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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申报注册办事指201307(大全)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物业管理师申报注册办事指201307(大全)

第一篇:物业管理师申报注册办事指201307(大全)

物业管理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

物业管理师向省辖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的,要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需要同时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和“全国物业管理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一)省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打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xiexiebang.com)。根据所需选择相应申请事项,进入部系统填报数据并打印申请表。

注意事项:

进行所有注册申请时务必仔细阅读部系统的“系统操作手册”,部系统中相关操作问题可咨询部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在部系统“系统操作手册”下方)。

二、申请材料

当省系统流程到省窗口接受(仅初始注册)或省窗口受理、部系统数据已经上报后,方可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受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5号注册窗口。申请事项的具体流程可打开省系统首页中间的“申请事项查询-申请状态”查询(很重要!申报后各阶段的情况皆可由此查询跟踪)。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省系统将通过短信平台,将补正要求发到单位管理员手机上。请及时补正!

(一)初始注册(一式二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上报的个人申请表格必须是网上填报后打印出来的内容,页面上有水印及二维防伪码);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姓名页和编号页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企业名称与提供的复印件完全一致﹑劳动合同印章与企业资质证书上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第二篇:物业管理师注册办事指南

物业管理师注册办事指南

物业管理师向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的,要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需要同时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和“全国物业管理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一)省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打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xiexiebang.com)。根据所需选择相应申请事项,进入部系统填报数据并打印申请表。

注意事项:

进行所有注册申请时务必仔细阅读部系统的“系统操作手册”,部系统中相关操作问题可咨询部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在部系统“系统操作手册”下方)。

二、申请材料

当省系统数据申报上报后,经市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事项的具体流程可打开省系统首页中间的“申请事项查询-申请状态”查询(很重要!申报后各阶段的情况皆可由此查询跟踪)。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省系统还将通过短信平台,将补正要求发到单位管理员手机上。请及时补正!

申请初始注册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二份,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经现场复核后即可带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上报的个人申请表格必须是网上填报后打印出来的内容,页面上有水印及二维防伪码);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篇:注册物业管理师(范文模版)

注册物业管理师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均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编辑本段考试题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

2.2004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图书

书名:物业管理师

图书编号:755310

图书《物业管理师》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定价:20.0ISBN:730402592

3.注册物业管理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后再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注册证有效期3年.基础考试每人每科75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80元。具体费用标准要查看物价局、财政

第四篇:注册物业管理师简介

物业管理师考试简介

《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

物业管理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代表了当今国内物业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最高水平,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物业管理师证书已成为物业管理人员执业、任职、求职的资格凭证,物业管理师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才的主要依据,国家承认,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职业已进入国家准入制度。

组织领导及管理部门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

物业管理师主考单位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

物业管理师考试费用及周期

根据往常惯例,基础考试每人每科75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80元。具体费用标准以物价局、财政厅下发通知为准。

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工作暂未开始,具体要以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相关公告为准,考试在线物业管理师频道将关注相关信息,并及时为大家公布。

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

(一)考试题型: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为4科,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位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位于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时间: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2.5个小时,《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3小时。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物业管理师考试报考条件

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考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4)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3个科目(报考级别为“1”)的条件:

符合第(一)条,在2006年10月底前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人员,且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

(三)免试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2”)的条件:符合第(一)条,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

(四)免试1个科目(报考级别为“3”)的条件:

符合第(一)条,且在2006年10月底前,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16日。

官方原文:

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1〕5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在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中,新增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体系中的一级翻译(英语)的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的考试工作。未列入该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请按照《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51号)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应考试考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

2012年各省市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将在2012年4月底5月初开始报名工作。敬请关注考试在线物业管理师站点,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最新报名信息!建议考友收藏考试在线物业管理师考试频道点击收藏。

报名办法

物业管理师考试各省市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海南除外)。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______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第五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办事指

有限责任公司办事指南

A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商品批发为主的50万 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10万元)

3、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见样本)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登记程序及相关资料:

第一步:拟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l、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交其身份证的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其编委核发的“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其民政

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第二步: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证件:

l、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公司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外地人还应提交其暂住证复印件、外来育龄妇女应提交当地计划生育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自有产权房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10、股东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ll、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附: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B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修改后的章程和原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变更注册资本或全部股东转让资本时提交)

5、股东转让股份协议(股东转让资本时提交)

6、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变更股东时提交)(“企业法人”提交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交其身份证的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其编委核发的“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社团法

人”提交其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交)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免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交)

9、住所使用证明(住所变更时提交)

10、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更名时提交)

ll、营业执照正、副本

12、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附: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定90日内公告三次(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情况说明)

C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

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公告三次)

4、《企业法入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关于注销企业善后处理的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证明

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D有限贵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负责人任命书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公司应提交加盖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产权房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入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下达的任免书(变更负责人时提交)

4、负责人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变更负责入时提交)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地址时提交)

6、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公司更名时提交)

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F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作出的撤销分公司的决定

3、善后处理证明

4、税务机关出其的税务注销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物业管理师申报注册办事指201307(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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