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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篇)

第一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自 1999-5-1 起执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 刘嘉福 戴贞洁 丁传波 姜敏 关海欧 戴宝荣 夏静 姚天玮 孙锦强 叶松荣 唐伟 康琮

1999年2月

目次

总则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检查评分表

条文说明

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2.0.7)

2.0.8 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2.0.8)

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3.0.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表3.0.3)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3.0.4 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1)、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2)、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3)、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4)、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4-6)等六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3.0.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5)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6)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十项内容。

3.0.7“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表3.0.7)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3.0.9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9)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表3.0.10)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12)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3.0.13)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3.0.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3.0.2

续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3.0.3

续表

续表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1

续表

续表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2

续表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3

续表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续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6

续表

续表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5

续表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6

续表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表3.0.7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表3.0.8

续表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表3.0.9

续表

续表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 表3.0.10

塔吊检查评分表 表3.0.11

续表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12

续表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表3.0.13

续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88

条文说明

目次

总则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检查评分表

总则

1.0.1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

1.0.2 规定了本标准的用途和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在考核工程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情况、评选先进、企业升级、项目经理资质时,都必须依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0.3 说明本标准编制时采用的方法和依据。

1.0.4 说明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本标准采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五年来发生的职工因工死亡的810起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占44.8%)、触电(占16.6%)、物体打击(占12%)、机械伤害(占7.2%)、坍塌事故(占6%)这五类事故占总数的86.6%。为此,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将消除以上事故确定为整体系统的安全目标。这些事故集中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个方面。列为十七张检查表(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基坑支护检查评分表、模板工程检查评分表、“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塔吊检查评分表、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因此,把这十个部分列为本标准的检查评分内容,以检查表的形式用定量的方法,为安全评价提供了直观数字和综合评价标准。

2.0.2 分项检查评分表的结构形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成整体的系统,如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列出的各检查项目间有内在的联系。按其结构重要程度的大小,对其系统的安全检查情况起到制约的作用,在这类检查评分表中,影响安全的关键项目列为保证项目,其他的项目列为一般检查项目。另一类是各检查项目之间无相互联系的逻辑关系,因此,没有列出保证项目,如“三宝”、“四口”防护和施工机具。

2.0.

3、2.0.

4、2.0.5 是说明分项检查评分表中的评分

2.0.6 在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列在保证项目中的项目对系统的安全情况,起着关键的作用,为了突出这些项目的地位,而制定了保证项目的评分原则。

2.0.7 汇总表也采用百分制。各分项内容在汇总表中所占分值,依据对因工伤亡事故类型的统计分析结果而确定。且考虑了计算简便,将除文明施工分表(20分)起重吊装分表(5分)施工机具分表(5分)外,其它各分表分值都确定为10分。由于起重吊装只是施工中的一个工序过程,在组织检查中遇到机会较少;施工机具近些年有较大改观,防护装置日趋完善,所以各确定为5分;而文明施工是独立的一个方面,也是施工现场整体面貌的体现和树立建筑业现象综合反映,所以确定为20分。

2.0.8 分项检查表共有十六张,归纳为十项内容,每次在工地检查使用时,不一定都能遇到,如有的工地无塔吊等,在汇总表中就要进行换算,计算出这个工地的总得分。在无保证项目的分项检查表中,遇有缺项时如表3.0.13中,无平刨等机具时,也要利用这个公式算出分项表的得分。

2.0.9 在组织检查时,遇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为了突出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采用加权评分的方法。

2.0.10 根据检查评分汇总表实得分数,确定了整体系统(即一个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级。等级划分的原则是:优良的标准为在施工现场内无重大事故的隐患,各项工作达到行业平均先进水平。合格的标准为达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于有一分项检查表不得分的,汇总表总得分为75分以上的,也定为合格,是考虑有一项工作存在隐患,其他工作都比较好。本着帮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精神,也定为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为施工现场隐患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的几率比较大。如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就说明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较多,随时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定为不合格。考虑到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检查评分值仅为5分,因此确定为这两项检查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80分以上时为合格。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是对十个分项检查结果的汇总,利用汇总表得分,来确定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分项检查表具体的得分分值在2.0.7中说明。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考核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在事故类别分析中没有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但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们分析的事故中有89%都不是因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因违章所致。其中由于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不作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把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部分列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能够做好,整体的安全工作也就有保证了。一般在较大的工地应该设安全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表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专职安全员应按建设部的规定,每年集中培训40学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施工管理人员按建设部规定每年也要进行安全培训。

3.0.3 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把过去建筑施工以“脏、乱、差”为主要特征的工地,改变为城市文明的“窗口”。针对我们建筑工地存在的管理问题,诸如工地不围档、现场布局不执行总平面布置、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施工人员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既混乱又不安全以及高层建筑施工中的消防问题等,为此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中将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对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如食堂、厕所、饮水、保健急救和施工现场标牌,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等项也是施工现场做到文明工地的重要工作,列为检查表的一般项目。表中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条款均以国家及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高层建筑是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3.0.4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脚手架上的事故如能得到控制,则高处坠落事故可以大量下降。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用事故树的方法进行分析,得到的主要方面有两种,一种是脚手架倒塌,一种是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从这两方面考虑,找到引起倒塌和缺少防护的基本原因。因而确定了检查项目,按每项在总体结构中的重要程序及由它的缺陷而引起的伤亡事故的几率,确定了它的分值。由于建筑类型比较复杂,不同的施工条件及施工工艺,所采用的脚手架形式也不同,应按其脚手架形式选用检查评分表。遇有钢木混用或钢竹混用者都应视为不得分。脚手架的荷载:结构架3000N/m,装修架2000N/m,工具式脚手架1000N/m。斜道的坡度为1:3,每30cm设一防滑条、临边要做防护等。

1. 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从地面塔起的木、钢脚手架,包括各种高度的脚手架、应该按照搭设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一般搭设高度在25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

22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由于竹材满足不了四年生长期的材质要求,因此竹脚手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该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脚手架应进行特殊计算。

2.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包括从地面、楼板或墙体上用立杆斜挑的脚手架,提供一个层高的使用高度的外挑式脚手架和高层建筑施工分段塔设的悬挑脚手架。外挑式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不能将外挑立杆与建筑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外挑立杆除必须满足间距要求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刚度。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书要经上级审批。悬挑梁或悬挑架应为型钢或定型桁架,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脚手架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定型的门型框架为基本构件的脚手架,由门型柜架、水平梁(脚手板)及剪刀撑组合成基本单元。脚手架之间除按规定设置连接件外,还应用大横杆和剪刀撑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一般搭设高度为45m以下,搭设时要及时装设连墙杆与建筑结构拉牢防止架体变形。严格控制首层门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面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在5mm以内,上下门架立杆对中偏差不大于3mm。

4.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悬挂在建筑结构预埋件上的钢架,并在两片钢架之间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此种脚手架的跨度不能大于2m,使用中除去对埋件的设计制作与埋设应确保牢固外,还应对钢架进行认真检查和荷载试验。由于脚手板的跨度较大,所以特别注意脚手板的选材、固定和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5. 吊篮脚手架检查表。吊篮脚手架是将预制组装的脚手架悬挂在挑梁上,挑梁与建筑结构固定,脚手架的升降用手(电)动葫芦和钢丝绳来带动。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吊篮和挑梁的设计及挑梁的固定方法。吊篮在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使用中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的钢丝绳做保险绳,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在吊篮提升(或下降前)必须先把保险绳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离(小于1m),再重新固定好保险绳,然后再继续提升(或下降),反复进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就提升(或下降)。

6. 附着式脚手架,是将脚手架架体附着于建筑结构上,并能自行升降,可单跨升降,多跨升降,也可整体升降,因此,也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因其使用方便、经济,自1993年以来,在全国各地普遍使用。但由于在架体构造、附着支撑、升降方式和使用管理中均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患,因此,使用中坠落伤人事故不断发生。为推进脚手架技术进步,完善这类脚手架的使用和管理。自1993年以来,建设部利用两年多的时间,在全国进行了调研,召开各方面的专家研讨会,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确定了这类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和管理等规定。为了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管理,表里提出了由建设部组织鉴定等要求,这主要是指由厂家生产并在各地使用的产品,要由建设部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并发放使用证,其他的可由建设部认可的单位鉴定或派人参加鉴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由落地式的双排立杆外脚手架发展而来的,它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架体应是钢性较强的整体,因此,要求有定期的主框架和相邻两主框架中间的架体的定型的支撑框架,支撑框架还必须以主框架做为支座;二是架体上的荷载应通过主框架均匀、合理地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去,也就是说架体要在结构上生根;三是升降时不坠落、不倾斜。因此,本着这个要求,列出了保证项目。主框架可固定在导轨上,导轨再与每一楼层固定。

3.0.5 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近年来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坍塌事故比例增大,主要原因是: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楼板拆模后,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在楼板上堆物过多,使楼板超过允许荷载;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造成整体失稳坍塌等。坍塌事故已列入建设部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认真做好。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在总表中作为一个项目考核,在检查评分时如二者同时出现,则该项目得分为各自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对于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对于边坡和支护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按照规定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如施工机械确需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针对模板施工管理的主要问题列入检查项目。要求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且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模板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稳固措施。

3.0.7 “三宝”及“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两者之间无有机的联系,但这两部分引起的伤亡事故却是相互交叉,既有高处坠落又有物体打击,因此,将这两部分放在一张表内,但不设保证项目。其中,由于“三宝”利用不好发生事故较为普遍。为突出重点。将其分值定为55分。在发生的物体打击的事故分析中,由于不戴安全帽的受伤者占事故总数的90%,而不戴安全帽都是由于怕麻烦图省事造成的。无论工地有多少人,只要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被打击造成伤亡的隐患,同样,有一人不戴安全带的,就存在高处坠落伤亡一人的危险,因此,在评分中突出了这个重点。这次在修订中取消了平网在建筑的外围的使用,改为立网全封闭,立网应该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每10cm×10cm=100cm的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2.做耐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处,用5kg重的钢管(管径48~51mm)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这次标准的修订提高了对“四口”防护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已有许多好的办法,考虑了各地施工条件没有对防护方法和设施做统一要求,但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临边及洞口防护的具体做法应该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标准,临时用电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各部位有相互联系和制约的关系,但从事故树的分析来看,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不完全是相互制约的,而是哪里有隐患,哪里就存在着触电的危险,根据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了检查项目。其中由于施工碰触电力线路造成的伤亡事故占30%;由于工地随意拖拉电线造成触电事故的占16%;现场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造成事故的占15%,以上三类事故占触电事故的61%。为消除触电事故隐患,《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每台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的规定,从而

2提高了临时用电的本质安全。由于现场住宿工棚高度较低,所以照明一般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为此,安全检查评分表把以上内容列为保证项目。另外《规范》还规定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每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并作为工地临时用电档案的主要资料之一。

3.0.9 施工现场一般使用的提升机有两种:一种是专为解决物料的垂直运输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另一种是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型式较多,绝大多数不是定型产品,尤其是低架提升机,多为企业自己制作,存在设计不合理,管理责任不明确问题,所以发生事故较多。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在总表中作为一个项目考核,在检查评分时如二者同时出现,则该项目得分为各处牵头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是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编写的,主要是指经过专门设计后,用型钢制作成标准节或标准件,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升降机,施工现场要杜绝采用脚手架钢管和扣件,临时组装成井字架替代的提升机。物料提升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自己生产自己使用,设计不合理,产品没有主管部门认定;二是安全装置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流于形式;三是缆风绳或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要求,使用中架体晃动大、失稳;四是提升机安装后,不经验收,给使用带来隐患。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产品没有定型,企业自己制作不经设计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工艺落后,没有检测手段。运到施工现场没有作为专用设备纳入设备部门管理,形成只使用,无管理,检查验收流于形式。因此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中将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提升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及安装验收都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这次检查标准针对断绳保护存在不安全不可靠问题,改为吊盘不能只用断绳保护装置,必须使用安全停靠装置。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外用电梯一般附着在建筑物外侧,所以也称外用电梯。多以齿条传动,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保证架体的稳定,载重量一般为1000kg,可以乘载施工人员或物料上下,是由专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人货两用电梯也是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梯笼上下运行中常常载人,如果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事故损失,所以必须在每班使用前按规定检查制动、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和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司机经过专门培训,不准超载使用。不装配重时不准载人。为保证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先制定方案,作业队伍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架体与建筑物的附着,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按说明书要求预先设计连接方式和垂直间距,并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各层卸料口的防护门制作与管理问题。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包括了各种类型的塔吊,在使用中常常因安全限位装置(四限位、两保险)不齐全或不可靠造成事故。“四限位”主要指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主要指吊钩保险和卷筒保险装置,这是一般的塔吊应该具有的安全装置,还有一些塔吊在说明书中有其他的安全装置要求时,应该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夹轨钳是轨道运行式塔吊的安全装置,在下班、吃饭及较长时间的临时停车时,必须将四个轨钳同时卡紧,防止大风突然来临造成事故。高塔的附墙装置必须按说明书要求,不能随意变动或中途拆除。塔吊在安装拆除中也发生过多起倾翻事故,主要是没有预先制定作业方案和施工队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装拆除的资质,没按说明书要求作业造成的。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主要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一些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是:

一、没有直对作业条件和工程情况编制作业方案,或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具体指导施工;

二、对选用的起重机械或起重扒杆没有进行检查和试吊,使用中不能满足要求;

三、钢丝绳选用不当或地锚埋设不合设计要求;

四、司机、指挥、起重工未经培训,不懂专业知识;

五、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造成的。为此,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中,将制定施工方案,起重机起重扒杆、钢丝绳、地锚、构件吊点以及司机,指挥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3.0.13中列出了施工常用的和发生伤亡事故较多的十种机具,这些机具设备虽然与大型设备相比较其危险性较小,但由于它数量多,使用广泛,所以发生事故的几率大,又因其设备较小,所以往往在管理上被忽视。在进行安全检查时,要求也与大型设备一样,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是经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机具运进现场使用。施工机具都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

第二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10项,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评价依据。

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施工处理、安全标志。

3.《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4.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等8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6.《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立杆设置、水平杆设置、支架拆除、支架材质。

7.《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物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

8.《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用电档案、现场照明。

9.《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基础与导轨架、动力与传动、通信装置、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

11.《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包括: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

12.《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应包括: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13.《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打桩机械。

第三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一、总 则

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全省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本实施意见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实施意见执行。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地应积极推广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三相五线制和型钢式井字架、挑架,逐步淘汰毛竹外脚手架、钢管扣件式井字架、钢管扣件式挑架。特别是市区主要道路的临街工程、成片开发住宅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各地应采取具体措施,率先推行。从2000年1月10日起,凡新开工工地使用钢管扣件式井字架或钢管扣件式挑架或毛竹外脚手架或外架外侧未张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的,一律不得申报省文明标化工地。

4、本实施意见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5、本实施意见由省建设厅建筑业处负责解释。

6、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六)安全教育

1、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企业职工每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伤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积极使用钢管式脚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脚手架。25M以下工程可以允许使用毛竹脚手架,但其材质、搭设方法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外架连接在一起。

落地式脚手架(一)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搭设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3、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4、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5、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二)立杆基础

1、毛竹脚手架立杆需深埋地下30cm以上并支在垫木(块)上,基础夯实后落地顶撑支设在木板或水泥垫块上,并设纵横相连扫地杆。立杆基础埋深上部分采用砼浇筑的可不设扫地杆。

2、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扫地杆。

3、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宽以上砼路面。

4、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一拉结点。

2、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毛竹外架采用2根并联8号铅丝加套管的柔性拉结(既拉又撑)。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投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四)立杆间距与剪刀撑

1、毛竹脚手架步距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5M,横距不大于1.3M,架子总高度不得超过25M。

2、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3、架子转角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4、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刀撑,剪刀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竹脚手架剪刀撑底部斜杆应深埋超过30cm。

5、毛竹脚手架必须设置顶撑,顶撑能有效地搁在小横杆上,不得移位、偏离。

6、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25M以下建筑物的外脚手架除操作层以及操作层的上下层、底层、顶层必须满铺外,还应在中间至少满铺一层。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应层层铺设脚手片。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脚手片。

2、满铺层脚手片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4、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6、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1.2M,坡屋面高于1.5M以上。

(六)交底和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脚手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3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七)小横杆设置

1、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2、小横杆应设置在大横杆的下方,顶撑的上端(仅指毛竹脚手架)。

3、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八)杆件搭接

1、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刀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4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紧固。

2、竹脚手架立杆、剪刀撑、大横杆和其他杆件均采用搭接,其中立杆、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大横杆不小于2M,且均用不细于10#铅丝双股并联绑扎3道以上。

3、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4、竹脚手架顶撑设置到位、有效、与立杆绑扎不小于10#铅丝双股并联绑扎3道。(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十)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搭设竹脚手架的竹竿要求挺直、质地坚韧,不得使用青嫩、枯脆、腐烂、虫蛀及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必须符合:A.立杆、大横杆、顶撑、剪刀撑等不小于75mm;B.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C.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3、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4、竹脚手架绑扎用的铅丝无锈蚀,双股并联捆扎。

5、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十一)通 道

1、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

2、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脚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篇)

第一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自 1999-5-1 起执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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