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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法律、法规复习题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医务法律、法规复习题

第一篇:医务法律、法规复习题

医务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6、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7、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侵权责任法》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 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4、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 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的执业活动,应当在注册后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依法执业。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业医师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4、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本法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3、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4、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补记医嘱。

六、《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2、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2、市级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级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或有重大 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3、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有: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4、患者代理人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患者(被代理人)病历资料,需向医疗机构提供患者(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2、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九、《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1、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指定传染病的检查。

2、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我院某手术科室在术前检查中,查出某拟手术病人HIV-Ab阳性,该科室医务人员应当在6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防治卡。

2、某村一个体医生,在诊治一位病人时,通过询问病史怀疑其得了狂犬病,该个体医生应该在24小时内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鼠疫、霍乱属于甲类传染病。细菌性痢疾、艾滋病属于乙类传染病。

医保政策知识问题

1、夷陵区医保在我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不再收取起付标准。我院床位费标准:职工和居民医保不得超过20元/天,离休干部不得超过50元/天。

2、医保患者出院带药标准为:急性病不得超过7日,慢性病不得超过15日,不得带注射剂。

3、我区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有17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斥、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糖尿病、严重高血压、脑血管病致瘫(一次性享受半年)、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综合症、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血友病、腺性膀胱炎、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一次性享受一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居民医保大病门诊有8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斥、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综合症。

4、医保控制指标:特检特治使用率应控制在总费用的6%以内;个人总负担率(不含起付线)不得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5%;自费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4%;乙类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50%。

5、在医保病人住院过程中,如使用目录外自费项目,医生应告知病人并签署自费同意书。

6、医保病人入院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持社会保障卡登记;15天内因同一种病种在同一医院重复住院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医保病人由于我区医疗条件的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和外地治疗时,其转诊原则为逐级转诊;我院是居民低保医保病人的转诊医院,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医院为定点医院。

7、医保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自费比例:职工医保甲类费用10%(在职)、8%(退休),乙类费用20%;使用乙类药品时,药品制剂最小规格单价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其他个人负担20%,单价在300元以上的大型检查费用和耗材个人负担30%,其他个人负担20%;公务员补贴除全部自费部分外,其他自费部分50岁以下自费40%,50岁以上自费30%;居民医保甲类费用32%,乙类费用42%;居民医保病人甲类费用自费30%,乙类费用自费40%.8、基本医疗保险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疾病质量控制标准》,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我区目前使用的《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2010版的。

9、我区医疗保险险种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0、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用来支付:普通门诊购药、慢性病门诊支付自费部分、住院支付自费部分,不得用于在药店购买保健品、日常生用用品等非治疗性的物品,不得用于支付住院押金。

11、外伤、中毒等意外伤害的医保病人应要求患者在入院48小时内写出受伤经过,特殊情况还需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盖章证明情况属实后将资料送医保审批。凡有第三方责任的都不能报销。医保外伤患者在入院后24小时还应及时向区医保局报案(7204541),节假日顺延。

12、医保输血标准:急危重病人并符合相应指征(白蛋白低于30g/ L,血红蛋白低于60 g/ L,白细胞计数低于2*109/L,血小板计数低于40*109/L并合并有出血症状,其中任何一项达标即可)确需使用血液制品进行抢救、急救的,可先行使用再审批。

13、医保13个单病种(2011版):胆囊切除手术、单纯性阑尾炎手术、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腰椎间盘突出症、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症所致)、痔疮手术、泌尿系体外冲击波碎石、白内障手术、子宫肌瘤手术、卵巢囊肿手术、骨折保守治疗、血吸虫病。

14、医保白内障手术、痔疮手术所使用的一次性材料费按国产普及型标准(白内障手术晶体费用按700元,痔疮PPH手术吻合器按1200元)报销。如参保患者要求选择超过此标准的晶体、吻合器的,经病人签署自费同意书后,超标费用由病人自费。

15、“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米非司酮口服常释剂型。“限***和工伤保险”的,是指符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受此限制。如降钙素注射剂限高钙血症患者和工伤保险,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为高钙血症则可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受此限制。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如洛铂注射剂,限其他铂类药物无效或不能耐受者,需先使用其他卡铂、顺铂等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限急救”的,适用该类药品一定是患者病情危重,有相关的抢救记录,有告病重或病危。“限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如多索茶碱口服常释剂型,限二线用药,须有同类其他药品使用后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限医疗机构级别或医院类别的药品,支付时需达到卫生部门批准的相应的医疗机构级别。如依达拉奉注射剂,限三级医院和工伤保险。如氟达拉滨注射剂,限三级综合、肿瘤专科医院二线用药。限儿童使用的药品。如哌甲酯缓释控释剂型,限儿童备注中无限儿童标志的药品,如中成药小儿咽扁颗粒等,虽无标记,也在儿童使用时基金才能支付。

《护士条例》相关知识试题

简答题

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答: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2、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什么?

答: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3、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什么?

答: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4、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什么?

答: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5、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该怎么办?

答: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6、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该怎么办? 答: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7、制定本条例的目的?

答: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8、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9、护士执业,有哪些权利?

答: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10、护士执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11、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几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答: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12、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哪些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答: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13、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哪个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答: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14、《护士条例》于哪届会议通过?

答:《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15、《护士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护士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16、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该怎么办?

答: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7、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该怎么?

答: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18、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在哪些情况下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答: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现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19、护理的核心制度有哪些?(至少说出五个)答:护理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20、患者安全目标有哪些?

答: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义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流程,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方式错误。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五、确实提高用药安全。

六、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七、防范和减少患者跌倒与坠床事件发生。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院感知识

一、手卫生

1、医务人员手卫生是指什么?

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

2、什么叫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3、卫生手消毒可以减少常居菌还是暂居菌? 减少暂居菌。

4、外科手消毒可以减少常居菌还是暂居菌? 清除或者杀灭暂居菌,减少常居菌

5、速干手消毒剂的特点是什么? 作用迅速,但不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6、外科手消毒剂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作用缓慢,但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7、有效的洗手设施包括哪些必备要素? 洗手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洗手流程图。

8、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

9、手卫生的5个重要时刻 二前三后: 1)接触患者前

2)清洁无菌操作前 3)接触患者后

4)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 5)接触血液体液后

10、哪些情况必须洗手不能卫生手消毒? 1)入厕之后

2)手部有明显污染时

3)接触可形成孢子的微生物之后

11、外科手消毒应遵循哪些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

2)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12、对医务人员手有哪些特殊要求? 3)指甲长度不应超过指尖 4)不应戴戒指等装饰物

5)不应戴人工指甲、涂抹指甲油等

13、洗手不可忽视的环节有哪些?

掌心、手背、指缝、大拇指、指关节、指尖。

14、七步洗手法是指哪七步?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15、如何保证卫生手消毒的效果?

1)速干手消毒剂要足量,确保湿润揉搓。2)速干手消毒剂要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3)揉搓步骤像洗手步骤一样,确保消毒效果。4)揉搓直至彻底干燥,确保消毒时间。

16、手卫生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1)卫生手消毒后、接触患者和进行诊疗活动前,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2)外科手消毒后、接触患者和进行诊疗活动前,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二、消毒、隔离、防护

17、标准预防的理念是什么?

1)认定所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不含汗水)、黏膜组织和破损的皮肤都可能带有可被传播的感染原。

2)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所有患者,不论是疑有或确诊有感染。3)预防感染原在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传播。

18、标准预防包括哪些关键措施? 1)遵守手卫生规范。

3))血液体液可能污染面部时,要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4)血液体液可能污染皮肤或衣服时,要穿防护服。5)每一个都要遵守呼吸卫生/咳嗽礼仪。

6)收治患者时要根据感染原的可能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措施。7)仪器/设施和环境怀疑被具感染性的体液污染后应清洁消毒。

8)收集患者使用过的织物时应避免抖动,以防污染空气、环境表面和人。9)遵守安全注射的原则。

10)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

19、空气隔离包括哪些关键措施?

负压病房、医务人员戴防护口罩、患者戴外科口罩。

18、飞沫隔离包括哪些关键措施?

单人病房、医务人员戴外科口罩、患者戴医用口罩。

19、接触隔离包括哪些关键措施?

单人病房、手套、隔离衣、仪器/设备专用。20、安全注射包括哪些内容? 1)对接受注射者无害; 2)对实施注射者无害;

3)注射产生的废弃物对他人无害。

21、常见多重耐药菌有哪些?

1)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2)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

3)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 4)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5)耐碳青霉烯类鲍曼不动杆菌(CR-AB)

6)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7)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

22、试举2种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

1)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 肠杆菌科细菌 2)产碳青霉烯酶[KPC]肠杆菌科细菌

23、试举5种容易导致锐器伤的危险行为?

1)进行操作时,光线不足、体位不稳、患者不配合 2)徒手传递锐器 3)徒手缝合创口

4)徒手安装或拆卸手术刀片 5)注射器使用后双手回套针帽 6)用手分离注射器和针头 7)弯曲针头

8)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破损玻璃等锐器 9)用手直接抓取污物 10)用手直接挤压污物

11)锐器盒放置位置不合理,不方便及时处理锐器 12)锐器使用后处理不及时 13)锐器盒装载过量 24、84含氯消毒剂原液的有效氯浓度是多少? 5%,即50 000mg/L。

25、如何配制含5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

原液稀释100倍,即自来水99ml +84含氯消毒剂原液1ml。

26、如何配制含20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

原液稀释25倍,即自来水24ml +84含氯消毒剂原液1ml。27、2%戊二醛用于浸泡灭菌至少需要多长时间? 至少需要10小时。28、2%戊二醛用于浸泡消毒至少需要多长时间? 需要10~45分钟。

29、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在何种情况下必须灭菌?

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30、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在何种情况下必须消毒?

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1、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是什么? 1)亲脂病毒,如乙肝病毒、流感病毒等。2)细菌繁殖体。3)真菌。

4)亲水病毒,如甲肝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5)分枝杆菌,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6)细菌芽孢,例如炭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7)朊毒。

32、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有哪些?

1)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和方法在医疗卫生机构和疫源地等消毒中使用。

2)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3)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4)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

33、呼吸机相关肺炎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若无禁忌证,患者床头应抬高30°~40°。2)定时口腔护理。

3)经口气管插管优于经鼻气管插管。4)气管套囊应保持在25~30cmH2O。

5)每日停用或减量镇静剂1次,评估是否可以撤机或拔管。

34、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置管和导管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

2)置管部位应铺大无菌单,操作人员应戴无菌手套、口罩、帽子、穿无菌手术衣。3)成人首选锁骨下静脉置管,透析导管例外。

4)置管部位至少消毒3遍,每遍均要待其自然干燥。5)尽早拔除导管。

35、手术部位感染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手术备皮: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时,可剪毛,且应在进入手术室前即刻进行,避免使用刀片备皮。

2)血糖控制: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尤其是心脏外科手术患者术后第1天和第2天6AM血清血糖应≤200mg/dl即11.1mmol/L。

3)预防用药:有预防用药指征时,首次用药应在切开皮肤或黏膜前0.5~1h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若手术时间≥3h而抗菌药物为短效者,或失血量≥1500ml,术中应追加一个剂量,必要时可再次追加;清洁和清洁-污染手术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h)的清洁手术,术前使用一剂即可。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4)术中保温:术中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冲洗手术部位时,应使用温度为37℃的无菌生理盐水等液体。

36、导管相关尿路感染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插管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2)集尿袋应低于膀胱水平;

3)保持导尿系统的通畅和密闭;

4)断开导尿系统时,包括放尿,应做手卫生。5)尽早拔除导管。

公共卫生科知识

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那几类,各多少种?

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2、甲类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是什么?

发现甲类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3、除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的报告时限是什么?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4、甲类传染病有哪些?

鼠疫,霍乱。

5、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有那些?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什么紧急措施?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8、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是什么?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9、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时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2)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3)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4)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10、一个病人同时发生3种法定传染病时,应填写几张传染病报告卡?

3张。

11、一位咳嗽、咳痰、咯血的病人,痰涂片结核杆菌阳性,检查乙型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应填报几张传染病报告卡?

一张。(填报“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卡;乙型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属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报传染病报告卡。)

12、传染病报告卡中的“现住址”是指什么?

现住址是指病例发病时 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

13、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是什么?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15、《死亡医学证明书》有几联?分别有什么作用?

《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第一联为出证单位存根;第二联由出证科室交公共卫生科网络报告后送至所在市(县)疾控机构;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16、《死亡医学证明书》由谁填写?

(1)凡死于医疗卫生单位内者,《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经治医生填写;

(2)死于家中者,由负责该地区基层卫生组织(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医生填写;(3)死于公共场所者,由负责救治的医生填写;

(4)在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属于正常死亡者,由接诊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症,进行推断后填写。

(5)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说明。

第二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复习题

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复习题

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什么?

答: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是什么?

答: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送达法律文书;

(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执行死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担任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公家机关辞退的。

4.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是什么?

答: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法庭秩序;

(二)保障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

(三)传唤证人、鉴定人;

(四)传递、展示证据;

(五)制止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司法警察值庭时对旁听人员的哪几种情形应予以劝阻、制止?

答:对旁听人员违反下列法庭纪律的,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一)未经允许录音、摄影和录像;

(二)随意走动或擅自进入审判区;

(三)鼓掌、喧哗、哄闹;

(四)擅自发言、提问;

(五)吸烟或随地吐痰;

(六)使用通讯工具;

(七)替他违法法庭纪律的行为。

6.值庭法警对哪几种行为可以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答:对下列行为,值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未经许可进入审判区,经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有违法发罪嫌疑的;

(二)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经劝阻、制止无效的;

(三)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7.法警执行押解任务时必须做到哪四项要求?

答:司法警察执行押解:

(一)必须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四)一名被告应当有两名司法警察押解;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有三名司法警察押解;女性被告人由女性司法警察押解。

8.法警执行法庭押解时应做到哪几条要求?

答: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

(一)根据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法庭押解职责。

(二)遵守法庭纪律,思想集中,态度严肃。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被告人;不得随意与被告人交谈或询问案情;不得污辱或变相体罚被告人;不得有催促审判人员缩短庭审时间等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对被告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涉及重大案件被告人的开庭,可以根据安全需要使用戒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一律不得使用戒具。

(四)将被告人押入法庭时,司法警察位于被告人侧后,手抓被告人的肘部,步伐要规范。将被告人带到指定位置,面对审判人员站立。在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指令“请打开被告人的戒具”后,应立即打开被告人的戒具。

(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站姿或坐姿:公诉人起诉书宣读完毕之前和法 庭宣判时,司法警察采用站姿,站立于被告人侧后方,双腿挺直,自然挺胸;其余时间司法警察可以采用坐姿,坐于被告人侧后方,上身挺直,双臂放于大腿或椅子扶手上,两腿分开与肩同宽。

(六)三名司法警察押解重大案件被告人时,应始终采用站姿。其中,两名司法警察分别位于被告人两侧后,一手抓住被告人的肘部,另一首自然下垂;另一名司法警察在被告人身后,保持立正姿式。

9.被告人需如厕时,看管法警应注意哪些细节?

答:被告人需要上厕所时,每名被告人应由两名司法警察监控。与由女性被告人时,应由女司法警察监控。被告人如厕前,司法警察要注意查看厕所的环境是否安全,厕所内有无危险品及障碍物。被告人如厕时,司法警察应处在有效控制位置,防止脱逃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10.人民法院安全检查的含义是什么?

答: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审判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11.安检工作应坚持的三原则是什么?

答: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

12.法警安检时,哪些人员不准进入审判场所?

答: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

(一)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二)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三)精神病和醉酒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

(五)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

(六)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

13.法警安检时,哪些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答: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一)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二)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的管制物品;

(三)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四)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14.司法警察的一般职责是什么?

答: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机智灵活,坚决完成任务;

(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各项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增强思想觉悟,夯实法律基础,提高文化素质;

(四)尽职尽责地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执法职能,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五)熟练掌握实用的武器、警械以及技术装备,加强体能和专业技能训练,精通本职业务;

(六)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清正廉洁、甘愿奉献。

15.司法警察着装规定有哪些?

司法警察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

(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

(二)警服应当配套穿着、保持整洁,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不得在警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衬衣时,下摆扎于裤内。警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装、冬装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配发的领带,内衣领不得高于制服领。女警怀孕期间应着便服。

(三)戴大檐帽、作训帽时,男警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警帽檐稍向后倾。

(四)着警服时,只准穿黑、棕色鞋。鞋跟高度男警不超过三厘米,女警不超过四厘米。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和赤脚穿鞋。

(五)执勤、训练、检阅或者携带武器、警械具时,应扎外腰带。

(六)严格按照授予警衔的命令佩戴警衔标志,规范缀钉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戴其他与司法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七)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变卖,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外人。退警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第三篇:法规复习题

1、行政管理

概念: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物进行综合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主题是国家行政机关,客体是依法管理的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物,核心是进行公共权力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行政机构是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也称行政机关。

2、我国行政体系结构:

(纵向结构):

1、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3、市(设区)、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4、市(不设区)、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5、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横向结构):部、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横向工作部门主要是厅、局、委员会、科等

3、领导活动三个层面: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

领导活动成果是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领导者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决定性意义。

4、行政沟通

概念:是指行政机构及其成员在行政管理中与相关部门交换、传递信息和保持联系的过程。

作用:

1、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2、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从而激发其对于工作的兴趣,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

3、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促进解决矛盾,减少误解,增强合作。

发展趋势:

1、行政沟通的范围越来越广

2、行政沟通的形式趋于多样化

3、行政沟通的反馈作用不断加强

4、行政沟通的手段趋于现代化

5、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顶端的锥状网络结构。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7个法律部门,3个层次法律规范所构成。

(纵向法律体系):体现我国政府组织机构的层级制,由上至下的组织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个层面构成

(横向法律体系):翻译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组成的7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七个部门法的部门。

6、行政法

原则:合法性、合理性、行政应急性原则

合法性: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理性: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公正、合乎理性。

行政应急性:在某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相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指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的各种条件:

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已经构成违法

2、行为人必须具备责任能力

3、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4、行为人违法行为必须以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前提

7、行政救济的含义:

1、行政救济起因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违法或不正当行政行为的侵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侵权行为即是行政救济的根源,也是行政救济存在的前提条件。

2、行政救济是多种救济手段、方法和制度的总称。救济途径上有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申诉;方法上实施救济的国家机关可以采取撤销、变更、责令赔偿损失或补偿等。

3、行政救济是对违法或不正当行使行政权的的消极后果的补救。

4、行政救济既包括通过行政途径获得的救济,也包括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的救济。不与司法救济相对应,与民事救济相对称的一种法律救济。

8、城乡规划管理的含义:是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是国家政府机关为实现一定时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利,制定城乡规划并对城乡规划区、乡村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进行组织、控制 协调、引导、决策和监督等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

目标:在管理过程中,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通过行政、法制、经济等管理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控制、引导和监督,从而实现城乡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特性:

1、服务性和制约性:城乡规划管理的根本任务是服务,在管理中,为城乡公共利益的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是积极制约,制约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管理中,正确处理服务与制约关系,强调服务当头,管在其中

2、宏观性和微观性:增强政策观念和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需要与可能的辩证关系,大处着眼,小处入手

3、专业性和综合性

4、阶段性和长期性: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远近结合,慎重决策

5、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管理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既要遵循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研究新问题,探求新思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重视经验累积,探索工作规律,创造性进行工作。

9、城乡规划编织主体

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1、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直辖市域、其他市域和县城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市、县或自治县、旗或自治旗人民政府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织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主体:

1、直辖市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县级人民政府

城市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1、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镇的控详——镇人民政府

3、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4、重要地块的控详——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

10、城市规划单位的资质和审批:

资质:

1、甲级: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分不少于1)中级技术职称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其他专业不少于15。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

2、乙级: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总不少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高级工程师不小于1,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其他专业不少于10,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其他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的人不少于5,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 审批: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乙级和丙级资质——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1、丙级规划单位承担的任务范围:

1、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2、20万人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编制3、20万人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4、中小兴建和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5、集镇和村庄规划,不能单独承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编制任务。

12、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3、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建筑

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是否还保存有较丰富完好的文物古迹和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城市。其现状格局和风貌应保留历史特色,并有一定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14、城市控制线

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边界线 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蓝线: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15、城市规划行政监督检查概念: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行政相对人在建设使用土地和建设活动中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16、行政处罚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公正公开原则

4、执法行为与出发相适应原则

5、处罚救济原则

6、受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17、公务员权利与义务: 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8、强制性内容:(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19、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20、土地政策:国有、集体所有

21、获得国有土地渠道:划拨和有偿使用

22、五公开:职称有关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23、城乡规划行政法规的制定: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

第四篇:法律复习题

简答:

1、甲企业07年成立,从事包车…

2.06年12月11日某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某客运服务站检查中发现,某公司持包车牌从事班车客运…

3.王某驾驶出租车被运政执法人员拦住,理由是,王某拒载…… 4.简述合同的内容?

5.简述承运人留置权的条件?

6.简述公用型客运站在客运合同中的法律地位? 7简述多式联运经营人法律地位?

8.承运人责任险与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有何区别? 9.客运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和交托行李毁损、灭失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相应的免责事、举证责任有何不同? 10.简述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征?

11.简述货运合同承运人的义务? 12.托运人某甲将一批货物交由承运人某乙运送,损失金额50万…

13.托运人某甲将一批货物交由承运人某乙运送,承运人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据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

14.托运人某甲将一批货物交由承运人某乙运送,依据合同,货物的装载由承运人某乙利用自有的起吊设备完成…… 案例:

1.2006年3月22日,王某驾驶出租汽车送乘客从甲地到乙地……

2.05年11月12日,甲市运管处向王某发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

3.05年11月5日,王某借用李某的农用小四轮拖拉机送货……

4.06年11月5日,经出租车户举报,甲县运管执法人员调查发现…

6.(5)ABC执法人员欲证明某人非法经营包车运输时应当着重证明以下事实:

12.某公用型客运站与进站的甲乙两个客运经营者签订了小件快运经营协议,客运站为小件快运经营人……

13.托运人甲与承运人乙订立一货运合同,运单上载明:货运品名,电视机;数量,100台……

14.李某乘坐甲公司客运班车前往市,当班车行驶到某盘山路段时…

15.2006年10月14日,胡先生在某客运站购得一张客票,票价180元……

名词解释:

1运送强制:也称缔约强制,是指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对旅客、托运人提出的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不得拒绝。这是从事公共运输承运人的一项义务。

2禁运货物:指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如毒品、伪钞、黄色淫秽音像制品或图片等。

3公共运输承运人:从事公共运输业务的承运人。公共运输业务是指运输经营者以相同的运输条件,面向不特定的顾客所提供的一项运输业务。

4缔约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旅客订立运输合同的承运人,是合同的当事人。

5绝对严格责任:违约方没过错也得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都不能免责只有相对人过错可免责的一种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于客运。

6限运货物: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运送的货物。如军火、作战物资、烟草、文物等。

7诺成性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生成的合同。8要约:合同当事人一方已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作出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9推定过错责任:是由违约方证明自己违约时没有过错,即举证责任倒置,其违约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如果违约方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

10经营性运输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行为。

11非法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12拒载:承运人拒绝客运合同的要约人的一种行为,拒载的不是客,还没有达成协议,非违约行为。

13甩客:是一种承运人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行为,其前提是要有运输合同存在,有客运合同关系。

14汽车代驾:由一名专业的司机代替驾驶,将车主带车送回家,提供的一种安全、舒适的代驾服务。

15超限运输:超过公路建设限界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的限界或总负载超过公路、公路构造物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16清洁提单:提单签发人未对所运货物的外表状况做出不良批注的

医务法律、法规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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