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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试卷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试卷

第一篇: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试卷

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试卷

姓名:评分:

一、判断题(12题每小题3分)

1.入井工人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安全帽,严禁携带烟、点火工具等。严禁穿化纤衣服,酒后严禁入井。()

2.斜井(巷)施工期间并作行人道时,必须要隔100米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并且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5.煤气中毒是二氧化碳中毒,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人员死亡。()

6.煤矿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开办煤矿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

8.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9.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0.煤矿工人应注意预防(1)尘肺(2)中毒(3)井下工人滑囊炎(4)肺粉尘沉着病,等职业病。()

11.煤气中毒是二氧化碳中毒,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人员死亡。()

12.身上着火后,应迅速用灭火器灭火。()

二、填空题(16题每小题4分)

1.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容易引发(),所以在此环境中工作的人们应注意通风、补充淡盐水和控制劳动强度。

2.对窒息者先()后搬运;对出血者先()后搬运;对骨折者先固定后搬运。

3.“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都必须在场,由()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不准用电钻眼。

4.如果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内部发生爆炸的火焰会传到壳外,并且与井下可燃,可爆性混合气体直接接触,会引起()及()或()造成重大恶性事故。

5.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电气设备着火必须先()。

6.隔爆型电气设备安放置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过()度。

7.触电紧急救护法时,首先应进行();然后立即进行()。

8.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三个阶段。

9.煤矿的从业人员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业人员要承担()。

第二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案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案

应急案例

安全生产应急法规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共七章七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三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分类: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第四条:国家应急体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原则: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职责:县级人民政府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以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臵,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臵与救援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臵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臵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源区,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破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证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臵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制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臵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臵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源区,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臵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臵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臵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变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侦察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管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查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转发晋市安监管应急发[2007]59号、晋安监应急字[2007]108号《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我厂按要求编制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预案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24日在晋城安监局备案。

一、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1、编制准备: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等;

2、编制程序:成立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应急预案编制等。

3、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三、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1、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预案的组成部分。

3、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

第三篇: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试卷

安徽省福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培训试题

姓名:部门: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计40分)

1、非煤矿山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编制预案依据发布实施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所要求的制式进行编制。

3、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框架要依照《的预案构成要素进行编制。

4、应急预案中的综合预案有个构成要素、专项预案有要素、现场处置方案有个构成要素。

5、应急预案的编制包括:两项。

6、编制程序需要: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评审与发布。

7、应急预案体系构成有:、方案三部分。

8、综合应急预案中的预防和预警包括:、和信息报告与通知。

9、和应急结束三大类。

10、应急保障措施分为:、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和其它保障。

二、判断题:(每空2分共20分)

1、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就是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企业迅速有效地处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安全。()

2、综合应急预案包括:规定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3、信息报告与通知明确36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4、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5、应急预案编制包括编制程序、编制准备和编制任务。()

6、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7、综合预案有12个构成要素。()

8、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9、应急预案演练必须每个员工参与,领导因工作忙,也可不参与。()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更新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非煤矿山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B《宪法》C 《安全检查条例》 2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

A其它应急预案B现场处置方案C应急处置措施 3急预案的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

A信息上报B信息传递C信息报告与处置 4矿山企业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A 信息收集系统B技术支持系统 C 工程管理系统 5矿山救护队确保在()小时应急值守,并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在20分钟内赶赴救援现场。A12B24C16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什么是应急预案?

2、应急工作原则是什么?

3、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做好哪几方面准备工作?

2011年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培训试题答案

填空题: 1《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矿山安全法》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4、56 7、8、9、10、判断题: 1√2√3×4√5×6√7×8√9×10×

三、选择题:1A2B3C4B5B

简答题

1答: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2答: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答:

1、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2、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3、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4、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6、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第四篇:矿井应急救援安全知识问答

矿井应急救援安全知识问答

70.什么是矿山的通风系统?

答:在地下矿山生产过程中,为将地面的新鲜空气稳定持续定量供给井下各用风地点,同时稀释并排出矿井污浊的空气,就需要有一系列的井巷通道。矿井供、排风设备设施,包括矿井通风网络、通风动力设备、矿井通风构筑物和其它通风控制设施如风门、密闭和风桥等。这种通风动力、系列井巷构成的通风网络以及控制风流的一切设施,总称为通风系统。矿山通风系统与井下各作业地点均相联系,使每个作业面或有人员到达的地方均能得到充足的新鲜空气,建立一个完善的矿山通风系统是搞好矿山通风防尘工作的基础。因此完整的通风系统需包含以下三个要素,即通风动力、通风井巷、供风进口排风出口。下图为矿井通风示意简图见图5。

71.采区通风系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每一个采区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且系统必须稳定简单、安全可靠、容易调控;进风风流受污染(热源、有害气体和矿尘)少、总风阻小、漏风量少、通风能力强。

(2)每一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如有困难,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3)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4)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漏风。72.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对机械通风有什么要求?

答: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当风量、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量能够达到规程规定时,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在这里,《规程》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并不意味着不需建立机械通风,而是要求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因为自然通风受季节影响比较大,在某些季节完全靠自然通风是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73.通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通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热爱安全工作,敢于坚持原则。(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3)具有中等以上的学历。(4)十分熟悉有关通风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当的操作技能。(5)经过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74.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如何具体体现?

答:(1)是否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通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2)是否建立了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了独立的、有效行使职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是否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汇报,及时做出批示。能否驾驭和控制安全生产的局面。

(4)是否掌握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治理措施、整改计划。

(5)是否亲自主持责任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6)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重点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7)是否做到了及时批准必要的“两措”经费。(8)是否定期检查各种安全活动的开展。

(9)是否定期巡视生产现场,起码一月一次,重大操作检修要到现场。75.通风设施工在通风设施方面应知应会的内容有那些? 答:

1、一般规定:

(1)砌筑风门、调节、密闭的地点应尽量避开动压区,如现场情况不允许,应尽量选在巷道帮顶较为完好处。

(2)通风设施包括风门、密闭、调节、挡风墙、永久栅栏等。

(3)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支护要完好,无杂物、淤泥、积水,否则要先修复设施处巷道,并清理干净。

(4)按工作计划及质量标准施工,并且熟知安全注意事项。

2、掏槽

(1)岩石巷道中要用钎子和大锤,撬掉浮杆和带裂缝矸石,底板处要挖到实茬。(2)煤巷中可用手稿掏到实茬,若顶部空虚,要进行放顶,一直见到实茬为止。

3、砌墙

(1)砌墙时必须挂线,墙面平整(1米直径范围内凸凹高差不大于1厘米),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无重缝。墙体四周要抹出10厘米的裙边,与墙体要有20厘米砂浆充填。(2)墙体厚度:根据安全规定,墙体厚度至少为50厘米。

(3)灰砂配比:通常选择灰砂比为1:4至1:5即可,砖或料石之间的缝隙要填实。(4)设施处有水流时,要留设反水池。有电缆线、水风管路时,要留设孔洞,不得砌严。

4、风门的安装

(1)风门上下坎要平行,两边框平行,坎框互成直角。

(2)门框在砌筑前要架设好,边框要有朝顺风方向倾斜度,与水平角夹角以80°-85°为宜,门框架设牢固。

(3)风门四周要包边沿口,板缝要堵死不得漏风。

(4)风门挂好后,要进行开关试验,要求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拖地刮地现象。

(5)在有溜子的运输道中建风门时,要选择在支架完好,断面较大的地点,风门要尽量留设在无溜子邦,溜槽上部留20-30厘米高度的口,口上钉单层或多层布帘挡风。

5、附属设施及管理

(1)风门砌好后要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主要风门要实施连锁并能自动关闭,一般风门可不安连锁,但必须能自动关闭。

(2)调节风窗上的调节板只有通风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才可进行调节,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改变调节窗的大小。

(3)永久密闭墙上要根据施工措施留设放水孔、观察孔、注浆孔。放水孔、观察孔用直径为1寸长度为1米的防尘管;注浆孔用直径为2寸,长度为1米的防尘管。密闭墙前要挂管理牌、要有检查箱,定期检查,墙前还必须设永久栅栏、揭示警标。

6、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砌墙时,要随时观察巷道帮顶变化情况,不得冒险作业。

(2)在有架空线地点砌筑设施时,要先停电,后作业。墙体或风门等要与架空线间绝缘,以防止漏电触电。

(3)运送设施材料过程中要遵章作业,不得有“三违”现象。上下山运料时,不得采用无控制下放物料,以防意外。人工运料时,必须在上下山运料区段两端设警戒加挡排,严禁运料时行人。

(4)在大角度上山或小眼砌墙时,要先把墙位置以上地点背严挡牢,连成一体,防止掏槽拆除支护时,上部支护失效脱落矸石伤人。

76.新《规程》对进风井巷和回风井巷有什么规定?

答: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时,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

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应经常维护,保持清洁和风流畅通,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

进入矿井的空气,不应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放射性矿山出风井与入风井的间距,应大于300m。从矿井排出的污风,不应对矿区环境造成危害。

箕斗井不应兼作进风井。混合井作进风井时,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以保证风源质量。主要回风井巷,不应用做人行通道。

77.通风机械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通风机械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检察和维护,安全检察的主要内容如下:(1)检查扇风机是否完好,各部螺丝、键销有无松动;

(2)检查叶轮有无开焊、裂纹、擦机壳等异常现象,检查各连接装置、传动装置有无异常,盘车2~3转应灵活无卡阻;

(3)检查轴承油量是否适当,油量是否清洁;

(4)检查风门绞车是否完好,钢丝绳及连接是否完好牢固,各部风门开、关是否灵活,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各风门、电动推杆是否完好,风门电源是否正常;

(5)检查电机、电刷、滑环、接触器是否完好,接地装置是否齐全,接地是否有效。

(6)检查电源控制系统、电机保护系统、各种指示灯、仪表、操作按钮等标示及是否正常、可靠。

78.矿井通风系统安全隐患的检查内容是什么?

答:(1)检查通风系统中是否存在主要通风机供风量小于井下总的需风量;多台通风机并联运转不匹配;分支风流不稳定、无风、微风或反向;串联通风;循环风。主要包括: ①地面检查 ②通风机房检查 ③井下检查

(2)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主要包括通风机工况及其变化、电压电流的稳定情况、风机故障情况。查看风机房负压计、测量风速等。

(3)矿井通风设施完好状况。主要包括反风设施、风门、风桥、测风站、密闭墙等设施,分析反风设施的可靠性、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4)检查矿井内部漏风和外部漏风。

79.通风事故隐患管理系统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答:(1)矿井通风系统状况评估。主要从通风系统层面上对矿井通风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包括通风系统的设计、系统的稳定性分析、分区通风实施情况、串联通风情况、矿井有效风量分析、通风阻力状况等。

(2)矿井通风设施评估。针对矿井通风设施,分析通风设施的致灾可能性和抗灾能力。包括通风设施的可靠性分析、通风设施的质量检查、通风设施的致灾可能性、环境监测系统的应用效果分析。

(3)通风措施评估。分析通风措施致灾的可能性。包括全矿反风的可行性及效果分析、局部反风和控风方案的效果分析等。

(4)通风系统特殊问题的分析评估。矿井通风中的循环风、串联通风、角联巷道、无风或微风等引发灾变的转化条件及可能性的详细分析。

(5)对矿井通风系统防灾体系总体稳定性和抗灾能力进行评估。根据矿井危险源和防治系统的情况,应用各种灾害非稳态模拟技术,分析矿井通风系统在不同灾变状况下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抗灾能力,从而对具体矿井进行评估。

80.采区通风安全隐患检查的重点是什么?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采区通风安全隐患检查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采区通风系统及其抗灾防灾能力。(2)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含量。(3)作业场所粉尘量。

(4)通风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5)各项制度是否得到贯彻和落实。(6)通风系统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采区通风安全隐患检查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采区通风系统是否完善。

(2)采掘串联通风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3)工作面通风形式、风速、风量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4)采空区漏风情况。

(5)采区通风是否稳定可靠。

(6)通风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7)各项制度是否得到贯彻和落实。(8)通风系统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81.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对矿井通风系统有何要求?

答: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当风量、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量能够达到有关规定时,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

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风流的方向及风量、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所有风机和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

井下采用硐室爆破时,应专门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执行。82.小型金属矿山对通风系统的要求? 答:矿山企业不能因为允许暂时采用自然通风而不设机械通风系统。应指定专人对机械通风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现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矿井通风要求的情况下,或者井下发生火灾需要实施反风时,机械通风系统能立即投入运行。矿山企业要经常检测矿井的空气质量,尤其是在季节交替期间,要增加检测的次数,确保自然通风的风量、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量满足规程的规定,否则机械通风系统应投入运行。所有检测结果均应记录存档。83.什么是矿井的通风方法?

答:通风方法是指矿井主要通风机对矿井供风的工作方式。分为抽出式、压入式和抽压混合式三种。

压入式通风是将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在地面,向矿井用压风(送风)方式供风(新风),使整个通风系统在压入式主要通风机作用下,形成高于当地大气压力的所谓正压通风。

抽出式通风是将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在地面(也有安设在井下主回风井巷中的),从矿井向外抽出空气(污风),使井下空气处于低于当地大气压的状况。抽压混合式通风是将地面新鲜空气由压入式主要通风机送给井下,污风由抽出式主要通风机排出井外。

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和适用的条件。与矿山的地形地质条件、矿岩性质、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及资金投入等因素有关,一般由设计部门制定。84.什么是矿井机械通风三要素? 答:(1)要有进风井和回风井。(2)通风动力设施备(风机)。

(3)由一系列通风井巷工程构成的整个矿井形成贯穿风流。85.常见的矿井通风方式有几种?

答:矿井通风方式是对矿山的进风井巷与回风井巷的相对位置而言的。按进、回风井巷的相对位置,矿山的通风方式可分为: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三类。中央式是指矿山的进风井巷和回风井巷大致位于矿体走向的中央部位。

对角式一般是指矿山的进风井巷和回风井巷各布置在矿体走向的两翼(一边一个)。混合式即中央式与对角式的混合布置。

这三种方式也各有其适用条件,一般由设计部门确定。86.什么是矿井的通风网络?

答:地下矿山的井巷都是根据生产的需要开凿的,而井巷间的联通一般较为复杂,这样,地下所有井巷中的风流按其分岔与汇合的结构就构成一个有方向的联通体系,这种联通体系即形成了矿井的通风网络。

从联接的形式来说可有这样几种:井巷间的串联、并联、角联和复杂联接。

串联网络:前一井巷的出风端和下一井巷的进风端相接。其特点是:串联的井巷越多,通风阻力越大;下一井巷进风端(口)吃前一井巷出风端(口)的回风。

并联网络:两条或两条以上的通风井巷,它们的进风端(口)是在同一点分开,它们的出风端(口)又是在同一点汇合。其特点是,并联的井巷越多,各井巷分得的风量也越少,通风阻力也越小;各井巷互不干扰,安全性好。角联网络:两条分路组成的并联系统中,若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井巷横跨接于两个并联巷道上构成的系统。其特点是,角联网络中的边缘风路的风流方向是稳定的,而对角风路中的风流方向不稳定。在矿井设计中,应尽量避免出现角联网络。87.什么是通风构筑物?

答:在矿山通风系统中用于引导、遮断和调节控制风流所建造的通风设施,统称为通风构筑物。

通风构筑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过风流的构筑物,包括风桥、导风板、风障和调节风窗等;另一类是遮断风流的通风构筑物,包括密闭墙和风门等。设置通风构筑物应根据井下通风工作实际需要并合理选择位置,要保证施工质量,严格管理制度,经常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切实发挥应有作用与功效。风桥示意图见图6,风门示意图见图7。

88.矿用通风机一般分为几类?

答:矿用通风机按其服务范围和所起作用一般可分为三类。

主要通风机:用来担负整个矿山、矿山的一翼或一个较大的采区的通风工作的通风机,称为矿山主要通风机,亦称主扇。主要通风机对矿山安全生产,井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关系极大。它是常年都需要连续运转的机械,所消耗的电能约占全矿总用电量20%~30%左右,故对其合理选择和使用都相当重要。

辅助通风机:用来协助主要通风机对矿井某一区域进行通风的通风机。亦称辅扇。局部通风机:用来对井下某局部作业地点或无贯通风流的局部作业地点,借助风筒进行通风的通风机,亦称局扇。

矿用通风机按其构造原理,又可分为离心式通风机和轴流式通风机两大类。

离心式通风机的优点是结构简单、维护方便、噪声小,并联工作稳定性好。但其体积大,一般不能与电动机直接连接,而且风量调节不方便,它适用于矿井风阻变化较小,风量变化较大的矿井。

轴流式通风机具有结构紧凑、体积小、质量轻、转速高,可直接与电动机相连接,风量调节较为方便。其缺点是噪声大,构造复杂,检修困难。它一般运用于风压变化较大,风量变动较小的矿井。轴流通风机原理图见图8所示。

89.通风机的性能参数有哪些? 答:(1)风量(流量):表示单位时间流过通风机的空气量,常用单位为: m3/s、m3/min、m3/h。

(2)风压:通风机的风压分为静压、动压和全压。单位为Pa(N/㎡)

① 静压:指单位体积的气体流过通风机后所获得的压力能(即压力势能)② 动压:指单位体积的气体流过通风机后所获得的动能。③ 全压:指单位体积的气体流过通风机后所获得的总能量。(3)功率

① 轴功率:驱动通风机所需要的功率,单位KW。

② 有效功率:指单位时间内气体从通风机获得的能量。(4)效率

① 全效率:指通风机的有效功率与轴功率之比。

② 静效率:指在上式中如果用静压代替全压,则所得的效率称为静效率。(5)转速:风机叶轮每分钟的转数,单位为r/min。90.离心式通风机的构造有哪些?

答:(1)结构。离心式通风机的主要气动部件是叶轮、集流器(进风口)和外壳。叶轮由前盘面、后盘面和叶片组成。

(2)外壳(螺壳)。风机的外壳的作用是汇集从叶轮流出的气流,并输送到外壳的出口。(3)集流器(进风口)。集流器的作用是保证气流平稳地进入叶轮,使叶轮得到良好的进气条件。

91.离心式通风机型号含义是什么? 答:4—72—11型离心式通风机 4—72—11—No.20 B 右90°

——一般用字母表示通风机的用途。“G”表示锅炉用通风机;“K”表示矿用通风机; 4——最高效率点的全压系数乘以10; 72——比转数

1——表示叶轮进风方式。“1”表示叶轮单侧进风;“0” 表示叶轮双侧进风 No.20——机号;叶轮直径除以100 B——传动方式(离心式通风机的传动方式有六种:A—无轴承箱;B—支撑皮带(悬臂支撑,皮带传动,带轮在支撑点中部);C—悬臂皮带;D—悬臂联轴节;E—中间皮带;F—中间联轴节。一般4—72—11和G4—73—11采用前四种;大型的K4—73—01采用后两种。)右——叶轮旋向(站在电动机一侧正视叶轮,顺时针方向旋转的称为“右”旋,逆时针方向旋转的称为“左”旋。)90°——出风口位置

92.轴流式通风机的构造有哪些?

答:一般矿用轴流式通风机的主要气动部件有叶轮、导叶(前导叶、中导叶、后导叶)、外壳、进风口(集流器、疏流罩)以及出口处的扩散器。(1)叶轮

叶轮是风机的主要部件,决定着风机性能的主要因素是风机翼型、叶轮外径、外径对轮毂的比值(轮毂比)和叶轮转速。叶轮叶片安装角直接影响旋绕速度的增量,影响风机全压。通常可在10~45°范围内调整。(2)导叶

前导叶某些风机设有前导叶,用以控制进入叶轮的气流方向,达到调节特性的目的。此导叶可分为两段,头部固定不动,尾部可以摆动。这样,外界气流可以较小的冲击进入前导叶,而后改变方向进入叶轮。中导叶在多级轴流式通风机中级间设置。它的作用是将前级叶轮的流出气流方向,转为轴向流入后级叶轮。

后导叶作用是将最后一级叶轮的出流方向转为接近轴向流出。剩余的旋绕速度使气流不仅沿轴向,而且是沿螺线方向在扩散器中流动,有利于改善扩散器的工作。(3)进风口(集流器和整流罩)

作用是使气流顺利地进入风机的环行入口信道,并在叶轮入口处,形成均匀的速度场。目前,矿用通风机集流器型线为圆弧形,整流罩的型面为球面或椭球面。(4)扩散器

作用是把风机出口动压的一部分转换为静压,以提高风机的静效率。一般由锥形筒芯和筒壳组成,装在风机出口侧。(5)外壳

风机外壳呈圆筒形,重要的是叶轮外缘与外壳内表面的径向间隙应尽可能地减小。通常(s—径向间隙,l—叶片展长)在0.01~0.06之间。93.轴流式通风机型号含义是什么? 答:如2K60型通风机

94.通风机起动前应检查什么?

答:通风机起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从传动部分开始,检查联轴节、皮带、螺栓连接及焊接部分是否牢固;轴承部分润滑油量是否合适;检查各风门的关开程度是否合乎要求;各测量仪表是否齐全;最后关闭所有检查孔,才能启动。95.通风机起动工况如何选择?

答:(1)通风机启动工况选择的原则。①功率最低处。

②尽量避免出现不稳定现象。(2)起动工况的选择。

①离心式通风机,闸门完全关闭。②轴流式通风机,闸门半开或全开。96.通风机运转期间如何维护?

答:(1)保持机房和通风设备的整洁。

(2)定时检查各轴承的润滑油量和轴承温度,若是滑动轴承,还应检查油环带油情况,油质是否清洁。轴承温度一般不应超过60℃,超过此温度,超温自动信号器能及时发出信号。(3)应经常观察电流表和测压仪表的读数,并定时记入记录本中。

(4)要注意通风机的振动和各部分螺帽的拧紧程度,如发现有异常振动和响声要及时向矿井主管人员报告,必要时应迅速开动备用通风机,停车检修。97.局部通风机通风管理中应遵循哪些规定?

答:(1)局部通风机机体要完好,高压部位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垫高0.3米以上(以轨面算起)并安装牢固。同时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死弯,逢环必挂,缺环必补,发现破口及时缝补或替换。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不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要花接。

(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应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小于10米,以免发生循环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

(4)正压风筒末端要直对工作面,在岩巷掘进时风筒口距工作面迎头不超过10米,在煤巷掘进时风筒口距工作面迎头不超过6米;负压局部通风机排风筒出风口应顺入回风巷10米以上。

(5)不能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严禁无风作业;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值班室)报告。

98.主扇运转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当井下无污染作业时,主扇可适当减少风量运转;当井下完全无人作业时,允许暂时停止机械通风。当主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并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

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lO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

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通风系统的每一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主扇或通风系统反风,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有自动监控及测试的主扇,每两周应进行一次自控系统的检查。

99.什么叫矿井有效风量率?它是如何计算的?

答:矿井有效风量率是反映矿山通风系统中矿井漏风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矿井漏风使作业面有效风量降低,使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风流的稳定性遭到破坏,降低通风效果。

矿井有效风量率为矿山通风系统中的有效风量与主通风机(主扇)装置风量的百分比,它反映主通风机装置风量可供利用的程度。计算公式:

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60%。100.为什么要求尽可能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

答:《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利用率应不低于60%。矿井漏风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矿井漏风严重,将会造成主扇效率降低,增加无益的电能消耗,使工作面得不到足够的新鲜风量,甚至使某些风路出现风流反向,烟尘倒流现象。因此,无论从安全还是从经济角度考虑,都要求尽可能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101.什么是矿井漏风?它产生的原因?

答:未经过用风地点而直接进入回风系统或排出地面的风称为漏风。产生漏风的一般原因是:

(1)由于开采缺乏统一规划,过早地形成了地表塌陷区,采空区未能及时进行充填或封闭,风流通过采空区进入回风巷道而排出地表。

(2)井下很多废旧巷道、通往地表的出口不能及时封堵密闭,形成漏风通道。(3)密闭装置、风门、挡风墙等通风构筑物不严密或管理不善造成漏风。102.如何防治矿井漏风?

答:减少矿井漏风,提高有效风量是一项经济价值较大的重要性工作,它涉及矿山的设计、施工和生产管理等方面。采取以下措施可防治或减少漏风的发生。

(1)根据矿山的开拓方式,开采方法,选择合适的通风方法和通风方式;

(2)从采矿设计和生产管理上,要尽量避免过早地形成地表塌陷区。对于已经形成的地表塌陷区,应及时采取充填采空区或密闭采空区与地表联通的透口等措施;

(3)加强对井下废旧巷道和采空区的管理。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联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4)提高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加强对通风构筑物的日常管理工作。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其完好严密状态。主要运输巷道应设两道风门,其间距应大于列车的长度。手动风门应与风流方向成80°~85°的夹角,并逆风开启。

103.什么是通风系统图?它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答:矿山通风系统图是能准确反映矿山井巷联系中风流进出路线,表明矿山通风方法和通风方式的无需按比例绘制的一种示意图。通风系统图可以绘制成平面图,也可绘制成立体图。通风系统示意图见9。

通风系统图每年至少应填绘一次。

一张矿山合格的通风系统图,应能表述下列问题:

(1)矿山的开拓方式,主要井巷布局。

(2)主要进风井巷和主要回风井巷以及风流在各井巷的流向,并分别用“→”(新鲜风流)和“○→”(污浊风流)符号注明。

(3)选用的通风设备(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及安设位置。(4)已构建的通风构筑物。

(5)主要作业场所和主要硐室所在位置。

(6)主要作业场所局部通风状况等。图9通风系统示意图 104.什么是通风系统中的反风措施? 答:反风技术是矿井发生灾变时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控制风流的救灾措施。如当进风井筒或井下主要作业场所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并配合救灾工作,利用预设的反风设施,改变火灾所产生的高温有害气体的流动方向、限制火灾影响区域,安全撤出受威胁的作业人员。反风技术比较复杂,现场情况也多变,在金属矿山实际火灾事故中一般不轻易采取这种措施。105.对主扇反风有何要求?

答: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要通风系统的每一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主扇或通风系统反风,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106.主要有哪些常见的反风方法?

答:反风方法因风机的类型和结构不同而异。目前的反风方法主要有:(1)离心式通风机的反风。主要利用反风道实现反风。(2)轴流式通风机的反风 ①反转反风法 ②反风道反风法 ③无反风道反风法

107.什么是局部通风?局部通风的特点是什么?

答:对独头工作面的通风称为局部通风。其任务是借助一定手段将新鲜风流引至工作面,排出工作面的炮烟、矿尘等污浊空气,以保证作业人员在良好的环境下作业。局部通风的特点是:

(1)工作面不能形成贯穿风流,一般情况下都是同一井巷即用作进风又用作回风;(2)风量较小,通风距离短则几米,长则可达数百米;(3)工作面一般较为狭小、拥挤、安放通风设备较困难。

对中小矿山,特别是对地方地下开采的小矿山而言,由于生产规模小,无论是掘进工作还是采矿生产大多数是采用独头方式进行,而矿山本身真正意义的机械通风系统又很难形成,因此作好局部通风工作尤为重要。否则,极易发生炮烟中毒事故,给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108.地下矿山常见的局部通风方法有几种? 答:一般来讲井下局部通风方法有四种:

(1)总风压通风——利用矿井主要通风机造成总风压,用风筒或纵向风障将新鲜风流引入独头工作面,稀释和排走污浊空气。(2)扩散通风——主要是靠新鲜风流的紊流扩散作用清洗工作面。该法不需任何辅助设施,但只适用于短距离的独头工作面。适用的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3)引射器通风——利用高压水或压缩空气为动力,经过喷嘴高速喷出,在喷出射流周围造成负压区而吸入空气,造成风流流动。这种方法风量小,风压低,效率低,一般不普遍应用。(4)局部通风机(局扇)通风—利用局部通风机为动力,按一定方式排出作业面的污浊空气。这是目前矿山最常用也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109.局部通风机(局扇)常见的通风有几种方式? 答:局部通风机通风是矿山广泛采用的独头工作面的通风方法。所用的局部通风机有轴流式的,也有离心式的。在实际工作中,鉴于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具有体积小,安装方便,易串联工作等优点,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在中小型矿山通风中应用最为广泛。按其工作方式分别为压入式、抽出式和混合式三种。110.什么是压入式通风?

答:压入式通风是局部通风机把新鲜风流经风筒送到工作面,而污浊空气沿巷道排出。这种通风方式工作面的通风时间短,但全巷道的通风时间长,故适用于较短距离独头工作面的通风。要求:

(1)局部通风机的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的上风侧;

(2)排出的污浊空气应有回路,即排入回风口或回风井巷,不允许再被风机吸入重返工作面;

(3)风筒口与独头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10m。压入式通风示意图见图10所示。

图10压入式通风示意图 111.什么是抽出式通风? 答:抽出式通风是局部通风机将工作面的污浊空气经风筒抽排至排风道,新风由巷道进入工作面。这种通风方式巷道处于新鲜风流中,但工作面的通风时间长,故适用于较长巷道的掘进通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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