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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医院规章制度

正文: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1

第一章 院长致辞

亲爱的员工:

欢迎你加入XX医院这个温馨的团队,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

我们深信:

你的加入,一定会增添XX活力;

你的加入,一定会带给XX成长;

你的加入,一定会融洽XX氛围;

我们深信: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适合工作的氛围;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安定发展的平台;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远大可靠的前途;

XX的成功依赖于我们共同的努力,你的成功来源于我们共同的发展。

XX医院期待你和XX共同的成功!XX医院也会为我们共同的成功而自豪!

欢迎加入XX这个大团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第二章 集团简介

第三章 医院简介

第四章 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为了一切患者、一切为了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企业价值观】

无论在学习、工作、技术和人际关系上,XX员工都力争成为最好的;我们是遵纪守法的标兵;我们是爱岗敬业的模范

【企业团队精神】

在工作中通过团队合作,发展自我,发展他人,发展我们的事业。

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正直、诚实、公开、公正、包容是我们的表现

坦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鼓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赞赏,是我们的准则。

【企业品牌原则】

诚信医疗;以科技为先导,以人才为基础,以疗效为根本;以服务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五章 日常行为规范

【总则】

1、全院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患者满意为目标,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忠诚公司和医院,保守机密。

3、全院职工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调动。

4、全院职工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视病人需要为第一需要,将病人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奉献自我。

【工作制度】

1、努力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防止误诊、漏诊、错收、漏收、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现象发生,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2、提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做到患者有问必答,不能不理睬患者(家属),严禁和患者(家属)发生顶撞、争吵。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和管理,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治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4、不准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红包,不准收受回扣等;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出诊、会诊。严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进行本院能处理的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严禁在本院内进行免费的医疗行为(检查、化验、治疗等),违者重罚。

5、爱护和定期保养仪器、设备、家电等,节约能源(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一次性材料、水、电、煤气等),做到随手关水、关电、关空调。医院空调由后勤部主任(主管)统一管理。

5、加强防范意识,每天下班前要关水、关电、关窗、关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行为准则】

1、认真遵守医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工作场所禁止吃早中晚餐,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电脑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看非本专业书刊杂志(有患者时不能看任何书刊杂志),导医工作期间禁止看任何书刊杂志;坐班制护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准睡觉;医院冰箱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食品等;各种车辆严格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日就餐和值班人员禁止饮酒;工作期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利用内部电话聊天;工作期间会客不得超过5分钟。

2、严格执行打卡考勤、请假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自觉打卡,严禁代打考勤卡。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严禁脱岗。值班者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

3、讲文明、讲道德、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医患、医护、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所在岗位及公共场所整齐、清洁、卫生,各部门、各科室做到自己科室人员责任承包。

第六章 人事管理制度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8: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需要决定。

【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1)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3)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共计11天,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农历中秋节1天,农历清明节1天,农历端午节1天、农历春节3天。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病假条,病假条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婚假。

(2)基础婚假为5天,晚婚员工婚假为7天;

(3)员工婚假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婚假;

(4)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婚假包含路途与法定节假日;

(6)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第七章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车辆。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 下午:17:00-18:30 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第八章 奖惩制度

【总则】

为促进和保持医院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员工素质,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使医院管理逐步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医院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设置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医院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分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奉献突出者,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到办公室,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特殊奉献奖:为保卫医院财产、人生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医院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医院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一4分及10元罚款: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如工作服不整洁,穿拖鞋、背心等),装扮影响医院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在无烟区吸烟者;

(3)上班迟到、早退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包括看与工作无关书籍);

(4)工作时间内长时间(3分钟以上)接打私人电话者;

(5)接听工作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6)部门私自批假隐瞒不报者;

(7)开会迟到或会议精神未传达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一9分及20元罚款。

(1)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者;

(2)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玩游戏者;

(3)利用医院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4)发现有损医院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5)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安排者;医院安排工作任务不按时按量完成者;

(6)对患者态度冷漠,或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患者投诉者;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等;

(8)无故缺席会议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一19分及50元罚款:

(1)对各级反馈情况,经查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2)在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业余组织娱乐性的集体活动除外);

(3)上班时间酗酒者;

(4)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红包;

(5)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患者流失或医院经济及社会效益损失者;

(6)因过失泄漏医院机密者;

(7)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医院设备、仪器、药品及车辆者;

(8)发生医疗差错隐瞒不报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患者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医院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医院机密者;

(6)严惩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8)散布对医院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9)发生医疗事故,隐瞒不报致后果加重者;

(10)受罚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5、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医院损失:

(1)员工损坏医院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员工丢失医院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医院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或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发生医疗纠纷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赔偿,详见《长沙XX妇产医院医疗赔偿试行制度》。

6、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直接向总经理或院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2)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过失行为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院办公室核查后予以处罚。

(3)总经理及院办公室若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按管理不力论处,出现1例受罚员工,部门主管扣除1分罚分,凡部门负责人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7、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由院办公室核实统计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申诉:

认为处罚不当或有过失的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院长提起申诉,在院长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暂缓履行处罚。

第九章 安全规程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急危重病人的讨论会诊,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缺陷。

2、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药品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3、电器用品和特殊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须注意防湿、绝缘;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切不可自行拆修,以免损坏电器设备或受伤害,使用后应作好清理工作,断开电源,以便下次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或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清除隐患,熟记火警119、匪警110、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及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要服从指挥,不得盲目行动。

5、不要轻信他人的诱惑,同患者保持正常关系,在岗位上受到人身侵犯时,应该设法呼救,报告或报警。

6、不要随意外出留宿,不要轻易跟随他人到您不熟悉的地方去,在您认为有必要到患者家里提供医疗服务时,请向您的上级或办公室提供您的去向及时间、联系方式,我们希望每个员工及其家庭安全、幸福。

7、紧急情况下要鼎立相助,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全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医院一切工作正常运行。

医院规章制度2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医院人事相关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入职、培训、考核、定岗、离职、以及办理职工保险相关手续等人事管理工作。

1、员工关系与招聘

(1)负责编制医院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信息网络、招聘渠道、人才数据库建立和管理;

(2)负责新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负责建立健全人才测评标准和甄选流程;主持人力资源的录用、任免、调动、晋升、辞退等。

(3)协助医务科、护理部审定医护人员的执业资质和技术职称;

(4)负责编制、修订员工手册,并组织培训、签收。

(5)负责单位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的规范管理。

2、培训与发展管理

负责编制医院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计划,制定员工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3、薪酬和绩效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科学、合理的薪资体系及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对各类员工进行岗位综合评估;

(2)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劳动合同签定、解除、离职转岗程序、员工档案);

(3)负责员工基本工资核算;按医院的福利政策负责员工福利发放。

医院规章制度3

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内外事务性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法务管理

(1)负责外联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医院法律事务;通过协商或诉讼形式处理与相关单位的经济纠纷。

(2)协助医务部处理与患者的医疗纠纷;

2、文秘管理

(1)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草拟各类行政文件;

(3)负责医院的各种资质的办理和管理。

3、服务管理

(1)为医院科室,特别是一线科室服好务。

(2)为病员、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服好务。包括各办公室物品购置、内务管理等。

4、外联管理

(1)协助与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外联工作;接待好政府机关相关部门来院检查。

(2)负责与社区管理会、社区派出所等机构的外联工作;协助各科室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外联工作。

(3)负责医院邀请专家及集团员工接待工作;负责或配合医院会议及行程安排(包括酒店、机票预订)。

(4)负责医院证件的办理及年检工作。

5、检查、督办

(1)院周例会的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发出,对需要安排和落实的工作的检查督办;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月度工作报告催缴。

(2)定期进行全院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和通报,督促、协调改进;

(3)院总值班安排、检查;

6、企业文化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组织对企业文化的宣导、传播;组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7、车辆管理

负责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车辆的派遣与监督;负责医院停车位的管控。

8、负责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管理。

9、其他

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项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1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1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规章制度5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饶河县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规章制度6

篇一:医院控烟管理规章制度

一、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法人代表兼任组长,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计划的实施和督导。

二、院内凡是属于公共场所,包括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大厅等处,张贴禁烟标志,严禁吸烟。

三、医院宣传栏定期张贴禁烟和控烟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大力宣传控烟要求和不吸烟好处及吸烟危害等。

四、要求院内员工吸烟者,休息时或工余时间到指定地点吸烟,提倡少吸烟,过渡到不吸烟为宜。若违规,一次性罚款20元。力争年内达到全面无烟目标。

五、严禁诊疗期间,一边诊疗一边抽烟医院控烟规章制度医院控烟规章制度。规劝和教育患者在诊疗期不吸烟,尤其是在多人诊疗室内。若遇批评教育无效者,可报告控烟领导小组赴现场处理。

篇二:医院控烟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院创建为“全国无烟医院”,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无烟医院》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医院控烟规章制度百科。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医院规章制度7

1、各科室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室每月定期召开监控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本科医院感染存在问题。

3、各科室要重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执行“标准预防”,“手卫生制度”,“职业防护”等在职教育培训工作,每月培训不少于一次,全院性培训参加人数不少于80%。

4、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如有流行暴发倾向及时报告。主要监测指标:

(1)医院感染发病率≤8%,漏报率≤10%。

(2)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合格率>95%,无菌物品合格率100%

(3)紫外线照射强度不得低于70 uW/cm2。新进灯管≥90 uW/cm2

5、建立严格的科室清洁、消毒与隔离制度,对不同传染源引起的感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6、对重点区

医院规章制度

正文:医院规章制度医院规章制度1 第一章 院长致辞 亲爱的员工: 欢迎你加入XX医院这个温馨的团队,成为我们中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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