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核心制度(成稿牌)

第一篇:十三项核心制度(成稿牌)
首诊负责制度
㈠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㈡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㈢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㈣ 如遇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㈤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者,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临床科室在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做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做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六)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l ~ 2 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
(七)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内容包括: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并指导住院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等。
(八)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的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九)对新入院病人、疑难、危重病人,重大手术病人,上级医生查房应有分析意见,更改、调整诊治方案应有分析记录。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 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十)新入院或新转入病人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房,危重病人住院期间24小时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手术前、后应有手术主刀医师查房。
(十一)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简要报告病历及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㈠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㈡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
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 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㈢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㈣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㈤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㈥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抢救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㈦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递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
㈧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会诊制度
㈠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㈡ 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㈢ 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 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做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四)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准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
查对制度 核对,做到准确无误.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三)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4、针灸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新入院病人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四)书写时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五)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 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
(六)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入院病历。
(七)病人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
(八)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病人可2—3日写一次),重危病人和病情骤然恶化的病人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九)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
(十)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十一)凡移交病人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内。
(十二)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人,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十三)各种检查结果回报单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应附于病历上。
(十四)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应由住院医师书写,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 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例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死亡病历专页。
(十五)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交接班制度
㈠ 各病室、急诊科观察室、急诊科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每晨由负责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护士长召集全病室医护人员开晨会,由夜班护士报告夜班情况,医师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者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每次晨会不得超过半小时。
㈡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㈢ 交班具体要求
1、护士应有书面交班本,详细记录危、重、新及手术前后病人情况和注意事项。还应详细记载病人流动情况。、交班前应全部完成本班工作,并尽可能为下班做好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须说明原因,交接班后继续完成。
3、护士交班时应共同巡视病人,进行床头交班。同时按规定项目及数字交清剧毒、麻醉药品、医疗器械及病人特殊检查、标本收集等。
4、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床头交接班。
5、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者负责,不得推诿。
6、白班护士交班前应准备充足抢救物品及敷料、器械、被服等。其它医、药、护、技部门的交接班,按各部门制度细则执行。
分级护理制度
㈠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2次(8am,4pm)连测3天;体温异常者(37.5℃<T<38.4℃)每日测4次至正常;体温在38.5℃以上及危重患者,每隔4小时测1次至正常;住院患者每天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1次,并询问大小便次数。新入院患者测血压及体重1次(七岁以下患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㈡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标记(一览表、床头卡)。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病危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标记)。㈢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如监护室的患者。各种复杂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并做好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㈣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弱。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等患者,以及早产婴。护理要求:
严格卧床休息,解决生活上的需要。
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及周密细致和的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视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1次。按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以及做好各项护理并记录。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医院内感染。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㈤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打石膏卧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护理要求:(1)卧床休息,(2)注意观察病情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坐起。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患者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等。(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㈥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患者、正常孕妇等。(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或即将出院的患者。(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1次,掌握患者的病情、思想情况。(2)保证患者休息,注意患者饮食,每日巡视2次。(3)对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4)进行健康教育活动。
第二篇: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4、会诊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6、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
7、术前讨论制度 •
8、死亡病历讨论制度 •
9、分级护理制度 •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
12、交接班制度
13、临床用血及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门诊首诊负责制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固定在门诊工作的各科医师及所有轮门诊的病房医师。
1、凡是来我院就诊的患者,首次接诊的医师不得拒绝或推诿,要进行认真的诊治与详细的门诊病历书写。不允许不写病历只开检查单的现象出现。
2、在首诊检查中,确认不属本专业疾病,能处理者应先给病人处理,若处理有困难时,由导诊护士或医生本人亲自陪病人到相关专业就诊。
3、凡疾病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时,首诊医师应请相关科室会诊。相关科室医生应积极配合治疗,不得互相推诿成延误治疗时间。
4、疑难病或患者就诊2-3次还不能明确诊断时,科内要进行会诊,或收入病房确诊治疗。
5、凡需导尿、洗肠的病人,由首诊科室协助病人解决,不得借故推诿病人。
6、凡肛门、前列腺疾患,由于专业性较强,首诊医生应介绍病人到肛肠、泌尿科治疗。
7、需碎石的结石病人,按照96医字015号文件执行。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预检挂号就诊者,应诊医师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尤其应注意生命体征的变化。
2、认真书写上述情况作完整记录,如首诊病史,尚包括首诊的初步诊断或拟诊。首诊医师应签名各盖章,以示负责。
3、医生如认为非该科范围疾病时也应在完成上述两点的前提下,再考虑联系相关科室会诊事宜,会诊经过必须书面记录。首诊医生必须负责到应诊者诊断、治疗的最终落实,尤其不该贻误急救。
4、为保证首诊负责制的实施,凡遇医院设备不能使用等意外情况时,如CT损坏、断水、断电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夜间则向院总值班汇报,以免延误病人的诊断与救治的时间。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确保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和患者的医疗安全,减少不良医疗事件的发生率,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一项较为重要的管理制度,如何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医疗工作中认真履行三级医师的医疗技术和质量管理职责,是科主任在科室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一、三级医师查房职责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的职责
1、对重点病例进行检查,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做出重要的医疗决策。组织指导危重病人抢救及疑难病人会诊。
2、贯彻执行医院质量方针,实施住院医疗服务环节控制程序及其他相关过程控制程序,严格技术把关,进行医疗技术考核。
3、总结临床经验,传授医学新知识和医疗技术。
4、督促检查规章制度、医疗常规、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不合理诊疗方法,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医疗安全防范。
5、按照住院医疗服务环节质控要求,协调医护人员之间质量接口。
6、通过查房进行临床教学、技术指导,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培训。
(二)主治医师(或医疗组组长)查房的职责
1、对本组病人进行巡诊和系统检诊,解决本组病例的关键医疗技术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医疗决策,参加本组危重病人抢救和会诊。对危重疑难病例诊治困难者,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没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请示科主任)。
2、在本组范围内实施住院医疗服务环节质量控制及其他相关过程控制程序,对本组医师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考核。
3、加强本组医疗服务过程监测,医疗质量监控和医疗安全防范。
4、实现三级医师查房过程中的医、护质量接口要求。
5、通过查房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履行医疗服务有关告知的职责。
(三)住院医师查房的职责
1、对所管病床住院病人按时进行查房巡诊。拟定诊疗计划,请上级医师审定。
2、实施各项过程控制程序,完成对住院医师规定的工作要求;查房后及时书写病程记录;书写或更改医嘱,并执行或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
3、在查房过程中,进行诊疗操作的自我检控,对医疗服务环节中出现缺陷进行控制,及时实施纠正、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4、通过查房巡诊,严密监测住院病人病情变化,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请示,以采取相应医疗措施。
5、通过查房,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二、三级医师查房要求
(一)实现三级医师查房的整体职能
l、制定医疗决策及规范医疗行为的管理职能。
2、实施医疗服务过程有关要求的审核职能。
3、实行逐级检控、医疗质量控制及部门质量接口协调管理职能。
4、层层技术把关,医疗安全防范职能。
5、加强与患者沟通,履行医患关系准则管理职能。
6、通过技术指导、“三基”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及临床医学教学提高临床医疗和教学职能。
7、住院医师技术考核职能。
(二)查房频次
主任(副主任)医师对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查房,每周对疑难、危重病人至少查房l次,危重病人随请随查; 主治医师(或医疗组组长)查房每天至少1次。
住院医师(主管医师)查房每天至少2次,对急重症、特殊病例应及时进行查房。科主任可安排示范性大查房,示范性大查房的频次,每月不少于2次的科内示范性大查房,原则上各科要固定示范性大查房时间并报送医务部。
(三)查房参加人员
1、科内示范性大查房的人员包括:科内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各医疗组组组长(主任、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护士长。
2、全院示范性查房(含会诊),由业务院长、医务科确定参加范围。
(四)查房纪律和注意事项
1、三级医师查房应坚持“四严”要求,即组织严密性、规章制度严肃性、医疗技术规范严格性和临床思维严密性。杜绝任何粗枝大叶、草率从事、走过场现象。
2、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应按职称各站其位,队列有序,保持查房秩序。(1)查房时,进入病房顺序: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生。
(2)查房站立位置:
(3)按规定时间查房,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中途离开。
(4)查房参加人员衣装整洁,仪表端庄,手机要处于振动状态,非医疗事件不接打电话。(5)参加查房人员,禁止吸烟或交头接耳或高声喧哗。(6)查房过程中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
(五)查房程序和标准 l、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应按照“背”、“查”、“问”、“讲”、“解”程序进行,并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背:住院医师背诵陈述“住院志”、“病程记录”、拟诊意见(印象)和“诊疗计划”,以及医嘱执行情况、病人感受意见和体征观察情况。背诵陈述标准:①病历陈述符合病历规范;②病情观察周密,体征判断准确;③临床思路清晰,有拟诊意见和诊疗计划,符合医疗规范;④主动报告自我检控存在的问题及诊治难点、疑点。
(2)查:进行五项检查:①询问病人症状、检查体征,并查看检验、检诊报告;②检查病历质量;③检查诊疗方案及医嘱执行情况;④检查医护人员“三基”水平;⑤查询病人对疗效的感受和意见。
(3)问:结合病例对下级医师进行双向提问、答辩和解答。按“三问”、“三答”标准要求:①针对具体病例诊疗的关键技术问题由科主任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②针对病历质量 问题和医疗处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问、答辩;③科主任对下级医师提出的疑难问题和请示进行解答。
(4)讲:结合具体病例进行比较系统的学术讲解或质量讲评,达到“三讲”要求。①结合病例进行循证分析(即该病例或该病种有关的临床医学资料综述及诊断、治疗的科学依据分析);②结合具体病例讲解国内外医学进展;④结合具体病例的病历质量、疗效观察、服务质量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安全因素,进行质量讲评。
(5)解:解决下级医师解决不了的疑难技术问题,做出医疗决策或会诊决定,解决欠妥的诊疗计划问题,纠正不当的医疗措施。
2、主治医师(医疗组组长)查房
按照“验”、“查”、“问”、“讲”、“定”程序进行,并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验:①结合病例对症状和体征的判断进行复核验证,以及补充;②对住院医师在诊疗工作中需要纠正的计划和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2)查:①查看检验、检诊报告;②检查病历质量;③检查诊疗计划及医嘱执行情况;④查住院医师在其当班内所作的诊疗工作是否到位;①查询病人对疗效的意见。
(3)问:结合病例,对住院医师进行双向提问和解答:①针对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由主治医师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②针对病历书写质量问题和医嘱执行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③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提出的疑难性问题和请示进行解答。
(4)讲:结合病例进行针对性的学术讲解:①该病例特点、诊断和治疗依据的分析;②对病例的诊治过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讲评。
(5)定:①根据病例病史、症状和体征,结合各种辅检结果,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确定诊断、明确诊疗计划;②对疑难、危重病例经组织会诊后,确定新诊断或原有诊断的更改补充;③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及病程记录给予修改更正。
3、住院医师查房
按照“检”、“察”、“问”、“听”、“记”程序进行,并达到以下标准要求:(l)检:①对新入院病例进行规范检查(即按照体格检查的顺序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②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拟订检查计划;③依据病例治疗的进展及时查体了解病例的治疗效果。
(2)察:病例从入院至出院期间,住院医师要对其诊疗过程进行经常性、连续性的观察。一般病人一天两次观察,危重病人随时观察。观察内容包括:患者生命体征、自觉症状、情绪变化、心理状况、睡眠饮食情况、病情的演变、新症状的出现及体征的改变等。
(3)问:针对病例在诊疗进程中的问题,①详细询问病例病史,不遗漏项目;②及时向上级医师提问请示;③询问病人接受医疗服务的感受和对疗效的评价。(4)听:①认真、耐心听取病人讲述病史以及诊疗的意见;②听取上级医师对病例诊疗的指示意见,并提出自己的疑问,积极参与双向提问和答辩。
(5)记∶从病例入院至出院期间的一切诊疗活动,进行连续性的规范的记录。记录频次:副主任以上医师对新入院病人2天内查房有记录;副主任以上医师每周对疑难、危重病人至少查房1次有记录;一般病人主治查房一天1次,一周内至少有一次查房记录;住院医师查房一天2次,新入院患者应连续记录三天(含首次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对急重症、特殊病例各级医师应及时进行查房并做好记录。(病历书写和病情记录的其它标准要求,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六)查房检测与评价
1、检测方法
采用ABCD级检测法,由各科自行检测及院级检测规范化查房水平。检测内容包括:①查房频次与考勤;②查房纪律;③“背”、“查”、“问”、“讲”、“解”水平。
2、检测标准(1)检查水平
A∶背、查、问、讲、解五项全能检查达标。B∶有一项检查缺少或不充分。C∶缺少两项检查或不充分。
D∶有三项或三项以上未检查或不充分。
(2)“问”与“讲”水平 A∶双向问答六项要求全面到位。B∶六项要求中有一项缺少或不充分。C∶有2-3项缺少或不充分。D∶4项或4顼以上缺少或不充分。
(3)坚持查房频次和考勤 A∶按频次要求准时全勤查房。
B∶达到频次要求,但有缺勤或不准时的情况。
C∶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院级大查房周期,在院级大查房周期内,每月平均少一次查房。
D∶查房周期内每月平均少两次或两次以上。(4)查房纪律
A∶查房纪律六项要求全面到位。B∶六项要求中有一项不到位。C∶有2-3项不到位。D∶4项或4项以上不到位。
住院部三级医师职责
1.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2)急、危、重病人应立即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 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 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2.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 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 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 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3.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部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决定开展重大手术,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一)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病人的15 %以上。
(二)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应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 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讨论
(一)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
(二)出院病例讨论会,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三)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四)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五、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部和分管院长。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会诊制度
为保障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持续改进,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利益,特制订会诊制度。
一、会诊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会诊的指征。2.凡会诊都要按规范填写会诊申请单;
3.为保证会诊的质量,发出邀请会诊的科室应准备好会诊的相关资料。
4.科室间或全院会诊时,被邀会诊科室派出的会诊医师,要具有本专业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参加会诊。
5.会诊记录要纳入病历保存,会诊的诊疗意见或建议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二、会诊的形式
(一)科室内会诊
针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由主诊医师提出全科会诊,报科主任同意,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讨论。
(二)科室间会诊
1.科室提出会诊时,须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请求会诊。
2.邀请会诊科室会诊前填写会诊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会诊科室。急会诊可先电话通知,后补写会诊单。
3.会诊医师自己难以解决的病症或与邀请科室在诊断原则上有分歧时,应及时报告本科主任,由会诊科室主任再派高年医师前往会诊。
4.会诊时主管病人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直接听取会诊意见。5.原则上会诊医师要到邀请会诊科室完成会诊工作,个别需要特别检查才能完成会诊工作的由邀请会诊科室的医务人员陪同患者前往检查地点会诊。
6.非上班时间科室间急会诊由值班医师(是主治医师的)或二线班医师(值班医师为主治医师的)进行会诊。
(三)全院会诊
1.提出全院会诊的科室首先组织科内进行会诊,如需多学科配合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全院会诊申请,普通的全院会诊,科室需附一份病历简介,说明会诊要解决的问题、邀请哪些科室参加、会诊时间、会诊地点等。
2.科室提出的普通全院会诊申请,必须在会诊前24小时报告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科室全院会诊的请求后,通知相关会诊专家,将病历简介发到各会诊科室,并决定会诊日期。
4.全院会诊由医务部主持,主诊医师报告病历。
5.业务副院长或医务部主任应参加全院会诊,总结归纳,统一会诊意见,统一明确诊治方案。
6.重大事故、案件、重大医疗纠纷的全院会诊,必要时邀请上级卫生部门或有关政府 部门、司法部门参加。
7.确需进行全院急会诊的,科室可不附病历简介资料,但会诊必需的资料要齐全。8.全院组织的会诊,接到会诊邀请的科室,科主任要安排专家按会诊要求时间到达会诊地点。
(四)院外会诊
见《东莞东华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和《东莞东华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管理办法〉〉。
(五)远程会诊
随着信息通讯的发展,可开展远程会诊,如 Internet网上会诊等。
(六)市内大会诊
针对特殊病种、特殊病例者,可进行市内大会诊。
1.市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医务部同意,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后进行。2.请求市内大会诊的科室应提前将有关病历摘要等资料送交医务部,由医务部审核后送达被邀请的市内相关医院和科室。
3.市内大会诊由业务主管院长主持。
三、会诊方式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决定会诊方式,邀请会诊科室在发出会诊单时应注明会诊方式,如: 1.普通会诊:虽属疑难、少见疾病,病情较缓,涉及本科专业以外疾病。2.急会诊:病情突发变化,或就诊时已较危重,且涉及多学科病变。
四、会诊时间:
1.普通会诊:邀请会诊的科室在发出填写规范的会诊单上要注明发出邀请时间,被邀请会诊科室接到会诊单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
2.科室间急会诊:被邀请科室接到急会诊的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到达会诊科室进行会诊。
3.急诊科提出的急会诊:被邀请会诊科室在接到急诊科急会诊电话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
医 务 部 2005年12月8日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各级抢救组织,并做到思想、组织、技术、人员、药品器械、后勤保障 落实;
2.门急诊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稍稳定并征询家属意见后,视具体情况及时收住ICU或其他各病区。
3.各病区住院病人,住院期间病情恶化致病情危重者,必须及时告知家属并填写危重病人通知单,条件许可者经家属同意后转ICU治疗。
4.重病人通知单一式三联,详细与病人家属说明病情并由其家属签字确认,一联交病人家属,一联病历存档,一联上报医务部;
5.患者入住ICU后,值班医生及时填写“重症监护治疗中心(ICU)知情同意书”,家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6.医务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 7.严格执行各种抢救危重病人的技术操作规程;
8.强调一切抢救药品、器械、敷料等定位、标记和管理措施; 9.必须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工作;
10.重大抢救必须立即报请医务部或院领导并亲临参加指挥、协调;
11.强调在危重病人抢救过程中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制定对影响抢救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者的惩处制度。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和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权限
我院作为三级医院:在设备及技术条件允许、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施行所有级别 手术。可申请开展各种其他类型的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已施行电脑管理手术通知单的医院必须规定相应的书面签字手续方式。
(一)常规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各级医师根据其手术权限报批手术通知单。
(二)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任何级别的资格准入手术均由手术医院院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由医务部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部,由医务部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局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六)其他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
2、被手术者系中央、省保健对象或东莞市一级保健对象的。
3、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5、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7、大器官移植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备案,由医务部负责人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六、行政管理
1、各手术科室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此规范。
2、在急诊手术、探查性手术或非预期的中转手术中,如必须施行超医院手术权限的手术,在不影响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
3、科研项目手术必须征得患者或直系家属同意。
4、超权限手术的审批程序: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申请批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医院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学历、职称、资格准入证明、技术开展情况,设备、基础设施条件及日常技术质量考核情况;②近二年本科室医疗事故争议、重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统计;③开展新手术的可行性论证报告;④人员进修学习情况,是否有上级指导医师;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东莞东华医院 2004年5月12日
附件:东莞东华医院手术分级标准
妇 科
一级手术
1. 扩宫和刮宫术
2. 输卵管通气、通液术 3. 后穹窿穿刺、切开术 4. 外阴、宫颈活体组织采取术
5. 外阴良性肿物切除、前庭大腺囊肿手术 6. 附件切除术 7. 异位妊娠手术
8. 经阴道有蒂子宫肌瘤摘除术 二级手术
1.子宫切除术、子宫及附件切除术 2.腹腔镜下附件手术、一般宫腔镜手术 3.经腹子宫肌瘤剜出术 4.阔韧带肌瘤、囊肿切除术 5.子宫内膜异位症手术 6.单纯外阴切除术
7.子宫脱垂悬吊术或经阴道修补术 8.简单尿瘘修补术
9.宫颈息肉摘除术、宫颈赘生物电切术 10.宫颈电灼术、冷冻术及激光治疗术 11.盆腔脓肿清除引流术 三级手术
1.子宫扩大、广泛、次广泛切除术
2.外阴广泛性切除及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 3.尿瘘、粪瘘修补术
4.复杂卵巢癌、绒癌根治术 5.外阴阴道成形术 6.外阴重建术
7.腹腔镜下子宫切除术 四级手术
1.盆腔清扫术
2.联合盆腔脏器切除术 3.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计划生育科 一级手术
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2.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3.输卵管通气、通液术 4.人工流产吸刮术 5.腹部输卵管结扎术 6.羊水穿刺术 7.绒毛采取术 二级手术
1.输卵管吻合术 2.输卵管造口术 3.输卵管成形术 4.人工授精 三级手术
1.阴道输卵管结扎术 2.输卵管子宫内移植术 3.腹腔镜下取卵术 4.剖腹取卵+输卵管配子移植术 5.腹腔镜下取卵+输卵管配子移植术
四级手术
1.吻合血管的自体输卵管移植术 2.同种异体输卵管移植术 3.卵巢移植术
4.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产 科 一级手术
1.会阴侧切及会阴侧切缝合术 2.会阴Ⅰ、Ⅱ度裂伤修补术 3.古典式剖宫产术 4.引产术 5.胎头吸引术 6.臀位助产术 7.常规助产 二级手术
1.会阴Ⅲ度裂伤修补术 2.子宫裂伤修补术 3.子宫翻出复位术 4.产钳术 5.臀位牵引术 6.人工胎盘剥离术 三级手术
1.腹膜外剖宫产 2.剖宫产子宫切除术 3.晚期妊娠子宫破裂手术 4.毁胎术 四级手术
1.重危手术
2.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眼 科 一级手术
1.眼睑小手术 2.睑内翻矫正术 3.睑外翻矫正术 4.眼睑松弛矫正术 5.双重睑手术
6.砂眼滤泡压碎术、沙眼摩擦术 7.翼状胬肉切除及结膜移植术 8.角膜、结膜异物摘除术
9.眼球摘除术、眼球内容剜除术 10.泪道探通术及泪囊摘除术 11.睫状体冷凝术 二级手术
1.角膜裂伤缝合术 2.上睑下垂矫正术 3.眼睑退缩矫正术 4.睑球粘连矫正
5.泪点成形术、下泪点外翻矫正术 6.泪小管泪囊吻合术、泪囊鼻腔吻合术 7.结膜遮盖术
8.结膜良性病损切除成形术 9.一般斜视手术 10.球内异物吸出术 11.板层角膜移植术
12.白内障囊内、囊外摘除术、晶体乳化术、晶状体摘出 13.青光眼手术
14.虹膜切除术、小梁切除术、房角切开术 15.简单视网膜脱离手术 三级手术
1.光学角膜移植术 2.屈光性角膜成形术 3.屈光性角膜光切术
4.带蒂皮瓣、动脉岛状皮瓣移植修复、眼睑全层缺损再造 5.眼睑、结膜恶性肿瘤切除及成形 6.人工晶体植入术
7.玻璃体、晶状体切割术
8.复杂的眼肌手术(麻痹性斜视、眼球震颤、眼外肌发育异常斜视等)
9.特殊类型的网膜脱离手术(黄斑裂孔性视网膜脱离、巨大视网膜裂孔视网膜脱离、白内障及无晶体眼的视网膜脱离、视网膜脱离伴脉络膜脱离、脉络膜缺损伴视网膜脱离、视网膜劈裂症的视网膜脱离等)
10.视神经管减压术
11.后极部磁性及球内非磁性异物取出 12.眶内肿瘤摘除术 四级手术
1. 眶部巨大肿瘤切除 2.涉及颅底手术 3.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耳鼻喉科 一级手术
1.腭扁桃体切除、挤切术 2.咽部脓肿切开术 3.鼻腔、鼻后孔填塞术 4.常规气管切开术 5.鼻甲切除术 6.声带息肉摘除术 7.鼓膜切开术 8.单纯乳突凿开术
9.耳后骨膜下脓肿切开术 10.上颌窦穿刺术 11.耳前瘘管摘除术
12.简单的食道异物取出术 13.鼻中膈粘膜下矫形术 14.鼻骨骨折复位术 二级手术
1.乳突根治术 2.鼓室成型术(Ⅰ型)3.上颌窦根治术
4.复杂的食道异物取出术 5.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 6.鼻腔切开术 7.副鼻窦开窗术
三级手术
1.全耳廓外耳道一期成形术 2.外耳癌手术 3.咽鼓管成形术
4.鼓室成型术(Ⅱ~Ⅴ型)5.迷路切除术 6.耳硬化症手术 7.听神经瘤切除术 8.中耳恶性肿瘤手术 9.上颌骨根治切除术 10.鼻咽部闭锁及鼾症手术 11.喉气管成形术 12.鼻成形术
13.鼻腔及上颌窦肿瘤切除 14.脑脊液鼻瘘修补 15.气管异物取出术
16.喉部分、全喉切除术 17.电子耳蜗植入术
18.鼻咽纤维血管瘤摘除术 19.耳廓畸形矫正手术 20.内窥镜下副鼻窦手术 21.声带手术 四级手术
1.喉、咽喉、食管切除与一期重建术 2.喉全切除后喉再造术 3.喉全切除后发音管成形术 4.蝶鞍肿瘤切除
5.鼻部脑膜脑膨出修补 6.经鼻垂体瘤切除术 7.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口腔外科 一级手术 1.拔牙术
2.舌系带修整术
3.口腔颌面间隙脓肿切开引流术 4.颌骨骨髓炎刮治术
5.口腔颌面部良性小肿物切除术 6.颌骨囊肿摘除术 7.牙外伤结扎固定术
8.下颌骨单纯性骨折颌间固定术 二级手术
1.唇裂修复术、腭裂修复术 2.唇裂术后畸形修复术
3.口角歪斜矫正术、唇外翻畸形矫正术、红唇缺损重建术
4.低位埋伏牙拔除术 5.牙再植术
6.颌骨、颧骨弓骨折复位内固定术 7.腮腺、颌下腺、舌下腺切除术 8.上颌窦瘘修补术
9.颌骨良性病变切除或刮除术 10.颞下关节成形术
11.三叉神经末梢支撕脱术 12.口腔颌面部海绵状血管瘤切除术 13.舌部分切除术 三级手术
1.保留面神经腮腺瘤切除术 2.复杂腭裂修复术
3.口腔颌面恶性肿瘤切除与重建术 4.神经吻合、神经游离移植手术 5.上颌骨、下颌骨畸形的手术矫正 6.颈廓清术 四级手术
1.颌面部复杂大手术如颌面、颈联合根治术 2.侵犯颅底肿瘤手术
3.吻合神经血管的肌瓣游离移植手术 4.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肝胆外科 一级手术
1.简单开放性胆囊切除、胆囊造口术 2.简单胆总管切开探查及造口术 3.肝囊肿开窗及肝脓肿切开引流术
4.急性胰腺炎引流手术及胰腺囊肿外引流术 二级手术
1.较复杂的开放性胆囊切除术
2.较复杂的胆总管切开探查及造口术
3.一般胆囊、胆总管—十二指肠、空肠吻合术 4.肝破裂修补、肝活检及肝边缘病灶切除术 5.边缘肝切除、肝左外叶切除术
6.肝囊肿内引流、胰腺假性囊肿内引流术
7.胰尾切除、胰体尾裂伤手术及胰腺坏死组织清除及引流术8.腹腔镜胆囊切除及肝囊肿开窗 9.脾切除术
10.肝动脉结扎、栓塞及肝动脉、门静脉插管、化疗盒植入术 11.Oddi括约肌成形术
12.经皮肝穿胆管造影及引流术(PTC、PTCD)13.简单门体断流术 三级手术
1.半肝切除术
2.肝门部肝胆管成形及高位肝胆管空肠吻合术 3.复杂或改进的胆总管空肠吻合术 4.胆总管囊肿手术 5.再次胆道手术 6.腹腔镜胆道手术
7.内镜、X光或超声引导下胆石、胆道狭窄支架手术
8.胰十二指肠切除、全胰、胰头切除术 9.胰头部复杂裂伤及胰十二指肠联合伤手术 10.门腔静脉分流及复杂门体断流手术 11.腹腔镜下肝边缘切除及脾切除术 四级手术
1.肝移植受体手术
2.半肝以上肝切除、肝中叶切除、肝尾状叶切除 3.活体供肝切取术 4.胰腺移植术
5.布—加综合征手术 6.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胃肠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腹外疝修补术 2.阑尾切除术
3.胃十二指肠溃疡单纯修补术 4.简单胃肠道破裂修补及造口术 5.一般痔、肛瘘手术
十三项核心制度(成稿牌)
本文2025-01-29 08:57:28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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