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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个人的通知_(五篇模版)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关于评选先进个人的通知_(五篇模版)

第一篇:关于评选先进个人的通知_

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通 知

各车间:

2012年度工作中,选厂涌现出许多工作业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带动全员争创佳绩,决定在全厂范围内评选先进。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先进班组”2个;

2.“先进个人”5名(每个车间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整体素质良,业务能力强;

2.班组制度全,落实到位;

3.班组管理严,管理科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业绩水平高,成绩突出,全年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设备、环保、治安等事故;

5.劳动纪律好,班组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6.员工凝聚强,班组团结,劳动关系和谐,;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企

业的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1.个人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

2.工作热情高。工作积极、虚心好学、诚实勤奋、不计个人得失、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过硬,全年成绩突出,工作无重大失误和损失。

4.遵纪守法好,全年无迟到早退,无违章违纪,模范遵守公司纪律和制度。

5.群众基础好。团结同事,服从安排,深受领导和员工好评。

6.全年出勤高。全年出勤在264天以上。

7.记录日志全,并得到好评。

8.安全成效好。全年未发生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

三、评选办法:各车间、班组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评选形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四、时间安排:12月23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交止综合办公室

选矿厂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评选先进个人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十一五”课题研究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子课题组:

我省申报承担的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新课程改革写字教学创新的实践研究》已经圆满结题。按着课题实施方案的安排,经省领导批准,总课题组评选表彰课题研究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子课题成员、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于教育科研,积极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并做出积极的贡献。

2.具有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课题研究实践中承担具体工作,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本人亲手撰写的研究成果获得省总课题组优秀成果奖。

3.在本课题研究工作及教育教学实践中政绩、业绩突出,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三、评选办法

1.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申报表。

2.县(市区)课题业务主管部门初评,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初评名单,连同申报表一起报省总课题组。

3.省总课题组组织专家评审,颁发奖励证书。

四、评选要求

1.各子课题主管部门和子课题所在单位的领导要充分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评出质量,评出水平,用以激励干部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2.评选数量由子课题单位领导根据申报者的实际表现来掌握,人数不要过多,真正把优秀者推荐上来。

3.请各有关单位、子课题组尽快落实,务于9月28日之前将初评结果报省总课题组。上报材料包括初评名单(电子稿)、个人申报表(另寄)、综合评审费(每人50元)。联系人:郭立剑;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和兴头道街9号省教育学院公寓233室;电话:***,邮箱:guolijian_lj@126.com

附:课题研究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 一 五”规划

重点课题《写字教学创新》总课题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三篇:2007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07“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优秀团体奖”的通知

2007,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各学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通过基地化的运作,有效整合资源,协调校内各方面关系,勤工助学总量不断扩大,内容也不断丰富,积极开展智力型与劳务型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了勤工助学在“帮困、育人、成才”方面的目标。为进一步弘扬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现面向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所有同学,评选勤工助学 “先进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团体奖”。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所有同学;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4月3日截止;

三、评选要求: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面向所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共评选80名。

2.勤工助学优秀组织奖面向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参与组织、管理,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和指导

老师,共评选10名。

3.勤工助学优秀团体奖面向校内勤工助学基地、勤工助学服务团体等。共评选3个。

4.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在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个月。

5.工作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在所在岗位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者;

6.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期间,有以下情况出现的同学不予考虑:工作中有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未按勤工助学上岗程序,私自上岗;重岗;每月考勤旷岗;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等现象。团体成员中有上述不良表现的,不予考虑评选优秀团体奖。

7.该团体努力工作、热情服务、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和嘉奖,能创新性开展本岗位勤工助学工作;

四、具体评选步骤如下:

1.学生向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用工部门确定申报名单。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用工学生数的25%;

2.学生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申报表,可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红塔二楼)领取或下载附件打印;

3.用工部门填写推荐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4.学院填写审核意见。由学院辅导员填写该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签名并加盖学院章;

5.学生本人或团体负责人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6.学校勤工助学主管部门审核,并正式公布。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评选两个步骤,根据个人或团体在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表现,最终评选出上述奖项。

联系人: 老师55276488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55276721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3月25日

第四篇:201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

辽石化大学生处字[2013]第23号

2012-2013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促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与创业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资格要求

凡在籍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均可参加相应奖项的评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符合该奖项的具体条件要求。

二、先进个人条件要求

1、优秀“三好”学生:受奖面为1%,原则上为校级学习标兵或一等“勤奋”奖学金获得者。

2、“三好”学生:受奖面为3%,原则上为获学院级学习标兵以上荣誉称号或二等“勤奋”奖学金获得者。

3、优秀学生干部:受奖面为学院的班级数,原则上为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能积极参加并出色完成校园文化活动且学习努力、成绩良好的各级学生干部。

4、校优秀“班导生”:

⑴参评范围为2012——2013年选聘出的10、11级学生。

⑵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能出色完成校、院各项工作任务且表现出色。⑶经学院考核为“优秀”者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优秀“班导生”人选,比例为本学院“班导生”人数的5%。学生工作部(处)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审核评议并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班导生”人选。

5、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受奖面为1%,原则上为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获得奖学金),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或学生干部。

三、先进集体条件要求

1、先进班集体:受奖面10%,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

⑴模范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

⑵班集体奋发向上,班风、寝室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成绩良好;

⑶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且成绩突出;

⑷班级同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学风建设优秀寝室:受奖面1%,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

⑴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⑵寝室学习风气浓厚,全体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⑶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成绩显著;

⑷思想素质优良、团结友爱;

⑸寝室成员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学风建设十佳寝室

除具备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条件外,在学习方面成绩突出且有典型事例。

四、评选程序

参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须向所在学院学办自主申报,提交相关业绩及自评材料; 各学院进行初评,并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在学院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以电子文本形式,在9月27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并报学校最终审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9月5日

附:2012-2013学各学院学生评优指标情况

第五篇:关于评选2010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0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

2010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引导下,各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同时通过全体员工的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不懈的努力,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和加强。为了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公司决定开展评选2010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面向普通职工;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的公开、公平、公正。并通过评选表彰,能起到激励和鼓舞全体员工进取、务实、创新的作用。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公司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

2、先进个人评选:公司在册的所有员工均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共5个,部门选举1个,生产车间班组选举4个。

2、先进个人共16名,机关(财务、销售、综合办)选举2名,化验室选举1名,生产设备部选举13名。

四、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集体利益能服从公司利益。(3)能按公司要求及时落实各项任务;(4)集体内部有较强的凝聚力。

2、先进个人

(1)全年无公司、部门重大处分。(2)在日常工作中能较好完成本职工。

(3)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勤奋踏实、有奉献精神。

(4)热爱公司,能随时随地的维护公司形象。(5)符合以上四项,并得到公司奖励者优先。

五、评选要求

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部门要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具体事迹以材料形式同时呈报评审小组。

六、评审小组

组长:赵宇驰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七、评选程序

1、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首先由各部门、车间组织实行民主评选、推荐,再经各自上级领导审核同意后,将申报表报生产设备部办公室。

2、由生产设备部牵头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整理上报评审小组。

3、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审定通过后,在公司宣传栏公示一周,无异议自然当选,若有异议,评审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讨论。

八、表彰奖励办法

评选工作结束后,经公司会议确认,在2011年工作会议上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九、组织及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2011年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生产设备部,2011年2月20日评选工作结束,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内蒙古天之娇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关于评选先进个人的通知_(五篇模版)

第一篇:关于评选先进个人的通知_ 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通 知 各车间: 2012年度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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