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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导讲稿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导讲稿

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导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

导讲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今天上午,我同大家一下交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XX年的66.8万多起,死亡人数由5万人翻了一番。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交通拥堵现象,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更为严重。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跟不上机动车数量的增长,相当部分公路缺少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导致道路堵塞增多,交通事故隐患增加;二是摩托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通常所指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安全性低的车辆占道路交通工具的绝大部分,这些车辆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必然带来众多安全隐患;三是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群众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另外,人车混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交通方式也直接影响了通行效率和安全。仅XX年,全国共查处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2.1亿起。违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乱是危害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前,由于缺少必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依据,许多内容没有法律规范,直接影响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因此,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迫切需要出台一部高层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给道路交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虽然在短时间内由于配套的法规、措施和技术手段没有及时跟上,造成基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和全国一样,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情况有了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科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不同程度下降。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作了调整和规定:

(一)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中的管理职责,政府及其他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为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通过设立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杜绝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通过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不仅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也使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难题迎刃而解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在保持法律连续性的基础上,规定基本的通行规定,并授权下位法进行具体规范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从1988年开始实施,经过十几年的贯彻执行,许多通行规则已深入人心,并在实际生活中被广大交通参与者所遵守和执行。为保持法律的延续性和有利于新法的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留了原法规中合理的成份,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到现代交通的需要,明确了专用车道使用和通行优先权,规范了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及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通行。特别是赋予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警告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从通行权利分配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对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由国务院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此方面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如对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对遇交通堵塞时车辆依次排队通行的规定,对经过无交通信号路口优先通行权的规定,等等。

(六)改变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明确交通事故认定的证据性质,充分体现对生命权的尊重

与原来的道路交通法规相比,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变化最大的部分,不仅交通事故处理的主体、程序发生变化,事故认定的性质、范围也有所调整。具体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尊重人的生命权,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有救治义务,尽可能地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

2、实行事故现场快速处理,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取消了事故重新认定,规定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即进入调解程序,缩短了事故处理的过程,有利于当事人尽快得到赔偿。取消公安机关前置调解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在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无论是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还是因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只要是在道路上发生,都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

(七)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八)完善监督制度,将行政监察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公民监督等融入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之中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九)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地方立法的规定及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法,明确的主要是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各地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人的文化素质等等方面存在众多差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同,管理也各有特点,一部法律不可能将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全部融入其中。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罚款幅度等问题上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同时,根据我国的立法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保持与上位法一致的前提下,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法规,从而解决本地在执行法律法规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根据上位法的授权,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对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等作出具体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授权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作出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法》第十八条二款: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法》第五十五条一款: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条例》第七十一条二款: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执行标准,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上位法的授权,应当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现实需要,在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制定适当的处罚标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二是缩小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因此我省在制定地方立法时,应充分考虑到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东部发达地区落后的特点,具体罚款执行标准不宜选择上位法规定的上限。对易于认定、情节轻微、可以当场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规定统一的处罚标准,尽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执法中可能出现的罚人情款、态度款的问题,保证执法的公正性。这样既有利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也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具有速度快、安全性较差的特点,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上路行驶的速度限制在每小时15公里,但实际上绝大部分已远远超过规定时速。由于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加强管理。同时,电动自行车发展速度过快,势必对道路的畅通、生态环境等产生深刻影响。因此,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有利于对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实行宏观调控,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保障行人、骑自行车人的利益。

(二)对上位法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内容,从方便群众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出发,进行细化补充

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由于配套措施不到位,有些规定不够明确、细化,既给交通参与人遵守、理解法律法规带来一定难度,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执法造成困难。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安徽特色的地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问题。上位法虽然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但具体到各职能部门,却没有作进一步的明确,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极易出现扯皮、推诿的情况,致使有些工作无法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密切配合;既需要交通安全管理,也需要配套工程建设和源头管理,特别是加强道路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对驾校的管理,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管理等。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建议在我省地方立法中,应当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进一步明确。

二是解决社会救助基金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中,由于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或机动车驾驶人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无力承担伤员救治疗费用及赔偿损失,往往造成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和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尽快通过地方立法解决部分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利于解决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费用和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方面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虽然在道路通行方面作了很多规定,但由于道路交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行规则仍然有不完善、不周全之处,如对机动车在三条以上的机动车道上如何分道行驶,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机动车如何让行,机动车在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速度如何界定,都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

四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过于原则,配套的制度、措施又没有及时出台,加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复杂性、多样性,造成当前事故处理中存在诸多棘手的难点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以及保险公司在损害赔偿中应承担的责任虽然作了原则规定,但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配套法规迟迟不能出台,带来实践中的诸多问题。通过地方立法对七十五条、七十六条进一步细化,有助于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道路交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作为政府管理道路交通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合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的实现。同时,我们殷切地期望通过我省地方立法,完成与上位法的配套工程,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以上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__C____,提高通行效率。C、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2.机动车经__B__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应当___A___。A、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4.申请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提交的证明或凭证是___A___。A、驾驶证 5.机动车在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___C___。C、进行大修的 6.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__B____上道路行驶。B、不得

7.允许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机构是__B____。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___C___。C、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强制保险标志 9.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___A___进行认真检查。A、安全技术状况 10.机动车驾驶人___B___车辆。B、应当依法、安全和文明驾驶 11.驾驶人在__D____可以驾驶机动车。D、饮茶后

1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驾驶证,对其__A____。

A、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13.下列不属于道路交通信号的是___B___。B、交通信息板 14.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信号是__A____。A、警灯

15.如图所示的交通警察指挥手势是示意车辆__B____。B、直行

16.如图所示的交通警察指挥手势是示意车辆___C___。C、左小转弯行驶

17.如图所示的交通警察指挥手势是示意交通违法行为车辆___A___。A、靠边停车

18.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__A____的原则。A、右侧通行

19.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___B___。B、在道路中间通行 20.机动车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__C____通行。C、交通警察的指挥

21.机动车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应当__D__。D、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2.机动车在设有最高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时,__A__。A、不得超过标明的最高时速 23.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___C___。C、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24.机动车在夜间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应当___B___。B、降低速度,谨慎驾驶 25.机动车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___D___行驶。D、降低速度

26.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___B___。

B、减速慢行 27.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机动车应当__B____。B、依次交替通行

28.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遇到车辆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__C____。C、依次交替通行 29.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的铁路道口时,应当__D____通行。D、按照交通信号

30.机动车通过有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应当__B____通行。B、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 31.机动车安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铁道路口的方法是__B____。B、减速或停车观察 32.机动车安全通过没有管理人员的铁道路口的方法是__D____。D、减速或停车观察 33.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__A____。A、停车让行

34.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___C___。C、减速或停车避让 35.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__B____。

B、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36.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首先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___C___。

C、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37.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首先应当___D___。D、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38.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__D____。D、应当让行 39.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__A____。A、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40.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过往车辆和人员___B___。B、应当注意避让 41.机动车停车的错误做法是__D____。D、可以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 42.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__C____。C、120公里

4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___D___以外。D、150米

4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__A____,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A、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45.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__B____。

B、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6.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___C___。

C、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7.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处___A___。

A、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8.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__D____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D、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49.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__D____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D、15日以下 50.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___C___罚款。C、20元以上200元以下 5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___A___罚款。A、20元以上200元以下 52.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_D___。D、扣留机动车 53.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B____。B、扣留机动车 54.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D____。D、扣留机动车 55.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_C___。C、扣留机动车 56.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__B____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B、处警告 57.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___B___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B、处警告

58.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_D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D、扣留该机动车 59.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___A___,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A、收缴号牌

60.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B_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B、扣留该机动车 6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C_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C、扣留该机动车 6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D_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D、扣留该机动车 6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_C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C、扣留该机动车 64.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_A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扣留该机动车 65.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__C____罚款。

C、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66.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_D___罚款。D、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67.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_C___罚款。C、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68.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_A___。

A、15日以下拘留 69.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B____。B、15日以下拘留 70.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_C___。

C、15日以下拘留 7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_C___罚款。C、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72.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_D___罚款。

D、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7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B____。

B、吊销驾驶证 74.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_D___。

D、吊销驾驶证 7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_C___罚款。C、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7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A____。

A、15日以下拘留 77.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__D____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

下罚款。D、50%

78.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罚款外,还可以并处___B___。B、吊销驾驶证 79.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C____罚款。C、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80.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___D___罚款。

D、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81.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___B___。B、吊销驾驶证 82.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___C___。

C、吊销驾驶证 8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___D___。

D、强制报废 8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__A____。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5.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__C__接受处理。C、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86.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__B__。B、吊销驾驶证 8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机动车管理。W

88.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

8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 90.在道路上通行的行人、乘车人,应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W 91.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可以上道路行驶。W

92.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可以上道路行驶。W 93.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可以上道路行驶。W

94.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R

95.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R 9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 97.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

98.机动车可根据个人需要安装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W 99.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R

100.专业维修企业可以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W 101.专业维修企业可以改变车辆识别代号。W

10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 103.经运输企业批准可以使用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W 104.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临时使用其他机动车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上路行驶。W 105.运输企业可以在本单位内调剂使用机动车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上路行驶。W

106.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R 107.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R 108.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R 109.饮酒未醉时,可以驾驶机动车。W 110.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R

111.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左侧通行的原则。W

112.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R 11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其他车辆可以借道超车。W 114.小型机动车可以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W 115.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得超车。R

116.机动车行经弯道时,在保证不发生事故的前提下可以迅速超车。W 117.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过。R

118.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其他车辆不用让行。W 119.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 120.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允许进入高速公路。W

12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故障车前方躲避。W

12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R 12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R 124.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拘留。R 125.驾驶人可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W

126.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R 12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 128.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

12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R 130.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道路”。W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 失的事件。R

132.机动车登记,不包括__A____登记。A、挂失

133.已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__C____登记。C、变更 134.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___D___登记。D、变更 135.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不需要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的证明或凭证是__A___。

A、机动车驾驶证 136.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车辆在报废期满前__B____。

B、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137.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由机动车___C___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C、回收企业 138.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___B___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39.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循的原则是__C____。C、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140.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_D___以内每2年检验1次。D、6年

14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6年不满15年的,每__B____检验1次。B、1年 142.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___C___为实习期。C、12个月 14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__B____。B、出租车 144.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__D____、10年和长期。D、6年 14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__C____。C、12个月

146.机动车驾驶人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___A___。A、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147.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__B____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48.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__A____。

A、30公里 149.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公路规定最高时速为 ___B___。

B、40公里

150.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情况下,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___C___。

C、50公里 151.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情况下,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规定最高时速为___D___。

D、70公里 152.驾驶机动车超车,应当___B___。B、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168.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应当__D____。

D、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169.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应当___A___,靠右让行。

A、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降低速度 170.机动车在狭窄的山路会车有困难时,___D___先行。D、不靠山体的一方 171.机动车在窄桥上会车时,应当__B____。B、减速靠右通行

172.会车中道路一侧有障碍,双方车辆应做到___C___先行。C、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 173.机动车在狭窄的坡路会车时,正确的会车方法是___A___先行。A、下坡车让上坡车 174.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__B____改用近光灯。B、150米以外

17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__A____。A、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178.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应当__B____先行。B、让右方道路来车

179.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___C___。C、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180.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__A____。A、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183.除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和载运集装箱的车辆,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__A____。

A、2.5米

184.小型载客汽车___D___挂车。D、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 185.机动车向左转弯时,应当提前__A____。A、开启左转向灯 186.机动车向左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__A____。A、开启左转向灯 187.机动车超车前,应当提前___B___。B、开启左转向灯

188.机动车驶离停车地点时,应当提前__C____。C、开启左转向灯 189.机动车掉头时,应当提前__D___。D、开启左转向灯

190.夜间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开启___A___、示廓灯和后位灯。

A、危险报警闪光灯 191.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___C___。C、开启右转向灯 192.机动车向右转弯时,应当提前___D___。D、开启右转向灯 193.机动车向右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___A___。A、开启右转向灯

194.机动车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时,应当提前___B___。B、开启右转向灯 195.机动车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___C___。C、开启右转向灯

196.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___A___。A、危险报警闪光灯

197.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没有路灯时,应当开启__D____、示廓灯和后位灯。D、前照灯 198.机动车在夜间行驶,路灯照明不良时,应当开启___A___。A、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199.机动车驶近急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应当___B___,并鸣喇叭示意。B、减速慢行 200.机动车驶近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应当___C___,并鸣喇叭示意。C、减速慢行 201.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__D____。D、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202.机动车白天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___C___处设置警告标志。C、50米至100米 203.机动车夜间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__B____处设置警告标志,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B、50米至100米 204.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___C___。C、大于4米小于10米 205.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___D___。D、危险报警闪光灯 206.对___B___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B、制动失效 207.转向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___A___。A、专用清障车拖曳

208.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______。B、专用清障车拖曳 209.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______滑行。D、不准空挡或熄火

210.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______未停车休息。A、4小时

211.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______C、20分钟

212.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应当______,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B、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放 213.机动车距离交叉路口______以内不准停车。D、50米 214.机动车距离弯路______以内不准停车。A、50米

218.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公共汽车站______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A、30米 219.机动车在加油站______以内的路段,除使用加油设施的车辆外,不得停车。A、30米 22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______。B、60公里

227.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______。D、100公里

228.高速公路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______。C、110公里 229.高速公路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______。B、90公里

C、100公里 230.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______,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A、左转向灯 231.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______,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B、右转向灯

23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______以上的距离。D、100米 23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______。A、50米 23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雾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______以上的距离。B、50米 23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雨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______以上的距离。C、50米 23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雪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______以上的距离。B、50米 23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沙尘等气象,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______以上的距离。C、50米 23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冰雹等气象,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______以上的距离。C、50米 239.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雾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C、20公里 24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雨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D、20公里 24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雪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A、20公里 24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沙尘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C、20公里 24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冰雹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C、20公里 24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雾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A、60公里 24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雨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D、60公里 24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雪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A、60公里 24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沙尘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A、60公里 24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冰雹天等气象,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__。D、60公里 249.机动车上高速公路,______。B、不准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250.机动车上高速公路,______。C、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25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______。D、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252.机动车与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应当______。

A、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25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应当______。

C、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254.驾驶人______,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C、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25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申请人在______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C、3年 256.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不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______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依法拍卖。B、3个月 257.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R 258.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R 259.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时,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R 260.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R

261.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救护车辆。W 262.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内,可以在正式驾驶人监督指导下驾驶载运危险品的车辆。W

263.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R 264.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也予以清除W 265.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丢失,仍然可以驾驶机动车。W 266.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R

267.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

268.在划分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都应在慢速车道行驶,仅在超车时方可进入快速车道。W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颁布时间:2005-7-30发文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于2005年7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7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设、财政、发改委、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农业机械)、监察和其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第六条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时公布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和路况信息。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和驾驶人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申请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准予变更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的,应当在更换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交验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

变更后的机动车未按期限换领新行驶证的,不得继续行驶。

第十条 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安装和使用高音装置、非车灯闪光设备和镜面反光遮阳膜。

第十一条 用于营运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客车(城市公交车除外)驾驶室两侧应当喷涂营运单位名称、编号、准载人数、核载质量。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机动车,可以经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领取《校车通行证》,并在机动车车身两侧喷涂校车标识。值勤的交通警察应当对校车提供通行便利。

校车必须保持安全技术良好,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

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

《校车通行证》和校车标识喷涂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发放《校车通行证》只可收取牌证工本费。

第十三条 本省实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持本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领取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并随身携带,与驾驶证同时使用。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记载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交通事故等信息。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并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机动车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5次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第十五条 机动车修理厂修理外观损坏的机动车时,应当如实登记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记录车损部位和更换部件名称,登记资料保存不得少于1年,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时,应当如实提供。

机动车修理厂发现承修机动车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节 非机动车

第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登记时只可收取牌证工本费。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第十七条 车辆所有人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登记申请应当受理,并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已经领取牌证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非机动车牌证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并交验车辆。

第二十一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改装动力装置。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二条 道路管理部门和道路经营单位应当保障道路完好,根据道路等级、交通流量、安全状况以及交通管理的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在道路上设置和完善交通设施。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防护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四条 在道路两侧、隔离带或者立交桥、过街天桥悬挂、张贴广告和其他标语、图案的,不得遮挡交通信号。

第二十五条 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时,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经评价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应当进行调整。

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改为商贸、餐饮、娱乐等场所时,有关部门审批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发展和居民交通需求,鼓励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开辟、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和旅游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符合交通规划。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开辟、调整公共汽车路线、站点的,还应当听取沿线居民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公共停车场应当与道路、大(中)型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旅游区建设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已经投入使用或者已经建成的公共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单位外的道路停放车辆。

鼓励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九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在施工路段入口处设置提示标志。

第三十条 经批准占用道路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进行;

(二)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挡,夜间开启警示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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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导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 导讲稿 主任、副主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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