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正文: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1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2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经济强。20xx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以质取胜,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省之路”的总体要求,把质量强省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磐安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县,社会经济发展受能源、土地、环境、交通等要素制约更多。磐安中小企业多,规模小,基础差,底子薄,且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着产业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十二五”期间,磐安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走质量强县之路。如何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作?本文从分析我县质量现状入手,对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一点粗浅建议。
一、我县“十一五”期间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形成了共识。近些年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成立了磐安县质量强
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质量强镇、强企、强业实施方案并在尖山镇和2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设立了县政府质量奖。二是品牌战略稳步推进。目前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名牌产品5个、省著名商标12件,金华名牌产品14个、金华著名商标32件,企业主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名牌产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三是我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工业产品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3%以上。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年年达100%。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二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6个乡镇创建成全国优美乡镇。
四是产品质量整治成效明显。五年来,围绕与经济建设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小”行业整顿规范等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的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许多企业主质量意识不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乡镇、部门和企业主对质量强县工作还比较陌生,没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没有实质性地开展质量强镇、强企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还没有认识到位。二是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全县规上企业中,多数企业没有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缺少质量管理人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品牌意识不强,工业名牌不多,区域名牌、服务业名牌没有,农优特产也缺少叫得响的品牌;产品无标准生产普遍,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的更少;产品很少开展检验检测,计量器具平时很少主动要求检定等。三是质量强县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质量强县工作主要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部分组成,涉及发改、环保、建设等30多个部门和各个乡镇、各个企业,关系到全县的每一个人。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乡镇都不明确自己要做哪些工作,都还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都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对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除了少数几个牵头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多数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质量强县工作知之甚少,新闻媒体对质量强县工作宣传不多。
二、对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几点建议。
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质量强县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把质量强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使质量强县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建议适时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加强政策激励,设立县政府质量奖,制订和完善有关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强县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制定评价办法,确定评价指标,每年对各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及质量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质量强县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各乡镇、各企业,需要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研,尽快制定质量强县的工作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要突出重点,着重提高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升。
(三)落实责任,推动创新。
建设质量强县主体是企业。质量不可能靠管出来,而是靠建出来的。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对质量的第一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建设一批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高自身检验检测水平。建立完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要进一步重视质量创新工作,突出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创新,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围绕我县主导产业,通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积极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竞争力,努力在我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同时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问题,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紧扣质量强县建设这个主题,运用简报、媒体、网络、会议等载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质量强县工作家喻户晓,激发各行各业、各职位各工种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全民质量意识,为质量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3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协调,采取支持。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4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财绩〔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完成值,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编制20xx年度部门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单位和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严格设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同时,成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
三、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度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100%。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15个,自评项目15个,自评价平均分97.6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本部门项目支出经费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100%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均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工作成本节约,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
(三)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通过项目执行,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参观来访。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经费不足,影响到文化旅游活动开展的质量。建议根据实际需要追加经费。
(二)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慢,跨年度完成。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本部门将项目自评结果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6
为强化我乡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资金使用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国办发[20xx]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我乡根据扶贫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资料,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含中央、省、市、县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通过扶持种植猕猴桃、黄精,带动曲溪村49户贫困户增收,助力我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扶贫项目预算资金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资金到达后,统筹安排到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后付村账户,保障顺利施工。
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由乡党委、乡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集扶贫、财政所负责人召开会议,针对绩效考评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扶贫、财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乡扶贫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二)强化考评力度,对我乡20xx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核、考评,根据考评内容,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村推进、产业项目等通过查看资料、财务和项目村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考评,确保了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考评分析。考评组在结合实地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文件等资料,对全乡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成效等进行了全面汇总分析,共同完成了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优。
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系统整理与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建议,并为项目完善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监督等提供决策依据。
(一)扶贫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到位情况。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及时拨付到位。
2.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使用,资金下达到本乡财政所后,乡财政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村账户,使用率100%。
3.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在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扶贫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方便村民监督扶贫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2)资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任务。
(3)乡财政所为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资金台账,资金拨付情况一目了然。村账乡代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二)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数量:猕猴桃、黄精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贫困村产业合作社数量1个。
(2)完成质量: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种植作物成活率90%。
(3)产出成果:带动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受益贫困户数49户,受益贫困人口152人,产出可持续运用及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贫困户满意度≥9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时考虑不充分,实施阶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实施进度迟缓。
(二)扶贫资金管理方面:
1.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扶贫资金的管理领导小组。
2.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通过转账及时拨付,杜绝资金截留。3.制定违规处罚制度,遵从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上,不浪费一分钱,极大限度地发挥扶贫效益。
(三)项目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1.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
2.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持续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根基,但就目前来看,产业扶贫还处在起步阶段,效果不明显。再加上产业基地种植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经济效益没有充分体现。3.部分贫困户不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一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扶贫难度。二是政府协助贫困村搭建社会资助桥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以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工作,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二)因户施策,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不能笼统实施农业发展,同一个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现行扶贫体制和机制尚有需待完善和修补的.地方,目前有的做法造成了少数贫困人员“横向”攀比,甚至助长了他们不思勤奋、懒惰之风。
(三)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有统一的报账制度,且多方监管专项资金。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7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
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
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
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⑤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⑥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本文2025-01-28 15:40:16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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