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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

第一篇: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

中文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民群众网络问政意识不断增强,国内外热点事件在网络上引起的关注和反响也日趋激烈。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即时性、传播性、自由性等特点,网络也由此成为公众表达意愿和诉求的重要平台,网络舆情也随之形成。网络舆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正面网络舆情对政府工作的促进作用毋庸置疑,但负面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也产生了很多消极影响,因此网络舆情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对于如何妥善应对处置网络舆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锦州市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在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应对上也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提升锦州市政府部门的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能力成为政府部门面临的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因此,本文选择对锦州市政府部门的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问题进行研究。

本论文首先对网络舆情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将政府监管理论作为研究视角进行了相关分析,之后,对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的对象、内容,以及监管与应对的方式进行了阐述。紧接着,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分析了锦州市政府部门监管与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网络舆情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思路定位偏差;监测预警机制不完善,预警技术手段落后;应对处置方式简单,方法不当;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公开措施不得力;网络应对机构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在借鉴了国内外政府部门一些先进的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经验基础上,本文认为锦州市政府部门应当从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监控,及时准确掌握网络舆情态势;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应对网络舆情;强化网民和网络运营商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完善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法律制度,提供政府部门的监管应对制度保障等方面,来提升监管和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关键词:网络舆情;政府;监管;锦州市

I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Internet, the masses’ awareness of taking part in political affairs has raised constantly, the attention and the response to the hot issues at home and abroad on the web is also increasing fiercely.Because the Internet has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openness, immediacy, transmissibility and freedom, the network also becomes an important platform to express the public’s wishes and appeal;therefore,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has been formed.To a great extent, network public opinion affects the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policies.There is no doubt that positiv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can promote the work of the government, and negativ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has a lot of negative influence on government management, so the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begin to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deficiencies on how to deal with network public opinion properly for all governments, from central to local levels.As a less developed western province, Gansu province also has some problems of universality and particularity on supervising and dealing with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These problems exert a lot of adverse influence on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so it becomes a top priority task to improv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supervision for Gansu province.Therefore, this paper chooses to research the problem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on network public opinion in Gansu province.The paper defines the connotation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And it makes the correlation analys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eory.After that, it expounds the objects,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on network public opinion in Gansu province.Then, the paper analyses two cases about government supervision on network public opinion in Gansu province which are“ The event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ere detained because of posting in Gansu province” and “So-called Tianshui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secretary-general drunken driving incident ”.Based on them, the paper analysi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on network public opinion in Gansu province which mainly include: The lack of regulation concept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Deviation of the orientation on regulation thinking;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is imperfect;Early warning technology falls behind;Response is simple or improper;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is imperfect and measures are noneffective;Network mechanism is not sound, professional quality is not high.Based on the reference to some experiences those advanced

II network public opinion supervis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Gansu province should improve the ability to supervise and deal with network public opinion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To monitor network public opinion well, grasp its trend timely and accurately;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disposal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timely and effectively;To strengthen the self-discipline awareness of internet users and network operators, build civilized and healthy network environment;To perfect the legal system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supervision of Gansu province, provide th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of the government supervision, etc.Key words: Network public opinion;Government;Supervision;Gansu province

III

目 录

1.绪论..................................................1

1.1 研究背景....................................................1 1.2 研究意义....................................................2 1.3 相关研究综述................................................3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4

2.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理论基础............................5

2.1 核心概念的界定..............................................5

2.1.1 舆情的涵义...........................................................................................................5

2.1.2 网络舆情的涵义...................................................................................................5

2.2的网络舆情监管理论基础.......................................7 2.3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的对象...................................8

2.3.1 新闻跟帖...............................................................................................................8

2.3.2 网络论坛...............................................................................................................9 2.3.3 博客.......................................................................................................................9 2.3.4 微博.....................................................................................................................10 3.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11

3.1 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的内容...........................11

3.1.1 网络传闻.............................................................................................................11 3.1.2 批评意见.............................................................................................................11 3.1.3 网络谣言.............................................................................................................11 2.1.4 网络诽谤.............................................................................................................12 3.2 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方式.....................12

3.2.1 网络舆情常态监测与处置.................................................................................13 3.2.2 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13 3.3 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存在的问题.................16

3.3.1 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思路定位存在偏差.........................................................16 3.3.2 监测预警机制不完善,预警技术手段落后.....................................................16 3.3.3 应对处置方式简单,方法不当.........................................................................17 3.3.4 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措施不得力.................................................17 3.3.5 危机应对机构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不强.....................................................17 4.国内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经验及启示.............19

4.1 国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主要做法.......................19

4.1.1 美国政府以网络自律和技术引导为主要方式.................................................19 4.1.2新加坡政府施行分类许可证制度......................................................................20 4.1.3韩国政府以网络实名制管理为主要方式..........................................................20 4.2 国内政府监管与应对网络舆情取得的成效.......................21 4.2.1 我国政府部门全面深度“触网”.....................................................................21 4.2.2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21 4.2.3 应对网络舆情提速,加大官员问责.................................................................22 4.2.4 政务微博从最初的信息发布走向与网民良性互动.........................................22 4.3 国内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经验的启示.....................23

4.3.1 网络舆情监管应对工作要立足实际.................................................................23 4.3.3 努力提高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应对的责任意识.....................................23 4.2.3 创新网络舆情监管方式,采用有效应对处置措施.........................................24 5.提升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能力的建议........25

5.1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网络舆情.............25

5.1.1 政府信息及时权威发布,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25 5.1.2 要处理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6 5.1.3 加快推进锦州市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网络平台应用.............................26 5.2 强化网民和网络运营商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26

5.2.1 强化网民自律意识.............................................................................................27 5.2.2 提高网络运营商行业自律水平.........................................................................27 5.2.3 锦州市网络监管部门要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网络环境.....................................28 5.3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监管与应对涉甘网络舆情提供制度保障.....28

参考文献................................................30 致 谢..................................................32 作者简历................................................33

1.绪论

1.1 研究背景

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年增长率为19.1%,继续保持上网第一大终端的地位。手机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促进了手机端各类应用的发展,成为2013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亮点。2013年微博、社交网站、论坛等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较2012年有所下降。类似即时通信等以社交元素为基础的平台应用则发展稳定,在2013年,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较 2012年底增长6440万,使用率达86.2%。

诚然,网络在当今时代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进行交流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平台。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变化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这些矛盾通过网络传播,以更快捷、更直观的方式展现在公众面前,由此引发的网络舆情也持续升温,进而引起的社会反响、导致的社会问题更不容忽视。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有效应对网络舆情,这将成为衡量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监管,我国除在已有一系列法律中规定了涉及网络信息活动的有关内容外,还颁布了许多有关网络方面的专门立法、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998),《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计算机信息系统国家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办法》(2005),《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5),《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2006)等等;这些网络立法涉及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信息传播规范、信息安全保障等主要方面,对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网络用户等行为主体的权责做出规定。这为我国处理网络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我国各级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开放互动平台,网友畅所欲言,各级政府获取了更广泛真实的民声,增加了解社情民情的新渠道,同时也使得舆情监管体系在预防危机发生、减轻危机损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 http://

但是,也应看到,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政府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态度不主动不积极,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的经验欠缺、手段较少,没有形成完善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等。

锦州市的网络舆情监管也存在上述问题。首先,缺乏针对锦州市互联网监管的法律法规。长期以来,锦州市没有出台互联网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政府部门监管网络舆情存在“无规可依”的问题。直到2013年,省政府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锦州市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办法(试用)》,为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具体应对网络舆情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其次,锦州市信息公开制度仍不健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虽有长足发展,能够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工作信息、开展业务办理,但对于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网民对相关工作提出的质疑,不能及时做出正面回应,通过官网或官方微博向网民反馈信息也相对滞后,导致在管理、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工作中容易陷于被动。再者,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机制不完善不健全。锦州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制定系统完整的网络负面舆情应对预案,各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危机管理办法、应急处置策略以及相应的辅助措施均比较欠缺。面对网络舆情危机爆发,缺乏具体有效的工作步骤,只能被动应对,不能主动作为,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较低。

因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以锦州市为例,对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问题进行研究。论文基于政府监管理论的启示,通过对发生在锦州市的网络舆情政府监管与应对案例进行剖析,来分析锦州市政府部门目前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内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提升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能力的建议。

1.2 研究意义

经查阅相关文献后,笔者发现目前学界对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研究,偏重于理论分析和宏观分析,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微观分析的研究数量有限,而且就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进行研究的文献较为少见,所以笔者期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丰富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具有一定意义。

在实践中,期望本文的研究能够有助于锦州市构建网络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情民意表达机制,为引导网络舆情有序正面发展发挥作用,为营造锦州市网络文明健康秩序贡献力量。也期望论文的研究能为其他省份政府的网络舆情监

管与应对工作提供参考与帮助。

1.3 相关研究综述

网络舆情问题一直是政府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许多学者在此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目前相关主要研究有以下几方面:

1、关于网络舆情影响的研究

有学者指出,当前我国网络舆情对社会上重大事态的发展影响巨大,甚至成为各级政府领导的决策参考,但其也存在着一些偏差。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应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究引导舆情的方法和艺术;发挥网络“意见领袖”作用,引导网民自我教育;正确处理规范管理与积极鼓励的关系1。还有学者指出,近年来网络舆情危机已引起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也有很大提升。但面对网络热点事件,我国政府还有许多应对不当之处,导致公信力下降,给政府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已成为我国政府亟待探索的重要课题2。

2、关于网络舆情监管应对的研究

有学者提出通过网络开展舆论监督的载体主要有网站监督、政治博客和公共论坛。总体来说,网络舆论监督通过两种力量来实现:一是借助道德的力量让被监督者产生心理压力,促使其主动改正错误;二是借助国家权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3。还有学者对舆情监管提出了现实的要求:公共治理视角下网络舆情的治理模式表明,完善基于网络监测系统的舆情预警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建立专业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治理的新格局,将会有力提升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治理能力,对构建和谐网络舆情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4。

3、政府监管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研究

有研究者提到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反应迟缓,缺少预警机制,由于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很难对网络事件做出及时处理,目前几乎所有对网络舆论的回应,都是由相关领导看到之后批示下来才进行;第二,处置简单粗暴,轻引导,对于网络蔓延的一些非理性情绪,负责网络舆情监管的相关部门则很难做到把理性思维放在首位;第三,监管主体单一,任务繁重,随着网络社会的加速发展,政府部门单靠一己之力不可能完成网络舆情监管任务,12 姜胜洪.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与发展、现状及舆论引导[J].理论月刊,2008(4).

吴芸.我国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22). 3 罗莉,兰伟平.网络舆论监督若干问题的思考[J].天中学刊,2010(1). 4 虞崇胜,舒刚.社会转型期网络舆情治理创新[J].廉政文化研究,2013(1).

这也成为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突出困境;第四,基层官员的媒介素养还很缺乏,缺乏有效的对话机制,网络舆情监管的公正性就必然降低,损害政府形象的同时,还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网络舆情的传播1。

通过梳理以上文献可以看出,现有的研究多从理论角度出发,进行深入案例剖析的研究较少,尤其是将具体的地方政府作为研究对象,切实提出提升地方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能力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选择锦州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案例的深入剖析,试图提出切实有效的提升锦州市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能力对策和建议。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研究思路

本文要研究的核心问题包括以下两点:锦州市现阶段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升锦州市政府的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能力?

围绕上述问题,本文的研究思路为:在阐明研究背景和所要研究的问题后,首先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明确论文的研究坐标。之后对研究涉及到的核心概念——网络舆情和政府监管进行界定,并分析政府监管理论予以本文的启示,接着对锦州市现阶段网络舆情监管的内容、对象、方式和应对策略进行阐述,结合锦州市初中生发帖被拘事件、“天水市委秘书长”酒驾打人事件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分析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借鉴和总结国外和国内其他地方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升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能力的对策和建议。

2、研究方法

本论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和案例研究两种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方法的运用。提出“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以锦州市为例”的课题,搜集文献、整理文献和进行文献综述。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来界定研究所涉及的概念,分析研究的理论视角,阐述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的现状以及国内外其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的经验。

(2)案例研究方法的运用。通过锦州初中生发帖被拘事件、“天水市委秘书长”酒驾打人事件两个案例的分析,尝试总结归纳锦州市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存在的问题。

孙林.浅析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困境及其改进对策[J].才智,2012(36).

2.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的界定

2.1.1 舆情的涵义

据历史文献记载,“舆”字的基本含义是“众”,本意指车厢,后来逐渐演变成众人的意思。《辞源》中把“舆情”解释为“民众的意愿”,这一解释是把“舆”与“情”两字相连后最直白的解释。据《旧唐书》记载,“舆情”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使用是从唐朝始的,是指“民众的意愿和意见”。1此后,舆情的字面解释就是指民众的意见。

我国当代对舆情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于舆情概念的界定也多种多样,目前国内学者普遍认同的观点是,舆情是指由个人以及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

综合有关方面的观点看法,结合本文研究实际,笔者认为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社会空间中,以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为中心、阐述事件的发展和变化,作为事件的主体受众对其客体的社会管理者及其所采取的政治取向产生和拥有的一种政治态度。它所表达的是多数民众对于社会中的事件现象、产生的问题所持有的想法、信仰、态度、意见和建议以及产生的情绪等等的总表现。

2.1.2 网络舆情的涵义

明确了舆情的概念,网络舆情作为舆情的一种类型,是指以互联网络作为介质和载体所反映出来的舆情。具体来说,网络舆情是指由个人或社会群体构成的网民群体,针对自己所关心以及和自身利益密切关联的各种公共事务、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公众人物等等,以网络媒体为媒介和载体,通过网络公共空间形成的多种意愿、态度、情绪、意见重叠交错的总和。

互联网络被世界各国公认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三类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深刻改变了一直以来的传统信息传播方式,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舆情的传播也有了新的渠道和途径,如今,网络已成为民众表达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网络舆情作为社会舆情的一种全新方式,也日益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新焦点,特别是网络舆情通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以及各种即时通讯工具QQ、微信等网络渠道来表达和传递,其影响力不断壮大。同时,由于网络 1 王来华.对舆情、民意和舆论三概念异同的初步辨析[J].新视野,2004(5). 的开放性和便捷性,各个层面、各种声音、各方诉求通过网络交错发声,得到了充分表达和展现,可以说,网络舆情能够在很广范围和很大程度上体现出广大公众真实的意见和看法。

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开放性、即时性、互动性的特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公共性的特征,因此,网络舆情作为一种基于网络传播,又容易演变和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方式,表现出的特点是匿名性、突发性、广泛性。

(1)匿名性。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要通过严格的审核,无论报纸、广播,还是电视,都要经过初稿、编辑、定稿、发布等多个环节,信息的来源和经过的每个环节都要把关,信息的真实性能得到比较可靠的保障。但在互联网络时代,每个人都能掌握一定的表达权和话语权。比如,论坛、博客、微信等平台,用户注册账号后,发布信息就不再需要验证审核,可以随时发表观点,发布的信息也很容易被其他用户转载共享到其他网络平台,并不断扩散、广泛传播。由于发布过程不对信息进行审核,不对信息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也无法对发布者的身份进行鉴别,因此,信息在产生的最初就存在匿名性,之后又经过传播扩散形成网络舆情,其匿名性的特征就更加明显。

(2)突发性。从传播速度来看,网络信息相比传统媒体信息的最明显特征就是即时性。由于要受时间、空间限制,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速度相对较慢,因为有发稿时间、播放时间、播放时长、版面篇幅等因素制约,信息传递必然带有滞后性。但互联网由于开放式的属性,每个网民都可以独立发布信息,大量信息又通过网站、论坛、QQ 群等沟通工具,实现交互式传播,迅速在网上扩散。网络信息的即时性和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以及网络用户之间的互动性,使得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有了随时爆发的先决条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件有关的信息通常很快就发布到网上,比传统媒体更加及时迅速。可以说,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同时,网络舆情就伴随着形成了,而随着网络舆情的扩散,社会民众也开始广泛关注,社会舆情压力也不断增强,网络舆情的这种突发性特征,迫使政府必须在最快时间快速回应网民诉求,以避免爆发更大的网络舆情危机。

(3)广泛性。网络舆情在传播覆盖面和网络舆情涉及内容两方面都具有广泛性,一是由于互联网络的开放性,信息传播不受限于空间和时间,网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也可以随时随地传递信息,所以网络舆情一旦形成,传播覆盖的范围将非常广泛。二是由于互联网络的自由性,网络舆情所涉及的内容也必然包罗万象,涵盖古今,既有经济、政治、文化,也有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等,信息量极为丰富多元。

2.2的网络舆情监管理论基础

在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自20世纪2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发生后,学术界在亚当·斯密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开始研究市场失灵问题,政府监管理论一开始旨在弥补市场失灵,之后芝加哥学派的研究又表明政府监管也存在失灵问题,而近年来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作为监管者的关键特征和职能,提出了监管的原因、条件和界限。政府监管关涉政府、企业、民众三方面利益,监管的实质是上述三方利益的平衡。监管本质上是一种游戏规则,从经济学角度讲,政府监管失灵也是不可避免的,这就产生了监管悖论,政府如何实现有效监管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开始进行政府监管理论方面的研究。在学习借鉴西方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国学者对政府监管的职能和有效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由于近年来网络舆情迅猛发展的态势,许多学者将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运用到对网络舆情的监管研究方面,据目前研究表明,地方政府作为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履行网络舆情监管职责。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络舆情应由地方政府监管处置,网络舆情危机产生和频发,具体应对舆情危机的政策和措施需要由地方政府来执行,地方政府的职能使其成为应对网络舆情的核心主体。另一方面,我国正在进行政府职能转变,而职能转变工作尚未完成,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越位”和“缺位”的情况,具体到网络舆情的监管方面,政府在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方面,特别是在应对社会公共突发事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网络舆情危机时,常常显得较为被动,由于很多时候不能妥善处置,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所以,正确把握政府监管和网络舆情之间的关系,分析厘清政府在网络舆情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探讨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预案机制,形成处置网络舆情的有效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认为,在政府监管理论的视角下,政府进行网络舆情监管,主要指政府及其部门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直接或间接的对网络舆情进行引导规范,促使网络舆情朝着更加良好的方向发展。其中,应当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对于监管的主体来说,政府自身拥有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具有进行监管的工作职能,是网络舆情监管的主体。同时,除了直接进行监管外,政府也可通过借助各种社会组织机构,为监管提供技术、手段和人才保障,以期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

第二,对于监管的对象来说,政府监管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包含正面舆情、负面舆情和普通舆情,互联网络上经常性地会出现一些非理性的情绪化的信息,以

及不良信息虚假信息,甚至于违法犯罪信息等。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管简而言之就是对正面网络舆情加以吸收借鉴,对负面网络舆情进行引导规范。

第三,在监管的方式方面,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管不是简单的舆论控制,而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出发点,寻求维护民众言论自由权和表达权。一方面,没有言论自由的监管不仅达不到良好效果,而且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另一方面,言论表达如果不受的政府适当监管,也容易偏离方向,误入歧途,造成不良甚至严重后果。所以,通过采用合理适度的监管,把舆论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当日,政府舆情监管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比如,有直接和间接,引导和强制、问责和追究等等,如何用好这些监管方式,是政府监管的执政能力的考验,政府要结合实际,动态把握,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

第四,在监管的目的上,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目标,是为民众舆论表达搭建平台、通畅渠道,并通过对具体的舆情进行规范,引导其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对正面舆情加以鼓励,另一方面对负面舆情加以规范,通过监管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2.3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的对象

一般而言,所有政府部门网络监管的对象主要包括新闻跟帖、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客等几种内容,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监管的对象当然也不例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网络属地管理原则,锦州市在监测省外各类网站的同时,尤其要重点监管锦州市本省有关网站及其舆情活动。

2.3.1 新闻跟帖

新闻信息通过网站发布后,网页下方一般会设置留言框,网民通过留言框发表评论,即是新闻跟帖。新闻跟帖的数量基本可以反映出网民对信息的关注程度,而新闻跟帖的内容则代表网民所持的看法和意见。新闻跟帖相对来说是最直接反映网络舆情的一种方式。

新闻跟帖由于是网民针对某一新闻所发表的看法和意见,其主题通常比较集中,一经发表显示后,其他网民除可对该新闻信息发表评论外,还可对之前的网民留言进行跟帖回复,表达支持或反对意见,甚至网友之间也进行着观点交锋。特别是针对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理性客观的新闻跟帖通常具有较强较广的影响力。新闻跟帖为网民提供了发表意见的平台,同时也为政府网络舆情监管部门提供了观察和发现舆情的平台,一般情况下,一条新闻信息的跟帖达到一定数量就很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

2.3.2 网络论坛

网络论坛作为互联网络的常用的交流平台,是网民表达观点、阐述思想、抒发情感、交流体会的重要渠道,可以说是一种大众互动平台。网络论坛一开始是在BBS(电子公告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在许多知名网络论坛已经发展成为虚拟的信息社区,论坛用户数量巨大,各种言论聚集、思想交汇、观点碰撞,影响面十分广阔。网络论坛一般会设定专门主题,网民可以围绕主题简单发表意见,也可进行深入讨论。目前,我国较有影响力的网络论坛主要有: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论坛”、“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猫扑社区”等。锦州市较有影响力的本土网络论坛如“飞天论坛”、中国锦州网论坛、每日锦州网论坛等,锦州市网民通常会通过本地网站论坛发表观点,反映自身诉求,评点政府工作,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部门也定时或不定时动态监测以上网站,通过运用涉甘关键字进行检索筛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吸纳借鉴正面舆论观点。网络论坛相对于新闻网站等平台,管理更加宽松,网民发表言论的随意性更大,所以网络论坛作为网络舆情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渠道己经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

2.3.3 博客

博客,就是网络日志,指在网民通过博客方式在网上发表的个人文章和文字,博客内容一般按照时间排列前后顺序,是一种网民表达个人思想的平台。博客通常包含文字、图片、视频以及链接等内容。网民在阅读博客后,可以通过跟帖评论方式进行互动,与博主或他人进行交流。博客能够迅速发展起来,首先是操作简单便捷,写作、编辑、上传也如同发送邮件一样,操作简单方便,易学易用,非常适合大众网民。其次,博客迎合了广大网民自我认同的愿望和展现个性的需求,网民通过发表大量原创性博客,在虚拟网络世界能够实现某种精神满足。互联网由于信息爆炸,信息量巨大,绝大部分网络信息最终销声匿迹,但博客由于存储于个人账户的属性,能够长期保留,但又不同于邮箱的隐秘性,博客是对外公开的,所以博客既可以表达网民情绪,又能够存储保留的特性,赢得了广大网民的青睐,从而迅速发展起来。博客在1998年前后起源于美国,2004年左右开始在我国普及推广,之后发展迅速,大量博客网站开始涌现。目前,我国影响力最大的博客有新浪、腾讯、搜狐、凤凰、网易等。博客由于发布信息相对自由开放,但凡通过系统监测过滤,就可以及时发布,一些有影响力的博客对负面网络舆情的形成和发展也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同时,博客也是正面网络舆情的强力助推器,比如每年全国“两会”期间,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都通过博客,广泛征集网民和社会的意见建议,并在自己的博客上向社会公布议案、提案。博客可以说是汇集民意、倾听民声的一个便利渠道。

2.3.4 微博

微博客,简称微博,顾名思义,就是简化微缩版的博客,微博字数限定在140字以内,由于字数少,语言简练,使得微博的发布更加及时、便捷、简单,文字实现即时发布、及时更新、及时分享。微博随意性、时效性、自由性的特征更加突出,同网络论坛、博客等比较起来,微博的独特优势就是网民更易使用、更易接受。具体而言,微博有几种特点。首先,文字表达碎片化。博客虽然在字数上没有限制,可短可长,但仍然是一篇文章,大多叙述完整,篇幅也较长,而微博的关键就在于“微”,上限要求140个字,一句话、几句话都能随意表达,使得网民的原创性明显增强。其次,发布渠道多元化。微博由于其简短便捷的特性,发布的平台和渠道也自然地更加多样,比如,除正常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之外,平板电脑、智能手机都可以作为发布渠道,这大大提高了微博发布的及时有效性,网民借助智能手机,通过简单操作,可以随时随地发布微博。第三,信息发布的即时性。由于发布微博几乎没有审核程序,发布渠道又多种多样,信息产生和发布实现了即时和同步。微博的出现迅速拓展了网络舆情的传播渠道,同时也相应带来一些负面情况,由于微博的转发和评论也非常简便迅捷,由微博引发的网络舆情,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监管和应对微博舆情的难度也相应更大。因此,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部门既要通过政务微博,大力发扬微博正能量,又要努力克服微博带来的负面影响。

3.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分析

3.1 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的内容

3.1.1 网络传闻

网络传闻是指针对当前社会状况或刚刚发生的社会事件,网络上传播的带有一定情节的故事,虽反映着网民对事件的看法和态度,但其真实性却未经证实,在某种程度上是民众意愿和诉求的具体反映。一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热点敏感事件发生后,网民未经证实就开始纷纷表达态度,由于网络自由开放的特性,网络传闻传播迅速,产生和形成网路舆情的几率较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即时关注跟进,一旦负面舆情产生,就迅速处置。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网络传闻在传播扩散的整个过程中,信息的内容和细节会在不同的网民那里发生出乎预料的变化,因为每个人对信息的选择、甄别和侧重都不尽相同,进而会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猜测和加工,这样一来,网络传闻在传播过程中,就会不断地增加进个人的想法和意志,从而使信息发生裂变,以致于最后完全走样。一般来说,网络传闻的真实部分能暴露社会中被隐满的真实事件和事实真相,有助于政府改进工作,但其虚假部分却会混淆视听,造成隐患,因此要正确应对,趋利避害。

3.1.2 批评意见

批评意见指民众由于对社会现实、政府公共管理以及个人自身状况等不满而表达的一种批评性的言论,在互联网络中,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批评意见。网民的批评意见涉及面十分广泛,包含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借助网络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表达,传播迅速、影响面大、持续时长,甚至一些负面言论其情绪宣泄和偏执程度也很强烈,更易引发负面网络舆情。网络批评意见是把“双刃剑”,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影响。一方面,批评意见既是民众建言献策,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又是政府了解汇集社情民意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政府改进自身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失实和偏激的网民言论和批评意见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形成负面网络舆情,对政府工作造成被动,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因此,对涉及锦州市的失实批评意见,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部门要积极应对,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3.1.3 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那些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虚假不实的言论。网络摇言的传播速度极快,影响力也很广。其来源一方面是一些媒体的新闻报道本身不准确,或因媒体观察角度有差异,造成了网民的理解差异,进而蔓延扩散,形成网络谣言。另一方面,网民通过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道听途说到一些信息,经过网民自己加工改编后又形成了新的谣言。网络谣言的主要特点是其内容来源渠道非官方,甚至是非法的,因此其危害性也较大。国内以及锦州一些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演变,网络谣言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很多群众对事实真相并没有掌握清楚,又一时受到网络谣言的迷惑和蒙蔽,做出非理性行为,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了干扰甚至破坏。

2.1.4 网络诽谤

网络诽谤是指诽谤者通过网络向被诽傍者发表攻击言论,损害其名誉,造成被诽谤者精神、财产等多方面损害。由于互联网络自由开放,网民发表言论自由,信息传播迅速,虚拟的网民身份又易于逃避承担言论责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隐匿身份,利用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编造发布虚假信息,匿名攻击诽谤政府、社会和他人,达到自己非法目的或借机获得不正当利益。我国涉及诽谤的法律规定,为监管网络诽谤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网络诽谤作为新生事物,具有一些新的特征,如网络言论自由性相对较高、诽谤攻击者隐匿性强、诽谤造成的侵害不易界定、徘谤责任难以追究等,致使我国在网络诽谤监管方面一直存在监管真空。直到2013年9月9日,法检“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后,经过几个月的清理以及对网络诽谤者依法打击,网上爆料社会负面现象特别是批评政府的声音明显减少,帖文情感词力度也有所下降,网络积极正面的声音日渐增多。

3.2 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方式

锦州市省级网络舆情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是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8月,主要职责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各市(州)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等。2013年,锦州市又出台了《锦州市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锦州市互联网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监管、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

律、全社会共同监管”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截至目前,锦州市兰州、金昌、陇南、甘南等10个市州建立了网络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省级层面建立了省互联网宣传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日有提示,周有安排,月有通报,遇有突发事件、群体事件或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时,随时召开省直新闻网站通气会” 的全省新闻网站统一协调机制,建立了省网信办和重点新闻网站对接制度。从具体的监管方式看,锦州市网络舆情监管主要由日常网络舆情监控和网络舆情引导组成。

3.2.1 网络舆情常态监测与处置

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承担全省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已经建立了日常舆情报告、重要信息专报、定期综合研判、应用智能网络舆情监控系统24小时舆情值班等工作制度,探索网络舆情发展新方向,初步形成了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的全省互联网舆情工作体系。锦州市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相应设立网络舆情监测的部门,负责监测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但主要采取人工网络舆情监测方式,即相关人员仅通过上网的方式对各类型的网站的信息进行浏览、监控。

具体监测过程中,网络监测人员通过对大量的网上舆情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与初步评价,一旦发现可疑的网络舆情信息,即可进入研判、报送和反馈程序。网络舆情信息研判结果第一时间报送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迅速将建议和修改意见反馈,保证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迅速高效传递,确保时效性,根据对舆情信息的研判分析,相关负责人作出判断,指挥、协调、布置工作,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监测处置流程如图3-1所示。

图3-1 锦州市网络舆情汇集和研判工作生命周期图

3.2.2 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

锦州市政府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引导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管的制度。网络舆情监管部门通过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网络宣传,提高网民素质,培养“意见领袖”群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建设网评员制度,探索网络发言人制度等,在网上舆论斗争中主动占据主导优势。另一方面,锦州市网络监管部门通过与网媒、网站密切协调联系,加强网站和论坛建设,规范网民信息审核发布,科学设置主题,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评论员等意见领袖的作用,努力营造网络文明健康环境。在正确应对,积极进行澄清引导的同时,对网帖进行密切关注,主动导帖、积极跟帖、善于劝帖、注意收帖、适时结帖。一旦发现恶意的、有煽动性的、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负面网贴,立刻回帖引导,或者采取强硬措施关闭、删帖、停止回复等手段,确保负面网络舆情的危害性降到最低。

3.3 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锦州市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在网络舆情应对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应对紧急突发网络舆情事件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成熟的应急机制,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3.3.1 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思路定位存在偏差

大多数锦州市政府部门仍然保留着传统的政府公共治理观念,认为网络舆情需要通过封堵方式应对处置,各级政府部门普遍存在消极对待网络舆情,回避问题和矛盾的“蛇鸟心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网络舆情的发展和升级。例如,“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中,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回应网民和媒体关切,导致事态升级扩大,造成工作上的严重被动局面。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认为屏蔽消息可以稳定公众情绪、减少社会危害,有利于开展工作。但是,民众却希望掌握更详细确切的信息,了解事实真相。这样一来,当政府部门遮遮掩掩,不愿意及时公开信息或澄清事实时,广大网民反而会更加聚焦关注事态发展,而且会试图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或结合经验猜测等方式形成判断和结论。导致网络舆情不断升级爆发,为政府部门应对处置造成了更大困难和问题。这种不正常、非良性的互动,归结起来,其实是锦州市各级政府部门缺乏信息公开的自信和自觉。

3.3.2 监测预警机制不完善,预警技术手段落后

锦州市政府部门在智能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的普及应用方面尚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建立形成一套网络舆情收集、分析、预警、处置机制,除省互联网信息办、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等部门在探索使用智能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外,其他大部分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网络舆情监测还处于人工搜网阶段,没有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辅助舆情监测。例如,“天水市委秘书长”酒驾打人事件,由于事件牵涉天水市委领导,天水市委宣传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而天水市委宣传部门已配备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因此,对舆情的发展变化能够动态掌握,也为妥善处置舆情提供了技术支撑。但又如“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涉及的部门是武山县公安局,由于经费不足、人员缺乏等因素,目前锦州市基层公安局普遍没有配备舆情监测软件,因此,整个事件网络舆情发展态势,在短时间内当地公安局并不了解掌握,导致了应对延迟和应对不当,事件后期,锦州市公安厅介入事件处置,由于省公安厅网络舆情监测技术较为先进,处置舆情经验更加丰富,所以,对有效化解该事件

舆情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一些部门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度也不够高,对社会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做到及时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发布舆情预警。通常情况下,都是网络舆情全面爆发后才采取措施被动应对,而没有提前发现、提前处置,没有掌握舆情应对主动权。“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中,武山县公安局既没有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又不能准确解答网民质疑,就是典型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3.3.3 应对处置方式简单,方法不当

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中的负面信息时,锦州市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较多的方式仍然是:一拖,无视网络言论反映的社情民意,不及时甚至不回应网民诉求;二堵,相关部门通过一些渠道协调网络管理部门,屏蔽有关负面信息,禁止网民检索相关关键字,禁止网民发布带有相关关键字的帖文,让网上负面信息“消失”,三删,通过网络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把不利或负面信息及留言进行删除。以上三种简单的处理方式,表面上看,可以一时化解负面网络舆情,但治标不治本,从长远看,引发负面网络舆情的隐患未除,“病根”犹在,而且“病情”正在不断恶化,如不及时化解,下一次爆发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例如,“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中,武山县公安局明显存在无故拖延、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等方面的问题,对事件的发展有害无益,更加助长了舆情的扩散。

3.3.4 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措施不得力

2012年4月国家社科院报告指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拖沓随意、表述不清、数据不详、统计方法多变,习惯以“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等理由拒绝信息公开等。当政府不愿意公开信息或政务公开的诚意受到质疑时,广大民众就会试图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或结合经验、猜测等方式形成自己的判断。只要真相被公之于众,各种谣言都会不攻自破。很多网络舆情危机之所以大规模爆发,就是因为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公布信息,澄清真相,导致民众产生误会,从而爆发网络舆情危机。比如,“天水市委秘书长”酒驾打人事件发生后,天水市委宣传部门能及时发布信息,在遭到网民质疑后又披露详尽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很快平息了舆情。但“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中,当地公安微博没有及时回应网民质疑,即使在改为行政拘留后,也没有动态发布事件进展,导致网络舆情不断高涨,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当地公安部门急于对事件做出说明,用词欠妥当,网民并不容易接受,反而不利于危机的化解,说到底,这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的表现。

3.3.5 危机应对机构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不强

要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危机,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施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但当前锦州市政府部门应对突发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方法仍然比较单一,没有形成工作机制。一般情况下,网络舆情事件爆发后,宣传部门牵头有关单位,成立事故处理临时性机构,处置网络舆情事件,由于临时工作机构缺乏长期配合,不同部门在紧急状态下很难实现高效沟通协调,因此,无法满足有效解决突发事件的现实需求,往往造成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被动、有利时机错失、应对结果不理想等情况。“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中,事件初期,甚至没有引起涉事公安局的重视,也没有引起当地政府和网络管理部门的重视,只由武山县公安局进行了一些避重就轻的回应,直到舆情迅速扩大,全面爆发,难以处置,锦州市公安厅才介入事件,成立工作机构,积极研究应对,但已经错过有利时机,虽然最后平息了舆情,但却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甚至对当时“两高”刚刚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网络舆情危机管理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据,缺乏统一的危机等级划分体系、报告机制、跨部门资源调配机制、媒体合作制度等制度化、系统化的应对机制。所以,监测、控制、应对、引导的方式手段仍停留在初级阶段,未能有效应用在实际工作中。“锦州初中生发帖被刑拘事件”中,当地公安局在事件前期和中期只是单方面回应网民质疑,没有和有关网络监管部门、上级公安部门等形成工作协调机构,更没有采取监测、控制、应对、引导等一系列必要应对程序和措施。此外,锦州市政府部门从事网络舆情应对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工作更多基于实践经验,普遍缺乏政府公共管理和危机管理的系统性学习培训,一般不具备成熟的公关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背景。由于缺乏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和有效应对机制,使得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受到很大制约。

4.国内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经验及启示

4.1 国外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的主要做法

随着信息化在全世界的快速深入发展,监管应对网络舆情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对的课题,由于各个国家在政治、法律、文化、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西方、东方,欧洲、亚洲各国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管也采用了宽严差别很大的做法。比如,美国主张通过网民自律、行业自治的宽松方式进行管理,而新加坡、韩国则普遍采用非常严厉的管理制度。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网络管理制度,可以借鉴适用的、成功的经验,对锦州市政府部门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4.1.1 美国政府以网络自律和技术引导为主要方式

美国可以说是全世界互联网管理最宽松的国家,始终高度奉行并保护公民言论自由,几乎所有涉及互联网信息监管的草案都曾被美国法院否决,认为其违背美国宪法的精神。“例如美国 1996 年出台的《通信正派法》于 1997 年 6 月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为违反美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随后该法案被宣布废除。”但自从 2001 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为了打击恐怖主义,确保国家安全,美国也加强了互联网监管,建立了互联网监视中心,在必要情况下互联网上的所有内容,甚至公民个人的私人信息均可以受到一定程度的监测和控制。去年因“司诺登事件”而曝光的“棱镜计划”,就反映出美国政府对全球各国政府和民众进行全面监测窃听的事实,其保护国家安全的初衷可以理解,但对其他国家隐私的侵犯也引起了全世界的不满。具体而言,美国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行业协会管理为主要管理模式。美国的行业协会是政府与市场和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在保护其成员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同时,还致力于规范其成员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标准,倡导行业和成员自律,对违反规定者,行业协会通常采取一定措施要求其整改。

(2)倡导行业自治、用户自律。和政府直接介入干预相比较,行业自治、用户自律更具优势。由美国民间组织自发建立起的自律模式,有效保障了互联网行业的稳定、有序和健康发展。例如,行业组织有美国民主与技术中心、美国在线等,专门从事网络规范制定,防范杜绝违法有害信息。同时,美国政府努力培 11 姜胜洪.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的舆情视角[J].未来与发展, 2006(6).

养网民的是非辨别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倡导理性、文明的上网行为,呼吁网民自觉建立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德良知和道德底线,以防范负面网络信息产生。

(3)运用分级过滤软件进行技术控制。目前,美国互联网行业已经研发、运用了各类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其中最常见的是对网络信息进行分级的过滤软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所属的 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推动了 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技术标准协议,完整定义了网络分级的检索方法。“例如他们研发的RSACI(RSAC on Internet)分级系统,把网页内容中出现的恐怖、暴力、色情、低俗言论等分几个维度进行分级管理。”1美国政府通过制定和动态更新阻止网络用户访问的负面网址清单,实现不良信息的筛选过滤。

4.1.2新加坡政府施行分类许可证制度

新加坡互联网普及程度一直处于世界领先行列,同时,新加坡政府对互联网信息的管制却非常严格,对互联网信息的管控手段强硬。新加坡政府对网络服务商实行分类管理,在1996 年出台了《新加坡广电局分类许可证通知》和《互联网运行准则》,确立了分类许可证制度,对网络空间内的不良信息进行具体而详细的分类,规定“网络服务供应商必须依法登记,网络内容提供商负责及时清除网络有害信息,若违反规定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从而促使网络运营商依法自律自治。”2同时,新加坡政府严格界定了许可证持有者不得传播的禁止内容,列出负面清单,一旦在网上发现有危害国家或公共安全、激化民族矛盾、违背社会公德的信息内容,立即依法从严惩处网络供应商和相关信息传播者。

4.1.3韩国政府以网络实名制管理为主要方式

韩国可以说是全世界对互联网监管严格的国家之一。韩国政府监管网络信息的最大特点和最主要手段就是实行实名制管理,2002 年,韩国政府开始在各类门户网站、论坛、邮箱、博客、微博、网络视频等网络应用空间试点推行实名制,并运用教育、立法、监管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手段保障实名制的落实。为管控互联网上谩骂恶搞、色情暴力和虚假负面信息,韩国政府要求所有网民在论坛上发帖、回帖以及在社交网站上传照片、视频时都必须对本人身份证和真实姓名进行核实。“根据 2007 年韩国政府出台的《通讯网络信息保护关联法》,若各类网站没有验证、记录留言网民的真实身份信息,就可能会面临 3 万美金的高额罚款。”3这样一来,网民发表言论的同时,自身身份也被网络管理机构掌握,因此,有 12 石萌萌.美国网络信息管理模式探析[J].网络传播研究,2009(7).

李晶.新加坡网络内容管制制度述评[J].《公安大学学报》.2002(4). 3 高荣林.网络实名制可行性探讨[J].前沿,2010(15).

效约束了网民的不良言论。

4.2 国内政府监管与应对网络舆情取得的成效

4.2.1 我国政府部门全面深度“触网”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政府部门开始实施上网工程,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目前取得显著的成效。截至2013年,中央和省、市、县四级政府都建立了官网,甚至许多乡镇、社区都开通了自己的网站,以服务辖区群众。同时,各级党政机关通过开设网络留言平台,为民众开通表达诉求渠道,目前在具影响力的网民留言平台是人民网开设的《地方领导留言板》,截至2013年底,

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

第一篇: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与应对研究 中文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民群众网络问政意识不断增强,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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