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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加盟连锁合同范本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餐厅加盟连锁合同范本

第一篇:餐厅加盟连锁合同范本

加盟连锁合同

第一条xxxx中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即授权方)与加盟方(简称乙方)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同生效日起,得以“沃头蚝干粥”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

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依据授权委托书订立,期限以授权委托书授予的期限为准,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商标使用金人民币 贰 万元(一概不退)。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外装修工程,费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损甲方形象或名誉的,必须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

第六条 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加盟费,乙方应在每月25日结算后5日内一次性交纳各项原材料费,由银行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超过期限30日,甲方有权收回商标,乙方并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以下事项: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区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免费研习机会。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开发、采购商品及与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双方协商。

5、甲方应聘请专业人员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应尊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如有做广告必须按几个店分摊广告的费用并得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 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3.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必须先向甲方报备,所有广告的内容不得破坏整体企业形象,具体由甲方执行。

4.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与经营相关的商品、物品,申购的价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所购商品、物品必须即时验货、按时付清货款,否则以违约论处。

5.乙方自行采购与经营有关的商品、物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规定,由其引起的后果乙方必须负责,并赔偿甲方人民币30万元。

6.应支付的款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甲方。连锁店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负。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变更营业地点、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8.甲方提供的货物乙方必须即时验收,验收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保质期的规定,超过保质期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

9.在合同的期限内,乙方及近亲属均不得在经营的辖区地域内,经营与甲方授权相同或近似的小吃店。

10.乙方在合同履行完毕、与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相同区域(政府县区编制区域内)经营与甲方授权相同或相近的小吃店。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甲方收回授权;

2、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

餐厅加盟连锁合同范本

第二篇:加盟连锁合同

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加盟连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即连锁权授予者,乙方为加盟者即连锁权被授予者。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密切合作、共同发展,保持良好关系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缔结本合约:

一、自本合约生效之日起,乙方经甲方授予商标使用权后,可以经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作为加盟连锁店使用“青岛东远吞餐 饮有限公司”的商标公开营业,期限为三年。否则乙方不准以任何方使 用“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的商标。

二、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三年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不再退还),及履约保证金陆万元(如合同缔结之后无任何纠纷甲方归还乙方保证金),甲方授予乙方加盟“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证。另外自第一次授权以后,如因国家规定对餐饮连锁店收取有关管理费等费用时,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签约后,乙方应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设计和规划,并委托甲方 进行该加盟店的设计、装修、设备器材布置和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 乙方支付。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可提出建议方案,供甲方参考。甲乙 双方对设计装修工程等事项另签协议。

四、乙方在开业前,负责招聘加盟店的外场、厨房、吧台等有关人员,并组织前往甲方指定场所接受甲方进行的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乙方负

责培训人员的来往交通、住宿费用和在青岛以外的城市培训的甲方教 师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乙方开业后1至3个月期间,由甲方派出外场、吧台、厨房等 业务骨干进行有偿业务支持。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人员的每月业务服务 费和食宿、来往交通费用。若之后乙方需要甲方人员留下继续支持 经营指导,其指导服务费双方需协商一致后可继续支持.六、“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商标授权 3 年期满以后,双方每 二年续签一次授权协议,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 2年的商标授权使用 费,其金额为 : 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2万元,300平方米— 500平方米3万元,500平方米以上 4 万元。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当地市场、商圈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规划在所属“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店的编制布局区域内 , 原则上以方圆路程3公里左右为最短距离。一般情况下 在乙方 3公里路程以内,甲方不再自行开设或者授权他人同样的权力开设“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店。

2、甲方对乙方拟租用房屋的环境、结构等情况,可提出指导和 建议。乙方应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对乙方营业所需用的设备器材和有关物品原料应提供清单,并及时供货。其售价为全国“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价 格。详见明细表.4、甲方负责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但需收取一定成 本费用。

5、甲方负责提供全国通用的“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贵宾 并收取成本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尊重甲方派往的经营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并支协 同其工作。在经营管理中乙方不得损毁“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准将甲方的内部文件和情报信息擅自提供 他人。否则追究法律责任.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本店的营业面积 不 准擅自扩大或改变本店营销的品种范围,应保障“青岛东远吞拿 餐饮有限公司 ”品牌形象。

3、乙方对甲方规定提供的主要物品原料和器材不得自行购买,自行购买出现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果乙方以“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名义自行自费从事 广告宣传活动和印制各种消费券、打折券等,均应事先将其内容、方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应以不损害“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形象和经营管理为原则。

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借、租卖、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 营业地点变更和签约代表人变更等重要事项,均应事前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乙方违约论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万元。

6、乙方应接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全国通用的“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 限公司 ”贵宾卡,并不得私自制作自己的贵宾卡、优惠卡。因为贵宾卡属于全国通用。

7、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房屋租赁和向有关部门办理 装修工程的申报 验收以及开业经营所需的全部手续、费用及相关事宜。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不负担任何。

九、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解除本加盟合同。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虽经甲方支持协调仍无法改善经营状况,或者申请停业破产、或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与甲方来往时。拖欠甲方债务或严重损坏甲方利益,以劝告仍不履行责任义务时。

十一、甲、乙双方均遵循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对于本合同所订事项甲乙双方均应以善意方式认真负责的实施,尽事 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三篇:连锁加盟合同

连锁加盟合同

(一)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d、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

(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

(三)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 ,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 ,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 ,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 ,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 ,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 ”××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 ,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 ,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第四篇:连锁内衣店加盟合同

内衣连锁加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总则

(一)乙方认可甲方是****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二)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三)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四)乙方自愿申请加入****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连锁加盟之成员。

(五)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六)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一)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二)*****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三)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四)授权业务:指销售*****产品的活动,和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其他业务和活动。

(五)商业机密:指所有关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授权业务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该类资料和信息均是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

三、授权内容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区(县)路 号开设****连锁内衣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产品。

(二)甲方将其所有的******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的经营活动。

(三)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四)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5公里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

(五)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三条第1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四、知识产权的使用承诺

(一)甲方允许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开发的******品牌形象专柜上使用“YIZHIBAN”或“******”的甲方商标。

(二)除第四条第1小点所述的商标使用之外,甲方将根据需要,对关于甲方知识产权的其他使用事宜,在乙方经营过程中以甲方公司文件形式作出具体规定。

(三)甲方不允许乙方使用******的商标、公司名称等进行工商注册,对外缔结合约,或约定其他义务、承诺等行为;乙方及其雇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甲方公司文件中甲方知识资产使用协议规定,仅限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为开设******内衣专卖店的专门目的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五、结算方式及供货折扣

(一)为保证消费者和乙方的利益,甲方的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指导价进行销售,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禁止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降价、打折行为、变相的降价等行为。(持有******VIP会员卡的消费者可享受甲方所规定的相应折扣)。

(二)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内衣连锁加盟店销售******品牌以外的产品,如有需要其他货品补充,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过书面批准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乙方的合作资格,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品牌使用费和相关损失。

(三)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若因乙方款项的问题而延误收货日期及导致销售不良,甲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将对因此而造成的对本品牌市场的负面影响程度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四)供货折扣

1、常规文胸、内裤、塑身产品、家居产品、打底套装、无缝套装、保暖套装按零售价30%结算; 2、3D魔力圈文胸、内裤,调整型文胸、内裤按零售价38%结算;

3、袜子类、打底裤、配件等产品按零售价40%结算;

4、特供商品、促销活动商品、新增产品折扣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六、投资金额、市场支持及返利

(一)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用于经营******连锁内衣加盟店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缴纳投资款,首批货品由甲方配货。

(二)甲方提供乙方首期货品,市场价值按具体配置明细表。

(三)甲方提供乙方首期售点品牌豪华专用配置,包括:模特、大小衣架、灯片背胶等POP物料、购物袋、品牌专用服装、工牌、授权牌、店铺运营手册、会员卡、画册、宣传单张等。

(四)甲方提供乙方首期售点正常运营的相关陈列道具,包括:货柜、中岛、收银、展示台、形象板等所有用于陈列及展示的物品。乙方后期进货达到公司年指标后可全额返还。

(五)乙方的年销售任务额为后期按供货价实际进货正价产品壹拾万元。合同期内乙方按供货价实际进货正价商品额达到壹拾万元,甲方将按乙方实际进货额的3%给予返利;乙方按供货价实际进货正价商品额达到拾伍万元,甲方将按乙方实际进货额的4%给予返利;乙方按供货价实际进货正价商品额达到贰拾万元,甲方将按乙方实际进货额的5%给予返利;乙方按供货价实际进货正价商品额达到叁拾万元,甲方将按乙方实际进货额的6%给予返利。

(六)年进货额度计算周期为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返利结算时间为次年1月份,返还时间为次年2月底,返还形式为货品。

(七)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累计进货额给予装修费用支持,直到装修费用返完为止。

(八)为提升******内衣在乙方当地的知名度,以促进终端的业绩提升,甲方支持乙方在当地投放广告,在完成进货任务前提下,甲方对乙方在广告方面支持。

(九)为促进新开店铺在乙方当地能迅速融入市场,占领市场份额,甲方支持乙方开业大礼包(开业必需的促销用品)。

七、收验货、调换货

(一)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二)产品验收:乙方收到甲方货品后,应立即清点,并在收到货物后的当天将甲方所随货发出的出货单签字回传给甲方。如按承运单出现货品短缺、破损,应请货运公司确认,并在当天通知甲方,如发现与订单有误并未得到甲方通知,应将货品妥善保存,并于当天通知甲方。

(三)特价货品、赠送货品不予调换货。

(四)调换货产品必须保证无破损、残缺、霉变、发黄等情况,以不影响再次销售为前提,否则不予调换货。文胸类产品调换要求整包(即3件同色同码)。

(五)开业前的首批进货货品,90天内100%调换货,超过90天不予调换货;

(六)开业后进货调换货规定:没有补过货的,出现滞销产品的,在出货30天后60天内(出货日期起开始计算),可按供货价100%调换(特价品、促销品除外);超出(60天)规定期限,3至5个月内按供货价五折调换,超出5个月恕不退换、调换。

(七)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义务:

(一)负责******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二)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连锁经营专业培训(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四)在乙方开业前,向乙方赠送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赠品的数量由甲方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来定。

(五)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六)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七)根据品牌定位和发展方向,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活动。

(八)甲方负责全国市场的营销企划及大型促销活动方案。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提供赠品做促销之用。

九、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假冒产品信息、仓储情况、本区市场动态等。

(三)乙方应做好防伪打假工作,发现问题应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并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对造假和卖假者进行法律和经济制裁。

(四)乙方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乙双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根据事实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此类行为的侵害。

(五)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条款,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视情节轻重,撤销乙方的经销权。

(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政策条款,一经发现乙方有串货,散播谣言,散播公司负面信息,销售非公司指定的其他产品,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采取取消返利和相关支持、终止合作关系等措施的权利。以上罚款从乙方相关道具款和货款中直接扣除。

(七)乙方开拓新店须通过公司审核批准后才能开业,若没有通过公司审核批准而增加新店,公司视为违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或终止合作关系。乙方须用心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保持良好经营,如未能按照销售指标完成合理进度,公司将酌情考虑在区域范围内增加新的店面。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九)乙方不得假冒甲方名义进行活动,一切活动必须是在甲方的授权下进行,未经甲方授权而实施的行为,甲方视为无效。甲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乙方不得对产品及产品的用途、说明书进行修改和变动,须保证产品整体形象。

(十一)乙方不得散发非甲方确认或提供的资料,以确保甲方宣传的准确性,防止误导消费者。

(十二)乙方有责任在本地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但有关产品的平面设计广告、报纸广告等一切宣传资料均由甲方统一设计。为确保乙方区域广告和宣传活动的高效性,避免造成无效广告及资金损失,较大型宣传活动及广告推广方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甲方提供专业指导及建议。

(十四)如因乙方的过错、过失或故意的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或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经济处罚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无条件就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直接全额地赔偿予甲方。

(十五)乙方或其雇员因擅自使用或未按照本合同规定使用甲方知识产权所引起的任何侵权或其他责任(包括甲方或第三方的责任),均应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六)乙方应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十、保密条款

(一)甲方可以自行决定以有偿或者无偿方式向乙方提供商业秘密。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乙方是以有偿或者无偿方式获得商业机密,乙方及其雇员均不得将商业机密用于与本合同所指的授权业务无关的业务或活动,亦不得在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商业机密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合同签订应视为甲方已对商业机密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十一、合同期限、优先及提前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双方同意续签,须在期满前60天重签新合同。

(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重签合同的权利。

(三)经营期间内,若乙方未违反本合同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无权提前终止合同执行。反之,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当期期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单方面负责赔偿或承担。

(四)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者提前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付清应付甲方的所有货款及其他款项。

2、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内衣连锁专卖店的门头和货柜,如在10日后乙方继续使用门头,并立即更换门头上的“******”品牌的任何或者相近的字样,一经发现,按照******品牌使用费和相关损失费人民币五万元收取,乙方不得有异议。停止以任何明示或者默示形式对外表明或者宣称其有权继续经营任何授权业务或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3、将与授权业务有关的一切资料和记录无条件退回甲方处理。

4、乙方在合同期

餐厅加盟连锁合同范本

第一篇:餐厅加盟连锁合同范本 加盟连锁合同 第一条xxxx中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即授权方)与加盟方(简称乙方)之间为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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