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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相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篇:相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

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公司技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 3.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4.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 5.公司专业安全员岗位职责 6.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8.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9.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0.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11.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干事安全生产责任 12.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3.项目材料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4.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15.班组长安全责任 16.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监督防范措施的指定和落实,预防事故 重复发生。

公司技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公司(分公司)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查是否剧本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坚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贯彻实施——图九表现场管理法及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参与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公司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图九表法、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

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分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指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售货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技术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及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全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指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3、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即使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负责者提出处理.公司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熟悉安全管理条理,掌握安全管理技术,执行“安全地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怀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管理计划和措施。

2、组织只用学习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生产的规定或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和实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及目标的种种形式的竞赛活动,表扬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先进事迹或先进人物,奖励有功人员。

4、深入施工现场,发现事故苗头,即使纠正,对问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应立即制止,并按安全生产奖罚的规定进行处理。

5、参加审查施工技术方案,设备安装验收。对各班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做好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6、认真填好安全日记和安全生产的会议或活动的记录,整理好各种安全资料。

7、完成经理和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招待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评。

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对本项目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讲座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招待情况。

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5.严格招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8.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9.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3.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现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6.以身作则,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7.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8.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9.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6.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8.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折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招待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招待情况。

6.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7.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8.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9.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

干事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3.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组织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即发证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10.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有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项目材料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供应。

2.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3.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4.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1.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 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2.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3.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年审工作。

4.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班组长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2.组织本级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待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3.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4.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督促本班组工人正桷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8.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劳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有越权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篇:放射科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放射科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管院领导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放射科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放射科各种设备仪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经常巡查各个仪器仪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被检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工作,特别是孕妇和未成年人的防护。

5、协助临床医师进行各种诊查。

6、做好放射设备的年检、计量复查、防护安全检查等基础工作,重点做好放射源管理,有记录备检查。

2015年6月

第三篇: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河北省煤矿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目 录

1.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企业生产准备(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8.企业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企业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2.企业生产(基本建设)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4.企业安全管理(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6.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7.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8.企业生产调度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企业机电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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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1.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2.企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3.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4.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5.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6.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7.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8.开掘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9.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0.经营副矿长(矿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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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7.负责审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9.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13.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6.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1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8.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0.按管理权限,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党委书记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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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加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7.负责较大及以上事故抢险救援的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8.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聘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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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安全生产职责。

13.按管理权限,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九)其他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提取和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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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8.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4.负责每年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方案及人员配备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方案。

16.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18.依核定能力组织制定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1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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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2.依管理权限,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编制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6.组织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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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审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9.审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2.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4.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6.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17.督促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

—9—

18.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浓度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

19.制止采场布臵、采掘接替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等行为。20.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21.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2.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26.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五、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10—

情况。

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臵、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监督落实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防突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1.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2.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负责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5.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

—11—

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16.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制止无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董事会);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7.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8.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9.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20.组织瓦斯浓度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监督瓦斯浓度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依授权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并上报调查报告;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六、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12—

2.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3.杜绝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和防治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4.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生产布局;组织开展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负责确定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6.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采掘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7.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采掘专业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采掘专业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0.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室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保证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11.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2.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13.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防范措施。14.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企业生产准备(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准备(基本建设)副总经理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13—

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项目核准或备案;负责申请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开工备案等工作。

3.负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建设工作。

4.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投入等工作。

6.负责审查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和承包合同。

7.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协议和救护协议。

8.组织审定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9.负责建设单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建设项目重大灾害治理方案。

10.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整改。

11.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开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开拓专业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13.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开拓专业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4.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15.组织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配合煤矿建设项目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企业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经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14— 的原则,履行企业机电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3.杜绝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机电运输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4.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组织开展提升、运输、供电、通风、压风、通信和排水等设备管理工作。

5.杜绝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为。

6.指导所属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建立矿井应急排水系统。

7.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8.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提升、运输和供电系统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9.组织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0.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适用装备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11.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2.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3.负责审核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重要机电设备的选型、更新改造方案和安全措施。

14.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停产检修等制度的执行。

15.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5—

16.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防范措施。17.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九、企业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企业运营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3.负责编制企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监督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落实。

4.负责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专项资金。

5.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等安全工程资金使用情况。6.监督落实企业安全奖惩资金的使用、管理。7.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8.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信息,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监督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保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履行“一通三防”职责,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16—

2.监督检查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审查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3.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4.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6.监督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7.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8.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9.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0.检查指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11.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13.组织制定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14.指导瓦斯浓度3%以下事故追查。

15.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6.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7—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履行地测防治水职责,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3.审查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三下”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审查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4.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

5.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情况。

6.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7.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8.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9.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0.监督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1.监督检查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2.组织召开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

13.组织制定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组织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8—

15.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6.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企业生产(基本建设)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基本建设)副总工程师履行生产(建设)技术管理职责,负责生产(建设)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布局、采场接替工作。2.负责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采区设计。3.负责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4.负责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6.负责采煤、掘进、开拓、巷修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落实矿区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8.负责查处顶板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9.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初审工作;负责申请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开工备案等工作。

10.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11.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12.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3.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履行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机电运

—19—

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2.组织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监督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4.组织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5.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等安全保护装臵。

6.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防止非防爆、不延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入井。

7.负责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8.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9.组织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组织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1.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12.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3.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企业安全管理(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管理(监察)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监督指—20—

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4.监督检查企业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监督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和落实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企业安全办公会议。

11.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

12.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起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等。

15.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重大事故

—21—

隐患治理方案。

16.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7.制止并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组织瓦斯浓度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配合事故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2.依授权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非人身事故调查。23.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防部门是企业“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一通三防”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召开有关“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2.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22—

3.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4.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

5.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6.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7.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8.监督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1.负责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编制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3.编制“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14.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指导瓦斯浓度3%以下事故追查。

16.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7.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3—

十六、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是企业地测防治水业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企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协助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防隔水煤(岩)柱、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三下”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3.协助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4.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5.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7.负责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8.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0.督促检查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11.负责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12.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13.负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4—

14.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5.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6.履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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