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xiexiebang推荐)

第一篇:201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xiexiebang推荐)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项目及栏次销项销项销项销项(应纳)销售额(应纳)销售额(应纳)销售额(应纳)税额税额税额税额2345678销售额扣除后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销项(应价税合本期实际含税(免扣除金额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纳)税额计14=13÷(100%+税13=11-12率或征收率)×税率或征收率合计1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税率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全部征13%税率税项目11%税率6%税率其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即征即退项目即征即退应税服务6%征收率5%征收率4%征收率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项目3%征收率的应税服务预征率 %预征率 %预征率 %其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即征即退项目即征即退应税服务
三、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抵退税应税服务
四、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税应税服务***13a13b13c14***=1+3+510=2+4+11=9+10+76+812————————————————
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各列说明
1.第1至2列“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
2.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上述三种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3.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4.第7至8列“纳税检查调整”:反映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在本期调整的销售情况。5.第9至11列“合计”: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第1至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6.第12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附列资料
(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8.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写本列,其他纳税人不填写。(1)应税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应税服务”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项第③点的说明。
(2)应税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征收率)×对应行次征收率
本列第13行“预征率 %”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4条第(2)项。(3)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或免税的,本列不填写。
(三)各行说明
1.第1至5行“
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2.第6至7行“
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应税服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7行“即征即退应税服务”: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3.第8至12行“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4.第13行“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
第13a行“预征率%”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
(1)本行第1至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本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5.第14至15行“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14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应税服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15行“即征即退应税服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应纳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6.第16行“
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7.第17行“
三、免抵退税”“应税服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应税服务。8.第18行“
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9.第19行“
四、免税”“应税服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税服务。
第二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本表第1项“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十八)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二十)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一)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二)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三)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四)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五)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六)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本期发生的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后的数据。
(二十七)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八)本表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九)本表第16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本表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三十一)本表第18项“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二)本表第19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三)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三十四)本表第21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五)本表第22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六)本表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七)本表第24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内各月数之和。(三十八)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减去本期发生的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后的数据。
(三十九)本表第26项“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不填写。
(四十)本表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一)本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二)本表第29项“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不填写。
(四十三)本表第30项“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四)本表第31项“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五)本表第32项“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四十六)本表第33项“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四十七)本表第34项“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四十八)本表第35项“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九)本表第36项“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
(五十)本表第37项“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
1、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
2、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内各月数之和。
(五十一)本表第38项“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纳税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32项“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本表“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和“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货物、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出口执行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1.第1、8、15栏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2.第2、9栏不填写。
(五)本表“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和“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纳税检查调整”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六)本表“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本期因销售免税货物而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税额,包括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等。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本表“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栏应与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减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的数据相等。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份数、金额、税额。6.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填写。
7.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含《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额”栏:填写铁路、航空、管道及海运等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金额”栏数据、《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金额”栏数据、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而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之和。
(2)“税额”栏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填写:
①铁路、航空、管道及海运等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按“金额”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
②《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份数、金额、税额。8.第9栏“6%征收率”和 第10栏“4%征收率”,不填写。
9.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0.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之和。
(五)本表“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填写已经抵扣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该栏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
2.第14栏“免税货物用”,填写免征增值税项目用,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进项税额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填入本栏。
3.第15栏“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接受试点纳税人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填入本栏。
4.第16栏“非正常损失”,填写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与非正常损失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
5.第17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填写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进项税额用于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填入本栏。6.第21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六)本表“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2至26栏数据包括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结存至本期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3.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因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企业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4.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末余额数。
5.第26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应列入成本、资产等项目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出口企业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6.第28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7.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填写。
8.第31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而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金额”栏:填写《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金额”栏数据、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而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之和。
(2)“税额”栏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填写:
①《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按“金额”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
②《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9.第32栏“6%征收率”和第33栏“4%征收率”,不填写。
(七)本表“
四、其他”部分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第36栏“期初已征税款挂帐额”和第37栏“期初已征税款余额”,不填写。3.第38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
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填表说明
本表填写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明细情况。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五)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
(六)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本表第4项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目录中所列的应按照2%征收率增值税的应税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
(八)本表第5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九)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十)本表第7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一)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
(十二)本表第9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税货物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三)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四)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数据是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十五)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
第三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2008-11-04 20:02:36)转载▼ 标签:? 财经分类:?会计实务 一、一般纳税人
(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1、辅导期第一个月,当月认证的专用发票数怎么填报?
认证的专用发票数填在表二的第24、25待抵扣进项税额、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
2、辅导期第一个月比对的结果出来了,在报表上怎么填报?
可以抵扣的数填写在表二的第23栏“初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同时这个数自动挤到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
3、辅导期取得《铁路运输发票》怎么填报?
填写在表二的第8栏“7%扣除率”中。
4、辅导期取得《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填报?比对结果出来后怎么填报?
认证的数填写在表二的第31栏“7%扣除率”中。
比对结果出来后,可以抵扣的数填写在表二的第8栏“7%扣除率”中。
5、辅导期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填报?比对结果出来后怎么填报?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二)外贸出口企业
1、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怎么填报?
填写在表二的第24、25、26待抵扣进项税额、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不得参与当期抵扣。
2、外贸企业出口的销售收入怎么填报?
出口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的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和表一的第17栏“未开具发票”中。
3、外贸企业因出口征退税率不一致而导致的征退税率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申报表在哪体现?
由于外贸企业内外销分开核算,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不在内销抵扣,所以此部分进项转出在增值税申报表上不体现。
(三)生产型出口企业
1、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和应退税额报表怎么填报?
出口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中,应退税额填写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中,但当期计算的应退税额要在下期申报表中体现。
2、生产型出口企业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产生的征退税率差在哪体现?
填写在表二的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
3、生产企业来料加工报表怎么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的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和表一的第17栏“未开具发票”中。
(四)查补税款
1、税务机关查补纳税人应计未计的收入,纳税人补税后,当期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申报表,应该怎么填报?
由于当期开具了专用发票,所以在申报抄税时,与当期的其他销售额一并记在表一第1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再将查补已经补税的销售额在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中填写负数,同时表一的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中要将查补数填入;销售额还要在主表的第4栏体现,税额在主表的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体现。
2、税务机关查补的调减的进项税额,申报表如何体现?
表二填写在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中,主表填写在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中。
(五)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办法征税
1、非八大行业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未超原值,按政策免征增值税,报表怎么填报?
主表填写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表一填写在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中。
2、非八大行业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政策规定应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报表怎么填报?
表一填写在第10栏的4%项下。主表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中,按4%征收的税额填写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按4%减半计算的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六)主要逻辑关系
1、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表一第7栏(当期+纳税检查调整)
2、主表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表一第5栏(应税货物小计)
3、主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小计)
4、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表一第14栏(销售额合计)
5、主表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表一第13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合计)
6、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表一第7栏(销项税额合计)
7、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表二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8、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表二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税额)
9、主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填写上月应退税额
10、主表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税额合计)+表二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
11、主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表一第12栏(应纳税额小计)
12、主表第22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表一第13栏(纳税检查调整税额合计)
13、主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实际应入库(或多缴)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未超原值,免征增值税,报表怎么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第6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中。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按4%减半征收,报表怎么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4%减半计算的税额填写在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销售额在哪填报?
销售额填写在第8栏“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中。
第四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调整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第一部分 概述
一、背景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近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简称 36 号文件),其中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根据 36 号文件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1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9 号)等相关的配套文件。
本次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涉及纳税人户数多、行业广、业态复杂,税收制度设计上,既要考虑遵循规范的增值税税理原则,也要兼顾原有营业税政策的过渡;既要保证所有营改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要兼顾不影响财政体制;既要方便纳税人操作遵从,又要便于税务机关执行。在方方面面兼顾的前提下,税收制度上就必然安排了许多过渡性政策,同时也有许多制度上的尝试和创新。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3 公告,以下简称 13 号公告),对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适用范围
鉴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3 号公告发布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全国范围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三、申报表调整思路
以实现新旧税制平稳过渡,顺利推进营改增改革为原则,兼顾习惯性和适用性。即,考虑到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形成的申报习惯和征管信息系统的既有框架,保持原申报表基本结构和栏次不变;同时考虑到政策的适用性,通过申报表局部调整和增加附表的方法,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规定相衔接。
四、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
(一)》)。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
(二)》)。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附列资料
(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
(四)》)。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
(五)》)。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表》)。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以下简称《进项结构表》)。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以下简称《减免税明细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小规模申报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以下简称小规模申报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小规模申报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三)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包括: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公告规定,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公告规定,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第二部分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调整为了1 主表 8 附表,在填写的整体难度上有所增加。需要注意的是,自 2016 年 6 月份申报期起,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需要再报送《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第一节 申报表主表
一、表式及主要变化
(一)表式
(二)主要变化
表式结构未做调整,仅对表头部分的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即将原表中“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表述,分别改为“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具体见下图:
二、挂
填写要点
账留抵税额的填报是申报表主表填报的主要难点。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改增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即在试点实施之日前,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需要进行挂账处理。
申报表主表中的第 13 栏“上期留抵税额”、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专用于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
【填写案例一】某市 A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仅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截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期末留抵税额 10 万元。2016 年 5 月,发生 17%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 20 万元,发生 1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 30 万元,本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为30 万元。
2016 年 5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主表填报方法:
注:为方便举例说明,在填写案例中只截取了申报表的部分栏次(下同),填写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
1.本月主表第 13 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0”;“本年累计”填写“100000”,即将上期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结转到本栏。
2.主表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在填写时,需要进行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用第 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计算过程: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000-300000=200000 第二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要用到《附列资料
(一)》中数据。
计算过程: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
(一)》第 10 列第 1、3 行之和-第 10 列第 6 行)÷主表第 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200000 ÷500000×100%=40%。第三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计算过程:
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200000× 40%=80000 第四步: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80000<100000 经过上述计算,主表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应当填写 80000。
3.主表第 19 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即:500000-300000-80000=120000 4.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第 13 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即:100000-80000=20000。
这 20000 元是期末尚未抵扣完的挂账留抵税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在货物及劳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填写说明详解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一般填写本内各月“本月数”之和。其中,第 13、20、25、32、36、38 栏及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的“本年累计”分别按本填写说明第(二十七)(三十四)(三十九)(四十六)(五十)(五十二)(三十二)条要求填写。
(十五)第 1 栏“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政策链接】根据 36 号文件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扣除项目情形有:
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
201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xiexiebang推荐)
本文2025-01-28 15:14:05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52202.html
- 二年级数学下册其中检测卷二年级数学下册其中检测卷附答案#期中测试卷.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质检卷(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质检卷(苏教版)#期末复习 #期末测试卷 #二年级数学 #二年级数学下册#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混合运算专项练习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混合运算专项练习#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年月日三类周期问题解题方法二年级数学下册年月日三类周期问题解题方法#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知识分享 #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专项训练二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专项训练#专项训练#解决问题#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知识分享.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还原问题二年级数学下册还原问题#二年级#二年级数学#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第六单元考试卷家长打印出来给孩子测试测试争取拿到高分!#小学二年级试卷分享 #二年级第六单考试数学 #第六单考试#二年级数学下册.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必背顺口溜口诀汇总二年级数学下册必背顺口溜口诀汇总#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 #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重点难点思维题》两大问题解决技巧和方法巧算星期几解决周期问题还原问题强化思维训练老师精心整理家长可以打印出来给孩子练习#家长收藏孩子受益 #学霸秘籍 #思维训练 #二年级 #知识点总结.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 必背公式大全寒假提前背一背开学更轻松#二年级 #二年级数学 #二年级数学下册 #寒假充电计划 #公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