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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复习题(精选5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行政执法复习题(精选5篇)

第一篇:行政执法复习题

殷都区依法行政培训资料

内容: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二、行政处罚

三、询问笔录

四、问题分析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一)适用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社会抚养费法定征收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可以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主体仍然是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而不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征收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二是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范围、时限、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只能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实施征收行为,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应当遵循的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节相当,公平、公正、及时地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2、维护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不得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而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3、坚持宣传教育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相结合,引导公民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省(区、市)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规定具体的征收标准和幅度。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各地因工作水平和实际情况不同,规定了以下几种征收、缴纳方式:自行缴纳、代收代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同时,还对特殊困难的征收对象规定了分期缴纳制度。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票据。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1、立案查(1)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

(2)立案后,征收机关应当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征收机关应当指定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工作。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3)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以下情况和证据:

①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婚育情况、户籍情况、户口性质、职业、收入情况等。

②子女的户籍申报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③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音像资料等。

(4)调查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详细记载调查时间、地点、调查人、被调查人及有关情况。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人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被调查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5)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①认为违法生育事实不成立,应当制作书面调查报告,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撤销案件。

②认为违法生育事实成立,应当予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法人员应当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认定事实、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处理建议等。

2、审查

(1)征收机关应当对调查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征收金额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调查取证情况,应当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审查人应当是未参与调查的法制机构负责人或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制机构负责人或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本案调查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管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查。

审查人应对全部调查材料进行审查,并如实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无误后,应当将立案调查情况报征收机关负责人。

(2)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征收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认真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3)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在法定征收标准和幅度内,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违法生育情节,合理确定征收数额。

3、做出征收决定和送达

(1)征收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名称和决定日期;

②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现居住地等情况; ③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④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应征金额; ⑤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 ⑥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

⑦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法律后果。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加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章。(2)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征收机关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可以按照下列方式送达:

①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当事人的,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②留置送达。直接送达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应当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两名有关人员签字证明。

除上述送达方式外,也可以采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执行

(1)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实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审批表》,向征收机关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分期缴纳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制作《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2‰的滞纳

金。

(4)确有缴纳能力但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卷材料和当事人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人民法院。

(5)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6)当事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结案

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部到位后,应当制作结案报告。未足额到位的,不得结案。

(八)归档

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结束后,征收机关应当将案件所有材料编目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集中保管,做好归档工作。归档要求:

1、材料齐全。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一般应当包括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相关证据材料、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报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审批表、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征收票据、结案报告等。

2、一案一卷。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进行归档。如果案卷材料较多,可以分为数册装订。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材料,应当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存档。

3、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案卷归档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减案卷材料。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追溯期和时效限制规定,只要是违法生育行为,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一经发现,都可以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没有完毕的,应当按照征收决定书,继续征收直至完毕。

2、要正确行使委托征收权限。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这里的“可以委托”,不是必须委托。对社会影响大、征收标准高的违法生育案件应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直接征收。

3、要规范自由裁量权。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4、要善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决定。

5、要注意征收方式方法。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区分不同征收对象、不同的违法生育情节,采取不同的征收方法,达到最佳征收效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要选择典型,对有缴纳能力、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达到“执行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

6、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收支两条线”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管理体制,是从源头上防止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应当严格落实。

7、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做好与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二是做好与统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三是做好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沟通协调。

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分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一种是一般程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计划生育处罚和征收数额都较大,不涉及简易程序。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凡是涉及到处罚的都必须按照处罚程序进行,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建立完整的执法案卷。

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与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整卷归档七个步骤。下面按照步骤流程来说:

(一)立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受行政处罚的,有权的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行政

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申请立案,由区人口计生委决定是否立案。

处罚案件的立案范围(委托权限内的):

1、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

2、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

3、违反生育管理规定的。

4、流动人口违反计生政策的(参照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处罚内容的由区人口计生委直接受理或另行委托。

(二)调查取证。批准立案后应指定执法人进行全面、客观的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

(三)调查结论。调查取证结束后,执法人员应认真分析案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负责领导审批。

(四)告知权利。拟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事实与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依法在3日内提出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凡属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听证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后面会讲到。

(五)作出处罚决定。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工作结束后,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认真审查调查人员对案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本部门印章。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决定:

(1)确有应受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河南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具体情况,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2)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3)有违法行为,但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5)无管辖权的案件,作出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决定。

(六)送达。处罚决定作出后,应指定执法人员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宣读后交其签收,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安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七)执行。处罚决定送达后,当事人应在指定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拒不执行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备案。案件执行后,执法人员应将资料归档,整理案件卷宗,并报区人口计生委备案。

主要处罚项目违反法律法规条款和处罚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1、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

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罚依据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

2、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

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罚依据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3、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

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处罚依据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

三、询问笔录

当事人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揭露和证实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过,依法对违法当事人或见证人、知情人以及有关人员,通过谈话的方式了解情况,并用文字如实记录谈话的全部内容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

询问笔录应由三部份组成:①基本情况,主要记载询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询问地点、被询问人员姓名、被询问人年龄、询问人、记录人等基本信息。②提问和回答部份,是询问笔录的核心部份,应当准确、详细、清晰地记录询问人的问话和被询问人的答话,不仅要如实记录被询问人对其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被询问人为自己无违法行为的辩解。要按“七何询问法”进行询问,即: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何故、何果。要特别注意询问违法当事人的婚育情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收入情况等问题,以便于准确适用行政处罚或是行政征收。③签名和附记。询问结束后,应当场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发现记录上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和补充处捺指印。最后,被询问人应在笔录的末页上写明“以上笔录经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与我所说相符”字样,并逐页签名或盖章(按指印)。记录人、询问人也要签字。

制作询问笔录是调查取证的重要环节,询问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出示执法证,介绍执法人员身份,并将这一过程写在询问笔录中;

(2)先询问当事人及其配偶的基本婚育状况。包括:结婚时间(初婚或再婚)、婚后生育子女的总数,子女出生的详细时间、生育子女的性别、姓名、是否持有生育证等情况;

(3)如果是违法生育,是否接受过处理,是否有征收(如果有征收,是否有票据),是否落实节育措施,有无节育手术证明;(4)家庭财产情况;

(5)告知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6)其他需要调查的情况;

(7)询问笔录的内容必须要为最后作出决定服务,前后要有内在因果关系;(8)询问笔录要经过被询问人确认并署名和按手印注明时间(注意:如果本人不会写字,要注明代写人的姓名,并让当事人加按手印),若当事人承认以上事实,但拒绝签字的,要在笔录上注明“本人拒签”和拒签的理由,并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有关人员分别签字(最好是三人以上)。

四、问题分析 例如问题一:

根据条例符合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但不符合十九条(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的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能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

一、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四十一条规定范围)。

二、怀孕期间,下达警告书,告知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终止妊娠或办理生育证(千万不能超过怀孕六个月),否则将按照第四十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终止妊娠,按照第四十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四、如果生育了,再按照第四十条第三款进行处罚。(此种情况可以进行两次处罚。但没有下达警告书(法定程序),不能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例如问题二:

根据条例,符合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十九条规定,不符合二十条规定,没有领取二孩生育证生育,能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

一、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四十一条规定范围)。

二、怀孕期间,下达警告书,告知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要在生育前办理生育证,否则将按照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规定进行处罚。

三、生育后仍没有办理生育证的,按照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处罚。(没有下达警告书(法定程序),不能处罚。)

第二篇:行政执法证考试复习题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好好哈好哈哈哈哈哈哈啊 试 题

一、判断题(在题中括号内,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每小题1分,共20分)

1、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机关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首位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

3、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经送达,对当事人无约束力。()

4、根据《限时办结制度》规定,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

5、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可以不适用限时办结制度。()

6、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是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7、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应视为确认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8、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10、依法行政的本质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11、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12、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4、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15、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

16、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的实施实行的是《城市规划法》的“一书两证”制度。()

17、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五分之三以上通过。()

18、房屋拆迁评估基准日为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19、工程监理单位可以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0、居住区、街巷的环境卫生,由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二、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下列选项中哪一组情形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①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 ②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③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的; ④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A、①③ B、②③ C、①② D、①②③④

2、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

A、环保局的罚款权 B、工商局的没收权

C、市政局的强制拆除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3、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对程序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

A、决定撤销 B、决定变更

C、决定被申请人补正 D、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孙某的米粉店味道独特,食客颇众。但卫生局接到举报称孙某在所制的汤中加入“罂粟壳”,遂决定对孙某展开调查。孙某得知后,欲起诉卫生局。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卫生局的调查行为本身没有对孙某的权利义务发生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卫生局的调查行为影响了孙某的声誉,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卫生局的调查行为是卫生局的内部行为,因此是不可诉的

D、因卫生局的调查行为直接关系到对孙某的处理,影响孙某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5、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不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应适用哪部法律的起诉期限说法不一,下列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应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因为该法规定的起诉期限较短

B、应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该法规定的起诉期限较长

C、应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必须遵守的

D、应当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燃气供应站点的经营许可证由 向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

A、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 B、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

C、燃气供应站点

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由 决定。()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

C、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8、某商厦建设工程2005年1月1日竣工,同年2月1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经返修后于2月20日验收合格,3月8日该商厦投入使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商厦的建设工程保修期从 算起。()

A、1月2日 B、2月2日

C、2月20日 D、3月8日

9、招标人在招标时,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A、不能 B、应当 C、可以

1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

A、货币补偿 B、产权调换

C、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

三、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或者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刘某因超载被行政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2、市水利局擅自在街道两侧堆放物料严重影响市容,市行政执法局对市水利局作出行政处罚,市水利局不服。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市水利局与市行政执法局平级,市行政执法局无权实施处罚

B、市行政执法局对市水利局实施处罚,是履行法定职责

C、市水利局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市水利局不服只能请市政府协调,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官不能告官”

3、在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运用听证程序?()

A、县卫生局拟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

B、市工商局拟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C、县公安局拟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D、市农机中心拟作出暂扣拖拉机驾驶执照的处罚

4、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外来进入市区的车辆征收过路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文件要求市政府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有关行政诉讼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被告及其代理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向原告或者第三人调查、收集证据

B、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

C、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

D、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二审法院应不予采用

6、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A、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B、举办大型游乐活动

C、进行宗教活动 D、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E、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7、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A、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B、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C、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 D、随意堆放建筑垃圾

E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

8、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下列哪些建设行为,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

A、农村村民申请使用村内空闲地建住宅

B、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房

C、兴建乡(镇)村企业 D、兴建乡(镇)公共设施

9、下列关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代为选聘

B、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入住的业主统一选聘

C、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D、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

1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按下列方式供应。()

A、商品房建设用地通过出让方式供应

B、非经营性的房地产投资建设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C、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什么是首问负责制?

2、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有哪些情形属于超时办结?

3、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岗位责任人有哪些情形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4、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五、法律文书写作(15分)

(一)经行政复议审查认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此,要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如何表述?(5分)

(二)阅读下面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从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要求,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0分)

× × 市 文 化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市[2006]罚字第6号

被处罚人:××区上岛网吧中心

经查明,被处罚人从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为增加营业收入,通宵营业,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上网,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被处罚人处以5000元罚款。

被处罚人对以上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文化局(章)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六、案例分析题(15分)

今年3月某日,司机李某驾驶大型货车为某工地装运建筑垃圾。当车子从工地驶出城市道路时,车轮带出大量泥巴,同时,由于车厢密闭性能差,垃圾从车上大量洒落在街道上,严重污染了城市道路,被执法中的城管队员拦下并对司机李某实施行政处罚。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为了保持城市道路的清洁,《实施办法》对于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作出了怎样的具体规定?(3分)

2、对于司机李某,城建监察队员应该对其作出怎样的处罚?(3分)

3、假如城建监察队员对司机李某作出的行政处罚为罚款5000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什么程序?(4分)

4、我区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需要重点整治的“五乱”是指哪“五乱”?(5分)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单项选择题

1、C

2、D

3、C

4、A

5、D

6、B

7、B

8、C

9、C

10、B

三、多项选择题

1、AD

2、AD

3、BCD

4、ACD

5、ABCD

6、ABDE

7、ABCDE

8、BCD

9、BC

10、AC

四、简答题

1、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

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行政机关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2、因行政机关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

(一)无正当理由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不按规定给申请人答复;

(三)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

(四)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行政管理相对人。

3、(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

(二)在服务窗口值班时擅自离岗;

(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

(四)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

(五)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行政相对人出具书面凭证;

(六)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

(七)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机构造成延误办理;

(八)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造成不良后果;

(九)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

(十)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

4、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

(四)有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及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六)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文书写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复议决定:

(二)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1、被处罚人的称谓不符合规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称为当事人,不是被处罚人。

2、未载明当事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载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但该处罚决定漏列了。

3、适用法律的表述不规范。适用法律应按条、款、项、目来表述,章、节不用表述。

4、没有载明缴纳罚款的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告知诉权错误。起诉时限应为三个月而不是60日。同时,应告知复议机关名称,而该处罚决定书没有告知。

六、案例分析题

1、《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

2、《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3、向相对人发出处罚告知书,告知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相对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4、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施工乱象(垃圾乱丢、.摊点乱摆、工地乱象、广告乱贴、车辆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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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行政执法证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法的本质是由(B)决定的A 价值规律 B 经济条件 C 政治制度 D 民族传统

2、法现象的核心是(C)

A 社会规范 B 法律规范 C 权利义务 D 债权债务

3、法的逻辑结构中包括(D)、条件假设、法律后果

A 法律推理 B 强制规范 C 国家制度 D 行为模式

4、按照法的分类方法,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之间的关系是(D)

A 实体法和程序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5、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采用的是()

A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B 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C 以保护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相结合D 属人主义

6、我国对法的溯及力采用(C)的原则

A 从新兼从轻 B 从轻兼从新 C 从旧兼从轻 D 从轻兼从旧

7、我国的立法法自(A)起施行

A 2000、7、1 B 2001、7、1 C 2002、7、1

D 2001、10、1

8、国家税务总局对没有违法所得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设定的罚款限额为(B)元

A 1000 B 10000 C 3000 D 30000

9、违反税收法律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追诉时效为(C)年

A 1 B 2 C 5 D 20

10、举行听证的费用由(D)承担

A 申请听证的当事人 B 各级财政部门 C 败诉一方当事人 D 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

11、下列(C)阶段税务机关可以委托代理人

A 听证阶段 B 复议阶段 C 诉讼阶段 D 处罚阶段

12、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A)

A 在收缴罚款的2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收到罚款后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B 在收缴罚款的5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收到罚款后应当在5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C在收缴罚款的7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收到罚款后应当在7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D在收缴罚款的10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收到罚款后应当在10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3、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A)

A 国家 B 侵权的行政机关 C 侵权的司法机关 D 侵权的行政机关和侵权的司法机关

14、行政相对人不可采用的行政赔偿请求方式是(B)

A 单独向行政机关提出 B 直接向法院起诉

C 行政复议附带提出 D 行政诉讼附带提出

15、行政诉讼的对象和范围是(B)

A 行政机关作出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B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C 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

D 国家行为

16、下列那种说法是不正确的(D)

A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B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有不得调解的原则

C 行政机关未能在法定期限之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视为该行政行为无证据、无依据

D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不包括确认违法的决定

17、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间为(C)天

A 5 B 7 C 10 D 15

18、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时当事人起诉权和起诉期限的,当事人的起诉期限最长为(A)年

A 2 B 5 C 10 D 20

19、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书确有错误的,可在生效的(B)年内申请法院再审

A 1 B 2 C 5 D 20

20、对行政机关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且拒不改正的,相关责任人员应给予(B)的行政处分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降级

21、我国刑法关于税收犯罪行为的规定,主要体现在(A)

A 第3章第6节 B 第6章第3节

C 第4章第6节 D 第4章第3节

22、某纳税人暴力抗税致某县一国税干部重伤,依据我国刑法某纳税人构成(C)罪

A 妨害执行公务罪 B 抗税罪 C 故意伤害罪

D 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罪

23、某纳税人欠税5万元,采用隐匿财产的手段逃避追缴,经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追回税款3万元,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后,某纳税人又退回税款1.5万元,请问该纳税人(B)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逃避追缴税款罪

C 构成偷税罪 D 构成抗税罪

24、某纳税人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后又虚开,其行为构成(A)

A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B 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罪

C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罪

D 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罪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创制法律的主要形式是(ABC)

A 制定 B 认可 C 解释 D 命令

2、下列那些属于法的社会作用(ABDEF)

A 告示 B 预测 C 维护统治阶级统治

D 评价 E 教育 F 强制

3、按我国现行法律部门的划分,下列那些属于诉讼法法律部门(ABEF)

A 行政诉讼法 B 仲裁法 C 行政处罚法 D 行政复议法

E 民事诉讼法 F 刑事诉讼法

4、下列法的分类中,那些不属于多数国家法的分类(AC)

A 公法和私法 B 国内法和国际法 C 普通法和衡平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5、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不得授权立法的事项主要包括(A)

A 民事基本制度B 犯罪和刑罚 C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 D 有关司法制度的事项 E 诉讼和仲裁制度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D)

A 合法性原则 B 合理性原则 C 应急性原则 D 公正公开原则

7、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ABCD)

A 执行性 B 单方意志性 C 强制性 D 无偿性

8、下列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的是(BCD)

A 颁发营业执照 B 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C 准予抵扣进项增值税 D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9、下列行政处罚属于人身罚的有(AD)

A 行政拘留 B 劳动教养 C 有期徒刑 D驱逐出境

10、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的行政处罚是(AC)

A 限制人身自由 B 吊销、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C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D 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E 吊销驾驶证

11、行政处罚法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为(ABCD)

A 违法事实确凿 B 有法定依据给予处罚 C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D 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12、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采用以下(ABCD)方式送达。

A 直接送达 B 留置送达 C 邮寄送达 D 公告送达

1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范围是行政机关作出的(ABD)等行政处罚。

A 责令停产停业 B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 限制人身自由 D 较大数额的罚款

1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BCD)

A 当场作出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B 当场作出2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C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后,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D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并经当事人提出的15、国家不予赔偿的特殊情况包括(ADF)

A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了行使职权而采用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

C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执行职务

D 不可抗力

E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辖区域之外行使职权

F 行政相对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16、行政机关侵犯相对人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ACE)

A 医疗费 B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 残疾赔偿金 D 丧葬费 E 丧失劳动能力前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17、下列内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ACDEF)

A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章 B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C 国务院的行政行为 D 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

E 民事纠纷 F 外交部的国家行为

19、下列那种权利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口头提起,又可以书面提起(AC)

A 提起行政复议 B 提起行政诉讼 C 提起听证申请

D 提起行政赔偿

20、行政复议终止的法定事由包括(BC)

A 对抽象行政行为附带审查的处理 B 申请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的 C 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D 被申请人被撤消的21、下列属于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的是(ACEF)

A 合法性审查原则 B 辩论原则 C 不适用调解原则

D 两审终审原则 E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F 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22、行政诉讼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有(ABCDEF)

A 发明专利 B 海关 C 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D 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E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 F 上级法院指定由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

23、行政诉讼证据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 经法庭审查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B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根据

C 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D 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24、人民法院的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ABCDE)

A 不予受理 B 驳回起诉 C 管辖异议

D 财产保全 E 中止诉讼 F 驳回诉讼请求

25、税收刑事责任中刑事处罚的主刑包括(BC)

A 剥夺政治权利 B 自由刑 C 死刑

D 死刑缓期2年执行

26、行政机关逾期移送涉嫌犯罪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分的对象包括(ABD)

A 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 B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 复议机关负责人 D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

行政权

1来源于国家宪法和法律2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3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存在有法律依据,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合理性(符合立法的目的,只考虑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符合社会道德,有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符合比例原则)应急性原则(保护国家安全,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 行政法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

1具有国家行政职权2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3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法律规定的组织 职权1行政立法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处罚权7行政强制执行权8行政司法权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 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行为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成立要件 资格要件、权力要件、形式要件、功能要件

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 即时生效、受领生效、附条件生效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行政行为的效力 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抽象行政行为 制定行政规范行为或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行为的种类

1行政许可 2行政给付 3行政确认(确定、认定、证明、登记、鉴定)4行政裁决(对权属纠纷、对侵权纠纷、对损害赔偿纠纷)5行政征收(征税、收费)6 行政处罚 7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行政调查中的强制

1996年10月1日《行政处罚法》,主体:行政主体 ;依据:法定权限1主体法定2行政处罚权要视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的决定来判断3行政处罚权必须依据法定职权;

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A处罚法定原则B处罚主体及职权法定C受处罚的行为法定D处罚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职能分开原则4处罚和教育相结合5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6一事不再罚原则(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

行政处罚的种类 :7种 人身罚(拘留15日以下驱逐出境、限制进出境等)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申诫罚(警告)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罚款的额度由 国务院 规定 1规章对非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2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有违法所得3倍;3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4超限额的报国务院

行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税务部门为5年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条件1违法事实确定2有法定依据3数额较小的罚款(公民50元 法人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步骤1向当事人表明身份2确认违法事实3听取当事人的陈诉、申辩4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5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决定书备案

一般程序 1立案2调查3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4审理5作出处罚决定6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7将决定书送达相对人

听证程序:范围: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税务)步骤1当事人提出申请(3日内);2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7日前3确定主持人4举行听证5制作笔录6将听证笔录附案件卷宗

罚款执行程序 分为1当场收缴罚款(20元以下、省财政部门统一的罚款收据)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当事人在15日内)3强制执行(每日加法3%、查封扣押财物拍卖冻结存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95年1月1日《行政赔偿法》 承担赔偿的主体是国家

行政赔偿的条件 :1侵权行为主体2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

工作人员所在机关或委托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只对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损害事实进行赔偿; 行政赔偿的合格主体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依委托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可分为1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2事实行为 行政赔偿的范围:1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2侵犯财产权行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行政违法的原因 1无权而进行处罚2处罚超越法律权限3处罚的内容错误4处罚程序违法

不予赔偿的1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

请求权的转移资格1当受害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2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赔偿的程序 1相对人提出赔偿请求(侵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后的2年内提出,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时效中止)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3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提出行政赔偿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2月内不予赔偿;对赔偿金额有异议3个月内向法院提出)4国家进行赔偿或追偿(追偿条件:A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损失B公务员或受委托组织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赔偿方式 1支付赔偿金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以金钱赔偿为主,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999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救济制度,渠道和监督制度

行政复议的对象和范围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部、外交部依法实施的国家行为和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及对民事纠纷作出的处理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一级复议制,由上级行政机关管辖 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显失公平现象,应作出撤消、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决定。(对征税和滞纳金问题税务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对处罚、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可选择)

行政复议的原则

合法(1、复议机构是法定机构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适用的依据必须合法3程序合法)公正、公开[过程公开、资料公开(书面答复、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资料)及时、便民

行政复议的程序 1行政复议的申请(60日内)2行政复议的受理3行政复议的审查4行政复议的决定[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撤消决定]5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1990年10月1日 《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的司法活动

原则

共有原则 1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合议、回避、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5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6辩论原则7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特有原则 1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1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合理性审查2有权审查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即是否滥用职权)2不适用调解原则(1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2原、被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自行和解)3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B原告申请停止执行C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4行政机关负责举证责任原则

第三篇:路政行政执法考试复习题

一、选择题(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年7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起实施。

A:19971997年10月1日B19981998年10月1日

C:19971998年1月1日D19981999年1月1日

2、《公路法》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A公路及公路边沟B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C公路、公路用地D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边沟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的公路用地。

A:1米 B:2米 C:3米

4、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级人民政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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