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推荐5篇)

第一篇:乡镇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乡镇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十二五以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抢抓机遇,积极而为,经过全县3.4万残疾人及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效果。
一、“十二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完成了省、市惠残民生工程任务。
十二五以来,我县承担的惠残民生工程主要有: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几年来共为61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对18516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生活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2798016元;对3293名精神残疾人进行了药费补贴,发放补助资金239.3万元;为344名残疾儿童实施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1537户“一户多残”家庭进行了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103720元。惠残民生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了许多残疾人的具体困难与问题,促进了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
(二)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劳动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县残联针对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工作的新动向、新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稳步发展。一是认真实施了残疾人“万人千元就业工程”。自2011年至今,全县共扶持655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或创业,共发放资金144.5万元。二是认真开展了残疾人“万人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县残联认真结合实际,聘请种植养殖专家进行授课。几年来,共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5期,累计培训残疾人1341名。此外,县残联还针对残疾人需求,积极推荐他们参加省、市开展的盲人按摩、家电维修、电脑操作等职业培训班,几年来共培训了90人。三是培育“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4个,安置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近100人,投入资金达30万元。四是扶持残疾人“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30个,投入资金9万元。五是努力推进按比例安排、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县残联积极同县民政福利公司、县百盛文具有限公司、森泽木业等多家企业沟通协商,努力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几年来,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30名。六是积极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残疾人自主创业人数达965人。王建设、谷文平等4名残疾人被授予全市“自强自立创业明星”荣誉称号。七是全力做好残疾人劳务输出工作。在做好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尝试就业新途径,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跨省、市、县就业。几年来,先后向发达地区,大、中等城市劳务输出残疾人450名。八是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从2011年开始,经市残联批准,确定县职教中心为我县残疾人实训基地。该基地现已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实训基地。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联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手段。十二五以来,一是对残疾人聋儿及其家长培训135人、肢体训练640人、智力训练260人。二是建立了县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2100件(套),其中发放轮椅230辆。三是组织输送假肢装配35人,使35名下肢残疾人丢掉拐杖,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四是除省民生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之外,通过有关项目,对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又实施了246例免费复明手术。2014年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五是积极开展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XX县创建工作,建立社区康复站点38个,全县共选聘了33名康复指导员、229康复员,241名康复协调员。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努力促进康复示范站发挥出应有的效益与作用。六是截至目前共为11543名残疾人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同时将已办证的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财政、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为残疾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搞好衔接与服务工作。七是从2011年开始,县政府将全县总人口人均0.3元的康复工作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稳步开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四)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近年来,县残联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我县的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展现了我县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的时代风采,并通过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及时报道了活动情况。2011年,县残联组织县特教学校学生参加了第六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千手观音》荣获舞蹈类一等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荣获舞蹈类三等奖;县残联还分别于2011、2014年组织县内知名书画家和残疾人书画爱好者积极参加市第二届、第三届残疾人事业书画展,全县共征集了60余幅书画作品参展(其中残疾人书画作品26幅),多数作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五)残疾人信访和维权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高度重视残疾人信访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信访预测、矛盾调处等工作。县残联配备专门信访室及信访值班人员,坚持热情接待,细心解答,积极协调解决残疾人反映的各种实际问题。按时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及时完成转办、交办事项并做好反馈工作。此外,县残联与县司法局等几家单位联合筹备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兼职人员维护残疾人权利,办事程序公开上墙,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几年来,县残联共接待来访177批254人,提供法律援助127人次,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六)扶残助残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
十二五以来,全县开展了一系列扶残助残工作。一是实施了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2011年至今,全县共为737户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投入资金达812万元。二是实施了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2011年至今,共对我县8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资金达14万元,从而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了学业。三是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托养项目。2011年至今,全县共对388名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进行了居家和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发放资金24.62万元。四是实施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2011年至2014年,全县共为160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设施安装,使他们的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五是实施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2011年至今,全县共对1694名下肢残疾人进行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补助资金44.044万元。六是2011年至今,县委、县政府在春节期间对全县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几年来财政支出约26万元。七是组织开展了捐资助学活动。2011年以来,县残联与县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社会各界向县特教学校进行捐资助学,共收到捐款45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县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使更多的残疾儿童顺利入学并接受更好的教育。八是县残联于2011年11月与tcl集团联合,向乡镇敬老院捐赠了16台洗衣机,向全县残疾人发放了助残惠民基金卡5000张,合计折合金额250万元。九是实施了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2014年至今共对2683名贫困老年残疾人进行了生活救助,共发放补助资金160.98万元。
(七)残疾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是圆满完成了省统一安排部署的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自2010年7月开始,通过近一年的努力,于2011年6月28日全面完成了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为全县残疾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持。二是认真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工作。通过培训调查员、摸底填表、录入等大量工作,于2011年7月18日圆满完成了占全县总人口2.1%的12925名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工作,为确保2015年以前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了基础。三是圆满完成了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为十三五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持。四是各乡镇残联全部建立,残联理事长由乡镇民政办主任兼任,配备了1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村(居)聘用残疾人专职委员229人。五是加快推进残疾人二代证的办理工作。县残联不断加大办证的宣传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1543人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六是网站建设方面,我们配备了兼职人员来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公开信息内容覆盖面广,更新及时,并在网站上开设理事长信箱、就业咨询、新闻投稿等网上工具,进一步拓宽了残联办事公开的渠道,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好评。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几年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残疾人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残疾人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生活困难需要救助仍然是残疾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二是残疾人就业渠道少,残疾人就业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三是侵权涉法类案例时有发生,残疾人的一些权益仍得不到保护;四是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与完善,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五是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十三五”工作计划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所规定的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在下一个五年规划当中,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按照“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培育亮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体制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以下总体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水平接近健全人,参与社会活动环境显著改善。
2、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3、全面实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帮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4、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重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5、达到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有新的突破,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6、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行动,帮助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做好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
7、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残疾人基层组织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更加完整,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8、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9、残疾人事业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残疾人作为最特殊、最困难、最弱势的社会群体,是一个特别需要关心与帮助的群体。残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与纽带,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牢固树立关心、爱护、服务残疾人意识,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奋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篇:鹤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鹤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编制研讨会纪要》的要求,制定《鹤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近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关心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事业的影响日益扩大。目前,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四个方面发展机遇:
第一,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文件的颁发,“两个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目标的确定,都为我市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十二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有了更强的针对性。通过第二次抽样调查和连续四年的监测,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残疾人的状况有了更新和更全面的了解,使得残疾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更具针对性。
第三,物质基础更加雄厚。“十一五”以来的五年间,我市的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公共财政投入不断增加,为我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四,有了更坚实的保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残疾人事业争取更多公共资源,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但是,在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我市在物资投入、社会服务、组织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均有较大差距。因此,“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必须坚持“抓住机遇、用足政策、立足实际、积极作为”的原则,既要抓住机遇,推动残疾人事业在一些领域呈现若干个发展速度快、效果好的阶段,又要充分考虑“两个体系”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
二、“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同时通过“两个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体制和机制。
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既要广泛覆盖,又要保证重点;既要打好基础,又要快见成效。继续实施一批针对残疾人基本需求、覆盖面广、效益好的重大项目,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问题。要注重完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科技应用、信息化等基础性工作,稳步提高残疾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强对城乡和区域的分类指导。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和条件差的区、街道、乡镇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的均衡发展。要抓住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机遇,大力推进农村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生产帮扶和生活救助力度。
五是必须统筹发展各类别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要十分注重研究和分析不同类别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制定差别化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不同类别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不同类残疾人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均衡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将残疾人事业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缩小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明确任务、明确政策,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描绘蓝图。
四、“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力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建设8000平方米以上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国家投资70%,地方匹配、自筹30%。
(二)完善社会康复服务建设。覆盖面达75%。
(三)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100%纳入低保范围。
(四)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城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职业培训覆盖面达95%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农村残疾人90%以上达到稳定就业。
(五)大力培训盲人按摩人员。重点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并完成120名盲人按摩培训任务。
(六)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成立残疾人组织并开展工作。
五、“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逐步提高对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根据《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鹤发„2010‟13号)文件规定,对重度残疾人发放助残补贴,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家居服务给予政府补贴。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要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
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并逐步实现残疾人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三)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支持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等的优抚安置工作。
(四)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加强市、县两级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市级专业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当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康复机构要开展残疾人需要的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
(五)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建立并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大力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培训,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六)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加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实行财政代扣,企业、经费自理和部分自理的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区地税部门协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收缴。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妥善解决残疾人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切实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加强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促进残疾人脱贫。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残疾人服务社的作用,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贴息贷款,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八)健全残疾人综合服务和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市和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和急需的托养服务,对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进行指导。乡、镇(街道)、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以多种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
(九)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加快推进无障碍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教育、民政、铁路、交通、残联等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铁路旅客车站、城市交通设施等行业无障碍标准并监督实施。公共交通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
(十)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流动舞台车、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十一)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和调查。
(十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要为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县、区残联计划单列,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编制,理事长为专职,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乡(镇、街道)主持残联日常工作的专职理事长,从在编的乡(镇、街道)干部中通过主席团会议推举产生。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乡(镇、街道)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疾人协会,残协设主席1人,副主席及委员分别为若干人,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白内障复明救治、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肢体残疾矫治手术、康复训练、假肢装配和矫形器装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智力残疾儿童等重点康复项目,帮助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以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为主题、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它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
(二)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福利企业、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依法组织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培训、劳动能力评估等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多种措施,对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残疾人就业,通过职业培训、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
(三)继续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题、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加强现有特殊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
(四)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逐步实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三个要素,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确立帮扶关系,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依托公共媒体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全社会的人道主义观念。推出系列反映人道主义思想、反映残疾人事业的文章、图书、印象制品和公益广告。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培养、树立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弘扬自强、奉献精神。
第三篇: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和《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5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建和谐幸福东莞,依据国家、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期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把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颁布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是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出台《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发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逾1.5亿元,为2.4万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全市残疾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比例达100%。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为患重病、大病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二是残疾人康复教育工作有效推进。累计投入康复经费4830多万元,实施白内障复明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和项目,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为全市3700多名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康复服务,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步上升。
三是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坚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就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免费培训残疾人2250人次,安排残疾人就业10235人次,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和个体经营2020人;成功举办东莞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四是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成立了东莞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接待处理各类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3000多人次,信访调处率、办结率都在98%以上,荣获“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建立了视障人士定位导向和听障人士紧急呼叫中心等信息无障碍设施,改善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五是残疾人文体生活更加丰富。在广州亚残运会上获得2枚金牌,共获省级以上残疾人体育比赛金牌131枚,残疾人体育运动整体水平稳居全省前三名。举办两届东莞市残疾人艺术风采大赛,在各级 文艺汇演中获奖30多项;创办《东莞残疾人》杂志。
六是基础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新建或改建了一批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基础服务设施,市康复医院即将投入使用,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和体育训练中心(一期)已动工建设。
七是残疾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了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413个社区(村)残疾人协会,配备了386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联络员。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仍相对薄弱,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需要健全;二是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四是对非户籍残疾人的救助与服务有待探索;五是残疾人社会参与还不够广泛,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东莞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攻坚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必须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尽快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推动和谐幸福东莞建设。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作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
2、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先行先试。按照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与环境,根据残疾人的类别化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各项残疾人事业发展。鼓励先行先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
4、优先普惠、突出特惠、讲求实效。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落实到残疾人; 针对残疾特性制定专项扶助政策和措施,使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制度性保障。
5、突出重点、加快发展、促进和谐。从实际出发,以各类残疾人特殊需求为导向,抓紧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15年,“两个体系”基本健全,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就业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构建起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东莞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残疾人事业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以及整体发展水平在全省领先、全国示范。
——残疾人总体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预防体系,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更加和谐有利的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按照普惠原则,将残疾人纳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遵循特惠原则,以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和保障制度。
——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探索建立非户籍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措施:
1、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和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实施特别救助。
2、加大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医疗救助补贴标准。落实相关政策,将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
3、将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扶贫“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重点 工作对象,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体系。
4、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为参加职业康复的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制定非户籍残疾人医疗、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交通、基本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健全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全面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1500个全日制康复教育学位,帮助4万名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建设市康复医院,建成集康复医疗、康复技术研究、康复人才培养、康复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
——镇(街道)普遍成立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
——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
——进一步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政策措施:
1、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低视力康复、聋儿听 力语言训练、肢残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国家重点康复工程,市、镇(街道)配套落实国家、省重点康复项目经费,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2、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为精神病患者跟踪随访制度;健全由卫生部门牵头的全市精神病防治康复信息管理和监护网络。
3、依托市康复医院,大力开展0―6岁残疾儿童早期诊断与筛查、“三瘫一截”患者术后康复治疗与训练、工伤致残人员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或矫形器后适应能力训练等各类康复服务;为全市各级康复机构提供康复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等服务;开展残疾评定,建立健全全市残疾人需求评估与服务转介系统;推动康复技术研究与学术研讨;到2015年发展成为能够覆盖全市的综合康复工作示范窗口、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和康复技术资源中心。
4、制定有关政策,推进镇(街道)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为16周岁以上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庇护性就业等公益性服务,提高镇(街道)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5、按照国家、省要求,配套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制定实施康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工作人员2500人。
6、充分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设立残疾人康复医疗室,将残疾人 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残疾人 提供服务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康乐与服务转介等,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7、全面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0―6岁本市户籍残疾儿童给予补助。积极扶持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增加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学位,满足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需求。
8、加强各级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康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依托各级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儿童家长和残疾人亲属提供康复知识与护理技巧培训,使残疾人得到有效家庭康复。
(三)教育
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市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95%。
——大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增加特殊教育学位,新建规模较大的东莞启智学校,加快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建设,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继续开展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加大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力度。
——加强特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政策措施: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探索幼儿学前康复教育机构与 普通幼儿园的合作模式,促进残健融合学前教育发展。
2、建设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按照有关标准,核定人员编制,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福利不低于普通学校待遇;发挥其对区域特殊教育、康复养护综合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特殊教育发展。
3、按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新建东莞启智学校,扩大学校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抓紧完成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建设。
4、建立全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特殊教育督导制度,推动特殊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5、建立0—14岁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机制,帮助残疾儿童家长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
6、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对接受学前康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困难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助;对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7、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在全市优秀教师表彰中的比例。
(四)劳动就业
主要任务: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自主创业得到有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层次得到进一步 提高,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就业导向的订单式培训服务,实施个性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就业服务。
——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发展。
——免费为500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培训。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2、建立市级残疾人庇护就业工业园,集中安置300—500名残疾人就业,承接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并对镇(街道)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的庇护就业项目在组织管理、物流配送等方面提供支持。制定对参加职业康复和庇护就业的残疾人给予补贴的制度,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社会劳动,促进残疾人回归社会。
3、建立残疾人种植养殖基地,加强与农业技术科研机构的合作,为残疾人提供集农疗、托养、种植养殖技术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增强服务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4、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集中安置残疾人的就业单位(含福利企业),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认定与税收优惠政策。
5、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施场地、水电费、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措施。扶持残疾人企业家协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对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辆营运,交通运输部门要给予政策优惠,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
6、积极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就业岗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定和落实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购买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7、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需求和用工需求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系统。鼓励镇(街道)人才市场设立残疾人招聘求职服务窗口,根据就业推荐情况给予奖励。
8、成立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色和残疾学生特性,开设高中阶段职业教育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职业技能人才,逐步提高残疾人劳动就业能力。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核制度,规范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管理,逐步健全残疾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职业辅导以及再就业培训服务链。
9、组织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和职业技能鉴定,定期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提高残疾人职业竞争能力。
10、加强盲人按摩机构的管理、检查、监督工作;做好盲人保健按摩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培训工作,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工作。扶持建立盲人保健按摩室,促进盲人充分就业。
(五)文化体育
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丰富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体育需求。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大力培养残疾人文艺人才。
——加快残疾人体育训练设施建设,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不断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政策措施:
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向包括非户籍残疾人在内的所有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筹建市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市盲人图书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室,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借阅服务。
2、办好市残疾人艺术团,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文艺汇演和比赛,在全市各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残疾人文艺巡演,展示残疾人特殊才艺及精神面貌。举办东莞市第三、四届残疾人艺术风采大赛。
3、成立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协会、书画协会、摄影协会等群众性的残疾人文化活动组织,培育和壮大残疾人文艺爱好者队伍,鼓励残疾人创作各种文艺作品。
4、积极扶持“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完成中国残联、省残联要求的特殊艺术人才培养任务。
5、成立市残疾人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与港澳台及国际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和服务机构的文化交流活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促进莞港澳社会福利服务的交流与合作。
6、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全民助残健身工程”,建立“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对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予以支持。
7、将残疾人运动会纳入全市体育运动会工作计划,作为一项全市群众性体育运动会举办。培育发展残疾人体育特色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性残疾人体育项目比赛。建立“特奥活动示范社区”,发展2000名特奥运动员,有计划地开展各类特奥活动。
8、加快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完善残疾人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和硬地滚球等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承接中国残联、省残联的残疾人体育训练项目。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人才库,积极引进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
9、加大对残疾人体育经费的投入,完善残疾人体育赛事补助、奖励等制度,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社会保障、教育和就业等问题。
(六)辅助器具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免费适配和配送服务,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
——开展基本、实用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研发与改制工作。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政策措施:
1、发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辐射作用,指导、支持镇(街道)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适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选择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点,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
2、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规范及流程,健全需求评估、适配评估、适应性训练和配后效果评估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置换服务制度。加强对基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研发、改制和推广工作,鼓励和扶持企业研发和生产新型、实用的残疾人辅助器具。
4、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网上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网上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
5、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强化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托养
主要任务:
——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
政策措施:
1、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需求信息库。
2、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管理。发挥市级托养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指导镇(街道)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等服务。
3、大力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为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
4、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互助组织和个人兴办残疾人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机构。
(八)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无障碍建设水平。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实现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
——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
政策措施:
1、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轨道交通设 施、公共设施和场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社区(村),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并配备无障碍设备。规划、建设部门要按要求审查、审批与验收无障碍设施。
2、等级汽车客运站要设立无障碍通道及残疾人服务设施,公交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公共服务停车区要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有条件的镇(街道)要购置残疾人无障碍专用服务车。社区(村)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
3、成立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评估督查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全市无障碍建设,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4、积极推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全面完成无障碍改造。
5、推进网站无障碍设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逐步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无障碍化。研发推广应用互联网、手机、电脑和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发挥“残疾人爱心平台”作用,提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
6、公共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政务服务窗口以及金融业、商业、旅游业等重点服务业要逐步推广手语。市级电视台和有条件的镇(街道)要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其他影视作品和节目逐步实现加配字幕。
7、通过公共媒体、宣传手册、培训讲座等方式,大力开展无障 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强化残联的社会服务功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村)残疾人工作,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组织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市、镇(街道)两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加大各级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与残疾人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切实履行代表、服务和管理职能。
2、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按照中央、省要求做好残联班子成员的考核、配备和调整工作。建立优秀残疾人干部人才库,加强对残疾人后备干部的培养。
3、加强社区(村)残疾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作用。制定政策,解决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工作经费和专职委员待遇问题,规范社区(村)残疾人协会服务管理。以政府购买岗位形式,对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公开选聘,实行实名制登记,加大对专职委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
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利用高等院校资源,开设有关残疾人服务专业。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治疗师等先进残疾人工作者评选制度。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人服务机构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
5、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和规范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制定残疾人服务业发展规划,研发服务项目,开展服务项目效果评估和考核;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服务指导,制定残疾人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和监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完善志愿者助残服务网络,在有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和镇(街道)建立志愿者助残
乡镇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推荐5篇)
本文2025-01-29 07:41:1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353687.html
- 二年级数学下册其中检测卷二年级数学下册其中检测卷附答案#期中测试卷.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质检卷(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质检卷(苏教版)#期末复习 #期末测试卷 #二年级数学 #二年级数学下册#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混合运算专项练习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混合运算专项练习#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年月日三类周期问题解题方法二年级数学下册年月日三类周期问题解题方法#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知识分享 #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专项训练二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专项训练#专项训练#解决问题#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知识分享.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还原问题二年级数学下册还原问题#二年级#二年级数学#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第六单元考试卷家长打印出来给孩子测试测试争取拿到高分!#小学二年级试卷分享 #二年级第六单考试数学 #第六单考试#二年级数学下册.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必背顺口溜口诀汇总二年级数学下册必背顺口溜口诀汇总#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 #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重点难点思维题》两大问题解决技巧和方法巧算星期几解决周期问题还原问题强化思维训练老师精心整理家长可以打印出来给孩子练习#家长收藏孩子受益 #学霸秘籍 #思维训练 #二年级 #知识点总结.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 必背公式大全寒假提前背一背开学更轻松#二年级 #二年级数学 #二年级数学下册 #寒假充电计划 #公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