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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自查报告多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1浏览:1收藏

个人落实自查报告多篇

【导读】个人落实自查报告多篇为蜗牛文库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舟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x号)文件的精神,市工商联党组对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认真自查,现将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主动担当。年初,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书记缺位以来,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能认真践行'四个亲自',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工商联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订完善相关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是考核评议,推动落实。在年初会议上,会党组成员分别作述职述廉述学诉法,并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和全体机关党员一起接受干部职工的进行民主评议,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

【第2篇】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报告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_____耕作,日后双方不反悔;二是_____原先调出的3人承包地以无偿转让方式转出,现无偿转入2人承包地归_____耕作。督查中,镇村正在按照调解意见落实2起纠纷案件的相关工作。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多数乡镇权证实际到户率要比自查自纠登记表上报的权证到户率低一点,有的乡镇甚至要低好几个百分点;当然,有的乡镇目前权证到户率也要比自查自纠登记表上报的权证到户率高出好几个百分点。合同到户率则要比权证到户率稍低一点,而且农户因重视不够、保管不善、搬家等原因造成合同丢失现象较为严重。

(二)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不够规范,表现在以下方面:

1、权证。

(1)大多数权证漏填农地承包权()第号或错填或填写不完整;

(2)有的权证发证时间漏填或错填或填写不完整;

(3)有的权证合同编号漏填或编写错误;

(4)有的权证承包期限填写错误,比规定期限提前2个月、20年或推后1个月或少1天、30天、1年、10年;

(5)有的权证发包方未填写全称而是简写或者只填了村民小组;

(6)有的权证承包方式、土地用途填写不完整或漏填或错填;

(7)有的权证承包方住址填写不完整;

(8)有的权证漏填承包共有人年龄、性别,或将共有人年龄错填成出生年月,有的权证共有人有关情况则一字未填或很不完整;

(9)有的权证漏填承包总面积、地块数量;

(10)有的权证承包地块情况(地块名称、面积、等级、地类、是否基本农田、四至界限)填写不完整或者漏填;

(11)有的权证承包地块分块面积抄写出错;

(12)有的权证承包地块总数与实际分块登记的数量不一致;

(13)有的权证漏盖换证章

(14)有的权证用圆珠笔填写;

(15)有的权证填写马虎潦草,涂涂改改太多。

2、合同。

(1)有的合同编号编写不完整或错误或漏填或农户编号数位少一位(要在已填写的农户编号前增加一个0位数);

(2)有的合同漏填村民小组名称;

(3)有的合同承包土地情况(地块名称、四至界限、质量等级、面积)填写不完整或漏填或抄写错误;

(4)有的合同承包期限填写错误,比规定期限提前2个月、20年或推后1个月或少1天、30天、1年、10年;

(5)有的合同发包方负责人、承包农户、鉴证人未签字,有的合同承包方不是农户亲笔签字,有的合同漏盖鉴证机关印章;

(6)有的合同漏填签订合同时间。

3、表册。

(1)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登记时间;

(2)有的表册发包方全称填写不完整或漏填;

(3)有的表册信息登记填写不完整,只填了农户姓名、承包总面积、共有人姓名等项;

(4)有的表册漏填承包方住址或承包方住址漏填村民小组名称;

(5)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权证编号、合同编号;

(6)有的表册承包期限填写错误,比规定期限提前2个月、20年或推后1个月或少1天、30天、1年、10年;

(7)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承包方式、土地用途;

(8)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承包总面积、水田、旱地、基本农田面积、地块数量,有的表册地块总数与分块登记的地块数量不一致,有的表册地块数与权证填写的地块数不一致;

(9)有的表册漏填共有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有的表册共有人出生年月、性别填写不完整或漏填;

(10)有的表册地块质量等级、地类、是否基本农田、地块四至填写不完整或者漏填、错填,有的表册分块登记的地块面积亩、分、厘抄写错位或数字出错,有的表册分块登记面积合计数与承包总面积不相符;

(11)有的村将承包土地有关数据汇总表单独装订成册,应按村小组与分户登记表合订成册;

(12)有的表册承包面积汇总数出错,与分户承包面积合计数不一致;

(13)有的表册开始几页填写较完整规范,但后续页有偷懒现象。

(14)有的表册填写非常潦草;

(15)有的表册用铅笔填写。

(三)土地流转口头协议多,签订流转合同少,所签合 同也不够规范。

(四)少数村目前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

(五)有的乡镇、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清理整顿。

(六)有的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抵触情绪,工作开展欠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不到位。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乡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挂村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农经干部为业务督查指导员,村干部为业务责任人,以此划片包村包组,责任到人。

(二)限时纠正,责任到位。

1、针对权证尚未全面发放到户的问题,必须落实以下纠正措施:一是即使征地在即,也必须先将权证发放到位;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调处土地承包纠纷,尽快将权证全部发放到户;三是取消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等做法,其间的调整情况以土地流转方式加以规范,提高村组干部、群众对权证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权证的发放。要求各乡镇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在6月10日前纠正到位。

2、针对合同还未全面签订到户的问题,必须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让广大村组干部、群众认识到先签合同后发权证的因果关系,明白合同、权证同样重要,以此促进合同的补签工作和增强保管意识;二是想方设法与外出务工农户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回来补签或委托近亲属代为补签保管合同,力争合同补签工作百分百到位。要求各乡镇同样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在6月10日前纠正到位。

3、针对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乡镇采取召开调度会、举办学习班、创建样板指导等方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的实践工作能力与责任心,认真检查核对,补充规范,确保在6月20日前纠正到位。

4、针对土地流转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结合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工作,逐步规范完善到位。

5、针对少数村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督促有关村在6月10日前成立落实到位。

6、针对部分乡镇、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村在6月10日前清理整顿到位。

7、针对部分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存在抵触情绪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强化宣传引导,尽快消除村干部的抵触思想,做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落实政策一步到位。

【第3篇】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 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4篇】小学课程落实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精神,以及办事处教委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本着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并力求规范操作。根据上级的要求现对我校的课程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从以下几方面汇报。

1、我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了学科课程方案,具体做法是,每学期由学校教学部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定学校课程计划,报学校讨论研究,最后定形课程方案、总课程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程表。认真执行课程设置方案,践行课改,开足开齐品德、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学校在人员不整,师资力量较困难的情况下,精心安排教师进行上课,平时的课堂上决不挤占以上课时。

2、开齐开足学科课程,合理安排地方课时,地方课程以传统文化、环境教育、公共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校本课程以本校书法、乡土风情的开发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社区、网络等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努力建设校本课程。

3、确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是我校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规定了教师从上课开始一直到作业的布置都有时间和内容限制,确实执行市、区教育局关于学生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减负规定得以认真执行。第一、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教师要根据课标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第二、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5、加强了对循环教材征订的管理,做到先收集再征订,确保征订足量。同时加强对循环教材使用的管理,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同时负责,力争让学生将学习内容记在笔记本上,不在书上乱涂乱画。确保下一级学生的使用。

6、努力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各班制定好本班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以及活动指导方案。严格地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教学,努力开发学生实践活动场所,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全面的发展。

7、在课程落实中我校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村社区、家庭教育资源馈乏,教育者素质偏低。教师专业素质不高,配备不合理难以胜任各专业学科的教学,教师配合不合理,虽然依据课程方案设置课程,但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我们将在教师知识的丰富,教学思路的拓展,教学手段的更新上下大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以更好地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第5篇】整改落实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谋私、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

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第6篇】党的党风廉政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自查报告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把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电管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了开发区锡蠡群组发11号文件精神,结合所内实际,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主要工作,讨论二方案一计划具体内容,并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完成时限。

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开发区实践办要求,制定了电管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针对前期查摆出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五个方面、15项整改内容。同时,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虽然电管所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觉得还不够全面,因此借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新建制度4项,主要涉及工作纪律、绩效考核、公车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积极抓好整改方案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管所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其次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给相关责任人,坚持上下结合原则,各科室和个人能解决的问题,则自行解决,若各科室和个人不能解决的,则由班子研究解决,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成效。目前,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已经制订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正在积极进行整改中。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整治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了《xx所工作纪律管理规定》,从行为规范、厉行节约、加强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各科室及园区用电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办公、文明办公,工作人员一律挂胸牌上岗,桌上放置台牌,不定期地开展督查等一系列活动,来进一步整顿工作纪律,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的转变。对电管所营业大厅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任某调离了原工作岗位,经教育后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也感到有压力了,觉得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混日子了。目前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并已逐步能胜任本职工作了。

二是在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制定出台了《xx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廉洁与遵纪守法情况等要求,提高各科室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通过绩效考核带动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党支部和综合科加大了工作时间的巡查力度,每月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工作抽查与作风效能检查,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人员存在的作风懒散现象。

三是在整治三公经费方面:制定出台了《电管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对公车的规范使用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同时还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日常接待规定,避免超范围、超规格接待。加强办公物品、设施的使用管理,提倡无纸办公,尽量双面用纸,严格财务报销手续。

四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电管所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照新要求,结合新情况,不断及时完善电管所内控机制建设,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计划。一是对去年年底形成的内控机制的一整套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二是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认真研究建立起相关制度。目前,按照制度建设计划所列出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要求,新制定的《xx所工作纪律管理规定》、《xx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应急抢修管理规定》等四个制度已经建立,并于本月正式实施,已下发到各科室组织学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取得的成效

在开发区教育实践办的正确领导下,在督导组和联系点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电管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体现在:一是作风建设展新颜。在群众路线教育系列活动中,电管所始终把转作风、办实事、树形象作为整体工程系统推进。为了确保作风建设历久弥新,不走过场,电管所全面制订了《电力管理所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等四个规定,来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一系列举措从根本上保证了电力管理所的风清气正,形成了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氛围。二是优质服务赢点赞。在服务质量方面,xx所营业大厅以真诚笑容、文明用语接待用户,快捷及时地为用户排忧解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推出四心服务理念,对新增用户提出的用电申请,电管所精打细算,科学安排用电量;在日常的用电管理方面,电管所收到客户的求助、咨询电话后,能第一时间主动、热情地与客户取得联系,绝不推诿拖延,一旦收到故障信息,无论白昼,不分阴晴,都将立即派员以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检查用电设备及线路,排除故障,为企业恢复正常用电,切实做到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承诺。

在电管所推行首问负责制、四心服务理念等一系列措施外,蠡开电管所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与辖区企业充分交流,并不定期组织对重点用户、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用电负荷等情况,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规划,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为客户提出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建议。积极主动为进区企业的总配电箱等配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年内完成免费为企业更换损坏配件工作,确保企业用电安全,切实为企业用电问题排忧解难。在居民用电方面,蠡开电管所组织人员向居民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家中安全用电知识,并时常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的孤寡老人等特殊客户群体上门进行服务,为其检查用电安全等。针对xx苑52户别墅居民因电表未出户,由物业公司抄表将居民用电数和损耗的电费分担给用户,导致居民用电价格偏高,居民们怨声载道,根据这一情况,电管所积极与供电公司沟通协调,争取在年内完成电表出户工作。三是全新全意为职工。践行群众路线,依靠职工是最基本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单位和谐发展,蠡开电管所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宗旨,多举措来为职工谋福利,丰富职工活动。制订了合理的职工薪酬福利机制,完善和增加职工的公积金,单位正式员工上调公积金,劳务派遣员工给予正式交纳公积金,提高职工的收入。另在年内开辟出党员职工读书角等,切实架起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连心桥。

【第7篇】县委八项规定落实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县纪委办《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通知》(刚纪发办 〔20xx〕7号)的文件要求, 县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委相关规定情况全面开展了 自查自纠 工作,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有关规定的精神实质,加强“规定”贯彻落实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及时成立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传达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州委“17条”和县委“21条” 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学习, 深刻领会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凝聚共识,切实把我办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来,营造了一股好学之风、正气之风、团结之风、为民之风的浓郁氛围。

二、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有关规定,我办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 制度 ,力求在组织会议、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规定”的要求。

(一) 改进调查研究。 基层调研 一律轻车简从, 主题明确,视线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自觉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调研工作以“ 带着政策下去、带着办法下去、带着问题研讨、带着问题回来”为宗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积极探求解决之策,确保调研工作客观真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密切联系群众。 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 充分发挥岗位职责, 树立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紧紧结合各自岗位工作,通过自身努力和实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实在在地替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认真做好联点村帮扶及节庆慰问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三)精简文风会风。 我办按照“最简单、最易懂”的原则,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发文简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在发文方面以突出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再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原则上均由部门发文。简报方面以重点反映重要动态、问题、工作意见建议和典型经验为主,严格控制字数,突出主题,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了规范、精练。同时,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所召开会议全部经过认真思考,准备充分,主题清楚,所研究的问题明确,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经统计,上年第一季度,共召开全县性会议8次,上报、下发各类文件86份;本年第一季度,共召开全县性会议3次,上报、下发各类文件33份;同期相比分别降低37%、38%。

(四)厉行勤俭节约。 我办负责同志严格带头遵守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旗帜鲜明反对腐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政府领导下乡或到部门检查或调研工作时,办公室除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陪同检查或调研;对上级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或调研时,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队伍,不铺设迎宾地毯,会场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一切接待工作从简, 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同时, 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减少机关水、电、纸张等能源消耗,严格控制办公耗材,降低办公成本。

(五)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支出 。 我办 以“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三公支出”会签制,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差、公务车辆运行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和经费管理,实行账务日清月结制。 同时, 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宣传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然成风。

(六) 加强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我办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等制度,严禁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不良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纪律和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经费, 提倡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上下班制度进行考勤,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病请假,需出具医院相关证明,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批,超过3天以上的要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因事请假,要求填写请假单,请假3天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改正措施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委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办认真对照“规定”组织开展了查找问题不足工作。在自查过程中我办执行“规定”坚决,总体部署有力,干部职工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自查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少数干部身上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 二是 服务群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三是 深入基层工作不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深入。

(二)查摆问题不足整改措施。

一是 进一步加强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为我办干部职工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三是 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层实际,加大联点村帮扶力度,多办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真正做到以优良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作风转变

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政府办公室坚持把监督执行“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由分管副主任负责不 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规定”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0余起,办公室及下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良好。同时,计划本年度在办公室开展争创“五型干部”活动,即:争创学习型干部、争创服务型干部、争创实干型干部、争创创新型干部、争创廉洁型干部,争取通过开展争创“五型干部”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通过此次 自查 自纠 工作的开展 ,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力措施,使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委有关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8篇】政策落实自查报告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2、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先后出台了《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从xx年起正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区离休干部的看病就医。随着区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老干部医疗统筹和门诊费标准也不断提高,统筹经费从开始的每人每年6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9000元,门诊费从每人每年1800元,到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又到xx年每人每年3600元。老干部若有大病即可住院,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小病不用住院,可凭门诊卡到门诊看病,刷卡拿药。到年终门诊费结余归己。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老干部局

xx年年6月5日

镇“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县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保民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镇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保民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程海镇“保民生”工作专项督察组,对程海镇的低保补助资金、良种补贴、“五保户”供养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中小学生生活补助等涉及城乡居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的发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党的xx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纷纷出台,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镇党委政府狠抓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积极宣传国家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掌握市场信息,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生产。向农民解释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定期不定期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涉农收费、教育“一费制”、筹资筹劳以及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检查与督促。二是加强了对扶贫项目工程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15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聘请一至两名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实施实时质量、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了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再获丰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各种补助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全年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21324.2元;发放小麦良种补贴资金27344.10元;发放综合直补资金1742096.78元;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8600.00元、发放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136342.00元、发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1636104.00元;发放农村低保167760.00元;发放城镇低保384486.00元;扶贫资金支出477400.00元;全镇共补贴机具297台套,使用补贴资金指标90.7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特别扶助等政策,发放奖金及补助20.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75.76万元;中小学生生活补助费84.15万元。未发现有违规和违法现象,全部政策性补贴和补助发放到位。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镇的“保民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1、对惠农政策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的打算

1、加强保民生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保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3、进一步加强各项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xx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xx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

个人落实自查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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