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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XX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制度

制 度 细 则

一、员工守则(1)总则(2)员工基本要求(3)员工行为规范

二、考勤制度(1)员工作息时间(2)员工休假(3)处罚规定(4)加班规定及报酬

三、财务管理制度(1)基本准则(2)财务部职能(3)各岗位主要职责(4)支票管理(5)现金使用

四、劳务人事制度(1)员工招聘及录用(2)入职手续办理(3)员工转正及晋升(4)员工离职及辞退、解聘(5)劳动保险制度

五、文档管理制度(1)归档范围(2)档案的保管与销毁(3)企业担保业务档案

六、印章管理制度(1)印章的刻制及分类(2)印章的使用及保管

员工守则

1、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员工基本要求

(1)爱国守法,讲究公民道德。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工作努力踏实,对待工作要精益求精,积极并具创造性地完成工作。

(3)团结同事,积极与团队协作,讲文明礼貌,坦诚待人,乐于助人。

(4)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工作不拖延,不积压;敢于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5)爱护公司的公共财物,勤俭节约,不浪费公物。(6)维护公司形象与信誉,保守商业机密。

3、员工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公司上下政令畅通,步调一致;(2)衣着要求得体、协调、大方整洁;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上班;

(3)工作时间要求必须挂带工牌,工牌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要求补办;(4)下班后整理自己办公区域的卫生,关掉自己的电脑及电源,若有违反20元/次;(5)与客户交往要诚恳、热情;待人接物,温文尔雅,言辞得体;(6)约见客户要守时,客人离开后方可转身,不可置客人于不顾;

(7)禁止在大厅吸烟,若有违反20元/次(吸烟区域为阳台,外面楼梯走道);(8)禁止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和看电视,若有违反20元/次;

(9)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用规范用语“您好,清洲投资”,结束语用“再见”。语言亲切有礼,并等待对方先挂电话;

(10)个人工作上的不专职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情况对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双休日。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公司作息时间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

上午 9:00——12:00 中午 12:00——14:00 下午 14:00——17:30(1)上午上班时间9:00未到或下午上班14:00未到者按迟到处理;迟到、早退超出6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事先与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者除外,业务人员只需在上下班时间打卡)(2)上班时间内员工因公需要外出办事,必须通知部门经理,违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3)员工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以便考勤记录。

2、员工休假

(1)事假:员工因私需休假,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到行政人事部领取请假条,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行政人事处备案;请假2天以内报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2天报总经办审批;突发事件请假必须致电部门经理同意,回来后补写假条。员工因私请假,如超过时间未按时报到上班且未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事假,一律扣除当天的应发工资。(2)病假:员工需休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的有效诊断证明。(3)法定节假日:以国家政策为准。

(4)婚假、丧假、产假均以国家政策为准。(参考太平)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三)产假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 流产: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陪产假 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难产10天。

3、处罚规定

(1)迟到1小时以内扣取20元/次;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2)旷工一次扣取100元/次,并扣发当天工资。

备注:由于长沙交通很不给力,公司规定:每个月有三次迟到五分钟,请一次病假的机会。

4、加班规定及报酬

(1)公司提倡有效运作,工作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

(2)如下情况不计算加班工资:

一、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原因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二、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或内勤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长的工作时间;

三、在周末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的时间;

四、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因公外出、培训学习时间;

五、员工因公出差,按公司相关制度报销差旅补贴外,不再另计算加班工资。

(3)如下情况需计算加班工资:

一、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工作需要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二、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的工作。

(4)员工加班满一次,加班满两个小时补贴10元,四个小时以上按半天计算,加班满8个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5)法定节假日(据公司规定)加班双薪。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公司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准则

(1)资金的筹措与使用应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2)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制度。

(3)资金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与控制。(4)资金应实行分类管理。

2、财务部职能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制度。

(2)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计划,加强成本的预算分析和执行情况。(3)加强财务部管理服务,提高并促进有效稳健的经济效益。(4)合理利用资金,反对铺张浪费。(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6)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

(7)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办理财务相关事务,须严格遵守规定。

3、各岗位职能

(1)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1)严格准确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要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清晰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按账。

(1.2)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参照经济核算原则,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财务资料。(1.4)及时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2)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2.1)认真准确的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2)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2.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准确办理支票使用手续,支票须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2.4)建立及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细心审核收付凭证,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2.5)及时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支票管理

(1)公司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由总经理签字加盖印章填写具体内容,领用人必须在支票领用登记单上签字,以备审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确保无误后交给出纳人员。

(3)支票须出纳统一编制凭证号,按相关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须在支票领用单上登记后,方可注销。

(4)财务部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除。当月工资扣款不足,须顺延。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由财务人员清算补发工资。

(5)公司财务部支付每一笔款项,无论金额大小,都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不在时,由财务人员电话通知,同意后方可先付款后补签。

5、现金使用(1)使用范围

(1.1)公司员工工资、奖金、补贴(1.2)个人劳务报酬

(1.3)公司行政需购买物品的零散支出(1.4)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2)劳动保险、福利及其他物品,须采用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3)日常零散开支限定金额为6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4)财务人员支付现金时可从公司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能从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借用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生效。超过还款期限的,即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工资由财务部根据总经办及部门每月提出的核发工资资料来编制员工工资表,交总经理审核签字,由财务部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及时发放工资,及时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7)公司无论何种业务汇款,财务部人员都须认真审核汇款通知单,由总经理签字,会

计审核有关凭证,(8)出纳应该建立健全的现金账目,认真准确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准确相符。

劳务人事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制度,为公司招聘储备人才,确保公司聘用人员的整体素养,符合各岗位的要求而制定本制度。

1、人员的招聘、录用

(1)公司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必须由部门经理提出,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2)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招聘,进行人员的搜索和初选,各部门所需人员的面试由部门经理负责,人员的最终确定是否录用由总经理确定。

2、入职手续办理

(1)应聘者被批准录用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2)办理入职手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2.1)员工求职登记表(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4)相关的培训证及从业资格证(2.5)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3)行政人事部对证件进行检查,建立员工档案。员工到岗_____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劳动合同书。

(4)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培训,各部门负责进行相关岗位技能的培训。

3、员工转正及晋升

(1)员工试用期满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领取《转正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部门经理进行审核。

(2)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的工作态度、业绩、技能和团队协助等方面进行考核,签字提出建议并交至行政人事部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

(3)总经理审批合格后,正式录用,转正后按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享受相关待遇。(4)晋升流程:

员工填写《晋升申请表》——报部门经理签字——行政人事部门签字——总经理签字

4、员工离职及辞退、解聘

(1)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因个人原因,方可提出离职。(2)离职手续办理

(2.1)员工主动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进行处理。(2.2)工作交接:离职人员经办的各项工作和所保管的各项资料移交至部门经理所指定人员,并签字认可。

(2.3)实物移交:离职人员在任职期间所领用的物品(如电脑、办公用品、钥匙、工作证、借阅的资料、工具等)移交给行政人事部。

(2.4)款项清缴:离职人员必须向财务部清缴经办的各类款项和个人借支。

(2.5)以上交接工作完毕,待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共同结清员工工资等相关款项。

(2.6)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公司给予辞退。

(2.7)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因提前发布辞退通告。(2.8)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5、劳动保险制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

文档管理制度

1、归档范围

(1)公司的年度计划、统计资料,领导讲话批示,各种能够提高业务技能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财务部门的各类财务审计、劳动工资

(3)行政部门的人事员工档案、决议及决定、各类协议、合同(4)客户服务方面的客户档案资料及相关担保工作的文件、材料

2、档案的保管与销毁

(1)管理人员必须强化安全保管,防止撕毁、调换、污损、水蚀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无缺。

(2)若须借阅所保管的文件档案资料,应保持资料的整洁,严谨乱涂乱画,且注意保密。(3)严禁私自改写、转借、遗失,如确实需要摘抄或复制的,需领导批准方可。(4)任何员工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5)如部分档案需要销毁,涉及机密类文件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普通档案须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3、企业担保业务档案(1)担保档案的内容

(1.1)能够反映担保公司对企业担保业务过程以及明确担保业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资料,包括每笔业务从开始到审查、批示和发放的全过程的资料。

(1.2)能够反映担保公司企业基本情况的资料,所有的担保业务资料,客户资料都由负责担保业务的部门归档和保管。

(2)业务主办人员为担保人档案收集的负责人,负责收集和保管该担保人的一切资料。需要担保的业务档案必须分类,表明序号。

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的刻制及分类

(1)本公司印章刻制,均需报总经理书面批准,由公司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2)公司的印章分类:公司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印鉴章等

2、印章的使用与保管

(1)员工日常的信函、报表及其他公务使用公章,需要事先填写需盖章的单据,经有关领导批准用印。

(2)凡属公司重要决策、公司对外重大行政事务需要加盖法人企业代表章;凡属公司签署各项合同需要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凡属公司对外开具的财务会计业务需要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3)凡需要使用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在所需单据上签字批准,才能用印。使用过的印章需要妥善备查,不准销毁。

(4)不允许在各种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5)印章绝对不能随身携带,也不允许离开单位使用。

(6)公司印章由公司指定人员专人保管,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确保盖章能清晰。

第二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自2015年8月3日起施行,2019年12月14日修改)

目录

前言 3

第一部分 项目投资的原则 3

第二部分 项目投资形式 4

第三部分 项目的立项及投资框架协议签署 4

第四部分 项目的尽职调查、谈判和风控审核 5

第五部分 项目的决策 6

第六部分 项目的签约 7

第七部分 项目的实施 7

第八部分 项目的管理 8

第九部分 项目的退出 9

第十部分 项目文件管理 10

第十一部分 附则 11

前言

为规范、加强基金项目投资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运用科学的管理程序规范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下称“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下称“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项目投资的原则

1、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兴产业的成长以及经济结构的优化。

2、本基金投资于生物与新医药、医疗服务、医疗科技等大健康产业项目、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投资项目的行业配置:投资的行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行业领域;对不熟悉并无法把握其未来发展趋势的行业原则上不予投资。

4、投资项目的地域配置:对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项目投资没有特别地域限制。

5、项目公司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6、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项目公司必须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互支持、具有高度前瞻性的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8、项目公司应当具备经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资产运营效率较高,无重大经济、法律纠纷。

第二部分项目投资形式

1、基金的投资形式以股权投资为主,按照《公司法》要求,公司以认购或受让的股份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基金可以通过增资、股权受让等形式,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进行投资;不进行单纯的债务性资金拆借(具体投资要求根据每个基金投资标准确定)。

第三部分项目的立项及投资框架协议签署

1、投资项目的来源包括:直接联系挖掘的项目公司;合作伙伴、投资机构、投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推荐的项目。

2、基金管理企业应与其他国内外股权投资协会、行业协会、金融中介机构等单位建立长期的信息交流合作制度,并通过参加国内外的投融资博览会、研讨会和订阅相关分析报告了解重点投资行业领域项目的发展动态。

3、基金管理企业将设立负责资料保存和协助与出资人联络的专职人员(下称“基金秘书”)。

4、投资业务人员对于所受理的项目应要求项目公司提供真实、完备的项目资料。

5、投资业务人员将根据需要,与项目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以获取更完整的资料。

6、投资业务人员在与项目公司初步接洽、咨询和研究后,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公司例会讨论。

7、项目初审通过后,投资业务人员组织对项目公司进行初步尽职调查,考察企业的行业市场状况、经营情况、商业模式、财务与法律和管理团队访谈等;研究其所处行业的市场结构和竞争状况,准确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根据所掌握的相关信息,投资业务人员撰写项目公司《立项报告》。投资立项是项目筛选的确定过程,其目的在于决定是否对该项目进行正式的调查和评估,以提高投资效率,保证投资的成功率。

8、项目公司立项经审批同意后,投资业务人员与项目公司初步协商,拟定《投资框架协议》,与项目公司共同签署。

9、对于不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投资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项目公司。

10、项目具体的立项环节与要求,按照《高能资本项目开发及立项制度》执行。

第四部分项目的尽职调查、谈判和风控审核

1、《投资框架协议》签署后,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全面尽职调查由基金项目组成员以及第三方专业中介(视需要)组成的专门小组实施。基金项目组一般由投资总监/投资副总裁和投资经理等组成,同时该基金项目组应有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负责人”)。

2、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公司基本情况、法律状况、行业和市场状况、业务和产品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或有风险、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尽职调查一般在尽职调查开始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完成后,基金项目组认为可以投资的项目公司,需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

3、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与项目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就交易的各主要事项与项目公司达成结果。

4、在开展尽职调查的同时,可就项目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及产品相关专业问题,向行业专家顾问委员/委员会咨询其专业意见。

5、商务谈判中应考虑主张以下权利,以维护本基金作为少数股东的权利:

(1)视所投资金占项目公司的股份的多少,确定本基金参加董事会或监事会的席位;

(2)在本基金所持股份完全退出前,对所有可能影响基金的股权价值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对外担保、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再融资、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企业上市等,基金应争取一票否决权或项目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3)项目公司的上市中介机构需征求本基金意见;

(4)基金对项目公司的现金投入将根据各阶段投资目标分期投入,并有权根据目标公司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下一阶段投资;

(5)基金有优先向第三方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的权利;

(6)基金在按照合约规定减少所持股份时,如无第三方投资者,在项目公司有能力的条件下须回购本基金减持的股份;

(7)在本基金认为项目公司发生重大变故,或出现本基金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有权提出并决定对项目公司进行清算。此决定权不受公司所持股份数量的限制;

(8)在项目公司有多家股东的前提下,未经本基金明示同意,项目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得放弃股东地位、主要管理层不得有重大变化。

6、基金项目组(或受聘请的第三方专业中介)完成尽职调查以及与项目公司的商务谈判后,基金项目组应按照提交完整的项目文件至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审核。

7、风险控制委员会应按照《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制度》规定的项目风控流程与要求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对项目进行风控审核,并出具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意见、项目风控审核意见。

8、因具有重大风险、未通过风险控制委员会初步审核的项目,不得流转至项目决策阶段。对于通过风险控制委员会初步审核的项目,基金管理层相关人员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规程(如有),将各项项目材料进行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准备工作。

第五部分项目的决策

1、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权。

2、项目负责人根据谈判结果,安排律师起草投资协议,并报经基金管理层同意。

3、经基金管理企业决定召开投资委员会会议后,基金管理企业(普通合伙人)至少应提前七天(具体时间要求以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为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发出《投资委员会会议通知》。基金项目组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包括:《投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报告》(如需)、《投资协议(草案)》等。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拟投资项目的讨论事宜包括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财务模型、风险分析、审慎调查报告、专家意见(如需)、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退出计划等。

5、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列席投资委员会会议,并就拟投资项目独立发表法律、合规、财务层面的专业风险控制意见。

6、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决议的方式审查投资建议、作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机制以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为准),并由全体成员签署《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7、在投资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出现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投资决议不符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撰写书面报告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第六部分项目的签约

1、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的项目,投资协议由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后生效。

2、投资协议签订完成以后,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资料整理后将原件移交基金秘书归档。

第七部分项目的实施

1、在支付投资款项时,基金管理企业应向基金的托管银行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投资的决议、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投资协议以及托管资产管理运用指令。经托管银行审核相关法律文件无误后,托管银行将资金划拨到投资协议指定的项目公司银行账户。

2、资金划拨以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公司索取出资证明。如托管机构有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将该出资证明交付给托管机构。

3、项目负责人应督促项目公司在投资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企业变更登记。

第八部分项目的管理

1、对已投资项目,基金管理企业应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及时跟踪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资本运作等进展情况,按照投资系列协议条款,行使其中约定的投资者权利,监控此前在项目尽职调查和谈判阶段发现的项目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2、基金管理层应于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金合伙人汇报基金财务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报告包括已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与拟投资项目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风险提示、产品和业务、财务情况、投资方案、投资进展)。

3、基金应通过派员参加项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派出经营管理人员等形式参与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当项目公司出现影响基金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时,派出董事或监事需及时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

4、已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由投资业务人员负责,以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财务、管理以及人事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同时应密切跟踪项目公司上市进展情况,并在投后报告中写明。项目公司原则上需在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提交财务报表等信息;投资业务人员原则上应每季度定期走访一次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可不定期到项目公司走访,对项目公司的人员、财务、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在每个会计结束后的6个月内项目公司应提交财务报告。

5、投资业务人员应特别关注项目公司以下情况:财务报告延误或财务报告质量低劣、经营出现亏损或与预期相差较大、经营数据出现较大变化、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报告。

6、当项目公司经营、财务出现重大异常时,基金保留对项目公司进行额外的外部审计的权利。外部审计的机构基金负责聘请,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以投资协议或与项目公司另行协商、确定为准)。

7、基金管理企业根据项目公司需要对项目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增值管理服务:

(1)为项目公司经营提供管理咨询、战略规划、人员引入、关键资源导入、产业政策等各方面服务;

(2)建立高层互访和沟通机制;

(3)为项目公司的后续融资提供帮助,协助项目公司进行上市准备;

(4)帮助项目公司进行同行业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

(5)帮助项目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帮助项目公司建立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对于主要的业务骨干、管理骨干实行期权、期股制度。

第九部分项目的退出

1、项目的退出时机:项目投资后,应定期对项目的经营状况、发展潜力、投资效益、潜在风险等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估,并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或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

2、项目退出方式:

(1)IPO(首次公开发行)、借壳上市,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以及在境外合格的交易所上市;

(2)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3)按照事先订立的协议规定,由项目公司回购股权;

(4)当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

3、在项目公司出现以下未经基金同意或预期的重大情况时,可采取重组、中途撤出、强制清盘以及其他有效应对措施等:

(1)合作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规定;

(2)经营目标发生重大偏离,出现重大经营失误;

(3)主要管理人员、领导出现重大变动;

(4)资本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如发生巨额负债等;

(5)项目公司发生资产重组;

(6)项目公司发生再投资;

(7)项目公司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8)产品因政策、市场、技术等因素变化,使得其市场前景不够明朗,难以有较大发展潜力;

(9)其他重大事项。

4、项目的中途撤出或清盘处理应组建专门的清算小组,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投资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进行工作。

5、投资管理人员应提出对投资项目的退出、清盘的建议方案,报基金管理企业管理层决策,基金管理企业管理层将决策结果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十部分项目文件管理

1、原则上,项目负责人或投资管理人员应负责将所有关于项目公司文件上传至项目公司CRM文件夹。

2、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投资协议、股权变更登记证明、基金退出项目公司协议以及关于委托贷款形式文件(若有)等重要文件,均由基金秘书负责扫描并上传至基金管理类CRM文件夹。

3、项目负责人或投资管理人员应将所有经签字/盖章的原件整理后移交至基金秘书,由基金秘书负责登记保管。基金秘书应根据各项目建立单独的项目公司档案,确保文件的规范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第十一部分附则

1、本投资管理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项目公司,是指由基金投资参股的企业。

(2)投资业务人员,是指投资总监、业务董事、投资副总裁、高级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和规定的其他人员。

(3)基金管理企业,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进行管理运作的企业。

(4)基金管理企业管理层,特指董事总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

4、基金管理企业对本投资管理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5、本投资管理制度仅适用于本基金业务人员。

6、本投资管理制度经基金管理企业批准后执行。

第三篇:2 红豆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XX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在接受检查或审计过程中,应按要求准备资料,并给子公司必须认真对待检查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

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实施奖惩。

第四篇: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中纸投资有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人、财、物,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反馈安全信息,掌握安全工作动态,把握安全工作重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所属各矿遵照执行。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的规定,公司决定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为题,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每月第一周周一09点00分。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

三、参加会议人员:

1、中纸投资有限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所属各企业:安全监察科科长、通风副总、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2、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会前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否则,按500元/人²次进行处罚。

四、会议内容:

1、公司所属企业分别汇报以下工作内容:①上月安全工作情况;②上月质量标准化情况;③上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④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⑤本月安全工作重

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⑥需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

2、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情况、事故情况、质量标准化情况、“三违”情况、当前存在问题、下月工作安排等。

3、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4、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五、要求:

1、有关人员必须提前作好准备,汇报尽可能精炼全面、且突出重点,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因故不能参会,必须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指派其他人员参加。

2、会上不提单位间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安排要本着谁开会、谁落实的精神。认真落实到位。

六、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依照《特别规定》第九条,认真抓好公司所属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制定排查制度、整改措施,通过排查和整改,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坚持以排查为目的,整改为根本,报告是保证,把排查制度化,整改经常化作为工作重点。

结合实际,每月10日、20日、30日以前由公司组织领导小组对各矿进行安全检查,各矿矿长负责组织,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安监科、技术科、调度室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时不走过场,必须认真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排查地点:地面和井下。

隐患排查内容,按照《特别规定》第八条

(十五)款所列情形,结合各矿实际进行排查。

重点是排查各矿通风系统、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顶板、安全设施、电气设备、监测监控系统。

每次排查结束,按隐患分类拟定书面排查情况,及时召开矿务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公司,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每次排查结果、整改结果、负责参与排查、整改的人员和公司验收人员,必须签字作为存档管理。

整改制度:

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提交公司并报县安监处审批。

接到县安监处批复后,由各矿召开全矿管理人员会议,立即贯彻落实整改措施,由各矿矿级领导分工负责把关,落实到各科室人员,积极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完成。

整改过程中,负责整改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整改措施》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组织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处罚。

按照各矿排查出的隐患,逐条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每次整改结束时,先由各科室负责施工人员进行汇报整改结果,各矿矿长组织人员全面复查。复查结束,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验收。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确保所属各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各矿安全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安全工作的方向,最终实现公司对各矿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等要求,公司决定对所属各矿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条 安全目标的制定必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发展水平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 公司于每年年底前组织制定下一安全目标。由公司安全部征求有关部门、领导意见,提出安全目标建议,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讨论确定。

第四条 制定安全目标要做到

(一)公司在制定全年安全工作指导性文件时,必须含有所属各矿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的内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都要围绕安全工作目标展开。

(二)公司安全目标要向各单位层层分解,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目标每年年初各矿矿长应与本矿基层单位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定每个基层单位应达到的安全工作目标,并

按每季度、或半年、或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与奖惩。

(三)各矿基层单位要相应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目标,并向各班组、各工段、各车间进一步分解目标,加强目标考核,以增强责任感和工作动力。

(四)公司所属各矿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安全目标指导下,制定阶段性的安全奋斗目标,以促进安全工作开展,保证全年各矿目标的实现。

(五)各阶段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要及时公布于众,公司每月安全办公会要布置各矿本月的工作目标与措施,每季初的公司工作会要安排当月和本季度的安全工作目标与措施。第五条 保证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决定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二)公司要求各矿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各矿实行领导干部安全包保挂靠制度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加强基层领导力量,协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四)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采掘工作面和矿井装备水平,逐步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五)公司将开展矿井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确保所属矿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六)加强冬季四防、雨季三防管理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和特殊时期要求,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七)强化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

(八)各矿要严格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九)要坚持领导干部安全调度值班和带班下井制度,确保调度指挥系统的高效统一,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公司将不定时组织人员对所属各矿进行检查。

(十)必须及时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定期演练,确保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第六条 检查考核

公司依据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每月(季)度对各矿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兑现并予以公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奖罚制度

为继续贯彻执行好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预防和减少各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以原煤产量为基数,按吨煤1元提取安全生产奖励金,纳入公司包干工资总额,不占生产单位包干工资指标,计算在单位工资总额内,统计在职工收入中。该奖励金由公司统一考核使用。

第二条 为加强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切实把好安全关。公司决定在所属12个煤矿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季由公司安全部进行考评,并对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

第三条 继续开展救护比武活动,每季由救护大队牵头组织、以中队为单位参加,给第一名2000元奖励。

第四条 公司工会、团委要紧紧围绕公司安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组织群监岗、青安岗开展好“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活动。并按季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安检,公司将各给予3000元奖励。

第五条 各单位的安全奖要体现责任大小以及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混在月度工资中发放。

第六条 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奖励统一由考核领导小组办

公室按规定填写单据,经劳社处审核,并报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财务部拨款。

第七条 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罚款要列入单位成本,从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个人的罚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上缴公司财务部,财务部造册登记,设专帐管理。

第八条 凡发生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各单位都必须分析处理,并将结果报公司安全部,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矿安监处处长的责任。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对“三违”人员及事故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矿籍。

第十条 各单位内部的安全罚款由本单位财务设专帐管理,作为安全奖励的一部分,不得挪作它用,安全矿长有权建议该奖励金的使用,对在避免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安全培训、查处“三违”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奖罚领导小组。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企业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费用类别

安全费用包括:

安全培训费用、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等,由公司财务统一统筹安排。

二、安全费的提取

安全费用从各矿销售煤量和安全罚款中提取,销售煤量中每吨提取10元。

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保障费用的供给和落实。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各矿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用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公司所属各单位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及标准,各矿遵照执行。

一、采煤安全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评估工作。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2、工作面支护

(1)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液压支架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Φ80mm≥60kN, Φ100mm≥90kN。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2)液压支架

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规程规定不得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

3、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的有效支护形式。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距煤壁20m范围内打双排柱,40m范围内打单排柱。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的人行道。

(4)、超前支柱处撑力不低于50kN。

二、掘进文明生产

1、作业规程编制

(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及上级的有关规定。

(2)、内容要齐全,外观要整洁,图文要清晰,保存完好。

(3)、施工及地质条件有变化时要有补充措施。

(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2)、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机。

(3)、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

(4)、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1)、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得大于10mm,不小于5mm,轨道

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2)、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

(3)、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4)、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4、掘进安全设施

(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

(2)、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3)、高瓦斯矿井及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4)、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5、掘进工程质量要求及支护参数

(1)、冲击层掘进工程

冲击层掘进规格偏差斜井巷道宽度(中线至任一帮距离)合格为0~+300 mm,优良为0~+200 mm。平硐巷道高度(腰线至顶、底板距离)合格为0~+400mm,优良为0~+250 mm。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标高允许偏差为±50 mm,长度允许偏差为0~+300 mm,宽度允许偏差为0~+300mm,边坡坡度不得偏陡。

(2)、基岩掘进工程

基岩掘进规格偏差斜井、平硐、硐室、巷道等中线至任一帮距离宽度合格为-50~+200mm,优良为0~+200mm,无中线测全宽合格为-50~+250mm,优良为0~+250mm。

基岩掘进规格偏差斜井、平硐、硐室、巷道等腰线至顶、底板距离高度合格为-50~+200mm,优良为0~+200mm,无中线测全高合格为-50~+250mm,优良为0~+250mm。(3)、锚杆支护工程

锚杆安装的间距、排距允许偏差为±100,锚杆深度允许偏差0~+50,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允许偏差为≤15°,锚杆外露有托板允许偏差为露处托板≤50,无托板允许偏差为≤50。

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4)、锚索支护工程

锚索孔距的允许偏差为±100,孔深的允许偏差0~+200,锚索外露长度的允许偏差为≤100。a、钻孔方向

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大于3°。

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大于2°。b、锚索安装深度

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的95%。

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

6、爆破管理

(1)、放炮人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

(2)、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

(3)、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要求。

(4)、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三、运输安全质量

1、工程和设备质量

(1)、运输巷道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的要求。

(2)、运输线路质量、道岔质量要合格。

(3)、运输设备状态要完好。

2、斜巷提升安全保护

(1)、斜巷要有挡车装置,且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操作灵敏,可靠。

(2)、斜巷车场及中间巷道口处要使用报警装置,并有醒目的标志。

3、有关运输设备

(1)、使用矿车整修、清车设备。

(2)、有井下机车检修硐室,并有相关的检修设备。

4、运输管理

(1)、机车、矿车等运输设备设施实现管、用、修一体化。(2)、斜巷跑车防护装置、窄轨机车制动距离、窄轨车辆连接器静拉力等要按规定进行试验,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

(3)、车场、大巷、石门、上下山及主要运输巷经常保持清洁,无淤泥、积水,无杂物;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电缆、管道、照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

四、地测安全质量

1、掘进给向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2)、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通知单应提前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2、地质报告

(1)、矿井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

(2)、矿井地质报告必须通过验收,报告须结论明确,有针对性,能指导生产。

3、地质预报

(1)、地质预报应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

(3)、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地质预报应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五、机电安全质量

1、设备与指标

(1)、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应有防爆合格证。

(2)、矿用机电设备要完好,设备待修率5%,机电事故率0.5%。

(3)、设备的更新、改造应有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2、机电安全

(1)、机电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包括提升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及采掘运设备)。

(2)、机电管理要有机电主管部门并发挥主管业务领导作用。

(3)、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即参与主要设备的全面规划、合理选型、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和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设备适时更新改造。

3、机电的基础工作要完善,健全规章制度,设备技术档案及管理要到位,开展微机管理工作,文明生产。

六、通风安全质量

1、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要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的需要。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各地点的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内定期检查,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

2、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管理,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要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3)、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拐死弯。

3、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2)、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24小时内封闭完毕。

(3)、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和公司的规定,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4、瓦斯抽放

(1)、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

(2)、抽放系统定期的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

(3)、定期的检查抽放系统,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露、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m。

(4)、瓦斯抽放工程要按设计和计划施工,抽放瓦斯及其设施要符合规定。

(5)、瓦斯抽放要按时完成抽放量计划。

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制度

公司针对各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以下制度,请所属各矿遵照执行。

一、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1、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矿领导)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主要责任。

2、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矿每年要编制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要在每年的一月上旬编制完毕,下达到各单位。

4、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受训人员的不同分级组织实施,其中队长及以上人员,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公司负责组织,各单位要保证生员;其他安全技术工种的培训和复训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5、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个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6、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类培训都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后必须对受训人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公司

和技术科要定期对各煤矿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7、矿、队在规定的学习日内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结合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进行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主保安、群体保安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安全教育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各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下列知识和技能: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作废事故,该工种和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4、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7、入井需知、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标志;

8、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9、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10、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二)要求:

1、新工人入矿三级教育

凡新入矿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须在指定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四个月。

2、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属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另外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2次复核性教育,教育内容是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复核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直到补考合格方准上岗。

3、一般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每年要组织1~2次全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培训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事故案例。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班组长以上干部的培训教育

对班组

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XX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制度 制 度 细 则 一、员工守则(1)总则(2)员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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