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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精选练习题(5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精选练习题(5篇)

第一篇: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精选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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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白炽灯用久了会发黑是因为:钨丝升华 81、花茶的种类是根据什么命名的?加入的鲜花 82、国际马拉松跑的赛程是: 42.195公里

85、为什么说“运动不宜饮酒”?饮酒会降低运动员的运动能力 90、最早的血压计用于测量谁的血压?马 92、美国历史上第一所高等学府是:哈佛大学 93、“桂林山水甲天下”,什么山水“甲桂林” 阳朔 94、西印度群岛位于: 大西洋西部 98、最早的校园歌曲出现在: 日本

100、真丝衣服能不能与樟脑丸放在一起? 不能

102、看见闪电后3秒钟听到雷声,表明闪电离你有: 1公里左右

104、学习绘画时,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学习次序应是: 静物、风景、人物

105、“欧?亨利式的结尾”是指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结局: 出乎意料、耐人寻味 106、引起人体休克的原因很多,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 有效循环血量减少 107、《奥赛罗》出自谁手? 莎士比亚 108、较早使用的活字是: 陶活字 109、金庸的籍贯是: 浙江海宁

110、蕨类植物比苔藓类植物进化的根据是: 有维管组织 111、企鹅一般在几月份产卵? 5月

112、户枢不蠹“的”不蠹“是什么意思? 不生虫

113、月亮老是一面朝着地球的原因是: 月亮自转与公转的周期相同 116、地球的年龄约有: 46亿年

117、玉米受潮后产生的致癌物质是: 黄曲霉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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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中岳嵩山分为太室山和少室山。少林寺在: 少室山 121、乌鱼蛋是什么? 雌墨鱼卵巢干制品

124、在亚洲反法西斯战争中,盟军中牺牲的最高级别将领是: 张自忠(时任国民党军上将集团军司令)

125、哈雷彗星绕太阳运行的周期约为: 76年 129、辽宁曾被称为: 奉天

130、黄山分为前海,天海,北海,东海,西海等五大景区,所谓的”海“指的是什么?云海

131、黄金与其它金属混合可以制成五颜六色的色金首饰,当黄金与铜按比例混合,能制成: 红色金

134、六弦琴是什么乐器的别称:(吉他

135、古代著名的水利工程都江堰是谁设计的? 李冰父子 137、七大洲中面积最小的是: 南极洲

138、围棋的产生与什么有关? 与古代战争有关 140、哪一类茶属于发酵茶? 红茶 141、云南的”普洱茶"缘于什麽? 地名 142、《奥德赛》的主人公是: 俄底修斯 143、铁锅通常用哪种铁制成? 生铁

144、在狗的眼睛里世界是什么颜色的? 只有黑白灰色

文章来源: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zaozhuang.offcn.com/html/guojiagongwuyuan/

第二篇: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2007年春节前夕,A县公安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B公司在没有申领卫生可许证的情况下假冒C公司的商标生产香肠,A县公安局随即对没有销售的香肠进行了扣押。15日后,公安局将香肠移交给A县质监局,经质监局检验,该香肠质量不合格,大肠杆菌严重超标。A县质监局对于如何处理B公司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当移送A县卫生局,另一意见认为,应当由该局自己处理,另,在质监局查处过程中,C公司又以B公司假冒商标为由向A县工商局举报,要求对B公司的假冒商标行为进行查处。

1.对B公司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处理,能够适用的法律有ABC A.《食品卫生法》 B.《产品质量法》 C.《商标法》 D.《专利法》

2.A县公安局对没有销售的香肠实施扣押AD A.符合紧息情形下行政机关职权行使的法律规定 B.是超越职权 C.是滥用职权

D.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3.若上述几个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A A.根请其共同的上一线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B.由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C.由处罚最重的行政机关管辖

D.由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共同实施处罚

4.若查处机关需要对B公司没有销售的香肠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根据C A.《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先行登记保存 B.《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C.《商标法》的规定责令封存 D.《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实施封存 5.对于B公司的违法行为,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 A.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分别实施处罚,但不得重复罚款

B.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分别实施处罚,但取缴处罚只能由县卫生局实施 C.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分别实施处罚,但没收违法所得只能由县工商局实施 D.一个行政机关已经收款违法所得的,其他行政机关只能给于同款处罚

561、在一起行政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未获准许,虽然人民法院已经对上诉人进行了依法传唤,但上诉人拒不到庭且没有提出正当理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二审人民法院应缺席判决;

B、二审人民法院应按撤诉处理;

C、二审人民法院不可以按撤诉处理;

D、二审人民法院应拘传上诉人到庭。

562、国家修建二级公路需要征用青云二村的土地,该村十余户村民以征用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不退出由其承包经营的田地。当地县国土资原管理局责令该十余户限期交出土地,并依法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裁定予以受理;

B、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应就县国土资原管理局的决定进行审查,如认为不合法的有权裁定不予受理;

C、人民法院如准予强制执行的应作出书面决定;

E、人民法院如不受理该申请的应进行裁定。

563、某市规划局作出对某企业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向建筑物所在地的T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T区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有困难,于是报请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如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确有困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级人民法院只能决定由本院执行;

B、中级人民法院仍可以决定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

C、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该市所辖其他区的人民法院执行;

E、中级人民法院不能再决定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

564、下面关于行政许可的说不正确的是:

A、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可以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B、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可以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C、行政许可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D、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已经修改,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565、某家电零售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处于罚款。

之后该公司既不履行义务,亦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起诉,税务机关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对上述事项有强制执行权,所以不能再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B、因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对上述事项没有强制执行权,所以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C、即使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对上述事项有强制执行权,税务机关还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D、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税务机关机的处罚决定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受理。

【2011年6月20日答案与解析】

555、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注意:“合并审理”与“一并审理”的区别。

556、欧阳先生是一起行政诉讼案的原告,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依法提起了上诉。下列关于二审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书面审理;

B、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审理;

C、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556、答案: 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557、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前三款规定的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558、答案: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十七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559、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5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二款“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第一、二、四款“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注意:只有被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主动申请回避不受此限。

557、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发现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七日

内未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还在七日之内,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有权驳回王某的起诉; B、七日后,人民法院如经审查认为王某起诉不符合条件,可先予受理后再驳回起诉;

C、人民法院在七日后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王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D、七日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王某起诉符合条件的,就应作出予以受理立案的决定。

558、小张因行政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但由于证明损失数额的证据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面临着败诉的可能。这时小张的代理律师建议可先行撤诉,在取得证据后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新起诉。下列行为的结果可能达到上述目的的是:

A、小张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获准许;

B、小张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C、小张申请缓交诉讼费已获批准,在缓交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预交诉讼费的义务以致被视为自动撤诉;

D、小张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但人民法院并未直接按撤诉处理,又对小张依法进行了传唤,小张还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准许其撤诉。

559、小孙独资开办的商行因销售假冒商标的五金产品被工商局罚款,小孙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工商局又作出对商行处以停业整顿处罚的处理决定,小孙再次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院应合并审理两案;

B、法院可以分开审理两案;

C、法院不可以合并审理两案;

D、法院应分开审理两案。

560、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驳回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B、人民法院应批准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C、李某在获知其妻子与韩小姐关系后,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李某参与本案的工作;

D、张先生在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546、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正确的事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47、甲、乙、丙三人(甲、丙户藉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S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

如本案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决定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以个人名义提起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处理决定的行政诉讼;

B、甲、乙、丙三人应以“三子网苑”的名义提起不服责令停业整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

C、除非甲在S区起诉,否则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及停业整顿两个不同的行政诉讼是不可能被同一个法院合并受理的;

D、对停业整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起诉的,乙、丙不是适格原告。

548、(题干同上)如本案当事人不服上述行政行为均以S区公安局为被告进行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审查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则下列作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七日内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七日内不可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裁定不予受理;

C、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的,应直接驳回起诉; D、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日起七日内若已通知原告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的,只要不超出七日,便有权裁定不予受理。

549、张某经营的一家个体副食品商店,在工商及卫生部门联合检查中被查获数百斤发霉变质的面粉。两部门随即联文作出处罚决定,对张某罚款若干及没收相应霉变面粉。张某不服,仅以工商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张某不同意追加卫生部门为被告,经工商部门申请,法院可以进行追加;

B、不管张某是否同意或工商部门是否申请追加,法院均可以依职权追加卫生部门为被告

C、如果张某不同意追加卫生部门,只要卫生部门同意,法院还是可以列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

D、不管张某是否同意,法院有权视案件审理需要将卫生部门列为本案第三人。

550、A公司与B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因看好某地土特产的市场前景便一同投资进行联合购销,由A公司组织货源,B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后因其中一笔货物存在掺假情况,被工商局查处,货物也被没收了。B公司不服,单独提起了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只有征得该单位的同意,人民法院才能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人民法院可以视案件审理需要依职权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既然A公司不是原告,而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所以A公司在诉讼中无权主张撤销工商局的没收决定;

D、如果人民法院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一审判决维持了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即使B公司不上诉,A公司也可以自行提起上诉。

【2011年6月16日答案与解析】

541、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开庭审

理抗诉案件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542、答案:ABCD。

考点:行政行为

解析:A项,不是国家行为,可诉。B项,应该是“法律”规定,法规不行,历年试题的一个考点。CD略

543、答案:BC 考点:可上诉的裁定

解析: 可记忆一下,行诉法中只有四个可上诉的裁定: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10日内提出),驳回起诉的裁定,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进一步解释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 以上诉。

544、答案:BC 考点:如下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11条、《行政复议法》第6条。

545、答案:ABCD 考点: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

解析: 直接依照许可法第十二条出题.521、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

A、因有关纳税问题与税务机关、海关产生的争议

B、公安局对中国公民出境的申请不予批准

C、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

D、对省级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522、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B.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

D.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523、下列哪些活动形成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纪律处分

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

524、某企业因生产伪劣产品被工商局责令停产。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据此,法院不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A、确认违法判决

B、确认无效判决

C、变更判决

D、撤销判决

525、在李某起诉工商局行政赔偿一案中,一审人民法院遗漏了李某关于赔偿贷款利息损失的请求未进行判决。但是,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关于利息损失的赔偿要求依法是不应得到支持的。下列对于二审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的是:

A、二审人民法院可就该遗漏判决的请求进行调解;

B、二审人民法院可先就该遗漏判决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该遗漏判决部分发回重审

C、二审人民法院可判决驳回关于利息损失进行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

D、二审人民法院应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6月10日答案与解析】

516、答案:D

《国家赔偿法》第22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517、答案:AB 《行政诉讼法》第55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18、答案:ABC

考点:中院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范围

解析:

细节题,依据赔偿法第9条 出题 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1)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2)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3)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519、答案:BCD 《行政诉讼法》第32条:

被造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7条: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520、答案:ABD

考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

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义务的。”同时该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本题的A、B、D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因此是正确的答案;而C项则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说就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因此应排除在行政诉讼案件之外。

【2011年6月18日答案与解析】

551、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项“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及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552、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553、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55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及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06.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在年龄方面应是()。

A.7周岁以下

B.10周岁以下

C.14周岁以下

D.16周岁以下

307.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A.解除合同

B.向人民法院起诉

C.终止履行

D.将标的物提存

308.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着作 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

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

309.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

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

310.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种权利

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

【答案解析】

306.【答案】C。解析:《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司见选项C为正确答案。

307.【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可知D项正确。

308.【答案】A。解析:所谓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编纂成文的民法法典(即民法典)。因此A项为正确答案 309.【答案】A。解析:单务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只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选项A正确。

310.【答案】B。解析:《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药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答案选B。

271.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

B.合理性

C.合法性与合理性

D.以上都不对

27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请求人的申请之日起()日内依法作出赔偿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A.2个月,3个月

B.3个月,2个月

C.30天,30天

D.2个月,30日

273.国家赔偿实质上是()的责任。A.国家机关

B.公务人员个人

C.国家

D.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

274.关于转任的范围和特点理解正确的是()。

A.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B.转任的范围是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职位之间 C.转任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

D.转任中公务员的职务不会发生升降

275.乡政府接受县公安局的委托行使治安处罚权(50元以下罚款和警告),乡政府行使此权时的身份是()。

A.行政主体

B.被授权组织

C.被委托组织

D.行政相对人

【答案解析】

271.【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查申…。”据此行政复议不仅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部分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抽象行政行为是部分、有限地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

272.【答案】A。解析:《国家赔偿法》第l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选项A为答案。

273.【答案】C。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可见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上是赔偿义务机关,实际上是国家,造成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实际上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处理。选项C为正确答案。

274.【答案】C。解析:《公务员法》第65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可以实行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选项C为正确答案。

275.【答案】C。解析: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本题乡政府的处罚权并非来自法律、法规的授权,而是来自行政机关的委托。故排除B项。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题目中乡政府接受委托行使治安处罚权,并不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县公安局是行政主体。排除选项A。行政相对人是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是被管理的对象,D项明显不符合题意。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被委托的组织只能根据委托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选项C为正确答案。276.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277. 下列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278.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不可适用于哪种人?()

A.追索赡养费、抚恤金案件的被告

B.由于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

C.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D.被告人的委托代理人

279.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与诉讼有关的决定,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

A.暂停决定的执行

B.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当事人可申请停止决定的执行

D.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决定停止决定的执行

280.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的证据是()。

A.有关国家秘密的B.有关商业秘密的C.有关个人隐私的 D.有关个人经历的

281.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张丽和刘兵的离婚诉讼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对张丽适用留置送达

B.A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8市的张杰。其可委托B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D.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劳教所转交 282. 下列民事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

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28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项情形不适用延期审理?()

A.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甲突然发病住院未能出庭

B.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

C.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审判长与乙公司负责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

D.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284. 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8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是()。

A.某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之选民资格案件

B.甲诉乙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D.甲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答案解析】 281.【答案】A。解析:《民诉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所以,A错误,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所以,B正确,不选。《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所以,C正确,不选。《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所以,D正确,不选。

282.【答案】C。解析:《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 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所以,AD两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为王某不同意,所以,B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C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应选。

283.【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l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本题ACD项分别属于该条文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事由,所以,应当延期审理。而B项中,法院应当缺席判决,而非延期审理。

284.【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认定的知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与人。其中人民法院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在诉讼中担负着组织、主持、指挥诉讼进程,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并决定各种程序事项的职责。整个诉讼法律关系都是由法院为一方。一切诉讼参与人各为另一方而形成的。因此法院是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并且是起主导作用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故本题中选项A、B、C均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85.【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民诉意见》第2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阅读下面的资料,回答后面的问题

(一)甲因病到A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后开出B制药厂生产卡马西平片药,甲从医院取药服用后出现皮疹,经查看药品说明书,未见相关的不良反应说明,使继续服用,致皮疹反应加重,经诊断为卡马西平引起的重症多型红斑性药疹,甲花去医院药费若干。经查,B制药厂取得该药准产批复地,所附说明书刊号列举了30余种不良反应;生产的卡马西平片药经检查符合中国药典的规定,但随药附送的说明书在“不良反应”一栏中,仅列举了5种,包括皮疹在内的其他28种全部被删除,甲因此要求医院赔偿,医院以药品不是本院生产为由拒绝;甲又要求制药厂赔偿,制药厂认为药品符合中国药典规定,不应赔偿。1.甲使用的B制药厂生产的卡马西平片药属于 A.合格产品 B.假冒产品 C.缺陷产品 D.伪劣产品

2.若甲以产品责任为由请求损害赔偿,该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A.B制药厂的主观过错 B.B制药厂的损害行为 C.对甲的人身损害结果 D.对甲的财产损害结果

3.对于A医院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成立,因医院对药品存在问题不知情 B.成立,因医院不是药品的生产者 C.不成立,因医院对甲的疾病作出诊断 D.不成立,因医院是药品销售者

4.若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则责任主体 A.只能是A医院

B.可以是A医院或B制药厂 C.只能是B制药厂 D.只能是准产批复作出者

5.若B制药厂的药品质量不合格,则无权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是 A.卫生局 B.药监局 C.质监局

D.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1.【答案】 C 【解析】此药品存在产品警示上缺陷,所以是缺陷药品。而在检查的过程中,卡马西平片药经检查符合中国药典的规定,所以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但不是合格的。

2.【答案】 A 【解析】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1)产品具有缺陷;(2)损害的客观存在,这种损害既包括人身损害又包括财产损害;(3)产品缺陷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对生产者采严格责任原则,即不论其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对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而对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采过错原则,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B制药厂的主观过错”,不属于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A项应入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3.【答案】 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答案】 B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见上题解析),若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A医院基于药品的销售者的身份,B制药厂基于药品的生产者的身份,二者均可作为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但是消费者甲只能选择其一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5.【答案】 AD 【解析】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卫生局没有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行政处罚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性质属于社会团体,并未获得法律的授权而取得行政处罚权。因此,AD应人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1.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日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为工伤。1.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属于 A.行政仲栽 B.行政许可 C.行政监督 D.行政确认

2.本案中,应当或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组织或个人有 A.江塘市某化工厂 B.江塘市某化工厂工会 C.华某 D.华某父亲

3.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 A.上班时间导致伤亡的

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C.在上班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关于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华某及其父亲对是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B.江塘市某化工厂对不是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C.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避对不予工伤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D.江塘市人民政府对某复议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本案因不服工伤认定而起诉,属于民事诉讼 C.江塘市苛化工厂是本案被告

D.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被告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

1.【答案】 D 2.【答案】ABCD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答案】 ABCD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答案】 BC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知,江塘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复议决定,故原告应以原复议机关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根据题中所述的材料可知,原告提起的诉讼应该是以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江塘市某化工厂由于同原告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本案中的身份应是参加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具体到本案中,原告理应对自己“是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人对自己“不是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对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复议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答案】 A 【解析】:A的正确性很明显。根据上题的解析可知,B和C显然是错误的,至于D项,题中所给的材料仅仅说明了被告的主张,并未表明被告是否提出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因此不能直接推断出“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被告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的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004年3月15日,洪海市雅居房地产公司合法取得位于市区的能够进行商品房开发#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06年3月,该#3地块上开发出“海滨雅居”拨款进行销售,甲花费60万元在“海滨雅居”购得一套住房。入住使用后,甲发现房屋由于设计错误存在严重的结构缺陷。在与售房单位协商不成后,甲起诉要求退房。1.雅居房地产公司合法取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的#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可以是 A.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B.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C.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 D.土地买卖方式

2.雅居房地产公司合法取得市区#3地块的土地作用权后,可以依法 A.出卖这块土地 B.将其作为投资作价入股 C.合资开发经营房地产 D.独自开发经营房地产

3.雅居房地产公司可取得市区#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建设,否则有关部门可以依法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该规定的期限了长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4.甲花费60万元在“海滨雅居”购得一套住房,甲应该缴纳 A.土地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契税

5.解决甲与售房单位就房屋存在严重结构缺陷的民事纠纷,不能适用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合同法》 C.《产品质量法》 D.《民法通则》

1.【答案】 AC 【解析】:《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2.【答案】 BCD 【解析】:《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3.【答案】 B 【解析】:《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四条: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4.【答案】 D 【解析】购房一般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

5.【答案】AC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买卖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由此可见,房屋存在严重结构缺陷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但书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材料1:2007年3月8日胡锦涛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越是形势好了,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条件好了,越要发扬传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优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进一步增强公朴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不断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材料2: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在答中外记者问地说,近些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但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必评功摆好,我的脑子里充满了优患。“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优,”中国经济存在着诸多结构性问题。

1.“越是形势好了,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条件好了,越要发扬传统。”这句话蕴藏的哲理是

A.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B.外国也可以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据

C.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够促进事物的发展 D.条件是决定一切的2.下列与“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优”寓意相近的有 A.“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B.“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C.“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D.“处治忘乱”

3.温家保所忧患的中国经济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主要是指 A.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不平衡 B.还没能很好地解决节能降耗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C.一二三产业不协调,投资与消费不协调

D.投资增长率过高,信贷投放过多,贷币流动性过大,外贸和国际收支相差过高

4.下列体现节俭意识的做法有 A.兴建楼堂馆所 B.压缩行政开支 C.降低银行存款利率 D.限制公款消费

5.在新的形势下,增强优患意识的重要性在于 A.有利于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B.有利于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

C.有利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D.有利于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精选练习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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