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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合集五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合集五篇]

第一篇: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

生产经营是一种在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中,根据对象的不同,以不同的方式向自然界索取或对其进行加工的、有组织、有目的进行的人类活动。一般而言,生产经营单位既是这种活动的组织者,也是这种活动的场地使用者。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着不同的、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因素。例如,矿山采掘可能发生坍塌、漏水、瓦斯爆炸;交通运输可能发生撞车、沉船、飞机失事等等;几乎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害风险。因此,员工们要了解危险,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员工告诉危险,这既是双方的法律义务,又是双方的法定权利。而让每名员工掌握相应的预防事故的知识、技能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则更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显然,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正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这一职责,员工享有这一权利,进而促进安全生产的不可或缺的最佳形式。

第一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用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北京市邮政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同样要求: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8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于员工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未能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在紧急情况下缺乏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本公司将按照市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着力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如果员工拒绝参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培训,企业将按照规章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由此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将实施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后,应了解和熟悉岗位作业环境,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获得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和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本领,从而预防和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自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作到“三个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二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安全培训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法律规定对员工的教育制度。

一、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劳动纪律。

(四)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五)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分公司(航站、中心)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分公司(航站、中心)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使用的各种设备、车辆、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三)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管理部门与安保中心、车管中心共同实施。分公司(航站、中心)级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及有经验的老同志等共同组织实施。

五、“三级”安全教育与其他安全教育的关系

“三级”安全教育是最基础的安全教育,新员工除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外,还必须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四新”教育;特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接受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代替其他教育,新员工只有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六、特种作业教育和其他形式的教育

(一)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工作内容等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构成重大危害。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的。同时,要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等。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等。

(五)“四新”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按照实施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是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具有基础性、保障性、持久性的重要工作。我们每个人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安全生产的密切关系。而安全管理则是使这种重视和认识得以保持,并促进工作推进的重要手段。

第一节 基本概念和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生产常用的几个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要保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就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什么是事故和伤亡事故?

通俗的说,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是以人为主体,与能量系统关联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期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也就是说,事故是意外的变故和灾祸。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死亡事故。

(三)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地点有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浓度和时间有关。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四)什么是危害和危害识别?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而危害识别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五)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

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故障的各类因素。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因素等。

(六)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生产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七)什么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二、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安全教育培训也同样如此。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头等大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安全工作无小事”。因此,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而言,更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当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诸多工作中,认真做好预防工作也是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因为,它要求我们在实际安全工作中,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把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世间任何事物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保证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即然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安全第一”的方针就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或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做为经济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同时,要求全体员工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时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做为大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当遇到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正确处理,从容应对,确保安全。

2、把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把预防事故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从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

一是对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工作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重生产、轻安全”上,把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空洞说教多,具体落实少,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二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违章追究不利。三是只重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但对预防事故重视不够,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够;甚至对已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致使事故发生。因此,“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从小事做起,狠抓细节,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好、做到位。对于广大员工来说,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的意义更大、更重要。因为,广大员工常年工作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遇到危害的可能性会更大些。所以,要经常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作业之前,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预防措施、应急办法等落实到位,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只有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步调一致,才能实现。换言之,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来说,只有建立健全和不折不扣的执行了这个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中,进而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涉及到的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员工只有了解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用,才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上下合力、互为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体系。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企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生产管理领导、内设各有关部门及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和各单位的领导层、承担管理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安全生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二)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为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三)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身着工作服,佩带有效出入证件。

(四)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各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五)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班组长、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如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同时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工作,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节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工作的首要目的。员工的行为安全与规范操作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为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员工依法享有获得安全技能和安全保障的权利。同时,员工也必须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与责任。

一、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等。

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一)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员工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生产作业活动中,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员工遵章守规的情况,员工必须接受和服从管理;这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如果违反规定,员工将会受到批评教育,或会受到考核处罚;如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处罚责任。

(二)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防御装备;是企业为保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给员工个人使用的保护用品。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才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因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假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会使用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提出,要求他们给予指导和帮助,决不能违章作业。

(三)接受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安全可靠;特别使用新技术生产装备的员工,更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预防、处置能力及经验。

员工应当自觉、积极地接受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并按照规定要求和步骤,认真学好、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以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员工因直接承担具体的生产作业活动,更容易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因此,员工要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人翁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发现事故隐患或各种不安全因素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管领导、班组长、安全员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等,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反之,如果员工发现了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而不能及时报告,延误了采取措施紧急处置的时机和宝贵时间,就可能酿成本可以避免的事故。所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尽义务,是每位员工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并向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时,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大事化小,以免影响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正确处置。

第四节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或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或由于安全装置缺乏或缺陷,或由于其他突然发生的情况等,往往会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员工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种和岗位不同而依法按标准配发,供员工自主使用,对员工人体起到保护作用的个人物品。

一、防护用品的分类

按防护用品的用途一般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电用品、防机械外伤和脏污用品、防寒用品、工作服、生产用的手套、防护帽等。

二、防护帽的作用

防护帽可以防止机械性损伤,防止旋转的皮带运输设备将操作人员的头发、衣服等卷入其中。

三、防护手套的作用

防护手套可以防止手与高温、低温接触造成的伤害;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及感染等。

第五节 安全色、安全线和安全标志

一、安全色

安全色包括: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等四种颜色。

二、安全线及使用

安全线是企业中用以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区域的分界线。它也是生产现场内的安全通道的标示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线使用白色,宽度不小于60mm。在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的标示,员工们就能很快的区分出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的界线,这不仅有利于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员工对危险区域的认识和判断。

三、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当然,安全标志本身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取代预防事故的相应设施。

在设置安全标志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诸多规定。如《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置的安全标志,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批准,不准擅自移动或拆除。第六节 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员工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对于处置紧急事故,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有着积极的意义。企业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介绍本单位的危险源的位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介绍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一)对紧急情况和事故灾害的辨识、评价。

(二)对人力、物资和工具等资源的确认与准备。

(三)指导建立现场内外合理有效的应急组织。

(四)设计应急行动战术。

(五)制定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及恢复措施等。

二、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员工应了解并掌握如何利用身边的工具做最快、最有效的报警。例如,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专用报警电话、对讲机、网络或其他方式报警等。

(二)员工应熟悉发布紧急情况通告的方法。如,使用警笛、警钟、电话或广播等。

(三)当事故发生后,为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所有人员,应掌握如何在现场贴发警示标志。

(四)培训应急队员在事故现场安全、有序地疏散被困人员和周围人员。对人员疏散的培训主要在应急演习中进行。

(五)加强对火灾的应急救援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灭火技术、灭火装置的识别、使用、保养、维护等基本技术。

三、员工应该掌握的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

(一)本单位或生产现场的重要危险源的位置。

(二)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和主要原因。

(三)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

(四)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如,发生事故可能有“着火、有毒气体外泄、爆炸”等方面的危险。

(五)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六)发生事故后的处置。

(七)应急救援体系启动后的职责等。

第二篇: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资料

基于我镇目前的安全现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负责人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这也是镇安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目的。

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我国的消防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3、安全生产中的两种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4、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Œ

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

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两个观念转变

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6、安全三级教育

Œ

厂级教育



车间教育

Ž

班组教育

7、安全生产中的三不伤害:

①不伤害自己

②不伤害他人

③不被他人伤害

8、安全生产中的三点控制:

Œ

危险点



危害点

Ž

事故多发点

9、安全生产中的“三违”现象:

Œ

违反规章制度



违章操作

Ž

违章指挥

10、调查处理工伤事故的“三不放过”

Œ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Ž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1、不安全行为产生的三种主要原因是:

(1)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

(2)虽然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却为了快点干完而省略了必要的步骤。

(3)按自己的习惯操作。

12、安全管理中的“四全管理”:

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13、“四全”的基本精神: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14、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四有四必有”

(1)有洞必有盖

(2)有台必有栏

(3)有轮必有罩

(4)有轴必有套

15、安全检查的“四查”

(1)查现场、查隐患;

(2)查思想;

(3)查管理查制度;

(4)查事故处理。

16、人员的安全管理

17、事故预防工作的五阶段模型:

(1)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体系:

(2)

找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分析事故及不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4)

针对分析得到的事故原因,选择恰当的改进措施;

(5)

实施改进措施。

18、安全作业五要点:

(1)作业程序;

(2)整理、整顿(“安全之母”);

(3)检查、维修(定期);

(4)短时间危险预知班组会;

(5)手示呼叫。(即手势)

19、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六种职工心理状态:

(1)自我表现心理;

(2)“经验”心理;

(3)侥幸心理;

(4)从众心理;

(5)反常心理;

(6)逆反心理。

20、主管安全管理六大责任

(1)经常检查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

(2)经常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

(3)进行日常生产操作的安全检查;

(4)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5)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4)

规律性;

(5)

潜在性;

(6)

再现性;

(7)

可预测性。

22、员工常见的八种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

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关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奔跑作业,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安全装置被拆除、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品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危化品房,基建工地。

(6)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未穿戴劳保用品: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忽视其作用。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带手套,女员工的长发不盘起来操作辊压机

23、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A.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尽的义务(劳动法规定的):

n

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n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n

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n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n

对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n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

n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B.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b1.必须人人注意安全: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b2.必须事事注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熟练而忽视安全;

b3.必须时时注意安全:如不要因为即将下班而加快速度,违章操作,忽视安全。

b4.必须处处注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注意安全。

C.违规行为

c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发辫、袒胸露背等。

c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c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c4.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c5.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c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c7.不按操作规定,擅自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c8.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c9.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

c10.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c11.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或睡觉。

经济承包中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c12.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

24、怎样进行触电急救?

n

应立即断开近处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n

如断电有困难,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板等绝缘物体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源,使之脱离电源。

n

触电者紧握电线时,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板等绝缘物插入触触电者身下借以隔断电源。

n

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就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切断电源。

25、什么是火灾?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是火灾。

按可燃物分,火灾分四类:

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

如木材,棉花

B类火灾:

指液体和可融化的固体火灾。

如汽油,石蜡

C类火灾:

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甲烷

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

■火灾怎样扑救?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型,磷酸铵盐型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每个职工都应做到三懂三会的内容

三懂:

懂本岗位火灾险性,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

三会:

会报警(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26、电气火灾的扑救措施:

断电灭火:为了防止在救火时触电事故,应与电工等有关人员配合,尽快设法切断电源,当电压在250V以下时,可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用断电剪把电线剪断。

带电灭火:对实起的电器火灾,可用二氧化火碳,干粉,1221等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27、火灾中的“隐形杀手”:有毒气体

n

熟悉环境:留心安全出口位置,避难间,报警器,灭火器的位置以及有可能做为逃生器材的物品,养成习惯。

n

要防烟:一旦确认起火,不管附近有无烟雾,都应采取防烟措施,常见措施是用干,湿毛巾捂住口鼻。

n

设法逃生:

要稳定情绪,克服惊慌,冷静地选择逃生办法和途径。不要为穿戴贵重物品而浪费时间,不要向狭窄角落逃避。

28、火灾逃生方法:

(1)迅速报警

(2)寻找出口,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避难设施进行自救

(3)舍财保命

(4)紧急求援,利用建筑物本身及附近自然条件自救

(5)无法突围时,向浴室,卫生间转移匍匐前进,放水,卧地,防烟雾

(7)谨慎跳楼:在非跳即死的情况下跳楼时,抱些棉被等物向楼下车棚,草地或树上跳,减缓冲击力

29、万一有化学品流到身体上:

(1)立刻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眼睛至少15分钟。

(2)换掉弄脏的衣物。

(3)进行治疗。

如发现有化学品溢出,应用沙子等覆盖并堵住源头以防止蔓延,损伤其它货物,将地面吸干后,用专用铁筐装载含化学品的沙子,根据化学品的不同性质区别处理。

30、紧急疏散程序

(1)立刻停止工作。

(2)关掉所有设备的电源。

(3)

听从撤离队长的指令。

(4)

从指定的出口撤离建筑物。

(5)

以有序方式撤离。

(6)

如人群拥挤,撤离时要走,而不要跑。

(7)

不要回到工作间去取回任何私人物品。

(8)

一直待在集合地点,直到收到上级进一步的指示。

(9)

给消防队员让开道路。

31、总结:

1、工厂法人、主管干部、员工一定要重视

2、加强日常管理

3、注意员工情绪(特别是夏天)

4、对设备和工装进行模拟性分析,找出危险动作进行预防

5、特别注意以下场合:带电设备、带气动元件设备、带高温设备、运动备件、转动部件、带尖角的设备及其它、搬运较重物体、较重物体的上下移动

6、一定要做好设备工装的安全防护工作

7、将安全工作变成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第三篇: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资料

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我国的消防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安全生产中的两种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4、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①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②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两个观念转变

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6、安全三级教育  厂级教育  车间教育  班组教育

7、安全生产中的三不伤害:

①不伤害自己 ②不伤害他人 ③不被他人伤害

8、安全生产中的三点控制:  危险点  危害点  事故多发点

9、安全生产中的“三违”现象:

 违反规章制度  违章操作  违章指挥

10、调查处理工伤事故的“三不放过” 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1、不安全行为产生的三种主要原因是:(1)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

(2)虽然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却为了快点干完而省略了必要的步骤。

(3)按自己的习惯操作。

12、安全管理中的“四全管理”: 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13、“四全”的基本精神: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14、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四有四必有”(1)有洞必有盖(2)有台必有栏(3)有轮必有罩(4)有轴必有套

15、安全检查的 “四查”

(1)查现场、查隐患;(2)查思想;(3)查管理查制度;(4)查事故处理。

16、人员的安全管理

人员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事故的四事故的四MM构成要素构成要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较差的管理较差的管理危险的环境危险的环境

17、事故预防工作的五阶段模型:(1)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体系:(2)

找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

分析事故及不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4)

针对分析得到的事故原因,选择恰当的改进措施;(5)

实施改进措施。

18、安全作业五要点:(1)作业程序;

(2)整理、整顿(“安全之母”);

(3)检查、维修(定期);

(4)短时间危险预知班组会;

(5)手示呼叫。(即手势)

19、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六种职工心理状态:(1)自我表现心理;(2)“经验”心理;(3)侥幸心理 ;(4)从众心理;(5)反常心理;(6)逆反心理。

20、主管安全管理六大责任 :(1)经常检查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2)经常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3)进行日常生产操作的安全检查;(4)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5)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21、事故的七大特点:、(1)

因果性;(2)

偶然性;(3)

必然性;(4)

规律性;

(5)

潜在性;(6)

再现性;(7)

可预测性。

22、员工常见的八种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 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关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奔跑作业,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安全装置被拆除、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品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危化品房,基建工地。

(6)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7)未穿戴劳保用品: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忽视其作用。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

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带手套,女员工的长发不盘起来操作辊压机

23、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A.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尽的义务(劳动法规定的): 

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 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对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 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B.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

b1.必须人人注意安全: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b2.必须事事注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熟练而忽视安全;

b3.必须时时注意安全:如不要因为即将下班而加快速度,违章操作,忽视安全。

b4.必须处处注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注意安全。C.违规行为 :

c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发辫、袒胸露背等。

c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c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c4.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c5.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c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c7.不按操作规定,擅自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c8.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c9.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

c10.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c11.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

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或睡觉。经济承包中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c12.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

24、怎样进行触电急救?

 应立即断开近处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 如断电有困难,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板等绝缘物体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源,使之脱离电源。

 触电者紧握电线时,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板等绝缘物插入触触电者身下借以隔断电源。 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就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切断电源。

25、什么是火灾?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是火灾。按可燃物分,火灾分四类:

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花 B类火灾: 指液体和可融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石蜡 C类火灾: 指气体火灾。如煤气,甲烷 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 ■火灾怎样扑救?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型,磷酸铵盐型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每个职工都应做到三懂三会的内容 三懂:

懂本岗位火灾险性,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三会: 会报警(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26、电气火灾的扑救措施:

断电灭火:为了防止在救火时触电事故,应与电工等有关人员配合,尽快设法切断电源,当电压在250V以下时,可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用断电剪把电线剪断。

带电灭火:对实起的电器火灾,可用二氧化火碳,干粉,1221等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27、火灾中的“隐形杀手”:有毒气体

 熟悉环境:留心安全出口位置,避难间,报警器,灭火器的位置以及有可能做为逃生器材的物品,养成习惯。

 要防烟:一旦确认起火,不管附近有无烟雾,都应采取防烟措施,常见措施是用干,湿毛巾捂住口鼻。

 设法逃生: 要稳定情绪,克服惊慌,冷静地选择逃生办法和途径。不要为穿戴贵重物品而浪费时间,不要向狭窄角落逃避。

28、火灾逃生方法:(1)迅速报警

(2)寻找出口,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避难设施进行自救

(3)舍财保命

(4)紧急求援,利用建筑物本身及附近自然条件自救

(5)无法突围时,向浴室,卫生间转移匍匐前进,放水,卧地,防烟雾

(7)谨慎跳楼:在非跳即死的情况下跳楼时,抱些棉被等物向楼下车棚,草地或树上跳,减缓冲击力

29、万一有化学品流到身体上:

(1)立刻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眼睛至少15分钟。(2)换掉弄脏的衣物。(3)进行治疗。

如发现有化学品溢出,应用沙子等覆盖并堵住源头以防止蔓延,损伤其它货物,将地面吸干后,用专用铁筐装载含化学品的沙子,根据化学品的不同性质区别处理。30、紧急疏散程序(1)立刻停止工作。(2)关掉所有设备的电源。(3)听从撤离队长的指令。

(4)从指定的出口撤离建筑物。(5)以有序方式撤离。

(6)如人群拥挤,撤离时要走,而不要跑。(7)不要回到工作间去取回任何私人物品。

(8)一直待在集合地点,直到收到上级进一步的指示。(9)给消防队员让开道路。

31、总结:

1、工厂法人、主管干部、员工一定要重视

2、加强日常管理

3、注意员工情绪(特别是夏天)

4、对设备和工装进行模拟性分析,找出危险动作进行预防

5、特别注意以下场合:带电设备、带气动元件设备、带高温设备、运动备件、转动部件、带尖角的设备及其它、搬运较重物体、较重物体的上下移动

6、一定要做好设备工装的安全防护工作

7、将安全工作变成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第四篇: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四川本分矿业有限公司楷况:公司自2008.8成立,有上百万资产,法人:唐光焰。公司主要从事于井下开拓、采矿等行业。

井下的安全情况有:爆破、冒顶、片帮、水火、中毒、窒息、触电、粉尘和设备操作等事故发生;

井下所接触的危险设备有,电动机车、电耙、矿车、凿岩机和6千V、380V、220V、127V等电压电器设备,以及270V的滑触线。有部份电器设备非本职工作人员不能靠近和触摸。

我们所接触的一些危险作业环境有:溜井放矿、主溜井叙矿和废旧坑道和采空区等都有相当大安全威胁。

一、安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部分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随着社会生产实际的要求,目前安全生产方针已更新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了安全生产治标治本的新理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a.十项权利:

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 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 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 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4)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5)防护服装类。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6)手足防护类。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 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 所”。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 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 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四项义务:

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③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 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部分内容:

(一)、本法所规定的职业病包含内容: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分内容:

(一)、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工伤保险条例》部分内容:

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部分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特种设备应定期交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予以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使用。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重点内容:

(一)、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及使用相关要求:

(1)提供厂商必须有《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危险化学品从业及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具有资质,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危化品的运输;

(5)运输过程中的驾驶员、压运员、装卸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部分内容: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1、安全生产月:为了能够形成一定的安全文化,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国家把每年的6月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每年都有一个主题。今年为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故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定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人员在独立作业之前,必须经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每级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3、安全管理体制: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突出了:

(1)安全生产的责任除了企业之外,政府有着领导的责任,一方政府就应有保一方安全之领导责任;(2)安全生产各部门监管时,应依法监管,把法律法规标准作为监管的统一依据。

(3)企业负责力度加大,兼顾生产经营的上下游。

(4)群众及其他社会监督支持的重要性,比如媒体的曝光、群众的举报等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业余力量。

4、“三同时”原则:即主体工程在设计、建设及投入使用的同时,进行设计、建设及使用安全设施。

5、“四不伤害”原则: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惩处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7、按照受伤的程度,工伤分为轻伤、重伤、死亡。

●轻伤:指损失天数满一日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合集五篇]

第一篇: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 概 述 生产经营是一种在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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