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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第一篇:《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文章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1、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这一章,着力规范和约束公安机关及警察行使权力,我市的公安机关将如何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执法监督规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着力规范和约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权力的行使

。这对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符合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十一种违反行为,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治安管理处罚法》既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是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公安机关将认真、坚决地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加强培训。第二,细化标准,严密程序。第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第四,严格执法,落实责任追究制。为了具体落实本法的执法监督规定,我们将建立两套监督机制,一是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如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定期接访制度等等。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牢固树立保护人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正确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坚决杜绝各种侵犯人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二是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监督,加强执法考评工作,定期对执法民警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把各项内部执法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2、记者:有观点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布实施,必将转变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由单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答: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近几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公安机关狠抓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应当说,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都有了很大的转变,涌现出了很多象杨凌娜的好民警,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率日益提高。但是,在我们的队伍中,仍有少数民警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法制意识不强,漠视群众的利益;在我们的工作中,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执法不公、不严,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屡有发生。我们的工作离党的期望、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应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宣传贯彻工作,认真领会立法精神,树立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狠抓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由单纯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创建和谐社会、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3、《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那些涉及到民生的规定?经济发展了,人民对物质、精神生活的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这要求法律对公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提出更高标准的保护,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的招嫖拉客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扰乱重大活动期间治安秩序的行为等。为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管理,《治》规定的处罚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四大类。将很多涉及到民生的行为都纳入了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把近些年来新出现的、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为,都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使得这部法律更加贴近群众,也广泛地维护了群众的生活权益。例如:

1、发骚扰短信要负法律责任。发送黄色短信,在现在社会已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有的时候还会引起他人家庭的误会,产生一些家庭的矛盾,也会对他人正常生活带来一些干扰,使被迫接受的人心里感到不愉悦,感到不断地受到这种行为的干扰。现在很多群众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种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十二

条)

2、房屋出租,必须登记。把空闲的房子租出去,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出租房屋里头往往是集散很多的流动人口,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也混杂其中,怎么样把这一块有效地管理起来,是当前治安工作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出租房屋的确是一个公民的民事权利,但这种权利,要跟我们治安管理上的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平衡,为及时地、有效地打击违反犯罪,房屋的出租人

也应该承当一定的法律上的义务。《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必须要租给“有身份证件的人”,而且必须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便公安机关随时查验。否则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也违法。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自由,乞讨是乞丐的自由……但是有些职业乞丐威胁或者怂恿一些未成年人强行地讨要,反复纠缠,这是对他人来讲是一种妨碍,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第四十一条)

4、干扰他人生活要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如果从事家庭装修、建筑施工等活动的时候,产生了噪声,干扰了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现在家里养宠物的居民是越来越多,但是您饲养宠物烦扰了其他人的生活,也会成为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除了被罚款之外,还将被拘留5到10天。

5、醉酒闹事约束到酒醒。醉酒之后,神志不清,打人、闹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以前这种行为多是被劝阻和原谅,可是今后,醉酒闹事也会触犯法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同时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这种措施实际上既具有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秩序的效果。另外一方面也具有了和当事人很强烈的人文关怀,人性的关怀,使醉酒者也不会自残。

6、“球迷闹事”将受处罚。现在,我们大型的文体活动越来越多,而且我们说的球迷、追星族,可能很多行为举止也比较狂热,活动比较大,所以容易出现危险,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很容易引发很严重后果的社会治安事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以及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法律还规定,因为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而被处以拘留处罚的人员,将在以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如果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将被强行带离现场。

7、偷窥偷拍他人隐私,至少拘留5天。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很多这方面设备、工具现在都可以买得到,比如微孔摄像机,还有很多窃听的设备都可以买得到。这些设备也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偷窥偷拍)违法的目的。如果您在网上搜索“走光”这个词,就会在许多网站上,看到有人偷拍别人隐私的画面。这些上网的图片,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8、电脑黑客将会受到拘留处罚。那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网络黑客,以后也不能再为所欲为,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9、其他。另外,今后公民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在火车来临时抢越铁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已经明确规定为一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12、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要有: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强迫交易的行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的行为;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行为;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违法停放尸体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等。这些行为大都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危害性大,因此,新法规定对这些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3、现代法制社会,行政执法的程序日益受到重视,您能介绍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处罚程序所作的主要修改?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法治原则的要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查、决定、执行和救济都规定了具体、细致的程序。主要是:规范了检查、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规定了告知程序,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对2000元以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规定了听证程序;修改了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明确人民警察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规定派出所可以作出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明确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取消了关于在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委托授权规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修改了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第二篇: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题库第一部分: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单选题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B)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A、经济 B、行政 C、刑事 D、民事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A)。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C)的有关规定。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

4、以下(D)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5、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A)为依据。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6、治安案件的管辖由(A)规定。A、国务院公安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7、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查处;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申请移送的案件,应当在(C)内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其办理移交手续或者由其继续办理。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8、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应当在(C)内经本机关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处理。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9、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D)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10、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A)。A、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B、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仅限于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必须是公安机关愿意调解处理

11、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B)。

A、按照达成的协议,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执行 B、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D、告知当事人如果双方有意愿继续接受调解,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12、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之后,决定机关应当在(D)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

A、12 B、24 C、36 D、48

13、外国人在行政拘留期间死亡的,有关(C)应当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同时报告公安部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A、县级公安机关 B、地(市)公安机关

C、省级公安机关 D、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14、下列属于应当收缴的选项是(D)。A、赌博行为人在实施赌博行为的过程中偶然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借来的工具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偷来的工具 D、注射毒品的用具

15、(A)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16、(B)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D、醉酒的人

17、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B)日。A、十五 B、二十 C、三十 D、六十

18、治安管理处罚法所确定的数过并罚原则是(C)。A、并科原则 B、限制加重原则 C、并科原则为主、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并科原则为补充的原则

19、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C)。A、不予折抵 B、可以折抵

C、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二日

20、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B),分别处罚。A、年龄大小

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21、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A)情形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A、情节特别轻微的 B、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C、主动投案的

D、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22、违反治安管理(A)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2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D)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B、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D、怀孕的

2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A)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二、多选题

1、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是(ABC)。A、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B、保障公共安全

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现在已越来越不适应依法治国和现实斗争的需要,具体表现在(ABCD)。

A、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过时

B、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偏少、幅度偏小 C、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过于简单 D、与其他法律不协调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包括(ABCD)。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4、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应当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特别注意以下(ABCD)问题。

A、严格遵循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原则,必须注意警容风纪和文明礼貌 B、严格遵循及时原则 C、必须更加重视调查取证

D、必须加强请示报告,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5、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A、以事实为根据原则 B、过罚相当原则 C、公开、公正原则 D、尊重和保障****原则

6、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应注意(ABC)问题。A、要自始自终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B、必须克服片面强调处罚,为处罚而处罚,“以罚代教”的错误倾向 C、必须克服片面强调说服教育,“以教代罚” 的错误倾向 D、教育后可以适当考虑减轻处罚

7、治安调解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BD)。A、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B、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有意愿接受调解处理的意思表示 D、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

8、实践中,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有以下(ABCD)情况的,不适宜选择调解。A、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果比较严重,情节比较恶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认错的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利用民间纠纷打击报复的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一贯蛮不讲理,无事生非,欺压群众的

D、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或者达成协议后,又重新挑起事端,制造新矛盾或者造成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9、以下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的选项有(ABC)。A、警告 B、罚款 C、行政拘留 D、吊销许可证

10、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BCD),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A、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 B、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C、赌具、赌资

D、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11、要正确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年龄,必须掌握(ABC)。A、正确计算年龄 B、认真核实年龄

C、认定年龄应当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为准

D、认定年龄应当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束时为准

12、在实践中判断或证明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时的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采取的方法有(AB)。

A、调查该精神病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C、以办案人员的经验认定 D、以其亲属的证明材料认定

13、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ABC)条件。A、从主体上看,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

B、在客观方面,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在主观方面,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

D、在主观方面,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或者过失

14、一般来说,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成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D)条件。A、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B、在形式上,行为人必须是采用明示的方式进行教唆

C、在结果上,被教唆人必须接受教唆并实施了被教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

15、公安机关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把握(AC)。A、应当按照其所教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定性并给予处罚 B、应当定性为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给予处罚 C、按照教唆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D、比照被教唆人一律从重处罚

16、构成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ABCD)条件。A、必须是单位的人员

B、必须是亲自实施了具体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

C、对自己所实施的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情况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 D、在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人员

17、作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必须具备以下(ACD)特征。

A、单位必须合法存在,即具有合法性

B、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即具有延续性 C、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组织,即具有组织性

D、单位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即具有独立性

18、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CD)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A、情节轻微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 C、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D、有立功表现的

19、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ABC)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A、有较严重后果的

B、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屡犯不改的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

22、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并不是单纯为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而是通过办理治安案件,纠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达到教育本人,让其他群众自觉守法,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目的。(对)

23、从根本上说,教育就是为了治安管理处罚,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处罚手段。(错)

2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对)

25、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对)

26、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治安案件,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错)

27、对治安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定。(错)

28、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查处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查处。(错)

29、军人在地方作案的治安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身份后及时查处。(错)30、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治安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查处。(错)

31、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治安案件,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查处,公安机关配合。(对)

32、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地方作案的治安案件,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查处,军队保卫部门配合。(对)

33、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治安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查处。(错)

34、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查处。(对)

35、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一律由行为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错)

36、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不能再裁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对)

37、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应当调解处理。(错)

38、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罚。(错)

39、对于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愿接受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错)40、治安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和公安机关不具有确定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对)

第三篇: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

2011.3.22 大家早上好!按照局里的安排,今早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知识,由于水平有限,错误和偏漏在所难免,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

(一)、实体方面: 1.概念

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给予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制裁。

具有如下特征:

(1)治安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其它权益的限制或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体现了强制的制裁性或者惩戒性。(2)行使处罚权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3)治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4)治安管理处罚针对的是治安违法行为,而不是针对的某个人。治安管理处罚就事不就人。

2、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确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政违法性和应受行政处罚性,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

(1)社会危害性。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首先是具有社会危 害性的行为,但还没有达到严重程度。行为的危害性对于行为人本人而讲却具有扩散性,治安违法很容易演变为犯罪行为。(2)具有违法性。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特征。是评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标准。这里所讲的“具有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遵守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实施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禁止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义务。一句话,也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这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最直观的外在标准。

(3)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有因必有果,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然要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惩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通过治安管理处罚,以满足惩恶扬善社会要求,也防止行为人重新违反治安管理,同时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有一句话叫做“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最好的教育”。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否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就有以上三个方面的标准。也就是社会危害性,具有违法性,应受治安处罚性。简称为“三性”

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构成民事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和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清楚地划清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和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区别于犯罪的一个特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应受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这是区别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重要标志。

3、治安管理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是一种严肃的政府行为,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时遵循以下三方面的原则。(1)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也叫做过罚相当原则。就是说不能对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等很重的治安管理处罚,反之,也不能对严重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很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和警告了事。(2)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原则。(3)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工具是违法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由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以上,主观方面是故意(有的是过失),客体是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基本类同,案由主要取决于客观方面。如:扰乱单位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暴力或非暴力扰乱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适用主体,也就是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自然人。自然人作为治安处罚的适用主体,应具备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两方面的条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其一,负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承担全部责任;

其二,负不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三,完全不负责任的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从而应当对自己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责任能力的三种情况。

一是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在两种情况下视为丧失;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二是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精神病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具备责任能力,不承担违法责任,不予处罚。如果精神病人的精神病尚未达到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程度,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违反治安管理的,都不能视为无责任能力而不予处罚。二是盲人或者又聋以哑的人的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生理缺陷,认知能力、控制能力受到一定限制。

三是醉酒的责任能力 醉酒的人酒醒后,有的往往对醉酒时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当然也有的是借酒滋事。那么对醉酒的违反治安管理,要不要进行处罚呢?大家讲一讲。当然要进行处罚,因为醉酒是行为人在清醒状态时不控制自己的饮酒量,放纵自己所致,应当说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所以酒后或者醉酒后违法,法律规定仍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

(2)对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理。共同违法行为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按照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并且要从重处罚。

(3)适用处罚时应考虑的情节 治安管理处罚的三种情节问题

a、作为违法构成要件的情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的故意裸露身体,需要情节恶劣才构成本行为。第55条规定的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不听劝阻的情节。第58条规定的制造噪声的行为必须有干扰他人生活的情节。

b、作为选择处罚依据的情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先叙述一般情况的处罚,再叙述情节严重的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项规定 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一般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先叙述一般情况的处罚,再叙述情节较轻的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2项规定的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情节大多属于这两种具有作为选择处罚依据的情节。

c、作为在既定的处罚下影响裁量的情节。即从重、从轻处罚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既不规定违法构成情节,也不规定选择处罚依据的情节。如第60条一款

(三)项规定的: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规定违法构成情节和选择处罚依据的情节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第三种裁量情节的,仍然适用裁量情节。

5、关于情节的要素:主要包括如下八大要素:

(1)违法的时间和地点。在通常情况下,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但是,时间和地点有时反映行为的危害程度,如在戒严或者紧急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比平时严重得多,在灾区盗窃、抢夺、诈骗比在一般地区危害性更大。

(2)违法的手段和方法。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行为定性和处理并无影 响,但手段残忍,方法恶劣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必然严重。如张贴小字报侮辱他人和在公共场所逼人吃大便,两种行为同样是侮辱,但情节差距较大。又如非法拘禁,如果有殴打、侮辱情节,则危害性更大。

(3)违法的动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动机都不良,但却有程度的差异。如出于报复或栽赃陷害的动机,就属于情节严重;由于受迫害和侮辱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时激愤殴打他人,情节就较轻。

(4)违法的结果和后果。情节轻重也直接反映在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及其引起的后果大小上。如盗窃财物数额小与大,危害程度不一样,殴打一人与殴打数人情节不一样,拘禁时间长与短情节也不一样。

(5)违法对象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违法对象地位高低,情况千差万别,不是定性和处罚的情节,但特殊情况下,对象不同,社会危害性不同。如乘人之危抢夺比一般抢夺严重;对缺乏抵抗能力、孤立无援或者处于从属地位的人、对孕妇、老、弱、病、残、盲、哑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比对一般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更严重;盗窃、抢夺、诈骗救灾物资比盗窃一般财物情结更恶劣;教唆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比教唆未成年人更可恶。

(6)行为人方面的情况。社会危害性程度也取决于行为人 一贯思想、行为表现等。如一贯打人和出于义愤突发打人情节有较大差别;多次盗窃、抢夺、诈骗比偶尔一次更恶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者职务便利违反治安管理的,比一般人更严重,如非法拘禁、诬告陷害。

(7)违法后的态度及补救措施。违法后是自首、积极退赔、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还是抗拒抵赖、毁证灭赃、放任危害结果扩大,说明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识和悔悟程度,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大小和教育的难易程度,显然后者比前者情节严重。

(8)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主犯、首要分子比从犯严重,从犯比胁从犯严重;积极参与的比被胁迫、诱骗情节更重。

7、从重、从轻处罚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从重、从轻处罚的规定主要在第十二条、第14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之中。如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未满18周岁,情节一般,依法对其应当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由于他是未成年人,一般应选择警告,即使对其罚款,也不能打满贯罚二百元。

今天重点提示《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条: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 件的,不予处罚。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第三条: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第四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

(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

(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8、追究时效

治安行政案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9、治安处罚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一条一款: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二款: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收缴、追缴是与刑法规定相一致的,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还有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少管)等。

10、需要提示的相关问题:

合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部分 程序部分

治安案件主要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受 案

一、案件来源:

1、报案;

2、控告

3、举报

4、自首

5、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移送。

二、进行必要的初查或者说审查:

(一)、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同时符合以下的四个条件:

1、有社会危害;

2、治安违法,即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

3、不构成犯罪,依法不需用要追究违法人的刑事责任;

4、依法应当追究违法人的治安行政责任。

(二)符合主管和管辖的规定,受案机关有管辖权。

三、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初查的结果,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且符合主管和管辖的规定,应当受理,并进行登记。履行机关的审批程序,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根据目前的规定,应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制作《受理案件登记表》。受案是办理治安案件的第一步,也是必经的一步。在受案之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调查措施,采取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过初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分不同情况进处理:

1、属经济、民事纠纷的,说明不属公安机关管辖,建议到法院提起诉讼;

2、属其他行政违法行为,按规定属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管辖的,说明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办理,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本办案部门有权管辖的,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立案侦查,属其他办案部门管辖的,交由有关部门承办;属自诉案件的,告知其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属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告知其到检院报案。在告知报案人到法院、检察院报案的刑事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要先采取措施。经过初查,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不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的,告知报案人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调 查

调查原则和制度(79条)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对治安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是办理治安案件的基础环节,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所谓调查原则就是贯穿于调查始终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结合79条和80条的规定,调查原则简单讲就是三句话,依法进行,严禁非法,非法排除。

1、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应当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法确立的依法原则,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在调查治安案件时,要严格执行本法的各项规定(如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询问查证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等,另一方面还必须严格按照与本法没有冲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要求去做。依法不仅包括实体依法,而且包括程序依法。违反法定程序,治安行政处罚无效,2、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指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收集证据。

3、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也就是讲,即使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是真实的,但如果其调查的手段和程序不合法,其 收集的证据也不得作为认定案件、实施处罚的依据。这同样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居民身份证违法等其他行政处罚。如不适用从轻条款、民警签名不真实等一些执法实践中不重视的程序问题,都可能视为非法而排除。

4、回避制度(81条)要掌握两个问题,一是回避的适用范围,二是回避的决定权限。

调查的过程是收集证据的过程。

一、调查应注意的问题:

1、本法明确规定了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行作为处罚的根据,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调查时要注意调查的方式方法和证据的表现形式,要注重收集证据的程序。第79条是新增规定。

2、调查的主体,必须是有调查权的办案民警,且不具有回避的法定情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这方面没有作出规定,本法明确规定了需要回避的情形。回避的审批。回避决定前的调查证据适用。

3、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对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私自泄露。

二、调查措施和方法:

1、询问违法行为人和被侵害人、证人。本法在第84、85、86条对询问进行了相关的规定。(1)询问笔录形式上要合法,要交由被子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由被询问人、办案人、在场人在笔录上签名;(2)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要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可以邀请办案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人员、被问人的亲友、学校的教师或其他人员在场。(3)对于聋哑人或者不 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应当提供手语帮助或者翻译,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4)被问人要求就被询问问题自行书写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也可能要求被问人自行书写。此处的必要时指被问人有表述障碍、可能从书写的文字上发现线索(如可能用于笔迹鉴定)、涉用专业术语。(5)询问地点规定。对于被侵害人、证人以到其住所或者单位为原则,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进行。对于违法行为人可以(而不是必须)传唤到指定的地点。

传唤违法行为人:(6)一般传唤,经办安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7)当场传唤。适用对象是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人但不限于实施违法行为后即时被查获的,可以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经过调查认定的违法行为人,不用审批,由民警现场决定,不用补办传唤证,应在笔录中记明。(8)强制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的,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9)传唤时间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拘留的,可能延长到24小时。这里要注意延长到24小时的条件:一是依照本法的规定而不是其他法律规定可能适用拘留处罚的;二是可能适用拘留处罚不只是考虑违法性质,还要考虑违法的情节;这样一些一般情节或者较轻情节不能拘留而加重或一般情节才能拘留的,就要注意考虑具体情节,比如第59条规定一般情节是罚款,只有情节较重的才能将传唤时间延长到24小时。三是延长传唤的审批程序,书面或者口头审批都可以,口头审批的应记录在案。(10)传唤后,告知违法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这里要注意纠正一往错误习惯“知道因为什么传你来派出所吗?”。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2、检查。本法的87、88条作了规定(1)一般检查:检查的对象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检查的主体,要求两名以上民警;检查出具的手续,工作证件和县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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