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最终定稿)

第一篇:如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如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宋文平
您可知道,在我们的身边,有着这样的一个群体,他们用柔弱的肩膀挑起家庭的重担,用稚嫩的心灵迎接生活的风风雨雨!他们,也只不过是一群孩子,一群非常普通的孩子,但他们却过早的面对了这个社会所加于他们的种种挑战。他们年幼,但他们的心智却比一般的孩子成熟;他们弱小,但他们的责任却比一般的孩子重大;他们本应拥有美好的童年,但现实却促使他们过早的有了不属于他们那个年龄的沉重的喘息。他们,便是留守少年儿童!他们不是孤儿,却有着孤儿一般凄惨的境地!他们也有父母,但却享受不到跟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留守少年儿童存在的突出问题: 留守少年儿童普遍缺乏良好的科学的家庭教育环境 据调查,留守少年儿童的监护人多为三种情况:一是祖父母监护,由祖辈监护的留守少年儿童较多,占总数的90%以上;二是由叔伯姑姨监护,此类监护的留守少年儿童占6%左右;三是独立生活的留守少年儿童占总数的4%左右。留守少年儿童缺失亲情,容易引发心理问题,影响其健康成长 留守少年儿童问题还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高度重视,更加缺乏系统的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个人认为要解决留守少年儿童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高屋建瓴——得到更高组织的领导与帮助,组建“五群人”帮扶队伍,构建社会帮扶网络 我们争取得到社会更多的爱心支持,优化留守少年儿童学习坏 重要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学校在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中的作用 大家都期待的——积极并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
例如改善寄宿制学生的寝室条件,提高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提供热水,完善体育设施等等。介于我县财政能力有限,我们更希望广大社会爱心人士慷慨解囊,为改善纳雍的留守儿童问题献上您的爱心!滴水穿石,在于一点一点的积累,留守儿童的解决更是需要一步一步的进行,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总有一天留守儿童问题会解决!内心的呼唤——深入并加大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心理教育 治根之策——根本的事要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当然,经济问题不是我们能够立马解决的问题,作为我们,现在还不能对此有多大的行动,但我们能够期待,“莫
道今年春将尽,明年春色倍还人”,我们期待世界经济的复苏,期待中国经济的腾飞,期待纳雍经济的换新!
少年儿童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留守少年儿童更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未来,关系到农村千家万户的未来。解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问题,不应视为只是农民工自身和农村的问题。更是希望你、我、他,乃至全社会每一个爱心同胞都来共同努力,为留守少年儿童创造享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和空间。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播下爱的种子,让这些“留守的花朵”越开越美丽。请献上您的爱心,关爱留守儿童。
第二篇: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拯救孩子的心灵
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的“留守儿童”,随着“打工潮”的兴起而开始大规模的出现。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的特殊身份,他们之间缺少沟通,造成越来越多的儿童心理失衡,对他们未来的健康成长形成障碍,全社会有必要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给予一定的关注。
农村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后,意味着留守儿童监护人位置的缺失,由于常年与父母相隔,许多留守孩子在感情上与父母产生了隔阂,即使父母回家时也难以与父母正常交流。一些孩子寄人篱下的感觉,又会使他们出现心理偏差,带来负面的心理感受。一旦监护人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将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致使人际关系敏感、抑郁、敌意、恐惧、偏执等,长期产生孤独感、紧张感、失落感和焦虑感。一般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他们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通过调查数据显示,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85%左右,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这些人中绝大部分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下。
第二种,监护人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妈、姨父等。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频繁流动的问题。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
第三种,监护人是哥、嫂或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年纪较轻,文化水平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随时都会外出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确定性不大。
不论哪种形式的监护,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据调查有68.2%的监护人表示“很少与孩子谈心”,只有12.7% 的留守儿童表示“有烦恼的时候和照顾我的人说说”。在教育态度方面,有69.4%的隔代亲人及75.2%的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很少管”。这说明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委托监护人难以尽到对孩子的全面教育职责。隔代监护造成老人对孩子过分溺爱,依照自己的想法尽量满足孩子,造成儿童缺乏责任感,过分封闭自己,而远在他乡的父母,又在物质上对其额外补偿,造成农村儿童的浪费攀比,无形中助长了儿童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形成,使这些儿童更早的放弃学业,进入社会“淘金”,新一代的“文盲”也将悄然产生。留守儿童最明显的特征是难以满足心理上的交流,难以得到来自父母或严厉或温暖的爱,家长也由于诸多原因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儿童缺乏安全感。一部分监护人事实上已经成为儿童学习、身心发展的旁观者,在知识、精力上也承担不了品德教育、辅导之职,使家庭道德教育处于真空、以至儿童出现喜怒无常,情绪不稳,自我失控,心理承受力低,意志薄弱,缺乏自信,学习困难,考试焦虑,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贫乏,学习成绩不稳,难于应付挫折,青春期闭锁心理,并在行为上出现打架、骂人、说谎、厌学、逃学,严重的出现自伤或伤人等不良现象,心理健康问题日趋严重。
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是一项长远而宏大的工程,涉及社会、家庭、学校的各个方面,需要各方面的合力才能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而其中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彻底改变农村的经济状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留守儿童的心理建档工作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的统一协调下,配备专门的人力、物力资源,对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档案。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培训,使心理健康档案真正成为这些人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基础工具和有力武器。
鉴于以上情况,学校应加大心理方面的干预,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咨询与治疗。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学生,由于所处环境影响,其性格比较内向,更何况是这样特殊的弱势群体,相关部门有必要邀请专业人员对这些孩子进行长期的关注与引导。不能把心理问题简单归结为思想品德问题,注意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和学科化的倾向,也不能把心理健康教育搞成心理学知识的传授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
学校要建立在校长的领导下,以思想品德课教师、班主任和团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每个教师都应重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教师树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同时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科学管理。研究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和与各类学科教育的关系,帮助学生了解心理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心理调节技术。定期开展正确的价值观讨论,建立家长与教师,特别是与班主任的定期联系,随时关注孩子心理动态。班主任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袋,将他们的父母与孩子的生日记录下来,让“代理家长”提醒双方及时打电话问候,表示关心与祝福,并在班会课上动员同学为他送上生日祝福,让他们体会到来自同学间真挚的关怀,从而排遣孤独,减少压抑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是只关注期中、期末的成绩,良好的心态、健康的体魄比成绩更有助于长远发展。
家庭依然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重要点,家庭教育是孩子一生成长的基础。父母和家庭在儿童成长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否外出务工,父母都应给予儿童成长中的指导与关爱。首先在外出安排上,父母应尽量维持家庭功能的完备,父母双方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在外出期间增加回家的频率,通过各种通讯工具与子女增进交流沟通;父母和监护人应与学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时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为儿童创造有利的学习空间和氛围,给留守儿童有效的教育引导与情感关怀,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父母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家长要克服困难,不能一味地将孩子的教育全部寄托在学校,研究表明,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与家庭的教养方式和家庭的人际关系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有些甚至是家庭问题的表现和延续。无论是了解学生心理与行为偏异的原因,还是咨询矫治计划的制订和实施,都需取得家长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要兼顾对学生家长及其他方面的宣传。
加大整合社会资源,在农村建立类似于“留守儿童之家”,呼吁社会资助,假期组织夏令营活动,让留守儿童回到父母身边,体会父母的艰辛,缩小孩子与家长的陌生感,感受亲情的关爱,从而使他们压抑的情绪得以释放,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奠定基础。要提高农民工待遇,使其有能力把孩子带在身边生活。因此,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又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第三篇: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解析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解析
一、何谓农村留守儿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其中一部分孩子随父母涌入城市。但是更多的孩子没有条件随父母流动到城市,只好继续留在在农村。他们由自己的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照料,这类未成年的特殊群体称为留守儿童。简言之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而被留在老家的那些孩子。
当然这些外出打工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一般都做了一定的安排,据此可将农村留守儿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外出打工而由父亲或母亲一人单独抚养的孩子,从某种角度讲可以成为“单亲家庭”孩子。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中较普通家庭的孩子(父母均在身边的孩子)来说,欠缺父爱或母爱。
2.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孩子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的孩子,从而形成了隔代抚养的现象,这种情况占农村留守儿童的绝大多数。孩子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缺乏父爱和母爱,得到的多是祖父母的溺爱。
3.父母双方外出打工,被托付给亲戚照管的孩子,这种也较为常见。
4.还有小部分外出打工的父母安排孩子在校寄宿或采用其他民间托养的形式。如有的父母为孩子聘请了代理家长,这些代理家长同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都签订了协议书。家长每年为此付出一定的代理费用,代理家长必须照顾好这些孩子的生活起居并教育管理好孩子。
由于长期缺乏亲情的关爱、父母的有效教育和管理,他们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留守儿童存在哪些问题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留守儿童在他的作文里这样写道:“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一个人想,一个人笑,一个人哭。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打工了。不知道什么是父爱什么是母爱,就连他们的样子都记不清了。我考试从来都不及格,自信心有多差就不用说了,上学期我考了最后一名,这学期我不想考最后一名了。”这是许多留守儿童的心声,读后不免让人揪心。在亲情长期缺失的状态里,这些孩子已经产生了一系列心理、道德、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问题。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父母所委托的监护人如长辈家属、亲戚以及代理家长等,由于年龄、经济、生活等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而且他们往往认为只要让孩子吃饱穿暖就算尽到了监护责任了,至于其他的事情则是孩子学校的事了。因此在课余和节假日等老师无法监管的情况下,留守孩子则成了绝对自由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知道孩子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他们直接的关爱和教育,孩子往往易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攻击对象。
第二,心理人格问题。
据大部分有关留守儿童的调查显示: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最突出的问题。由于留守孩子缺乏与父母沟通交流的机会,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而其他监护人替代不了父母应该要履行的完整的监护职责。所以留守孩子在遇到成功、失败、进步、忧郁、悲愤、孤寂等不同的情形时,没有自己信赖的长辈可以倾诉和指导,往往只能自己处理。尤其当他们遭遇挫折时,他们不愿意与监护人交流,在心理、性格上很容易走上极端,多出现以下方面的问题:(1)自卑封闭、自暴自弃、缺乏自信,上进心不强。不愿意与人交流、性格内向,不开朗。老师找其谈话容易掉眼泪。(2)自尊心过强内心较敏感对老师亲友等的管教和批评容易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总感觉有人在欺负他,斤斤计较,不合群。(3)对父母产生怨恨情绪认为父母为了赚钱而抛弃了自己,对父母的外出不理解,父母回家了甚至故意疏远他们。心理方面。良好的家庭氛围、和谐的亲子互动对健康心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现有的研究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孤僻内向。由于缺乏父母关爱,交流渠道不畅,留守儿童难以向外界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容易形成自闭的心理;此外,留守儿童在与同龄人交往的过程中,由于显性与隐性的现实差距,自己的想法不能得到及时的疏导,内心容易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受挫情绪。二是冷漠乏信。长期得不到亲人关爱的留守儿童渐渐淡漠了对亲情的渴望。亲情呵护的缺位,孩子在一个缺乏温情的环境中长大,使得孩子们不懂得去享受爱,去关爱别人;心理支持的缺失,孩子缺乏应有的鼓励和肯定,导致孩子自信心不强,以至对成功的期望值偏低。三是心胸偏狭。留守儿童过早过多地体会了生活的艰辛,认识到父母外出打工是生计所迫,容易产生社会不公的意识。因此,他们对社会的认识会多些灰色成分,便产生了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心理倾向。这使得他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容易产生偏狭的认识和过激行为。
第三,道德品行问题。
留守儿童一般为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初中生,正处于心理成长的关键时刻。如果是有祖父母来隔代抚养教育,往往意味着由文盲来抚养孩子;而托付亲戚照管的,亲戚普遍认为不便过多管教或经常盘问,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而农村教师由于受到教育条件的限制,对每个学生的关注也十分有限。所以留守孩子由于长期处于这种状况中,在行为习惯上容易发生消极变化,且难以及时得到纠正,有的甚至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违法乱纪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品德方面。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远离,无法感受父母在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行为示范方面缺乏应有的指导,加上隔代教育本身存在的许多弊端,如纵容溺爱,重物质满足轻道德教育,又因农村环境的特殊性,留守儿童在道德评价、行为习惯上极易发生消极变化。主要表现在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看不良录像,沉湎于网络游戏之中,或者同学之间拉帮结派,与社会上的问题青年纠合在一起抽烟、酗酒、赌博、抢劫等。有些孩子由于失去父母的监管,甚至走上罪恶的深渊。
第四,学习问题。
那些有祖父母隔代抚养的孩子,由于爷爷奶奶的文化水平较低,无法在学习上得到帮助和指导。而双亲有一方在家的孩子同样很难得到父母在学习上的辅导。因为留在家的父亲或母亲一个人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工作,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绝大多数农民工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让孩子能有条件上好学,接受好的教育,日后有出息,不再走自己的路。但往往事与愿违,有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大多数成绩中等或中等偏下。当然一部分留守孩子学习认真,但外出父母的期望值过高,孩子学习压力大,一旦遇到挫折就容易一蹶不振;一部分儿童由于自控力差,无人督促学习,再加上受外界的影响,认为学习与否都一样,对学习毫无兴趣。留守儿童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理应在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业上不断取得进步,但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监管,留守学生难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发生不完成家庭作业、逃学、辍学等现象。因此,父母的关爱、监管以及必要条件的提供是孩子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重要前提
三、如何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不仅会危及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会给农村的教育以及社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能否解决好这一问题意义重大。这个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和质量的提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1.从家庭教育角度讲。首先,父母在委托监护人之前,应该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如身体、经济、思想品德状况。如果被委托者年龄很大,身体欠佳,本身的行为能力有限,那么这种委托不但没有意义,甚至有害。其次,父母应该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留在老家的孩子的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加以关心、教育和指导,例如多打电话给孩子及委托人、老师等,并向其询问孩子的基本情况。第三,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孩子带到自己务工的地方上学,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成长。现在国家对于外出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也一直在采取办法加以解决。第四,父母应善于将自己在外打工的经历以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目前,大家关注较多的是给留守儿童造成的困难。但实际上留守背后蕴藏着一笔巨大的教育财富。外出打工的父母若能将自己背井离乡的生活的痛苦与磨难,各种吃苦耐劳、拼搏向上的先进事迹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从这个角度讲,父母与子女间的联系不是减弱而是加强了。因此,以父母外出打工的种种正面经历为教育媒介,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与交流,应该成为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措施。最后,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若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品德和优秀的才干,父母是要有奉献精神的。因此,父母在这方面应有开阔的眼界和长远的打算,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多为下一代考虑,多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笔者认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至少应有一位家长留守,这对于孩子的人格的培养和学业成绩都是有益的。
2.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讲。学校教育应该成为影响留守儿童成长的主渠道。努力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形成合力。这就要求学校教育不仅要完成校内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留守儿童的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在校外的生活真空,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对此,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优势,特别注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高他们对教育的认识。对于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学生,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同时,学校可以开展围绕反映留守儿童家庭的班会,引导学生形成关于父母外出打工现象的正确认识;也可以邀请有外出打工经历的父母参与班会,通过他们打工经历的讲述,和打工者与学生间的直接交流,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3.从社会的角度看。留守儿童较之普通儿童只是由于生活环境中约束因素、沟通与指导因素的缺失,而具有一种被周围不良环境影响的更高的可能性。为此,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尽管学校生活是留守儿童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但是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一类因素都会或主或次、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所以要加强农村乡镇文化建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打击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根治各种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让农村中小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和熏陶。
4.从政府的角度看。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协作才能完成。从横向看,各部委应协调以尽本部门应尽的责任,如政府的公安、新闻等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与学校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责任。从纵向来看,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应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交流沟通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独特的教育功能。政府应该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的农村,地方政府可为开办寄宿制学校创造条件,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方便的同时,让他们在老师、同学等群体中得到温暖。
5.从国家的体制与制度角度看。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保证,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不为”,而非不能。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并相继取消了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借读费。但还有很多城市,在学校资源闲置的情况下,依然对农民工子女的入校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门槛,导致了大量儿童留守,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制度机制上不断创新,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城市中小学的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学校愿意接收农村儿童。如可以考虑设立协商机制和代偿机制等,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
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不仅对家庭、学校而且对我们整个社会教育体系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目前各项教育远未善学校教育还没有条件深入到留守儿童学校生活之外的情况下,留守儿童的教育任重而道远。由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年龄,他们的数量、他们的生活和教育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社会的影响,我们理应给予积极地关注。
第四篇: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1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依据
为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xx〕50号)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xx〕113号)文件精神,出台了本实施意见。
二、农村留守儿童定义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均离开永康市域范围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本人留在户籍地(或常住所在地)、不满十六周岁的户口登记地除城市社区外的未成年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尽快形成家庭主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从五方面做好保护体系工作:一是落实家庭主体责任。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基层政府要加强家庭监护教育,督促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民政、教育、发改、财政、公安、司法、人力社保等部门资源,共建保护网络。四是发挥群团优势。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生活指导、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五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大关爱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
一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搭建信息系统平台,做好留守儿童信息排查、采集及录入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完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服务体系。推进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儿童之家和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发现报告和帮扶转介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报告监测反馈机制,实施动态监测、实时报告。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等关爱服务。四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依托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建立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五是依法处置监护侵害情形。依法严厉打击或处置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遭受家庭暴力,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督查问责。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查问责。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境。我园结合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对留守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思想教育、生活服务,让他们在充满着爱的环境中成长,父母在外能安心务工,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搭建一个与家长、监护人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各项制度。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留守儿童花名册的更新及档案的建立。
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进一步完善每个留守儿童的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幼儿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长务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幼儿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留守儿童花名册的有关内容。
3、加强对代管人和监管人的培训和指导。
一是运用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祖父母等代监护人开展广泛而细致的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增强科学教育孩子的能力。
二是对“留守儿童”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主要是充分利用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留守儿童”父母返乡等时间,幼儿园举办相关的培训。
4、排除心理障碍,倾注人文关怀。
倡导“温馨”教育、“赏识”教育,让“留守儿童”感受“家”一般温馨的氛围。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开通心理热线电话。教师妈妈每两周不少于一次与“留守幼儿”或家长谈心、交心,并记好交流记录。充分利用好已开通的亲情电话、QQ视频室,教师妈妈每月至少电话等方式与家长或托管人联系。举办一次留守儿童生日聚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幼儿园这个大集体的温暖。
关爱留守儿童,我们一直在努力。本学期,力争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借鉴别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全面实施以“关爱留守儿童,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扎实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网络,使我园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3
一、建立“留守儿童”动态档案
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管理,我校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要求各班通过调查、家访、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沟通等形式,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建立起“留守儿童”详细的档案,同时,对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改变动情况,便于管理。
二、营造“家庭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为了使留守儿童感觉家庭的温暖,学校本学期将开展“留守儿童”座谈会、“我是能干的好孩子”自理自护系列和“同在蓝天下,快乐共成长”主题黑板报、书画和写作比赛,营造了关爱留守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求各校建立班主任“代家长制度”;组织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共同整理一次家务、共做一顿饭、共过一个生日;组织爱心家庭与留守儿童欢度周末;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留守儿童手拉手。通过这些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小手活动,深入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营造“家庭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开展感恩教育系列活动
学校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不但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也要让他们学会关爱别人,学会感恩。为此,学校要组织留守儿童聆听关于感恩教育的专题讲座,让他们在感受学校温暖的同时,珍惜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还可以组织他们开展“我为父母分忧愁”主题班会,通过为家庭、社会学校做点好事,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塑造他们一颗仁厚的爱心。
四、开设“二线一室”
为了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心灵沟通,学校争取在本学期开通“亲情热线”(电话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教师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架起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联络亲情的桥梁。
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同时还以“师爱助你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如主题班(队)会、“您在他乡还好吗”书信竞赛活动、集体生日、法制安全讲座以及“我为留守生献爱心”活动等,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五、开展结对帮扶
1、给予学习上的帮助
结对帮扶人员(可以是任课教师、当地部门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是“代理妈妈”、“爱心妈妈”)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任课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小帮手,协助帮扶留守儿童的学习。
2、注重生活照顾
学校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照顾对象,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结对帮扶人员或任课教师平时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留守儿童患病时,结对帮扶人员及时送诊,悉心照料。
3、注重活动安排
结对帮扶人员或任课教师要组织留守儿童参加主题班会、团队、社会实践、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增强学习、生活的自信心。让留守儿童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注重健康教育
学校要特别关心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在季节转换之际要提醒他们添加衣物,预防感冒,在假期来临时要吩咐他们注意各种安全,把对他们的身体健康教育列入工作议程。还有,学校在安排心理教育课时,每个班级每周至少开设一节,或者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并把该项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任课教师要围绕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与矫正、思想与情感、独立生活和体谅父母等内容开展教育,使留守儿童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眼未来,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代为监护。
2、落实场部和管区(村民委员会)、各级教育单位职责。场部和管区(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教育单位要协同村民委员会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场部报告。场部及教育行政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村级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场部要完善保学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协助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意识。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建立追责与奖励机制。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场部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派出所在管区、学校、医院以及亲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环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派出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场部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加强能力建设。
3.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
4.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法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战略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人群,聚焦群众关切,大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环境、成长环境、关爱环境持续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提高执行力,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何燚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和司法所所长为副主任, 开展日常工作。每个村(居)配备一名留守儿童主任,由村(居)负责民政业务人员担任,负责留守儿童动态排查上报、法治宣传和困难帮扶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责令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监护、教育职责不到位,造成重大伤害的,要依法追究监护主体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落实监护人并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
2.落实村(居)委员会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的原则,按季度上报本辖区内留守儿童的动态变化。村(居)每个社区配备一名留守儿童报告员,做好本村(居)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信息排查和报送、问题咨询、困难帮扶等关爱服务工作。
3.明确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社会事务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独特作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联系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建立教育关爱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团队,在寒暑假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服务,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派出所要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其深入村(居)、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基层党组织要动员和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者工作,实现社会关爱帮扶。动员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营造关爱保护氛围。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采取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客观审慎报道农村留守儿童事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四、完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1.建立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学校、村(居)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其他公民、社会组织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
2.健全救助保护评估帮扶机制。街道办事处要召集社会事务办、公安派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司法所和妇联等,在村(居)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
3.强化救助保护干预机制。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4.实行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各村(居)要加大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强沟通联系,督促监护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切实担负起假期安全责任。派出所、学校、社会事务办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特别要全面加强对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事故点和重点对象的排查,成立排查服务队,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烫伤、坠落、中毒等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5.做好农村留守儿童隐私权保护工作。各村(居)、部门在参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要切实做好留守儿童隐私权的保护工作,未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将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联络方式等隐私外泄,同时注意保护好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隐私、私人空间和情感隐私。
五、保障措施
1、各村(居)、各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统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切实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建设。社会事务办要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社会福利等职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纳入保障体系。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我县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6号)、《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浦政发通〔20xx〕36号)精神,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职责,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帮扶工作制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全面开展教育关爱、结对帮扶、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信息台帐建设和动态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抓好留守儿童的排查,建立“一生一卡”、师生结对帮扶、谈心家访记录等台帐,切实做到册上有名、心中有人、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每年新学期开学一周内,要集中对在校(园)留守儿童进行排查,对排查认定的留守儿童,要立即开展家访,与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联系,进一步核实其基本信息及家庭状况,按照“一人一卡一册”规范建档,并及时向村(居)委会通报情况,以便村(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把信息录入全国留守儿童系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档案信息、台帐建设要与学籍信息相对应,要全面记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生活资助、安全监管、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校(园)留守儿童因升学、转学等原因,就读学校发生变化的,相应档案资料应一并转接。
(二)持之以恒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尤其是建档立卡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绩效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目标责任制,尤其是要落实好镇、村支两委、学校的责任。充分利用每年2月和8月“控辍保学”宣传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社会氛围,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农村较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村少年宫、心理咨询室、学校警务室等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空间。
(四)丰富关爱服务活动载体。全县各类学校要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继续实施好留守儿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免费教科书等政策,打造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的优质品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立德树人”素质教育主题活动,全面推进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图书管理改革,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提升学生阅读能力。各校要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守则(20xx修订)》作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基本遵循和指导依据,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书写上墙、制订细则,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充分利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学校少年宫等载体,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交流和活动娱乐的场所。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兴趣爱好和年龄特征,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项目,以培养珍爱生命、明礼守法、学会生存、勤学求知、常怀感恩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标签化。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咨询室),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理解父母、孝敬感恩教育等。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继续深入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教研活动。
(六)建立完善关爱帮扶工作制度。在联系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引导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与孩子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每学期都要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系列专题讲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监护责任等法制宣讲,开设儿童家庭关爱辅导报告等。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在校期间教师联系帮扶制度,确保每位在校留守儿童都有帮扶教师辅导。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中的职责,特成立浦北县教育局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基教股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机构,明确各自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有序开展教育关爱活动,真正让留守儿童学习有人辅导、生活有人照管、心理有人疏导、活动有人安排,健康、快乐地成长。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采取法制讲座、家长会议、家校互动等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举行主题班会、专题墙报、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学校的关爱和帮助,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学习和成长的快乐。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是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控辍保学、学生安全等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县教育局将在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学生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学生档案,使留守学生建档率达100%;
2、留守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关爱留守学生,在学校班级实行结对帮扶活动。
三、主要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关爱留守学生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建立留守学生档案
学校认真调查研究,做好摸底工作,建立每个留守学生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
3、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构建校内外关爱网络。
(1)、实施“3+2+1+1”模式关爱工程,组织师生结对互助帮扶活动。
“3+2+1+1”模式,即由3名普通学生、2名留守生、1名爱心家长和1名教师共同组成,由教师和爱心家长一起对这些孩子进行重点帮扶,定期对帮扶儿童进行学习辅导、生活支助以及心理上的了解、沟通。开展“亲情对对碰活动”。让被帮扶的留守儿童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享受“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天伦之乐。另外,在“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大力推动下,对留守生进行入户走访,了解他们在家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与其监护人商讨措施,共同教育。
(2)、关注儿童健康心理,开设“悄悄话”活动信箱。
学校结合本地方特色和学生认知水平,编写了一套校本教材,分低、高两个学段,每一学段分上、下册,每一册教材都融入了符合本学段学生年龄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安排教师专门对儿童进行不同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鼓励给老师同学写“悄悄话”纸条,为师生搭建起彼此了解、互相沟通的有效平台,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3)、开展“亲情互动”活动,架设交流、沟通的桥梁。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为了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留守儿童之家”特开通亲情热线电话和电脑视频,让他们能与父母面对面地谈话、交流。并组织留守儿童配合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封信,每月与班主任联系一次,每月与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让他们在与父母的交流中找回亲情,感悟真情,以乐观向上的心态面对人生。
(4)、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和班级博客,搭建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
为了更好地让留守儿童家长及时、如实地了解孩子在校各方面的表现及活动情况,学校将近期开展的活
如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最终定稿)
本文2025-01-30 06:20:2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52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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