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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第一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阆中市柏垭中学校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0一二年)

一、总体目标

从二0一二年秋季开始,通过学校的努力,以打造“平安校园”为基本目标,努力建立校园平安的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一切治安案件的发生,把违法犯罪和安全责任事故保持为零。配合相关部门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实现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显著提高,确保校园秩序良好,使学校及周边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张平校长为组长,鲁峙均副校长为副组长,安综办主任蒲清均,后勤郑荣光主任,各处室人员,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负责学校的创建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㈠狠抓难点,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学校将结合本校实际,坚持集中重点整治与日常长效管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治理工作。和相关部门配合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营业场所及出租房屋,有效制止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在青少年学生中传播,继续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组织开展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学校将针对学校周边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2—3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校园周边环境。1

继续将每日安全逐日检查登记及发现险情必须登记造册汇报,并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过时、更不准过夜。

㈡加强督查,推动整治深入开展。在整治工作中,学校始终重视抓市教监察科关于整治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不断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对整治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师生反映强烈的地方,联系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挂牌督办或限期改变面貌。

㈢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教育、安全、工商、文化、建设、卫生、环境、新闻出版、通讯管理、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其它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落实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和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维护学校治安、稳定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整治效果。

㈣加强宣传,大力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安全教育。继续完善我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学校自身宣传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加大法制、纪律、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遵纪守法,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㈤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是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一个有效整体。学校重视抓好自身建设,层层落实内部治安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治安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稳定。加强与当地乡政府、派出所联系和配合,展开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力争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师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校内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显著改变。把学校内部的外来人口管理、师生学法守法拒绝毒品情况,作为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重要标准。

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学校将认真制定、实施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并抓紧研究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推广经验,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四、保障和管理措施

1、明确目标,落实职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职责,切实抓好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效作为教师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选、晋升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加强交流,引向纵深。及时发现和总结经验,推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摆上位置。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校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将从构建和谐社会争创平安教育、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教育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学校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树立大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大稳定、大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学校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手段,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阆中市柏垭中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

第二篇:2014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公司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推进轻工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以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构建大维稳格局,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按照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制定计划认真落实。公司经理作为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与各股室及各企业负责人签订2014政法维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坚持实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一手抓分管工作,一手抓综合维稳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治工作考核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二)、细化工作目标

办公室全面协调综治工作,负责综治工作的上报下达及各股室各企业综治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强化抓综合维稳工作的责任,确保综合维稳工作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人劳股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和教育工作以及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企管股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全力做好重点工作

1、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定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公司和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一抓到底。在县安监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好下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对重点企业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的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每月定期不定期深入下去,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措施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与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堵漏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企业改制工作,此项涉及到职工安置,身份置换,经济补偿等实际问题,一些矛盾和困难会集中出现。要积极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企业改制政策宣传,认真协调和处理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据政策给予认真的解答,详细阐述改制的程序,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搞好企业情况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与职工之间矛盾,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稳定。

(四)、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与信访工作

1、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对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争取100%的满意率。二是对过去企业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及时做好回复,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帮助化解矛盾。三是对来访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做好服务解答工作,主动帮助衔接,及时化解来访、来信人员的不满和矛盾,防止因工作不注意方法造成矛盾激化和不满加深,有关领导要亲自家访,对职工提出的续保、改制、再就业等问题据政策给予认真的解答,化解控制不稳定因素。

2、建立信访长效机制,经常性地摸底排查,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信访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化解率达到90%以上。强化信访工作措施,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置率达到100%。

3、注重群众工作,关心职工,关注民生,加大对退役军人、困难职工、城镇最低生活人员的保障。对职工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和承诺。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到位,确保群众满意。完善工作机制,群众工作交办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五)、重点时期安保工作

在国家、省、市级全县重大活动或传统重大节日期间,认真落实省、市、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要求,做好稳控工作,因人、因事制定完善有效的措施,全方位部署和落实安保措施。按县委县政府稳控精神,成立稳控工作小组,职责上墙,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分工到位、职责到位,制定信访稳控工作上传下达网络图,中层股室负责人包厂,特殊时期实行稳控工作日报制

度,每天排查分析存在问题,落实稳控措施,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稳定、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综治责任落实。各股室、各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负责全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有关领导具体抓,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2、精心组织,细化综治工作措施。根据本实施方案,各股室、各企业结合实际,强化统筹安排逐一细化分解任务,将综治工作具体落实责任人,确保综治工作取得实效。

3、认真考核,严格奖惩。对各股室、各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014年3月16日

磁县轻工业公司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和任务划分

一、全面协调综治工作,负责综治工作的上报下达及各股室各企业综治工作的督导。

(责任人:杨文成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做好机关、辖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和教育工作(责任人:赵成宏、责任部门:人劳股)

三、做好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

(责任人:杨文成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做好改制企业安置工作

(责任人:杨文成责任部门:企管股)

五、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法治宣传和有关培训工作(责任人:王洪贵责任部门:各科室)

第三篇: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强化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安全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食品安全卫生、交通消防安全等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在校园营造更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以实际行动,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工作重点

综合治理工作坚决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注重校内整治和校外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入手,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使我校的校内及周边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周边环境得到净化,使广大师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

1、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要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和网络文明教育。要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黑恶势力。同时,要注意化解影响校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流动摊点,特别是对于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要进行严格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和非法经营者坚决要求予以取缔,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种文化场所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

4、集中力量对校园内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踩塌事故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内一方平安。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分别召开班主任等有关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和自查自纠责任,做到有计划、有小结。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网络机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齐抓共管,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做好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等活动,使之学法、懂法和守法。对学生特别要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依法办学,按章管理,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不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使全校的普法率达到100%,犯罪率控制在零。

3、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进一步加强门卫的管理,落实来客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坚持实行领导值周制,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的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秩序和卫生、安全,以及学生的行为规范。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和“技防”并举的原则,作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记录。以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

(4)重视学校安全教育,采取讲座、观看录像、演练、主题活动、黑板报、电子屏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学校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技术规范、监督执行、经常检查、排除隐患、杜绝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加大交通安全、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的力度,增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举办安全教育报告会,在校园里举办交通事故案例展览,邀请“六员”进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上安全教育课。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发状态。

(7)定期开展安全工作自查,各部门、各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侵害,确保无死亡事故或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8)学校实施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坚持日记录、周上报、月总结,发生重大事故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并积极争取时间,做到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9)认真开展生命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注意观察了解学生心理、身体等情况,发现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引导等工作,必要时应主动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做好管护教育工作。

(10)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稳定教师队伍,增强全体师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值日、晚自休和下班工作。

(11)加强家校互动工作。每日上放学期间,各班安排家长志愿者,与学校值班教师、巡防队员、保安等一起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组织学生有序入校,劝阻车辆乱停乱放,改善学校门口拥堵情况。

通过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有效排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保障校园及周边社会良好的治安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和师生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

根据《xx市学校电动自行车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xx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的进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二、整治重点

结合学校进校车辆的实际情况,如下车辆学校整治重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踏板车、电动滑板车在类的等带电助力车辆。以下统一称电动车:

(一)打击无证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严禁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封闭的房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

(三)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

(五)严禁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整治措施

(一)各单位要按照《xx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保卫巡逻车和后勤保障车除处),因学校工作需要进入的车辆,需报保卫处批准,可以在早上7:40前进校和晚上5:40后离校,停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再骑乘。学生不准乘骑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园”的内容,结合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开展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工处要守好公寓区,严禁学生将电动车,以及各种充电蓄电池带入电梯或宿舍内充电。

(三)后勤处、资产公司负责对食堂、绿化、商店及各物业等服务外包人员的电动车进行管理,禁止骑乘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加强“小白”电瓶车、校通勤车的充电桩的管理工作。

(四)保卫处将开展电动车登记工作,加强各门岗管理和校内巡查,严禁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并按照方案第二点“整治重点”的内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车辆进行扣留,或者今后不准此车进入校园的处罚。

(五)保卫处组织安保人员和师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初)。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卫处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发动一次电动车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保卫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学习此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采取个人自查,单位排查的方法,对整治电动车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有序。

(三)各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有好的经验做法请于20xx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保卫处明理云盘。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学校干部职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董贶永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陈永雄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长、各校(园)长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承担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郑明发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学校。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干部职工及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四、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学校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及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校内各处室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节日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教育局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汇总,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学校要对照实施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七、实施标准

各学校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学校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请各学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工作联系人名单于8月27日前报送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4)。

联系电话:XXX,传真:XXX。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3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也时有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识不可忽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xx〕49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抓好实施,并进行整改。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行为。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二)紧盯重点场所人员。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20xx年8底前,要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4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5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镇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政府办、社区办、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建所、城管办、市政办、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屯、社会单位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辖区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统一认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部署到位。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社区办、乡建所、综治办、城管办、市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村屯、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宣传媒体进行曝光。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镇政府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镇通报。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针对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清理中遇到驾驶员不在现场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情况,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车牌查询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立即驶离。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乡建所: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四)城管办:要行使对侵占镇区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队:要提请政府统筹领导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村屯、社区办: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村民、居民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七)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指派人员定时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必须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处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行为。突出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检测维修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突出整改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五)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和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指导村屯、居民小区,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见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险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村屯、社区办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各村屯、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联合执法检查。乡建所、综治、城管、市政、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乡建所、综治办、社区办、安监站、城管办、市政办、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之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合理整治;对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提高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车通道堵塞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6

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依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通任组长,由主任科员岳建廷、郭树深、耿淑刚,分管领导李永军、代树涛任副组长,质量发展股、质量监督股、知识产权股、标准计量股、消保股、综合执法局、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股。

二、工作目标

自20xx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切实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销售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3C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虚假宣传、虚假标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四、责任分工

质量发展股:负责牵头治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为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供参考基础数据。对分局查处无3C电动车销售行为进行指导。

质量监督股:对电池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局电动自行车的抽检予以指导。

标准与计量股:查处销售无标或降低标准生产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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