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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范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考勤制度(范文)

第一篇:考勤制度(范文)

社区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机关作息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参加考勤。

二、所有参加考勤人员必须按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替他人签到,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签到,要事前反映,征得批准,否则按违反制度对待。

三、凡需外出办事、开会或学习的凭相关电报、电话通知说明外出事由,并告之分管领导,报社区主任批准。

四、请销假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病假必须有请假条,事假在一天以内的,由社区主任批准,两天以内(含两天)由分管场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食品集团书记批准;病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社区主任批准,4-7天的,经社区主任同意,分管场领导批准,超过7天的,经社区主任和分管场领导同意后,报食品集团书记批准。请假手续报综合办存档。

五、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规定办理,但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六、每月月底由社区综合办汇总登记考勤情况并公示考勤结果。

七、违反上述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况严重

者给予待岗处理。

第二篇:考勤制度

黔基地发〔2012〕15号

黔西产业基地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西产业基地考勤制度》的通知

基地各单位:

《黔西产业基地考勤制度》已经基地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产业基地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黔西产业基地管委会考勤制度

1、产业基地实行指纹签考勤,基地全体干部每天上午和下午均需录入指纹签到签退。因停电不能指纹签到签退时,实行手写签到签退。考勤情况每天统计一次,每月汇总一次,缺勤情况按迟到、早退、旷工进行记录。

2、病假、事假不能到岗的需填写《请假条》,由基地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存档。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由各部门领导批准,2个工作日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基地管委会主任批准。

3、干部需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时,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由办公室签署意见。办公室对工作人员外出情况负总责,未经办公室备案不在岗的,按擅自离岗或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难以履行相关请假程序或已请假但超出预计外出时间的,必须给相关领导请示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后回到岗位后,应及时补填《请假条》或《临时外出登记表》,履行请销假手续。

5、签到时间早上为8:50前,签退时间为下午5:30后。

6、迟到或早退达30分钟的,视为旷工。上班期间不准私自外出。所有外出必须填写起止时间,因公外出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返回产业基地的工作岗位,并第一时间到办公室办理销假备案手续,不得以因公外出为名不到岗位。

7、每月公布1次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接受监督检查;缺勤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8、将干部出勤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价挂钩。

9、本考勤制度由产业基地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0、本制度从2012年9月10日起执行。

黔西产业基地综合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第三篇: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上班时间:

服务部:日场:11:30——19:00

晚场:18:00——00:30

午夜场:23:30——06:00

DJ部:日场:12:30——15:30

晚场:18:00——00:30

午夜场:00:30——03:30

预定台、PA: 白班:10:00——18:00晚班:18:00——01:30 迎宾部:B班:18:00——00:30

C班:18:00——01:301、按时打指纹考勤机

漏打指纹考勤机者:5元/次

(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时间后120分钟内打卡有效)

2、按时参加班前会

迟到10分钟以内(含),罚款5元,扣1分;迟到10——20分钟以内(含),罚款10元,扣2分;迟到20——30分钟以内(含),罚款20元,扣4分;迟到30——12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早退者,与迟到一样处罚。

3、休假和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

①休假:每月三天公休,一天按个人意愿休,两天由公司统一排休(每人每月限一次换休)。

②事假:提前24小时向上级申请,禁止电话和短信请假,如特殊情况需请假,酌情处理;

一个月事假三天以下,一天扣1.5天工资;

一个月事假三天以上(含)——七天(含),一天扣1.5天工资外,扣当月提成50%; 一年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含),无资格参加优秀员工评选。

③病假:必须出示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药费单据方可算病假;病假无当日工资。

④婚假:入职三个月以上(含),婚假三天;

入职一年以上(含),婚假五天;

入职两年以上(含),婚假七天。

⑤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三天丧假,一天带薪,两天无当日工资;非直系亲属:一天带薪丧假。

4、法定假日:(11天,300%工资)

元旦(1月1日):一天

五一(5月1日):一天

清明(4月5日):一天

端午(五月初五):一天

中秋(八月十五):一天

国庆(10月1日、2日、3日):三天

春节(年三

十、初

一、初二):三天

第四篇: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第一节 考勤制度

1. 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 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 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 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 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 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 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

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 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

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 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 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 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 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

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

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

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

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

当或 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

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

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

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

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

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五篇:考勤制度

考勤相关规定

为加强对员工出勤状态的管理,规范考勤报备、请假审批流程,特制订以下考勤制度,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员工打卡规定

1、打卡时间: 集团公司【上午 8:30 以前

下午17:30以后】

训练中心按实际课程排班进行打卡。

2、所有人员需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外出报备单》,不办理批准手续者,即为早退。

3、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且未请假者,即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擅自离岗外出未归,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未经直接上司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超过15分钟不在岗位,而其主管又不知其去向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员工迟到或早退,确有原因应提交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一次扣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迟到或早退达到3次,另加罚款100元。出于人性化考虑,每月可有两次迟到5分钟以内,不扣款;

7、一天内既迟到又早退,累计30分钟以内,扣一天工资的三分之一;一天内迟到、早退累计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半天工资;一天内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以上,扣全天工资;上班中途无故外出超过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扣罚2天工资)无故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旷工期间工资照扣;每月请假超过公司规定的带薪休假期,按日扣除工资。

8、员工之间,不可自行调休,如因特殊原因需调休,必须及时填写调休单,部门负责人审批。

9、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员工无法进行考勤(如停电、考勤机故障);员工因故未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按时出勤者。由人力资源部补办出勤记录。

10、所有考勤记录以指纹打卡机、报备单等为准,如上班未打卡,按未到岗记录考勤。

第二条 请假

1、员工因事请假,必须亲自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向主管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2、部门负责人以下的行政人员请假,一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

3、部门负责人请假,三天内由分管副总审批,三天以上由总裁审批或总裁授权人审批。

4、年假、婚丧假、产假、路程假等特殊假期,须经人力行政部事先统一核准天数;

5、所有形式的请假报相关领导审批的同时需第一时间报相关人力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如未到人力行政部门报备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6、员工请病假或紧急事假的需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备,并于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正式的请假手续

7、请假期间不发工资,请假最小单位为0.5天。

第三条 销假

1、各部门的请假单、由部门办公室相关人员或个人,在当天交至人力资源部。

2、所有请假人员,应按期返回,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3、如超假应事先补假,否则作旷工论处。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事实情况提出修订建议,本制度的终审权归总经理。

3、本制度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实施。

考勤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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