上门办证18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适应全县法律服务需求。对诸葛律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并引入竞争机制,新成立了同载律师事务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210件,非诉讼105件,法律事务文书100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件。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我局始终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真正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截止去年6月份,我局12个乡镇司法所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今年,我局蓬莱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九)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助力群众脱贫致富。一是由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入了解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二是充分发挥我局职能,积极组织宣讲团深入帮扶村宣讲扶贫政策。二是慰问贫困户,并向贫困户赠送了320只鸡苗,并邀请养殖能手现场讲解养殖技术。三是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向通仙乡捐助1万元,支持其乡村道路建设。四是积极与县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联系汇报,为该村2社、6社、7社、10社争取到了高标准农田、堰塘和沟渠整治项目,通过与卫计局沟通,争取项目支持,新建了村卫生室。五是积极寻求项目支撑。11月30日,陪同县新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入村实地考察,为种养殖业的发展开拓市场。

(十)强化对接联系,监狱建设稳步实施。在成功引进监狱建设项目后,我局加大与省监狱的管理局的对接力度,为确保监狱工程的顺利实施并按期形成关押能力,举全局之力,落实专人,主动出击,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保证了监狱项目的顺利施工。今年以来,我局一是积极协助监狱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了承包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全力配合了监狱建设指挥部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了监狱电力专线双汇路建设与监狱外面道路修建问题。截止目前,监狱建设21个单体建筑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严格遵守上级各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今年共新出台各项工作管理规定十余条,有效的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化。

【第4篇】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略论的工作报告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背景、法律依据和意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前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和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1.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制度

1995年前,中国没有对设立通过考试途径选任检察官、法官的制度。法官、检察官可由法院。检察院直接提名报同级人大任命。

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通过并实施,根据两法的规定,两院系统开始分别建立起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即规定通过考试者方能提请人大任命为法官、检察官。法院系统1995、1997、1999进行了三次考试。检察系统亦举行了三次。

2.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相对法官、检察官而言,律师资格考试是最早举办的法律师职业资格考试。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规定考试取得资格才能申请执业。此后,1988、1990、1992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1993以后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至年共举行11次考试,通过人数述达18万人左右。

上述三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科目没置。试卷组成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

在应试人员范围方面,律师考试主要面向社会,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而法院、检察院的任职考试主要面向本系统人员,非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人员不得参加。

在考试科目方面,律师考试的内容与范围最广,几乎涵盖了法学的所有学科。法官考试比律师考试科目要少,不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检察官考试面较窄,主要限于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经济法律相对较少。

在试卷与试题形式方面,律师考试是四张试卷,试题主要是选择题和案例分析;法官考试和检察官考试是三张卷,试题形式既包括选择、判断、改错形式的客观题,也包括简答、材料分析、案例分析、文书写作等主观题。比较而言,后两者的主观题比前者占的比重大,形式多。

(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提出、论证、出台

针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统一的上述情况,法学界一直呼吁能够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法律职来来实际部门多年来也一直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希望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2000年7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初审法官、检察官法的修改草案,部分委员又提出了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议。法官、检察官法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有关部门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针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社合各方面对建立这一制度已形成共识,且当前世界上许多因家均已实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进一步征求意见后采纳这一建议。

(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再次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经过论通过的两个法律分别增加一项规定,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部门负责实施。

至此,我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正是这一制度的法律依据。

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于2001年10月31日、11月1日通过中央电视台、各报纸正式向社会公开。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共7章,22条。分为总则、考试、考试组织、报名条件、资格授予、责任和附则。“总则”一章主要规定了制定《办法》的宗旨、依据,国家司法考试的性质、效力,考试原则及组织实施和协调机构。“考试”一章主要对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内容、科目、方式、考试的办法、方式、范围及评券事项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考试组织”一章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报名条件”一章规定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所应具备的各项必备条件和要求。“资格授予”一章规定了每年度司法考试通过数额和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公布和资格授予等主要内容。“责任”一章就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的处理种类以及对应的违纪处理事项作了原则规定。“附则”一章主要规定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本办法的解释和生效等问题。

这个实施办法是我国举办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工作规范,考虑到国家司法考试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不断的发展和逐步完善,所以该《实施办法》确定为试行,待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经验再进一步修改固定下来。当然,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对该办法确定的原则又作了更加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

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全面实施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的进步,法制的进步,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制度,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关系到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择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同业化和精英化,有利于共同提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标准,为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使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职业人员成为一支具有共同的法律知识水准、共同的法律素质、共同的法律信仰的法律职业队伍,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统一。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更紧密衔接,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更深的层次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司法改革,对于建立科学、合理、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制度也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一次改革,这次改革对下一步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考试的性质和效力

从国家司法考试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来看,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必须而且只能从获得资格证书中择优选用。但通过考试者只是取得从事法律职业资格。获得了准入条件,能否实际从事法律职业,还需要具备各种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一些条件,取得资格仅为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之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证书。所以,《《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将司法考试的性质定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在当时设计考试具体方式时,曾有一些人建议实施两次考试。但由于首次国家司

法考试的筹备时间紧迫,从2002年开始即每年举行两次考试的条件尚不成成熟。因此,在实施办法中仍规定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至于以后是否采取两次考试做法,还需要再研究论证。

对于考试的内容和科目,在设计时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点是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法学教育要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但国家司法考试也不能脱离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从目前的情况看,法学院校的本科教学主要是依据教育部确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这是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必修的课程,也是法学院教学评估的基本指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法学教育界对国家司法考试十分重视,纷纷研讨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开始考虑改革、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建立法律职业引导机制,昼向司法考试靠拢。我们在确定考试内容、科目时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第二点是国家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必须与法律职业相衔。要为司法部门、律师业提供后备人才,必须考虑用人部门的实际需求,要从职业准入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应试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滤布以及从事法律职业的素质和能力等。基于此,首次司法考试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的标准和要求,本着测试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事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科目。

(二)报名的条件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根据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有关“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规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学历条件的人员,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8条规定,前述所指的“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还规定,压滤机滤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司法考试的管理体制(或说是机制)

中国刚刚确立的司法考试管理体制大体如下:

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的设立已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中做了具体规定。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是,就确定、调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政策、原则进行协商、协调,就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健全、完善提供咨询。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是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中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制度,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只是一个内部的、高层次的协商、协调和咨议的形式和渠道,不是决策机构,也不行使具体的管理和实施职能。

司法部成立了司法考试司,对外称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作为司法部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同时,司法部还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此外《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考务工作。

三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体情况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体情况是:全国共有360571人报名参加考试,有31万多人实际参加考试。报名工作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界人士报名踊跃、人数众多。全国共有17个省、市报考人数超过万人,其中山东、河南、广东三省超过2万人。报考人员中法、检系统、法律服务行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人数可观,近16万人,占总人数的44%。二是报名人员层次较高,高学历人员增加,法律专业人数增多,其中具有博士、硕十学历的6346人;具有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29万多人,占总人数的81.4%。三是趋于年轻化。40岁以下共34万多人,占总数的95.1%;其中25岁以下的占40%。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于3月30日、31日举行。全国共设置317个考区,418个考点、12860个考场,动用40000多考试工作人员。根据司法部目前确定的合格分数线(总份240分,放宽地区为235分),约有24000多人通过考试,合格率大体在7%。考试违纪人员约500多人,分别受到警告、取消单科成绩、取消本次成绩和两年不得参考的处理。目前司法部已发出通知,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按规定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到目前为止,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已近尾声,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作好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批和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还是顺利的,成功的。

四、今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和发展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正处于初创阶段,确有一个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继续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和设计。

第一是要认真研究法律职业对人才的需求,担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究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在法律信仰、意识、法律知识、专业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个人品质等方面应当达到何种程度,以便通过考试反映和测试。

第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国家司法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建设上认真总结律师考试及法官、检察官考试的经验,以及国内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的经验,从中总结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还要吸纳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包括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人才的选拔及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在借鉴的同时加以创新,使之更符合中国国情,反映我国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的方向。

第三是要在司法考试的模式选择和方案设计上,主要围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个宗旨,对考试的时间、次数、方式、内容、科目、题型等进行科学设计,要使通过考试的人员更能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使考试的效果达到最大化。

第四是在相关制度配套上,要建立和国家司法考试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执业律师选择制度和任职前的统一法律职业培训制度,使我国的法律人才贮水池活起来,这对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是加强与法学院校的联系与沟通,处理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既要充分尊重和反映现阶段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又要向通过考试反馈法律职业的需求,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更好结合。

第六是要加强立法。条件成熟时,可将国家司法考试实践中有益经验、成功做法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使之规范化、法制化。

总之,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健全、完善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第5篇】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XX年,作为xx司法所长的我,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团结带领全所3名同志,认真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强化基础建设,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xx”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各部门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今年来的工作作述职述廉报告,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勤于苦学专业务。为了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所长职责,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云南司法》、《人民调解》、《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文件资料汇编》等司法行政有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以弥补自己不足,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务实的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

二、身先士卒抓普法。xx司法所,在迎接今年“xx”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中,按照“xx”普法验收标准,紧扣构建和谐社会主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教育,舆论导向、疏导矛盾、法律服务等功能作用,整合资源,巩固学法用法阵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我带领3名同志,一是认真抓好阵地宣传,做好每月一期的黑板报法律宣传活动。二是认真抓好阶段性工作宣传,以组织抓好“禁毒防艾,构建和谐”为主题的“6.26”、“10.26”两个禁毒日和“12.4”一个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农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各村、各小组组织辅导和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掌握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知识,找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和仲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率。四是亲临中、小学上法制课开展讲座,到各村宣讲《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种文件,出黑板报,挂大幅标语,有力地使政府“普九”和“林改”两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五是组织xx中心学校认真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今年普法对象49000人,参训人数36700人,参训率达70%以上,建立学法制度单位2个,创建平安校园3个,宣讲法制场次23次,开展法律咨询及解答99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知识小册100余册,出黑板报12期,张贴标语48条,建立民主法制示范村2个,总结学法用法先进典型2个,法制宣传材料齐全,“法律六进”落实到位,“xx”普法有声有色,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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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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