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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0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第一篇:0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005]57号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0.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机组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规定的启动试运条件、调试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等三个阶段全部调试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机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考核;也是对机组调整试验工作质量的考核。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能否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稳定地移交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6 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质量监检的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0.7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相关专业小组分别检查。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①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② 有关机构: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②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电建质监[2005]52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建质[2003]162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标[2000]219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24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建[1996]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国电电源[2002]896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建质[1996]40号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建质[1996]40号 《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

建质[1996]40号 《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 劳部发[1996]276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8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L 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 889—2004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GB 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 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793—200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DL/T 904—20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有关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标准,制造厂标准、本工程全部有效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工程内部相关技术协议等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3.0.2 机组按《启规》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完成了全部调整试NT作;已按《调试验标》检查验收、签证完毕;已由试运总指挥报经启动委员会同意后,宣布机组满负荷试运工作结束;建设单位已向生产单位提交机组启动验收报告。

3.0.3 机组分部试运阶段和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方案、调试报告和验收签证整理完毕,并完整、齐全、规范。调整试运、消缺维护和工程监理等工作记录、管理台账已收集齐全、基本整理完毕。移交生产的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已基本整理完毕或已移交。

3.0.4 按本《大纲》规定的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了予监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3.0.5 机组按设计规定的技术条件,正处于额定工况或大负荷工况下正常运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认真贯彻执行《启规》的各项规定,全面协助和配合试运指挥部作好机组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未因其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延误调试进度等问题。

4.1.1.2 机组启动试运工作中,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组的人员充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未发生因其工作配合不协调或失误而延误调试工作进度等问题。

4.1.1.3 因故尚待消除的缺陷和需完善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安排并落实。对于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已报试运指挥部对其处理方案、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审查完毕,同意延期完成。4.1.1.4 会同试运指导部的验收检查组,主持各类施工、调试和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移交资料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已确定。移交工作符合《启规》和《调试验标》的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已作出具体的安排。

4.1.1.5 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对机组已完成的施工和调试项目质量验收、签证完毕。

4.1.1.6 对未完的调试项目和机组性能试验的工作计划已制定,其相关的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4.1.1.7 主持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进行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调试验标》中“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验填准确、规范。

4.1.1.8 对与机组移交生产有关电网调度事宜、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的外部条件事宜均已落实,能保证机组顺利投产。

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 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设计变更等文件,已归类、分析、统计完毕,其分析、统计表已绘制完成。已确定的待完善项目的方案已制定或已提出项目清单和设计工作计划。4.1.2.2 工程竣工图卷册目录已编制完成,出版移交计划已制定。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各专业人员充实,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在试运过程中,有效地发挥监理作用。

4.1.3.2 全部施工、调试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已完毕,签证规范,验签单位齐全。4.1.3.3 对调试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保证调试质量。

4.1.3.4 对施工单位的消缺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并检查验收完毕。

4.1.3.5 整套启动试运的监理日志、重要消缺项目的旁站记录、会议纪要和质量问题台账等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齐全,书写清晰,且规范。

4.1.3.6 督促、检查施工和调试单位,在施工或调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文件、资料均完整、齐全、准确、规范。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机构人员充实,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到位。试运过程中未发生因消缺维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的安全、质量问题。

4.1.4.2 因故尚未消除的缺陷和需要完善的项目工作计划已经落实,对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其技术方案、时间安排已报试运指挥部审定。

4.1.4.3 整套启动试运的工作日志、消缺记录完整、清晰、真实、规范。重大消缺项目已经验收、签证。4.1.4.4 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形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类型的技术文件、资料完整、齐全。

4.1.4.5 按规定移交生产单位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已随机组移交或已形成移交清册,并确定移交时间。

4.1.4.6 中心站在工程各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处理完毕,其检查验收或认定手续完备,管理闭环。整改项目汇总清册完整、清晰、规范。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5.1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专业组的分工明确、工作到位,人员配备满足调试工作需要。未发生因调试指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

4.1.5.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调试的范围、程序、项目和调试前具备的条件均符合《启规》和《调试验标》以及《调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

4.1.5.3 各项调整试验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措施执行。调试结果符合设计和设备制造厂以及《调试验标》的规定(国外引进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本《大纲》1.0 6条执行)。

4.1.5.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按《调试验标》规定的阶段、专业和项目全部验收、签证完毕。验收签证填写准确、规范。

4.1.5.5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中,按《调试验标》和本《大纲》规定的项目所采集的主要参数和技术经济指标以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记录完整、齐全、真实、准确。采集和统计方法符合《调试验标》和《启规》及《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等规定。

4.1.5.6 分系统调试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的调试报告已编制完成。

4.1.5.7 调试报告的基本内容完整、规范。编写层次清晰、语言规范。准确叙述项目的调试内容、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以及调试的实际效果与质量评定结论,对尚存问题和处理建议的说明准确,为机组安全运行和技术改进提供可靠的依据。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6.1 整套启动试运中未发生因运行操作原因造成的设备或人身安全问题。

4.1.6.2 生产管理、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的组织机构已就序,并正常运转,具备接收机组进行生产管理的能力。

4.1.6.3 各类试验室的人员、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的准备工作均已就序,具备开展相关试验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条件。

4.1.6.4 各类生产运行用物料的采购供应和必需的储备数量正常。各类备品、备件、专用仪器和工、器具已经齐备。

4.1.6.5 技术档案室的人员到位,管理制度和设备齐备,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已正常开展工作。4.1.6.6 设备和阀门的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已经完善,符合《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规定。

4.1.6.7 全厂的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产运行条件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施工设计图纸、制造厂家技术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和竣工图或竣工图目录清单及其提交计划。

4.2.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方案和技术措施。调试工作记录和调试技术总结。4.2.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过程记录表。

4.2.4 通过DCS打印的(包括主要参数)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的实际负荷曲线。4.2.5 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设备和工艺系统投运情况一览表。

4.2.6 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主要参数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统计一览表。

4.2.7 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保护系统、程控系统和监测仪表投运情况一览表及其投入率统计结果。4.2.8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自动调节系统投运情况一览表。开关量、模拟量清单,精度校验统计表,通道校验结果。

4.2.9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各类保护系统动作和拒动、误动的统计和原因分析结果一览表。4.2.10 按《启规》和《调试验标》规定,对机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试运以阶段、专业和分项划分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

4.2.11 《调试验标》规定的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考核和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

4.2.1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主机和汽动给水泵及主(备)变压器等的各种油质、发电机内冷水质、机组汽水品质、煤质分析和化学监督技术记录及分析报告。

4.2.1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暴露的各类主要缺陷和处理情况一览表、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报告及会议记录或纪要等文件。

4.2.14 施工和调试未完项目清单以及完成计划。

4.2.15 中心站在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项目的处理结果汇总表。4.2.16 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全厂消防系统核发的同意使用书面文件。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由相关专业组分别检查):

4.3.1.1 按设计范围和规定的技术条件全厂消防系统(消防水、泡沫灭火、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已全部施工、调试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正常投用。消防器材按规定品种和数量摆放正确。4.3.1.2 电除尘设备及其控制系统投运正常。烟气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干除灰设备及控制系统投运正常、无泄漏,符合设计规定。

4.3.1.3 同期建设的机组烟气脱硫和脱氮系统,已按设计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分部试运和系统冷态调整试运工作已经完毕,具备通烟气进行热态调整试运的条件。

4.3.1.4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仪表和设备按设计配置齐全、状态完好,监测系统投运正常。4.3.1.5 按设计范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生活饮用水等处理系统已经调试合格,并正常投运,水质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标准。

4.3.1.6 厂内各部生产运行区域和厂界的噪声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4.3.2 土建工程和运行环境:

4.3.2.1 机组各建(构)筑物符合设计规定。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设备及其工艺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检修的需要。

4.3.2.2 全厂基准坐标点和水准点完好无损,保护可靠。大型建(构)筑物和重要混凝土基础沉降观测计划明确,观测记录和其曲线真实、规范,并按计划连续观测。绝对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不超过设计值或相关技术标准。

4.3.2.3 各主、辅厂房屋面无渗漏。地下室和各类沟、坑底面无渗漏和积水。全厂排水管、沟完好、通畅。

4.3.2.4 建筑物内、外墙面、地面和楼梯踏步面层无裂纹或破损。梁柱和各类混凝土基础的棱角顺直无磕棱碰角。门窗密封性能完好、配件无缺损、开关灵活。

4.3.2.5 各类沟道盖板齐全、顺直,放置平稳无跷动,其室外部分应密封良好,不渗水。4.3.2.6 厂区道路畅通、平整无裂纹、无积水,坡度符合设计规定。路牙顺畅无破损。4.3.2.7 机组各建筑物的内、外装修面均应清洁无二次污染,成品保护良好。4.3.2.8 水工系统的取水、过滤、沉砂功能正常,满足机组在设计工况下运行的需要。

4.3.2.9 冷却水塔筒壁、压力管涵和沟道接口无渗漏。冷却塔淋水正常、无水溜。贮灰坝体无沉降、变形和开裂。

4.3.2.10 各主、辅厂房内运行环境良好,无施工痕迹,无生产垃圾。各运行层面清洁、整齐,无积水、无油迹。设备和管道系统油漆完好、表面清洁、色调明快、物见本色。采暖、通风良好、照明充分无死色,符合设计规定、满足安全的要求。各处环境噪声符合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标准。

4.3.2.11 各类设备、阀门的命名、编号、挂牌正确、齐全、统一、规范。管道的油漆、色环、介质流向等标识符合《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各类标识的位置醒目、易见。

4.3.2.12 厂区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无生产垃圾,照明良好,绿化效果良好、环境美观。4.3.3 锅炉专业:

4.3.3.1 锅炉能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曲线启动和停运,且平稳、正常。

4.3.3.2 在机组额定工况下,锅炉蒸发量和蒸汽参数符合设计值。锅炉负荷适应能力强,在机组变工况条件下,能稳定运行,各受热面金属和其进出口烟气温度及左右偏差值均符合设计规定。4.3.3.3 直流锅炉蒸发受热面的水动力工况正常,符合设计规定。能保证锅炉稳定运行。

4.3.3.4 各受热面和承压部件无泄漏或爆管。如曾发生泄漏或爆管,已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消除后患。4.3.3.5 锅炉各部膨胀均匀、正常,无受阻现象。膨胀记录真实、准确。4.3.3.6 各受热面吊挂装置工作状态正常,符合制造厂规定。4.3.3.7 炉墙无显著晃动、尾部受热面无显著振动。

4.3.3.8 吹灰系统投运正常,程控功能符合设计规定,吹灰器伸、缩自如,无卡涩,其蒸汽管道压力稳定、无渗漏。

4.3.3.9 炉顶、炉墙密封性能良好无泄漏,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规定,炉顶罩壳和炉墙护板表面温度符合规定标准。

4.3.3.10 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设备和管道系统无渗漏。供油量、油压、加热温度符合设计规定。油枪雾化良好。点火系统功能可靠,动作灵活,工作正常。

4.3.3.11 输煤系统各卸煤、输煤设备运行正常。其除尘、冲洗设备投运正常、效果良好,光照充分,总体运行环境良好。

4.3.3.12 原煤仓、煤粉仓无堵塞,煤位或粉位表计指示准确。断煤信号动作可靠。煤闸板开、关灵活。粉仓下粉锁气器动作灵活。灭火系统正常投入使用。防爆门完好。抽气管、木屑分离器、给煤机等装置和设备投运正常。

4.3.3.13 除灰、除渣设备及其工艺系统设备完好,运转正常。无漏灰、漏水等现象。

4.3.3.14 各类炉外管道系统严密无渗漏,且膨胀自如无阻。支吊架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规定。保温罩壳完好无损,其表面温度符合设计或规定标准。

4.3.3.15 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按设计范围和规定程序,全部投入满负荷试运行,运行平稳、正常,系统无渗漏,其运行参数、调节性能均满足锅炉额定或变工况运行的要求。转动机械的轴承振动、温度和噪声等主要控制指标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规定。轴端的密封及其冷却效果良好,设备的就地表计等附件齐全、完好。

4.3.3.16 电除尘器各电场全部投运,并工作正常。振打装置按设计程序工作正常,效果良好。各灰斗落灰顺畅无积灰。其加热装置正常投入,效果满足设计要求。电除尘器壳体膨胀自由不受阻,其保温及铁皮罩壳完整无损,保温效果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各层步道、梯子、栏杆完好、通畅,无杂物,照明齐全、完好。

4.3.3.17 各类压力容器、热力设备工作正常、无渗漏,膨胀不受阻。保温罩壳完好,表面温度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18 烟、风、煤等管道运行正常,无渗漏、无振动、膨胀自如。保温表面温度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规定。支吊架安装正确,其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规定。

4.3.3.19 锅炉钢架沉降观测点保护完好,钢架沉降无异常。观测文件、资料齐全、完整、规范。观测单位和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

4.3.3.20 机组整套启试运前质监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处理完毕,已经验收、签证规范。4.3.4 汽机专业:

4.3.4.1 汽轮发电机组能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曲线启动和停机。汽轮发电机组负荷适应能力强,在各种工况下,均能平稳、正常运行。其热膨胀、轴振、轴瓦温度、凝汽器或直接空冷式汽轮机排汽装的真空、抽汽参数等主要控制指标均符合设计规定。主油泵切换时各部油压正常。

4.3.4.2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各项主要运行参数、技术指标均符合设计及铭牌规定。汽机全部检测和保护装置投用正常。

4.3.4.3 汽轮机在额定工况下,各部金属温度正常,符合规定标准。两侧主蒸汽、再热蒸汽进汽温度偏差值符合规定。旁路系统按要求能正常投入,其调节和保护功能符合设计规定。

4.3.4.4 整套启动试运期间,经翻瓦检抽查,各轴颈、推力盘和乌金以及发电机密封瓦均光洁无损伤。顶轴系统和盘车装置的投、退和运行正常。

4.3.4.5 汽轮机快速冷却系统和防进水装置投用正常。

4.3.4.6 汽轮机调节油、轴承润滑油和发电机密封油的压力、温度符合设计规定,其压力调节装置的调节功能可靠、准确。油质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的规定。

4.3.4.7 发电机定子的氢气和内冷水的工作压力以及物理、化学性质指标均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的规定。

4.3.4.8 附属机械及其工艺系统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技术条件,全部投人满负荷试运行,且运行平稳、正常。其运行参数,调节性能均满足主机额定或变工况运行的要求。设备和系统严密无渗漏。轴承的振动、温度和运行噪声等主要控制指标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轴端密封效果良好,温度正常。轴承油位正常,油挡无渗油。设备的就地表计等附件齐全、完好。

4.3.4.9 辅助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技术条件,全部投入满负荷试运行。运行平稳、无晃动,内、外均无渗漏,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能适应主机额定或变工况运行的要求。液位、安全门、就地仪表等附件齐全、完好,且工作正常。

4.3.4.10 各类管道系统均严密无渗漏、膨胀自由无受阻现象。支吊架布设合理,其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阀门无内漏、开关灵活、位置指示正确。各种滤网材质正确、完好无破损,其前后差压正常。4.3.4.11 机组已按《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规定完成甩50%和甩100%负荷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规定,并已出具正式报告。

4.3.4.12 各类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罩壳完好,表面温度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4.3.4.1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处理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完毕。4.3.5 电气专业:

4.3.5.1 电气系统的各项试验按电气专业机组整套启动试验措施的内容、要求已全部完成。试验结果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厂家技术标准的规定。调试报告完整、齐全、规范,结论明确。4.3.5.2 机组首次启动,在不同转速下发电机转子线圈的动态测量值:线圈绝缘电阻、交流阻抗、功率损耗以及轴电压等无明显变化。

4.3.5.3 发电机空载下励磁系统调试,发电机励磁系统带负荷试验已完成,励磁系统的各项功能、参数、工作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制造厂家规定。

4.3.5.4 发电机短路特性、空载特性等试验结果符合厂家的规定。

4.3.5.5 发电机(或发变组)启动试运过程中,对电流、电压二次测量和保护回路的定值和向量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正确,记录完整、清晰。

4.3.5.6 发电机同期系统定相并网试验成功,波形记录清晰;有关电网安全的保护、自动装置已按电网管理、调度部门的要求完成试验。

4.3.5.7 发电机运行参数正常,有功、无功出力达到设计规定值;铁芯、线圈、冷却介质温度在正常范围内。

4.3.5.8 发电机出线无过热现象。漏氢检测装置在正常投运状态。封闭母线箱体密封良好,微正压装运行正常。

4.3.5.9 变压器投运正常,无渗油、超温和异响情况;绝缘油按期进行的监督试验,结果合格。

4.3.5.10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按设计套数全部投入,无误动和拒动现象;定值清单和统计一览表齐全、规范。

4.3.5.11 电气测量指示(仪表指示和DCS系统显示)准确、一致。

4.3.5.12 厂用电快切装置功能正常,厂用电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手动切换试验和模拟事故切换试验(空负荷、带负荷不同条件下)动作正确,波形记录清晰。

4.3.5.13 主要电动机运转平稳,出力达到设计值;电流不超限,铁芯、轴承温度和振动在正常范围内。4.3.5.14 直流系统,保安电源系统,UPS装置工作正常;全厂照明、通信系统投用正常。4.3.5.15 电除尘器升压、振打、加热等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投用正常。4.3.5.16 各部电缆的防火设施完善。运行环境清洁、无积水。

4.3.5.17 按《调试验标》完成全部电气系统调试项目的质量验收、签证,并齐全、规范。4.3.5.18 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问题已处理完成,已经验收、签证规范。4.3.6 热控专业:

4.3.6.1 不停电电源(UPS)供电可靠。仪控压缩空气压力和供气品质符合设计和相关规程规定。全厂热工设备的接地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4.3.6.2 分散控制系统(DCS)投运正常、功能完善、可靠。打印机、拷贝机、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均正常运行,且无死机现象。

4.3.6.3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投运正常、功能完善、可靠。主控室内设置的火焰监视工业电视可视效果良好。

4.3.6.4 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DAS)投运正常。CRT图像显示正确,画面清晰。各类运行参数、控制指标的数据和其精度符合设计规定,满足机组稳定运行的要求。

4.3.6.5 热控自动调节系统(MCS)包括基地式调节系统的投入率及其调节品质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的规定。

4.3.6.6 汽轮机数字电液调节系统(DEH)和汽动给水泵汽轮机数字电液调节系统(MEH)均运行正常、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规定。

4.3.6.7 顺序控制系统(SCS)全部投运,功能正常、可靠。附属机械、辅助设备的联锁保护全部投运,功能正常、可靠。

4.3.6.8 事故顺序记录仪(SOE)功能齐全、正常、投运可靠。

4.3.6.9 程控系统全部正常投运。其系统的步序、逻辑关系、运行时间和输出状态均符合设计规定,并符合工艺过程的要求。

4.3.6.10 各类保护装置按设计规定全部投入运行。保护逻辑符合设计规定,满足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并具备在线试验的功能。机组整套试运行期间,主要保护无拒动或误动。

4.3.6.11 全厂各类仪表、变送器、传感器及其一次元件按设计规定的型式、规格和精度装设齐全,并全部投入运行,并指示准确、清晰。其计量检查标识齐全、粘贴位置正确,且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4.3.6.12 全厂就地热控装置和设备全部投运、功能正常、可靠。控制箱、接线盒内部清洁、封闭良好,挂牌统一、规范。执行机构动作准确、可靠。

4.3.6.13 全厂热工信号系统完善,符合设计和机组安全运行的需要。报警信号在CRT或光字牌上的显示准确、清晰。

4.3.6.14 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的自动和保护装置功能正常;高、低旁路能按要求正确投入运行,其调节和保护功能正确、可靠。

4.3.6.15 主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的照明充分。室内温度、相对湿度以及噪声等环境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3.6.16 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处理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完毕。4.3.7 化学专业:

4.3.7.1 原水预处理工艺有足够的深度,满足反渗透等膜技术装置的要求,能保证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4.3.7.2 反渗透系统运行正常,功率和脱盐率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4.3.7.3 除盐系统运行正常,功率和水质符合设计要求。4.3.7.4 锅炉补给水系统程控装置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4.3.7.5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功率和水质符合设计要求,程控系统投运正常。4.3.7.6 汽水取样和加药系统完善,投运正常。

4.3.7.7 锅炉的给水水质,蒸汽品质,凝结水、炉水和疏水水质符合制造厂家或规程规定。4.3.7.8 发电机内冷却水水质(pH值、导电度、硬度)符合厂家要求和规程规定。

4.3.7.9 发电机氢冷系统的氢气纯度、湿度符合厂家要求,漏氢量符合《调试验标》规定。

4.3.7.10 循环水加氯装置及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循环水含氯量符合设计要求。循环水的阻垢、缓腐处理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浓缩倍率达到设计要求。

4.3.7.11 化学在线监测仪表指示正确,记录清晰、完整。化学运行报表清楚、齐全、准确。

4.3.7.12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及饮用水处理系统,调试合格,运行正常,功率和排水水质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

4.3.7.13 化学试验室的化学监督和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正常,符合规定。各项试验报告、记录完整、齐全、规范。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方式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5.1.2 自查:

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体,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检。5.1.3 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责任体,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7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均应认真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见5 2 3条)。5.1.4 正式监检:

中心站接到工程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7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法

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监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小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5.2.3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8。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5.2.3.1 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控制,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机组总体质量,移交生产所具备的条件,整套启动试运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竣工图移交情况,遗留设计问题和处理计划,设计变更统计和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工程实体质量,实际施工进度,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和维护消缺,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4 调试单位:调试工作范围和主戛调试项目,调试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领导组织和人员配备,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质量、主要参数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调试技术文件编制和出版,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5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对施工质量和调整试验质量的控管,整套启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工程质量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5.2.3.6 生产单位: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情况及其生产管理,对机组移交生产的人员组织、生产技术管理和物质保证等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7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检 查 评 价

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资料。

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会后,质监中心站出具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6.0.5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后,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质监中心站备案。

第二篇: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范文)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则

1.1根据电力部《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对火电厂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为此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本大纲适用于电力部归口管理的(或受外系统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机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3新机整套启动试运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可靠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机、炉、电第一次联合启动试运开始前。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全面检查机组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等是否具备《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条件。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停工待检点。

2.监督检查的依据

2.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运)》。2.2《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4《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7《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8《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试行)》。

2.9设备制造国家标准、制造厂标准、规范、技术条件及产品使用说明。

对于国外制造的设备,一般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为准。如国外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执行。

2.10各专业规程或技术文件 如:《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试行)》等。

2.11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2.12部、局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

2.13设计、设备和标准修改签证、附加或会谈协议文件。3.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3.1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所要求的条件。

3.2符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中4.0.5.1至4.0.5.17要求的条件。

3.3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系统均已安装完毕,经分部启动试运合格且已验评签证。

3.4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单机试运主要是辅机,包括电动机及其电气部分试运、带动机械部分试运和带负荷单系统试运。分系统试运是对辅机进行分系统带负荷,做程控试验和整个分系统进行调试,考验工程质量,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

3.5在冷态下调试、整定的项目按计划全部完成。4.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4.1据以施工的整套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重要设计修改图。

4.2制造厂的图纸,说明书及出厂证书。4.3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件及试验报告。4.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资料。

4.5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记录。4.6设备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验收签证。4.7分部启动试运记录和验收签证。4.8经审批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4.9机组启动试运控制曲线。

4.10符合实际的整套启动试运所需的各种系统图。

4.11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评级(按建设单位验评项目统计)汇总表。4.12各专业分部试运情况及验评签证情况统计表。4.13土建未完项目清单。4.14安装未完项目清单。4.15分部试运未完项目清单。4.16需完善设计的项目清单。5.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5.1锅炉专业的重点

5.1.1主要热膨胀部件的安装间隙记录及签证。5.1.2安全门检修及冷态调试记录。5.1.3炉本体及制粉系统防爆门。5.1.4炉水强制循环泵。5.1.5化学清洗结果签证。

5.1.6回转空气预热器密封装置。5.1.7摆动式喷燃器经冷态调试。5.1.8燃油系统。

5.1.9制粉系统严密性。

5.1.10磨煤机,引、送风机。5.1.11锅炉电梯能使用。

5.1.12锅炉水压前质监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5.2汽机专业的重点

5.2.1汽轮发电机组轴系中心。5.2.2汽轮机保安装置。

5.2.3油系统清洁度及油质检验报告。5.2.4给水泵组、复水泵组、循环水泵组。5.2.5汽机真空系统严密性。5.2.6调节用空压机的空气系统。5.2.7顶轴、盘车系统。

5.2.8消防泵及消防水系统。

5.2.9发电机水冷系统及其密封性能。5.2.10发电机氢冷系统漏氢试验合格。

5.2.11汽机扣盖前质监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5.2.12蒸汽冲管结果签证。5.3电气专业的重点

5.3.1发电机、励磁机安装试验记录。

5.3.2变压器安装试验记录,事故排油及消防设施完好。5.3.3直流电源、保安电源。

5.3.4通讯及远动装置能正常投用。5.3.5绝缘油油质检验报告。

5.3.6全厂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厂区照明和特殊照明如烟囱照明灯)能正常投用,能可靠切换事故照明。

5.3.7全厂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齐全。

5.3.8电气保护装置、指示仪表、远方操作装置、灯光音响信号、事故按钮及联锁装置均已试验合格。

5.3.9电缆敷设整齐、缆沟盖板齐全,排水良好、垃圾清理干净,电缆隔火措施。

5.3.10 U.P.S装置。5.3.11全厂接地装置。

5.3.12受电前质监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5.4热控专业的重点 5.4.1抽查主控室及计算机房的盘、台和盘、台上热控设备的安装质量。5.4.2抽查热控装置一次元件焊接质量是否与主设备要求一致。5.4.3抽查变送器一次门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5.4.4抽查气动控制机构供气的可靠性及气源品质。5.4.5检查不停电电源,应切换良好、供电可靠。5.4.6程控系统接线正确、静态试验合格。

5.4.7炉膛火焰监视和喷燃器火焰监视系统静态调试合格。5.4.8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接线正确,静态调试合格。5.4.9汽轮机旁路系统。

5.4.10汽轮机安全监控系统。

5.4.11常规仪表及控制装置(含信号、保护、联锁等)静态试验合格,定值正确。

5.4.12数采系统输出、输入点接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画面显示清晰正确,软手操动作正确。

5.4.13热控报警、事故追忆、程控、保护以及计算机打印等功能经调试能投入使用。

5.4.14自动调节装置静态调试完,具备投入条件。5.4.15计算机室和集控室温度调节符合要求。5.4.16寒冷地区要检查防冻措施。5.5化水专业的重点

5.5.1原水预处理和除盐水处理装置、RO装置、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包括泵类、阀门),化学热控仪表和微机分散系统(含信号、保护、程控、联锁和调节装置等)经调试合格,并能正常制水和处理水,出力、水质符合规定。

5.5.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水质PH值、导电度、硬度符合要求。5.5.3发电机氢冷系统氢气纯度、温度符合规定。5.5.4循环水处理系统及水质。5.5.5化学监督指示、记录仪表。5.5.6加药系统、汽水采样系统。5.5.7废水处理装置安装、调试合格。5.6煤运专业的重点。

5.6.1卸煤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5.6.2皮带运煤机、原煤取样装置和电子皮带秤安装完并调试合格。5.6.3磁铁分离器和金属检测器安装完并调试合格。

5.6.4煤场堆取料机安装调试合格,辅助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5.6.5输煤集控和计算机安装完并调试合格,具备整套试运条件。5.7除尘、出灰专业的重点

5.7.1电气除尘器空载升压、振打装置和控制设备符合要求。5.7.2除灰系统安装调试合格。

5.7.3除渣、碎渣系统安装、调试合格。5.7.4除灰水回收系统安装、调试合格。5.8生产准备方面的重点

5.8.1运行规程、制度、事故处理规程。5.8.2整套启动试运范围设备系统图。5.8.3设备编号、标示牌。

5.8.4试运必需的备品配件、燃料、药品、大宗材料、工具、仪器。5.8.5运行人员上岗。5.9土建部分的重点

5.9.1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土建工程和生产设施全部完工。

5.9.2主要工程(烟囱、水塔、主厂房)和汽机、锅炉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5.9.3生产区域场地应平整,道路应畅通,为便于消防和救护,应建成环形道路;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全,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均已清理。

5.9.4上、下水道畅通,防洪设施合格。5.9.5地下室、沟坑排水畅通,无渗漏。

5.9.6采暖、通风、降温、卫生设施符合要求。5.9.7屋面防水设施及渗漏情况。5.9.8水工系统。6.检查方式和评价

6.1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6.1.1自检阶段

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大纲要求进行自检,对自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妥、各项工作基本符合大纲要求后,向工程质监站提出预检查申请报告,同时抄报局质监中心站。

6.1.2预检查阶段

由工程质监站根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建设、监理、安装、调试、生产等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整套启动前工程质量监督预检查。

6.1.3正式检查阶段

在预检查阶段的整改工作结束后,向局质监中心站提出正式检查的申请报告。正式检查由局质监中心站邀请建设、设计、监理、制造、调试、生产单位参加,一般安排在整套启动开始前10天左右,为便于局质监中心站安排组织质监检查,申请报告应提前报出。

6.2检查方式

6.2.1局质量监督检查组到达现场后,首先听取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关于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汇报;听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施工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听取工程质监站关于预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调试单位参加分部启动试运调试情况的汇报;听取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质量情况的汇报;听取生产部门关于生产准备工作的汇报。

然后,分成若干专业组(一般分为机、电、炉、热、化、煤运、除、尘出灰、生产准备、土建等专业组)进行专业对口检查。

6.2.2检查方式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取证检查、组织座谈等。有关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

6.3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3.1工程概况及主要特点。6.3.2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6.3.3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评价。

6.3.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6.4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4.1工程控制进度及完成情况。

6.4.2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概况及自我验收评价。6.4.3分部启动试运情况。

6.4.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遗留问题。6.4.5提交质量监督检查的技术资料清单。

6.5工程质监理站提交的关于质量监督预查情况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5.1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预检查情况。6.5.2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6.5.3对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的建议和提交质监检查解决的问题。6.6调试单位关于参加分部启动试运调试情况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6.1分部启动试运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6.6.2对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的建议。

6.7设计单位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7.1本工程设计特点和主要技术要求。6.7.2从标准、工艺、操作、技术、材料和管理等方面衡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7.3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6.7.4从设计角度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6.8监理单位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8.1所监理工程的质量验收评级情况。

6.8.2所监理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6.9生产准备方面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9.1已编写、印刷的规程、制度清单。

6.9.2已编写、印刷(或可屏幕显示的)系统图清单。6.9.3运行、检修人员培训上岗情况。

6.9.4备品配件、燃料、化学药品、材料、工具、仪器准备情况。6.9.5设备规范及设备编号、标示牌编写情况。6.10对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

质监检查组将各专业组检查结果汇总研究后,提出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对机组是否具备整套启动的条件进行认定;对质监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前必须处理的问题、可在整套启动试运开始后处理的问题和需要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质监中心站提出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提交启动验收委员会和主管局并抄送施工、调试、建设、监理、设计、制造、生产等有关单位和质监站,并抄报部。

第三篇: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新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则

1.1 根据电力部《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为提高机组投产水平,促使机组投产后安全、经济、可靠运行,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对整套启动试运后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典型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部归口管理的(或受外系统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

1.3 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有关条文来定义。即指从炉、机受电第一次联合启动开始,至完成72小时加24小时,或168小时(对300Mw及以上机组),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止。2.监督检查的依据

2.1 有关国家标准、制造厂厂标、图纸、质量保证书、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说明书、设计和调试有关文件、会谈纪要等。

2.2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2.3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4 《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6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7 《蒸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8 《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

2.9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2.10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

2.1l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热控设备及仪表装置的检定规程。3.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3.1 各有关单位应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规定准备好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3.1.1 据以施工的整套设计图纸(最终版)、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竣工图纸(包括电气、热控二次线、地下管线、电缆埋设和接地装置等竣工图)。本条应具备的图纸在整套 启动试运行完毕后至少应有目录清单,并有提供日期,根据情况也可先提供草图。

3.1.2 整套启动试运行调试方案和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技术记录、小结和实施情况。3.1.3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主辅机运行日志、技术记录(包括手工记录和计算机打印的),满负荷的实际运行小时和平均试运行负荷。

3.1.4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暴露的主要设计缺陷、设备缺陷、施工缺陷一览表和处理情况,施工和调试未完项目及处理计划。

3.1.5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设备投用情况(按系统分)一览表。3.1.6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保护、程控装置投用情况一览表。

3.1.7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数采系统、监视系统和自动调节装置投用情况一览表(包括投入率统计),开关量、模拟量清单,投用率和精度校验统计表。3.1.8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异常运行、故障情况和处理记录。

3.1.9 整套启动期间煤质分析、汽水品质、化学监督技术记录和分析报告。3.1.10 由质监中心站主持的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报告。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技术文件、资料内容应符合本大纲3.1条的要求,数量基本齐全,数据真实可信,整理归类有系统性和可追溯性,能确切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4.2 对全厂消防系统进行抽查,应经调试合格,各种消防设备、器械、报警装置和自动化设备能正常投用,符合设计要求。4.3 土建工程

4.3.1 主厂房、烟囱、水塔、汽机基础、锅炉基础等沉降观测记录。

4.3.2 水塔筒壁、进出水管(沟)接口处无渗漏,贮灰坝体无明显沉陷、变形及开裂。4.3.3 屋面防水无渗漏。

4.3.4 地下室、沟、坑排水畅通、无渗漏。4.3.5 暖通设备投用正常。4.3.6 照明投用正常。4.3.7 上下水道畅通。

4.3.8 道路平整、通畅、无积水。

4.3.9 室内、外沟道盖板齐全、平稳、顺直。4.4 水工系统取水、过滤、沉砂功能正常。

4.5 抽查主要调试项目、整套启动方案与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调试后设备运行工况应达到预期要求,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4.6 主、辅设备投用状况

整套启动试运行范围内设备、系统均应投入,并通过满负荷考验,符合设计要求。对个别未能投入的设备,检查原因、处理措施及其实施安排。4.7 抽查机组运行工况

4.7.1 启动过程、带负荷阶段和满负荷运行期间,参数、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4.7.2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异常运行、设备故障情况初步统计分析。4.7.3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暴露的设备、设计、施工缺陷及其处理计划。4.8 锅炉专业

4.8.1 锅炉机组启动过程基本能按预计的启动程序和启动曲线进行启动。启动工况正常,能满足机组运行的要求。

4.8.2 锅炉蒸汽参数和蒸发量达到设计值,能满足汽机带满负荷要求。各段受热面进出口烟温和工质温度的偏差值符合设计要求。汽温调节手段功能良好。

4.8.3 锅炉承压部件,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管子无泄漏、爆破。如发生个别泄漏、爆管,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采取对策揩施。

4.8.4 直流锅炉蒸发受热面水动力工况经热态调试符合制造厂设计要求,能保证安全运行。

4.8.5 锅炉热膨胀系统膨胀均匀、良好,无卡碰现象。膨胀指示记录齐全、正确。4.8.6 原煤仓、煤粉仓无堵塞,煤位或粉位指示表计指示准确,断煤信号动作可靠,煤闸门开关灵活。煤粉仓的下粉锁气器动作灵活,灭火系统投入正常使用,防爆门完整,抽气管、木屑分离器能满足使用要求。

4.8.7 制粉系统出厂和煤粉细度基本正常,系统严密不漏。

4.8.8 燃油系统的燃油量、加热温度和油压符合要求。燃油枪雾化良好,点火功能可靠,动作灵活。

4.8.9 锅炉经粗调整燃烧正常,无严重结焦,燃烧器管理系统全部功能投用,动作正确。燃烧自动基本投用,调节准确可靠,炉膛负压控制稳定,风煤配比合适。4.8.10 摆动式喷燃器热态操作灵活可靠,摆动角度符合设计。4.8.11 炉墙无晃动,尾部受热面无振动。

4.8.12 炉顶、炉墙严密性良好,不漏烟、不漏风、不漏灰。炉墙和管道保温外表温度符合规定。

4.8.13 吹灰系统汽压稳定,工作基本正常,程控投入使用,吹灰器伸缩自如,无卡涩、泄漏现象。4.8.14 锅炉辅机运行正常,噪音末超限,振动、轴承温度或油温正常,不漏油、不冒粉。回转式预热器不卡、不堵,备用驱动装置投入良好,自动热补偿密封装置投入使用。4.8.15 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及交接班记录齐全、准确、真实,有检查、有分析,交接清楚。

4.8.16 锅炉电梯能正常运行。4.9 汽机专业

4.9.1 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轴承翻瓦检查合格。油系统防火措施能正常投用。净油装置运行达到设计要求。顶轴、盘车装置运行正常。抗燃油系统运行正常。4.9.2 防汽机进水保护装置投用正常。

4.9.3 汽机整套启动试运行记录开全。在72小时或168小时考核时,从启动到升负荷、满负荷期间运行工况正常,汽机安全检测保护装置投用正常,排汽缸温度、各级抽汽压力、停机惰走时间等在正常范围内。停机和惰走时,临界转速下和额定转速时轴振、瓦温、回油温度和轴瓦进回油温差值在允许范围内,主油泵切换时各部分油压正常。

4.9.4 汽机汽缸及管道保温层外表温度符合设计要求。汽机启停过程中汽缸上下缸温差符合要求。

4.9.5 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两侧主汽温和再热汽温偏差小于规定值;旁路系统调节、动作符合设计要求,保护和自动投入;支吊架和减振器受力正确;管道膨胀舒畅、无振动,保温施工质量良好,表面温度符合设计规定,命名和流向标志正确、完整。4.9.6 汽机辅助设备

4.9.6.1 高低压加热器能按规定投入运行,内外无泄漏,旁路和疏水系统投用正常。表计及保护装置投入正常,指示、动作正确。

4.9.6.2 凝汽器清洁无泄漏,能保证汽机真空值,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指示正确,水位调节保护装置动作正常。胶球清洗装置投入使用。

4.9.6.3 除氧器自动调节和保护装置投入使用正常。给水含氧量符合标准。安全门动作压力符合设计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冲击、振动。

4.9.6.4 轴封加热器的压力和轴封蒸汽温度自动调节装置能正常投用,轴封加热器符合运行要求。

4.9.6.5 各类冷却器严密、冷却效果满足运行要求。表计齐全、正确。

4.9.6.6 循环水格栅滤网符合设计要求,除污能力满足运行需要,滤网清扫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报警装置投用正常。4.9.7 汽机附属机械 4.9.7.1 小汽轮机:调节保安部套整定合格,各项试验检查动作正常,微机调节装置投用正常,工作性能满足给水调节要求,轴振动及回油温度等符合设计要求,表计、联锁、保护和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全部投入,指示及动作正确、可靠。

4.9.7.2 前置泵和给水泵:振动、串轴符合要求,铀承和回油温度正常,轴封泄漏正常,再循环调节系统投用正常,液压联轴器调速装置动作正确可靠,工作油进出温度正常,联锁保护全部投入。

4.9.7.3 其它泵类:轴承油质符合制造厂规定,轴承振动、温度符合设计要求,轴封泄漏正常,表计指示正确,联锁、程控、保护和自动调节装置全部投入,动作正确可靠。4.9.8 汽机汽水系统

4.9.8.1 真空系统:带负荷工况下真空严密性试验合格,额定负荷和各种运行工况下真空达到设计值。

4.9.8.2 凝结水、疏水系统:凝结水滤网完好,差压符合要求。疏水系统流向正确、畅通。

4.9.8.3

0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第一篇:0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005]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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