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剖析

第一篇: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剖析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中小学教学管理,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 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教学工作是教育工作的中心。教师须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接受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改革成果,按照新的课程教学理论以及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制订的通常实行的教学工作规范。它是全省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性和基础性要求。
第四条 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 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
(一)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本常规的实施和课程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掌握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促进新的课程结构的建立。改变过于强调学科本位、学科之间缺乏整合的现状,正确处理分科性与综合性、统一性与选择性、持续性与均衡性之间的矛盾,提倡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三)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形成主动、探究、合作学习的氛围,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四)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通过本常规的落实,促进教师积极开展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第六条 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
(一)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运用,便于测评。
(三)发展性原则。本常规不是封闭和僵化的教条,而是开放的并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二、课程计划
第七条 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课程的计划、意见、规定等,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的法规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学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要求等内容,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八条 学校、教研组、教师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分别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如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学生、教科书等情况的分析;学期或学年的教学目标;教学进度;改进教学的措施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教学业务学习以及有关教学活动的安排;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计划等。第九条 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应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
三、课程标准
第十条 各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下同)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了教学和评价建议,是教学工作的依据,是管理与评价课程的基础。
第十一条 每位教师必须备有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学校有关领导要备有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并全面学习和了解各科课程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和教师对课程标准要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予以认真落实,并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四、教材使用
第十三条 经国家教育部审查通过并批准使用的教材以及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地方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基本资源和依据。教材体现课程标准的精神,反映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媒体。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学校从省教育厅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
第十四条 教师要科学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利用教材指导学生进行探究、观察、实验、操作,获得知识,形成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第十五条 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丰富和完善教材体系,特别要注意开发信息化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并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编写校本课程教材。
五、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课程与教学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 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工作决策的民主化。教学管理要为教师的发展和创造性劳动创造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八条 学校要根据课程计划认真开设课程课时,科学设置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深入探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防止毕业班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课程。
六、教学研究
第十九条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和途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都应重视教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 教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研究学科课程标准;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研究教材教法、学生学习方式的改进和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探讨提高教学效益的途径。
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履行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指导和服务职责,把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指导作为核心工作。要密切和大、中、小学以及科研机构的联系,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学校具体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教学教研成果的交流与展示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有健全的以教师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要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教研组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要从教学的现实问题出发确定研究课题,努力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集体备课,开展说课、听课、评课和各种形式的观摩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教研水平。
第二十三条 教师要增强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意识,当好教学改革的研究者和实践者。要学会反思、研究和创新,积极承担教学改革实验课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
第二十四条 学校领导要自觉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坚持听课和上课制度。
七、课堂教学
第二十五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是实现课程教学改革目标的主要途径。
第二十六条 课堂教学要体现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宗旨,正确处理掌握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积极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第二十七条 备课。备课内容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的知识基础、生活经验、学习态度与需求;研究教学目标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能力和情感态度的培养点;预测学生的学习障碍和应对策略,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备好教学所需的教具;实验课前要预做实验。
第二十八条 编写教案。写教案一般应列出教学内容的知识结构、技能和能力发展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分析。同时要对学生情感态度、学习策略方面的发展目标进行描述。但教案的主要内容应是如何构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活动。教师要精心设计旨在使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的课堂环节。教案的形式可灵活多样。
第二十九条 课堂仪表。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衣着得体,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关爱学生。课堂上要使用普通话。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生动,板书要规范、条理、清晰。
第三十条 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方法要有启发性、激励性,通过运用灵活、正确的教学方法,努力实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要从课堂动态发展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案,防止机械照搬教案的不良倾向。第三十一条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与学生加强沟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的教学环境,培养学生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教学手段。课堂教学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注意在运用一些优秀的传统教学手段的同时,积极进行教学手段的改革。要特别注意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教学辅助手段的应用必须科学、简便、有效,不搞形式主义。
第三十三条 课外作业。布置作业要关注学生的差异,注意作业的开放性和自主性,增强作业对不同学生的适应性和选择性,做到适时、适量和科学,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一般少留或不留作业。要防止机械重复、照抄、照搬,反对滥用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第三十四条 改革与创新。要注意加强不同学科教学的整合,积极探讨研究性学习,大胆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在认真落实常规要求前提下不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八、课外指导
第三十五条 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是课堂学习的继续,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指导,为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创造有利的环境。
第三十六条 要通过开展课外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巩固和拓展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发展个性,体验社会生活,促进学生对自我、社会和自然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
第三十七条 要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指导。要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辅导,及时弥补其知识缺陷,重点是帮助他们转变学习方式。应指导所有学生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活动进一步发展特长、发展个性、发展能力。第三十八条 教师要认真检查和批改课外作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面批面改。要善于启发学生自己发现和修正作业中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 要指导学生参与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开办专题讲座,组织文艺、体育、科学、劳技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召开体育运动会和文化艺术节等。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
第四十条 要注重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保证综合实践活动在课堂和课外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九、教学评价
第四十一条 教学评价在教学中起着导向、激励、促进发展和质量监控的作用。要逐步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
第四十二条 不但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满足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在原有水平上进一步发展。评价体系要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
第四十三条 要认真探讨形成性评价在教学中的运用规律,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过程。在平时的检查、测验中,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内容的特点,采用口试、笔试、技能操作、实践活动等方式,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鼓励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高。要指导学生建立并用好学习或成长档案。
第四十四条 终结性评价(如期末考试、结业考试等)要全面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如收集、整理、利用信息的能力,提出、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体现学习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目标,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采用听、说、写、做等多种有效形式。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更不得按考试成绩排队。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建立能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性考评制度。要把教师的教学研究、教改实验,创造性教学和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师生关系引入考评项目。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
第四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克服教学评估工作的片面化和绝对化,杜绝分数至上。要从学校发展的全过程看待每次考评结果,使学校明确发展的方向。要通过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估促进课程发展和教学改革,使学校发展个性,办出特色。
十、教改实验
第四十七条 教学改革实验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改实验的目的是通过选题、实验、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教学效益、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都要有实验课题,围绕教学工作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积极开展教改实验。
第四十八条 教学改革实验事先必须进行认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选题要体现国家新课程的理念,以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为重点,努力探讨先进的教学模式。
第四十九条 教师是进行教改实验的主力军。学校领导应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进行教改实验,建立教改实验档案,并以此作为评估教师教学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对于在教改实验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研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 推广教改实验成果,要有科学的态度和充分的评价论证,避免盲目一刀切或一拥而上。
第二篇: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中小学教学管理,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第二条
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教学工作是教育工作的中心。教师须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接受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改革成果,按照新的课程教学理论以及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制订的通常实行的教学工作规范。它是全省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性和基础性要求。
第四条
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
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
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
(一)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本常规的实施和课程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掌握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促进新的课程结构的建立。改变过于强调学科本位、学科之间缺乏整合的现状,正确处理分科性与综合性、统一性与选择性、持续性与均衡性之间的矛盾,提倡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三)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形成主动、探究、合作学习的氛围,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四)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通过本常规的落实,促进教师积极开展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第六条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
(一)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运用,便于测评。
(三)发展性原则。本常规不是封闭和僵化的教条,而是开放的并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二、课程计划
第七条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课程的计划、意见、规定等,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制订的法规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学制、培养目标、课程设臵、课时安排、教学要求等内容,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八条学校、教研组、教师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分别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如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学生、教科书等情况的分析;学期或学年的教学目标;教学进度;改进教学的措施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教学业务学习以及有关教学活动的安排;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计划等。
第九条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应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
三、课程标准
第十条各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下同)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了教学和评价建议,是教学工作的依据,是管理与评价课程的基础。
第十一条每位教师必须备有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学校有关领导要备有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并全面学习和了解各科课程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和教师对课程标准要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予以认真落实,并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四、教材使用
第十三条经国家教育部审查通过并批准使用的教材以及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地方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基本资源和依据。教材体现课程标准的精神,反映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媒体。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学校从省教育厅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
第十四条教师要科学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利用教材指导学生进行探究、观察、实验、操作,获得知识,形成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丰富和完善教材体系,特别要注意开发信息化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并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编写校本课程教材。
五、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课程与教学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工作决策的民主化。教学管理要为教师的发展和创造性劳动创造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八条学校要根据课程计划认真开设课程课时,科学设臵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深入探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防止毕业班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课程。
六、教学研究
第十九条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和途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都应重视教学研究工作。第二十条教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研究学科课程标准;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研究教材教法、学生学习方式的改进和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探讨提高教学效益的途径。
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履行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指导和服务职责,把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指导作为核心工作。要密切和大、中、小学以及科研机构的联系,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学校具体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教学教研成果的交流与展示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第二十二条学校要有健全的以教师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要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教研组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要从教学的现实问题出发确定研究课题,努力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集体备课,开展说课、听课、评课和各种形式的观摩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教研水平。
第二十三条教师要增强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意识,当好教学改革的研究者和实践者。要学会反思、研究和创新,积极承担教学改革实验课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领导要自觉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坚持听课和上课制度。
七、课堂教学
第二十五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提高课堂 小教学效益和质量是实现课程教学改革目标的主要途径。
第二十六条课堂教学要体现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宗旨,正确处理掌握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积极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
第二十七条备课。备课内容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的知识基础、生活经验、学习态度与需求;研究教学目标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能力和情感态度的培养点;预测学生的学习障碍和应对策略,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备好教学所需的教具;实验课前要预做实验。
第二十八条编写教案。写教案一般应列出教学内容的知识结构、技能和能力发展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分析。同时要对学生情感态度、学习策略方面的发展目标进行描述。但教案的主要内容应是如何构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活动。教师要精心设计旨在使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的课堂环节。教案的形式可灵活多样。
第二十九条课堂仪表。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衣着得体,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关爱学生。课堂上要使用普通话。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生动,板书要规范、条理、清晰。第三十条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方法要有启发性、激励性,通过运用灵活、正确的教学方法,努力实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要
从课堂动态发展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案,防止机械照搬教案的不良倾向。
第三十一条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与学生加强沟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的教学环境,培养学生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教学手段。课堂教学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注意在运用一些优秀的传统教学手段的同时,积极进行教学手段的改革。要特别注意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教学辅助手段的应用必须科学、简便、有效,不搞形式主义。
第三十三条课外作业。布臵作业要关注学生的差异,注意作业的开放性和自主性,增强作业对不同学生的适应性和选择性,做到适时、适量和科学,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一般少留或不留作业。要防止机械重复、照抄、照搬,反对滥用练习册和复习资料。
第三十四条改革与创新。要注意加强不同学科教学的整合,积极探讨研究性学习,大胆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在认真落实常规要求前提下不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八、课外指导
第三十五条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是课堂学习的继续,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指导,为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创造有利的环境。
第三十六条要通过开展课外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巩固和拓展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发展个性,体验社会生活,促进学生对自我、社会和自然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
第三十七条要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指导。要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辅导,及时弥补其知识缺陷,重点是帮助他们转变学习方式。应指导所有学生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活动进一步发展特长、发展个性、发展能力。
第三十八条教师要认真检查和批改课外作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面批面改。要善于启发学生自己发现和修正作业中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要指导学生参与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开办专题讲座,组织文艺、体育、科学、劳技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召开体育运动会和文化艺术节等。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
第四十条要注重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保证综合实践活动在课堂和课外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九、教学评价
第四十一条教学评价在教学中起着导向、激励、促进发展和质量监控的作用。要逐步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 体系。第四十二条不但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满足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在原有水平上进一步发展。评价体系要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第四十三条要认真探讨形成性评价在教学中的运用规律,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过程。在平时的检查、测验中,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内容的特点,采用口试、笔试、技能操作、实践活动等方式,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鼓励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高。要指导学生建立并用好学习或成长档案。
第四十四条终结性评价(如期末考试、结业考试等)要全面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如收集、整理、利用信息的能力,提出、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体现学习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目标,部分学科可实行开
卷考试,采用听、说、写、做等多种有效形式。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更不得按考试成绩排队。
第四十五条学校要建立能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性考评制度。要把教师的教学研究、教改实验,创造性教学和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师生关系引入考评项目。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克服教学评估工作的片面化和绝对化,杜绝分数至上。要从学校发展的全过程看待每次考评结果,使学校明确发展的方向。
要通过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估促进课程发展和教学改革,使学校发展个性,办出特色。
十、教改实验
第四十七条教学改革实验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改实验的目的是通过选题、实验、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教学效益、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各
级教研部门和学校都要有实验课题,围绕教学工作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积极开展教改实验。
第四十八条教学改革实验事先必须进行认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选题要体现国家新课程 的理念,以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为重点,努力探讨先进的教学模式。第四十九条教师是进行教改实验的主力军。学校领导应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进行教改实验,建立教改实验档案,并以此作为评估教师教学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对于在教改实验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研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推广教改实验成果,要有科学的态度和充分的评价论证,避免盲目一刀切或一拥 而上。
第三篇: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增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要求。它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订的教学工作规范。
第三条 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第四条 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
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实施和测评。
发展性原则。本常规属于开放性的动态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常规的内容。第五条 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
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本常规的实施,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促进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立。要正确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促进学习方式的转变。提倡学生主动参与、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养成学生积极思考,勤于动手,勇于实践的习惯;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通过本常规的落实,促进学校开展考试内容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第六条 教学常规包括总则、课程计划、课程资源、教学管理、教学研究、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改实验等内容。
二、课程计划
第七条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课程的计划、意见、规定等,是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制订的法规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学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要求等内容,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八条 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开课课程、开足课时。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针对性。高中学校要在弄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程。第九条 学校要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教学计划,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三、课程资源
第十条 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并批准使用的教材以及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地方教材,达到了国家和地方课程规定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国家和地方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资源。
第十一条 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材观。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正确理解教材编写意图,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第十二条 学校要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各种课程资源。充分重视人文与自然环境资源,以及各种媒体资源的利用。鼓励和支持教师研究和开发学校课程资源。要与当地社区紧密合作,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让学生不断接触到鲜活的、具有时代感和生活情趣的课程资源。
四、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课程设置和课程实施,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和教学效率。第十四条 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学校领导要及时了解教学管理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努力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为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创造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五条 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及相关部门工作计划、学科教师教学计划。第十六条 对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工作计划等执行情况应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结果应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以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校师生了解和监督。
第十七条 开展校本培训。学校要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培养和培训规划,组织教师参加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种教学业务活动,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管理和评价中的作用。
五、教学研究
第十九条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学研究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 教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现代教育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研究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研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等。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研部门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职能,把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作为核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学校具体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工作。定期组织各种教学和教研成果交流与展示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领导要自觉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教学一线,坚持听课和上课。要建立教、研、训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型教师团队建设。
第二十三条 学校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作用。教研组要从教学的现实问题出发确定研究课题,努力提高研究的针对性。要加强集体备课,开展说课、听课、评课等各种形式的同伴互助活动,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第二十四条 教师要增强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意识,当好教学改革的研究者和实践者。要学会反思、研究和创新,积极承担教学改革实验课题,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第十五条 学校要密切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教研机构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学术支持,不断深化教学研究。
六、课堂教学
第二十六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关键。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是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七条 课堂教学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宗旨。要积极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大胆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不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第二十八条 各学科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学校教学管理人员要学习和了解各科课程标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教师要正确理解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学要求,全面落实教学目标。第二十九条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情,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及科学设计作业等。备课要从新课程理念出发,采取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要根据学校条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备课质量和教学效益。
第三十条 教案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活动预案。教案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建构师生互动、富有个性的教学活动过程。教案的形式就灵活多样,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面异。提倡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第三十一条 教师要衣着得体,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关爱学生。课堂上要使用普通话,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板书要规范、条理、清晰。教师要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从课堂动态发展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案,实现预设与生成的和谐统一。第三十二条 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富有启发性和激励性。课堂教学要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营造积极参与、自主探究、乐于合作的学习氛围,努力实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
第三十三条 要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组织者和引导者的作用,与学生加强沟通、互相尊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得到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四条 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既要充分运用优秀的传统教学手段,又要因地制宜,合理有效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增强教学的直观性,激发学生兴趣。
第三十五条 要加强对作业设计的研究。布置作业要处理好基础性与拓展性的关系,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要关注学生的差异,增强作业对不同学生的适应性。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六条 教师要认真检查和评改学生作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面改。要善于启发学生自己发现和修正作业中的问题。
七、课外指导
第三十七条 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计划进行科学管理。
第三十八条 要通过开展课外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应用和拓展所学知识与技能,充分发展个性,体验社会生活,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自我与社会、自然之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自我与社会、自然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第三十九条 要根据课堂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指导。应指导所有学生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学习进一步发展特长、发展个性、发展能力。要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辅导,及时弥补其知识缺陷,重点是帮助他们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学习信心。
第四十条 要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开办专题讲座,组织艺术、体育、科技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定期举办体育节、科技节和文化艺术节等活动。要注重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
八、教学评价
第四十一条 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学评价在教学中的导向、激励、促进发展和质量监控作用。
第四十二条 建立和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要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评价内容既要关注学生的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
第四十三条 要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在教学中的作用,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内容的特点为,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全面考察和评价学生。要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鼓励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高。要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第四十四条 终结性评价方式要灵活多样,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全面反映学生知识与技能、学习态度、习惯、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学生学业成绩评价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排队。
第四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质量监测制度,克服教学评估、质量监测工作中的片面化和绝对化,杜绝分数至上。要通过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估、质量监测促进课程发展和教学改革,使学校明确发展方向,办出特色。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自评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教学质量自我监控机制。
九、教改实验
第四十七条 教学改革实验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改实验的目的是通过选题、实验、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教学效益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都要有实验课题,围绕教学工作的重点问题,以创新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积极开展改革实验。第四十八条 教学改革实验要进行认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选题要体现新课理念,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转变教学方式、开发课程资源为重点,努力探讨先进的教学模式,构建高效课堂。
第四十九条 教师是进行教改实验的主力军。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广大教师进行教改实验,充分发挥教改实验对课堂教学的促进作用。教师要树立研究意识,积极开展行动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研究能力和水平。
第五十条 推广教改实验成果要立足实际,要有科学的态度和充分的评价论证,推广过程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避免一刀切或一拥而上。
第四篇:中小学教学常规
中小学教学常规
中小学教学常规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新课程理念,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宁乡县中小学教学常规》。总 则
1、本《常规》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服从于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旨在促进教育发展的均衡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2、本《常规》致力于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落实新课程理念,全面促进学生的生命健康,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长远发展。
3、本《常规》注重以下几个原则:(1)整体性原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学常规必须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校整体教育目标的实现。教学工作是由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等环节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教学常规必须有利于各部分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最大可能地发挥其整体效能。(2)导向性原则
教学常规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教学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它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因此,教学常规应反映一定时期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研究改革成果,具有先进性、先导性;特别是具有导向性。有利于促进教学、教研、管理、改革的发展。(3)开放性原则
本常规不是封闭和僵化的教条,而是开放性的并且是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学校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因校制宜,创造性地遵循与落实,应严格规范与科学运用相结合,严格遵循与开放创新相结合。(3)可操作性原则
本《常规》力求从实际出发,便于理解、掌握和运用。在内容上,尽可能明确、具体,力避空泛、模糊;在要求上,力求做到区分层次、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在运用上,力求好用适用、可评可测。以有效地克服学校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从而有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利于发挥教学工作各个因素的整体效能,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教学领导与管理
1、端正教学管理思想:
教学领导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
学校领导要有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真正把“一切为了学生”落实到学校的一切工作中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要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和现代教育思想,要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真正做到“以教学为中心,以人为本,以校为本”领导和管理学校。
2、强化教学领导管理:
(1)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教学行为,以教学为中心,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2)建立“乡——校——教研组(年级组);教导处——学生会——班委会;政教处——团支部(大队委)——团小组(中队委)”层级教育教学常规督查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学生教与学的行为,创新学校管理制度。
对于教学常规的检查,要做到学校教研组一月一查一通报,学校一季一查一通报。检查结果均要及时分析、总结和通报。学校要把每学期的检查结果存档。
(3)要强化民主管理的思想,加强师与师、师与生、生与生的互动交流、互相监督和学习。学校领导要强化对教学工作的督查指导,实施教学计划审批制、教学全程监控制、教学业务研训一体制。
中心学校和各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每学期要组织教学质量监测,并对各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测的结果进行通报,但学校和任课教师不能按学习成绩对学生进行公开排队。对教育教学质量好的学校和老师,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奖励和表彰。教学常规的检查结果和教学质量监测的结果直接与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相关的科任教师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直接挂钩。对执行教学常规差、教育教学质量低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凡教学评价评为“不合格”等级或受到市、县教育局教学常规处分的教师,两年内不能晋升(评、聘)职称、不能评优评先。
3、凸显教学中心位置:
凸显教学中心位置。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领导要强化教学管理,提供教学保障,优化教学环境,加强教学调研的指导。
中小学校校长、校务会成员均必须兼课,始终站在教学一线,掌握一手资料,以教学领导教学。
领导要深入课堂,指导教学。中心校长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学副校长每期听课不少于40节;高中校长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学副校长每期听课不少于40节;其他校务领导每期听课不少于20节;初中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小学校长每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用统一发放的听课本,制定听课计划,填好相关内容,作好听课记录,均要及时写出评课意见,当面进行点评、探讨、研究、指导。
二、教学计划
4、国家的课程计划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学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挤占非考试科目,突击“主科”教学,有偿补课等现象发生。学校在上级课程计划的指导下,安排好地方课程的实施计划及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计划。
5、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制定出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应在教师会上通过,计划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措施得力、安排周到,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可操作性。
6、教研工作计划。学校和教研组及每一个任课教师都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分别制定出教研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长制订,教导处审批。内容:①本组成员;②本组工作目标;包括质量目标、教学研究目标、教师提高目标;③达到目标的措施;④活动安排;组织全体组员,认真落实教研计划,按计划开展研究,作好相应工作跟踪记录。
7、学科教学计划。教师每期初要认真制定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交学校批准。
制订计划之前,必须认真研读课程标准,明确学科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系统钻研教材,弄清编排意图、内容体系、重点训练项目。认真分析学生现状,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学科教学计划内容包括:(1)课程标准对本册教材的要求;(2)学情分析;(3)教材分析;(4)教学目标;(5)专题讲座、学科竞赛;(6)优生、潜能生辅导安排;(7)具体措施;(8)学生学习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9)探究的教研专题及作法;(10)进度安排;(11)计划实施情况督查。
学科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后,报教导处(小学报校长)审批并存档。
三、备课
8、备课,是教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在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不备课。不备课上课是渎职的行为。
备课要做好下列工作:
(1)研读课程标准,了解新课标的教学理念,明确新课程的性质,目标和实施建议。(2)准确确定教学目标。要依据课程标准要求,依据教材,依据学生实际,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兴趣、学习习惯和思维状况,立足于学生发展确定教学目标。目标包括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等三维目标。
(3)深入 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写意图。把握本内容在学科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科学处理教材,依托教材,活用教材,不拘泥于教材。(4)精心选择教法,要依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方法。教法的选定,要立足于学生获取知识、立足于学生探究、立足于学生合作交流、立足于学生发展、立足于学生创新精神培养。
(5)准备好教学具及电教器材。
(6)写好教案。教案要体现学生学习活动的过程、方法,要体现教师的教学风格和创造性。一个课时一个教案,适量提前,严禁无教案上课。每课教学设计的首页必须标明备课时间。
(7)教案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作业、板书、教学反思等。
用新的课程理念,新的教学方式来备课、教学,教学思想、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全面更新,必定会让我们产生许多困惑、迷惘与问题,可能是成功的体验,也许会有更多失败的教训,应该及时将这些体会与认识以及对教学效果的自我评价和原因分析记录下来,形成教学反思,这是最有价值的第一手教学研究资料。
(8)教研组或年级组要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做到有主题、有内容、有交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行为
9、规范教学行为:
教学行为是教师的主要教学表现,必须做到:
(1)按课表上课。不擅自调课、改课、请人代课或缺课。
(2)坚持候课。上课前1分钟,教师必须到教室门口候课。下课不拖堂,课中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离开教室。不带小孩进教室。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
(3)仪表端庄。做到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奇装异服或过于前卫服装进教室。
(4)语言文明。用普通话教学,音量、语速适中,表述准楚。不讲不文明的话,不讲有违党和国家政策的话,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5)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做到教态亲切,具有亲和力;语言亲切,具有吸引力;行为亲切,具有感召力;幽默风趣,具有凝聚力。廉洁从教,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挖苦、不讽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任何一个学生。不为学生代购辅助用书。
(6)注意教学卫生,讲课频率适中,板书字体工整,大小适度。及时纠正学生不卫生的学习行为习惯。
(7)严禁家教家养。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家教家养,不得加班加点为本班学生补课。
10、更新教学意识。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树立平等、合作、和谐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设计具有开放性、探究性的问题,给学生自主探究的机会,让学生在动手实践、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师生研讨中,激发兴趣,激活思维,培养习惯,夯实基础,得到和谐发展。
11、优化教学过程。
教师要全心投入,上好每一堂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1)注重情境创设。教师要从教材和学生实际出发创设轻松和谐的学习情境,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100%的 学生主动、积极投入学习。
(2)注重自主探究。教师要组织学生根据教学目标进行自主探究和操作,让学生在探究中自主达成教学目标,形成能力。尽量避免教师的一言重,杜绝满堂灌满堂问,以保证课中学生有1/3左右的时间自主探究和操作。
(3)注重学生交流。交流是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教师要给学生充分交流的时间,每堂课有1/2左右的学生有交流的机会(40人左右的班),特别要给潜能生交流的机会。(4)注重知识构建。教师要引导学生对课堂内容和探究交流结果进行归真、归纳与提升,使学生构建知识体系。要尽可能与学生生活实践联系起来,把课堂向生活和社会拓展。
(5)注重教学效益。教学过程要步步为教学目标达成而设,讲究实效。要保证学生课内有1/4以上的时间操作与实践。课内作业当堂完成。与例题同等难度的随堂检测,有80%以上的人达到优秀等级。让100%的学生有所收获和发展,获得成功喜悦。
五、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
12、教师应把作业指导作为了解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工作,严禁用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求学生做到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作业书写规范、整洁、条理清楚,及时订正逐步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13、作业布置要份量适当,难易适度。基础学科的课外书面作业控制为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七年九年级每天不超过1.5小时,高中每天不超过2小时。根据知识和训练要求开发丰富练习内容。学生作文的布置要结合教材的相关习作要求,周密计划安排。小学作业要有巩固性、趣味性、激励性,最好有分层要求。中小学均提倡自主型课外作业、社会综合实践作业。
14、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评价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作业评价要体现激励性;要求以教师批改为主,格式、书写规范,批改后要注明日期。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学生专项式练笔作文,可以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互批互改。理科作业,提倡教师打人文性评语。作业布置与批改应做到“有发必收,有错必纠”。教师要有专门的作业批改登记本,认真记载批改情况。
15、各学段各学科每学期书面作业批改量要求:
小学:语文书面作业不少于30次,低年级拼音、习字,中高年级书法每周不少于3次,低年级造句、中高年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3-6年级),每学期数学作业不少于55次,美术不少于15次。
中学:语文书面作业不少于16次;作文,高中每周一篇,初中不少于8篇,专项练笔不少于8篇;数学不少于50次;英语不少于30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美术不少于12次;物理、化学不少于16次。
六、课外辅导常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剖析
本文2025-01-28 15:53:37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68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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