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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 录

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 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五条 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第六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七条 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第九条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条 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一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二条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 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 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 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第十七条 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第十八条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条 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第二十三条 按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含安全内容。

第二十四条 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五条 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

第二十七条 按合同催交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以保证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 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三十条 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三十一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第三十二条 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第三十三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第三十四条 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五条 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六条 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三十七条 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十八条 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大检套]一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三十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四十条 配备合格的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日常保养、维护制度。第四十一条 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二条 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四条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五条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四十六条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施计划》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四十八条 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第四十九条 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第五十条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 第二章 会议的目的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第四条 安全工作例会由业主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业主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业主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第八条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第五章 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第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第十八条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强化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发生的承发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及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责任管理

第三条 承包单位领导或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并主动接受威宇地产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威宇地产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主要保证措施;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依托项目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开工前应认真向承发包单位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协调处理。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 在工程开工前,威宇地产公司工程部应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业主项目部分别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和审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含安全条款);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他人签署合同时,应有法人委托书:施工企业近三年施工安全状况证明或安全施工方案;各项应急预案;按工序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或操作证;按工程进展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成绩单。

第七条 业主项目部应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监督各在建工程及施工企业的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八条 业主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规定进行管理,切实履行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承包单位应与新左旗电力公司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经复核、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本协议一式4份,、业主项目部及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第十条 承包单位应严把人员进场关,对各分包单位和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清退出场。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六条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业主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八条 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第九条 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第十条 专项检查:

业主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第十三条 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五条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做到资料齐全。第十六条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关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协议条款,凡是在辽东湾内湖大桥工程施工的承包单位按工程安全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及违章、违规、违反安全协议条款的行为,威宇地产工程部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事故和违章行为,建设单位应返还安全保证金并予以适当奖励。本办法由威宇地产公司参照有关标准制订,各单位应遵照行。

一、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50 万元)。

3、发生一般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10-20%安全保证金。

二、管理性违章

4、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 元。

5、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6、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2000元。

7、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 1000 元。

8、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除 500 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10、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

11、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12、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劳务分包未经甲方同意,扣除1000-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每人次扣除500-1000元。

13、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2000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

14、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措施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15、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00元。

16、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方,每起扣除2000-5000元。

五、其他

17、被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500-5000元。

18、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第三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SGHG/AH13——20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3.定义

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同时: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职责

4.1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4.1.1通用安全职责

a.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b.认真贯彻“三同时”和“五同时”原则,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

c.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分管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定期检查指导分管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d.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e.参加公司大型安全活动和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带头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以身作则。

4.1.2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a.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

b.将安全工作纳入到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指导党政各级领导对员工进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SGHG/AH13——2011 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挥党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

c.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及时指导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1.3总经理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b.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c.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聘任及考核的重要内容。

d.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e.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f.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g.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审批安全生产方面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4.1.4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b.严格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审核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c.领导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审批重大危险作业。

d.坚持推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f.指导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行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SGHG/AH13——2011 4.1.5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a.审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章、标准和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对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全面负责。

b.在组织产品开发,工艺技术攻关、改造、设计及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c.督促有关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d.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长远规划。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4.1.6财务总监安全职责

a.审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药)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b.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c.检查指导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4.2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4.2.1通用安全职责

a.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b.组织本部门业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考核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对所管辖业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c.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d.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e.带头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以身作则。4.2.2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a.负责处理综合性的安全文件和报告,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b.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c.在调研中,应将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定期总结交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SGHG/AH13——2011 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d.负责对外部视察、检查、参观、访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专人带队,对外来人员在公司现场参观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

e.定期组织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本部门的车辆安全负责。f.参与伤亡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工作。4.2.3党群工作部部长安全职责

a.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指示精神和决定,将安全生产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其它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b.支持行政发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和对事故的严格管理,会同行政领导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党纪政纪处理;组织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并纳入干部考核。

c.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掌握青工思想动态,围绕安全生产,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

d.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协调、督办有关部门落实员工及相关方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要求。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e.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及时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f.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典型先进事迹,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g.组织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并将安全工作做为劳动竞赛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各类评比表彰中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h.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i.负责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对文体活动中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发生的事故负责。

j.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

4.2.4企业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

a.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制定企业经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SGHG/AH13——2011 济责任制方案时,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按照有关专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兑现。

b.在调研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修订、制定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时,充分考虑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和需要。

c.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列入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分配更新改造资金时,按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统计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d.在进行公司各单位考核评定时,将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考评条件,并确保安全考核占有一定比例。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时,将安全绩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e.在提出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制度建设的设计建议时,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法规要求。

f.采购计算机配件、信息化设备等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采取措施保证网络信息和局域网平台安全。

4.2.5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职责

a.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配备、调整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保证人员工作能力满足要求和队伍相对稳定。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b.负责工伤保险工作,确定工伤员工定点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因工伤残或职业禁忌症人员的工作。

c.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列入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并协调解决教育经费。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终身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岗位培训。在有关单位、部门的协助下组织实施新进员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安排上岗。

d.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等工作,保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持证上岗。

e.在员工转正定级、晋级及其它奖惩中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条件,严格考核把关,凡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发生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考核期间晋级或奖励。

f.负责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劳动纪律松弛、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g.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

4.2.6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SGHG/AH13——2011 a.负责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资金管理,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经费或对挪用安全经费监管不到位、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b.确保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及防暑降温用品、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开支,尤其对救死扶伤中的医疗开支予以确保,并实行财务监督。

c.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d.加强对外委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结算时应落实安全部门的考核意见。

4.2.7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

a.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b.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c.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参与抢救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d.对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负责。对危及人身安全以及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工艺技术项目,不予审批和组织应用、推广、实施。

e.协调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参与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f.在生产例会上通报、安排生产的同时,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在制定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g.负责生产、工艺技术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因生产指挥不当、工艺技术缺陷造成的事故负责。

h.负责自然灾害及各类紧急情况的抢险指挥调度工作,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4.2.8设备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

a.组织设备大修、项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在进行有关危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 录 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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