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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烟气脱硫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火电烟气脱硫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第一篇:火电烟气脱硫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烟气脱硫工程 整套启动试运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试行)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2年5月

1、总则

1.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脱硫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大纲。1.2 本大纲适用于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火电烟气脱硫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本大纲是针对湿法脱硫系统而编制的,对于干法等其它脱硫系统的监督检查可参照执行,并可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其实施大纲。

1.3 脱硫系统首次通烟气是对脱硫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脱硫系统能安全、可靠、经济地投入运行,达到设计要求的脱硫效率的重要环节。该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是停工待检点。

2、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使用本大纲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标[2000]85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24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电质监[2002]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系列标准

系列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系列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建[1996]1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建质[1996]40号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国家有关设备制造的规程、规范和标准。制造厂标准、技术条件及产品使用说明。

对于国外制造的设备,一般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为准。如国外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执行。

3、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中所要求的相应的整套启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3.1.1 试运指挥组织机构已成立并且人员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3.1.2 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已按《验标》要求验收合格; 3.1.3 分部试运和调试、整定工作均已完成并验收签证;

3.1.4 调试大纲、整套启动计划和方案及措施已经批准,并已组织学习交底。3.1.5 各项运行准备(人员、物资、规程制度等)工作已经完成; 3.1.6 试运现场的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验收合格,满足试运要求;3.1.7 运行设备系统的名称、编号,流向等标识工作应基本完成; 3.2 脱硫装置烟气系统冷态通空气试运行及相关试验工作已完成; 3.3 现场已组织进行了自检、预检工作。

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关于质量行为检查: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请参照《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进行检查。

本阶段还应对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如下重点的监督检查: 4.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1.1 有效地履行工程管理与质量管理的职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规划得到落实;

4.1.2 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事故处理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4.1.3 分部试运阶段的验收签证工作符合《启规》和《验标》的要求;

4.1.4 试运组织工作符合《启规》的要求,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分工合理、工作程序科学;

4.1.5 有明确的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计划,对试运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协调; 4.1.6 组织由制造厂家或其他承包单位负责调试的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4.1.7 对设备或系统出现的缺陷、质量问题进行协调,责成责任单位解决; 4.1.8 组织核查各阶段试运前应具备的条件,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生活等条件;

4.1.9 对生产运行的各项准备、接管设备、运行操作等有关工作进行协调; 4.1.10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购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有合格证件等资料。

4.1.12 无明示或暗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4.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2.1 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4.2.2 按计划交付图纸,能保证连续施工;

4.2.3 及时开展设计交底工作,设计交底、图纸会检记录等内容齐全。4.2.4 及时出设计变更,内容填写规范,签字、盖章手续齐全。4.2.5 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4.2.6 工程设计代表组织机构健全,工代能及时解决现场提出的设计问题。4.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3.1 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规定;依法承揽的工程监理任务符合经营范围的规定; 4.3.2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其专业人员配套充实合理。各级监理人员的授权书或资格证书有效、齐全。各类人员责任制落实; 4.3.3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其实施细则及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健全、有针对性,并依此对工程质量实施了切实管理和有效控制; 4.3.4 认真执行并落实“监理合同”的约定;各项监理工作规范,程序符合规定。认真进行施工方案措施审查,施工质量验收、签证,旁站监理及现场巡视工作并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4.3.5 质量问题台帐健全,各类质量问题(含设计、施工、材料、设备、机具等)3 通知单、停工令内容明确,闭环管理。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4.3.6 制订了试运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合理并能落实;

4.3.7 督促工程建设各单位在试运各阶段做好技术记录、工程档案的积累、整理工作;

4.3.8 分部试运后验收签证工作及时、规范,无漏验签项目。4.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4.1 项目经理部组织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套合理,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质量责任制明确落实;

4.4.2 工程的质量目标明确;各项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健全,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

4.4.3 认真执行四级验评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签字手续齐全、规范,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4.4 质量问题台帐健全、内容齐全(含设计、材料、设备、施工问题),管理闭环;

4.4.5编制的分部试运计划、试运方案和技术措施合理、规范,已按计划完成了全部分部试运阶段的工作;

4.4.6 负责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和文明试运等工作; 4.4.7 作好设备代保管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8 积累并整理好安装、分部试运阶段的技术记录、验评签证等资料。4.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5.1 调试单位的资质等级应与所承担的调试工作相适应;

4.5.2 认真编制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的调试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批手续齐备并符合规定要求;

4.5.3 制订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试运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

4.5.4 确认由制造厂或其他单位承包的的调试项目已具备进入分系统或整套启动试运的条件,做好调试项目的接口工作,对启动试运工作进行纳总; 4.5.5 参与单机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工作。

4.6 对生产运行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6.1 各类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已完成,通过考核取得了上岗资格; 4.6.2 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册及反事故等各项技术措施已编制完,并且审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4.6.3 对试运行设备与已投产设备系统的安全隔离措施或已过渡的接口部分已检查完毕,并符合经批准的技术措施或设计的规定;

4.6.4 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包括:试验室、工器具、物资等,做好人员上岗准备;

4.6.5 分系统调试启动后设备及系统的代保管交接手续齐全。负责操作运行、事故处理和文明生产,对试运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统计或提出处理意见。4.7 对建设工程实体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

4.7.1 对机务、金属焊接和保温专业工程质量的检查 4.7.1.1 对于回转式烟气换热器(GGH)系统安装质量的抽查 a)检查上、下梁的水平度;

b)通过安装记录检查定子与转子的安装质量;

c)检查传动围带安装质量,传动围带径向、轴向晃度、围带圆销与齿轮啮合接触面积;

d)检查密封装置及调整装置的安装质量;

e)检查扇形板提升装置的安装质量,上、下提升自如,无卡死现象,密封间隙调整符合要求;

f)检查传热元件安装质量;

g)检查润滑油系统的质量,油质化验合格,温度测点可靠正确; h)检查清洗系统、灭火系统的安装质量。4.7.1.2 对增压风机系统安装质量的抽查 a)检查离心式风机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质量

1)通过安装记录检查转子安装找中心及轴承间隙的调整安装质量;

2)风机转子中心标高在允许误差内,机壳本体应垂直,出入口的方向和角度正确;3)轴与外壳的密封间隙符合要求

4)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

5)挡板开闭灵活,有与实际相符的开度指示,有开、关终端位置限制器 b)检查轴流风机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质量

1)检查轴流风机的基础安装质量(底台板、地脚螺栓);

2)通过安装记录检查转子安装找中心、转子轴向、径向间隙、轴承间隙以及油档间隙的调整安装质量;

3)转子转动时,动叶调节装置应轻便灵活;

4)调节装置的调节指示与叶片的的转动角度应一致,极限应有限位器 5)入口档板开、闭灵活,关闭严密 6)油系统安装正确,不渗油,油质合格 7)喘振测量装置安装符合要求

4.7.1.3 对管道、容器焊接、防腐及保温工程质量的抽查

a)对于管道、容器的焊接除检查焊缝外观质量外,主要抽查重要容器及部位的金属探伤抽检率、合格率,透照、底片质量;

b)对防腐工程重点复查防腐专业施工队伍的资质以及施工措施和工序记录,检查防腐工程的外观质量;

c)对保温工程重点复查所用材料和施工工序符合设计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检查保温工程的外观质量。

4.7.2 对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质量的抽查 4.7.2.1 变压器安装、调试质量

a)通过安装记录检查变压器本体就位及器身检查的安装质量; b)变压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抽头位置正确; c)电流互感器等二次接线正确;

d)中性点及本体接地良好,接地隔离开关操作灵活。e)交接试验项目齐全,试验结果合格; 4.7.2.2 配电装置安装、调试质量

a)电气配电柜安装固定牢固,垂直度、水平度、安装尺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b)设备各部件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密封良好,不漏油、不漏气;

c)油、气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d)电气间隙满足要求,设备接地良好,相色标志正确;

e)断路器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分、合闸指示正确,动作时间、同期性、接触电阻等符合要求;

f)母线、绝缘子、互感器等其它一次设备安装的质量符合电气验收规范的要求; g)交接试验项目齐全,试验结果合格。4.7.2.3 其它电气系统的安装、调试质量

a)电缆按设计敷设,电缆布置排列整齐,防火、隔热措施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b)二次接线正确,工艺美观;

c)接地极、接地网络施工符合设计,接地电阻合格; d)设备接地符合设计要求,标志明显;

e)直流电源、保安电源、照明(事故照明)、通讯等系统完好,能正常投用; f)电气保护装置、指示仪表等校验合格;

g)二次回路传动动作正确,灯光、音响、信号正确; h)交接试验项目齐全,保护定值正确,试验结果合格。4.7.3 对热控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质量的抽查

4.7.3.1 控制室热控盘、柜和就地设备、执行机构、一次元件等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4.7.3.2 仪表管及电缆敷设符合设计,工艺美观;电缆接线正确,工艺美观; 4.7.3.3 DCS系统硬件、软件正确,监视器画面清晰,操作方便; 4.7.3.4 热控保护和联锁试验检查正确;

4.7.3.5 脱硫工艺系统联锁、保护、信号试验检查正确; 4.7.3.6 热控仪表及自动应具备全部投入条件。4.8 对文件资料的监督抽查:

对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抽查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除对涉及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有关管理资料进行检查外,应对以下工程技术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4.8.1 政府部门对消防系统、环保项目等工程签发的使用许可文件;

4.8.2 设备制造厂图纸、说明书、出厂证书,设备的监造报告,出厂检验证明资 7 料等;

4.8.3 单项对外委托的施工或调试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 4.8.4 试运管理制度及试运组织机构等文件; 4.8.5 试运计划、试运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

4.8.6 运行规程、制度、事故处理规程、保护定值等生产运行文件;(以上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提供)

4.8.7 质检员、试验员及焊工等特殊工种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计量器具检验报告单;

4.8.8 主要原材料的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4.8.9 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等; 4.8.10 设备和原材料、合金部分的无损检验报告;

4.8.11 直接反映安装施工质量的各类施工技术记录、试验报告、四级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8.12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单及签证; 4.8.13 分部或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单; 4.8.14 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单;

4.8.15 质量问题(包括设计、设备、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处理记录、台帐等资料;(以上资料由施工单位提供)4.8.16 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质; 4.8.17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8.18 工程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计划表;

4.8.19 旁站记录和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及验收单;

4.8.20 组织施工调度、协调会、专业会议的纪要等文件资料;(以上资料由监理单位提供)

5、检查的步骤、方式和要求

5.1检查步骤

5.1.1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每个阶段工程质量检查按自检、预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自检:由建设单位布置并督促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

5.1.3预检: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方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5.1.4正式检查: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七天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点验证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建设单位负责迎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参建单位必须全过程认真配合检查。5.2检查方式

5.2.1监督检查组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各方主体的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5.2.2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验证等方法进行。

5.2.3各方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各方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如下: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教训、改进措施。设计单位:建设工程的概况和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设计质量管理和具体控制措施,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统计和分析,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要求 9 的符合性和结论意见,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施工单位: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阶段进度控制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状况,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监理单位:工程设计和工程组织概况,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和指导思想,工程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统计,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6、检查评价

6.0.1 各质监专业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论,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资料并向质监领导(组)汇报。

6.0.2 质监领导(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总体评价和结论性意见,并以会议的形式发布。

6.0.3 对检查结论合格者,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6.0.4 由本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

6.0.5由中心站形成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正本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本发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

第二篇: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范文)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则

1.1根据电力部《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对火电厂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为此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本大纲适用于电力部归口管理的(或受外系统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机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3新机整套启动试运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可靠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机、炉、电第一次联合启动试运开始前。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全面检查机组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等是否具备《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条件。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停工待检点。

2.监督检查的依据

2.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运)》。2.2《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4《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7《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8《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试行)》。

2.9设备制造国家标准、制造厂标准、规范、技术条件及产品使用说明。

对于国外制造的设备,一般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为准。如国外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执行。

2.10各专业规程或技术文件 如:《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试行)》等。

2.11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2.12部、局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

2.13设计、设备和标准修改签证、附加或会谈协议文件。3.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3.1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所要求的条件。

3.2符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中4.0.5.1至4.0.5.17要求的条件。

3.3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系统均已安装完毕,经分部启动试运合格且已验评签证。

3.4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单机试运主要是辅机,包括电动机及其电气部分试运、带动机械部分试运和带负荷单系统试运。分系统试运是对辅机进行分系统带负荷,做程控试验和整个分系统进行调试,考验工程质量,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

3.5在冷态下调试、整定的项目按计划全部完成。4.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4.1据以施工的整套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重要设计修改图。

4.2制造厂的图纸,说明书及出厂证书。4.3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件及试验报告。4.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资料。

4.5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记录。4.6设备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验收签证。4.7分部启动试运记录和验收签证。4.8经审批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4.9机组启动试运控制曲线。

4.10符合实际的整套启动试运所需的各种系统图。

4.11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评级(按建设单位验评项目统计)汇总表。4.12各专业分部试运情况及验评签证情况统计表。4.13土建未完项目清单。4.14安装未完项目清单。4.15分部试运未完项目清单。4.16需完善设计的项目清单。5.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5.1锅炉专业的重点

5.1.1主要热膨胀部件的安装间隙记录及签证。5.1.2安全门检修及冷态调试记录。5.1.3炉本体及制粉系统防爆门。5.1.4炉水强制循环泵。5.1.5化学清洗结果签证。

5.1.6回转空气预热器密封装置。5.1.7摆动式喷燃器经冷态调试。5.1.8燃油系统。

5.1.9制粉系统严密性。

5.1.10磨煤机,引、送风机。5.1.11锅炉电梯能使用。

5.1.12锅炉水压前质监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5.2汽机专业的重点

5.2.1汽轮发电机组轴系中心。5.2.2汽轮机保安装置。

5.2.3油系统清洁度及油质检验报告。5.2.4给水泵组、复水泵组、循环水泵组。5.2.5汽机真空系统严密性。5.2.6调节用空压机的空气系统。5.2.7顶轴、盘车系统。

5.2.8消防泵及消防水系统。

5.2.9发电机水冷系统及其密封性能。5.2.10发电机氢冷系统漏氢试验合格。

5.2.11汽机扣盖前质监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5.2.12蒸汽冲管结果签证。5.3电气专业的重点

5.3.1发电机、励磁机安装试验记录。

5.3.2变压器安装试验记录,事故排油及消防设施完好。5.3.3直流电源、保安电源。

5.3.4通讯及远动装置能正常投用。5.3.5绝缘油油质检验报告。

5.3.6全厂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厂区照明和特殊照明如烟囱照明灯)能正常投用,能可靠切换事故照明。

5.3.7全厂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齐全。

5.3.8电气保护装置、指示仪表、远方操作装置、灯光音响信号、事故按钮及联锁装置均已试验合格。

5.3.9电缆敷设整齐、缆沟盖板齐全,排水良好、垃圾清理干净,电缆隔火措施。

5.3.10 U.P.S装置。5.3.11全厂接地装置。

5.3.12受电前质监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5.4热控专业的重点 5.4.1抽查主控室及计算机房的盘、台和盘、台上热控设备的安装质量。5.4.2抽查热控装置一次元件焊接质量是否与主设备要求一致。5.4.3抽查变送器一次门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5.4.4抽查气动控制机构供气的可靠性及气源品质。5.4.5检查不停电电源,应切换良好、供电可靠。5.4.6程控系统接线正确、静态试验合格。

5.4.7炉膛火焰监视和喷燃器火焰监视系统静态调试合格。5.4.8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接线正确,静态调试合格。5.4.9汽轮机旁路系统。

5.4.10汽轮机安全监控系统。

5.4.11常规仪表及控制装置(含信号、保护、联锁等)静态试验合格,定值正确。

5.4.12数采系统输出、输入点接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画面显示清晰正确,软手操动作正确。

5.4.13热控报警、事故追忆、程控、保护以及计算机打印等功能经调试能投入使用。

5.4.14自动调节装置静态调试完,具备投入条件。5.4.15计算机室和集控室温度调节符合要求。5.4.16寒冷地区要检查防冻措施。5.5化水专业的重点

5.5.1原水预处理和除盐水处理装置、RO装置、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包括泵类、阀门),化学热控仪表和微机分散系统(含信号、保护、程控、联锁和调节装置等)经调试合格,并能正常制水和处理水,出力、水质符合规定。

5.5.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水质PH值、导电度、硬度符合要求。5.5.3发电机氢冷系统氢气纯度、温度符合规定。5.5.4循环水处理系统及水质。5.5.5化学监督指示、记录仪表。5.5.6加药系统、汽水采样系统。5.5.7废水处理装置安装、调试合格。5.6煤运专业的重点。

5.6.1卸煤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5.6.2皮带运煤机、原煤取样装置和电子皮带秤安装完并调试合格。5.6.3磁铁分离器和金属检测器安装完并调试合格。

5.6.4煤场堆取料机安装调试合格,辅助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5.6.5输煤集控和计算机安装完并调试合格,具备整套试运条件。5.7除尘、出灰专业的重点

5.7.1电气除尘器空载升压、振打装置和控制设备符合要求。5.7.2除灰系统安装调试合格。

5.7.3除渣、碎渣系统安装、调试合格。5.7.4除灰水回收系统安装、调试合格。5.8生产准备方面的重点

5.8.1运行规程、制度、事故处理规程。5.8.2整套启动试运范围设备系统图。5.8.3设备编号、标示牌。

5.8.4试运必需的备品配件、燃料、药品、大宗材料、工具、仪器。5.8.5运行人员上岗。5.9土建部分的重点

5.9.1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土建工程和生产设施全部完工。

5.9.2主要工程(烟囱、水塔、主厂房)和汽机、锅炉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5.9.3生产区域场地应平整,道路应畅通,为便于消防和救护,应建成环形道路;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全,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均已清理。

5.9.4上、下水道畅通,防洪设施合格。5.9.5地下室、沟坑排水畅通,无渗漏。

5.9.6采暖、通风、降温、卫生设施符合要求。5.9.7屋面防水设施及渗漏情况。5.9.8水工系统。6.检查方式和评价

6.1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6.1.1自检阶段

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大纲要求进行自检,对自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妥、各项工作基本符合大纲要求后,向工程质监站提出预检查申请报告,同时抄报局质监中心站。

6.1.2预检查阶段

由工程质监站根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建设、监理、安装、调试、生产等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整套启动前工程质量监督预检查。

6.1.3正式检查阶段

在预检查阶段的整改工作结束后,向局质监中心站提出正式检查的申请报告。正式检查由局质监中心站邀请建设、设计、监理、制造、调试、生产单位参加,一般安排在整套启动开始前10天左右,为便于局质监中心站安排组织质监检查,申请报告应提前报出。

6.2检查方式

6.2.1局质量监督检查组到达现场后,首先听取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关于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汇报;听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施工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听取工程质监站关于预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调试单位参加分部启动试运调试情况的汇报;听取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质量情况的汇报;听取生产部门关于生产准备工作的汇报。

然后,分成若干专业组(一般分为机、电、炉、热、化、煤运、除、尘出灰、生产准备、土建等专业组)进行专业对口检查。

6.2.2检查方式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取证检查、组织座谈等。有关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

6.3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3.1工程概况及主要特点。6.3.2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6.3.3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评价。

6.3.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6.4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4.1工程控制进度及完成情况。

6.4.2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概况及自我验收评价。6.4.3分部启动试运情况。

6.4.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遗留问题。6.4.5提交质量监督检查的技术资料清单。

6.5工程质监理站提交的关于质量监督预查情况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5.1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预检查情况。6.5.2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6.5.3对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的建议和提交质监检查解决的问题。6.6调试单位关于参加分部启动试运调试情况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6.1分部启动试运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6.6.2对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的建议。

6.7设计单位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7.1本工程设计特点和主要技术要求。6.7.2从标准、工艺、操作、技术、材料和管理等方面衡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7.3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6.7.4从设计角度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6.8监理单位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8.1所监理工程的质量验收评级情况。

6.8.2所监理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6.9生产准备方面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9.1已编写、印刷的规程、制度清单。

6.9.2已编写、印刷(或可屏幕显示的)系统图清单。6.9.3运行、检修人员培训上岗情况。

6.9.4备品配件、燃料、化学药品、材料、工具、仪器准备情况。6.9.5设备规范及设备编号、标示牌编写情况。6.10对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

质监检查组将各专业组检查结果汇总研究后,提出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对机组是否具备整套启动的条件进行认定;对质监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前必须处理的问题、可在整套启动试运开始后处理的问题和需要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质监中心站提出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提交启动验收委员会和主管局并抄送施工、调试、建设、监理、设计、制造、生产等有关单位和质监站,并抄报部。

第三篇: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典型大纲

目录

1.总则

2.监督检查的依据〃

3.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4.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5.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

6.检查方式和评价

1.总则

1.1 根据电力部《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梭工验收规程)的要求,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对火电厂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为此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部归口管理的(或受外系统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3 新机整套启动试运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可靠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机、炉。电第一次联合启动试运开始前。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全面检查机组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等是否具备《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条件。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停工待检点。

2.监督检查的依据

2.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2.2 《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4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5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6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2.7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8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试行)》。

2.9 设备制造国家标准,制造厂标准、规范、技术条件及产品使用说明。

对于国外制造的设备,一般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为准。如国外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执行。

2.10 各专业规程或技术文件如:《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试行)》等。

2.11 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

2.12 部、局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

2.13 设计、设备和标准修改签证、附加说明或会谈协议文件。

3.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3.1 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走标准》所要求的条件。

3.2 符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中4.0.5.1至4.0.5.17要求的条件。

3.3 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系统均已安装完毕,经分部启动试运合格且已验评签证。

3.4 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单机试运主要是辅机,包括电动机及其电气部分试运、带动机械部分试运和带负荷单系统试运。分系统试运是对辅机进行分系统带负荷,做程控试验和整个分系统进行调试,考验工程质量,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

3.5 在冷态下调试、整定的项目按计划全部完成。

4.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4.1 据以施工的整套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重要设计修改图。

4.2 制造厂的图纸、说明书及出厂证书。

4.3 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件及试验报告。

4.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资料。

4.5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记录。

4.6 设备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验收签证。

4.7 分部启动试运记录和验收签证。

4.8 经审批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

4.9 机组启动试运控制曲线。

4.10 符合实际的整套启动试运所需的各种系统图。

4.1l 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评级(按建设单位验评项目统计)汇总表。

4.12 各专业分部试运情况及验评签证情况统计表。

4.13 土建末完项目清单。

4.14 安装末完项目清单。

4.15 分部试运未完项目清单。

4.16 需完善设计的项目清单。

5.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5.1 锅炉专业的重点

5.1.1 主要热膨胀部件的安装间隙记录及签证。

5.1.2 安全门检修及冷态调试记录。

5.1.3 炉本体及制粉系统防爆门。

5.1.4 炉水强制循环泵。

5.1.5 化学清洗结果签证。

5.1.6 回转空气预热器密封装臵。

5.1.7 摆动式喷燃器经冷态调试。

5.1.8 燃油系统。

5.1.9 制粉系统严密性。

5.1.10 磨媒机,引、送风机。

5.1.11 锅炉电梯能使用。

5.1.12 锅炉水压前质监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5.2 汽机专业的重点

5.2.1 汽轮发电机组轴系中心。

5.2.2 汽轮机保安装臵。

5.2.3 油系统清洁度及油质检验报告。

5.2.4 绘水泵组、凝结水泵组、循环水泵组。

5.2.5 汽机真空系统严密性。

5.2.6 调节用空压祝和空气系统。

5.2.7 顶轴、盘车系统。

5.2.8 消防泵及消防水系统。

5.2.9 发电机水冷系统及其密封性能。

5.2.10 发电机氧冷系统漏氢试验合格。

5.2.ll 汽机扣盖前质监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5.2.12 蒸汽冲管结果签证。

5.3 电气专业的重点

5.3.1 发电机、励磁机安装试验记录。

5.3.2 变压器安装试验记录,事故排油及消防设施完好。

5.3.3 直流电源、保安电源。

5.3.4 通讯及远动装臵能正常投用。

5.3.5 绝缘油油质检验报告。

5.3.6 全厂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厂区照明和特殊照明如烟囱照明灯)能正常投用,能可靠切换事故照明。

5.3.7 全厂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齐全。

5.3.8 电气保护装臵、指示仪表、远方操作装臵、灯光音响信号、事故按扭及联锁装臵均已试验合格。

5.3.9 电缆敷设整齐,沟盖板齐全,排水良好,垃圾清理干净,电缆隔火措施。

5.3.10 U.P.S 装臵。

5.3.11 全厂接地装臵。

5.3.12 受电前质监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5.4 热控专业的重点

5.4.1 抽查主控室及计算机房的盘、台和盘、台上热控设备的安装质量。

5.4.2 抽查热控装臵一次元件焊接质量是否与主设备要求一致。

5.4.3 抽查变送器一次门的位臵是否符合要求。

5。4.4 抽查气动控制机构供气的可靠性及气源品质。

5.4.5 检查不停电电源,应切换良好、供电可靠。

5.4.6 程控系统接线正确、静态试验合格。

5.4.7 炉膛火焰监视和喷燃器火焰监视系统静态调试合格。

5.4.8 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接线正确,静态调试合格。

5.4.9 汽轮机旁路系统。

5.4.10 汽轮机安全监控系统。

5.4.11 常规仪表及控制装臵(含信号、保护、联锁等)静态试验合格,定值正确。

5.4.12 数采系统输出、输入点接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画面显示清晰正确,软手操动作正 确。

5.4.13 热控报警、事故追忆、程控、保护以及计算机打印等功能经调试能投入使用。

5.4.14 自动调节装臵静态调试完,具备投入条件。

5.4.15 计算机室和集控室温度调节符合要求。

5.4.16 寒冷地区要检查防冻措施。

5.5 化水专业的重点

5.5.1 原水预处埋和除盐水处理装臵、RO装臵、凝结水精处理装臵(包括泵类、阀门),化学热控仪表和微机分散系统(含信号、保护、程控、联锁和调节装臵等)经调试合格,并能正常制水和处理水,出力、水质符合规定。

5.5.2 发电机定子冷却水水质pH值、导电度、硬度符合要求。

5.5.3 发电机氢冷系统氧气纯度、湿度符合规定。

5.5.4 循环水处理系统及水质。

5.5.5 化学监督指示、记录仪表。

5.5.6 加药系统、汽水采样系统。

5.5.7 废水处理装臵安装、调试合格。

5.6 煤运专业的重点

5.6.1 卸煤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5.6.2 皮带运煤机、原煤取样装臵和电子皮带称安装完并调试合格。

5.6.3 磁铁分离器和金属检测器安装完并调试合格。

5.6.4 煤场堆取料机安装调试合格,辅助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

5.6.5 输煤集控和计算机安装完并调试合格,具备整套试运条件。

5.7 除尘、除灰专业的重点

5.7.1 电气除尘器空载升压、振打装臵和控制设备符合要求。

5.7.2 除灰系统安装调试合格。

5.7.3 除渣、碎渣系统安装、调试合格。

5.7.4 除灰水回收系统安装、调试合格。

5.8 生产准备方面的重点

5.8.1 运行规程、制度、事故处理规程。

5.8.2 整套启动试运范围设备系统图。

5.8.3 设备编号、标示牌。

5.8.4 试运必需的备品配件、燃料、药品、大宗材料、工具、仪器。

5.8.5 运行人员上岗。

5.9 土建部分的重点

5.9.1 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土建工程和生产设施全部完工。

5.9.2 主要工程(咽囱、水塔、主厂房)和汽机、锅炉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5.9.3 生产区域场地应平整,道路应畅通、为便于消防和救护,应建成环形道路;平台栏杆和

沟道盖板齐全,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均已清理。

5.9.4 上、下水道畅通,防洪设施合格。

5.9.5 地下室、沟、坑排水畅通,无渗漏。

5.9.6 采暖、通风、降温、卫生设施符合要求。

5.9.7 屋面防水设施及渗漏情况。

5.9.8 水工系统。

6.捡查方式和评价

6.1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6.1.1 自检阶段

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大纲要求进行自检。对自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妥、各项工作基本符合大纲要求后,向工程质监站提出预检查申请报告,同时抄报局质监中心站。

6.1.2 预检查阶段

由工程质监站根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建设、监理、安装、调试、生产等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整套启动前工程质量监督预检查。

6.1.3 正式检查阶段

在预检查阶段的整改工作结束后,向局质监中心站提出正式检查的申请报告。正式检查由局质监中心站邀请建设、设计、监理、制造、调试、生产单位参加,一般安排在整套启动开始前10天左右,为便于局质监中心站安排组织质监检查,申请报告应提前报出。

6.2 检查方式

6.2.1 局质量监督检查组到达现场后,首先听取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关于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汇报;听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施工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听取工程质监站关于预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调试单位参加分部启动试运调试情况的汇报;听取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质量情况的汇报;听取生产部门关于生产准备工作的汇报。

然后,分成若干专业组(一般分为机、电、炉、热、化、煤运、除尘除灰、生产准备、士建等专业组)进行专业对口检查。

6.2.2 检查方式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取证检查、组织座谈等。有关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

6.3 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3.1 工程概况及主要特点。

6.3.2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6.3.3 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评价。

6.3.4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6.4 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4.1 工程控制进度及完成情况。

6.4.2 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概况及自我验收评价。

6.4.3 分部启动试运情说。

6.4.4 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遗留问题。

6.4.5 提交质量监督检查的技术资料清单。

6.5 工程质监站提交的关于质量监督预查情况的汇报材料(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5.1 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预检查情况。

6.5.2 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6.5.3 对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的建议和提交质监检查解决的问题。

6.6 调试单位关于参加分部启动试运调试情况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6.1 分部启动试运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6.6.2 对整套启动试运前质监的建议。

6.7 设计单位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7.1 本工程设计特点和主要技术要求。

67.2 从标准、工艺、操作、技术、材料和管理等方面衡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7.3 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6.7.4 从设计角度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6.8 监理单位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8.1 所监理工程的质量验收评级情况。

6.8.2 所监理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6.9 生产准备方面的汇报(备有书面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6.9.1 已编写、印刷的规程、制度清单。

6.9.2 已编写、印刷(或可屏幕显示的)系统图清单。

6.9.3 运行、检修人员培训上岗情况。

6.9.4 备品配件、燃料、化学药品、材料、工具、仪器准备情况。

6.9.5 设备规范及设备编号、标示牌编写情况。

6.1.0 对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

质监检查组将各专业组检查结果汇总研究后,提出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对机组是否具备整套启动的条件进行认走;对质监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前必须处理的问题、可在整套启动试运开始后处理的问题和需要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程质量的意见;对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和分部试运质量作出评价。

质监中心站提出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提交启运验收委员会和主管局并抄送施工、调试、建设、监理、设计、制造、生产等有关单位和质监站,并抄报部。

第四篇: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最新)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总 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

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1.0.3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完毕;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的规定,完成分部试运阶段工作后,具备机、炉、电第一次联合启动,机组开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工作之前。

1.0.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稳定、可靠地投入生产,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1.0.5分部试运的质量是保证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效果和调试质量的基础,也是保证机组投产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也是本阶段监检的重要内容之一。1.0.6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7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8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0.9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00]第81号

建质[2003]162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标[2002]24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2]219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电质建[2002]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电建[1996]1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建[1995]543号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DL 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 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 889—2004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建质[1996]40号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国电电源[2002]267号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

DL/T 5072一199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

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最终版

有关国家标准、合同规定的标准、制造厂标准、合同技术协议、制造厂质保书、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图纸。监造报告和设计、调试,监理有关文件、纪要、变更、会谈、洽商等。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启动验收委员会已成立。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3.0.2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应投入的设备和工艺系统及相应的建筑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且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 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3.0.3机组和公用系统的分部试运已基本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应投入的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才具备调试条件的除外),已按规定经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合同规定由制造厂负责的单体或单机试运项目已调试完毕,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调试、监理和生产单位验收、签证完毕。

3.0.4按《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对机组启动调试的前期工作和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调试项目已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签证完毕。

3.0.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设施及其监测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完毕,具备调整试运条件。全厂消防水和泡沫灭火系统已投用,并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3.0.6生产用电梯安装完毕,可以正常投入使用,已经取得地方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

3.0.7与电网管理部门有关机组上网、调度的合同和协议等已签署完毕。涉及电网安全的技术条件已满足。

3.0.8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符合《调试验标》和《启规》的相关要求,具备整套机组生产管理和运行维护的条件。

3.0.9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形成的各类工程管理和技术文件、资料按规定已分别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3.0.10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方案、措施已经编制完成,审批手续完备。

3.0.11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相关主体进行了本阶段工程质量预监检,对存在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3.0.12按《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规定,工程质监站已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已经处理完毕。4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1.2规范地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本金制等工程建设五项制度。

4.1.1.3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设备监造各单位以及设备订货等方面工作均实施了招标投标制度。各类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齐全。

4.1.1.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转有效,工程质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各项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实施有效。

4.1.1.5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关于施工、调试等各单位移交资料的管理办法已制订,档案案卷构成的要求已明确。4.1.1.6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

4.1.1.7无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8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相应建立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检查验收标准及办法等能有效实施。

4.1.1.9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全部施工和调试项目质量验收、签证。

4.1.1.10协助试运指挥部按《启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机组启动试运的组织分工,工作制度和调试计划及技术标准已经制订并落实,符合《启规》和《验评标准》的规定。

4.1.1.11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审批。4.1.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本单位的资质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相符。

4.1.2.2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承担的设计项目相符,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施工现场设计代表的工作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4.1.2.3按计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连续施工。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规范、及时。施工图交底记录完整。

4.1.2.4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在施工图中有明确的标识,为竣工图的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4.1.2.5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4.1.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本单位的资质与在本工程承担的监理项目相符。

4.1.3.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工程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4.1.3.3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有效,并与其承担的任务相符,责权明确、落实。

4.1.3.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工作程序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

4.1.3.5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批及时,手续规范。

4.1.3.6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检和施工及调试技术交底。

4.1.3.7按规定参加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开箱检验,且记录齐全、清晰。

4.1.3.8经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分包队伍)和调整试验单位(含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无违规、违法承包行为。

4.1.3.9对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特殊工种审核,其资质、资格符合规定,均持证上岗。

4.1.3.10见证取样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记录齐全。

4.1.3.11按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完成施工和分部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对隐蔽工程验收及时、签证规范,验评结果统计齐全、准确、规范。主体工程的监理单位对机组全部已完成的施工和分部试运项目质量验评结果统计、汇总完毕,且齐全、准确。

4.1.3.12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内容明确、整理有序,并管理闭环。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配合相关单位已及时处理。

4.1.3.13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经组织论证、审核。4.1.3.14对处理完的在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经验收完毕。4.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4.1.4.2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与企业资质相符。4.1.4.3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有效运行,并能持续改进。

4.1.4.4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4.1.4.5现场各

火电烟气脱硫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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