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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可做2014年小抄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可做2014年小抄

第一篇: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可做2014年小抄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1.2.3.4.5.6.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热付连带责任。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伤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

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目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即: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后30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

投标人少于3个人的(不包括3),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是同一个时间。

评标委员会有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员,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

确认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天内确定中标人,最晚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7.8.9.10.11.12.13.14.1)2)3)1)2)3)4)15.16.17.18.19.20.招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

晚退还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开始30+30+5)。

22.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发出投标邀请。

23.招标文件的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修改招标文件应当在开

标时间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天。

24.生产安全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可直接向~~报告。那些部门逐级上报的每级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死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2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情况,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7.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办理备案材料: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

拆除。。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8.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

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要延期的需在到期前3个月内办理手续。在有效期内未

发生死亡事故的,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

30.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供

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在承包人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依合同约定。

32.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质

量保证金)

33.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

部门报告。

34.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噪音值、及采取的防止措施。

35.女职工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

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7.裁决:仲裁厅裁决劳动争议案,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

结束,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15日。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8.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9.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1)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街道裁决书

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

40.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爱你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2.保密期限不得超过2年。

43.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是提前3天。P128

44.用人单位预告解除,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此工资按劳动

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45.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上。

4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7.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发放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赔偿金按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48.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49.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合同订立的合同应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0.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

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第二篇:二级建造师知识点

案例分类

一、变更风险索赔进度

合同价款的变更

变更合同价款按如下原则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单价),按已有价格计价。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既无适用价格又无类似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计量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应与承包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按合同纠纷处理。

分包合同的履行

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方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向承包方负责;因分包方过失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方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由分包方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分包方应接受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合同风险的规避和转移

1.合同风险的规避: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增设保值条款;增设风险合同条款;增设有关支付条款;外汇风险的回避;减少承包方资金、设备的投入;加强索赔管理,进行合理索赔。

2.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向保险公司投保;向分包商转移部分风险。

索赔的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的申请延期的天数,在索赔申请发出 的28天内报出。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成本

成本组成:直接成本:人,材,机,措施

间接成本:企业管理费,规费

税金=(成本+利润)×税率

成本控制的六步:成本预测—成本决策—管理计划—过程控制—成本核算—分析和考核 成本控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成本计划

3、进度报告

4、工程变更

对材料费的控制方法:在对材料成本进行控制的过程中,首先要以预算价格来控制地方材料的采购成本,至于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则应通过“限额领料单”去落实。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关注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动,积累系统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企业有条件或有资金时,可购买一定数量的“期货”,以平衡项目间材料需求的时差、价差。

三、竣工验收备案

验收的程序: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档案部门资料预验收—7日通知质监部门—竣工验收—5日质量监督报告—15日竣工验收报告备案—三月档案

施工技术准备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四、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注意事项:1.应经现场踏勘、调研,且在施工前编制。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还应编制分部、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盖章,报给建设方,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有变更时要及时办理变更审批。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做到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费用经济。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工程概况与特点

2、施工平面布置图(应是动态的)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

4、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拟建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确定)

5、施工质量保证计划

6、施工安全保证计划

7、文明施工、环保节能降耗保证计划及辅助、配套的施工措施。

施工方案的内容:

1、施工方法(核心)

2、施工机械(关键)

3、施工组织

4、施工顺序

5、现场平衡布置

6、技术组织措施(包括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施工成本的各种技术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与专家论证

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A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德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B开挖深度未超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以上,集中线荷载20 KN/㎡以上C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 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重量100KN以上B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A搭设高度50米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工程B提升高度150米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C架体高度20米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6、其他A施工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B跨度大于36米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以上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C开挖深度超过16米德人工挖孔桩工程。D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五、道路

路基施工要点:1.填土路基A不可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或盐渍土,粒径超过100MM的土块应打碎。B当坡度陡于1:5时,需修成台阶形式,每层台阶不宜大于300mm,宽度不应小于1.0M。C碾压“先轻后重”,最后碾压采用不小于12T级的压路机。D管涵顶面填土500m以上才可以用压路机碾压。

2、挖土路基:A不得超挖B压路机不小于12T级

3、石方路基

路基的主控项目:压实度、弯沉值

基层 基层施工技术压实与养护:

1、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0mm,且不小于100mm。

2、碾压时,应采用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

3、禁止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找平

4、混合料的养护采用湿养,养护期为7-14天。

水泥土、石灰土检查要点:质量检验项目有:集料极配,混合料配合比、含水量、拌合均匀性,基层压实度,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等。

路面

沥青摊铺:沥青混合料采用履带式和轮胎式沥青摊铺机,1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米,通常采用2台或多台摊铺机前后错开10-30米呈梯队方式共同摊铺。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6m/Min的范围内。

沥青压实:根据沥青混合料温度严格控制初压、复压、终压,压实层最大厚度不宜大于100mm。正常施工温度120-135度。初压无轮胎,复压为振动,其余为静止。

接缝:应紧密、平顺。上下层纵缝应错开150mm(热接缝)或300-400mm(冷接缝)。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应用3m直尺检查,确保平整度达到要求。采用梯队作业摊铺应用热接缝,高等级道路表面层横向接缝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以下各层和其他等级的道路的各层可采用斜接缝。

开放交通: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改性沥青:摊铺:宜使用履带式摊铺机,摊铺温度不低于160°,摊铺速度宜放慢至1-3/Min。

压实:初压开始温度不低于150°,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不低于90°。碾压时应将压路机驱动轮面向摊铺机,从路外侧向中心碾压。路面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振动压路机应遵循“紧跟、慢压、高频、低幅”原则。

接缝:

1、应尽量避免出现冷接缝

2、摊铺时应保证充分的运料车,满足摊铺的需要,使纵向接缝成为热接缝。在其冷却之前垂直切割端部不平整及厚度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先用3米直尺检查),并冲净、干燥,第二天,涂刷粘油层,再铺新料。

水泥混凝土1:模板:宜使用钢模板,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及模板顶面应刨光。模板安装检验合格后表面应涂脱模剂或隔离剂。2.摊铺:混凝土面层分两次摊铺时,上层混凝土的摊铺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完成,且下层厚度宜为总厚的3/5;

3、接缝:纵缝—平缝加拉力杆,横缝/胀缝-传力杆(真缝)\缩缝-切割(假缝)

横向缩缝采用切缝机施工,宜在水泥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5%-30%时进行,宽度控制在4-6MM。

4,、养护:可采取喷洒养护或保湿覆盖等方式,不宜小于弯拉强度的80%,一般为14-21天。

5、开放交通: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弯拉强度的40%后,可允许行人通过。混凝土完全达到设计弯拉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沥青面层的主控指标:原材料,混合料,压实度,面层厚度,弯沉值(1、压实度为关键实测项目

2、平整度也是关键实测项目)

占用道路:

1、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镇道路的,应当持城镇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占用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交通导行方案: 导行方案设计原则:1.满足社会交通流量,保证高峰期的要求2.对人民群众,社会经济生活影响减到最低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设计交通导行方案4.应与现场平面布置协调一致。

导行方案实施1.获得交通管理和道路管理部门的批准后组织实施2.设置围挡3.设置临时交通导行标志4.组织现场人员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

导行方案保证措施:1.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2.在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设专职交通疏导员3.沿街居民出入口要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封闭原因: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同时保护环境,美化市容。

围挡:应高于1.8米,市区应高于2.5米。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警告,指令,指示)扬尘措施:覆盖,固化,绿化,洒水

噪声污染: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强噪声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

实名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对象是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如电工、架子工、预应力张拉力、起重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电焊工、锅炉工、电梯工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内容有:个人身份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内容。

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季节性施工

雨期施工基本要求:

1、掌握天气预报,2、搭雨棚

3、建立排水系统

4、有损坏及时修复 雨期路基施工:

1、组织快速施工,分段开挖,切忌全面开花或挖段过长

2、做好截水沟,坚持当天挖完、填完、压完,因雨翻浆地段坚决换料重做

3、填方段施工,应留2%-3%的横坡整平压实,以防积水。

雨期基层施工:

1、对稳定类材料基层,摊铺段不宜过长,应坚持拌多少、铺多少、压多少、完成多少,当日碾压成活。

2、下雨来不及完成时,要尽快碾压,防止雨水渗漏;

3、受雨淋后要按配合比重新搅拌

4、防止水泥和混合料遭雨淋。

雨期面层施工:

1、沥青面层不允许在下雨或下层潮湿时施工

2、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时应勤测量含水率,保证配合比,雨期作业工序要紧密衔接。

冬期施工温度:日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或最低环境气温低于-3°时,沥青混凝土面层:

1、下承层表面应干燥、清洁、无冰、雪、霜等

2、采取“快卸、快铺、快平”和“及时碾压,及时成型”

3、必须进行施工时,适当提高沥青混合料拌合、出厂及施工温度。运输中应覆盖保温,并应达到摊铺和碾压的温度要求。

4、快速路主干路严禁冬季施工。次干路在低于5°时停止施工。水泥混凝土面层:

1、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2、拌合料温度不高于35°,不应低于5°,可加经优选确定的早强剂、防冻剂

3、昼间平均温度在0-5° 时,应加热水至60°,必要时加热砂、石,不得加热水泥。

4、尽量缩短各工序时间,快速施工。

桥梁

桩:沉入桩的沉桩顺序:对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根据基础的设计高程,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终止锤击的控制应以控制桩的设计高程为主,贯入度为辅。

水下混凝土灌注:

1、开始灌注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少于0.8米,导管首次埋入深度不小于1.0米;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6米。

2、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大体积混凝土

裂缝发生的原因:

1、水泥水化热影响,应适当减少水泥

2、内部约束条件的影响,应分层浇筑,预埋冷却管。

3、外界气温变化的影响

4、混凝土的收缩变形(约20%的水分是水泥硬化必须05、混凝土的沉陷裂缝

混凝土质量控制主要措施:

1、优化混凝土配合比(应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

2、降低水泥用量

3、严格控制集料的极配及其含泥量

4、选用合适的缓凝剂、减水剂等外加剂

5、控制好塌落度,不宜过大

6、分层浇筑混凝土(全面分层,分段分层,斜面分层)

7、养护(关键是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温度差值应小于20°)

上部结构的方法:

支架法:

1、支架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要求

2、应有简便可行的落架拆模措施

3、支架和模板安装后,宜采取预压方法消除拼装间隙和地基沉降等非弹性变形。

4、安装支架,应根据梁体和支架的弹性、非弹性,设置预拱度。

支架模板安装与拆除

支架立柱必须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必须放置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支架、拱架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模板。

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模板支架拆除:

1、拆除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2、模板支架、脚手架拆除采用机械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

3、应按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要求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模板支架人员安全规定:

1、支架,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搭设和拆除。

2、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进行搭设与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检查:

1、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在分包自查基础上,由总包项目部组织实施。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领)、专项安全检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季节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劳动保护岗位人员组织相关分包队伍、班组人员实施)、特定条件下的安全检查及安全巡查等。

3、从时间上分为日、周、月检查。

移动模架法

1、浇筑分段工作缝,必须设在弯矩零点附近。

2、箱梁内、外模板在滑动就位时,模板平面尺寸、高程、预拱度的误差必须控制在容许范围内。

3、支架长度必须满足要求

4、支架应用专用设备组装,在施工时确保质量和安全。

悬臂浇筑法:

悬臂浇筑法主要设备是一对能行走的挂篮。绑扎钢筋、立模、浇筑混凝土、施加预应力都在上面进行。

挂篮组装后,应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并应按设计荷载做载重试验,以消除非弹性变形。

张拉及合龙

悬臂浇筑施工中,张拉顺序是上下、左右对称张拉。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合龙顺序一般是先边跨、后次跨、再中跨。

合龙宜在一天中气温最低时进行;合龙段的混凝土强度宜提高一级,以尽早施加预应力。

高程控制: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筑段前端底板和桥面高程的确定是连续梁施工的关键,确定悬臂浇筑段前段高程时应考虑:

1、挂篮前段的垂直变形值

2、预拱度设置

3、施工中已浇筑段的实际高程

4、温度影响

基坑

基坑的变形:

1、基坑周围地层移动是由于围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和坑底土体隆起造成的。

2、围护墙体水变形。均表现为墙顶位移最大,向基坑方向水平位移,呈三角形分布。

过大的坑底隆起是基坑险情的征兆:造成的原因是:

1、基坑底不透水土层由于其自重无法承受其下承压水水头压力而产生突然性的隆起;

2、基坑由于围护结构插入坑底土层深度不足,通过监测立柱变形来反映基坑底土体隆起情况。

控制基坑变形的主要方法:

1、增加围护结构和支撑的刚度

2、增加围护结构的入土深度

3、加固基坑内被动区土体(有抽条加固、裙边加固及二者结合方法)

4、减小开挖时间

5、控制降水

坑底稳定控制:

1、加深围护结构入土深度、坑底土体加固、坑内井点降水等

2、适时施作底板结构。

基坑降水

疏干降水有增加坑内土体强度的作用,有利于控制基坑围护结构变形。在软土地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一般就要用井点降水。

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

当基坑开挖不很深,基坑涌水量不大时,集水明排法是最广泛,做简单、经济的方法。当基坑开挖较深,基坑涌水量大,且有围护结构时,应选择井点降水方法。当基坑宽度小于6米且降水深度不超过6米时,可采用单排井点,布置在地下水上游一侧;当基坑宽度大于6米或土质不良,渗透系数较大时,宜采用双排井点,布置在基坑的两侧,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环形井点。挖土运输设备出入道可不封闭,间距达4米,一般留在地下水下游方向。井点管距坑壁不应小于1.0-1.5米。井点间距一般为0.8-1.6米。降水深度为基底以下0.5米。

基坑监测

1、明挖基坑常规监测主要有:地表沉降、维护结构水平位移、管线沉降、地面建筑物沉降、倾斜及裂缝、围护结构内力、支撑内力、地下水位、地中土体垂直位移、地中土体水平位移

2、暗挖隧道常规监测有:地表沉降、管线沉降、地面建筑物沉降、倾斜及裂缝、洞内状态观察、净空收敛、拱顶下沉等

3、A类项目为必须测量项目

地下管线保护:对基坑开挖范围内的管线‘与建设单位、规划单位和管理单位协商确定管线拆迁、改移和悬吊加固。

浅埋暗挖十八字原则: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

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早强混凝土,要求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喷射混凝土应紧跟开挖工作,分段、分片、分层,由下而上进行。喷头应保持垂直于工作面,喷头距工作面不宜大于1米。

复合式衬砌防水层施工应优先选用射钉铺设。二衬采用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抗裂性能。

小导管注浆

在软弱、破碎地层中成孔困难或易塌孔,且施作超前锚杆比较困难或者结构断面较大时,宜采取超前小导管注浆和超前预加固处理方法 小导管支护和超前加固必须配合钢拱架使用。小导管安装位置正确并具有足够的有效长度,严格控制好小导管的钻设角度。小导管钢管直径30-50 MM,钢管长3-5M。

注浆材料:改性水玻璃浆适用于砂类土,水泥浆和水泥砂浆适用于卵石地层。注浆时间和注浆压力由试验确定,应严格控制注浆压力。

注浆施工期应进行监测,监测项目通常有地面隆起、地下水污染等,特别是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注浆浆液溢出地面或超出注浆范围。

管棚

管棚由钢管和钢拱架组成。适用于软弱地层和特殊困难地段。

管棚所用的钢管一般选用直径70-180MM,壁厚4-8MM的无缝钢管。

在松软地层或不均匀地层中钻进时,管棚应设定外插角,角度一般不宜大于3°。钢管打入土体就位后,应及时隔孔向钢管内及周围压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使钢管与周围岩体密实,并增加钢管的刚度。

必要时宜与小导管注浆相结合,开挖时可在管棚之间设置小导管。

现浇混凝土水池

1、模板及其支架应满足浇筑混凝土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2、对跨度不小于4米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按设计要求起拱;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2、模板支架拆除:采用整体模板时,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及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底模板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见书102页表

3、沉井: 准备工作:地下水位应控制在沉井基坑底以下0.5米;制作沉井的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预制: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拆除模板或浇筑最后一节混凝土。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应采用凹凸缝或设置钢板止水带,施工缝应凿毛并清理干净。分节制作,分次下沉的沉井,前次下沉后进行后续接高施工。

下沉:A:排水下沉:应采取措施,确保下沉和降低地下水过程中不危及周围建筑物、道路或地下管线;下沉过程中应进行连续排水;挖土应分层、均匀、对称进行;用抓斗取土时,井内严禁站人。B:不排水下沉 封底:A:干封底:

1、应连续降水,并稳定保持地下水位距坑底不小于0.5米;在沉井封底前应用大石块将刃脚下垫实。

2、钢筋混凝土底板施工前,沉井内应无渗漏水,且新、老混凝土接触部位应凿毛处理并清理干净。

3、封底前应设置泄水井。B:水下封底:

1、混凝土凿毛部位应洗刷干净

2、浇筑混凝土的导管加工、设置应满足施工要求。

4、抗浮措施:

1、基坑四周设防汛墙;建立防汛组织,强化防汛工作;构筑物下及基坑内四周埋设排水盲管和抽水设备,一旦发生基坑内积水立即排除。

2、当构筑物自重小于浮力时,会导致构筑物浮起,应考虑因地制宜措施:引入地下水和地表水进入构筑物,使构筑物内外无水位差,以减小其浮力,使构筑物免于破坏。构筑物满水试验

试验流程:试验准备—水池注水—水池内水位观测—蒸发量测定—整理试验结论 注水至设计水深24小时后,测读初读数。初读数和磨读数间隔24小时

试验标准:

1、水池渗水量计算,按池壁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2、渗水量合格标准:钢筋混凝土水池不超过2L/(㎡×d);砌体结构水池不得超过3L/(㎡×d).管道

给水排水管道:

1、沟槽开挖规定: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2、安管:管节、管件下沟前,必须对外观质量进行检验,排除缺陷,以保证接口安装的密封性。采用热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

3:严密性试验: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分为闭水试验和闭气试验。

4、管道回填: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围应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管道回填时间宜在一昼夜中气温最低时段,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同时夯实;管道回填从管底基础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以上,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应大于200MM。

5、维护:全断面修复法:内衬法,缠绕法,喷涂法。

6、顶管检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地面布置;井口防护;人行通道及隔离措施;通风和临电措施;沉降监测。

热力、燃气管道

1、从事燃气、热力工程施工的焊工,必须考试合格并持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中断焊接工作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

2、供热管道焊接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有负责焊接工艺的焊接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和检验人员;有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的焊接设备且性能稳定可靠;有精度等级符合要求、灵敏度可靠的焊接检验设备;有保证焊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的措施;焊工应持有效合格证,在合格证准予范围内焊接。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功能性试验:

1、供热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位1.5倍设计压力;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位1.25倍的设计压力,且不得低于0.6MPa,它是在强度试验合格基础上进行,是在工序全部完成后进行,是对管道的一次全面检验。

2、燃气管道完毕后进行管道吹扫(DN小于100MM或长度小于100米的采用气体吹扫,DN大于等于100MM的管道,宜 清管球清扫;每次吹扫长度不宜超过500M,超过时宜分段吹扫)、强度试验(一般试验压力位设计输气压力的1.5倍,但钢管不得低于0.4 MPa)和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面回填后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实际压力降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

地下燃气管道穿越:

1、穿过排水管,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2、穿过铁路,应加套管,并提高绝缘防腐等级。套管宜采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套管两端与燃气管道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3、穿过有轨电车轨道:套管距电车道边轨不应小于2.0米,距道路边缘不应小于1.0米。

4、穿过河流时,可采用穿越河底或采用官桥跨越形式。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管道至河底的覆土厚度,不通航不小于0.5米,通航的不小于1.0米。

5、敷设于桥梁的燃气管道应采用加厚的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尽量减少焊缝,对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

燃气管道附件见书126-127页表

燃气管道网的附属设备: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绝缘法兰、补偿器、排水器、放散管、排水井等

垃圾填埋场

泥质防水层施工

垃圾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泥质防水层施工技术核心是掺加膨润土的拌合土层施工技术

GCL(土工合成材料膨润土)施工流程:摊铺、搭接宽度的控制、搭接处两层GCL间撒膨润土。须当日铺设当日覆盖,遇雨雪天气停止施工,并覆盖好已铺设的。

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是垃圾填埋场施工的关键工序。采用HDPE膜防渗技术的核心是HDPE膜的施工质量(审核产品三证即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试验检验报告单;特别严格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和产品的均匀度、厚度、韧度和强度)。不得在冬季施工。垃圾填埋场必须远离饮用水源,尽量少占良田,与居民区最短距离为500米。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处。

不得建在下列地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居民密集居住区;直接与航道相通地区;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钻孔灌注见书44页表

浅埋暗挖法掘进方式见书85-86页表 明挖基坑抢险支护与堵漏见书264页 基坑监测项目见书267页表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可上岗操作。

第三篇: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点解析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

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

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6、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必须是本专业一级建造师

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8、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9、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10、相互告知义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

1、法律部门

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2、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3、法律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4、各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5、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三、宪法考点解析

1、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3、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考点解析

1、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为民法所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5、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6、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7、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行为能力

8、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如何参与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无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9、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0、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1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物

14、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15、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16、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17、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的区分: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是不要式法律行为;金融借款是要式法律行为

18、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19、代理关系的判断: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20、代理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21、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22、代理中的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事项违法

23、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追认。)

24、表见代理的构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25、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6、转代理要经被代理人同意,但情况紧急,为了被代理人利益时除外

27、转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28、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终止情形的区别: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终止

29、债的主要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30、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31、不当得利之债的判断:如拾得遗失物、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

32、无因管理之债的判断:如救火、救人、饲养遗失动物

33、债的消灭原因:履行;解除;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

34、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导致债的消灭

35、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36、著作权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7、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

38、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9、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

4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4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42、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43、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44、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45、诉讼时效中止

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46、诉讼时效中断

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五、物权法考点解析

1、物权的分类: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质押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5、抵押权与承租权的冲突解决方案:

(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

6、抵押权的实现:除折价外,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抵押物。质权的实现:质权人可自行拍卖和变卖质押物;但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时,出质人拍卖和变卖质押物要通过法院

留置权的实现:不需要通过法院,但有至少2个月的留置期。

7、建设用地抵押后新增建设物的处理: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

8、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

9、可以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

10、留置动产的条件: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11、留置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12、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3、实现留置权时:留置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14、物权的取得

不动产登记(国家所有权除外);

动产交付(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5、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16、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17、三种特殊交付:

简易交付: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指示交付:第三人占有。占有改定:出让人继续占有。

18、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19、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出让;划拨。

20、物权的保护方式:确认权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损失赔偿。

这些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六、建筑法考点解析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竣工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档案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 办理监理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 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体:施工单位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主体:施工单位

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企由住建部颁发)

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施工许可证的废止条件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6、施工许可证的中止施工及复工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开工报告是6个月)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8、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

9、建筑工程的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注意无“注册资产评估师”!)。

10、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11、禁止的发包: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12、禁止的承包(违反则合同无效)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3、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处理

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修复后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拒绝支付工程价款。

14、超越资质承包有效的情形: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15、联合承包:连带责任;

同一专业资质认定时“就低不就高”

16、转包:绝对禁止(包括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7、转让、出借资质的责任承担: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8、分包规定

(1)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可以分包(总承包)(2)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专业承包)

(3)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但不能指定分包)。

19、违法分包情形

(1)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未有约定并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3)主体结构分包(4)再分包(劳务分包不是再分包)20、分包中的责任承担

法定连带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

约定责任: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

2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22、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有额度限制:

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没有额度限制: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3、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

(2)有关的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只有在有明确约定时才能作为监理的依据)(3)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4、监理权限

(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5、监理业务既不能转包,也不能分包

七、招标投标法考点解析

1、基本原则:公开、公平(主体确定)、公正(程序)和诚实信用。

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包括法定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6、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情形: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8、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施工招标: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货物招标: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11、投标文件的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2、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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