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题法规201106[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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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复习题法规201106
重点:
1.会计管理体制、会计信息可靠性与会计独立性的关系。
2.财务法规、会计法规与财经法规的关系。
3.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的层次、效力与具体内容。
4.公司制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5.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6.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7.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8.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评价其优缺点。
9.我国现行会计监督体系的具体内容。评价其优缺点。
10.会计规范、会计法规的关系。
11.会计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内容。
12.会计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内容。
13.内部控制与会计控制的关系。
案例分析
1、信立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08年发生以下情况:
(1)2008年3月,人事部门在当地招聘了一名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李某。2008年5月,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调入信立公司前,李某从事了两年的会计工作。
(2)2008年6月,该厂销售部门职工张某持餐饮票到会计部门报销,该餐票没有领导和经办人的签
章。会计人员赵某因与张某个人关系较好,处理了该项业务。
(3)2008年8月,会计人员王某离职,由其同事孙某接替他的工作。两人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针对以上情况,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2)会计人员赵某处理业务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你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
么?
(3)会计人员王某离职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答案:(1)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的行为不符合规定(1分)。理由是:《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李某既不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从事会
计工件的经历也不足三年。(2分)
(2)会计人员赵某处理业务的行为不符合规定(1分)。理由是:在会计实际工件中,记账必须以
合法的凭证为依据,该发票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名,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和记账的依据(1分)。造成这种
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会计监督机制混乱,不完善(1分);第二,赵某没有执行《会计法》的相关规
定,没有严格审核会计凭证(1分)
(3)会计人员王某离职未办理会计工件交接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1分)。理由是:根据《会计基
础工件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2分)
2、海丰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刘某是海丰公司一名会计,刘某的儿子在当地一所名牌大学就读会计专业。刘某为了让儿子更好的体验会计实务,未经任何领导批示的情况下,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带回家
给儿子看。此外,在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过程中,刘某经常缺席,对培训的内容一无所知。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带回家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你认为刘某缺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提高技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3)你认为应该如何达到提高技能的要求?
答案:(1)刘某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带回家的行为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1分);遇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故刘某未经负责人批准的行为不符合规定(2分)。
(2)刘某缺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行为违背了提高技能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分)。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提高职业技能,已达到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2分)
(3)第一,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1分);第二,勤学苦练,刻苦钻研(1分);第三,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1分)。
3、广州红日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7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2月5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公司平时采用美元记账,期末使用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由于董事长麦克居住在美国,为提高信息披露效率,12月8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
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科长王某签字、盖章后报出,不再由董事长麦克签字、盖章。
(4)12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公司的经办人员廖某发现发票上记载的日期错误,于是廖某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廖某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董事长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1)中外合资企业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其会计工作应该接受我国《会计法》规范,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1分)。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1分)。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符合有关法律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2分)。
(3)公司董事长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1分)。
(4)公司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日期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2分)。
4、广东海马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王某是该公司的出纳,仗着自己是公司总会计师的侄子,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对于同样是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对和自己私人关系不错的人是随来随报,但对和自己有矛盾、私人关系较为疏远的人则以账面无款、库存无现金、整理账务等理由无故拖
欠。2007年底,会计科发现,该年度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的开支标准,于是,会计人员张某为讨好领导,找来一些假发票,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列入管理费用的其他项目。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的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2)出纳王某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是否遵守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如果你是出纳员,对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3)会计人员张某使用假发票的行为是否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案:(1)王某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2分)。
(2)出纳员王某没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违背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1分)。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1分)。如果我是出纳员,将对任何持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的人员一视同仁,不因关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2分)。
(3)会计人员张某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1分)。坚持准则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而会计人员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讨好领导实施会计舞弊(2分)。
5、2008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鸿飞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出纳小王是总经理的侄女,深受总经理的器重,除了负责出纳工作外,还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小张,考上本地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申请调离单位。由于入学时间紧迫,小张请示领导先去报到上学,等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回单位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单位领导同意了小张的申请。
(3)2007年初,公司正式调入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黄某担任会计部副经理。黄某原工作单位在湖南,目前仍持有湖南省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尚保存在湖南省财政部门。
(4)公司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对总账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会计账簿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盖章)。
(5)有一张购货发票,存在涂改痕迹。能够隐约看出,原登记金额为50万元,更正后的金额为500万元,但更正处没有发票出具单位的盖章。公司解释说是销货单位开具发票时金额填写错误,销货单位直接在发票上进行了更正,但没有盖章,更正后的金额正确无误。
要求:请分析上述事项是否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案:(1)小王担任出纳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出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小王仅仅是出纳,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1分)出纳不得兼任收入、费用的账目登记工作,二者属于不相容职务。小王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1分)
(2)《会计法》第41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1分)小张在未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手续离开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1分)
(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在不同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
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1分)黄某1月调入公司工作已经1年多,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及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手续。(1分)
(4)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但发生收、付款业务时,在输入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1分)公司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的做法,违反了规定。(1分)
(5)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1分)公司收到的原始凭证有更正痕迹,缺乏出具单位的盖章,违反了这一规定,应要求凭证出具单位按规定重新开具(或加盖印章)。(1分)
6、因实施岗位轮换,小刘从筹资和投资岗位轮换到了成本费用岗位,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工作量大,业务繁忙,与以前筹资和投资核算业务相比,小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但其工资收入却没有增长,引起了小刘的强烈不满。小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
(1)小刘向会计部经理提出,要求调回原工作岗位,其所提出的理由是:熟悉原来的核算业务,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小刘应其爱人的要求,将本公司开发新产品的成本资料和技术资料复印后,提供给其爱人单位。
(3)小刘整日牢骚满腹,对待工作粗心大意,频频出现核算错误,引起同事的强烈不满。
(4)小刘对待前来办理业务的相关部门人员,面无表情,态度冷淡,甚至故意刁难。
要求:
(1)分析财务经理是否会同意小刘的要求,将其调回筹资和投资核算岗位,为什么?实施岗位轮换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何影响?
(2)分析事项(2)、(3)和(4)中小刘的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哪些方面?
答案:(1)小王担任出纳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出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小王仅仅是出纳,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1分)出纳不得兼任收入、费用的账目登记工作,二者属于不相容职务。小王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1分)
(2)《会计法》第41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1分)小张在未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手续离开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1分)
(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在不同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1分)黄某1月调入公司工作已经1年多,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及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手续。(1分)
(4)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但发生收、付款业务时,在输入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1分)公司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的做法,违反了规定。(1分)
(5)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1分)公司收到的原始凭证有更正痕迹,缺乏出具单位的盖章,违反了这一规定,应要求凭证出具单位按规定重新开具(或加盖印章)。(1分)
7、广州海岭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06年12月,公司董事长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无法完成年度盈利计划的情况,指示公司总会计师把利润做高些,总会计师尽管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按董事长的意图,虚构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使公司利润大幅增加,财务报表由亏变盈。报表经恒信威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07年4月,在《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了该公司存在的重大会计作假行为,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指出,公司相关人员无须承担责任,因为公司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财务报表存在问题,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请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资料表明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哪些方面组成?(3分)
(2)董事长、总会计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7分)
答案: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三个方面构成:
①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分)②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会计监督;(1分)③以注册社会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督。(1分)
(2)董事长和总会计师需要承担责任。(1分),理由是:
①董事长违背了《会计法》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2分)
②总会计师违背了《会计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分)
③根据《会计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长授意总会计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1分)
④根据《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总会计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可以处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1分)
8、、富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有一位出纳、一位会计、一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要完成以下9项工作:①填制记账凭证;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③办理银行结算;④收付现金;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⑦登记总账;⑧编制会计报表;⑨审核会计凭证。
根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将上述9项工作分配给3位财务人员,其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承担2项工作。
答案:
1、出纳员:
③办理银行结算;(1分)④收付现金;(1分)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1分)
会计机构负责人:
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2分)⑨审核会计凭证。(1分)
会计
①填制记账凭证;(1分)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1分)⑦登记总账;(1分)⑧编制会计报表。(1分)
第二篇:法规复习题
1、行政管理
概念: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物进行综合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主题是国家行政机关,客体是依法管理的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物,核心是进行公共权力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行政机构是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也称行政机关。
2、我国行政体系结构:
(纵向结构):
1、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3、市(设区)、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4、市(不设区)、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5、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横向结构):部、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横向工作部门主要是厅、局、委员会、科等
3、领导活动三个层面: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
领导活动成果是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领导者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决定性意义。
4、行政沟通
概念:是指行政机构及其成员在行政管理中与相关部门交换、传递信息和保持联系的过程。
作用:
1、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2、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从而激发其对于工作的兴趣,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
3、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促进解决矛盾,减少误解,增强合作。
发展趋势:
1、行政沟通的范围越来越广
2、行政沟通的形式趋于多样化
3、行政沟通的反馈作用不断加强
4、行政沟通的手段趋于现代化
5、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顶端的锥状网络结构。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7个法律部门,3个层次法律规范所构成。
(纵向法律体系):体现我国政府组织机构的层级制,由上至下的组织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个层面构成
(横向法律体系):翻译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组成的7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七个部门法的部门。
6、行政法
原则:合法性、合理性、行政应急性原则
合法性: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理性: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公正、合乎理性。
行政应急性:在某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相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指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的各种条件:
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已经构成违法
2、行为人必须具备责任能力
3、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4、行为人违法行为必须以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前提
7、行政救济的含义:
1、行政救济起因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违法或不正当行政行为的侵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侵权行为即是行政救济的根源,也是行政救济存在的前提条件。
2、行政救济是多种救济手段、方法和制度的总称。救济途径上有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申诉;方法上实施救济的国家机关可以采取撤销、变更、责令赔偿损失或补偿等。
3、行政救济是对违法或不正当行使行政权的的消极后果的补救。
4、行政救济既包括通过行政途径获得的救济,也包括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的救济。不与司法救济相对应,与民事救济相对称的一种法律救济。
8、城乡规划管理的含义:是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是国家政府机关为实现一定时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利,制定城乡规划并对城乡规划区、乡村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进行组织、控制 协调、引导、决策和监督等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
目标:在管理过程中,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通过行政、法制、经济等管理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控制、引导和监督,从而实现城乡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特性:
1、服务性和制约性:城乡规划管理的根本任务是服务,在管理中,为城乡公共利益的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是积极制约,制约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管理中,正确处理服务与制约关系,强调服务当头,管在其中
2、宏观性和微观性:增强政策观念和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需要与可能的辩证关系,大处着眼,小处入手
3、专业性和综合性
4、阶段性和长期性: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远近结合,慎重决策
5、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管理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既要遵循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研究新问题,探求新思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重视经验累积,探索工作规律,创造性进行工作。
9、城乡规划编织主体
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1、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直辖市域、其他市域和县城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市、县或自治县、旗或自治旗人民政府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织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主体:
1、直辖市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县级人民政府
城市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1、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镇的控详——镇人民政府
3、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4、重要地块的控详——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
10、城市规划单位的资质和审批:
资质:
1、甲级: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分不少于1)中级技术职称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其他专业不少于15。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
2、乙级: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总不少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高级工程师不小于1,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其他专业不少于10,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其他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的人不少于5,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 审批: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乙级和丙级资质——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1、丙级规划单位承担的任务范围:
1、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2、20万人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编制3、20万人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4、中小兴建和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5、集镇和村庄规划,不能单独承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编制任务。
12、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3、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建筑
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是否还保存有较丰富完好的文物古迹和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城市。其现状格局和风貌应保留历史特色,并有一定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14、城市控制线
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边界线 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蓝线: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15、城市规划行政监督检查概念: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行政相对人在建设使用土地和建设活动中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16、行政处罚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公正公开原则
4、执法行为与出发相适应原则
5、处罚救济原则
6、受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17、公务员权利与义务: 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8、强制性内容:(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19、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20、土地政策:国有、集体所有
21、获得国有土地渠道:划拨和有偿使用
22、五公开:职称有关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23、城乡规划行政法规的制定: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
第三篇:教育法规复习题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一、填空题:
1.《教育法》在教育法规体系中属于(基本法律)范畴.2.《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初始阶段的法定年龄为(6周岁)3.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4.在聘任制条件下,学校与教师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5.辞聘是(教师单方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
6.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8.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平等关系)9.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教育法律和与教育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10.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11.《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1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方向性原则、(公益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和终身性原则。
13.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力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称为(教育法律关系)。
14.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15.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6.学校具有行政主体、(法人)和行政相对人三种不同身份。17.任命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18.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19.某教育厅工作人员李某到一所学校检查工作,因工作与学校工作人员王某发生争执,最后动起手来,并将该工作人员打伤。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是(教育厅与王某)。
20.某校教师张某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师法》,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主体为(教师张某)。
21.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2.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制度称为(教育法律救济).2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5.《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26.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法规)。27.《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它他教育机构从(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起取得法人资格。
28.《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扶持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这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基本原则。
29.《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2.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3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3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35.(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36.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16周岁).37.依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某市教育局)。
38.王某担任某校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该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是(当地县教育局)。
39.如果要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和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0.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42.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44.学校应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45.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47.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8.各地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教师工资)。49.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
50.1981年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实施,拉开改革开放时代中国依法治教的序幕。
51.《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为保证贯彻依法治教的(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52.《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不仅适用于公立各级各类学校,也适用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的原则)。
53.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和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
54.我国的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主要是由于(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元性)决定的。
55.《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体现了教育法的(强制)作用。56.对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形式和任务作出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是(宪法)。
57.一般认为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58.《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 59.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臵设臵(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60.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1.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顿)。
6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证人、未成年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63.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臵设臵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64.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己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依法承但相应责任。
65.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
66.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67、《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68.《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9.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70.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臵(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7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8)小时,小学不超过(6)小时。
7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72.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73.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7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7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76.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77.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78.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7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80.教育法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81.教师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82.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要求,也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有关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需求。
83.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84.《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85.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教育、管理、保护)责任。86.《教师法》明确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87.在我国,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
二、双项选择题:
教育立法的目的在于教育法的实施。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1.教育法的执行 2.教育法的遵守)。
2.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1入学 2升学)等方而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3.《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1.宪法2.教育法)制定本法。
4.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阶段(1实施初等义务教育2.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5.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1.学费 2.杂费)。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根本上要(1.靠教师2.靠法制)来保障。
7.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1.职业道德教育 2.信息技术教育)放在突出地位。
8.侮辱、殴打教师造成损害的,(1.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2.追究刑事责任)。
9.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1.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0.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1.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表彰
2.奖励)。
12.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学校的校园、场地为(1本单位修建办公楼 2.本单位修建家属住宅)。13.小民在学校发生被开水烫伤的伤害事故,学校应当(1.及时救助小民 2.及时告知小民父母)。
14.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1.安全教育 2.自护自救教育)。15.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给予(1.劝诫 2.制止)。
16.因追查犯罪的需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有权利依法进行检查的机关是(1.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17.侮辱、殴打教师造成损害的,(1.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2.追究刑事责任)。
18.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体现为(1.法律法规的制定权 2.法律法规的执行权)只能由国家机关或有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19.我国的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表现为(1.内容体现上 2.根本任务上)的相同。
20.教育法律规范一般具有两个特征即(1.规范性 2.概括性)。21.以下的教育法律法规属于教育单行法律的是(1.义务教育法 2.民办教育促进法)。
22.教育法的特征表现在(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23.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而言可以分为两类即(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2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将可能会被(1.行政处分或解聘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1.歧视 2.开除)
26.因追查犯罪需要,有权依法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进行检查的机关是(1.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
27.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1.教育法律关系客体 2.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28.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教师聘任制度、(1.教师资格制度2.教师职务制度)
29.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一般采用警告、(1.记过 2.留校察看)30.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1.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2.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三、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
(×)1.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物。(对象——包括物、行为以及精神物品等)(×)2.教育行政法规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由国务院制定)
(×)3.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规范内容的各个部分的有机组成。(组成部分及相应关系)
(×)4.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和课本费。(不收学费、杂费)
(√)5.学校意外事故不是由违法行为引起,所以不具备法律责任的条件。
(×)6.用学生成绩优劣排队的方法,既可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成绩及相关情况提供便利条件,又可刺激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侵犯学生隐私权、名誉权)
(×)7.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得取消其学籍。(不得开除未成年人学籍)
(√)8.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9.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11.我国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过程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参加者。(教育法律关系中)
(×)13.《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14.制定《教师法》是为了纠正教师的错误行为。(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
(×)15.依法治教的主体即指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等)
(×)16.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终身的。(起始于受聘之日,终止与解聘)
(×)17.学校的法人资格,使学校享有民事权利,因而学校和企业一样,可以广泛的参与各种经济活动。(学校属于事业法人,不同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18.以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依法治教)(×)19.依法治教的依据就是教育法律法规。(还包括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20.教育法的一切规定只有通过国家的强制措施才能得以实现。(由于教育法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般情况下可依靠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执行)
(√)21.一个教育法律条文并不一定包含全部的教育法律规范的逻辑要素。
(√)22.教育行政机关是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行政主体。(√)23.行政行为特别是损益性的行政行为作出前,学校有获得听证的权利。
(×)24.实践上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只能是一种。(不仅限于一种,可以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民事法律责任,三种形式也可并处)(×)25.制裁的实质在于强制违法者履行其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强制的实质在于剥夺违法者的某种权利。(制裁与强制倒过来即可)
(√)2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27.教师在教育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始于其获得教师资格,并受聘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任教,止于解聘。
(√)28.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29.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30.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31.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32.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灵魂.(×)33.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负有监护职责.(教育保护职责)(√)34.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35.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诉的十五日内,作出处理.(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三十日内分别就不同情况做出受理、不予受理和重新提交等处理)
(√)36.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四、单项选择题
1.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D)。A、教师负责制 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2.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A)。A.在全国范围适用 B.只在本地区适用 C.只在本校适用 D.在外国也适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C)。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4.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D)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A.校长 B.学校负责人 C.有关直接负责人
D.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D)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A.15 B.20 C.30 D.60 6.(A)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7.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A)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8.学校(B)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A.可以 B.不得 C.特殊情况可以 D.经批准可以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次日起(C)内作出处理。A.15 日 B.20 日 C.30 日 D.60 日
10.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C)。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AB两种责任
五、多项选择题
1.教师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教师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解决或补偿的渠道或方式。一般可分为:(ABC)A.司法救济 B.行政救济 C.社会救济 D.自力救济
2.以下哪些处罚种类属于教育行政处罚:(ABCD)。A.警告、罚款 B.责令停止招生 C.撤销教师资格 D.吊销办学许可证
3.李某是一名教师,可以行使的权利有:(ABC)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4.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有:(ABC)A.自行协商解决; B.申请调解; C.伤害事故的赔偿; D.不予理睬
5.根据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提起学生行政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包括:(ABCD)A.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 B.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 C.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 D.对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6.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在校学生的权利有:(ABCD)
A、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B、获得资助权 C、获得公正评价权 D、申诉、诉讼权
7.学校作为法人的主要特点:(ABC)A.公益性
B.民事活动范围的有限性 C.财产的受限性 D.盈利性
8.为保障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师权利的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有:(ABCD)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9.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BCD)A.因不可抗力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ABC)
A.初级职务 B.中级职务 C.高级职务 D.特级职务
六、简答题: 1.简要回答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答题要点: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有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2.简要回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答题要点:《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题要点:《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的品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题要点: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行为人承担教育法律责任须具备的标准或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违法了教育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答题要点:《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具体权利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或其他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简要回答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
答题要点: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是平等的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是基于学校的宗旨和任务以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学生具有管理权。教
复习题法规201106[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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