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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真题答案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真题答案

第一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真题答案

2013年对外贸易大学815经济学综合考研资料(含2011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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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爱他教育对外贸易大学经济学考研交流会全程文字实录,图片格式,和录音配套,本店独家;好评5星星后发邮箱;

QQ1274272179 7.20日资料更新; 1、2011对外经贸大学815经济学综合真题

2、金圣才多恩布什宏观经济学笔记与课后习题解答

3.2011海文对外经贸大学815经济学综合专业课强化班讲义(非常经典,根据贸大近几年出题风格总结出各章考试重难点,帮助大家迅速找到 各章重难点)

4、对外经贸大学宏微观期中和期末考试试题,从这些期中期末试题中午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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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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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押题模拟题并附有详细答案,与贸大真题非常接近,从中可以摸索出贸大出题风格和重点,这个可是绝密资料哦!6、2010年经济学综合专业课辅导班视频

2010年对外经贸大学815经济学综合专业课辅导班视频(swf格式,无论是画面还是声音都非常清晰),这个是针对近几年的贸大815专业课试卷的,除了将近几年的试卷通过画面和声音做了详细解答,还分析了历年的真题重点,主要出现在哪些章节,占多少分,基础题、中等题、难题各占多少比例等等,除此之外,这套视频对贸大的考研试题给出了详细的解题过程,让大家一目了然,这套辅导班专业课视频还为大家详细安排了复试的时间安排,初复试注意事项、高分考研者的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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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恩布什《宏观经济学》精炼,WORD版本,这是多恩布什中级宏观最新版本的精炼,既是一份讲义,又是一份课件,突出了中级宏观中的重点章节,用中国学生容易理解的方式进行精炼,是中级宏观的课件,肯定对大家有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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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超级无敌考研笔记,配有大量的彩****表,以及逻辑推理,并且摘抄了书本中很多的核心知识点,便于背诵,大大提高了同学们对课本的把握能力,从而帮助同学们顺利考取(精心整-123P)

16、独家更新:平新乔十八讲全套资料,大家都比较喜欢平新乔的微观资料的,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所以在此我们特意更新了平新乔的大量资料,以供同学们参考,包括:

平新乔微观经济十八讲教材

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课后习题和强化习题详解 金圣才版.平新乔十八讲答案

平新乔十八讲课后练习详解本视频是依据范里安的教材讲解的,对于考上海财经大学 有很大帮助。

17、范立安中级微观经济学经典视频全集

第一周绪论(123)

第二周 预算 约束 与偏好(123)第三周效用、选择与需求(123)

第四周 需求、slutsky方程与买卖(123)

第五周 买卖、不确定性、消费者剩余与市场需求(123)第六周 局部均衡(123)第七周 复习(123)

第八周 技术与利润最大化(123)第九周 成本最小化与成本曲线(123)第十周 企业供给与行业供给(123)第十一周 垄断与垄断行为(123)第十二周 博弈论与寡头(123)第十三周 交换、生产与福利(123)

第十四周 外部性、公共产品与信息不对称(123)第十五周 消费者选择与需求(123)第十六周 拥有禀赋下消费者的买卖(123)第十七周 不确定性、消费者剩余(123)

第十八周 市场需求、局部均衡分析(123)共计54讲 完整版

18.西方经济学学习精要与习题集(微观部分)(第二版)

内容简介

《西方经济学学习精要与习题集》(第二版)仍然保留了两个显著特色:一是权威性。它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具有多年的丰富的西方经济学教学经验的教授、博导主编。编者多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西方经济学命题经验和丰富的西方经济学教学经验.使本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二是适应性强。本书编写参考了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西方经济学试题,还参考了其他著名高校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因此.它们等院校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参考以及学生自学。目录 编辑的话 第二版前言

第一章 导论:经济学思考的方法

考点归纳

要点解读

习题精编

习题答案

第二章 消费者行为理论

考点归纳

要点解读

习题精编

习题答案

19.西方经济学:学习精要与习题集(宏观部分)

内容简介

《西方经济学学习精要与习题集》(宏观部分)(第二版)仍以曼昆的《宏观经济学》(第五版)为蓝本,参考了多恩布仕的《宏观经济学》(第7版),增加了,增加了罗伯特,巴罗编写的《宏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等国外通用教材和一些教学辅导书的内容,还参考了教育部推荐、高鸿业主编的《宏观经济学》等教材和辅导书,其中包括《曼昆教材习题解答》、《多恩布仕(宏观经济学)教师资料手册》、尤京 弗莱克的《试题库》、罗杰 考夫曼的《学生指导和练习》,以及尹伯成主编的《现代西方经济学习题指南》《宏观部分)和胡维熊、张德远主编的《西方经济学习题集》等。

《西方经济学学习精要与习题集》(第二版)仍然保留了两个显著特色:一是权威性。它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具有多年的丰富的西方经济学教学经验的教授、博导主编。编者多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西方经济学命题经验和丰富的西方经济学教学经验,使本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二是适应性强。本书编写参考了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西方经济学试题,还参考了其他著名高校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因此,它们既适合参加高等院校研究生入学考试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读者复习之用,又适用于高等院校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参考以及学生自学。目录

出版前言 再版前言 前言

第一章 宏观经济指标 考查要点 内容精讲习题精选 参考答案

第二章 储蓄、投资和金融体系 考查要点

内容精讲习题精选 参考答案

第三章 经济增长 考查要点

20、最新独家更新!微观专题专题总结(电子版,好评5星后立即发送PDF!))

包含以下所有问题的答案:

通货膨胀专题:(近年的热点,也许会结合货币政策出题)

2.简述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理论 3.简述混合型通货膨胀理论 1.简述需求拉动的通货膨胀理论4.简述需求拉动、成本推动和结构性通货膨胀的区别与联系5.简述通货膨胀的成本以及通货膨胀为什么具有惯性?乘数加速数专题:

6.简要说明投资乘数定理,并指出这一结论成立的条件。7.影响投资乘数的因素有那些?8.投资乘数定理在IS-LM模型中是否依然成立?为什么?9.简要说明加速原理,并指出这一结论成立的条件。10.试用乘数-加速数模型解释经济周期。

经济增长理论专题:(非常重要,不能忽视)11.评述新古典增长模型。

12.试述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

13.关于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和增长特征,新古典增长理论和哈罗德-多马增长理论对此的见解有什么不同?

14.当GWGAGN三者不同时,社会经济会出现什么情况?

15.试分析新古典增长理论和哈罗德-多马增长理论,并指出我们可以借鉴之处。16.推倒经济增长核算方程,并解释经济增长的源泉。

供给学派和凯恩斯学派专题:(非常重要,虽然还没考过)1.什么是“拉弗曲线”?它主要说明的是什么问题?2.试比较供给学派和凯恩斯学派的减税政策。

3.供给学派和凯恩斯学派关于减税能提高产出的分歧在哪里?4.供给学派和凯恩斯学派在政策主张上有那些分歧?货币主义与凯恩斯主义分歧专题:

1.货币主义与凯恩斯主义在经济政策上有哪些分歧?

2.货币主义与凯恩斯主义在货币政策上有那些分歧?试比较。

第二篇: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1、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选项C正确。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具体担保的是已经发生的还是尚未发生的,或是已经发生与尚未发生的均担保,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定,若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选项D错误。《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不存在上述情况,丙无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2、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承租人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出租人应减少租金

B.应由丁公司修理并赔偿损失

C.承租人向丁公司请求承担责任时,出租人有协助义务

D.出租人与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D错误。《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据此可知,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而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资人不承担责任。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若丁公司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由其履行修理义务,并赔偿损失。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三篇:司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真题精选(多选题)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辖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第80题

【正确答案】AB

【解析】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当事人増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C选项说法错误。

这里的牵连关系,可能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也可能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D项说法太绝对不正确。

第四篇: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

1、钟某性情暴躁,常殴打妻子柳某,柳某经常找同村未婚男青年杜某诉苦排遣,日久生情。现柳某起诉离婚,关于钟、柳二人的离婚财产处理事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B.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柳某不能向钟某主张损害赔偿

D.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钟某可以向柳某主张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据此可知,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首先,钟某有家暴行为,属过错方,即便柳某与杜某同居,钟某也无权向柳某主张损害赔偿;其次,若柳某在婚内未与杜某同居,其属无过错方,可向钟某主张损害赔偿,若柳某在婚内与杜某同居,其也属过错方,则不能再向钟某主张损害赔偿。

选项B错误。《婚姻法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B.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

C.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

D.离婚后因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再行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C说法正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B说法正确。《婚姻法解释

(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选项D说法错误。《婚姻法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营盘市某商标代理机构,发现本市甲公司长期制造销售“实耐”牌汽车轮胎,但一直未注册商标,该机构建议甲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甲公司负责人鄢某未置可否。后鄢某辞职新创立了乙公司,鄢某委托该商标代理机构为乙公司进行轮胎类产品的商标注册。关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委托注册“实耐”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B.乙公司委托注册“营盘轮胎”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C.乙公司委托注册普通的汽车轮胎图形作为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D.该商标代理机构自行注册“捷驰”商标,用于转让给经营汽车轮胎的企业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该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本案中,商标代理机构与鄢某均对“实耐”商标与甲公司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的事实明知,故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鄢某的委托。

选项B错误。“营盘轮胎”商标与“实耐”商标既不相同,也不相近,故商标代理机构应接受乙公司的委托。

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据此可知,“普通的汽车轮胎图形”属于不得注册的商标,而非属于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的情形。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的情形的仅指《商标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据此可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自行注册“捷驰”商标。

4、W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A.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

D.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本案中,在我国,甲公司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的行为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选项D错误。《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第五篇:知识产权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范文

一、单项选择: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6题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题中,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且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即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本题中,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发表了。

选项C正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选项D错误。首先,选项D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著作权。关于是否要经过诗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2006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7题)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解析】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选项B错误。乙公司受让专利申请权后,无论是否已经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都可以就该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是最终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同时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据此可知,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都要求技术本身具有新颖性,而对发明专利的审查分为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周期比较长。如果乙公司同时就该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话,等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时,实用新型专利可能已经被授予了,那么该技术就会成为现有技术,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了,也就不会再被授予发明专利了。

18.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8题)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C

【考点】商标权的撤销

【解析】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2010年卷三单选第15题)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D

【考点】《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本题中,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如果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乙国为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会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第2条第4款规定,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本题中,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如果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丙国为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会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16.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6题)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答案】C

【考点】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选项B说法正确。《著作权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转让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是著作人身权,据此可知,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

选项C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当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17.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7题)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B.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

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

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答案】B

【考点】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和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22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据此可知,改变注册标志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不是变更申请。

选项B正确。《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甲公司的“霞露”用于日用化妆品上,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甲公司有权禁止。

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44条第(四)项规定,(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据此可知,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不是注销。

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据此可知,应是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而不是甲公司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18.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8题)

A.200万元

B.250万元

C.300万元

D.500万元

【答案】A

【考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

【解析】《专利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题中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确定,即2万×100台=200万。

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

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

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归属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小刘是小说《隐形翅膀》的创作者,因此,小刘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因其行为能力受到影响。因此,A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B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本题中,小刘是9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签订的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15.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因此,A项错误。

乙将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一)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本题中丙将甲已经发表的杂文译成维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

16.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

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

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盗版软件的持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B项中,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的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因此,B项正确。

对于ACD中的情况,相关知识产权法没有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侵权,所以法无明文规定不认为是侵权。

17.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侵权纠纷的相关规定。

《民诉意见》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一)项规定,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可知,本案中应该由白云公司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而非黑土公司。因此,B项正确。

《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据此可知,如果白云公司可以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的,那么白云公司的行为则不构成侵权,法院应当判决驳回黑土公司的诉讼请求,而非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因此,C项说法错误。

《专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D项说法正确。

18.甲创作并出版的经典童话《大灰狼》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后,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甲和乙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

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侵权及商标侵权的相关规定。

《著作权法》第10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复制权,本题中,甲创作的《大灰狼》已经超过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不再对此享有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因此,丙的出版行为并没有侵犯甲的复制权,A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署名权,B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丙将甲创作的《大灰狼》童话署上丁的姓名的行为侵犯了丁的姓名权。因此,C项正确。

本题中,乙已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擅自在“书籍”商品上使用“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标权。因此,D项说法正确。

19.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所以本题中因为甲乙行使的不是转让权,而是许可使用权,丙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乙行使,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20.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本题中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其著作权从2006年8月4日就产生了,A的说法错误,当选。《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B的说法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本题C的说法正确,不当选;第45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D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21.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

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

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

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甲从书画市场上合法购入乙的摄影作品《鸟巢》的所有权,因此,甲享有该作品的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的行为构成剽窃,因此,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而且乙已经将作品发表并出售,因此,丙不可能再侵犯乙的发表权了,C项错误,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丁应该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是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不选。

22.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答案: C

解析:《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法#律教育^网原创| 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错误,不当选。

24.甲公司拥有一项汽车仪表盘的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可以分解为a+b+c+d共四项。乙公司制造四种仪表盘,其必要技术特征可以作四种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代表的字母相同,表明其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c+d+e

答案: D

解析:《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此,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甲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须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本题中正确答案是D.19.甲公司在报纸上向社会征集广告用语,声明被采用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2000元。乙设计的独特广告语应征后被选中,获得2000元奖金。甲公司使用该广告语3年以后,乙对广告语的著作权提出主张,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广告语属于商务用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甲公司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

C.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其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

D.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可以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

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题中,乙设计的广告语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与其是否为商业用语无关。因此,A选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广告语属于委托作品,甲乙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广告语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乙享有,故选项B说法错误。

《著作权案件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公司使用该广告语3年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因此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并未开始计算,故不存在超过的问题,选项C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本题中,甲乙双方没有约定广告语的使用范围,委托人甲公司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即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20.画家甲将其未发表的一幅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将其挂于室内。丙在乙家中做客时,向乙提出欲租该画展出30日,愿支付报酬500元,乙同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和丙的行为均合法

B.乙的行为合法,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C.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D.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出租权

答案:A

解析:《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本题中,画家甲将其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便取得该作品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乙同时享有该作品原件的展览权,丙将该原件租去展览并支付报酬,行为合法。故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

丙的行为是展览权人乙的许可使用行为,本质上也是乙行使展览权的具体表现,并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故选项B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绘画作品并不是出租权行使的对象,选项D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21.小说《一言难尽》的作者甲与话剧团乙签订一份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乙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享有专有改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已将保护作品完整权在约定期限内转让给乙

B.乙获得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C.在约定期限内,甲无权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小说

D.乙可以将改编权再许可给第三人

答案:B

解析: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改编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另外,甲和乙约定的专有改编权表明改编该小说的权利由乙专属,甲在3年内不得许可其他人改编该小说,但并不意味着乙可以将改编权再许可他人使用,故选项D说法错误。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并不限于改编权一种,甲还可以就该小说的其他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故C项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2.某企业在其生产的人用药品上使用“病必治”商标,但未进行注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企业使用该商标违法,因人用药品商标必须注册

B.该商标夸大宣传并具有欺骗性,不得使用

C.该商标可以使用,但不得注册

D.该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后,可以注册

答案:B

解析:《商标法》第10条规定,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本题中,该企业的“病必治”商标就具有夸大和欺骗的性质,因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23.某商场在春节期间组织“家家乐”家用电器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其销售的部分电器中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商标权的产品。该商场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关于该商场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销售

B.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

C.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答案:C

解析:《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即虽然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4.李某是甲公司的研究人员,承担了一种冷藏机的研制任务,在研制成功前辞职开办乙公司。辞职近一年时,李某研制成功了该冷藏机,并以乙公司的名义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丙公司在李某研制成功之前已经研制出该冷藏机技术并开始生产产品。下列哪一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真题答案

第一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真题答案 2013年对外贸易大学815经济学综合考研资料(含2011年真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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