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最终定稿)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最终定稿)

第一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1、机关工作制度......................................................2

2、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3

3、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4

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5-6

5、机关接待制度.......................................................7-8

6、机关财务管理制度..................................................9-10

7、机关值班制度..........................................................11

8、票据和资金管理办法

..........................12-13

机关工作制度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中要勤于思考,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讲求效率,保证质量,顾全大局,礼貌待人,谦让互敬,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反对自由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五、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不索礼受贿,不铺张浪费,不以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办公时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坚守岗位,不闲谈,不干私活,不乱串科室,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七、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午、下午两次按时签到。

八、中午时间严禁饮酒,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1-3分,罚款10-50元。

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三、学习采取集体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四、学习期间要集中精力,作好学习笔记,写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有提高、有效率,避免流于形式。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

五、机关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考勤,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情况,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六、每周例会为集中学习时间,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1天处理,对迟到、早退者按《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公休假及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机关管理,体现用制度管人的管事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要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自己写书面假条,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离开单位。请事假半天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请事假一天由副局长审批,二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长不在,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请假条交由办公室粘附到签到册上考勤。

2、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单位或被上级暗访组查到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年终扣发岗位责任制奖100元,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年终公务员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有急事来不及书面请假,应打电话向领导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局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结果报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

3、机关工作人员需休病假,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准假,病假不在事假范围之内计算,全年病假超过上班天数一半以上时间的,年终不发目标责任奖。

4、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公务员休公休假,公休假的天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休公休假必须履行休假手续,经单位批准方可休假。事假请假天数须抵扣公休假天数。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或单位未安排休公休假的,按应公休假天数减去请事假天数的正数,计发公休假补贴,每天按100元发放。

5、机关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节日休假、公休假。年内病事假抵扣公休假。

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后颁发执行,以前颁发的请假制

度废止。

6、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签到制度,每日一张签到表,到点停签入档。

7、个人病事假累计时间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奖金挂钩,具体参照岗位目标考核制度规定执行。

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后颁发执行,以前颁发的请假制度废止。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的管理,本着既保证办公用车,又要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管辖车辆范围:局属公费购置的车辆。

2、车辆使用坚持“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车辆使用和管理,首先保证公务用车,不经局长安排,私自出车者,给予罚款处理,发生事故一切自负。

3、坚持先急后缓、方便工作的原则。会议和办公用车要提前半天与派车人员联系,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并提前通知驾驶员,按时乘车,过时不候。

4、坚持方便搭乘、不重复派车的原则。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办公一般要求一车多乘、一车多用,不得借办公之名私自用车。

5、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外借。车辆管理实行局长负责制。全面做好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调度和管理。驾驶员负责所驾车辆的管护保养和安全运行。

8、车辆必须统一存放在政府院内,无特殊情况不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停放异地。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理。

9、驾驶员必须严格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或领导安排的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私自出车,出车要及时并遵守派车路线,途中改变路线、地点要汇报请示。因个人行为耽误工作或私自出车一次,扣罚300元。如出现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10、油料一律凭油本统一供应,主管领导签字,到指定油站加油,无特殊情况,司机不得私自在外边加油,如有特

殊情况需在外面加油时,加油后持加油发票,按“双审双签”规定签字报销。发现司机在加油中营私舞弊的,一次扣罚一个月工资,两次即予以辞退。

11、车辆维修。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况整洁,安全行车。车辆维修要做到小故障不出院,大故障要到指定厂家购件、购料,维修费要预先编制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出车在外,车坏需修理时,也应电话与主管领导联系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回来后由同车人证明,凭发票和维修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发现司机在维修中营私舞弊的,一次扣罚一个月工资,两次即予以辞退。

12、驾驶员要管理使用好车辆,随派随出不误事,确保车辆正常使用,需修车时提前申请,不得在接到出车任务时,提出修车。

13、驾驶员应服从管理,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按时出车,保证行车安全。

机关接待制度

为了搞好接待,本着廉洁勤政,既把事办好,又节省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招待规定如下:

1、正常的机关接待工作。根据局长意见,由分管人员具体实施。

2、接待人员要加强接待礼仪的学习,努力提高接待水平。讲礼仪、讲文明,周密安排,热情服务。

3、注意搞好接待地点卫生,保持器具清洁干净,常备开水,并有净手设施。

4、上级机关来人办公,中午或晚上需要安排就餐的,必须由局长批准,由分管人员安排。原则上来客一律安排在政府招待所,确需到外就餐需经局长批准。

5、本着从简原则。属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因公来局里,一般安排工作餐。每桌基础额为100元,再每增加一人,加20元(陪餐人在内)。省市领导来凤县或特殊情况需要增额招待的必须由局长决定,批准后主管人员方可增额。坚持同城不招待制度,乡镇村组来单位办事,热情招待,一律吃工作餐,不喝白酒。

6、采取对口陪餐原则。一般由分管的同志陪同,局长参加,可按客人要求临时决定陪餐人,但陪餐人一般掌握在1-3人内。超出陪额数规定的,不增加总餐限额。陪餐需要饮酒的,也要重礼轻酒,陪餐人不能因饮酒过量而耽误工作。

7、就餐结束后,由主陪当场签字,并将实用金额填入派饭单实用金额栏内。凡手续不全的,领导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8、招待烟茶、水果类物品,由局长批准分管人员采购。凡不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管理,理顺机关财务关系,杜绝铺张浪费和不廉洁的事发生,按照“双审双签”规定,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机关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实行“双审双签”制度。日常开支严格执行“双审双签”报销制度,大额开支(5000元以上)需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按照“双审双签”报销;

二、财务报销单据必须手续齐全。每张单据必须由经手人、财务报账人、财务会签领导和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予以报销,手续不齐的不得予以报销。

三、财务报账人和财务会签领导要严格把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精心理财,真正做到不该花的钱不花,不该报销的不报。要加强对公共资产的管理,并实行登记造册,清产核资要经常化、制度化。

四、批准支出权限。5000元以内开支,由经办人提出计划,局长审批后实施,按照“双审双签”制度报销;5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办股室或经办人提出计划,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并按照“双审双签”制度报销;

五、机关的正常支出必须按照批准权限先请示、后落实;计划要详细准确,领导把关审批应及时;经办人员不准先斩后奏或擅自超计划开支。

六、办公、低值易耗品要有专帐记录,并实行领取单制度或签字。

七、财政报销招待费,按照《机关接待制度》执行,并逐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八、公务车辆加油和维修费支出,按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报销必须附有维修清单和加油税务发票方予以报销。

九、差旅费报销,按凤财办字(2011)11号《凤县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新办公地点的管理特点,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均安排平日的值班,每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2人。每周为一班,每班每个办公室1人,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具体轮班每个办公室确定后,报局办公室备查,明确责任。

二、每班一值一周,双休日24小时值守电话班。上班日值班,每日值班分两段,上午从上班至中午下班,下午从上班至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时,由个人自行调整。

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负责所在办公室卫生,保证环境整洁,负责所在办公室安全按时锁们,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四、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要求:

1、负责接待游客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迅速处置;

2、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市场价格如有异常波动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3、值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遇紧急情况应急时报告带班领导。

票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14年7月7日全体会议通过)

为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罚没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保证票据安全、资金及时缴库,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票据的统一领购、保管、核销等工作。销毁时,报财政、审计部门批准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票据和收入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规范使用票据,执行相关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第三条 执法人员,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单位财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领取相关票据。

第四条 执法人员将领取的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交回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核销手续,再领用新票。票据领用要坚持缴旧领新的原则。

第五条 票据使用要规范,填写需清楚、完整,不能有涂改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应作废重新填写新票。

第六条 执法过程中收取的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按相关规定缴存财政部门。零星收入,在二周内汇总缴纳;一次性罚没收入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当日缴财政部门,严禁拖欠、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出现拖欠、坐支、挪用、公款私存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票据使用过程中,要坚持票款分离。第八条 款项缴存银行的一个月内,执法人员应分别将

缴存银行的回单、票据备查联交回到单位财务部门。

第九条 由办公室负责,联合财务部门毎半年对票据使用缴存情况进行一次内部稽核。

第十条 票据领用人,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票据安全、使用规范,及时解缴。票据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转让、转借、串用、代开和拆本使用。禁止使用非财政票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签到,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情况的统计。

2、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签到,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现象。因公外出,须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

3、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因事因病当日不能上班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两天以上需向分管领导请假;科室负责人因事因病当时不能上班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各分管领导请假需向管委会主任请假。对考勤工作办公室作不定期检查,其结果纳入个人年终考评。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建立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签名。

2、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缺席。

3、为达到学有成效,机关工作人员均应坚持写心得笔记,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三、节假日值班制度

1、建立领导带班和办公室成员值班制度。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值班安排,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迟到,不离岗,尽职尽责,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3、值班人员要认真热情做好假期来访接待和登记工作,如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值班门卫不得擅自离岗,晚间、夜间,均应坚守岗位,确保办公楼及财产安全。

四、会议制度

1、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的,均由主任、党组联席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

2、实行会议报告制度。无论综合性会议或股室业务会议,会前均应经领导同意,明确会议时间、范围。

3、会议需要各部门协助准备,然后交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股室配合。

五、来人接待制度

1、上级机关来检查联系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接待。

2、外系统来联系工作需招待的,经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其它股室不得自行安排。

3、公务活动时间内,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六、文印制度

1、为确保公文安全保密,机关公文原则上由机关文印室负责打印、复印。

2、打印材料应按照格式、份数认真核定后签字;所有材料必须应经园区管委会主任同意方可印发。

3、办公室应认真负责,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机关的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七、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由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保证机关公务用车。

2、因工作需要用车,经常务副主任批准填写出车单后方可用车。

3、各科室不得私自租车。

4、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20.00元,第三次给予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请假情况。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3、事假: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含3天)扣发半月奖金;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扣发当月奖金;季度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季度奖金;半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扣发半年奖金;全年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年奖金。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销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内扣发当月工资,三天以上给予解聘处理。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三、差旅费。文秘114版权所有

1、出差:按《宜里公司2006年经济责任制方案》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执行。

2、学习:外出学习10天以上者,科级、科员每人每天补助10.00元,学习费用、车船费、宿费凭票据报销;10天以内(含10天)执行原标准,学习费用、车船费凭票据报销,宿费不报,每

第四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学习制 度

一、学习包括局机关学习、机关支部学习、职工集中学习、各股室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

二、学习组织和对象:机关支部学习由支部安排和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加;职工集中学习由局领导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参加。

三、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每周集中一次,自学二次,时间以通知为准。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行政、上级文件等。机关支部学习每月一次,时间以通知为准。机关干部外出学习或培训(包括函授等在职教育),须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能参加。

值 班 制 度

一、法定节假日采取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制,由局办统一安排。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能擅离值班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应事先联系他人顶替,要按时、做好交接班,确保不脱班。

三、值班电话,不得随意长时间占用。

四、值班工作职责:

(一)按要求抽查各乡镇安办及相关部门值班情况;

(二)准确及时接、传、转来信来电;

(三)接待联系工作的外来工作人员;

(四)接到重要情况报告时,准确记录全部内容,速报领导批示;重特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作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应通过一定方式详细告知下一值班人员;

(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检和巡查工作,保障机关财产安全。

请 销 假 制 度

一、局机关职工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领导批准假条后由请假人将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查.遇特殊情况不能先写假条的,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最后将假条手续补上。

二、年休假:按上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产假:正常生育者,符合晚育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丧假:工作人员因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除路途的时间外,丧假为五个工作日。

五、年休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病假:工作人员持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领导批准,方可休病假;工作人员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当年考核。

七、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有年休假的应先使用年休假,只有在年休假已休满的情况下才能请事假。事假期满后仍未处理完私事,应在假期满后1天内向领导请求续假,超过1天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5天。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一、上班出勤实行签到制度,一律由干部职工本人签到。

二、上班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为准。签到时间为上午8:00—8:15,下午2:30—2:45(夏令时间下午3:00—3:15),超过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迟到;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

三、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或其他公务无法正常签到的,由办公室负责注明原因。

四、工作时间内,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半小时以上者,按缺勤半天处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需外出办事的,应告知办公室并在公示牌上显示相应去向。

五、机关工作人员应准时出席会议、学习和其他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者,按缺勤处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本局经费开支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安排、严格审核的原则,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范围和标准执行和支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所有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日常报销经费支出,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局长审批。

三、经费报销程序:经办人员按要求填写经费报销凭证后,由会计审核,交局长签字,到出纳处办理结算手续。

三、加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常规需求量备存。办公设备的添置,由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提请局领导讨论同意后,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购置。科室因特殊需要使用非备存办公用品的,事前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经局长同意后安排专人采购。

四、差旅费开支报销标准按县财政局的规定执行,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宿费。在市内联系工作,单位车不在时,应乘坐市内交通车,凭票报销交通费.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事前需向领导请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五、加强电话管理。公务电话要言简意赅,注意节约通话时间。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话聊天。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局机关车辆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保障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出车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登记,便于统筹安排派车。

2、车辆用油,实行统一购买、定期划卡、驾驶员刷卡加油制度。百公里油耗指标,根据车辆状况分别核定。因公出车途中在外购油的,须经领导同意,并计入耗油定额。

3、车辆维修、保养以及购买随车工具、内饰材料等,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指定专人陪同前往定点维修企业。车辆维修、保养期间,驾驶员要进行监护,修理、保养结束后,要认真检查验收,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支付报销维修保养费用。车辆大修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到定点以外单位修理、保养的,须由领导批准。

4、车辆年审、保险购买和养路费缴纳等事物,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本局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科室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机、饮水机、沙发等公共财物的管理维护,由各股室股长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二、电脑的使用管理。严禁外单位人员和本局职工亲属上机操作。本局职工不准在上班期间在电脑上进行游戏活动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股室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做到人走断电。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除赔偿有关损失费外,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门、锁、窗、文件柜、办公桌椅等财物,各股室要切实予以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如非超过使用年限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每间办公室必须做到下班前检查电器是否断电,门窗是否关好,并注意防火、防盗。爱护和管理局内财产,人人有责,确保局内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用具的有效使用和妥善管理。

五、各股室使用管理的设备、仪器和其他办公用品,原则上不能带离办公室保管;个别因特殊情况或考虑安全等确需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保管的重要物品,须经局领导同意后并在办公室备案。

六、干部职工调离本单位前,须向办公室交清自己保管的公共财物和文件资料等。手续完清后,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印章要专管专用。行政印章由局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

二、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并按期归还专管人员。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局办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三、行政文件未经签发,涉及协议合同、责任书、干部人事、安全稳定、集体资产、统计报表以及关系到局机关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不得用章。

四、本局制发的公文,与外单位会签的公文,以及以本局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必须按有关文件签发程序的规定,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予以盖章。

五、答复乡镇安办或不相隶属的单位涉及本局工作政策性问题的便函,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核对后方予以盖章。

六、对外联系工作或本局职工办理个人有关事宜,需开具证明或介绍信的,应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七、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用印前对需盖章的材料要严格检查,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格式是否正确,有无错、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以盖章。本局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用印,其他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自行用印。

八、对人为因素造成印章遗失,或者违反规定用章,将追究专管人员或临时管理人员的责任。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一、执法证件必须随身携带,执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出示证件。

二、执法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执法证件到期交办公室办理年审或换证手续。

四、执法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挂失和申请补办。

保 密 制 度

一、公文、资料、档案保密制度

(一)秘级文件在印制前必须依照规定标准标明密级,严格发放范围;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二)秘级文件的成文、拟稿、重要修眯稿的打印清样,必须与文件采取等同保密措施保管或按规定销毁;

(三)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必须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所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全部移交,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五)一旦发生泄密或窃密事件,要迅速向领导报告,及时追查处理。

二、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内部简报一般不刊登涉秘信息。刊有涉秘信息时,应按规定注明密级,严格限定发送范围。

(二)安全有关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讲话、资料等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不随意公开见报;凡向外公布的,须经局长批准。

(三)对新闻单位送审的稿件、照片等,要认真进行保密审查。

(四)安全生产事故及统计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进行。

三、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二)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三)完善涉秘计算机户籍管理系统登记及管理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来信来函的工作原则,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该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牵头,有关股室积极配合。

三、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对待该事件,弄清反映问题的前因后果和实质。

四、认真作好记录,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等内容要有详细记录。

五、坚持来信来访件件有处理的原则。认真分析、正确判断信访事件的性质,突出重点,分类分别及时转办或报告分管领导。

六、回复信访事件,要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原则,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求注重证据,明确依据,简明扼要,言辞适当,说明有力,及时疏导思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七、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群众举报案件,要根据实情,向领导及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要实地明查暗访,调查核实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时,及时会商作出处理意见。

八、处理来信来访时,要分清解决问题的职权职责范围,不能越权擅自作出结论,杜绝处理问题的随意性。九、一般去向性答复可由经办人直接办理;政策性或解释疏导性的答复,要通过分管副局长审核,重要的要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十、对转办的来信来访事件,应有登记;已作出答复的来信来访事件,在需要转办时,要注明已经作出的处理意见,以便沟通情况。

十一、对匿名信、落款地址不详或字迹潦草无法辩认的来信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来信可不答复。

十二、来信来访案件办理完毕后,必须对案件处理结果登记存档,分类妥善保管。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积极组织和加强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力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树立“真抓实干、敢说敢管、雷厉风行、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精神文明素质,创建各级文明单位。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效率。对下级的请示,严格执行15日办事制度。

三、树立文明用语、文明办事的好风气,坚决杜绝冷、硬、顶的恶劣作风。对各级前来办事的领导、同志,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视同仁。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机关内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文明向上的文体活动。

五、机关职工每年生日、因病(伤)住院、直系亲属去逝,由局办公室安排慰问。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经受住权力、地位、名誉、金钱、美色的考验;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有关规定,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严禁行贿受贿,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难以拒绝的,要按规定上交局办公室登记、处理。

(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参加与赌博有关的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谋取非正当利益;不准从事经商或办企业活动.

(四)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超支自付;严禁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应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设立“AB”岗),避免因责任人离岗而延误工作。

(三)建立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制度。局机关将岗位责任制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本人总结和述职内容。各科室应加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互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首问负责制

(一)局机关对首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上门询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义务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

(三)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承办部门。

(四)首问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五)首问人应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局机关对来本机关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应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四)如遇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知、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四、限时办结制

(一)机关对所承办的各具体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机关及其经办人应当即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理取件时间及经办人。机关及其经办人员要在承诺期内将事项办结。

(三)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办结时间。

(四)局机关行使安委办职责向乡镇、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部署工作、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事宜,也应提出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五、服务承诺制

(一)局机关应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作出明确承诺,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各管理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

(三)局机关承诺的内容,应采取印发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设置告示栏、网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局机关应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诺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诺行为。

六、失职追究制

(一)局机关应依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种类及责任追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以严肃法纪,确保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失职、渎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损失的;

4、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三)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及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但未造成损失或情节轻微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同岗替代制

(一)局机关应对各工作岗位A、B岗的设立及A、B角的职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局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应及时指定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直接领导同意。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与直接领导指定的代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局机关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六)代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在岗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印章要专管专用。行政印章由局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

二、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并按期归还专管人员。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局办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三、行政文件未经签发,涉及协议合同、责任书、干部人事、安全稳定、集体资产、统计报表以及关系到局机关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不得用章。

四、本局制发的公文,与外单位会签的公文,以及以本局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必须按有关文件签发程序的规定,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予以盖章。

五、答复乡镇安办或不相隶属的单位涉及本局工作政策性问题的便函,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核对后方予以盖章。

六、对外联系工作或本局职工办理个人有关事宜,需开具证明或介绍信的,应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七、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用印前对需盖章的材料要严格检查,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格式是否正确,有无错、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以盖章。本局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用印,其他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自行用印。

八、对人为因素造成印章遗失,或者违反规定用章,将追究专管人员或临时管理人员的责任。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一、执法证件必须随身携带,执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出示证件。

二、执法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执法证件到期交办公室办理年审或换证手续。

四、执法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挂失和申请补办。

保 密 制 度

一、公文、资料、档案保密制度

(一)秘级文件在印制前必须依照规定标准标明密级,严格发放范围;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二)秘级文件的成文、拟稿、重要修眯稿的打印清样,必须与文件采取等同保密措施保管或按规定销毁;

(三)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必须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所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全部移交,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五)一旦发生泄密或窃密事件,要迅速向领导报告,及时追查处理。

二、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内部简报一般不刊登涉秘信息。刊有涉秘信息时,应按规定注明密级,严格限定发送范围。

(二)安全有关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讲话、资料等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不随意公开见报;凡向外公布的,须经局长批准。

(三)对新闻单位送审的稿件、照片等,要认真进行保密审查。

(四)安全生产事故及统计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进行。

三、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二)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三)完善涉秘计算机户籍管理系统登记及管理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来信来函的工作原则,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该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牵头,有关股室积极配合。

三、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对待该事件,弄清反映问题的前因后果和实质。

四、认真作好记录,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等内容要有详细记录。

五、坚持来信来访件件有处理的原则。认真分析、正确判断信访事件的性质,突出重点,分类分别及时转办或报告分管领导。

六、回复信访事件,要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原则,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求注重证据,明确依据,简明扼要,言辞适当,说明有力,及时疏导思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七、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群众举报案件,要根据实情,向领导及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要实地明查暗访,调查核实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时,及时会商作出处理意见。

八、处理来信来访时,要分清解决问题的职权职责范围,不能越权擅自作出结论,杜绝处理问题的随意性。九、一般去向性答复可由经办人直接办理;政策性或解释疏导性的答复,要通过分管副局长审核,重要的要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十、对转办的来信来访事件,应有登记;已作出答复的来信来访事件,在需要转办时,要注明已经作出的处理意见,以便沟通情况。

十一、对匿名信、落款地址不详或字迹潦草无法辩认的来信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来信可不答复。

十二、来信来访案件办理完毕后,必须对案件处理结果登记存档,分类妥善保管。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积极组织和加强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力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树立“真抓实干、敢说敢管、雷厉风行、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精神文明素质,创建各级文明单位。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效率。对下级的请示,严格执行15日办事制度。

三、树立文明用语、文明办事的好风气,坚决杜绝冷、硬、顶的恶劣作风。对各级前来办事的领导、同志,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视同仁。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机关内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文明向上的文体活动。

五、机关职工每年生日、因病(伤)住院、直系亲属去逝,由局办公室安排慰问。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经受住权力、地位、名誉、金钱、美色的考验;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有关规定,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严禁行贿受贿,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难以拒绝的,要按规定上交局办公室登记、处理。

(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参加与赌博有关的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谋取非正当利益;不准从事经商或办企业活动.

(四)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超支自付;严禁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应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设立“AB”岗),避免因责任人离岗而延误工作。

(三)建立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制度。局机关将岗位责任制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本人总结和述职内容。各科室应加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互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首问负责制

(一)局机关对首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上门询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义务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

(三)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承办部门。

(四)首问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五)首问人应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局机关对来本机关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应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四)如遇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知、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四、限时办结制

(一)机关对所承办的各具体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机关及其经办人应当即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理取件时间及经办人。机关及其经办人员要在承诺期内将事项办结。

(三)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办结时间。

(四)局机关行使安委办职责向乡镇、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部署工作、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事宜,也应提出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五、服务承诺制

(一)局机关应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作出明确承诺,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各管理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

(三)局机关承诺的内容,应采取印发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设置告示栏、网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局机关应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诺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诺行为。

六、失职追究制

(一)局机关应依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种类及责任追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以严肃法纪,确保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失职、渎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损失的;

4、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三)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及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但未造成损失或情节轻微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同岗替代制

(一)局机关应对各工作岗位A、B岗的设立及A、B角的职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局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应及时指定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直接领导同意。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与直接领导指定的代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局机关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六)代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在岗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为集中组织学习时间。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召集并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每季度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

1、党组会是市外(侨)办机关最高决策会议。凡属办内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党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3、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派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4、党组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出席人员必须保证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可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6、党组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会议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事先应通知各党组成员。除特殊情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最终定稿)

第一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1、机关工作制度....................................................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