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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注会税法-DA-ly基础班讲义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18注会税法-DA-ly基础班讲义

第一篇:18注会税法-DA-ly基础班讲义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能力等级3)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符合标准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限额内的健康保险支出

2.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即月扣除1300+3500=4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1300)元-符合标准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限额内的健康保险支出

【解释1】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个人工资薪金的标准扣除额(生计费)不能重复扣除,即计算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时,每人每月只能扣一次生计费3500元(或特殊人员只能扣一次4800元)

【解释2】个人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解释3】考试大纲收录了健康保险的相关政策,但教材没有体现。个人自行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单位应自其提交保费凭单的次月起,按照不超过200元/月的限额,在计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自购买产品的次月起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解释4】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掌握,能力等级3)(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港澳台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二)适用税率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45%。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月计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在甲单位就职的刘先生的基本工资为每月5000元,岗位津贴3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费500元。2018年1月,甲单位统一给员工购买了每人每年3600元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请计算刘先生2018年1月和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刘先生1月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刘先生1月份收入总额=5000+3000+3600=11600(元)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办理投保手续的当月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入个人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11600-3500-500=7600(元)

健康保险的扣除不在投保当月,而是次月。所以当月只扣除3500元标准法定扣除和个人实际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应纳税所得额4500元~9000元部分,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555,刘先生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7600×20%-555=965(元)。(2)刘先生2月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刘先生2月份收入总额=5000+3000=8000(元)

由于单位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项目上符合规定但金额超标,所以自2月起按照200元/月的限额在3500元标准扣除额和规定社保扣除之外进行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500-200=3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4500元部分,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刘先生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10%-105=275(元)。

(四)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基本计税规则(P284)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案例】中国公民肖某2017年12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800元和2017年的年终奖金36000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534元。计算过程:

①肖某12月份4800元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39(元)

②36000元年终奖金平摊12个月找税率:36000/12=300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

36000×10%-105=3495(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9+3495=3534(元)。

【例题】中国公民王某的2018年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计算王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及解析】

首先,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9000-(3500-3000)]÷12=708.33(元);税率3%。

其次,计算税额:

王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0-3500+3000)×3%=255(元)。3.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P285)(1)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分为定额承担部分税款和比例承担部分税款。

①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案例】中国公民张某的2018年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其应纳税款由企业负担200元。则:

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9000+200-(3500-3000)=8700(元)张某的应纳税额

查找适用税率:8700÷12=725(元),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8700×3%=261(元)。

261元税款由张某个人实际负担61元,企业负担200元。②雇主为雇员按比例负担税款——四步推导计算 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第1步:初查税率

查找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第2步: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第3步:查找准确税率

用推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除12,找正式计算税额的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第4步:按照找到的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计算应纳税额 4.限制性要求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提示】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的项目还包括:(1)年终加薪

(2)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3)单位低于购建成本价对职工售房

(4)对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收入较多的 【相关链接】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符合规定的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实际支付购房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此项少支出的差价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P286

(四)【例题】2018年3月,刘某所在公司发放其工资5000元,另以48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房屋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公司是2014年购买的该套住房,当时的购置成本是60万元。刘某在1月份已经领取过年终奖,单位曾在1月份按照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对其年终奖征收过个人所得税。计算刘某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及解析】

首先,刘某3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不需与低价购房的差价部分所得合并计税。其工资、薪金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3500)×3%(税率)=45(元)。

其次,虽然1月份刘某的年终奖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但低价购房取得的差价部分所得仍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刘某低价购房的差价部分使用税率:(600000-480000)/12=10000,适用于2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05元。购房差价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0-480000)×25%-1005=28995(元)

则刘某3月份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995+45=29040(元)。

(五)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职业年金是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征收采用“递延纳税”政策——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计税: 计算缴纳有标准 标准之内税递延 超过标准要纳税(1)个人负担标准

比例标准: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2)年金缴费环节

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但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5)年金具体计税方法

①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张三退休后每月除领取法定退休金外,每月还领取企业年金2000元,则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10%-105=95(元)。

②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则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张三退休后每月除领取法定退休金外,每年还领取企业年金24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2)×10%-105]×12=[2000×10%-105]×12=95×12=1140(元)。

③一次性领取

12个月分摊——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额计税不得分摊——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链接】

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P287

(八)

第二篇: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17_0212_j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十二)第九节 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了解,能力等级2)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归纳】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1.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而言,一般是扣减所含保税和免税金额之后的离岸价; 2.对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而言,一般是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3.对于提供应税服务企业而言(P90,11):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

(2)实行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例题•单选题】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依据是()。A.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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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B.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C.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D.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答案】B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基本含义的公式体现:

【政策归纳】

对于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免——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剔——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外销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抵——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税的实惠。

“抵”之后企业应纳税额可能出现的结局——结果为正数或结果为负数。

退——在企业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在这个时候,内销的应纳税已经全部被出口应退税额冲抵掉了,而出口应退税还存在没有被抵完的金额。

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考虑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需要计算不予免抵退税的金额,从进项税中剔除出去,转入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中(与所得税一章衔接),因此,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增值税免抵退税涉及三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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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第一组是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体现免、剔、抵过程,包括P90(1)和91(4)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关于“剔”的计算: P90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剔的简化计算公式:

剔出的金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公式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的范围: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需要计算求得。

公式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的核算分为按“购进法”核算的购进价格和按“实耗法”核算的实耗价格。

采用“购进法”的: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公式: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2013年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3年第12号公告——《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把进料加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进料计算方法由“购进法”改为“实耗法”:

对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企业应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的余额为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采用“实耗法”:

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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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例题】某企业签订进料加工进出口合同,5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18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计划分配率为60%,该企业征税率17%,退税率16%,则:

采用购进法确定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300+18=318(万元)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18×(17%-16%)=3.18(万元)当期需“剔”税=400×(17%-16%)-3.18=0.82(万元)

或简易计算“剔”税=(400-318)×(17%-16%)=0.82(万元)。采用实耗法确定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400×60%=240(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40×(17%-16%)=2.4(万元)当期需“剔”税=400×(17%-16%)-2.4=1.6(万元)

或简易计算“剔”税=(400-240)×(17%-16%)=1.6(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结果大于零? 计算结果小于零?

增值税免抵退税第二组是计算外销收入的免抵退税总额(最高限)的公式(计算限额的环节);P91(2)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限度简化公式:

免抵退税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增值税免抵退税第三组是将一、二两组公式计算结果进行比大小对比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明确退与免抵的金额的环节)。P91(3)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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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关于免抵退税的要点的初步归纳】

教材例题——P92,例2-4

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1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 教材例题——P92,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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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 教材例题——P92,例2-6

【例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115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8),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2006年)

【解析】当期应纳增值税=150×17%-[137.7-115×8×(17%-13%)]=-75.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115×8×13%=119.6(万元)119.6>75.4;则应退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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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54_1006_j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掌握,能力等级3)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特别提示】(1)“三费”按照实发工资薪金总额计算开支限额;作为计算基数的企业工资薪金还要注意是否合理和据实,超过规定标准的职工工资总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费”的依据。(2)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工(非福利部门的)可作为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基数。

(3)这三项费用不是采用计提或预提的方法支出,而采用的是“据实支出、限额控制”的方法。其中职工教育经费超支的,可结转下年,用以后未用完的限额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的超支,属于税法与会计的暂时性差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的超支,属于税法和会计的永久性差异。

(5)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5%的比例扣除。(6)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新增,P270)

【例题1·计算问答题】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计入成本、费用中的企业生产经营部门员工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含管理部门实习生报酬1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要求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8.6万元。

计算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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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单选题】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4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5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40万元,2014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67.5 B.47.5 C.27.5 D.20.5 【答案】C 【解析】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90-500×14%=20(万元)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扣除职工培训费后的职工教育经费的余额应按照工资薪金的2.5%的比例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60-40-500×2.5%=7.5(万元)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7.5=27.5(万元)。

3.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教材270页第3点和272页第10点)

【相关链接】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非社保类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在支付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关于金融机构同期利率的把握: 金融机构公布同期同类平均利率

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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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公司2014“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周转用资金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借款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1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可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10.5万元,只可按照限额扣除。可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合计=18+6=24(万元)。(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①核心内容:进行两个合理性的衡量——总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第一步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税法给定债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结构合理性的衡量结果——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不得在当年和以后扣除。第二步通过合理利率标准来判别那些未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是否符合合理的水平,使利率水平符合合理性。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新办制造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性资金200万元,上述资金均已到位,为生产经营向关联方借入1年期债权性资金600万元,关联借款利息支出5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利息率为7%,计算该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费用应调整的金额。

【答案及解析】

第一步,合理的借款总量=200×2=400(万元)

第二步,合理利率水平的利息费用=400×7%=28(万元)利息超过规定标准=50-28=22(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②关联方利息支出的其他规定:

企业能证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向关联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关联方债资比例和利率标准),准予扣除。

向非关联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5.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税法的规定扣除;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提示】按照此项规定,不需资本化的融资费用,不必分期摊销,可直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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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当年全年借款利息32万元,该厂房于2014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11月30日做完工结算,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32÷12×3=8(万元)。【归纳】

6.汇兑损失

汇率折算形成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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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8_0905_j

第三节 印花税法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做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记载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加总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例题·单选题】某电厂与某水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保管合同,合同载明的费用为500000元(运费和保管费未分别记载)。该项合同双方各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

A.500元 B.250元 C.375元 D.1000元 【答案】A 【解析】双方各应纳印花税=500000×1‰=500(元)。

3.未标明金额、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按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无国家牌价的按市场牌价)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税贴花。

4.外币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采用凭证书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分位四舍五入。

6.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先定额贴花5元,待结算实际金额时补贴印花税票。7.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依合同金额贴花。8.事业单位视其预算管理方式确定贴花账簿范围。

跨区域经营的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对记载资金的账簿不必重复贴花。

9.商品购销中以货易货,交易双方既购又销,均应按其购、销合计金额贴花。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乙公司支付补价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的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A.150元 B.600元 C.1050元 D.1200元 【答案】D 【解析】甲以货易货合同按购、销合计金额计算贴花,应纳印花税=(200+150)×0.3‰×10000=1050(元)。甲采购合同应贴花=50×0.3‰×10000=150(元)。甲公司共缴纳印花税=1050+150=1200(元)。

10.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合同还要计税贴花。【例题1·计算问答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乙企业,并签订分包合同。计算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2004年单选改编)【答案及解析】应纳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汽车轮胎厂与乙汽车制造厂签订了一份货物交换合同,甲以价值65万元的轮胎交换乙的两辆汽车,同时甲再支付给乙3万元差价。对此项交易,甲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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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的印花税税额为()。(2012年)

A.195元 B.390元 C.399元 D.408元 【答案】C 【解析】应纳印花税=(65×2+3)×0.3‰×10000=399(元)。

11.国内货物联运,结算单据(合同)所列运费的结算方式不同而计税依据不同,即起运地全程结算运费的,按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国际货运,托运方全程计税。承运方为我国运输企业的按本程运费计算贴花,承运方为外国运输企业的免纳印花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四、税收优惠(熟悉,能力等级2)

1.应税合同凭证的正本贴花之后,副本、抄本不再贴花(以副本、抄本视为正本使用的除外);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4.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5.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6.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7.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意见》,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自2013年7月4日起予以免征。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的有()。A.无息贷款合同 B.专利证 C.技术合同

D.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答案】AD 【例题2·单选题】某开发商开发一个项目中有20%为配套的公租房,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建筑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则该开发商应纳印花税为()。

A.1.2万元 B.1.5万元 C.2万元 D.2.5万元 【答案】A 【解析】该企业应纳印花税=5000×0.3‰×(1-20%)=1.2(万元)。

五、征收管理(能力等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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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方法(熟悉)

印花税的纳税办法有三种:自行贴花办法、汇贴或汇缴办法、委托代征办法。【注意区分】

①汇贴——对于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用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②汇缴——同一类凭证频繁贴花的,可按1个月的期限汇总缴纳。【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于2007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50000元的钢材换取650000元的水泥,甲公司取得差价100000元。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2008年)

A.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25元 B.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420元

C.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总方式缴纳印花税 D.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贴方式缴纳印花税 【答案】BC 【解析】甲公司应纳印花税=(750000+650000)×3‰=420(元)。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③委托代征办法(P253)5%的代售手续费。

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否已粘贴印花、是否足额、是否注销。

(二)纳税环节 书立或领受时。

具体为: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

【例题·多选题】居民甲将其拥有的一处房产给居民乙,双方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下列关于契税和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

A.作为交易的双方,居民甲和居民乙均同时负有印花税和契税的纳税义务 B.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定的房产成交价格 C.契税纳税人应在该房产的所在地交纳契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就地纳税 D.契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在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的当天发生,印花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在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时发生 【答案】BCD

(三)违章处理的特殊规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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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1)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2)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1年”。【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印花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对多贴花的凭证,不予退税 B.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C.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D.伪造印花税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ABC 【印花税小结】

熟悉印花税的纳税人;注意区分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着重掌握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印花税以往多次单独命制过计算题,考核多个项目的税额计算。印花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的组成部分。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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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09注会税法讲义_第2章_增值税法

2009注会税法讲义_第2章_增值税法.txt27信念的力量在于即使身处逆境,亦能帮助你鼓起前进的船帆;信念的魅力在于即使遇到险运,亦能召唤你鼓起生活的勇气;信念的伟大在于即使遭遇不幸,亦能促使你保持崇高的心灵。第 二 章 增值税法 ?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税法教材重点难点最多的一章,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学习与掌握的一个税种。在以往的税法考试中,本章各种题型均会出现,特别是计算题、综合题,既可能单独出题(只计算增值税),也可与其他税种结合出题(增值税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分数一般在15分左右。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预计2009年本章涉及的考试分数也应在10分左右。

◆本章内容:11节

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十节 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的修订:

(一)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二)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判断的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三)取消了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免税的规定,同时取消了购入免税废旧物资计算抵扣的规定。

(四)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

对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关键是要理解增值额的含义。

举个例子: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补充内容——我国增值税特点:

1.2008-12-31前主要是生产型增值税;2009-1-1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

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

三、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的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增值税的类型 特点

法定增值额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2008)

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工资+租金+利息+利润+折旧)2.收入型增值税

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相当于国民收人 3.消费型增值税(我国2009/1/1起)

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间接减法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的作用

第二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 2.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殊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 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4.放弃免税规定: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答疑编号911020101]

【答案】BD

【例题·多选题】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电信器材的生产销售

B.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商品房业务

C.某报社自己发行报刊

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答疑编号911020102]

【答案】AC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掌握)

【要求】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答疑编号911020201]

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处理上述(4)~(8)项视同销售行为,应注意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并与不得抵扣进项税进行区分:

共同点:

1.视同销售货物情况下,应计算销项税额,计税销售额为: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

2.视同销售发生时,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3.视同销售不仅缴纳增值税,还会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疑编号911020202]

【答案】AC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B.动力设备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疑编号911020203]

【答案】A C

【解析】选项B、D均为营业税征税范围,选项A、C项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例题3·计算题】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答疑编号911020204]

【解析】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殊规定

【提示】这部分内容在注册会计师从事的税务咨询业务中,但《考试大纲》无能力等级分类,如果考核也是以客观题出现。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

(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规定

①免征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如: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

②免征增值税的劳务(如:污水处理劳务)

③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自产货物

④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2010年底前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2)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化肥免征增值税(新增)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值税政策(新增)

(4)免税店销售免税品的增值税政策(新增)

(5)融资租赁业务

(6)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7)(8)(9)略

(10)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1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印刷厂印图书、报纸、杂志和书报,分为两种情况:

①纸张是印刷厂提供,税率为13%;

②纸张由出版单位提供,税率为17%;

除此之外,印刷厂还可以印资料、信纸等等,无论是哪方提供的原料,税率统一为17%。

(12)(13)(14)略

3.增值税起征点——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①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②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③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解析】上述销售额,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减免税

5.纳税人放弃免税权

【有变化】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

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答疑编号911020301]

【答案】BCD

【解析】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规定的是()。

A.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放弃免税权

B.纳税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免税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C.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其放弃免税声明的当月起12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D.符合条件但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疑编号911020302]

【答案】D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增值税纳税人: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例题·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成品油加油站

[答疑编号911020303]

【答案】C

二、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三个层次: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行辅导期。

3.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七类货物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2009-1-1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6%

【2009-1-1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3: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009-1-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例题·多选题】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答疑编号911020401]

【答案】AD

(三)征收率其他情况(新增)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增值税=售价÷(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2%)×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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