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第一篇: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1)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为保护小区居民、业主和物业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正常的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全力做好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维护好小区内的公共秩序,保护小区居民、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侵害。
(3)建立规范的保安队伍,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每天定岗、定时进行巡逻检查,严控各类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4)熟悉、掌握治安管理法规、条例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实施管理,履行岗位职责,保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5)做好小区内的安全、防火、防盗和机动车、非机动的停放管理工作,维持、疏导小区的停车秩序,及时制止损害住户利益的行为和其它违反治安的不法行为。
(6)建立消防、交通、治安事故的处理预案,发生时应采取应急的措施处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抢险、救助工作。
(7)对涉及人身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处设置明显标志。
(8)建立健全安保各项管理制度,文明值勤,规范服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严守工作岗位,不空岗、不窜岗,积极完成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安规定停放在自家门前车位或会所地下停车场内。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协管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
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在公共车道、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4)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场,专供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协管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协管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迅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出入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管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协管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锁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5)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
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3、物业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4、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教育儿童勿在小区内玩火。
5、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6、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7、遵守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8、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9、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10、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11、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12、物业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篇:小区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三、小区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四、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六、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七、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物业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第三篇: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水源改做它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防火专用通道、消防阳台、安全出口。
三、严禁遮挡、损坏、移动安全疏散指示牌、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识等。
四、严禁在小区焚烧各种物品、垃圾等。
五、严禁未经申请、审批即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六、严禁私自接、改供配电线路。
七、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线路起火。
八、严禁在禁烟的公共场合吸烟,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
九、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或其它带火物品投到户外、垃圾箱里或草坪上。
十、严禁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小量存放时应避免高温、撞击并远离火源、电源。
十一、液化气罐要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的地方,用后要关闭阀门,以免漏气。
十二、使用燃气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厨房;
短时间离开应关闭厨房窗户,以免风吹熄火导致天然气泄漏,引起天然气中毒或火灾。十三、小区商户申报装修时,同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装修方案,经公安机关核发施工消防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装修时不得改变消防及设施用途、位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地下工程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十四、业主、商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公司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及监督管理,不得妨碍消防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十五、小区内所有住户和人员,均为消防管理、监督人员都有防火、救火的义务。
发生火情时必须迅速报告政府有关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十六、蓄意纵火者,由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小区规章制度
小区规章制度
小区规章制度1
XX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1、上岗前应该怎么办?
答:员工上岗前,仔细检查着装,做到整洁统一、按规定佩带胸卡,带好对讲机等必备用品,方可上岗,由领班员列队检查。
2、员工交班时,怎么办?
答:员工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认真做好与下一岗人员的交接工作,与接班人员共同进行岗位巡视,对岗位上曾发生的问题,认真与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物品移交清楚,在接班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交班。对于正在处理的问题,在得到领班认可后,方可交接,否则,必须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交接。
3、到交班时,接班人员没到位,怎么办?
答:岗上人员交班时,接班人员没到位,应通报当值领班,说明情况,当值领班应与接班领班共同协商,安排好接班人员,以保证按时交接。在接班人员没到位时,岗上人员不得离岗。
4、正在进行交接班,岗位上发生问题时,怎么办?
答:员工正在进行交接班,但岗位上发生问题,应暂停交接,以接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交班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交接。领班员和领班员交接班时应把所有岗位的出勤情况登记清楚,检查各岗位的物品,带领本班人员妥善处理岗位中所发生的问题。
5、人员进出流量较大时,怎么办?
答:员工在岗位上发现进出人员流量较大时,应注意人员的流向,做好巡视工作,大堂接待应主动为客人开启玻璃门,以方便客人进出。门岗发现大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又无明确目标时,应仔细做好盘查工作,无出入证严格控制进入小区。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领班员。
6、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怎么办?
答:发现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应上前有礼貌地进行询问,弄清其逗留在小区的目的,确属闲逛与业户无关系,应劝其离开并进行记录,必要报领班处理。
7、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时,怎么办?
答:遇有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应加以制止,问清原因,确需摄像、拍照的,应与管理中心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必须加以制止,并劝其离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8、业主赠小礼品或小费时,怎么办?
答:客人赠送小礼品或小费时,管理员应该婉言谢绝,如难以推辞的,收下后应交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9、拖欠管理费怎么办?
答:住户拖欠管理费用,应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该户讲明所欠费用、滞纳金和交费期限,如期限已过仍未交费,应派专人追缴,对拒不交费的,讲清“你不交费,不能保证为你提供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10、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怎么办?
答: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首先了解业主外出需要的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关闭水、电、暖、气等家用设施,同时确定每月管理费的收缴。
11、不交停车占道费或场地养护费怎么办?
答:经多次做工作仍不交费的控制车辆出入。
12、租住户不按时交纳费用,怎么办?
答:租住户交纳物业费用应在业主的租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属于业主交的由业主交纳,属于租住户交的由租住户交纳,租住户不交纳时,业主负违约责任。
13、住户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付各项物管费用怎么办?
答:承接物业时住户已签收,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我们应积极主动给住户联系催办帮助解决问题,保修期已过出现的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由我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负责维修。因为经费的用途和征收渠道的不同,住户不能因此拒付各项物管费用。
14、租住户违反小区管理规定,怎么办?
答:租住户与业主或其他单位签租房合同时业主必须告知租住户业主管理公约和小区的管理规定,若租住户违反的应按相应条款处理,租住户不履行处理义务的,业主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15、住户散布不利于公司声誉的言论怎么办?
答:如发现住户散布不利于公司声誉的言论要及时制止,招呼住户到旁边或请其到管理中心商谈沟通,确因我们的问题,主动致歉并及时反馈信息,如是无中生有,告之其行为的危害性,“你以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可提起诉讼。
16、在物管区域内,小孩与家人失散时,怎么办?
答:询问孩子的姓名,年龄、住哪里,父母是谁,如孩子不能说清,带回管理中心妥善安排,通过小区广播或报亭,告知孩子的基本情况,如不在小区居住,送当地公安机关。
17、住户在物管区域内摆摊、设点怎么办?
答:严禁私自摆摊设点。如小区设有专门的摊点,应经过申请并交纳有关费用后,按规定摆摊设点。
18、遇到住户借用公用物品时,怎么办?
答:如遇到住户借用公用物品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住户的需求,应登记姓名、楼位、单元、房号,约定归还时间,并讲明物品使用方法;如逾期不还的,应及时加以督促。
19、发现小区有管理不到位的疵点怎么办?
答:如发现小区内有管理不到位的疵点,首先应及时告知领班,讲明不到位的具体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管理中心健全管理制度,并解决存在问题。
20、业主送表扬信或锦旗怎么办?
答:感谢业主的理解与支持,这是业主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应作为动力,激励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让业主更加满意。
21、发现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被业主围困怎么办?
答: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被业主围困应及时上报,服务管理中心或主管应控制事态发展,减小影响,及时与受害业主沟通,就损失情况和失职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理结果均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业主。
22、住户的自行车、摩托车不存入车棚(库),怎么办?
答:住户的自行车、摩托车不存入车棚(库),敬请住户遵守小区统一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如果未见住户,可在座背垫贴上通知单,有可能的话将车移至安全的地方看管。
23、家庭宠物在小区内乱窜、狂吠、随地大小便,怎么办?
答:请住户遵守《业户手册》和西安市宠物豢养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养宠物;更不允许在小区内遛宠物,防止宠物随地大小便吓着小孩,由宠物引起的卫生污染成其它责任问题由该业主承担。
24、业主提出需要哪一项特约服务时,怎么办?
答:业主提出需要哪一项特约服务,如我们有特约服务项目,及时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我们没有业主需要的服务内容,应积极帮助其联系,如确实无法满足业主的要求,必须婉转回复并表示歉意。
25、住户家门打不开,求助时怎么办?
答:接到求助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做好安抚工作,请住户不要着急并实施救助,如没有办法打开门锁,经住户同意及时与开锁公司联系,直到将门打开后,再离开现场。
26、大堂卫生有不整洁现象时,怎么办?
答:大堂卫生有不整洁现象时,属举手之劳之事,管理员应立即加以解决,需清洁工清理时,应通知清洁工加以处理,属拖延怠慢不履行职责的应及时报告。
27、共用部位堆放垃圾及物品怎么办?
答:共用部位严禁堆放垃圾及物品,已堆放的限住户在短期内清除。如遇到住户正倾倒垃圾,必须立即制止,指明垃圾倾倒处,告戒其公用部位严禁倒垃圾和堆放物品,如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将收取违约金。
28、进行清洁工作时,住户要通过时怎么办?
答:住户要通过时,应停止工作,主动为其让道并表示歉意。
29、外来送盒饭的进入大堂时,怎么办?
答:遇有送盒饭的进入大堂,检查有无出入证,如没有,告戒其及时办理出入证,并劝其走货梯或地下室外出,禁止使用客梯。
30、新闻单位人员前来进行采访时,上级领导或外地参观团来小区参观视察时,怎么办?
答:遇有新闻单位人员前来进行采访,管理员没有回答任何问题的义务,应有礼貌地请其到管理中心联系;上级领导或外地参观团来小区参观视察时,应及时通知服务管理中心,并告知去向。
31、外来人员询问租户事宜时,怎么办?
答:遇有求租者询问租房事宜,应有礼貌地加以接待,同时与管理中心取得联系,指引其到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洽谈租房事宜。
32、业主或外来人员醉酒时,怎么办?
答:业主醉酒时,应将其带到影响较小的地方休息,酒醒后让其离开;如醉酒闹事应报告领班采取强制措施。外来人员醉酒,应劝其尽快离开,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送派出所处理。
33、业主突发急病需救治时,怎么办?
答:业主突发急病需救治时,应立即报告领班同时迅速联系急救车,与外面停放的车辆协商,或叫出租车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其亲属联系。
34、发现有可疑人员时,怎么办?
答:巡楼时发现可疑人员逗留时,应有礼貌地询问其去向,弄清其进入小区目的,对无明确目的者,应带到管理中心进行处理。
35、保安员巡楼时听到或看到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答:巡楼时听到或看到事故发生,应中断巡楼,火速赶赴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并协助处理工作。处理结束后,继续巡楼。
36、巡楼发现有人故意损坏管区设施时,怎么办?
答:巡楼发现有人故意损坏管区设施,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详细询问其姓名、单元,设施损坏情况等,并带回管理中心处理。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37、晚间巡楼发现业主门没上锁时,怎么办?
答:巡楼发现业户门没上锁时,应立即进行通报,必须同时二人进行外围检查,确信无疑时,设法通知业户,并做好情况详细记录。
38、住户家被盗窃怎么办?
答:如盗窃正在发生,及时通知附近可联络人员,协助抓捕。如盗窃分子已逃逸,及时通知领班告知住户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的现场勘察,就此事件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查考。
39、发生突发事件或设备缺陷给住户造成影响,以至有赔偿要求怎么办?
答:在平时应该注意日常保养、巡回检查及时改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及时做好业主的安抚工作,并协商解决,同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40、发生突发事件怎么办?
答:遇有突发事件应按照以下四个原则应急处理:⑴快速反应原则:当值保安/班组长接警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卫部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6分钟内到达现场;保卫部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⑵统一指挥原则:处理突发事件由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保卫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保卫部班组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⑶服从命令的原则:保卫部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保卫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⑷团结协作原则:保卫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保卫部做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卫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1、发生水浸事件怎么办?
答:如发现物业区域内有漏水现象,必须到现场观察采取以下措施:⑴检查漏水的正确位置及所属水质,例如冲厕水、工业用水或排水等,并在许可能力下立即想法制止继续漏水,如关上水阀。若不能制止时应立即通知工程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经理及中央控制中心,寻求支援。在支援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⑵观察四周环境,漏水是否影响各项设备。如:电机房、电力变压房、升降机、电线槽等。⑶利用沙包及可利用之杂物堆筑,防止漏水渗入升降机等设备,并须将升降机立即升上最高楼层,暂停使用,以免被水浸而使机件受损。⑷利用现有设备及工具,设法清理现场。⑸如漏水可能影响日常操作,保养及申报保险金等问题,须拍照以作日后存档及证明材料。⑹通知清洁员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住户。⑺平时巡检时,应留意污水池;窨井是否被淤泥、杂物、塑料袋等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干净。⑻平时必须留意升降梯井道,地下室集水井等曾有水浸记录的场所,备妥沙包以备应急之用。
42、电梯困人怎么办?
答:如遇到电梯困人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⑴把电梯主电源拉开,防止电梯以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
⑵确定电梯轿厢位置。
⑶当电梯停在距某平层位置约±60cm范围时,维修人员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专用的厅门机械匙打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⑷当电梯未停在上述位置时,则必须用机械方法移动轿厢后救人。步骤如下:①轿门应保持关闭,如轿门已被拉开,则要叫乘客把轿门手动关上。利用电梯内对讲电话,通知乘客轿厢将会移动,要求乘客静待轿厢内,不要动。②在曳引电动机轴尾装上盘车装置。③两人把持盘车装置,防止电梯在机械松抱闸时意外或过快移动,然后另一人采用机械方法一松一紧抱闸,当抱闸松开时,另外两人用力绞动盘平装置,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④按正确方向使轿厢续地缓慢移动到平层±15cm位置上。⑤使抱闸恢复正常,然后在厅门对应轿门外机械打开轿厢,并协助乘客撤出轿厢。
⑸当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救援及时通知物业区域电梯维修保养承办商做出处理。
43、遇到天然气泄漏时怎么办?
答:及时报告,联络相关单位,控制现场,防止明火,疏散人群,防止闪爆。
44、发生火灾怎么办?
答: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走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小区消防中心和本地消防中心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协助消防中心开展灭火工作。
45、发现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分子怎么办?
答:如发现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分子,注意其自然特征及去向,并及时向领班汇报,领班可根据情况派人跟踪监视,及时报告其位置,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46、监控系统出现误报,怎么办?
答:监控系统出现报警,中控室联络就近保安员立即赶往报警地点,同时与保卫部及时联络,确认误报后,尽可能地了解误报详情并作好记录。
47、遇到高空抛物造成损失或人员损伤时,怎么办?
答:抓住肇事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未抓住肇事者,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8、管区内发生犯罪案件怎么办?
答:及时封闭保护现场,快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疏散围观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并就详情做好记录。
49、发现小孩或学生在车道上骑车玩耍怎么办?
答:如发现小孩或学生在车道上骑车玩耍时,及时劝离,讲清在车道上骑车玩耍的危险性,只有这一次,不允许有下次。
50、在管理区域内,业主财产、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怎么办?
答: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挺身而出保护业主财产、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及时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将犯罪分子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求助;不得坐视不管,临阵退缩。
51、地上地下停车场内住户的汽车在停放期间造成损坏要求赔偿怎么办?
答:住户的车辆在停车场停放,必须办有车险且在有效期内,如无车险停放按合同约定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联络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并追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2、遇到客户大件物品欲从客梯上下时,怎么办?
答:遇客户欲将大件物品从客梯运上时,应询问送哪一单元,如属应从货梯运送的,应有礼貌地劝其使用货梯,禁止其从客梯运送。遇客户将大件物品从客梯运下,应主动上前询问其属哪一单元,如属应从货梯运送,且又没得到管理中心同意,从客梯运下的,应有礼貌地说明电梯使用规定,并检查电梯轿厢有是否受损情况。
53、客户大件物品确需从客梯运送时,怎么办?
答:遇有客户大件物品确需从客梯运送时,又值客梯运行高峰时,应向客户说明情况,避开高峰,才能运送。在需运送时,应报告领班,由领班派员,将电梯开手动为客户运送。
54、乱搭乱建怎么办?
答:为保证小区的整体美观,对乱搭乱建行为坚决制止,已搭建的限短期内拆除,防止蔓延,如逾期不拆除,告知主管部门后强行拆除。
55、遇有客户将物品在地面上拖拉时,怎么办?
答:员工看见客户将物品在地面上拖拉时,应迅速加以制止,以保护地面完好。如因客户的拖拉造成地面等损坏的,应详细询问其单元、姓名等情况,并报告领班进行处理。
56、客人欲将物品堆放大堂时,怎么办?
答:客人欲将行李物品等堆放大堂时,应有礼貌地询问其需堆放的时间,
并指定其堆放位置,提醒其尽快拿走,不得长时间堆放。
57、遇客户手提行李欲进出大堂时,怎么办?
答:遇客户手提行李欲进出大堂,应快速上前为其打开玻璃门,让其进出,并主动做好协助工作。
58、客户携带易污染物品走出客梯时,怎么办?
答:当看见客人携带易污染物品走出客梯时,应有礼貌地向客户说明大厦管理规定,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发现有被污染的情况,应按第71条处理。
59、客人携带物品通过大堂直接装车运出时,怎么办?
答:客人携带物品通过大堂直接装车出门,管理员应有礼貌地提醒客人应递交有效出门证,并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通知门岗。
60、不慎损坏大堂内的各类设施或装饰物时,怎么办?
答:遇有不慎损坏大堂各类设施或装饰物时,应仔细查看受损情况,询问损坏客人单位、姓名、楼层、单元、房号详细记录情况,并请其签名认可,同时应报告领班,加以处理。
61、客人要求将物品暂时寄放时,怎么办?
答:客人要求短时间代为保管物品时,应仔细察看和询问物品的种类、数量,保管时间及原因,需保管时间超过一小时的,需得到领班认可,属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代为保管。
62、有人在大堂大声喧哗时,怎么办?
答:遇有人在大堂大声喧哗,应有礼貌地加以制止,请保持安静的生活环境,以免妨碍别人休息。
63、业主提出需要帮助,但职权范围内无法做到时,怎么办?
答:应耐心听完客人要求,职权范围内无法办到时,应主动向业主说明情况,并报告领班,由领班处理。
64、业主认领遗失的物品时,怎么办?
答:业主前来认领所遗失的物品时,应认真进行核查,并请其出示有效证件,询问其工作单位,记录在案,并请其在《遗失物品认领登记本》签字后,方可发还。
65、业主向管理员投诉时,怎么办?
答:遇有投诉,应耐心倾听投诉内容,并向客户致歉,迅速采取措施,当即进行处理,并向领班报告。
66、业主需代为叫出租车时,怎么办?
答:遇到业主要求代为叫出租车时,应详细询问需用车时间,车型并通知门岗,代为叫车。
67、业主之间发生矛盾时,怎么办?
答:遇到业主之间发生矛盾,应主动上前进行劝说,使其平静,做好矛盾的缓解工作,并劝其离散。
68、遇有业主情绪激动甚至辱骂时,怎么办?
答:遇有业主情绪激动时,应进行耐心劝导,使其平静,发生辱骂甚至动手情况,切忌采取对立态度,并报告领班,进行处理。
69、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管区域时,怎么办?
答:客户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小区,应查明是否属施工用品,并督促其妥善保管,如非施工用品,一律不得进入。
70、外来人员要求代为转交物品时,怎么办?
答:遇外来人员要求代为转交物品给业户时,应有礼貌地说明情况,不进行此项工作的服务,但业户事先要求而又同意者除外。
71、遇到有人询问物管区域内,住户的有关情况时,怎么办?
答:不能随意提供住户情况,可弄清其动机,必要时将其带到管理中心处理。
72、外来车辆希望临时停于车道时,怎么办?
答:如遇外来车辆,必须问清所需临时停放的时间,原则上不给予停放。时间很短的,应引导其停放到适当位置。管理员必须保证车道畅通。
73、外来人员到小区乱贴广告,怎么办?
答:如遇外来人员到小区乱贴广告时,应立即加以制止,讲明小区管理规定,令其将已贴出的广告全部收回(包括前者所贴的广告一并收回)并打扫卫生以示教育。
74、推销人员进入小区搞推销活动怎么办?
答:推销人员在小区搞推销活动,如未经过管理中心同意,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将其带到管理中心接受处理。
75、计划检修停水、停电、停暖怎么办?
答: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住户做好准备工作,并告知恢复时间。因检修给住户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住户谅解。
76、遇电梯保养维修时,怎么办?
答:遇电梯保养维修时,管理员应将维护保养、暂停使用的标牌摆放于被维修保养梯的轿厢外,以示通告。
77、发现客人物品遗忘在大堂时,怎么办?
答:发现客人物品遗忘,应妥为保管,并做好记录,交领班处理,必要时,发失物招领通知。
78、工程人员进户维修,怎么办?
答:工程人员进户维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维修:
⑴按门铃:到达业主家门口轻按门铃三下,如果无人应答,应间歇十秒钟再按三下。不要连续按或按住不放。⑵进入:业主开门后,主动招呼“您好”以所挂工作牌说明自己的身份,并出示维修单,在业主许可下进入室内维修地点。进入前穿上自带的拖鞋或鞋套,进入后不要在室内随意走动。⑶修理:先摆好工具包,打开所带的'毛巾或塑料垫,以免弄脏地面。修理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当修理中必须移动有关物品时,应先征得业主同意,并小心轻放。⑷清场:在修理过程中尽量防止渗水,防止垃圾散落;工作完毕后把污水擦干,清扫污垢、废料,或把散落在地上、踢脚线上的墙粉、线头清扫干净,把移开的物件搬回原处。⑸验收:不论是水、电、暖某个维修项目,修完后必须请业主验收。礼貌地出示维修服务价格表,写明维修费用,请业主在维修单上签名,在维修规范服务考核表上填复意见。业主不签复意见,不能作为修理工序完毕。⑹完毕:维修完毕不要久留,以免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离开业主家时,说声“打搅了”、“有什么需要再联系”。出门应面向业主后退几步,到门口转身说“再见”。
79、施工人员欲乘客梯上楼时,怎么办?
答:施工人员欲乘客梯上楼,应询问楼层房号、能走货梯一律从货梯上下。确需乘客梯的,应避开人流高峰。
80、施工人员不经允许在公共部位施工时,怎么办?
答:发现施工人员不经允许在公共部位施工时,应加以制止,并督促其清理好场地,检查是否造成损坏,造成损坏的,应作好详细记录,请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交领班处理。
81、施工人员施工超出所规定时间或噪音较高时,怎么办?
答:施工人员施工超出规定时间施工或噪音较高时,应加以制止,说明小区的规定,并提醒注意。对屡劝不听者,及时汇报。
82、施工队未办理动用明火手续,动用明火时,怎么办?
答:应立即加以制止,并通知施工负责人,强调小区管理规定,同时给予适当的违约金处罚。
83、施工队未经同意,在管区留宿时,怎么办?
答:施工人员未经同意在管区留宿的,应责令其立即离开,通知施工负责人,重申物业区域管理规定,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84、业主装修聘请没有资质小装修公司或个体户进行装修怎么办?
答: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让其书面承诺装修质量,如有改动管线者,其装修押金在一年后退给。
85、损坏小区绿化怎么办?
答:无意中损坏绿化区域的,应及时制止,并劝说其过往时应绕过绿化区域;如故意在绿化区域玩耍、打闹、或进行践踏的,管理员应及时加以阻拦,并告戒其破坏绿化带的行为要受到处罚劝其尽快离开;及时查看受损情况,做好记录。受损区域严重的应收取相应的恢复押金。
86、业主搬家时怎么办?
答:⑴用户必须提前至少一天通知管理中心搬出的日期,以便安排载货电梯或货车上落货物的地方。⑵工程部到用户室内对设施设备等进行安检,将安检的记录交服务管理中心。⑶服务管理中心确认用户可否搬离,如不合格请用户整改合格方可搬家。⑷用户到服务管理中心结清管理费和所用各表显示之费用,退还钥匙。⑸用户填写出门证经服务管理中心签字盖章交门卫放行。⑹管理部记录用户变动情况,工程部停止该户电、暖、气等之供应。
87、住户反映计量表不准,怎么办?
答:如遇到住户反映计量表不准,应及时派专人查看,经住户同意将计量表送交计量部门校验。如果在保修期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保修期,费用由住户承担。校表期间的费用按计量表最近一个月的日平均数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88、挖掘小区场地、道路,绿化带怎么办?
答:有人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小区场地、道路、绿化带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服务管理中心联系。如建设配套设施相关单位挖掘,给同意,交纳保证金,限定恢复时间,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后施工。
89、装修工人未办理出入证怎么办?
答:装修工人未办理出入证,第一次予以放行,并通知装修负责人及时办理出入证,如还未办理不予放行。
90、装修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结构怎么办?
答:如书面申请经过同意的,按申请的内容进行装修,未经同意的,责令其停止装修恢复原状,并按装修条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1、空调未按指定位置安装怎么办?
答:为了不影响楼层整体的美观,所有楼层在装修过程中已提前指定了安装空调设备位置,在视觉效果上给人一种整齐、统一、有序的感官效果。同时在住户入住前必须告知空调安装的位置,避免私自改动空调安装位置。一但发现安装位置不统一,必须及时通知该住户重新安装。
92、包封水表、水阀门、暖气阀门、跑风、天然气管道,怎么办?
答:为便于维修,严禁将水表、水阀门、暖气阀门或跑风,包封死。装修时确需包封必须做成活动的,以便利于今后维修否则不得包封;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包封和改动天然气管道,如确需改动必须有天然气公司的书面同意。
93、改动暖气管道怎么办?
答:小区采用地辐射供暖,支管道预埋于地下,主管道严禁改动,如改动必须提前写申请,经同意除保证质量外,还需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退还。
94、墙体外安装防护网,雨阳蓬、晾衣架,广告牌怎么办?
答:为保证外墙的整体美观,不得在外墙安装防护网,雨阳蓬、晾衣架、广告牌、如广大业主要求安装时,必须经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统一安装,全部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95、供电局通知停电怎么办?
答:及时通知住户,当两市电全停,启动发电机退出市电联系开关,合上发电机联系开关,向应急负荷供电,每隔15分钟检查一次发电机运行情况,如燃油量水温等,监视市电进线电压,尽快与供电局联系,一旦市电恢复正常,立即退出发电机电源,恢复市电供电,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市电失压,发电机如不能正常自动启动,则用手动启动。
96、发现准备安装太阳能怎么办?
答:鉴于小区已有一年四季的集中热水供应,又因为安装太阳能不仅影响屋面的使用寿命和防水,而且影响小区的美观;所以小区一律禁止安装太阳能。发现准备安装太阳能的业主,应该一律做好解释工作,并且予以制止。
97、检查装修人员发现住户未写《改动管道申请》,而擅自加以改动怎么办?
答:私自改动任何管道结构是违反《装修规定》的行为。经查看现场,属于改动共用主管道部分,一律要恢复原状,属于自用支管道部分,必须补写申请,由物业公司认定允许改动的部分可以自行改动,但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查验,并留有一定数量,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金。
98、住户改动管道造成二次试压漏水怎么办?
答:住户所漏装修公司改动管道造成二次试压漏水的,不仅要承担因漏水所造成相关业主的损失,而且继续修理应请物业公司指定的质量可靠的修理单位或原施工单位进行,修理费用由该业主或装修公司负责。
99、业主承接物业时,查验发现问题怎么办?
答:将发现的问题归纳罗列清楚,通过工作联系单,送达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的维修商签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修,同时物业管理人员应代业主做好监督与初验收工作。
100、因维修量大住户需要维修而人员不够怎么办?
答:如不能及时上门维修,必须向住户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约定上门服务时间要如期上门,加快速度及时维修如属维修人员暂时紧张,应及时给住户说明情况,并致歉意。切忌不沟通,不履约。
小区规章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区规章制度3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小区规章制度4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
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本文2025-01-31 12:29:09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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