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概论 考试重点总结

第一篇:调查概论 考试重点总结
调查概论
1.任何一个企业在决定制造某种产品之前必须对潜在市场做全面的了解,根据市场需求来制定生产和营销计划,为了做出正确决策就必须进行市场调查
2.全面调查:要得到全面和充分的信息,但他的工作量比较大,费用比较高,时间比较长。可以提供任何层次的估计。如果具有某项特征的单位数量极为稀少,就要进行全面调查。由于受其自身规模的制约,非抽样误差对他的影响更大一些。
3.抽样调查:能在充分满足客户所需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提供一种更快,更节省的方法,抽样规模小,更容易进行监控。由于仅用总体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总体来估计总体特征产生抽样误差。
4.在工业企业的调查中,对大型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小型企业进行抽样调查。5.目标总体就是希望从中获取信息的总体,他是客户所感兴趣的所有单元的集合。
6.调查总体就是实际调查所覆盖的总体,在抽样调查中称为抽样的总体。理性状态下,这两个总体应该相一致,但实践中往往不一致。
7.几种有缺陷的抽样框:1,不完全涵盖:目标总体中的某些单位被排除在抽样框之外,包括不全,遗漏了一些单位。这将导致低估目标总体大小并使估计出现偏差。2,过涵盖:抽样框中包含了本来不属于目标总体的单元。3,重复:抽样框中某个单元不止一次出现一次,使用了重复的名录造成的,增加被抽中的概率。4,空白单位:抽样框上的单位有的不属于研究的范围,是样本数量减少,达不到设计的精度要求。5,分类错误:抽样框中的分类变量取值的错误。
8.由于问卷设计上的失误,造成被调查者对题意的误解,既可以认为是问卷设计误差,也可以认为是被调查者回答误差。
9.计量误差能影响非抽样误差大小并造成估计的偏差。如果计量误差是随机的,则会增大估计值的方差,从而降低调查精度。另一方面,如果计量误差系统的偏向某各方向或某个类别,就会产生估计的偏差,对调查结果造成误导。
10.无回答误差中一些无回答情况的原因,每一种情况中都由随机性和系统性两种可能。
1,地址错误;2,被调查者不在家;3,无法联系;4,拒访;5,遗漏。
11.自填式问卷调查的缺点:1,回答率低于访员协助式方法。2问卷包含许多有关问卷的调查概念,定义和指南的参考资料时,问卷较复杂。效果不如调查员在好。3,对被调查者的回答负担较大。
12.派员面访调查的优点:1,回答率较高。2,反问可以使用比较复杂的问卷。3,调查的数据比较准确(可以当场核实疑问)
13.派员面访调查的缺点:1,费用比较高。2,调查时间比较长。3,某些群体的访问成功率比较低。4,实施质量控制比较困难。5,对调查人员要求高。
14.派员面访调查的适用范围:无法采用自填式的,一些大规模调查的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员在现场确定被调查对象,被调查对象没有电话或者识字率很低。
15.电话调查的优点:1,时效快。2,费用低。3,可能访问到不容易接触到的对象。4,与邮寄调查相比可以及时处理疑难问题。5,易于控制实施的质量。6,采用计算机做辅助工具。
16.小组座谈适用场合:消费者对某类产品的认识,偏好及行为;获取新产品概念的印象;研究广告的创意;获取消费者对具体市场营销计划的初步反应。
17.小组座谈法的缺点:1,对主持人的要求比较高。2,回答的结果往往比较零乱,没有统一的格式。3,有时间和内容放面的局限性。
18.网络调查的优点;1,成本低,范围广,速度快。2,交互性好,能够实现问卷多样化设计。3,为各种调查提供了丰富的抽样框。4,有更好的质量控制。19.网络调查的缺点和局限性:1,网络现在还不够普及,善忘得还是以年轻人和知识分子为主。2,回答率低。3,回答的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4,被调查者的人身份验证有很大困难。
20.问卷的有效性:有效性又称效度或准确性。它是指问卷能准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特征或属性的程度。如果某方法准确地反映了我们所要了解的现象或概念,就称该方法是有效的。21.开放式问题的优点:1,从变化范围很大的指标中获得确切的数字。2,为封闭式问题提供补充。3,被调查者欧机会进行自我表达或详细描述。
22.开放式问题的缺点:1,对被调查者来说,要用更长的时间回答问题。2,对统计调查机构来说,记录回答的过程比较困难,对数据进行处理时易产生编码误差。3,费用更高 23.调查问题的措辞准则:1,措词要简单明确。2,关于缩略语或简称的适用,应事先进行定义。3,确保问题的适用。4,措词要具体。5,要避免意义双关的问题。6,避免引导性问题。7,语句要读起来通顺,避免使用双重否定句。8,对于一些实施需要客观计量的问题,问卷的设计必须使每一个被调查者的理解是一致的。9,对需要回忆的问题,回忆的时间不应太长。
24.随机化回答方法:对敏感性问题的特殊调查方法。对某个要调查的问题,列出正反两个问题,由被调查者从中随机抽取一个回答。25.顺序水平:又称定序尺度或顺序尺度。是对现象之间的等级或顺序差别的一种度量。(优良中差,按照顺序进行排列)在社会经济调查中对商品的态度和购买意向方面经常使用。26.李克特度量方法(量表):又称加总打分度量方法。有一组反映态度的问题组成,根据被调查者态度反映的不同程度给定分数。量表中每个问题的设计是否得当取决于能否分辨出不同的态度及其强弱的程度。
27.非概率抽样的各种方法:1,随意抽样:样本单元的抽选义务目的,随意的方式进行,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计划,特点是比较方便,有时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2,志愿者抽样:由于志愿者调查对象和非志愿者对象之间往往是有差别的,会产生较大的抽选偏差,志愿者抽样有时用来参加焦点座谈或射入访问的人。3,判断抽样:抽样已过去对总体构成与行为的了解为基础,又对总体有很好了解得专家决定总体中那些单元应该入样。如果判断准确,由于组织方便,费用节约,效果很好,如果判断错误,造成偏差很大,且容易低估总体的差异性。4,配额抽样:从各个子总体中选取特定数量的样本单元,这种特定数量的比例关系称作配额,费用相对较低,易于实施并可能满足总体比例要求。5,滚雪球抽样:在总体中某种较为稀少的个体,知道其中某些个体并有可能与其接触,可通过询问这些个体,获得类似的个体。容易忽略一些群体。
28.概率抽样的两条基本准则:1,样本单元是按随机原则抽取的(被抽中的单元不能取决于人和人的愿望和态度,要依赖于客观机遇)。2,调查总体中的每一个单元都有一定的概率被抽中(每个单元都有机会被抽中,每个单元入样的概率应该是已知的)。
29.p96 修正的对称等距抽样:抽选对总体两端等距离的成对单元。
30.PPS抽样的含义:与单元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就是一种不等概率抽样。
31.震群抽样要求群内各单元相似程度低,才能提高抽样效率;而分层抽样则相反,它要求层内相似程度高,才能提高抽样效率。
32.多阶抽样:用两个或更多个连续的阶段抽取样本的过程。多见的是二阶抽样,在两个阶段抽样中,从每个抽中的群单元中再抽一部分单元进行调查。
第二篇:法学概论考试重点整理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1、法的基本特征 14 法的基本特征是法所独具的并以此区别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种种重要属性。①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它向人们提供的行为模式具有一般性的特征,即在相同的条件下,一项法的规范可以被反复适用;其还具有可预测性,法的这种属性使得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就会有意识地去做或不做一定的行为。
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在众多的行为规范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③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④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法的渊源 即法的表现形式 17 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为人们知晓、遵守,也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种用以表现法的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法学上称为法的渊源或法的形式。
从历史上看,法的渊源是多种多样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另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
①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亦即通常所说的成文法或制定法。
②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即通常所说的习惯法或不成文法。判例也是一种不成文法。
除上述基本形式外,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某些思想家、法学家的著作或宗教的经典,都可以成为法的渊源。
3、法系 18 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
西方法学家在法系的划分上也很不一致,但不少法学著作在论述法系问题时,多举英国法系、大陆法系、中国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五大法系。这五大法系除大陆法系和英国法系外,其余的基本上已经成为法制史上的概念。
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英国法系是指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和效仿英国法律传统的各国法律。
4、法与道德的关系 21 道德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它评价、褒贬人们的行为,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所以,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和道德既然都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且又都是社会规范,它们之间必然会有许多相同和相似之处。但是,法和道德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之间又有着质的差别。这些差别主要表现为:
①两者的产生和发展趋势不同。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道德则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原始社会没有法,却有自己的道德。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法消亡了,道德则依然存在,并将得到充分发展。
②两者形成的方式和表现方式不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通常以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道德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自发的、逐渐的形成的,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当中。
③两者实施所凭借的强制力不同。法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现则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
④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同。法调整的只限于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的那部分社会关系,而且通常只限于对人们的行为提出要求,只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要广泛的多。它不但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还对人们的内心世界提出要求。
⑤两者在体系上也有所不同。法是表现为国家意志的阶级统治意志,只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才能使自己的意志被奉为法律。所以,一国之内只有一个法律体系。道德则不同。各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并形成各自的体系。
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之上,体现同一阶级的意志,完成着共同的使命。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法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则是相互对立的,对法来说,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一种异己的力量。
5、行政法规 32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并且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它是我国重要的且数量很大的一种法的渊源。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6、法的适用应遵循的原则 35、36 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正确、合法、及时”六个字。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在适用法律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一项宪法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法在适用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案件作出处理时,只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其他任何别的东西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案件。
第三,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相互关系。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各种不同类别和等级的规范性文件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它们的效力问题,从而作出正确的选择。
7、法不溯及既往 36 这是关于法律溯及力的问题。凡是法律对其颁布前所发生的行为或事件不具有约束力的,就是不溯及既往。由于人们一般不可能按照尚未颁布的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因而法律不溯及既往应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
8、法律关系 40 法律关系是由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表现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就必然要以统治阶级的意志为转移。任何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有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这三个要素构成。
我国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公民(自然人)、国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此外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经我国认可的外国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我国某些法律关系的主体。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权益,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人们应履行的某种责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利用的一切物质财富)、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人体(包括生命,健康和身体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身权益)。
9、法律事实 41 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但这不是说法创造了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一定情况的存在。这种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就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按其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可区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最广泛最普遍的法律事实。行为按形式可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按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0、实现法治的必备条件 52(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法律的极大权威表现在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方面是人们普遍的对法律的认同,以及由于崇尚法律而形成的情结即法律信仰。外在方面是人们普遍的以其自觉的行为来实践法律。有了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法律就会成为毋庸置疑、不容动摇的社会调整力量。
(2)完善法律体系。法治就是依法治国,因而法律就成为绝对必需的基本手段,而且法律的体系也必须是完善的。这就是要求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都有事先制定出来的法律的调整,并尽量避免法律的空白和漏洞。
(3)强化民主法治。法治和民主是密切关联的,没有民主就是没有法治,没有法治也就意味着没有民主。
(4)坚持依法行政。一切行政行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界限内遵照法定程序实施。(5)保障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公民权益受到非法侵害而得到法律救济的最后关口。所以,公正司法对于维护公民的权益进而对于国家的法治非常重要。
(6)搞好法律监督。搞好法律监督,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公正、廉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于全社会一体地守法都是极为重要的。它是实现法治的重要保证。
11、自治机关 91 自治机关是指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行使自治权的部门,也是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部门,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12、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 94 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一系列规定是确保宪法的根本法的地位,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的总要求。
(1)宣告本身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2)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3)现行宪法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权(4)规定了严密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即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常委会的不当决定(5)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6)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1)-(6)来自百度百科
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为了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为了人民的利益改正错误。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最根本的保证。
保证宪法实施,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也都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3、对公务员奖励处分的方式 101 对公务员奖励分五个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颁发奖章或奖牌。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14、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123-125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同时在第十条中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得依自己的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因而他不是一切人都具有的,也并非始于出生。法律确定公民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根据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即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法律根据年龄和心智的因素,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
15、物权 131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如下特征:(1)支配性。物权的支配性是指物权人可以直接对物进行支配,不需要借助其他任何人的行为。(2)对世性。物权的对世性是指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3)排他性。物权的排他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他人不法侵害的效力;第二,同一物上不能同时设立两个内容相互冲突的物权。(4)绝对性。物权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对特定之物直接进行管领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属绝对权的范畴。
16、所有权与债权的区别 134 139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1)债的主体是特定的两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权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而在所有权关系中,义务主体是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是不特定的。
(2)债的内容,表现为请求履行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和履行此项行为的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一般只有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才能得到实现。而所有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则无须以其他人一定的行为为条件,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妨碍和不侵害所有人的所有权的义务。
(3)债的标的,即债权人的权利和债权人的义务的共同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智力成果,还可以是行为,而所有权关系的标的只能是物。
债权所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流通、分配和交换方面的财产关系。所有权则反映对社会物质财富的占有、生产、消费方面的财产关系。
17、合同的担保形式 142
(1)保证。其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其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担保法规定的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指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作为债权担保的质押方式。
(4)留置。其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143)。其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的金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8、不当得利 144 没有合法根据(即合同与法律上的原因)取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害的,称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人应负向受损害一方返还这种得利的责任,从而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的构成有以下要件:①必有一方获得利益的事实(从而与侵权行为有区别);②必使他人蒙受损害;③上述得利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得利并致人损害没有合同和法律上的依据。
19、知识产权 145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这种专有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①版权(或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三个特性:①专有性(或称独占性、排他性)。它只能由特定的主体享有,非经其许可(或有法律的强制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其著作、专利和商标,以谋取利益。②地域性。即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要寻求别国的保护则需按国际条约和该国国内法的规定,在别国重新取得知识产权或经别国承认。③时间性。即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保护期限。20、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63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前三者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后,三者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曾经扶养死者较多的人虽不列入继承顺序,但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以适当照顾,以保证他们的生活需要。
21、诉讼时效 168 时效是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成为诉讼时效。它的特征是:(1)必须已届满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2)有时效期限届满以前权利人未行使其请求权的事实;(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超过法定期限的请求权,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即权利人的胜诉权归于消灭,义务人可以因此不再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是为了稳定社会生活秩序,并便于人民法院及时调查案情和收集证据。
22、罪刑法定原则 222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3、犯罪构成 226 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下列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基础。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可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它反映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的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它反映该类犯罪的共同本质。直接客体是各个具体的犯罪行为所特有的客体,它反映该具体犯罪的特殊本质。一个犯罪行为只有一个直接客体的叫简单客体,有两个以上直接客体的叫复杂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任何犯罪都必须是人的行为;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可言。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这两种基本形式。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的损害。在分析犯罪的客观方面时,必须查明行为和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罪行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主体应是:第一,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第二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第三,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主体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犯罪主体就是一般主体。在某些犯罪中,犯罪主体除了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定的身份,只能由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称为特殊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主体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及其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具有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
24、故意/过失 228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犯罪有两种: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直接故意。另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故意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有两种:一种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这种过失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另一种是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却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这种过失在刑法理论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25、正当防卫 229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第二,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第三,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第四,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26、自首/立功 241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是犯罪分子改恶从善、悔过自新的具体表现,因而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上述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62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之后,由同一审判组织(合议庭)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8、不起诉 267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审查后,确认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可以免除刑罚,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而自行终止刑事诉讼的一项诉讼活动。
29、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75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应一律平等。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享有比对方更多的诉讼权利。
(二)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现行法明确规定,这种调解必须是双方自愿的,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而且不能将调解理解为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应久调不决。
(三)当时人自由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时,还须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从而应受到法院的监督。
(四)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监督。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往往与国家和社会利益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五)社会支持起诉的原则。这种社会支持起诉的原则,是国家干预原则的补充。这种社会干预只适用于对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六)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一是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组织及无国籍人)在中国法院诉讼,同中国公民和法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二是外国法院如果对中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的诉讼当事人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加以同样的限制。
(七)诚实信用原则。这不仅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也具有道德层面的意义。30、国际法的渊源 313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国际条约是国家间的明示协议,是国际法的首要渊源。作为国际法渊源的条约,主要是那些含有一般性国际关系准则的多边国际公约
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另一个主要渊源,国际习惯是国家间的默示协议,是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结果。
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也被认为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但是一般法律原则不是独立的国际法渊源,它只有经过所有主权国家的承认,才能构成国际法的渊源。
3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①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③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④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⑤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
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一方当事人行政机关无权提起。二者均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都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
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适用的原则和程序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二者的受案范围基本相同,所作出的裁决种类和执行手段也基本相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①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②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
③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④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
⑤处理权限不同。行政复议以变更原处理决定为常见,而行政诉讼则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在行政复议中,审查机关与被审查机关属于同一系统主体,而在行政诉讼中,审查机关是司法机关,被审查机关则是行政机关,是两个不同系统的主体,它们受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分工的约束。
⑥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监督制度,是高层级的行政权对低层级行政权的监督,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⑦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对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无论有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一经行政诉讼,诉讼的裁判结果就是有最终效力的结果,不能再由行政机关复议。
⑧处理依据不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则只能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行政规章为参照。
第三篇:社区概论考试重点
社区概论
题型:单选1*
10、名词解释4*
5、简答题5*
6、论述题10*
2、观后感20
一、名词解释
1、社区
我们可以把社区定义为,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地域、人口、组织结构和文化是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
2、行为区位学分析方法
以社区的环境区位为基础,分析环境区位对社区中的人们行为的制约与影响的研究方法,具体表现为研究人们的行为空间或活动空间,并由此进一步分析社区中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3、人口
人口是指社区内按一定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聚居的人口群体。
4、社区中介组织
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的,介于社区主体组织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
6、社区文化(狭义)
指社区居民在特定领域内,经过长期实践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模式等文化现象的集合。
二、简答题
1、西方社会学家的早期社区研究经历的几次方向性的变化 l 第一阶段:1800年前后到1915年。
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城市社区贫民的生活状态和社会问题上 l 第二阶段:以1915年帕克发表《城市》一书为开端 它是社区研究进入分析阶段的标志
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从如何改善贫民的社会状态转向城市社区生活的分析
l 第三阶段:以1929年罗伯特·德林夫妇发表的有关美国中西部城市研究的著作《米德尔顿》为标志
研究转向以理论为基础的科学分析
2、城市社区的社群和组织特征(1)社会群体的特征 l 主要以地缘和利益为基础
l 以利益或兴趣爱好为纽带的社会群体种类、形式愈趋多样化 l 不排斥相互之间的感情交流
l 解决矛盾、纠纷以理性契约和法律为主(2)社会组织的特征 l 组织数量众多、类型复杂 l 组织功能的专业化 l 组织结构严密的科层制
3、小城镇社区的功能
(1)小城镇是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基础
(2)小城镇是城乡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交流的枢纽(3)小城镇是调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4)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服务中心
4、简述街道社区的特色
(1)就行政职能的角度来说,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2)就社会职能的角度,街道社区是我国基层社会的重要载体
(3)就社区自治来说,通过居民委员会来加强和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体制(4)就社区建设来说,提倡辖区内各类企业、事业法人参与社区共建(5)就政治核心的角度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领导地位
5、社区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关系(1)联系:
l 研究社区理论属于社会学理论范畴
l 运用社会学理论研究社区,是社会学的一般和相关学科的理论在社区研究领域中的应用(2)区别 l 社区理论是研究区域社会的理论,它属于社会学范畴,但它不一定运用于研究整个社会 l 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能被用来研究社区
6、简述制约社区人口结构发展的因素
1、生物学因素
出生性别比、年龄增长、性别死亡差异
2、生态环境因素
气候、地形、土壤、水源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3、社会经济因素
生产力、技术、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文化、宗教等
7、简述影响社区人口分布的因素
(1)人类所处自然环境状况决定人口分布的基本轮廓(2)任何一种人口分布都是历史积淀的结果(3)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影响人口分布(4)人口过程的方方面面影响人口分布(5)科学技术的发展影响人口分布
10、简述正式组织的特征
(1)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存在稳定的秩序,人员流动性小,权责结构清晰。(2)专业化分工。
(3)对不同观念层次的协调。(4)拥有法定的领导权威。
(5)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规章制度体系。(6)职位的可取代性。
11、简述社区文化的特点
(1)从本质上看,具有鲜明的公益性(2)从结构上看,具有明显的地域性(3)从服务途径上看,具有多元性(4)从活动人员上看,具有广泛性(5)从活动方式上看,具有全面的开放性(6)从实现方式上看,具有强烈的归属性
三、论述题
2、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社区建设模式,详细阐述其发展阶段、主要做法及特色。上海模式: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1)发展阶段:
1986~1991,以开展社区服务为主要举措:1986年上海市召开首次街道工作会议,拉开新时期城市社区工作的序幕
1991~1995,以创文明小区为主要举措
1995~2000,以理顺社区的组织体制为主
2000年至今,以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自治制度为主
(2)基本做法:
坚持党的领导,将加强社区建设与改善党的领导相结合完善政府支持
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拓展专业服务
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有序推进社会建设可持续发展
(3)特色
以街道办事处辖区界定为“社区”的社区建设体制
社区建设以社区党建为核心
社区建设与城市管理高度统一
三、社区的基本要素
1、地域
2、人口
3、组织结构要素
4、文化要素 社区要素的相互关系
地域、人口、社区组织、文化构成了一个社区的基本要素,它们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整体,缺少了某个要素或者各要素之间不协调,社区都会出问题。
四、农村社区的特点
1、地域特征:土地,地理位置,地域范围
2、人口特征
数量和密度要远低于城市社区
3、组织特征
社会群体和组织在数量和质量上简单化 家庭是社区群体和组织的最基本单位
4、文化特征 维护和延续传统经验
九、社会体系理论:
又成为社会系统理论,它把社区作为一个社会体系(社会系统)来分析,将社区视为集中于某一地方而又比较持久的体系,许多个人、群体和机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网络来加以分析。
十、社区体系理论类型
1、交往场地理论
2、社区副体系
3、社区纵向格局和横向格局
十四、什么是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运用自己的感官或凭借某些工具,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现场观察,从而收集研究资料的调查方法。
十一、社会网络的质量
社会网络的质量涉及网络连接线(关系)的作用问题
网络连接线中流动的信息对网络主体来说价值越高表明网络的质量越高
十五、什么是行为区位学分析方法
就是以社区的环境区位为基础,分析环境区位对社区中的人们行为的制约与影响的研究方法,具体表现为研究人们的行为空间或活动空间,并由此进一步分析社区中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十二、社区行为区位分析的内容
1、工作行为空间分析
工作行为又成为职业行为,是人类最为普遍,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行为
工作行为空间分析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不同社区人们工作行为空间的比较;社区内人们工作行为空间的变化研究
2、消费行为空间分析 人们消费行为空间不断扩大
3、休闲行为空间分析
可供人们选择的休闲方式的空间扩大
人们远距离休闲的机会增多,大大扩大了人们休闲行为空间
4、交往行为空间分析
人们交往行为空间的增大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十三、结构式访谈
结构式访谈,也称标准化访谈,它是一种调查者使用预先设计好的调查提纲,按一定的步骤和程序对调查者进行访谈式调查的方法
十七、人口质量
或称人口素质,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和一定社会制度下,人口群体所具有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条件和能力
二十、提高社区人口质量的途径
1、大力发展社区经济是提高人口质量的基础
2、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事业
提高人口质量的核心是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而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关键在教育
3、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优生科学研究,发展社区医疗卫生保健事业,重视环境保护 二
十一、社区人口的社会结构
1、民族结构
是指按不同的民族标志来划分的民族人口结构,它是社区人口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宗教结构
是指社区中各种宗教信仰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
3、教育程度结构
指一个社区内具有各种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口占社区总人口的比重。衡量文化教育结构的指标主要有三个:文盲率、就学率、大学教育普及率
4、家庭结构
指社区内不同类型家庭比重的变化
5、在业人口的行业和职业结构
在业人口的行业结构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同行业的人口占全部在业人口的比重。二
十三、组织的定义
组织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有特定目标和一定资源并保持某种权责结构的群体 二
十五、居民委员会的定义
居民委员会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全体居民或者代表选举产生的具体承担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监督、运行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二
十七、社区管理
所谓社区管理,是指政府和社区组织依据相关的法律对社区居民的公共行为和社区中的公共事务实施管理。
广义的社区管理是整个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既包括社区组织和居民对自身事务的管理,也包括政府对社区的管理
狭义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组织对其社区居民的公共行为和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 二
十九、农村社区文化体系的走向
改革开放的深化使农民获得了思想解放和自主发展的空间 市场大潮给农村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强了农村文化的异质性 城市文化的渗透促进了农民文化的更新
科技发展和农村教育的普及改变了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
第四篇:会展概论考试重点
第一章会展概述
第一节会展的概念
一、会展的定义:会展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间,由多个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集体性的物质和文化交流活动。
二、会展的组成部分:
(一)会议会议的种类很多,按照组织形式划分有:大会(年会)、专门会议、代表会议、论坛、研讨会、讲座、座谈会和集会等。国际上还通常根据会议主办者将会议划分为三部分,即公司会议、协会会议和非营利组织会议。
(二)展览展览的类型丰富多彩。根据展览内容,展览可以划分为综合性展览和专业性展览。根据展览性质,展览可以划分为营利性展览和非营利性展览。
(三)节事节事涉及范围极广,按照节事活动的不同属性可划分为:传统节庆、现代节庆、体育赛事、文化娱乐盛事和其他团体活动等。节事活动一般都根据特定的主题来开展,主题类型包括风物特产、文化、宗教、民俗、体育、政治和自然景观等。
(四)奖励旅游奖励旅游不是一般意义的旅游活动,而是带有明确商务目的的旅游活动。在活动内容安排上,奖励旅游除了进行观光游览和娱乐休闲等消遣性活动外,还包括企业会议、展览和业务考察等商务性活动。
第二节 会展的特点综合性 创新性 集中性 技术性和艺术性 发展持续性 区域差异性 时间均衡性 影响广泛性
第三节会展的作用
一、会展的经济作用:
(一)产生巨大的直接经济效益(会展代表消费水平高;会展旅游者的团队规模大)
(二)拉动相关产业发展
(三)促进经贸合作
(四)优化产业结构
(五)增加就业机会
二、会展的社会文化作用:
(一)提高会展举办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促进信息交流和先进科技知识的传播
(三)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素质
三、会展的环境作用: 会展活动促进了会展举办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的维护,从而改善了当地的居民生活环境。一个城市或地区要举办会展活动,都会积极进行综合性、全方位的城市和地区建设,这些举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争取会展举办权或成功举行会展的基础条件,但客观上改善了会展举办地的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章会展的历史和现状
第一节 世界会展发展的历史过程和现状
一、世界会展发展的历史过程:萌芽期(原始社会末期—1640年);发展期(1640年—1945年);成熟期(1945年至今)。
二、世界会展发展的现状:世界会展发展的基本格局:1.会议2.展览3.奖励旅游4.节事
第二节 我国会展发展的历史过程和现状
一、我国会展发展的历史过程:
(一)古代时期(原始社会末期—1840年)
(二)近代时期(1840年—1949年)
(三)现代时期(1949年至今)1.起步阶段(1949年—1978年)2.变革阶段(1978年—20世纪90年代初)3.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二、我国会展发展的现状: 我国会展发展的基本状况1.会展活动数量持续增加,会展经济效益日益增长2.会展活动质量和档次显著提高 3.会展场馆建设如火如荼4.会展企业蓬勃兴起5.会展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6.会展业整体实力较弱7.会展市场秩序混乱,会展管理体制落后 8.会展专业人才缺乏
第三节 中外部分知名会展活动:
一、世界博览会
二、奥林匹克运动会
三、汉诺威国际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
四、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五、博鳌亚洲论坛
六、大连国际服装节
第三章会议
第一节 会议的概念、类型和构成要素
一、会议的概念
会议的定义:会议是指三个人或三个人以上参与的、有组织、有目的的一种短时间聚集的议事活动。
二、会议的类型
(一)按照会议主办单位划分
1、公司类会议
2、协会类会议会议
3、其它组织会议
(二)按照会议活动的特征划分1商务型会2度假型会议3文化交流型会议4专业学术型会议5政治型会议6培训型会议
(三)按照会议的组织形式划分1论坛2研讨会 3报告会
(四)按照会议的规模划分1小型会议 2中型会议 3大型会议 4特大型会议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于1995年9月4日-15日在中国北京召开。2005年1月26日,在巴西南部的阿雷格里港,第五届世界社会论坛于当日开幕。2005世界社会论坛年会被称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会
(五)按照会议代表的类型划分1会员会议2内部成员会议3业务关系人员会议 4公众会议
(六)按照会议代表的范围划分1国内会议 2国际会议(最早的国际会议:威斯特伐利亚会议)ICCA的统计标准:会议至少能吸引50位出席者;会议必须定期举行,一次性会议不能列入统计范围会议要在至少3个不同国家之间轮流举办
UIA的统计标准:出席人数至少300人;代表国籍至少5国;外国出席人数至少占40%;会议期至少3天
(七)按照会议举办时间的特点划分1固定性会议 2非固定性会议
(八)按照会议的专业领域划分 : 1公司类会议:数量庞大,范围广泛会议时间选择呈现周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会议筹备时间较短会议地点选择具有重复性与会人数较少,具有可预测性会期较短会议主办者决策集中,与会者缺乏自主性2.协会类会议:效益巨大,形式多样会议时间选择上周期性明显会议筹备时间较长会议地点选择变换性强与会人数较多,难以预测会期较长会议主办者决策分散,与会者自主性强3.其他组织会议会议费用具有公共性主要来自行政拨款、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及公众的资助、捐助或者募捐对价格比较敏感更喜欢淡季开会
三、会议的构成要素
会议目标(why)——为什么开会?会议议题(what)——开什么会?会议人员(who)——谁参与会议?会议时间(when)——什么时候开会?会议地点(where)——在什么地方开会?会议方式(how)——怎样开会?(其核心要素是会议目标,它决定了其它要素诸如议题、人员、时间、地点及方式的选择。)
第二节 会议的申办
一、会议的申办方式
(一)公关营销
(二)轮流举办
(三)竞标
第三节 会议的工作流程
一、会议策划阶段
二、会议营销阶段
三、会前准备阶段
四、会议实施阶段
五、会后阶段
一、会议策划阶段
(一)会议策划的原则:会议为主,其他活动为辅;关注流行趋势;风格鲜明,特点突出;灵活多样,多种选择;安全可靠;计划严密
(二)会议策划的步骤:1.成立策划工作小组
2.形成策划方案:会议宗旨(所谓会议宗旨就是指举办某一特定会议的目的。会议的主办者应以准确和简明的语言加以阐明。会议宗旨(目标)应该:明确具体,不可空洞、虚幻;切合实际,不宜过高或过低;区分层次,主次分明)会议名称(会议名称应力求简短、易读、易记并易引起关注。会议可以得名于:所属国际机构的名称;与会国所属的集团;与会国所在的地区;举行会议的地点;所属专业或职业;突出的国际问题;社会主张或政治运动)会议主题和议题(会议主题是贯穿于会议中各项议题的主线,它是为实现会议目的服务的。会议议题是会议讨论的具体问题,是主题的具体化。会议议题设计应注意:议题要服从会议目标;议题要立意高远;处理好主题与分议题的关系;注意议题的高效性;议题表述要准确;议题要符合会议权限)会议参加者会议规模和层次会议时间(会议日期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会议的主要领导、嘉宾和演讲人能否在预定时间参加会议;与会者是否有足够时间准备相关文件和发言材料;会议的各项组织和准备工作是否有足够时间完成;会议具体日期是否具有政治上、宗教上和民族风俗上的敏感性 会议日期选择还应注意以下要求:尽量避开节假日;避免在与会人员工作繁忙的时候召开;避免与同类型的会议或活动相冲突;尽量选择在消遣旅游的淡季)会议地点(选择会议目的地需考虑的因素: 能否获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否突出会议主题;能否创造良好的会议气氛;会议总成本(含住宿、餐饮等);交通的便利性(会议代表距目的地的距离);会议设施和住宿、娱乐等相关设施;其他(目的地形象、气候、旅游资源等)选择会议场所需考虑的因素: ;地理位置(与机场、酒店和旅游景点的距离);服务设施和项目;服务人员水平;收费标准;安全性可供选择的会议场所类型 :会议/会展中心;酒店;大专院校;市政设施;其他)会议日程(会议日程是会议各项活动在会议期间按单位时间的具体安排。充分考虑会议的形式和时间期限;准确把握会议各项活动的关系,突出会议议程安排;做到全面、具体、轻松、紧凑)会议宣传推广计划(包括媒体计划、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会标征集、公关活动等。)会议预算(会议收入:政府行政经费划拨;主办者拨款;与会者的会务费;社会赞助;有偿广告;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业务代理费或佣金、资格费;其他收入,会议支出:行政办公费;营销、宣传和公关费用;场地和设施租借费用;购买其他会议企业服务的费用;工作人员的工资;礼品、赠品的购买或制作费用;税金;其他费用)会议服务方案和工作进程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接待、社交和文娱活动、旅游活动、会议材料制作与印刷、视听设备、展览、记者会和其他相关服务方案以及危机处理预案、会场临时工作人员安排等)
二、会议营销阶段
(一)会议营销的常用手段:印刷品广告 直接邮寄 电话营销 电子营销 新闻宣传和公关活动
(二)会议营销材料的主要内容:会议主办者的名称和邀请词 会议日程和主要发言人、演讲人简介 会议地点的情况介绍 与会的名人名单 会议报到注册信息 会后外出考察或旅游观光活动
三、会前准备阶段
(一)制发会议通知(邀请函)
(二)制作会议证件
(三)准备会议文件与材料
(四)准备会议物品和设备
(五)会场布置
1、会场座位格局设计和安排(上下相对式;全围式;半围式;分散式;并列式)(2、座区划分与座位排列
3、会场装饰(会标会徽标语旗帜植物和花卉灯光)
4、主席台布置(座位格局讲台话筒休息室座次安排)
5、座位标识(座次图指示牌座位号标识团组标识席卡)
(六)会前检查(1、发现问题
2、调整计划)
四、会议实施阶段
(一)会议的接站工作
(二)会议的现场报到
(三)特殊人员的接待
(四)危机和紧急事件处理
(五)会议的返离工作
五、会后阶段
调查概论 考试重点总结
本文2025-01-30 08:54:1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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