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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精品多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建筑工地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精品多篇

[前言]建筑工地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精品多篇为蜗牛文库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崇左市住建委《20xx年崇左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对我市老楼危楼进行全面排查,有效的加强全市老旧危房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市20xx年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收到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崇左市住建委《20xx年崇左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后,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组对我市楼房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掌握前期数据,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xx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排查整治工作。

(二)老楼危楼排查情况

20xx年7月份以,市区范围内共排查楼房79栋,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其中单位自管公房及公共建筑47栋,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其他性质房屋14栋,建筑面积约449万平方米;已经过鉴定确认危险房屋数量为8栋,建筑面积约1002万平米;其中有部分房屋存在墙体开裂、渗水、虫蛀、墙面脱落等情况。

我市下设四个镇8个行政村共6个自然屯,农村房屋总数为261套,经初步排查,超过20年限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土木结构房屋,失修失养严重、涉嫌擅自拆改结构,临近挡土墙、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房屋,以及20xx年度农村危房现状调查D级和级房的屋约有076套,约占房屋总数的94%,涉及群众约1万余人。

(三)老楼危楼整治改造情况

近年我市主要通过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种形式对老楼危楼进行改造。

其中:

1、危房改造情况

从20xx年至今我市共改造危房户1068户,共投入资金14821万元。其中20xx年改造危房1968户,20xx年改造危房80户,20xx年改造危房1806户,20xx年改造危房2298户,20xx年改造危房1416户,20xx年改造危房100户,201年改造危房1200户。

2、棚户区改造情况

自20xx年实施棚户区改造以,共改造房屋29套,其中xx市棚户区改造房屋116套,xx市检察院危旧房改造工程改造房屋2套,祥美华庭工程改造房屋70套,那行职工宿舍28套。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自20xx年起开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目前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房屋有72套。20xx年建成并分配18套、20xx年建成并分配0套、20xx年建成并分配48套、20xx年建成并分配19套、20xx年建成并分配207户、20xx年建成并分配76户,20xx年建成并分配xx户。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农村老楼危楼改造方面,农村老旧危房数量较多,农村居民缺乏改造资金,改造难度大。

(二)主城区老楼危楼改造方面,市区内老楼危楼由于业主单位缺乏资金,并且不允许集资建房,因此市区内的老楼危楼改造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对全市的老楼危楼进行排查。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制定改造计划,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我市老旧楼房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安全。

建筑工地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篇二

为抓好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把安全运输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实、做细,保证我司安全运输工作顺利开展,结合上半年工作情况,我司特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交通安全、综治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逐一报告。

一、安全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公司运输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断建立健全安全运输规章制度,使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安全管理人员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了公司安全运输良好的局面。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下:

1、能够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有记录。

2、公司有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管理人员不但熟知和了解,更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

3、公司有安全领导小组,并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考核。

4、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

5、有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有完善的安全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6、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及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7、有严格的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8、有事故报告制度。

9、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0、有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每半年有定期的安全演练。

二、交通安全情况

1、制订有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并报送集团安委会。每半年有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报送集团安委会。

2、能严格做驾驶员档案工作,驾驶员档案的`建立每人一册,驾驶员工作、培训、事故、违章、绩效等记录能及时登录,档案的内容真实、完整。

3、能做好行车事故档案工作,做到详细记录一般性以上事故,档案内容有事发经过、现场图、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处理结果等内容,且每宗事故都能单独装订归档。

4、处理事故能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5、建立有安全员管理档案,将安全员的准入、考评和资质纳入其中。

6、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本公司近期工作要求,部门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有详细会议记录、出席会议人员签到。

7、能按要求定期做好对安全管理人员、在岗驾驶员、新招驾驶员、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能按要求制订培训计划,每次培训有详细记录的内容,每季度培训有培训总结、统计、分析。

8、能认真履行安全信息统计报表报告制度,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资料并及时报送报表。

9、每季度能有1次安全基础工作检查,每月有不少于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并有详细检查记录。

10、能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活动工作部署,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三、综治安全

1、能落实执行公司综治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委会负责公司日常综治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季度能向公司领导汇报综治安全工作情况。

2、安委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能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落实工作布置。

3、与安全直接责任人、与部门专职综治安全管理人员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有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年度最少演练一次;

5、有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劳动安全等安全技能培训。

6、能对新员工实行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考核记录并入档保存。

7、确立防火重点部位并有定期检查,每月有一次消防设施例检,每季度有一次自查自改,规定每半年和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对消防器材与配套设备能落实”三定”管理,防火工作的落实及安全检查情况有记录资料并存档。

9、对每季度能进行1次综治安全检查。

10、公司内部已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档案,对不安定因素或员工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11、无群体斗殴和集体上访、罢工罢驶等事件发生。

12、有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坚持对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巡查或例检。每次安防检查有被检查单位、被检查项目、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签名记录,并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列入单位每季检查与考评。

13、在安防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

14、对上级机关及集团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或oa正式行文报告。

15、对安全隐患有整改情况记录和有关人员签认的资料存档。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

总之,此次自查我们做到了认真细致,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视日常工作的首位,警钟常鸣,永不放松。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安委会关于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长XX任组长,副镇长XX为副组长,镇安办、国土所、村镇规划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

员,增强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参与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来;三是加强管理,从源头预防隐患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燃气基础设施和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此,在镇会议后,狠抓落实不,各处(委)、村(社区)扎实开展了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如下:

(一)XX党工委:

辖区内无燃气经营市场,磨嘴村10社、11社、13社和14社安装了天燃气;XX街道天燃气管道太小,目前,正在进行大管道安装工作,均未发现燃气安全隐患。

(二)子昂街道办事处:

1、新村宿舍、青年路43号1幢2单元的天燃气管道均有漏气现象。

2、迎春西路5号门面的棉絮加工房,不按安全要求使用液化气罐,办事处已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3、德胜社区兴发燃气经营部、黄氏燃气经营部、谭氏诚信燃气经营部均存在安全隐患,办事处已发整改通知书。

4、新世纪广场四合院的天燃气管道安装规划不合理,燃气管道紧挨配电房,燃气管道接口设置在路口,常被人踩车辗,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安全事故。

5、建华街居民陈善舵私拉乱接天燃气管道,已责令其整改。

6、新阳街28号院内两只燃气计量表锈蚀严重。

7、三元宫社区部分居民院落铝塑管安装过低,燃气管道阀门有锈蚀现象。

(三)紫云街道办事处:

部分酒店和居民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对燃气的基本安全使用知识了解不够,个别门面作为生活用房,通风条件不好,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个别餐馆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凉帽山社区三组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平安街道办事处:

1、清家堰社区:原清家堰村1—5组居民用气的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已久锈蚀老化严重,总气表、分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和老化;虽然宏源公司已对社区上报的主管漏气现象进行了整改,但建筑压管、漏气的安全隐患并未彻底消除。

2、建设社区: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多只天燃气表腐化、锈蚀;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总燃气调压气表漏气;丝厂三栋三单元四楼居民反应漏气;安林巷二中宿舍发现天燃气总表严重漏气;人民渠居民普遍反应家庭内部漏气;新阳街建设7队550号至580号居民用气,主管、分管漏气且居民……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在县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和落实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平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根据县建设局《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宁建[]48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巩固去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如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份,根据市建委甬建发[]163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8月份,开展了防暑降温、防讯防台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的专项整治;9月份,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建设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89号)文件要求,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10月份,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11月份,根据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55号)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站工作安排,对全县监理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站累计检查109个在建工程,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336条,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创新形式重实效,抓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根据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46号)文件,我站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于6月14日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展出宣传图板1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发动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举办安全监督业务培训班,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自觉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示范工地参观学习活动。在6月23日,与市建委联合成功举办了全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管理经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第二季度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狠抓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建立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提高一线民工的施工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注重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二批“三类人员”延期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新政策、新法规、新技术,加强对我县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创建农民工学校33所,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参培人员达1060人,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

6、强化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季节以及施工高峰期,我站均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及时向施工企业发送安全预警信息,累计发送安全预警信息3000余条,起到了防范安全事故目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高温防暑、防讯防台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三、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站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工作措施,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特别要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支模架坍塌、机械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一要加强督查巡查,做到“真整、真治”;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三要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包含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登记和动态监控,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继续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检测、验收、登记备案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检测和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履行安装告知、未经检测合格或者不能网上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予以停用,以确保我县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均安全使用条件。

4、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安全离不开技术保障,需要安全技术保驾护航,需要大量安全人才予以监督实施。因此,明年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帮助施工企业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壮大安全技术队伍和丰富人才贮备,以适应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5、强化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理安全行为监督,着重对监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以促使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发挥监理应有作用。

6、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行政处罚为核心,以重点监控和安全生产巡查为主要手段,依照法律程序,对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疼”,同时给予不良行为上网公示、曝光。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8+3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控汛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xx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市城乡建委第11督查组对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大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上述3个区县的共12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以及《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渝建〔20xx〕152号)中明确的其他检查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65起,实体安全隐患71项;对12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60分,对其中1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二、安全管理行为情况

(一)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48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下列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的突出问题。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验收到位的'突出问题。

(二)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等共17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存在人员变更后未及时办理监理合同变更备案,监理人员未落实监理安全岗位责任,未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监理,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的突出问题。

三、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存在71项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板房消防措施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消防与触电隐患。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基坑支护不到位,塔吊基础积水,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边坡未按照逆作法进行施工并及时支护,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四、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参建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xx〕5号)规定,对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xx〕22号)规定,对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12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城乡建委要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xx〕3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后续处置工作。其中,对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1次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和当地处罚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突出确保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篇六

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业主监理的正确指导下,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调研,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现将我九工区合同段施工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今年下半年的施工安全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从2月以来,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和各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15日,本标段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标段紧紧围绕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组织各施工队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工区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工区经理XXX担任组长,XX/XX任副组长,负责全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了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开展隐患排查、逐一消除隐患

根据业主总包单位下发的安全文件精神,我工区对全标段作业范围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自今年开工以来,我工区共排查治理隐患12处,治理了12处,整改完成率100%。

四、主要危险源及治理经排查

我工区存在的隐患有:

1、桥梁

K57十967铁匠湾中桥;K59十310周家沟中桥; K58十891郭家沟大桥;乐至北互通式立交K60+202.5杨家沟大桥;K62+362龚家沟大桥

2、涵洞

K61十330钢筋砼盖板涵;K61十599钢筋砼盖板涵;K62十860钢筋砼盖板涵;K63十580钢筋砼盖板涵;K63十880钢筋砼盖板涵;K60十859钢筋砼盖板涵; K59十890钢筋砼盖板涵;AK0+355钢筋砼盖板涵;BK0+105钢筋砼盖板涵;K58十44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K61十476钢筋混凝土圆管涵;K63十314.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K63十76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DK0+17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EK0+22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3、高边坡

本合同段共有路基高边坡5处,桩号分别为K57+020-K57+200、K60+474-K60+620、K61+050-K61+245、K61+765-K62+080、K63+051-K63+280最大坡高33.5-40.9m。

以上隐患我工区编制了各种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在现场设置了警示牌和钢管架安全网进行了防护、保证边坡稳定、发现松动滚石立即消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帽以及搭设安全操作平台,郭家沟大桥挖孔桩已完成现已销号。铁匠湾中桥挖孔桩已完成现已销号。周家沟中桥挖孔桩已完现已销号。杨家沟大桥挖孔桩巳完成现巳销号,桥梁墩柱已浇筑完成。龚家沟大桥挖孔已完成现已销号,桥梁墩柱已浇筑完成,现已浇筑盖梁4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墩柱必须拉揽风索,打斜撑、上下必须搭爬梯、必须安装高空坠落防护网等防护措施。

五、是抓施工现场防火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由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区共有28个在建工地,全年对在建工地进行了四次季度综合安全检查和四次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和检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临边防护和施工用电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共下发了89份整改通知书,其中立即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现象。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临边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到位。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2、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督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局安委办要求建管、质监、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严格施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办理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在日常的安全监督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对检查不合格的建筑施工项目和阶段性安全评价不合格的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建筑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动态扣分管理。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处罚。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 篇八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8+3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控汛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xx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市城乡建委第11督查组对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大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上述3个区县的共12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以及《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渝建〔20xx〕152号)中明确的其他检查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65起,实体安全隐患71项;对12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60分,对其中1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二、安全管理行为情况

(一)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48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下列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的突出问题。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验收到位的突出问题。

(二)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等共17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存在人员变更后未及时办理监理合同变更备案,监理人员未落实监理安全岗位责任,未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监理,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的突出问题。

三、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存在71项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板房消防措施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消防与触电隐患。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基坑支护不到位,塔吊基础积水,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边坡未按照逆作法进行施工并及时支护,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四、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参建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xx〕5号)规定,对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xx〕22号)规定,对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12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城乡建委要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xx〕3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后续处置工作。其中,对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1次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和当地处罚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突出确保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九

目前,已进入夏季和汛期季节,高温、强对流、雷雨等灾害天气多发,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我县建筑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决定在全县建筑行业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8日。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夏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汛期施工安全工作紧迫性,切实做好汛期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夏季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施工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暑降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早准备、早安排,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计划和实施措施;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职工。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避开高温生产,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保证工人下班有热水洗澡,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睡眠充足,精力充沛,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治。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切实做好职工饮食、住宿卫生的管理工作。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及时清理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确保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淋浴间等设施符合标准并满足防暑降温要求。

四、加大对夏季高温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管理。各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等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区、配电室、木料加工区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五、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进行复查。

六、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单位监督作用。各有关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督促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做好夏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七、加强值班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的值班安排,及时掌握施工工地相关情况,保持通讯通畅。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八、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7月18日至8月18日,我局将对各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将在全县建筑行业通报批评,因防暑降温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安全伤害或其他事故的还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十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X市规划和建设局开展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目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20xx年7月20日至月30日,XX区城乡建设局深入辖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前期下发施工单位自检后填写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自)查表、20xx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项目检(自)查表》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企业、项目部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没有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质安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职能,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30余个在建项目,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检查政府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7份,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问题156条/次。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质安管理部门未充分发挥职能,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严重不足;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重视;

3.全职安保人员装备不足。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

2.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随意搭设现象较为严重。搭接有效部位和救援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筋、扫地杆、剪刀撑、脚手架片数量严重不足,密目网等围护设施不规范。外脚凳与建筑之间的空隙较大,不隔离防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3.部分项目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

4.大部分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材质、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构件不完善,且与专项方案不相符。少数工程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规定,超高、超载高大承重支模架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也未组织专家论证方案。

5.大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三相五线系统安装、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均不符合要求;

6.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吊未经检验或检验后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7.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内容空洞,不真实,不能实际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重要安全事件、检查验收等实际情况;各项安全专项方案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现场施工。

8.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考核滞后。部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现有特种作业人员对新规范、标准和设备性能了解不多。

(三)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意识淡薄,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措施不完善;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不足。

2、部分施工现场封闭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材堆放混乱;

3、部分工程的扬尘控制不到位,冲洗装置不到位。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思想比较严重,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2、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缺少安全内容或缺乏针对性。

3、现场专业监督岗位人员不足,相关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督人员不到位。

4、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职责不明,对相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知识不熟悉,对专项方案审查和日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流于表面,检查记录简单马虎,对一些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对已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5、部分董事未按要求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平行检查和监督。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发挥单位质安部门的管理作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市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20xx年,西藏金和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以两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点为依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穿于安全生产之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法规,改进监控方式,增强管理实效,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十一

根据20xx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文件》(隆住建发2013223号)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20xx年9月,我公司对全区在建工程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建档归档情况及各种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垂直起重运输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及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在建施工工地5个场次,发现隐患22条,整改隐患22条,整改率100%,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5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现场监管人员不在现场,特别是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的现象普通存在,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2、垂直起重运输设备:部分塔吊、井字吊设备陈旧,有的基础未设排水设施,基座排水不畅;井吊停靠装置、超高限位和断绳保护装置部灵敏;

3、有的工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用电未按临时用电规范连接和操作;在安全防护中,安全网规格未达国家要求,安全网破损,施工现场仍然有施工工人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无安全通道等情况。

4、文明施工程度不够,部分施工现场未设置“三池一设备”、“五牌一图”和门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工地地面未硬化,未实施洒水降尘;安全标识牌和重大危险源警示牌悬挂不到位。

5、在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中,有走过场和应付现象,有的工作人员未经过严格的教育培训就进场工作。

6、安全台帐不规范,有的既使做了也是居于形式,无翔实内容,建档、装袋也不符合规范,。

7、现场监理人员有未在场现象,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隐患查找,监督整改不到位,监理台账建立不符合规范,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

1、要求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落实。

2、要求各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进行实施。各施工工地认真查找隐患,制定针对性和可操做性强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3、要求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

4、要求各施工工地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作实。

5、加强起重运输机械管理,未经检测和备案以及安全装置齐备的起重运输机械禁止使用,若擅自使用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6、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或暂时停工的,请执法部门参与监督,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施工项目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有所提高,现场隐患整改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是动态的,必须坚持长期抓,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把建筑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资料管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公司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天都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形势,从中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查找纰漏处,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由一个两人的努力就能换来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只有全体人员的共同配合和有效的协商沟通才可以实现,只有全体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政策才可以真正的实现。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十二

依据市住建局的统一工作部署,为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深圳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措施》要求,现将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短信群发、电话通知、单独约谈以及标准化图册发放等多种形式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主任、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发动

建筑工地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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