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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第一篇: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大窑沟矿顶板管理制度

本着我矿现阶段采掘采区均为复采煤层的现状,为了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

一、管理制度

1、矿每周组织2次由安全部、生产部及各区科队联合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以隐患单形式下发至各区科队限期整改。隐患单由安检处负责存档,对处理完的隐患由安检队员负责验收。对各类隐患施行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各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安全部及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对煤矿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顶板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并由区科队技术管理人员对规程措施贯彻。

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二、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生产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地质资料必须保证齐全,能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加强对顶板破碎不稳定等地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施工地点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顶板管理说明中对于顶板来压、过构造变化带、放货、工作面收尾、机尾回收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支护材料规格尺寸。

4、工作面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施工,防止因不合格品造成冒顶。

5、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6、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一个通到运输巷。工作面的安全出口要经常维护,两出口不得堆放材料,在出口处20m范围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严禁将棚腿戳在浮货上,柱窝必须用尖钎找到硬底,柱窝深度0.2m,回风顺槽横川过反井口,棚腿必须穿好木鞋,木鞋规格不小于500mm×150mm×30mm。

3、横川或回风顺槽过反井口必须给好顶底板抬棚。

4、工作面放货口为木棚时必须采用“对棚”支护,并保证支护完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加强工作面20m内棚子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运输顺槽工作面20m内棚子,棚距大于0.8m必须加棚,回风顺槽工作面20m内木棚必须“一梁三柱”支护。

7、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无支护下作业。

8、工作面形成后,每班必须观察工作面的动态,发现工作面有不稳定现象(如:片货频繁,支架有响动等工作面顶板垮落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躲避。

9、放货口20m范围内的棚子要加强检查、维护,必要时采用密集支护。

10、工作面形成后,保证工作面上部超前下部,退采不得留伞檐,如果出现伞檐,必须在横川观察好伞檐情况,然后去回风顺槽在伞檐外侧的安全地点用打眼爆破的方法,将伞檐打掉。

11、采煤工作面拆除第二条、第三条反井后,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拆反井期间,工作面内的货严禁放空,货必须始终保持在一川水平,防止冒货冲击运输顺槽及放货口的棚子。

⑵、每班必须派有经验的老工人随时观察工作面顶板的动态,发现有顶板垮落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躲避。

⑶、每班必须及时将工作面的情况汇报给下班,如淋头水增大,是否来压,是否片货频繁,瓦斯涌出异常,顶叫等情况。

⑷、拆除第三条反井前,回风顺槽三岔口处设好棚栏,挂好免进牌,在运输顺槽反井口挂好免进牌,严禁与回采作业无关 人员进入回风顺槽。拆除第三条反井后,回风顺槽内禁止从事与回采无关的其它作业。

⑸、采煤人员需要到回风顺槽退采作业时,必须先观察好工作面动态(如:片货频繁,支架有响动等工作面顶板垮落预兆),确认安全后,方可由行人反井上至回风顺槽进行退采作业。

⑹、采煤作业人员确需在回风顺槽退采作业时,应尽可能缩短作业时间,工作结束后,立即经行人反井撤至运输顺槽,严禁在回风顺槽逗留。回风顺槽回采作业人员人数严禁超过3人。

⑺、严禁明炮、糊炮。

⑻、回风顺槽进行回采作业期间,必须保证回风顺槽、横川与工作面回风正常,并将回风顺槽、横川浮货扫净,帮顶刹严刹实,反井畅通,保证撤退路线畅通无阻,而且必须由运输顺槽上至回风顺槽,并且跟班区长必须现场指挥作业,作业地点必须悬挂便携仪,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⑼、拆除反井期间,自掘小道只允许掘送一横川及以下反井,严禁起二节反井与回风顺槽贯通。

⑽、采煤人员退采作业期间,必须设置专人观察工作面顶板动态,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全部经就近反井撤至运输顺槽待避。

⑾、回风顺槽确需进行与退采无关的作业时,必须另行补报安全措施。

⑿、工作面回采空间贯实后,方可恢复回风顺槽正常作业和行人。

12、工作面的开采走向空间严格控制在25m跨度之内,以缩小开采工作面的空间。

13、工作面外第一条反井下口必须钉好木栏,防止掉块伤人。

14、机尾回收

⑴回收机尾前,必须对工作面外第一条反井以里的支护及帮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加固,作业地点里侧不许有人。

⑵工作面顶板垮落贯实后方可进行机尾回收,否则严禁进入机尾进行回收工作。

⑶机尾回收前,必须检查支架及帮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翻替棚安全措施

⑴翻铁棚必须由里向外逐架进行,先给好木棚,预刹好帮顶,然后再拆除铁棚,严禁先拆铁棚后给木棚。

⑵新给的木棚不得歪斜,帮顶刹严刹实,撑木打齐打牢,风筒、管线吊挂整齐,浮货扫净。

⑶运输顺槽新翻的棚子棚腿距中部槽不小于0.3m,需要开帮挑顶时,必须用穿楔排好,控制好帮顶,防止漏货及冒顶。

⑷严格按设计的规格尺寸施工。

⑸拆除卡子螺丝时,人员站在支架外侧,严禁站在棚子下方正对螺丝进行操作。

⑹翻棚如遇冒顶,严禁大量出货,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⑺翻棚地点至工作面如果没有安全退路,人员必须在翻棚地点外侧作业。

⑻翻棚时,过破碎带或冒顶区时,要先注浆,后翻棚,翻棚过严重冒顶区时,严禁翻棚。

⑼翻棚拆卡子前在棚子正中间打好顶柱。

(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棚梁、棚腿。

2、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金属前探梁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空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4、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将浮石活矸清理干净。

5、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 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6、支架间必须用牢固的撑木或拉条连接起来。可缩性金属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条,并用风动扳手拧紧卡子,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7、坚持对煤或松软围岩进行卸压,减少支架变形,降低复修工程量,对确实需要修复的巷道,要及时编制措施进行修复。

8、掘进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冒顶必须采取排穿楔给套棚缩小棚距方法通过,并将空顶接严接实,如不能接实必须采取注浆填充。

9、掘进运输顺槽必须超前回风顺槽30m。

10、掘进回风顺槽,下货反井必须班班进行检查,如发现垛盘亲口错位或脱落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进行处理。

11、安监员在施工前必须对所在工作面支护及帮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保证安全无隐患情况下方准作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维修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维修巷道应由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

(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6)支架巷道变形严重进行修复时,一条巷道严禁多头施工。

(五)、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

(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 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第二篇: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安龙县安泰煤矿

顶 板 管 理 分 析 制 度

单 位:安龙县安泰煤矿

编 制 人:韩保亮 审 核 人:张清臣 编制时间:2017年2月8日

顶板管理分析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分析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 长: 徐文钊

成 员: 刘道军 梁水洪 张恒勋 韩保亮 杨东庭

李自党 段岗立

刘艳方 王朝辉 黄永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刘艳方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各采煤、掘进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队长担任组长。

三、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设计采掘工作前,技术科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

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体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

5、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严禁使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

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工字钢支护工作面的工字钢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10、生产期间要保证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11、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

及支柱与移溜距离。

12、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3、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15、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1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板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

18、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临时支护管理

(1)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架棚巷道顶板管理

(1)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将浮石活矸清理干净。

(2)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3)支架间必须用牢固的撑木或拉杆连接起来。可缩性金属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4)坚持对煤或松软围岩进行松帮卸压,减少支架变形,降低复修工程量,对确实需要修复的巷道,要及时编制措施进行修复。

3、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维修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维修巷道应有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

(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

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6)支架巷道变形严重进行修复时,一条巷道严禁多头施工。

4、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U型钢支架或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或锚索的复合支护,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20178

安龙县安泰煤矿年2月8日

第三篇:煤矿顶板管理制度(2016)

XX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为加强我矿顶板管理的安全基础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顶板管理领导组织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生产技术部 安监站 锚网喷组 地质科

质标办 监理公司

二、职责

(1)、领导机构职责

1、组长负责全矿井的顶板支护施工管理工作。

2、副组长负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科学的组织施工;负责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落实井下带班职责。

3、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三、顶板支护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支护日常管理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顶板支护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地质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鉴定工作。

3、安监站协同各职能部门每旬进行一次对井下所有巷道、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的安全大检查。由安监站负责对各部门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并在当日之内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施工项目部、监理公司进行“三定”整改。各相关部门按照“三定”要求对问题进行复查,执行不到位者依据《北辛窑顶板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所有进场支护材料都必须具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有效证件,生产技术部和监理单位负责按批次进行检查。

5、严禁擅自更改支护形式和支护材料。各施工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严格工艺工序,确保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的质量、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6、各施工队组必须有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检查记录台账,对当班施工的支护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当质量检查不合格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7、各施工单位对存在顶板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分析,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批。

8、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或需加强支护时,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二)临时支护规定

1、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临时支护,炮掘巷道中,拱形巷道采用吊环式前探支护,矩形巷道采用滑移丝杠式前探支护,机掘巷道采用机载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炮掘巷道最小控顶距小于1排锚杆间排距,最大控顶距小于最小控顶距+1个循环进尺(要求每循环进尺不超2m)。

3、炮掘巷道中,前探梁必须采用10#及以上槽钢制作,长度不得小于4米。采用吊环式支护的巷道,工作面布置不少于5根前探梁,每根必须配备至少2个吊环;采用滑移丝杠式支护的巷道,工作面布置不少于8根前探梁(含3根横梁),除横梁外,每根前探梁必须配备至少3个吊环。前探梁均必须接顶严实有效,且备用材料充足。

(三)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1、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螺纹钢锚杆预紧力不得小于200N·m,玻璃钢锚杆预紧力不得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

3、锚杆钻孔深度要求为2100mm,钻头使用直径28mm钻头,钻杆长度为2200mm,锚杆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0~+50mm。

4、锚杆与巷道轮廓线或层里面、节理裂隙面垂直安装,安装角度偏差为±15º。

5、锚杆外露长度应为螺母外10—30mm。

6、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锚杆锚固力设计值

为105KN)。

7、所有掘进巷道顶部锚杆及时到位,帮部锚杆滞后不得超过5m。

8、安装锚杆时,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等机械工具;每根锚杆必须使用规格、材质达到标准要求的减磨垫片,要求锚杆孔、锚杆、锚固剂达到三径匹配,且施工一根,紧固一根,检查一根。

9、每个掘进工作面现场必须配备3把声控力矩扳手、2套锚杆拉力计、2套锚索涨拉千斤,采用玻璃钢锚杆支护的巷道,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检测工具,所有机具必须符合标准且性能良好。

(四)锚索支护管理规定

1、锚索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0~+200mm。

2、锚索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得90%(锚索锚固力设计值为180KN)。

3、锚索外露长度在150~250mm范围内。

4、锚索与巷道轮廓线或层里面、节理裂隙面垂直安装,安装角度偏差为±3º。

5、锚索间排距误差在设计间排距的±100mm范围内。

6、锚索施工时,打好一个锚索眼后及时锚固,且托板必须紧贴岩面,不合格或失效锚索必须及时补丁。

7、锚索必须接顶,托板与顶板间严禁加垫木、垫石充填。

(五)、树脂药卷管理规定

1、树脂药卷必须每箱树脂药卷都必须有明确清晰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示,严禁使用过期或淘汰等不合格树脂药卷。

2、树脂药卷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每根锚杆采用2根K2360型树脂药卷,每根锚索采用3根K2360型树脂药卷。

3、除特殊地点(如巷道淋水处)因施工需要,根据拟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树脂药卷外,其余地点必须使用快速树脂药卷,树脂药卷的搅拌时间、凝固时间、锚固长度必须符合标准。

(六)、锚杆、锚索拉拔管理规定

1、各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对锚杆、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生产技术部、安监站、质标办、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并签字认可。

2、锚杆每300根抽查不少于1组(每组不少于3根)、锚索每掘进20-30米抽查不少于3根,无喷浆巷道内试验的锚杆、锚索必须用白油漆做好标记,并配套牌板显示。

3、锚杆、锚索拉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且必须以MPa为单位进行牌板显示。

4、拉拔力试验牌板由施工项目部制作,炮掘巷道距工作面100m内,每20m安装一块;机掘巷道每试验一次,均配套牌板显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记录牌板。

5、生产技术部、监理单位、施工项目部各保留一份抗拉拔力检测记录,并建立台账。

6、对检测不合格的锚杆、锚索,施工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及

时进行补打。

(七)、网片管理规定

1、网片的材质、规格、品种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网片的对接、绑扎必须符合要求,相邻两片之间采用14#铁丝进行连接,双丝双扣,绑扎牢固,绑丝扭结不少于3圈。经纬网搭接长度不小于120mm,菱形金属网和塑料网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

(八)、喷浆管理规定

1、喷浆前必须按标准挂线并清洗巷道。

2、初喷厚度为50-70mm,复喷厚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所有掘进巷道初喷要求一掘一喷,紧跟工作面迎头,因出渣影响的巷道,待出渣后及时补喷到位。复喷滞后距离不超30m。

4、每20m打一个检测孔,检测孔深度不得小于总喷浆厚度。

5、成巷巷道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距离误差范围在0~+150mm内)。

6、成巷巷道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距离误差范围在0~+150mm内)。

7、喷浆料中碎石的粒径要求为5-10mm,沙子的粒径要求为0.35-0.5mm。

8、喷浆料必须依据正规实验室出具的配比单进行配比。

(九)、砌碹管理规定

1、模板及其配件的材质、强度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严禁

使用不合格材料。

2、模板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稳立模板时,必须保证撑腿,平整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立在实底上。撑腿和拱架连接牢固,撑杆的数量满足要求。

3、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提前标定好中腰线以指导施工。架设的模板断面必须确保巷道的设计断面要求,且砌碹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巷道成型符合井巷混凝土支护工程的规格偏差要求。

4、立模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生产技术部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模,并现场签字认定,未达要求,不得施工。

5、水泥、砂子、石子、防水剂必须具备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且按要求定期送质监站做实验。水泥的强度,砂子、石子的粒径,防水剂以及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具备专业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单,砌碹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6、每次浇筑遵循自下而上、先墙后顶的顺序一次浇筑成型。

7、混凝土浇筑完以后必须进行养护工作,7天内每班至少洒水养护一次,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十)、顶板离层仪管理规定

1、煤巷内至少每100m安设一组顶板离层仪,受地质构造影响的巷道,安设间距为30m,配套牌版显示。要求离层仪的安装、观测、记录规范准确。

2、顶板离层仪必须由专人按时观测,第一周每班观测,第二、三周每天观测,第四周以后每旬观测,并认真填写或更新管理牌板。

3、在煤巷的巷道开口处、顶板破碎处、交岔点、断层处等特殊地点必须增设1台顶板离层仪。

4、煤巷内顶板离层仪距工作面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00m。

(十一)、编码管理规定

1、无喷浆巷道的锚杆、钢带以及锚索必须按规定进行编码管理,且与编码记录表一致。

2、所有编码均用红油漆进行标记,字体清晰、准确无误,字体方向及位置统一,便于人员观察。

3、进行拉拔力试验的锚杆、锚索,必须在其托板上注明抗拔力数值。

4、当班编码后,由专人记录,认真填写编码记录表,每天汇总并建立编码管理台账。同时,每周向监理、技术部报送编码记录表。

(十二)、支护材料管理规定

1、各项目部每进一批支护材料(包括锚杆、锚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向生产技术部、监理公司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矿用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确认产品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不同规格的锚杆、锚索及其配件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锚索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树脂药卷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药卷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

于一次。

4、所有入井支护材料都必须按要求摆放到指定位置,且分类上垛、挂牌、码放整齐,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锚杆、锚索托盘以及树脂药卷等支护材料必须采用用固定材料围栏或放在专用箱内。

5、施工现场必须备用材料充足,摆放地点距工作面小于100m。

(十三)、其他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巷道顶板破碎或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无法施工锚杆、锚索时,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认证后改用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十四)、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锚网喷组、质标办负责对顶板支护进行抽查及考核,监理单位和安监站负责每班检查,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下发监理口令单。若项目部未按要求执行,第二天晨会必须进行及时通报。

2、支护不合格,施工项目部必须停止作业,当班进行处理,并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各部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格进行“三定”,并及时进行复查。

4、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施工项目部按照《北辛窑煤矿顶板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十五)、资料管理

1、生产技术部需具备施工单位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以及遇特殊地点的支护记录、进行支护验收的记录、编码管理记录、拉拔试验记录等,并规范建立台账,并由专人保管。

2、监理单位需具备施工单位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以及遇特殊地点的支护记录、进行支护验收的记录、编码管理记录、拉拔试验记录等,并写进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需具备施工单位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以及遇特殊地点的支护记录、进行支护验收的记录、编码管理记录、拉拔试验记录等,建立台账并写进施工日志,由专人进行保管。

4、安监站、质标办等相关单位需具备项目部提供的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第四篇: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 板 管 理 制 度 1.总 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使采掘顶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煤炭行业顶板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矿区顶板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组织领导

2.1抓好顶板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矿每年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矿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交流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有关顶板管理的技术问题。

2.2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和采掘区队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查顶板管理计划,每年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对重大顶板事故组织追查和处理。

2、分管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成立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和收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初采和收尾期间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组织每月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技术和采掘区队的技术人员,分管副总工程师直接负责顶板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负责主持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领导矿压

监测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做出改善顶板管理的决定。

4、业务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业务保安。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构造变化,及时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生产技术部门负责顶板管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设计部门要把顶板管理作为重要的科研课题。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安监站负责对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面有无规程措施和是否落实兑现,安监或生产技术部门及时组织顶板事故的追查和处理。

3.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施工依据,具有法规性质,是指导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是贯彻落实顶板管理工作的具体保证。

1、每一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依据公司制定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要求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公司及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区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掘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

4、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时间、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5、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6、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断层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7、区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特殊顶板管理

4.1 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切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4.2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顶板的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加密支护、减少空顶时间,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初采

1、加强初采工作,在初采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2、回采工作面初采要成立以分管副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采掘副总任副组长的初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调度、安监和区队干部组成。

3、每个初采工作面,都要与作业规程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初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将规程、措施内容传达到工作面作业的每一位职工和初放领导小组。

4、初采前,初采领导小组组长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会审,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采煤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初采。初采期间要求初采小组成员现场把关,并有初采记录。

5、初采期间,初采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现场跟班指挥,具体落实措施,检查工程质量,对不执行规程、措施、保证不了工

程质量的都要停产处理。

6、初采期间与正常生产过程中都要加强支护质量,按规程要求及时支护,空顶距离不准超过6米,防止发生顶板事故。

7、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应加强支护,加快工作面推进度。

6.工作面支护及两口维护

6.1 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切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6.2 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空顶区的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减少空顶时间,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6.3 采煤工作面锚杆锚固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检查锚杆锚固力状况,凡锚固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在附近300mm范围内补打合格锚杆,确保锚固力符合规定要求。

6.4 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规定: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超前支护必须用锚索、锚网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π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超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低于50KN。

2、工作面两端头应采用锚索、锚网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π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工作面煤帮的距离、操作方法、单体支护密度和质量要求,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90KN。

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切顶线要与工作面切顶线齐,不得滞后。工作面上下出口切顶线滞后工作面切顶线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有条件的工作面要采用端头液压支架。7.工作面收尾

7.1 工作面收尾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标出设计停采线位置,并通知采煤队技术员,采煤队依设计停采线将工作面调直,经矿验收合格后方能收尾。严禁将工作面采过停采线或采不到停采线,任意增减煤柱尺寸。

7.2 采煤工作面收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加强支护、顶板管理、质量要求等。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还必须编制安装和回撤作业规程。

8.掘进顶板管理

8.1 为利于采煤与掘进的衔接配合,切眼施工措施的批准权限为矿总工程师。

8.2 切眼高度和宽度按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要求确定,施工时严禁切眼超高、超宽,并严格控制切眼层位和坡度,切眼底板在工作面推进方向要保持水平。

8.3巷道过破碎带、过断层等构造带时必须有加强支护措施。支护型式由矿总工程师决定。采用套棚加强支护的,必须采取锚网、架棚联合支护的方式,确保支护有效,棚与棚之间必须全部联锁,以保证支架的稳定性。

8.4掘进巷道改变支护工艺时,要编制专项措施或修改作业规程,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会审。

8.5 掘进工作面开门或贯通前,要对开门或贯通位置周围的巷道(包括交叉点)进行加固,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相应的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否则不得开工或贯通。

8.6 主要巷道及威胁安全的巷道贯通前,应由矿组织生产、通风、地质、安全等有关业务部门召开现场会,制定防止顶板、水、火、瓦斯等灾害的专项措施,由矿安监科监督落实。

8.7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爆破或切割后到永久支护完成前,掘进迎头必须使用临时支护。

8.8 永久支护到迎头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

8.9 岩巷锚喷支护,严格按光面爆破要求执行,支护工序原则上应先初喷30~50mm、后挂护顶网、打护顶锚杆,初喷必须紧跟迎头。

8.10 凡提供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支护材料,追究供应部门责任。施工单位有权力和义务拒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任何支护材料。使用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支护材料,同时追究供应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责任。

8.11 新型支护材料、仪器、机具未经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一律不得下井使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9.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

9.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要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办法。

9.2 为了强化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要配置专职人员与监测设备,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要对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和重点区域进行分析与预报,提出处理建

议。现场顶板监测人员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监测人员要进行培训,责任到人,进行考核。

9.3 强化采掘工作面顶板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面要重点加强初采期间、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工作面收尾等生产环节的顶板管理;加强对破碎顶板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建立锚杆锚固力保证体系;掘进工作面重点加强煤巷锚网(索)监测和迎头临时支护管理。

9.4 加强监测仪器、仪表的采购、使用、维修与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顶 板 管 理 制 度

神木县大砭窑气化煤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

第五篇: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办法

一、总 则

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一项基本方针,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公司各项矿建工程进度的加快,顶板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保障正常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全面决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顶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任:生产技术科科长

成员:生产科、调度室、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分管顶板的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下设矿压观测组,负责矿压观测的日常工作。组

长: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

成员:采掘工程技术人员及矿压组成员 职责分工

1、生产技术科

(1)负责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与考核。(2)负责组织井巷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3)负责组织采煤、掘进、运输等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组

长:董事长

审批和复查。

(4)负责矿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管理。(5)负责掘进队组及公用巷道的顶板巡查管理,负责各类顶板问题的落实与考核。

(6)负责牵头顶板管理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推广和应用。

(7)负责顶板管理调度指挥工作。

(8)负责井下顶板的巡查和隐患的追踪整改。

2、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鹿台山煤业公司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有关规定,并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向顶板管理领导组提出增补和修改意见。

(2)建立健全矿压观测制度、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矿压观测和支护质量与顶板监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参与支护设计,相关规程和措施的审批。

(3)负责组织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

(4)负责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有关技术文件、总结报告和监测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

3、井下采掘队组

(1)负责本队所属巷道及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2)负责本队所用矿压监测器具的存放保管及支护器材的 验收把关

(3)负责本队在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4)负责本队范围内的各类顶板隐患的按期整改。

4、机电科:

(1)负责井下机电队组施工地点的顶板管理。(2)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的顶板管理。

5、安监科:

(1)负责井下所有地点顶板隐患的排查。(2)参与井下的施工方案研讨。

(3)负责各头面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顶板巡查管理

(一)生产技术科室人员顶板巡查管理 巡查人员:生产技术科所有成员。巡查周期:每人每旬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巡查范围:所有工作面、硐室及沿途巷道;各类检查的所有沿途巷道。

巡查内容包括:巷道支护损坏情况、变形情况、淋水情况等。要对积水区、地质构造区、动压影响区、超前压力区、隐伏构造区、淋水较大的区域、巷道变形区、事故多发地点及暂时不用巷道的顶板作为重点巡查内容。

巡查信息管理:巡查人员对于现场未处理的顶板问题要记录下来,写清楚时间、地点、范围、隐患情况,上井后将所发现问题以四定表形式落实队组处理。

巡查问题的处理:巡查发现井巷工程围岩支护变形严重、支护失效、顶板离层、井巷排汗、水锈、顶板放炮片帮、裂隙涌水突然增大、异味、瓦斯涌出异常、顶板掉渣和顶网网包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巡查人员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事故发生。

当巡查发现有影响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等情况时,要及时告知现场跟班干部,跟班干部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暂不构成安全威胁,暂不进行维修补强的地点,要在该地点做出隐患事项、影响范围或禁止人员进入的明显标识,作为今后重点巡查的内容。

(二)采掘队组顶板巡查管理

巡查人员: 岗位工人、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干部。巡查周期:每班巡查。

巡查范围:岗位工人对本岗范围顶板进行巡查。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干部对所属巷道及工作面进行顶板巡查。干部要对沿途巷道进行巡查。

巡查内容:空帮空顶现象、支护损坏情况、巷道变形情况、仪表显示情况、支架支柱的初撑力情况、顶帮压力情况、掉矸片帮情况、出水情况等。

巡查问题的处理:本队范围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汇报跟班干部,跟班干部要及时安排采取措施。本班不能彻底处理的,必须保证安全。交接班时,由验收员将遗留问题记入班报。值班人员将遗留问题记入顶板隐患台帐,问题处理后,在台帐上做好记录。

干部发现的公用巷道顶板问题,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应对措施:

1、对有仪表显示失效、漏煤矸、变形严重、顶板掉渣放炮、巷帮片帮、地质构造区、支护器材不完好等地点采取补强、修巷等措施。

2、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前、后立柱及平衡千斤顶的初撑力不达规定值时,必须及时升紧支架,确保支护强度。

3、回采工作面两端头及超前支护20米范围巷道变形、顶板掉矸漏矸,影响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支护,保证支护效果,确保合理断面。

4、对于空帮空顶现象,必须采取套棚、打注锚杆(索)等措施加强支护,失修巷道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

5、贯通巷道前后,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锚杆间排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临时支护,严禁任何人进入空顶区。

6、锚杆支护巷道出现网包超过锚杆外露时,要采取破网放

矸、重新联网、加钢带、补打锚杆进行支护,喷层大面积脱落时需重新打锚杆挂网喷浆封闭。

矿压观测管理

一、管理要求(一)回采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面(包括上下端头、超前支护)支护形式和规格:根据矿压观测资料进行支护密度的计算;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应有具体说明;对于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空巷或地质构造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特殊情况要有专项顶板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的支护符合要求:

(1)液压支架必须严密接顶。顶板破碎、片帮严重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3)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必须及时调整支架的机械行程,使其高度与采高相适应。

(4)当采高超过3米或严重片帮时,液压支架安设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5)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设的支护;(6)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7)加强综采等大型设备井下安装的顶板管理,安装大型设备要有专门的起吊装备,安装时要有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并报生产科备案。

2、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要求:

(1)采煤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距煤壁线20米范围内,必

须进行超前支护,支护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①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进行检测,支柱钻底量大于100mm时,支柱必须使用柱鞋,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初撑力要求达到90KN(11.4Mpa)以上,达不到要进行二次注液;

②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③加强破碎机附近的支护,破碎机的一侧必须留有畅通的人行通道,过往人员不得爬越破碎机。

3、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端头:

(1)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端头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两巷锚杆、锚索的托板、锁具必须在进入采空区前及时回收,以保证两端头切顶线的切顶效果。

4、回柱放顶时的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切顶线要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两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

(2)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的采高,局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和冒落高度不充分,要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4)切顶线支柱数量要齐全,支柱迎山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柱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严禁放顶人员进入冒顶区内取柱。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5、加强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和采面

末采回收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

(1)初次放顶

①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副总、生产科、调度室、安监科等有关科室和采煤队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初采初放领导组。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制定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放顶期间,每班都要有初采初放领导组的成员跟班指挥,检查初采初放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

②对于坚硬顶板的工作面,初次放顶有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强制性放顶;当采用人工强制放顶时,其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在作业规程或初放技术措施中做出明确规定;

③只有在初采初放领导组确认,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顶板已经放下,采面可以进行正常回采时,初次放顶才算结束;

④初次来压时的特殊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2)周期来压

①掌握周期来压规律,加强周期来压时的支护设计和现场管理,并按规程规定严格掌握基本支护、特殊支护的支设质量,严格按规程规定回柱放顶;

②采空区最大悬顶面积,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要有处理措施。

(3)末采回收工作

①采面末采回收时,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的安全回撤措施,回撤后及时封闭工作面;

②综采工作面末采回收,必须有专门的末采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遇顶板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无炭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空顶作业。凡空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工作面。

(1)切顶排连续两处缺柱或悬顶面积大于10平方米以上不支设戗柱的工作面

(2)有一架液压支架发生自动降架且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的工作面。

(二)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在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巷道永久和临时支护形式、规格、尺寸。处理冒顶、掘进巷道的开口、贯通、扩帮、挑顶、巷修和过地质构造带等情况的顶板管理措施。科学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根据地质情况及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岩性较好和煤层围岩稳定的位置开凿巷道。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服务年限较长巷道应采用半圆拱形断面。

2、敲帮问顶

(1)开工前,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井巷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安全员负责观察顶板。

(3)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长柄工具做为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进行。

3、掘进巷道在打锚杆、铺钢带、铺网等工作之前;爆破掘进巷道在打炮眼、装药、连炮线等工作之前;及以上工作工程中都必须做好敲帮问顶,确保以上工作能安全顺利的进行。

4、掘进工作人员必须经常认真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第一篇: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大窑沟矿顶板管理制度 本着我矿现阶段采掘采区均为复采煤层的现状,为了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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