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有关职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印发有关职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有关职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检人[2000]214号
关于印发有关职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检验检疫局〃2000年10月17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本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暂行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称评聘工作基本程序(暂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职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暂行规定
2.职称评聘工作基本程序(暂行)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出入境检验检疫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制度,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精神,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检验检疫专业技术主系列为工程系列、农业系列、卫生系列、经济系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参照人事部有关规定,制定的主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是评定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
第三条 凡检验检疫系统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经评审通过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颁发资格证书。
第四条 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是检验检疫发展的中坚力量,评聘工作要注重选拔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中青年科技人员担任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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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按基数、调整、追加、高级正职职数等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职数的年报和年审
国家局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职数进行年报和年审,以及时掌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情况,加强宏观管理。
第四章 申请申报
第十条 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各专业技术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材料。
第十二条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但确实有真才实学,并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者,可以申请破格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三条 符合人事部规定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后应按期转为相应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转专业系列的人员,或从检验检疫系统外调入的人员,应申请对其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确认(通过国家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外)。
第五章 评聘工作基本程序
第十五条 评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定工作计划--申报与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领导审核--评审结果审批备案--聘任职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单位根据国家局的部署,在每一次开展评聘工作前,应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
二、申报与推荐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职改办在评委会开会前,需参考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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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职称评聘工作基本程序(暂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各单位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集体领导,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评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定工作计划--申报与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领导审核--评审结果审批备案--聘任职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单位根据国家局的部署,在每一次开展评聘工作前,应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般由职改办提出,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评审时间和进度安排。
(二)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和职数,其中包括国家局批准的各系列岗位数和下达的中、高级职务数额。评审时,只能在本年度的职数空额内进行,不得突破。在确定评聘职数时,还要考虑到各专业、各层次职务的平衡和发展。
(三)申报人员摸底情况。
(四)考评工作安排。
(五)评审工作经费预算。
二、申报与推荐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一)逐级申报原则 专业技术人员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单位和职改办同意后,作为正式参评对象。
(二)推荐评审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资料。各级组织应认真审核被推荐人的材料,做到准确无误。
1.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统一制定)一式二份,均为原件;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摘要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一式三十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一式二十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4)《单位推荐报告》1份;
(5)能代表本人水平的作品1~3件,包括成果、作品、证书等证明件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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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二份),同时需附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1份),《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摘要表》。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职改办在评委会开会前,需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历、资历、外语水平等基本条件。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国家局发有关文件对基本任职条件的要求。下列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者,不能提交评委会:
(一)政治思想表现合格;
(二)学历要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
(三)资历要符合文件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
(四)外语要有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合格;
(五)定期考核结果称职以上;
(六)下一级评委会的表决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七)破格申报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四、组织考评与专家评审
在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必要时须对申报人员进行民意测验,组织公开的述职报告会,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晋升考评工作。评委会按照文件规定与评审条件进行专家评审。
五、领导审核
评审后,单位领导要对专家评审的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对评审通过者,核准上报或下达评审结果。对未通过的人员,要分析原因,做好针对性工作。
六、审批备案
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必须经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并报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公布。
各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填写《国家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备案表》,经单位领导(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字、盖章后报国家局职改办,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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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家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评委会的构成
(一)组成人数要求
1.高级评委会一般由20-25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高级评委会应设专业评议组,设组长1~2人,成员7~15人。
2.中级评委会一般由15-20人组成,设正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长1人。必要时可设专业评议组。
3.初级评委会由9~15人组成,设正副主任任委员1~2人。4.评审委员会允许适当聘请一定数量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参加。
5.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临时特聘个别同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享有表决权。
(二)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人选的要求
1.在具备担任评委会委员条件的前提下,评委会的主任委员一般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2.评委会的秘书长一般由本单位主管人事、职改工作的处级以上干部担任,其中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评委会委员。
(三)专业结构要求
评委会的组建须体现同行专家评议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专家的结构比例。
(四)技术职务结构
1.高级评委会应全部由高级职称人员组成。
2.中级评委会应由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3.初级评委会应由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组成。
(五)年龄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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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评委会
负责评审本单位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选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选。
(三)初级评委会
负责评审本单位主系列及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主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选。
六、评委会会议制度
(一)召开时间 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数 评审委员会开会时,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要符合下列要求,否则评审结果无效。
1.高级评委会不得少于17人。2.中级评委会不得少于13人。3.初级评委会不得少于7人。
(三)临时调整委员 如遇特殊情况,出现有评审委员会委员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或委员人数不足时,经正、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集体研究报上级职改办同意后,可临时聘请个别同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享有表决权。
七、评委会评审程序与要求
评委会由主任委员主持,一般按以下评审程序:学习文件规定--分组审议材料--逐个评议--考核答辩--重点评议--投票表决。
(一)学习文件规定。评委会开会,先由主任委员或秘书长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政策,特别是有关评审条件和评委会工作制度。
(二)分组审议材料。秘书长介绍本次评审的申报情况、资格审查等情况。主任委员宣布分组情况,指定牵头人负责召集分组审议,受理申报材料。如果评委会下设专业评议组,申报材料应先送评议组审查。
(三)考核答辩。凡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一般应接受答辩。答辩一般在评委会或学科评议组范围内进行。
(四)逐个评议与重点评议。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要进行逐个评议,对有争议的人员要进行重点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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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评审材料的接收,审查各种表格、材料是否齐全。
2.负责检查核对岗位、职数使用情况,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将申报人的材料提交评委会。
3.组织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重点是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等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上评委会。
4.会商国家局职改办确定评委会的开会时间,向评委会委员解释有关政策条款,安排会议,承办会务。
5.负责收取、管理和计划使用交纳的评审费用。6.负责填报本次评委会的备忘录。
7.负责评审结束后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清退有关材料等后续工作。
十一、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备忘录
评审结束后,秘书长须认真填写《国家局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备忘录》以备查。备忘录内容包括评委会的开会时间、地点、到会委员情况、接受材料情况、评审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破格评审情况以及未尽事宜的说明。评审备忘录需报上一级职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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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凡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或委托其他部门评审的,证书由各考试主管部门或评审部门负责颁发。
第二篇:职称管理办法
中 国 中 煤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煤人〔2009〕660号
文件
关于印发《职称工作管理办法》和 《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煤人力字〔20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质量,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职称管理工作。申报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与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法人签定劳动合同的在册人员。
第三条
集团公司已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系列,所属单位及个人不得参加地方评审或委托其他单位评审。集团公司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能对某些已开展的系列实行委托评审。集团公司未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系列,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评审。
集团公司以外单位的委托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受理,并提供省(部)级单位(含中央企业)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集团公司各单位一律不得接受外来委托评审。
第四条
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第五条
职称工作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包括资格认定、资 -2-
格评审、资格考试等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聘任与考核等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由各单位在集团公司指导下自行开展工作。《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基础。各单位根据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繁简程度、所需资格条件,设置或调整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权限审批。
第七条
国家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责任重大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控制。从事实行准入控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九条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职称工作有关政策,定期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考核工作,部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查评审结果。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立工程、经济、会计、卫生、技工学校教师、政工等系列高评委及幼儿园教师、图书资料(馆员)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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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设立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评委会。
第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主任原则上由有关单位分管相关专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从事对应工作、具有对应职称、学术造诣较深、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担任。评委会委员尽量覆盖有关专业,不能过分集中在一个单位,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左右。高级评委会委员数量一般掌握在17人左右(其中工程、卫生系列25人左右),中级评委会委员数量一般掌握在13人左右。评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3年左右。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每次调整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章
资格认定、评审、考试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对于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认定相应初级和非准入控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要参加评审,也不要求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其他系列不得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认定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双学士大学本科(含研究生班)毕业后认定助师级;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期满一年认定助师级;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认定助师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认定员级。
-4-
除上述情况外,各单位一律不得直接认定资格,必须参加评审或社会统一考试,并且满足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继续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并实行总量控制。集团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开展有关系列的正高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作布置。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资委的有关要求,研究当年有关政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工作部署。
2.个人申报。个人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取得相应的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3.审查材料。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学历、学历年限、任职年限和外语等是否满足文件要求,满足要求的属于正常晋升,否则按照破格评审办理。
4.报送材料。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情况、相关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公司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进一步进行核实。其中设置评审组织的单位,中、初级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汇总,核实。
5.答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晋升高级职称要进行答辩。答辩工作由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答辩专家组要
-5-
有3人以上组成,在对参评论文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答辩。答辩不合格的不提交评委会研究。
6.召开评委会。设置评审组织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没有设置评审组织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主要是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出席会议的评委达到应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评审。
7.确认资格。通过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即为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如果有反映重大问题并经核实的,由职称部门征得评委会主任同意后,报请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取消评审资格。没有通过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原则上不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申报工作坚持现从事的工作为主并考虑所学专业的原则。对于变动工作岗位的人员,变动工作岗位二年内可以按原工作岗位申报,二年后按现工作岗位申报,履职年限可以累计。
第十六条
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申报职称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级标准方有效,达到省级合格分数或省级补考合格无效。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1978年底以前参 -6-
加工作晋升政工系列的人员、驻外2年以上人员可以不参加外语考试(申报翻译系列除外)。
第十七条
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取得对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合格成绩3年有效。
第十八条
党校学历只有在申报政工和经济系列时方可使用,申报经济系列仅限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交纳。收取的费用用于职称评审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条
已取得某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岗位发生变化两年后,符合现岗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取得准入控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可按现岗位申报。否则,不得申报。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资格考试的,各单位不得组织评审,也不得擅自委托评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各单位应对已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符合晋升要求的考试合格人员下文公布资格,未下文公布资格的人员,单位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章
破格评审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学历、学历年限、任职年限要求或外语考试不合格,但又确属贡献突出、岗位急需的人员,按照破格评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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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集团公司职称评审质量,破格评审从严控制,并实行申报资格审批制度,申报副高级职称破格评审由所在单位在组织申报前报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正高级、中级(含)以下不实行破格评审。
第二十三条
破格评审只对学历、学历年限、任职年限和外语条件破格。破格评审原则上不搞“双破”。破格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过本、本系列、本级别申报总数的10%。
第二十四条
破格评审要符合最低学历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破格评审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二十五条
破格评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专业高级职称的,必须取得全国统一考试的中级职称。
第二十六条
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三条:
1.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
3.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设计者;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科技奖项项目;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本专业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5.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解决过许多疑难病症,具有较高的医 -8-
疗水平,在本地区有较高声誉;
6.在企业管理中,有创造性的工作,有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以前集团公司规定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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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系列专业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二、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四、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五、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六、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七、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备注:学历折算说明:
在以下各系列评审条件中,对具有多个学历的人员,可以在满足折算公式的前提下申报职称,公式中字母的含义为:
Z :中专毕业后至取得下一高学历的时间;
D :大学专科毕业后至取得下一高学历的时间;
B :大学本科后毕业至取得下一高学历的时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工程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本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积极努力工作。
第二条 申报助理工程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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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非正规全日制双学士大学本科(含研究生班)毕业;非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一年;非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三年;中等专业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五年。
第三条
申报工程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参加完成的技术项目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经市、局级单位验收或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从事过生产技术研究、设计和技术引进工作;解决过专业技术难题或管理水平较高,成绩显著(单位有说明报告);
(3)获得过工程技术或设计类奖项;(4)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文章;(5)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非正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非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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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5+D/7+B/5)≥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D 或B 时才有效,D 或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申报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第四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参加完成的技术项目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经 省部级鉴定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2)系统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在科研、设计和技术引进、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
(3)获地市级以上或二级公司级工程技术、设计类奖项;(4)所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被同行专家认可,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单位有说明报告);(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后满五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工程师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25+D/l5+B/lO)≥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B 时才有效,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4.申报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第五条
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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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技术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系统而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单位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有丰富的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研究项目;解决过设计中的复杂技术问题,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精通生产和安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过生产或安全技术工作中重大复杂的难题,为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重大贡献;
(3)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满五年。
3.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或集团公司级工程技术、设计类奖项。5.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第六条
本条件适合现从事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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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申报经济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本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积极努力工作。
第二条
申报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非正规全日制学校毕业者,申报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第三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l)在管理方法、管理制度上有所创新,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效果或效益。
(2)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广、应用新的管理方法、管理措施,成绩显著;
(3)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经济师任职资格后满五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经济师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25+D/l5+B/10)≥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B 时才有效,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具备经济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为第一作者。
4.申报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14-
第四条
本条件适合现从事企业管理、经济研究、战略研究、人力资源、营销、法律工作的人员。
三、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会计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及财政法规,爱岗敬业,积极努力工作。
第二条
申报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非正规全日制学校毕业者,申报会计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第三条
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l.能力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起草过财务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取得较好的效果,或参与或组织资本运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领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3)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会计师任职资格后满五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会计师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满足公式:(Z/25+D/15+B/1O)≥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B 时才有效,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15-
3.具备会计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为第一作者。
4.申报人员应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知识考试、外语以及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第四条
本条件适合于现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审计、金融工作的人员。
四、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二条
申报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第三条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新的治疗方法、理论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经省部级鉴定或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
(2)获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类奖项;
(3)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本地区同行专家认可(单位有说明报告);(4)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16-
2.学历资历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五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25+D/15+B/10)≥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B 时才有效,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具备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医学类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为第一作者。
4.申报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第四条
申报主任医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在新的治疗方法、理论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经国家级鉴定或取得显著的应用效果;
(2)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3)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满五年。
3.具备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为第一作者。
4.获省部级以上医疗卫生类奖项;
5.申报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17-
第五条
集团公司不再进行主任药(护、技)师的评审。第六条
本条件适合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五、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和教学水平,促进企业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申报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能独立指导一门课的教学或指导工作,教学工作效果好;实习指导教师须达到中级技工的水平;
2.非正规全日制双学士大学本科(含研究生班)毕业;非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技工学校教学或管理工作满一年;非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技工学校教学或管理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技工学校教学或管理工作满五年。
第三条
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任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期间,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在学校范围内推广、交流;(3)公开发表论文,或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4)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所教学生的学业、思想有较大提高(单 -18-
位有说明报告);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非正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非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三年;双学士大学本科(含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四年;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四年。
具有多个学历的人员从事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四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15+D/7+B/5≥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D或B时才有效,D或B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申报外语专业的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应考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
第四条
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三条:
(1)在任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期间,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在同行范围内推广、交流;(3)取得突出的教学效果,所教学生的学业、思想有显著提高(单位有说明报告);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满
-19-
五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25+D/15+B/10≥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B时才有效,B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具备讲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本专业论文,且参评论文为第一作者。
4.申报人员应取得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晋升外语专业的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应考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
第五条
本条件适合于现从事培训中心、技工学校教学、管理的人员。
六、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幼儿园教师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和教学水平。
第二条
申报幼儿园二级教师的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有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幼儿园教学工作;基本掌握教育幼儿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
2.非正规全日制中专毕业后,从事幼儿园教学或管理工作满一-20-
年。
第三条
申报幼儿园一级教师的条件
1.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有正确教育幼儿的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
2.非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一年;非正规全日制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四年。
第四条
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任幼儿园一级教师期间,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在学校范围内推广、交流;(3)公开发表过本专业文章;
(4)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所教学生的学业、思想有较大提高(单位有说明报告);
(5)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满四年。
具有多个学历的人员从事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满四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15+D/7+B/5≥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D或B时才有效,D或B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的人员应取得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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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条件适合于现从事幼儿园教学、管理的人员。
七、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政工系列各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二条
申报助理政工师的条件
1.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2.非正规全日制双学士大学本科(含研究生班)毕业;非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一年;非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三年;中等专业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五年。
第三条
申报政工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l)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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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具有相应的历史、教育、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工作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4)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文章;
(5)专业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非正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非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应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助理政工师工作满四年。
具有多个学历人员从事助理政工师工作满四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15+D/7+B/5)≥ 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D 或B 时才有效,D 或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申报人员应取得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一九七八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还应取得外语考试合格成绩。
第四条 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条件 1.能力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3-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参与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4)专业职务考核为优秀。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政工师任职资格满五年。
具有多个学历的人员从事政工师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满足公式:
(Z/25 + D/15+ B/10)≥1(此公式只有在具有B 时才有效,B 可以是相关后续学历)
3.具备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且参评论文为第一作者。
4.申报人员应取得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一九七八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还应取得外语考试合格成绩。
第五条
本条件适合现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主要是: 1.各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党群各部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各单位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即:党政兼职领导干部、保卫、信访、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人武等部门中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上述部-24-
门中非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参加政工系列的评审,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相应系列的评审。
-25-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
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
一、晋升高级职称
(一)基本要求
1.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
2.掌握微型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组成。
3.掌握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和WIDOWSXP操作系统的使用方法。
4.了解文字处理软件的基本知识,能够使用WINDOWS环境下的文字处理软件WORD、电子表格软件EXCEL,熟练掌握一种文字输入方法。
5.了解计算机局域网及因特网(internet)的基础知识和使用(不作为考试重点)。
6.掌握计算机病毒防治基本技能。
(二)考试内容 1.计算机基础知识。
计算机的概念、类型、及其应用领域,计算机系统的配置和主要技术指标。
微型计算机的软硬件系统和组成的基本知识,CPU、储蓄器以及输入输出设备功能和使用的方法。
计算机安全操作,病毒的概念及其防治。2.操作系统的功能和使用CWINDOWSXP。
-26-
WINDOWSXP的基本概念和特点。WINDOWSXP的界面组成和界面操作。多任务的概念,应用程序的运行切换和退出。汉字输入法。
3.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WORD/EXCEL)。
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功能、特点、运行环境、启动和退出。
窗口的组成和窗口的操作。
建立、打开、关闭、保存、另存等文件功能的基本操作。WORD中的文本和EXCEL中的表格的基本编辑和操作。字符、段落和页面的格式设置。
WORD和EXCEL仲的页面设置、打印预览和打印机设置。POWER POINT软件的基本使用。
4.计算机局域网和internet得基本操作(不作为考试重点)局域网的基本概念和使用方法。局域网的文件资源共享功能。局域网进行邮件收发。局域网的打印机共享功能。
用internet浏览器进行internet内容的浏览。
(三)题型及要求 试题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笔试题,全部为选择题,共4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40分。主要考察计算机基本知识、操作系统的功能和
-27-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等。每道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将答案直接填写在试卷上。
第二部分、WINDOWS上机操作题,共20分。主要是考察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建立文件夹、建立图标、设置打印机、查找文件等。按照题目要求将答案保存在计算机内。
第三部分、WORD、EXCEL、Power Point软件上机操作题,共40分。主要考察在WORD中的文字输入、在EXCEL中的表格制作、使用Power Point制作简单的幻灯片等文字处理软件的基本操作。按照题目要求将答案保存在计算机内。
二、晋升中级职称
(一)基本要求
1.了解计算机的基础知识。
2.了解微型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组成。
3.了解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掌握WIDOWSXP操作系统使用方法。
4.了解文字处理软件的基本知识,能够使用WINDOWS环境下的文字处理WORD、电子表格软件EXCEL,熟练掌握一种文字输入方法。
5.了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常识。(二)考试内容 1.计算机基础知识。
计算机概念、类型、及其应用领域,计算机系统的防治和 主要技术指标。
-28-
微型计算机的软硬件系统和组成的初步知识,CPU、存储 器以及输入输出设备功能和使用的方法。
计算机病毒防治的基本知识。
2.操作系统的功能和使用(WINDOWSXP)。WINDOWSXP的基本概念和特点。WINDOWSXP的界面组成和界面操作。多任务的概念,应用程序的运行切换和退出。
文件的基本概念,“我的电脑”、“资源管理器”的使用及文 件与文件夹的操作。
磁盘的基本操作。汉字输入法。
3.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WORD/EXCEL)。
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功能、特点、运行环境、启动和退 出。
窗口的组成和窗口的操作。
建立、打开、关闭、保存、另存等文件功能的基本操作。WORD中的文本和EXCEL中的表格的基本编辑和操作。WORD和EXCEL仲的表格的基本编辑和操作。
(三)题型及要求 试题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笔试题,全部为选择题,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2分,共40分。主要考察计算机基本知识、操作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等。每道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
-29-
将答案直接填写在试卷上。
第二部分、WINDOWS上机操作题,共20分。主要考察在WINDOWS环境下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建立文件及、建立图标、设置打印机、查找文件等。按照题目要求将答案保存在计算机内。
第三部分、WORD、EXCEL、Power Point上机操作题,共40分。主要是考察在WORD中的文字输入、在EXCEL中的表格制作、使用Power Point软件制作简单幻灯片等文字处理软件的基本操作。按照题目要求将答案保存在计算机内。
主题词:印发
职称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送:领导,存档(2),共印70份。
中煤集团公司办公厅
2009年12月7日印发
录入:班淼惠
校对:李文国
-30-
第三篇:关于印发《二〇〇七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6号 关于印发《二〇〇七年全省职称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现将《二〇〇七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〇〇七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
按照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二〇〇七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和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岗位比例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聘用,政府宏观调控”的职称工作运行机制,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聘用工作改革为契机,以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为重点,创新评价手段,提高评审质量,优化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职称工作管理水平,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人才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2007年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要严格执行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的具体规定,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为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今年,对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实行申报数额和申报评审条件双控制。对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由各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视聘任、待聘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自控措施,确定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评审工作是职称工作的中心内容,各级评审组织要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文件规定,根据申报评审条件和评审标准以及评审的任务,结合各自专业的性质和特点,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记分分值标准,科学、全面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业绩,确保评审工作规范、科学、严谨、有序、公正、公平,提高评审质量。
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按照省职改办提出的“抓落实、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环节的程序和行为,切实抓好申报评审工作。
(二)做好各类职称考试的管理工作。
职称考试是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手段。各设区 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按照国家和省各类职称考试的有关规定,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考试任务。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要继续健全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严肃考风考纪,增强考试管理透明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促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健康发展。
(三)做好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额的分配工作。
根据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现状,省职改办将根据各设区市中小学教师总量的一定比例下达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额。今年全省中小学高级申报数额控制在4000名,中级申报数额控制在25000名以内。各设区市职改办要按照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结构比例、空岗情况等诸多因素认真测算,合理分配省下达的申报数额,并重点向县(含县)以下中小学倾斜。
(四)做好正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正高经、正高会的申报评审工作。
今年正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数额确定为100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经、正高会的数额确定为各50名,分别由省职改办下达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对下达的申报数额重点向企业倾斜,适当控制事业单位的申报数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仍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进行。从今年起,农业推广研究员由国家评审的,我省不再组织评审工作。
(五)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从今年起,对在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司法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我省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申报,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任职资格的人员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法院、检察院系统待申报评审条件、申报推荐程序、办法及相关规定确定后,再进行安排实施。
(六)做好教育、卫生、技工学校教师、翻译等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修改工作。为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及履行职责的能力,促进申报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今年完成对教育、卫生、技工学校教师、翻译等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修改工作。新修改后的申报评审条件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6月份,召开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的职称工作。
(二)7月底前完成中、高级评委库调整工作。
(三)8月底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四)9月底前,完成高、中级资格申报材料审核交接工作。
(五)11月底前,完成高、中级资格评审工作。
(六)12月底前,完成高、中级资格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四、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
(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问题。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06]70号、[2006]8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按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三)关于控制高、中级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问题。
根据国家人事部对专业技术队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的设置要求,为使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构成趋于合理,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今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量都要采取控制措施。一是严格控制申报数量。要在严格控制副高级申报数量和质量的同时更要从严控制正高级申报数量。二是申报推荐重点要坚持向基层、企业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急需人才的行业和专业倾斜。三是对现有高、中级资格人员达到或超过现高、中级结构比例的单位,原则上暂停申报或申报数额不得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的20%,现待聘人员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今年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四是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在今年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制定并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有序增长。
(四)关于评审办法的创新和改革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由单一的评价办法进一步向多元化、多样化和更加科学公正的方向发展。各级评审组织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答辩考核的范围。答辩考核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的关键环节,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方法。各专业高、中级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规定答辩的范围内进一步扩大答辩考核的范围,加大答辩考核的分值,有条件的评委会可实行全部答辩考核。
二是建立答辩题库。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答辩程序,提高答辩质量,确保客观、公正,有条件的高评委都要建立答辩题库。在高评委会进行答辩考核时,由申报
关于印发有关职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文2025-01-28 14:41:46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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