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矿山标准化《合理化建议》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矿山标准化《合理化建议》制度

第一篇:矿山标准化《合理化建议》制度

《合理化建议制度》 目的

为鼓励矿山车间全员(含外协单位)积极献计献策,促进矿山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车间全体员工(含外协单位)。3 术语和定义 3.1合理化建议

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技术改进是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3.2相关方

矿山外包单位、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4 职责

4.1矿山车间负责收集、整理生产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整理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生产、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和实施,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提出奖励办法。

4.2工会负责组织有关工艺改革等内容的合理化建议的评审。4.3生产质量部参与评审有关设备方面的合理建议。

4.4安全环保技术部参与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合理化建议的评审。4.5综合管理部参与评审有关培训改进方面的合理化建议。4.6工会对合理化建议的评审、采纳、评奖等过程进行监督。4.7矿山车间、外协单位参加落实属于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的实施。5 工作程序

5.1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5.1.1合理化建议是指企业内员工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有改善的地方而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a)生产工艺、生产技术、设备工具的改进; b)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c)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d)科技成果“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e)企业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 f)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5.1.2合理化建议的内容是相对于本矿目前技术水平,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建议应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经过建议人的努力,促使其实现的,均属本范围。5.2合理化建议的提出

5.2.1《合理化建议单》放置于矿山车间,员工可随时领取,矿山车间专职安全员 负责确保任何员工都能随时得到《合理化建议单》。5.2.2员工填写建议单时需注意: a)必须填写建议者姓名和日期;

b)在“现状分析”一栏中应对现状加以说明,并对其生产的原因和将导致的隐患加以分析;

c)在“期望或目标”一栏中应清楚说明建议者希望通过采取一定改进措施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

d)在“实施办法”一栏中,建议者应清楚说明为达到其目标,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该措施应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5.2.3填写的合理化建议单,由建议者上交矿山车间专职安全员处,矿山车间专职安全员统一报工会评审。5.3合理化建议的评审

5.3.1工会负责组织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评审可采取有关部门人员签署意见或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进行讨论的方式进行。5.3.2评审人员应对合理化建议的可能性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做出采纳与否的结论,结论应填写于合理化建议单中并由评审人员签字认可。

5.3.3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过程和结论填写评审意见,当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时,评审意见应在具体实施计划,以便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当合理化建议不予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不被采纳的具体原因解释,以便于建议者接受。5.4合理化建议的采纳

5.4.1对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检查效果明显的建议,由此建议涉及的相关部室制定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时间,进度、方法和责任人。5.4.2对于不可明确预测实施效果的建议,相关部室负责制定相应试验或试行方案,在小范围内对实施效果加以验证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5.4.3生产质量部负责对合理化建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效果跟踪。5.4.4不论合理化建议采纳与否,矿山车间负责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将填写完整的合理化建议单复印一份交还建议者,并当面向其解释不采纳原因或详细实施计划,以便建议者了解其建议的落实情况。5.5采纳奖

5.5.1根据《安全生产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对于有明确计算经济效益的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由工会负责给予适当奖励。

5.5.2矿山车间及时将合理化建议采纳奖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便全体员工了解。6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

第二篇:合理化建议制度

合理化建议制度

为鼓励广大青年积极向企业献计献策,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青年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挖掘青年的智力潜能,发展经济的重大措施;也是依靠青年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有效途径。

二、发动青年向企业献计献策,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青年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在提高施工质量,搞好文明安全施工,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改进服务工作中,发掘青年的聪明才智。

三、青年向企业献计献策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补充。

四、青年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五、发动青年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合理建议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到奖励,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篇:合理化建议制度

合理化建议制度

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集体智慧,集思广益,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向公司献计献策,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挖掘职工的智力潜能,发展经济的重大措施;也是依靠员工办好企业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发动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要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在提高管理水平,搞好文明安全生产,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发掘员工的聪明才智。

第四条: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五条: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第六条:发动群众向公司献计献策、提合理建议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到奖励,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1

组织领导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为保证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成果评审领导小组。

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加强领导,相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第八条:评审领导小组是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奖励等级;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奖励、上报等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评审小组的领导下,日常工作由工会与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宣传与发动工作由工会负责;具体审查工作由科技部门负责,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

第十条:采纳、实施等过程由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建议人、实施部门、项目、件数、初审和创造价值等方面的记录,同时填奖励申报表,报主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审核、归档。

第十一条:各级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的范围

第三章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的范围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施工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技术改进是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结合施工公司的特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施工机具的改进;

(2)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3)节约材料(以三材为主办、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4)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科技成果“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公司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

(7)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公司文化建设和公司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相对于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建议应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经过建议人的努力,促使其实现的,均属于本范围。

第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方案,经过集体讨论,上级批准,招待载过程,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技术上合理,经济上有效益,建议人不是当事人(组

织设计编制人,参加组织设计讨论审核和审批人员)的均属于本范围。

第十五条:工程设计改进的一般原则是:技术上必需合理、可行,经济上必需有效益,并能使公司受益的建议。设计改进内容在技术上合理,但属于降低建设标准的,应取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并以三方签订协议,办理好结算手续的亦属于本范围。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设计上有重大缺陷,并提出修改方案,从而是避免了工程较大的返工浪费,即使造介提高,亦应属于本范围。

第十七条: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方法,是指晚有效地利用和节约原材料、能源。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是指引进国内外技术首次在公司内推广应用,对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加速国产化的必进和革新等,均属于本范围。

第十九条:对公司目前的管理工作、经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上有所创新,经公司采纳,确属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公司声誉上有明显效果的,均属于本范围。

第二十条: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的前提下,提出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联系,但对目前公司而言有创新内容,采用后有明显技术效益的,均属于本范围。

申报与评审程序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建议,均应事前由建议人按规定表格填表立案,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计算数据资料等,经上级审批后才通用性生效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议属于小改小革项目的,且一次实施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填合理建议和技术改进开有(一式三份)报基层评审小级审批后即取得实际成果后,再填写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成果计算表(一式三份)报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退回两份计奖。

第二十三条:建议属于重大项目的,或一次实施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填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表(一式三份)报基层评审小组审核后,再填写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成果计算表(一式三份)报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退回两份计奖。

第二十四条:凡是有关工程设计改进的合理化建议,填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表(一式三份),基层评审小组审核后,还必须填报设计变更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表(一式三份),报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退回两份计奖。

第二十五条:公司现代管理和经营管理建议,由各级填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表(一式三份)报公司评审领导小组,请有关部门共同审批,被采纳者,再填写成果计算(一式三份),报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退回两份计奖。

第二十六条: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公司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成果,要有文字材料。

奖励标准和办法

第五章 奖励标准和办法

第二十七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建议按程序上报,经报准被采纳实现后,依据实际节约价值或年增产节约价值(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计奖。其奖奖励金额按总公司有关标准执行。

第四篇:露天矿山标准化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为实现厂(矿)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厂(矿)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实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部门、车队负责人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贯彻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安全工作全员参与。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目标;以人为本,保证员工权益不受损害。保证零工人伤亡,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1.杜绝火灾、环境(粉尘)污染、人员伤亡事故。

2.车辆、机械事故、均为零。

3.事故损失控制在万元产值小于10元以内。

4.劳动工作年累计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5‰以内。

5.隐患整改率为10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提高我矿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厂(矿)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厂(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建立健全本厂(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4、经常参加本矿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矿长:

2009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度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

关键词-层层负责,职责具体化。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1、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主人翁责任感;

2、职责分明,各尽其责。

各级责任明确,实行目标管理;杜绝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扯皮的混乱局面

3、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责任制使每一个领导、工人都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条款,采取各种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形式

层层负责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而已,关键还看管理!)

根据中石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文改写的范例:

1、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总公司汇报制度。

(9)执行财政部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以上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理(厂长)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2、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关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上报上级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行业管理部门重大生产事故时,到行业管理部门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负责返回到本企业的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

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4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规范)。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的正确性负责。负责设备、工艺等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组织人员的培训教育等。

安环科科长安全职责 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5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6 监督全矿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1 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 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5 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6 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7 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10 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区队长(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区队长是本区队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本矿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班组的作用。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检查、处理和上报。组织区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8 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行为。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做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成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3 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购入设备、配件和入库成品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储存、发放成品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6 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保管员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工仓库的安全负责。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化学危险品的管理。3 对仓库的所有物品、原辅材料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4 了解、熟悉所分管仓库内物料的性质以及出现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5 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 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参与编制安全技术、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7 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班组长安全职责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公司有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岗位的防护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

操作工安全职责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5 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

职责。各项作业前,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工具、仪表是否完好。任何电器未经检查,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及。电器设备维修,必须在停车,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方可作业。5 认真做好用电、维修记录,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二.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和查隐患为主,认真检查,坚决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3、各级检查组和检查人员的职责:

3.1 检查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3.2 检查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3.3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3.4 发现危险征兆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5 对可能酿成重大灾害事故,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厂长报告。

3.6 对不听劝阻,无视警告,给予批评和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7 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天天检查,严格监控。

4、厂部安全检查,由厂长或主管安全的厂长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车间(部门)安全检查,由车间(部门)主任组织本车间(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有关人员进行。每天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消防检查。

7、专业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适用于电气、车辆、防汛抗台、锅炉、压力容器、起重、厂房建筑、移动电器、设备等,专业安全检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气节特点而确定检查时间,但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

8、巡回安全检查

8.1 安保科每天至少对施工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

8.2 各科室、车间要落实专人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要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8.3 班组长和生产工人应做好当班生产中的巡回检查,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在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9 整改

9.1 各级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凡班组能整改的问题不交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问题不交给厂部。

9.2 对所有的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得拖延,限于物质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列出整改计划,按时进行解决。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一级(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生产科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矿山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生产科存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1厂(矿)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班组长培训教育

1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全员教育

生产车间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生产部门备案。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矿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4职业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

合理的台阶高度对露天开采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作业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确定台阶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穿爆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5 米。平台宽度不但影响边坡角的大小,也影响边坡的稳定。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台阶坡面角的大小与矿岩性质、穿爆方式、推进方向、矿岩层理方向和节理发育情况等因素有关。工作台阶坡面角的大小在各类矿山安全规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其大小取决于矿岩的性质: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5°。最终边坡角与岩石的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深度、边坡存在期限等因素有关。由于这些因素十分复杂,因此通常参照类似矿山的实际数据来选择矿山最终边坡角。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下向

孔或倾斜炮孔,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避免边坡形成伞檐状和空洞。一般情况下应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由于爆破作业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张开,因此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的齐发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以防止飞石伤人,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5.矿山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

6.矿山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7.对于有边坡滑动倾向的矿山,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露天矿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矿山,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第二章

预防措施

第四条

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

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

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的项目、频次可根据工程项目首次检测结果确定,检测评价的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专人保管,每年10月底汇总一份报公司质安监督部,内容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施工工序或工艺流程、生产人数、职业病防护设备运转和个人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检测时的气温、气压、风速、相对湿度。

第十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项目部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

项目部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第十二条

生产单位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每年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学习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表每年10月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

第十三条

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三章

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五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主动联系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每年一次)、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第十六条

将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连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诊疗有关个人健康等资料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于每年10月底将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造册,报人力资源部一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既往史、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当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浓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负责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七条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

一般危害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及10人以下的。

第十九条

重大危害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第二十条特大危害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及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 第二十一条

生产单位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质安监督部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质安监督部报告。报告时应说明危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危害事故的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发展趋势。

第二十二条

一般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公司领导带队,人力资源部、质安监督部调查处理;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五章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单位和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劳动者本人,确诊为职业病的,生产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每年10月底汇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种、工龄、职业接触史、诊断结论、诊断日期、诊断胸片或/和CT片号、诊断机构名称等。

第二十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将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安排他们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每年一次);

第二十七条

生产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第二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列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内容与要求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

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1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2 相关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

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纳入档案管理的项目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二、查阅档案程序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三、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

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第三章 处罚规定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 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评先资格。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 元,工班长每次50 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 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 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 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 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 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 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 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二、施工机械

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 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 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 元,罚主管领导100 元。

15、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 元,罚施工单位200 元。

16、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 元。

1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 元。

18、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 元,罚搭乘人员50 元。

1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 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0、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 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 元。

21、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 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2、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23、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 元。

24、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 元,罚指派人100 元。

25、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 元。

26、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 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 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8、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29、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 元。

30、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 元,施工单位100 元。

3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 元。

32、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 元,罚施工

单位500 元。

33、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季度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定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天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及全体成员参加。

二、安全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议有决,讲求实效,其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有关科室、区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情况季度汇报。

3、研究分析本季度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下一季度解决的措施方法,工作布置、有关人员的落实等。

4、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表彰本季度在安全生产中的优秀各科室、班组及个人.三、必须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四、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

矿山标准化《合理化建议》制度

第一篇:矿山标准化《合理化建议》制度 《合理化建议制度》 目的 为鼓励矿山车间全员(含外协单位)积极献计献策,促进矿山...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