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加大保障力度,构建新型管理体制,实现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青年路地区社区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社区管理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至关重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已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活动的舞台,是基层社会稳定和谐的“稳定器”,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了全面了解社区管理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促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我街道对辖区12个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社区概况
(一)社区的定义。社区全称“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为我国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工作服务对象为城市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
(二)社区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主要有以下职责和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三)指导机关。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四)法律依据。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 1月19日重新公布。据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下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青年路街道辖区内社区的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辖12个社区,分别为莲湖路第一社区、莲湖路第二社区、莲湖路第四社区、青年路第一社区、青年路第二社区、青年路第三社区、糖坊街社区、东药王洞社区、西药王洞社区、西北一路社区、习武园社区、安定社区。下面是对12个社区调研的相关情况统计。
(一)人口统计。
社 区 | 居民户数 | 常住人口 |
青年路第一社区 | 2219 | 6368 |
青年路第二社区 | 1679 | 6788 |
青年路第三社区 | 3775 | 6496 |
莲湖路第一社区 | 2502 | 6935 |
莲湖路第二社区 | 4537 | 10182 |
莲湖路第四社区 | 2066 | 5993 |
糖坊街社区 | 2653 | 7877 |
东药王洞社区 | 2398 | 7194 |
西药王洞社区 | 3369 | 10303 |
习武园社区 | 2749 | 7751 |
西北一路社区 | 2436 | 5656 |
安定社区 | 75 | 215 |
平 均 | 2538 | 6813 |
(二)社区办公用房面积。由于近两年辖区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激增及“三有一化”标准的实施,社区用房总面积已无法应对当前社区发展,截止目前,12个社区居委会共有办公用房面积约2492平方米,其中租赁面积1380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为207平方米;除青一、青三、西药、莲四、安定5个社区外,其余7个社区办用房都存在租房办公的情况。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社区办公用房面积300平米标准,只有两个社区达到这一标准。
社 区 |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 ||
总面积 | 自 有 | 租 赁 | |
青年路第一社区 | 200 | 200 |
|
青年路第二社区 | 356 | 96 | 260 |
青年路第三社区 | 200 | 200 |
|
莲湖路第一社区 | 190 |
| 190 |
莲湖路第二社区 | 200 |
| 200 |
莲湖路第四社区 | 160 | 160 |
|
糖坊街社区 | 190 | 90 | 100 |
东药王洞社区 | 240 | 40 | 200 |
西药王洞社区 | 230 | 230 |
|
习武园社区 | 300 |
| 300 |
西北一路社区 | 130 |
| 130 |
安定社区 | 96 | 96 |
|
总面积 | 2492 | 1112 | 1380 |
平均办公用房面积 | 207 | ||
(三)工作人员数量及学历构成。社区工作人员数量按照社区管理人口数确定,我街道平均为每个社区12名工作人员。 2012年我省首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随着该项招考力度的持续和加大,社区工作人员学历已逐渐提高,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占总数的比重已达35%,大专学历占38%,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