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旅游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旅游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第一篇:旅游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悉真情权(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

获得赔偿权

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受到尊重权

监督批评权(监督权行驶的方式有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和投诉五种)

三、经营者的义务

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依照合同约定而应履行的义务)

接受监督的义务(与消费者监督批评权相对应)

保证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与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相对应)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与消费者知悉真情权相对应)

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与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相对应)

不得单方面作出含有对消费者不利义务的规定(例如格式合同)

不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与消费者受尊重权相对应)

出具购买凭证的义务

四、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协会)

消协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和提出建议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3.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的情况,应分别承担或这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

《旅行社管理条例》除了加强旅行社的管理,另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1.旅行社应按约定向旅游者提供服务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

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必须达到安全要求,能够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要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预防危害发生的具体措施

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情形要作出明确的说明和忠告

3.旅行社必须履行保险责任

旅行社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强制保险),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推荐购买旅游意外事故险、个人平安保险等

4.旅行社应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旅行社要按国家规定收取服务费用,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因为旅游服务项目是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能随意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收取相应费用

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出具服务单据,服务单据既是国家征税的凭证,也是旅游者权益收到损失发生纠纷后的主要证据,所以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5.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强制性规定)

内容: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的种类档次、游览景区景点的数量、住宿宾馆饭店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安排作出明确的约定;旅游价格;违约责任

6.旅行社应当聘用合格的导游和领队人员

合格的导游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申请取得导游证的从业人员。合格的领队人员是指符合有关行政规章规定,具备领队人员资格的从业人员。

六、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1.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交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属于交纳的旅行社所有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为现金形式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管理和支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将1/3利息一次性退还旅行社,其余作为保证金管理费用,用于处理旅游投诉和理赔过程中的相关支出。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从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可以不予受理。)

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工作

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正办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

办案中,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适用的情形(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适用的情形(外力造成):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旅行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务意外事故的; 使用保证金赔偿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超过规定的时效和期间的;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请求人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收到侵害的旅游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具

体的要求和事实根据。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于30日内作出调整,促使请求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达成协议。调解不成的,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属于请求人自身过错,可以决定撤销立案,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属于请求人与被投诉人的共同过错,可以决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属于被投诉旅行社的过错,可以决定由被投诉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属于其他旅游服务单位过错,可以决定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提出申诉。

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

因旅行社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同志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②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③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质量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导员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下列赔偿:

①未按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的2倍;

②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擅自改变活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所够物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③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付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因相关部门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① 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第二篇:旅游政策法规期末复习资料

旅游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题型:单项、多项、判断、案例、简答、问答、名词解释

复习范围课后习题及一下重点

第一章 名词解释

1、旅游法:

狭义的旅游法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旅游基本法 广义的旅游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旅游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3、旅游法的渊源:是指旅游法律规范的各种外在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条例、法令和规章等

4、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旅游法律关系责任:是指认为人对其实施反旅游法律法规行为或违反旅游合同约定行为造成的损害所有必须承担的赔偿、补偿、接受惩罚的不利后果。问答题

1.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点: 2.法律补偿与法律制裁的区别:

(1)实现载体不同。补偿以财产为主,制裁以人身为主。

(2)目的与效果不同。补偿的目的和效果是针对被害人的,而制裁的目的和效果是针对责任方的。

(3)成立基础不同。补偿与制裁的成立虽然都是以客观行为为条件,但补偿成立的基础是以客观损害后果为主的。而制裁认定基础主要是主观过错,虽然也考虑客观损害,但考虑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主观恶性程度,有时行为虽然不存在客观损害,但可以根据行为的主观恶性来施加制裁。3.旅游法的特点:

(1)采用综合立法模式。内容具有综合性,突出旅游法的保障地位,强化旅游法的规范功能,发挥旅游法的作用。

(2)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确定了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确立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3)旅游法充分与现行法律和国际通行做法衔接,充分考虑到了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与衔接。4.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主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②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③内容: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旅游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它决定着旅游法律关系的实质。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都享有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5.旅游法律责任的种类:(1)民事责任是由于违反民事法律性规定或违约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行政责任是由于违反年行政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表现为财产责任或人身责任,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的财产、某种资格或人身自由的惩罚。(3)刑事责任是由于违反刑法规定,有犯罪行为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重最严重的法律责任。第二章 名词解释

1、边境旅游: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2、旅游者行为:旅游者行为是指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旅游季节、旅游目的和旅游方式的选择特征,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旅游意识、旅游效应和旅游需求特征。简答题

1、经营者的义务: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笑着约定的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尊重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2、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1)维护环境卫生;(2)遵守公共秩序;(3)保护生态环境;(4)保护文物古迹;(5)爱惜公共设施;(6)尊重别人权利;(7)讲究以礼待人;(8)提倡健康娱乐。

3、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1)安全保障权: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旅游商品或接受旅游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旅游商品或接受旅游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商品或接受旅游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指旅游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指旅游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4、消费者所享受的公平交易权内容

(1)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组团社的义务

(1)在开展旅游业务前,组团社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关系(2)组团社须为每个团队选派领队(3)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派人全程陪同

(4)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未经双方旅行社及参游人员同意,不得变更日程。

6、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主要内容(1)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2)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3)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4)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5)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6)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7)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8)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第三章 名词解释

1、旅游规划:根据某一地区的社会文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征,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积淀、旅游资源属性特征、赋存状况,对旅游供给环境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该地区旅游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目标,确定主题形象、旅游导向,定位旅游市场,策划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最终提出旅游区的总体布局,以及旅游供给系统技术设计和具体实施方案。

2、旅游资源:凡是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各种自然。人文客体和其他因素。

3、风景名胜区:凡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4、文物: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人类活动有关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产总成。

5、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址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水体或者海域。

6、旅游区:是指经县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独家、康乐、求知等旅游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简答题

1、旅游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从整体角度来吧我区域旅游开发,还必须同时考虑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

(2)动态性原则,旅游系统首内部要素和外部环境影响,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

(3)可持续旅游原则,要立足于社会、经济、生态三者的可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4)引入市场原则,进入世界市场,打造精品形象。(5)优化产业结构,进行科学规划。

2、风景名胜区划分的级别及依据

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与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分为三级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省级风景名胜区(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3、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保护的措施

(1)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

(2)风景名胜区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必须严格保护,不得破坏和随意改变。(3)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及外围地带砍伐古树名木

(4)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必须经管理机构同意,并限定数量,在指定范围内进行。

(5)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部门应当对风景名胜的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进行鉴定调查,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风景名胜区如何让开发与利用 风景名胜区的开发:

(1)风景名胜区应当根据规划,积极开发风景名胜资源(2)风景名胜区应当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3)在游人集中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及休养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点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减其他工程设施。(4)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风景名胜的利用

(1)风景名胜区应当充分利用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和文化娱乐活动,宣传社会足以和爱国主义,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2)按照规划确定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超量接待。

(3)风景名胜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游览者的安全和景物的完好。(4)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旅游者,应当爱护景物、林木植被、野生动物和各种设施。

5、文物资源保护范围

(1)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正规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个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6、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1)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记录档案

(2)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内如城乡建设规划(3)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不受污染(4)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7、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1)划定范围和界限(2)自然保护区规划

(3)保护区内的活动和人员管理 第四章 名词解释

1、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含义: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纳或有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 简答题

1、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区别

(1)性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者业资格的证书,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

(2)颁发机构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室友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各级旅游部门颁发的,导游证室友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

(3)领取程序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事导游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导游证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4)作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是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而不能实际从事导游职业,导游证表明持证人可以从事导游职业。

(5)期限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有效期3年,导游证有效期也是3个月,但是要继续从事导游活动,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换发导游证

2、旅游饭店应具备的条件

(1)它是一座建筑物或由多座建筑物组成的接待设施;(2)它能提供住宿设施,也往往提供餐饮或其他综合服务设施;

(3)它的服务对象是公众,既包括外来的旅游者,也包括当地的社会公众;(4)旅游饭店是一种具有商业性、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使用者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3、我国旅游交通运输的基本原则(1)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原则;(2)安全运输原则;(3)计划运输原则;(4)合理运输原则。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尊重并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5、旅行社成立的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条件

(1)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处于罚款以上处罚。

6、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7、旅游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不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违反市场交易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8、旅游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旅行社因自身的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的损失;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旅行社因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9、什么是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托,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0、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导游员的权利:(1)导游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受到尊重;(2)导游员享有履行职务权,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利;(3)导游员享有获得救济权,具体包括投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4)导游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主要有:参加培训权;获得晋升权;获得合理报酬 权;最低工资保障、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

导游员的义务:(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11、航空运输承运人的义务(1)出具客票的义务

(2)保障飞行安全、航班正常的义务(3)告知义务,例如航班延误(4)补救义务(5)赔偿义务

12、铁路旅客的权利

(1)依照车票票面记载内容乘车

(2)要求运城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与保障旅行安全的权利(3)索赔权

13、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采用假冒、伪造、冒用商标等商品标识的手段从事交易行为。(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强制交易行为(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

(5)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7)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第五章 名词解释

1、旅游合同概念: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旅游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旅游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答题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重德原则、法律约束力原则

2、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1)定金除了有履行担保功能、证明功能以外,还具有违约救济功能,而押金往往不具备违约救济功能。

(2)定金一般是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也即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而押金通常是超过或者等于合同标的额的。

(3)发生违约时,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则没有这样的罚则。

3、什么是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设立的 ·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

4、合同订立经过的程序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邀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因为邀约和承诺就是订立合同问题提出建议和接受建议的,如果没有明确的订约目的就不可能形成要约和承诺。

5、怎样认定合同成立时间、方式

6、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旅游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旅游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旅游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旅游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旅游合同。

7、哪几种合同可以撤销(1)必须具有法定事由的合同(2)必须由有权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

(3)必须走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行撤销

8、合同法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9、合同解除后效力如何

10、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1)一方违约时违约承担,违约方承担责任(2)双方违约时,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不管是由于自己还是第三方引起违约,都只是合同当事人的问题,有合同当事人违约方承担责任。

11、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六章 名词解释

1、旅游意外保险:

2、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简答题

1、简述一般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通报上级、保护现场、组织抢救、领导到位。

2、简述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控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3、旅行社的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书本292页

第七章 简答题

1、旅游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

(1)制定旅游产业政策;(2)旅游法规建设;(3)旅游市场开拓与促销;(4)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5)旅游规划管理;(6)旅游服务质量管理;(7)旅游市场秩序管理;(8)旅游信息与统计管理;(9)旅游企业管理。

2、简答旅游行政管理组织的设立原则

(1)符合行政管理组织发展趋势;(2)依法设立;(3)完整统一;(4)为纳税人服务;(5)精简、效能;(6)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相适;(7)突出旅游行政管理特点。

3、旅游行政处罚监督的主要内容

(1)旅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证件是否合法、有效;(3)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是否符合权限;(4)对违法行为查处是否及时;(5)使用的行政处罚依据是否准确、规范;(6)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是否合法、适当(7)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8)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是否规范;(9)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

4、旅游行政处罚监督的责任有哪些?

(1)对旅游行政处罚的监督,可以采用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通过案卷评查和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处理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投诉、举报时,可以进行调查、查询,调阅旅游行政处罚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

(2)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处罚不当的,应当主动纠正。(3)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在行政处罚监督中,发现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有不履行法定职责、处罚不当或者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等情形的,应当责令其纠正。第八章 简答题

1.简述旅游投诉的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2.简述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程序

·旅游投诉受理是指质监所对投诉案件接受审理的行政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管辖权的质监所,接到旅游投诉者的书面或口头的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审理的行为。·处理程序--课本328页

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

(1)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A旅行社并团的行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2)应当由哪家旅行社承担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A旅行社的并团行为不妥。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旅行社将已经组织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时,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A旅行社事先未征得王先生的同意擅自转让,A旅行社的行为违法。(2)应当由A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王先生是与A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的,A旅行社擅自转让,导致的法律责任应当由A旅行社承担。

案例二

(1)组团社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旅游者提出组团社赔偿全部旅游费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本案中,被投诉组团社所辩称的理由不能成立,旅游者要求组团社承担违约责任是合法的,但所提出的赔偿全部旅游费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该支持。

一、组团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同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按照约定解决。”合同关系是一种相对的法律关系,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旅游者来说,组团社因地接社的行为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的当事人组团社应对地接社的履行行为负责,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就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向地接社追偿。

二、旅游损失赔偿的问题比较复杂。国家旅游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具体规定了对“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其中第8条第1项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赔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本案中,旅行社只退赔遗漏景点门票款显然是大大低于规定的数额,应该按法定要求进行核算,以使旅游者的损失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

三、赔偿全部旅游费用的请求缺乏依据。旅游提供的是一种特殊的组合产品,旅游的费用是吃、住、行、游、购、娱和提供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价格。要求赔偿全部旅游费必须以对方“根本性违约”为前提,根本性违约是指导致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既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本案中,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绝大部分义务,旅游者也享受了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个别景点遗漏,不应该赔偿全部旅游费用。

案例三

请问:组团社的辩称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经过旅游质监部门审理认定,旅行社在组织出境旅游过程中,违反了有关旅游法规、规章,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签约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者出游选择旅行社,除考虑其价格、标准、行程等因素外,同时应特别注意旅行社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使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旅行社的权利,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的,是一种违约行为,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提供领队服务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组织中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团队的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领队是指由旅行社派出,为出境旅游者提供协助、服务,同境外旅行社接洽,督促其履行接待计划,调解纠纷,协助出境旅游者和境外接待社处理意外事件的人员。作为法定义务,无疑是任何旅游合同的默示条款。旅行社违反了合同默示条款,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本案中,因旅行社违规运作,致使杜某夫妇不得不为吃、住、行操心劳神,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旅行社既要赔偿旅游者住宿、景点等损失外,还要退赔领队服务费。

案例四

请问: “误机”责任怎么划分?为什么?

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理后认为,在这次误机事故中,旅行社有违约行为和过错,对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刘某等旅游者存在疏忽查验机票的过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组团社有违约行为。双方曾约定,组团社派全陪导游提供全程服务,而在出发前,旅行社以未买到机票为由,取消了全程陪同,旅行社未派全陪导游的理由,并不是不可抗力,因此,属于单方违约行为。

全陪导游的主要职责是:落实旅游日程安排、监督地接社履行旅游合同以及协调、处理旅途当中发生的问题。而北京的组团社只是派导游到机场送机,将机票交给刘某,并没有告之返程飞机有变动的真实情况。如果全陪导游随团,按其职责核实机票时间,误机是可以避免的。因此,可以认定,组团社未派全陪提供全程服务与误机有直接的关系。

二、地接社未按国家标准提供服务。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导游服务质量》标准规定:“旅游团(者)离站的前一天,地陪应确认交通票据及离站时间,通知旅游者移交行李和与饭店结账时间。”本案中,全部行程是由旅行社安排的,在没有全陪的情况下,地陪社应负责组织落实全部旅游活动,而地陪并没有按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的规定查验机票,确认返程的准确时间,只是询问旅游者,就轻率地认定返程时间,导致发生了误机的严重责任事故。

三、旅游者自身也存在过失。刘某负责保管返程机票,应具有查验核对的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向旅行社提出,避免损失的发生,特别是10月3日返程的前一天,当地陪向其询问时,刘某仍未查验交通票据,而继续答复未变更的返程时间。如果刘某举手之劳查验一下机票,误机的事情也是可以避免的。刘某疏忽大意,告之错误的返程时间,也是造成误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也应担负相应的损失。

第三篇:烟草行业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烟草行业政策法规》期末复习知识点

前言:

1、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于1982年1月

2、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1月,1983年发布了《烟草专卖条例》

3、《烟草专卖法》199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和唯一一部烟草专

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烟草专卖条例》 4、2001年11月10日,中国加入WTO

5、小烟厂关闭并转和企业联合重组

6、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

7、工商分离:2003年,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烟草行业工商分

离拉开了序幕 8、2005年10月11日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此公约共11个部分38个条

款。9、2007年6月,烟草行业在福建三明召开的全国烟叶基层建设暨收购工作现场

会上第一次提出了现代烟草农业的概念“打牢一个基础,努力实现四个化”

即全面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烟叶生产的规模化种植、集约

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10、2002年7月,姜成康局长提出“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国家利益至

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内容:

1、职业道德: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

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来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

为规范的总合。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特征:(1)范围上的有限性

(2)内容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形式上的多样性

核心:为人名服务

原则:集体主义

2、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经营之道、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目标、企

业作风、企业礼俗、员工科学文化素质、职业道德、企业环境、企业规章制

度以及企业形象等的总和,是在一定环境中,全体职工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

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表现。

作用:(1)文化的市场作用

(2)文化的产品作用

(3)文化的组织作用 建设的方法:

(1)领导牵引法

(2)更新观念法

(3)稳定结构法

(4)训练培养法

(5)民主驱动法

3、文化管理法则是烟草企业管理的精髓

4、企业文化的一主三宗:

一主:人格文化

三宗: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承载企业精神文化的物质成果)

5、烟草行业的职业道德:指烟草行业干部职工在进行烟草专卖管理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和社会主义职业道

德在烟草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6、现阶段烟草行业职业道德的内容:

报效国家 服务人民 爱岗敬业 忠于职守 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 遵纪守法 维护专卖 诚实守信 克己奉公

7、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重要意义:

(1)是烟草专卖制度的立法宗旨的核心体现(2)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3)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4)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具体要求:

“两个至上”是烟草行业发展的根基、灵魂、生命线和精神动因,是烟草行业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构成烟草企业精神的核心内容。“两个至上”为精神动力,提高自身素质。

把“两个至上”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

8、行业愿景: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

行业使命: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成就员工

行业精神: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

企业核心价值观:人为本、法为准、德为先

9、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六条禁令:

(1)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2)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为难管理对象(3)严禁配备警戒执法检查

(4)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场所(5)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务或接受宴请(6)严禁酒后驾驶机械车辆

10、文明执法的要求:

执法严格

行为合法

政务公开

服务热情

用语文明

衣着整洁

11、执法人员说话的三大禁忌:

(1)忌轻易下结论(2)忌随意承诺(3)忌随便解答问题

12、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13、《烟草专卖法》的意义:

(1)它是我国烟草史上的第一部法典

(2)提高了烟草专卖制度的法律地位

(3)确定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

(4)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

(5)是实现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的法律保障

立法目的:

(1)实行烟草专卖管理

(2)有计划的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3)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4)维护消费者利益(5)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14、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15、加入WTO对中国烟草的影响:

不利影响:

(1)降低关税:国产烟与洋烟同步竞争

(2)许可证、配额逐步取消,外烟进入中国更加容易(3)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步减少,外烟竞争力更强 有利影响: “鲶鱼效应”,竞争加剧,激发企业创新发展

16、《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中国影响较大的条款:

(1)第8条 防止接触烟草烟雾

(2)第11条 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

(3)第13条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4)第16条 向未成年人销售和由未成年人销售

(5)第17条 对经济上切实可行的替代活动提供支持

17、《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根据其《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 的权利制定的一份国际性法律文书,其宗旨是限制烟草在全世界的蔓延,尤 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蔓延。是一份国际法律文书,在国际水平上对烟草的泛 滥予以控制。

18、控制烟草的措施:减少烟草供应,降低烟草需求。

19、我国烟草商品市场的特点:垄断性、适度性、复杂性。

20、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特定单位和公民

从事有关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证明文书。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四类: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它的法律效力为:证明力、确定力、约束力

21、专卖法所称的烟叶是指烟草制品所需要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

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22、烟叶收购的特点:政策性强、季节性强、技术性强、涉及面广。

23、《烟草专卖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

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

24、烟叶收购的基本原则:

(1)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2)统一收购(3)保证秩序

(4)规范种植收购合同

(5)妥善处理收购工作中的纠纷

(6)实现烟叶收购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

25、烟叶产区的县级烟草公司一律不准向省外调拨销售烟叶

26、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份限寄1件,不准多件邮寄。邮寄卷烟、雪

茄烟每件以2条为限,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 过10公斤)。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10条为限,外国烟以5条为限,二者 合计不得超过10条。

27、国家进出口公司负责统一经营全国的烟草进出口贸易。

28、烟草法律责任: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烟

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义务和行为规范,构成违法行为者所

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29、查处烟草违法案件的基本原则:

(1)宣传国家的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2)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5)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规定协同办案的原则 30、查处烟草违法案件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得当 程序合法 手续完备

31、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合法权益,对违反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秩序,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 相对人法律制裁。

3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专卖品、责令停

业停产、强制收购烟草专卖品、行政强制措施

33、撤回、撤销和注销的区别:

法律后果分别是:补偿责任、赔偿责任和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补助责任

34、许可证和准运证是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措施,是烟草经济的市场准入证。

3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和罚款两种: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行政处罚:警告

直接法律后果:不予受理或不予发证、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

(2)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行政处罚:1000元以下罚款 直接法律后果: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效

36、烟草专卖局负责申办材料和转运证的存根保存,期限2年

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从签发之日算起,不得超过10日 检查证必须由省级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检查证使用期限最长为5年

37、市场检查是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一项日常工作。

市场检查的实施主体是具有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资格的专卖管理人员。

38、案例:

Y县烟草局经过领导批准,从当地招聘了几名复员军人,经过培训,参加了 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件后,来让他们单独执法市场检查。分析: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二是市场检查程序不合法。

(1)这些人取得当地法制部门颁发的执法证件后,还必须要通过全

国烟草行业专卖执法人员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

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检查证件。

(2)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市场检查的时候,必须是两名以上执法人

员共同进行。

39、案例:

市场监管员发现零售户小卖部名称发生改变,登记证上却没变,同时发

现卖假烟,仓库假烟35条。

分析:

(1)该情况分别向专卖监督管理科和稽查队反映。

(2)对名称发生改变的情况,应及时向专卖监督管理科反映,由其作

出相应处理。

(3)对于售假烟情况,应及时向稽查队汇报,由其组织人员依法进行

查处。

40、市场检查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1)注意车辆使用的安全

(2)注意通讯设备、摄录设备等办案器材稳定可靠

(3)注意随身携带检查证件

(4)注意各种法律文书及携带资料完整无缺

41、案例:

某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理人员小李、小张当到达检查地点时,发现忘带 执法检查证。小李认为不能没有证件,建议回去取;小张认为不带证件没关 系。问:谁的意见正确? 分析:

在本案中,因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是专卖执法人员具有合法执法主体资 格的证件,是进行市场检查时必须携带的物品,故小李的意见正确。

42、到户检查的基本程序行为规范:

一、亮证;

二、检查;

三、告知;

四、整改;

五、道别

43、案例:

某天市场监管员到某超市检查,不打招呼就动手,发现一条假烟,话也没说 就拿走。问该做法正确与否? 分析:

做法错误。正确的市场检查程序应为:

一、亮证;

二、检查;

三、告知;

四、整改;

五、道别。

44、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主要指违反有关烟草专卖管理法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行

为。

联合执法检查: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开 展执法的检查活动。

卷烟市场资料分类的注意事项:客观公正、正确定性、全面考虑、资料齐全

45、情报和涉烟情报:

从情报的产生和运动规律来看,其基本属性是:知识性(实体)、传递性(形 式)、效用性(社会功能)涉烟情报:指以公开或秘密的调查措施手段及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涉烟违法 活动的一切线索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结果。

46、确定管辖的原则:行政效率原则、有利于查清案件实施原则。

47、听证程序:是特殊程序,是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处罚主体组

织的,在调查取证人员、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情况下,听取 各方陈述、对质的法律程序。

48、需要立案条件:

(1)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涉嫌实施了违法行为(2)已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3)属本机关管辖范围

49、证据的三个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查 笔录

50、调查取证询问原则:合法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原则;

严禁诱供、指供原则。

5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提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

52、案例:

(1)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商贸公司法定人询问时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答:一是表明身份,出示证件;二是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三是告知被询

问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是向被询问人提出问题。(2)进行查账,从哪方面进行?

答:检查总账,检查损益表,检查银行对账单、发票存根,检查企业的仓

库保管帐。

(3)委托鉴定时注意事项:

答:出具委托鉴定书,列明鉴定事项,注明鉴定时间要求,应持有特定有

权鉴定机构鉴定。

52、新《规定》第十五条:调查取证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结。

53、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行政法律责任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

品。

54、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

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的20%以上、50%以下罚款,并将非法销售 的专卖品公开销毁。

55、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50%以下罚款。

第四篇:烟草行业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烟草行业政策法规》期末复习知识点

前言:

1、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于1982年1月

2、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1月,1983年发布了《烟草专卖条例》

3、《烟草专卖法》199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和唯一一部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烟草专卖条例》

4、2001年11月10日,中国加入WTO5、小烟厂关闭并转和企业联合重组

6、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

7、工商分离:2003年,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烟草行业工商分离拉开了序幕8、2005年10月11日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此公约共11个部分38个条款。

9、2007年6月,烟草行业在福建三明召开的全国烟叶基层建设暨收购工作现场会上第一次提出了现代烟草农业的概念“打牢一个基础,努力实现四个化”即全面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烟叶生产的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

10、2002年7月,姜成康局长提出“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内容:

1、职业道德: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来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合。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特征:(1)范围上的有限性

(2)内容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形式上的多样性

核心:为人名服务

原则:集体主义

2、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经营之道、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目标、企业作风、企业礼俗、员工科学文化素质、职业道德、企业环境、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形象等的总和,是在一定环境中,全体职工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表现。

作用:(1)文化的市场作用

(2)文化的产品作用

(3)文化的组织作用

建设的方法:

(1)领导牵引法

(2)更新观念法

(3)稳定结构法

(4)训练培养法

(5)民主驱动法

3、文化管理法则是烟草企业管理的精髓

4、企业文化的一主三宗:

一主:人格文化

三宗: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承载企业精神文化的物质成果)

5、烟草行业的职业道德:指烟草行业干部职工在进行烟草专卖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的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在烟草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6、现阶段烟草行业职业道德的内容:

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遵纪守法维护专卖诚实守信克己奉公

7、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重要意义:

(1)是烟草专卖制度的立法宗旨的核心体现

(2)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3)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4)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具体要求:

“两个至上”是烟草行业发展的根基、灵魂、生命线和精神动因,是烟草行业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构成烟草企业精神的核心内容。

“两个至上”为精神动力,提高自身素质。

把“两个至上”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

8、行业愿景: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

行业使命: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成就员工

行业精神: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

企业核心价值观:人为本、法为准、德为先

9、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六条禁令:

(1)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

(2)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为难管理对象

(3)严禁配备警戒执法检查

(4)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场所

(5)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务或接受宴请

(6)严禁酒后驾驶机械车辆

10、文明执法的要求:

执法严格

行为合法

政务公开

服务热情

用语文明

衣着整洁

11、执法人员说话的三大禁忌:

(1)忌轻易下结论

(2)忌随意承诺

(3)忌随便解答问题

12、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13、《烟草专卖法》的意义:

(1)它是我国烟草史上的第一部法典

(2)提高了烟草专卖制度的法律地位

(3)确定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

(4)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

(5)是实现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的法律保障

立法目的:

(1)实行烟草专卖管理

(2)有计划的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

(3)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

(4)维护消费者利益

(5)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14、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15、加入WTO对中国烟草的影响:

不利影响:

(1)降低关税:国产烟与洋烟同步竞争

(2)许可证、配额逐步取消,外烟进入中国更加容易

(3)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步减少,外烟竞争力更强

有利影响:

“鲶鱼效应”,竞争加剧,激发企业创新发展

16、《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中国影响较大的条款:

(1)第8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

(2)第11条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

(3)第13条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4)第16条向未成年人销售和由未成年人销售

(5)第17条对经济上切实可行的替代活动提供支持

17、《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根据其《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制定的一份国际性法律文书,其宗旨是限制烟草在全世界的蔓延,尤 其是在发展中国

旅游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第一篇:旅游政策法规复习资料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