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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正文: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1

接到施工任务后需要认真审查设计施工图纸,根据工程的规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按图施工,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工种的施工规程规范和验收规范。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制度

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由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

1.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制度

由技术设计部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2.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2施工进度计划。

2.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2.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2.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2.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3、技术交底制度

3.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召开工程协调会,由施工单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工程难点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事前消灭重大质量隐患。

3.2项目技术交底需做好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施行。

3.3技术交底的要求

3.3.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3.3.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3.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3.3.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3.3.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3.4技术交底的内容

3.4.1技术设计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与土建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冬、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重要项目。

3.4.2施工单位对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9)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0)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1)焊接程序和工艺。

12)试水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等填写方法。

4、技术核定制度

4.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技术设计部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也由技术设计部发出变更通知,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再由技术设计部通知有关施工单位。

4.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4.3技术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4.4技术核定单送交建设单位技术设计部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5、技术复核制度

5.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技术设计部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5.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5.2.1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5.2.2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5.2.3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5.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5.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5施工单位应提供技术复核记录复印件1份,由技术设计部所办技术人员负责交予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6.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隐蔽之前提前一天通知技术设计部派人参加。

6.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质检员和技术设计部代表共同回签。

6.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6份,技术设计部,材料部,开发中心,物业公司各1份,自存2份归档。

6.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6.4.1给排水消防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反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6.4.2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反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避雷针(带)的接地电阻。

6.4.3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6.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6.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6.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等。

6.5.3设备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6.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6.7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必须拍照,重要部位需按不同角度局部特写。由开发中心负责执行。

所有照片经扫描存入资料室电脑。

7.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7.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水电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7.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7.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洁。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2

一、工程管理人员管理标准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劳动法、建筑法及相关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安全制度;

2、贯彻落实公司规定的"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做好生产安排和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

3、熟悉掌握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服从公司领导,勇挑重担,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5、讲究职业道德,工作扎实求精,对本职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且富有创新精神;

6、坚持原则,团结他人,不搞小团体,不蓄意闹事,有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公司领导反映;

7、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赌博,不酗酒,不说脏话,在工人中起表率作用;

8、模范遵守作息时间,有事向公司领导请假;

9、注重仪表整洁,讲究环境卫生,保证身体的健康。

二、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体系,对项目实施标准化工地建设,协助公司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2)负责本项目部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等全面行政管理工作。

(3)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4)建立和完善项目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5)领导制定经营计划,负责施工财务计划、技术措施实施。

(6)不断完善经济机构,搞好经济效益,主持季度盈亏分析。

(7)经常掌握财务收支情况,严格各种费用的开支,以及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手续,并对所属职能人员上报的资料、报告等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及时准确。

(8)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生产、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对现场管理工作负责;

(9)主持工地例会和安全会议,协调管理分包方、施工设备、物资等资源,实现施工质量、进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CI等管理目标;

(10)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交验;

(1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环境合规性评价,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2)负责协调与现场周边单位和居民之间的关系。

(13)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对项目所承担的工程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体系标准开展工作。

(14)统筹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及落实,开展质量安全教育,保证各项制度的正常运行。

(15)负责组织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周检。负责组织施工人员、项目技术人员、质量检查员进行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和评定。

(16)参加公司副经理主持的项目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

(17)合同规定由建设方检验认定的项目,应及时通知建设方代表参加,具体要求执行合同规定。

(18)因施工急需在检验报告完成前需例外放行的,负责提出书面报告。

(19)合同规定由需方检验认定的项目,应及时通知需方代表参加,具体要求执行合同规定。

(20)在实施工程项目保护措施过程中,发现项目受到损坏,立即写出书面报告。

(21)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承担项目工程的交验工作。

(22)负责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23)负责项目宣传教育工作,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搞好评比奖罚工作。

(24)参与经济考评,搞好治安保卫。

三、工地技术员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施工测量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认真填写工程日志。

(2)负责具体落实月、周作业计划,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抓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管理。

(3)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协调工种配现场管理人员岗位分工及职责明细第3页,共4页合、工序衔接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产品保护措施的落实以及产品和过程状态标识等工作。

(5)参加一般不合格品的分析、评审和处置。(6)参加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及时报告QC成果。

(7)编写工程用料计划,做好劳务分包方的工程量结算工作。

(8)负责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

(9)负责施工生产的协调、调度、现场文明的实施,处理好施工生产的进度与质量问题;

(10)落实好工程过程产品保护和保修服务;

(11)搞好劳动力管理,及时调配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12)负责分承包管理和员工培训工作;

(13)负责管理评审、质量记录、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内部质量审核、统计技术的推广应用等要素文件贯彻实施。

(14)负责所承担的作业区、段内的工序质量管理、过程质量控制和成品保护等施工管理工作。

(15)按照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交底的要求作好施工技术指导。

(16)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常检查所管辖施工队或作业组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并监督其做好自检、工序交接检,发现不合格品要及时纠正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17)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隔离和处置。

(18)按时填写临时用工等各种有关原始记录和工程日志,作到准确无误。

四、工地质检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和记录。

(2)负责工程检验状态标识,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复核和质量检验评定。

(3)参加项目周检,对工程质量情况作出分析总结和评价,每季末书面上报公司安质科。

(4)负责例外放行物资和工序的标识和记录。

(5)对施工过程中检查出的一般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和跟踪验证,且负责报送和保存质量记录。

(6)负责施工中一般不合格和预防信息的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工地安全员工作职责:

现场管理人员岗位分工及职责明细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经理督促、检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度违章作业并监督改进。

(2)经常检查工地施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上级反映。

(3)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4)按时填写安全台帐,作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本项目部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参观访问人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工地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有文件、资料、图册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文件资料的收发、编号、标识、登记和更改,并根据公司下发的“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及时清理本项目部无效文件和登记、添加有效文件资料。

(2)负责工程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

七、工地库管员工作职责:

(1)遵守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制度以及《仓库之临时库房管理规定》。

(2)坚守岗位,不得随意擅自离开。仓库内严禁闲人出入或擅自动用物品。

(3)负责编制出入库材料明细帐。材料出库领发料人应按规定签发小票。

(4)负责做好每月仓库、工地材料清库、盘点报表工作,并按规定上报财务部。

(5)按消防安全规定,确保仓库安全。

(6)负责仓库内材料摆放有序,并保持仓库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

(7)非本工程使用材料,需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8)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4

1 接口管理制度

1.1 纵向管理制度

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建立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设总工程师、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下辖安全部、工程部、器材部、技术部、合同部、财务部、综合部、质保部构成项目管理体系。纵向实行四个层次管理。

第一层次: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分别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和技术总工分管本工程项目。公司总部作为本项目的坚强后盾,为确保本工程的高效、优质实施,对项目的重大工程活动和技术环节进行指导、把关。在项目开工前,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帮助项目经理做好整个项目'五大控制'的整体策划。指导项目部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修订、报批。针对业主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施工期间,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将经常性亲临现场,对重大技术方案和工程活动把关,并预见性地指导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竣工期间,指导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为公司今后发展积累技术财富。

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部的各项工作。是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商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财务部和综合部。接受业主的领导。项目经理的指令为项目部最高指令,一般通过文件形式或口头(特殊情况下)向下传达,通过项目班子到职能部门到作业层实施,再反馈回项目经理。必要情况下,项目经理可直接指令职能部门或作业层直至操作人员,除非有可以预计的严重安全隐患时,职能部门、作业层或操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对上接受项目经理领导,完成项目经理交与的相关任务,收集有关信息,对施工提出自已的见解,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作决策;对下分工负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并监督落实。对各职能部门之间不一致的意见进行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接受分管领导的领导,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任务,并负责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重大事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下按各自分工贯彻落实项目部的各项指令,按事先制定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指导作业层顺利施工。

第四层次:施工班组。作为项目部的基层,接受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按照项目部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项工作。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义务向职能部门反映,涉及到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有权越级上报。

1.2 横向管理制度

横向管理接口,主要指纵向的第二、第三层次本身的横向关系。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班子的组成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相互之间是分工协作关系。总工程师分管技术、质保;施工经理分管工程施工、器材;项目副经理分管合同、安全。虽然分工不同,但关于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形成共同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有不同意见,报项目经理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作为第三级管理层次,承担不同的具体管理内容,是相互协作的关系。也只有密切合作,各部门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为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的每一个要素上,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职能部门之间对施工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按归口管理部门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理(须征求其它部门意见),各职能部门之间有争议时,报分管领导裁决。

2 人员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力资源为第一生产要素。选用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部,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项目部班子、部门和作业层进行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调离本工作岗位。

凡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技能(包括语言能力)、知识、学历、经验和必要的身体素质。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设置工作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和上岗人员的资格要求。

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质保、技术等相应的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场的外来分包队伍或劳务人员,都应先将劳务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通知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或队)办理施工证件和根据用工协议享受劳保待遇。

对工人在工作中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换工作岗位的必须由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综合部按建司人员管理权限对其进行重新评定定岗。

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工作调换,按建司干部管理权限重新评定定岗。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且岗位合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以内的,如有一年或一年以上时间未从事已取得证书范围内的工作,应重新评定。

施工过程中对各级人员要定期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质控、质保人员有条件应安排适当的外部培训,不断提高整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保证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各部门、施工班组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统一进行编号,颜色上按部门职责予以区分。

为保证安全生产,上班时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上班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处罚,直到调离本岗位。

加强法制教育管理,杜绝酗酒、闹事和打架、斗欧的行为,对违法乱纪反者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先进,开展劳动竞赛,倡导积极向上的拼搏精神,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为项目管理作出重要贡献者,予以重奖。

实行绩效管理,由综合部组织定期对各部门和施工班组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一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换岗或调离。

3 技术管理制度

3.1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实行项目副经理和施工经理负责制。除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外,主要遵守业主的现场安全规定及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之前及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部各项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策划和评价,建立危险源清单。然后根据危险源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危险品使用、钻孔、爆破、台风、防火等重要活动中出现的危险源)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预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

安全部作为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危险源清单。组织有关安全检查,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

工程部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做好生产与安全防护的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队中的每一个人都了解安全措施要求。

器材部根据安全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按批准的重要物项的采购技术规格书和需用量计划,做好劳保、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采购,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3.2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实现建设工程达到既定质量目标。

质保部是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质量管理措施及管理要求、管理程序和本部门工作管理程序及其它质保文件,并监督检查、验证质量管理措施运行的有效性;负责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同时,负责各单位之间及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之间的质保接口工作。

质保部负责工程施工的试验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和试验任务,对所出具的检验和试验报告负责。

工程部协助质保部做好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工程量的统计及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测量,做好施工测量记录。

器材部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证,并保存与质量有关物项检验的合格证件,发现进场材料不合格,及时通报质保部验证,办理清退出场手续。

财务部协助质保部搞好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综合部协助质保部做好有关外事活动,全面负责文件归口管理,包括对所有文件的接收、复制、分发、保管及对外文件的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文件编码和内外传递通信渠道的管理。

3.3 工程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实行施工经理负责制,施工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控制性工期及总进度要求,编制并修订各级进度计划,并按时提交业主审查。编制的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计划(部分关键项目提交专项和日计划)。

在工程进度管理中,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以里程碑工期为依据,将施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班组,并直接与工人的利益挂钩,提高每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

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施工现场矛盾。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离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赶工计划,包括调整资源投入或修改分部工程计划,以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并主持生产协调会,布置施工任务和节点目标,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部是进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负责各工程项目和部门的接口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经理报告。

技术部根据合同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出有关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同时,根据进度计划,编制重要物项需用量计划,提交给器材部。

器材部根据技术部编制的技术规格书和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及时采购;同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质保部并上报施工经理。

质保部根据进度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不因验收不及时影响进度。

3.4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实行总工负责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总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提前进行研讨定案,必要是请示公司总部分管技术总工程师。

在工程施工之前,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段、分层次进行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具体内容,技术交底采用技术通知单、方案图表、现场演示或会议和口头形式。

技术部是施工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发现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编制各项施工活动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在施工活动中根据需要进行技术指导。

工程部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并协调各部门与作业之间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市政府对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经审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观和结构的安全。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设备安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由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九条

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定时限。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制度。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他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具体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按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廉政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学校应对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

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三十五条

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未明确定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标文件约定风险范围的材料、施工期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材料以及建设方认为须签证的材料的签证管理。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七日将预购材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可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规范材料签证,材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并参考3家以上厂家的价格。材料签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应明确采管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因素。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或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者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三十七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管理。项目竣工后28天内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给市财政局审定;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提交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计处组织审定。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具体办法按照《达州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与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洪教计字(20xx)4号]执行。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实行估算、概算、决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内允许调整,决算在概算10%幅度内允许调整;如存在基础特别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应及时提交专门调整报告,待调整获得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获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门批准的超额投资由项目学校自筹解决。

第七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其内容包括从项目提出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和阶段的文件、合同、资料和图纸等,都要严格地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3、招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设计变更、甲方签证;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

15、学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图纸;

17、投标文件;

18、其它资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证明等)。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文书要求。工程签证,要求根据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每一页要求有统一的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的内容、份数和页数,并且对所有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所有资料应保证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学校与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各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认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

第八章建设工程项目的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勤政廉洁原则。建立健全勤政廉洁和监督制约的制度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干干净净做事谋发展,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基本建设工作队伍建设,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基建队伍。结合学校基建工作的特点,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学习、办公、防护、交通等各种工作条件,保证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工作先进、取得优良业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学校要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坚持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学校基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约措施和追究办法。

第四十七条

学校基建工作人员不准在与工程有关的单位中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对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回扣等好处,无法拒绝的,应一律上交学校;不准参加对方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要求和接受对方为自己及家属提供的各种利益;不准向对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学校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分包经营等活动;不准向对方泄露招标标底等有关保密内容;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

第四十八

条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依法严格,全面覆盖。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对决策工作监督。重点监督决策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决策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并记录在案等。

第五十条

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重点监督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评标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有无故意规避招投标或弄虚作假等。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完备,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与招投标要求相符,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合同的双方是否诚信守约。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基建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设备或大批量大额物资采购工作,重点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程序严密、操作透明、集体决策、合同约定、择优购置、责任明确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五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责任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有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职责实施管理,各责任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有无违反规定以权谋私或造成损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群众对学校基建工作的监督。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基建工作公开。实施学校建设项目责任人、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现场挂牌公示制度,设立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督工作由监察、审计、财务、基建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采用参与、询问、检查、调查、追究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在建设中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由学校分别给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学校缓拨或停拨市级建设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6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7

项目工程部仓库管理程序(试行)

1、目的:保证仓库存放物品进出有帐可查,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适用于工程部仓库。

3、职责: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存放物品明细帐,做到入库、领料有据可查。

4、程序:

4.1清理仓库,做好明细帐单。

4.2物品入库必须填写相应入库单,由主办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入库单附后)。

4.3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领用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领料单上签字认可(领料单附后)。

4.4入库单、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保存,以备查阅。

4.5物品入库领用后,即时做好增减明细台帐,以备查阅。

4.6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由工程部保安人员监管。

5、相关表单:

5.1入库单。

5.2领料单。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部全体人员。

注: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入库单

入库物品名称 供货商 数量 入库日期 物品原用途

主办人签字仓库管理员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备注

领料单

领用物品名称 供货商 数量 领用日期 领用物品 作何用途

领用人签字仓库管理员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备注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8

1、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努力保持设计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2、参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组织现场勘察。

3、完善修改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特别是对工程进度控制提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真正实现合同管理。

4、进行技术交底,协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处理问题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5、协调项目所在镇政府、村委、受益群众代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在项目管理费中给予一定的补助。

6、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确定联检工程,严格实行质量联检制度。

7、正规管理,严格落实项目业主管理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监理施工的制度,通知做好记录、要求使用文字样式。

8、项目管理车辆实行公车保障和社会租用车辆相结合,社会租用车辆所需资金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9、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下乡补助制度,从项目管理费中列支下乡补助和工作用餐补助。

10、督促施工单位与出工单位建立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正文: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1 接到施工任务后需要认真审查设计施工图纸,根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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