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会计业务操作指南(第一期)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会计业务操作指南(第一期)

第一篇:会计业务操作指南(第一期)

印章凭证管理

1.“签章”的方式

1)所谓“签章”包括三种方式,即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2)单位名称必须盖章;

3)个人名称可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4)个人签章必须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如:《结算业务委托(申请)书》第二联“付款人(申请人)签章”处,汇款业务的申请人为单位的,加盖预留印鉴;汇款业务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包括无户个人),此处由汇款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2.股金证印章加盖要求及交接手续 向社员发放的股金证首页需加盖本县级联社的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

联社加盖印章后,入股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入股凭证(如现金缴款单、进账单)到信用社领取股金证。领取时,客户持入股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并与信用社完善书面签收手续,信用社要在发出股金证之后在入股人持有的入股凭证上加注“股金证已领取”字样。

3.“事后监督栏”签章规定

设立事后监督的机构,由事后监督员在会计单证的“事后监督”处加盖个人名章;未设立事后监督的营业网点,“事后监督”处加盖本网点会计负责人名章。

4.批量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留存资料 1)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后)3)开户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明细表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银信通、电话银行等事项,并需开户单位注明“本表所列信息真实有效,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4)开户明细表所列开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作为批量开户资料留存备案,无需手工填写结算账户申请书。已批量开立的存折、卡等重要物品交付经办人时,都应与客户之间完善书面签收手续,以明确责任。

5.特殊凭证使用规定

1)归还已置换的和上线前的已核销不良贷款本息、归还贷款复利时,手工填写《贷款本息收回凭证》作为客户的回单。

2)因上线前积数移植错误导致零整、教育储蓄存款在销户时计息错误的,手工计算并填写《个人存款利息凭证》作为客户的回单。

3)客户信息操作(查询、修改、合并)机打信息较多的使用241-1纸打印。

6.转账支票用途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办理本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账业务,不得用于办理汇兑业务。如果持转账支票到开户网点办理汇兑,转账支票将作为《结算业务委托(申请)书》的附件,该支票使用“签发作废”交易销号。

7.现金调拨单销号

现金调拨单使用时,系统不做最小号控制,需加强人工管理。

8.需收回的客户回单丢失的处理

因单位(个人)保管不善未能交回的客户回单,由该单位(个人)出具相应证明,并加盖公章(名章)确认,此证明附该笔业务后入凭证装订保管。

9.小额凭证打印及装订

人行小额的日切时间为下午4点,4点以后凭证上所打印的日期自动变为第二天,但仍可在当天6点之前打印,打印出来的凭证作为账务处理当天的附件。

10.“印鉴卡”管理

印鉴卡第一联交客户留存,第二联由专人保管使用,第三联交事后监督部门。印鉴卡不作为账户管理资料留存。

客户销户时,网点只需收回客户手中的预留印鉴,并和本网点保存的配套预留印鉴放入凭证即

可。事后监督员留存的第三联印鉴卡在凭证传递到事后监督部门后,由事后监督人员将其保存的第三联印鉴卡放入凭证,最后统一装订、打码。

11.重要凭证号及贴现业务票据号码录入规

重要凭证号录入规则

综合业务系统目前凭证号预留长度为14位,2011年3月1日启用新版票据后,新版票据号长度为16位,为解决凭证号长度不够的问题,在综合业务系统未作修改之前,特规定如下:

1)录入新版票据号码时,16位新版票据号码的前2位不录,从第3位开始录入系统。

2)除新版票据外,其他重要凭证号码全部录入,号码前和号码中间都不允许留有空格。

贴现业务票据号码录入规则

1)为有效校验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号,贴现票据时,在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中票据号码录入格式规定为:

a)旧版票据号码录入规则为“冠字号”+“号码”,冠字号先输入横线上面内容,再输入横线下面内容,二者之间以“/”间隔,票据号码前和号码中间都不允许留有空格。例如:“GB/0102115851”。

b)新版票据号码录入规则为“票据原16位凭证号码”,票据号码前和号码中间都不允许留有空格。

2)当票据号码重复时,系统会要求选择是否继续办理。如果确需办理,票据号码录入格式规定为:

a)旧版票据号码前十三位按上述规则录入,后七位按“6位机构号”+“1位顺序号”录入,票据号码中间不留空格;

b)新版票据号码前十六位按上述规则录入,后四位按“6位机构号的前3位”+“1位顺序号”录入,票据号码中间不留空格。

顺序号为本张票据由该网点再次买入的顺序。12.磁条凭证作废

鉴于存折等磁条类凭证的磁道编码信息长度不一,磁条凭证作废时,要求从磁条部位横向二分之一处裁下。

13.新增改版作废凭证

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的管控力度,现综合系统在“凭证改版作废种类”中新增:“512农信联银行汇票”、“513农合行银行汇票”、“514农商行银行汇票”、“518支付系统专用凭证”、“519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520农信银支付系统凭证”等6种凭证。

特殊业务

1.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支取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信用社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信用社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如存单持有人没有向信用社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信用社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信用社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信用社不负责任。

2.挂失

1)除口挂外,书面挂失必须留存客户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综合系统中挂失操作不需要授权; 3)挂失业务可由他人代理;

4)客户挂失凭证前,如查询申请挂失的账户信息,在确认客户身份且账户资金未被支取的前提下,建议先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挂失操作,然后再答复客户、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资金被异地支取。

5)上线前存折密码挂失应做双挂处理,也可先执行密码挂失,再做凭证挂失。

3.撤挂

1)综合业务系统中撤销挂失必须经过授权;2)除法律许可外,撤销挂失不得由他人代理。

4.凭证挂失后补单(折)和支取

1)凭证挂失满7天后方可补单(折)和支取。2)补单(折)和支取必须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除法律许可外,补单(折)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5.密码挂失后重置

1)现综合系统将“密码挂失七日后重置”修改为“密码实时重置”。即密码挂失后可当日办理改密,但要严格相关手续,办理后要求客户在挂失申请书上签注“密码已修改,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信用社不负责任”。

2)除法律许可外,密码重置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6.换折和改密

1)综合业务系统支持异地换折和更改卡折密码交易,信用社柜员要按正常业务手续办理,不得拒绝。

2)代发工资户首次使用存折时(更改密码)无法刷磁的,且确系存折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损坏的,经系统授权后为客户免费办理双挂换折。

7.代理特殊业务要求

1)代办凭证挂失后撤挂、补折、支取,密码挂失后改密等业务的,除提供委托代理人与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必须出具代理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继承权证明书(公证处或法院)、法定监护人证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法院)、户口簿(证明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明确监护人的残疾证等法律许可的能够证明与本人有合法代理关系的函件。

2)除此之外,还可以由本网点柜员上门与存款人本人见面,核实情况,无误后办理。

8.账务冲销

1)抹账或冲正时,只能对因员工操作错误所导致的错账进行抹账或冲正,不得应客户要求对账务记载正确的交易进行抹账或冲正处理。

2)如果错账现象为:凭证填写正确、但账务

记载错误,导致凭证与账务不符的,可经由有权人员审批后直接抹账或冲正。

3)如果错账现象为:凭证填写错误、账务记载错误,且凭证与账务一致的,若不涉及客户账,可经由有权人员审批后直接抹账或冲正;若涉及客户账,不得直接抹账或冲正,必须与客户协商后解决。

4)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和现金调剂业务在对方已入库时不再支持出库方抹账,要严格按照《会计业务操作手册》流程操作。

账户管理

1.久悬账户

综合业务系统中单位活期存款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1年(含)内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信用社债务的(不包括指定收息账户、协定存款账户等需要保留的账户)和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余额在5元以下,3年(含)内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信用社债务的账户,纳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该账户不收不付。

2.查询、冻结、扣划

1)有权机关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信用社具体办理;

2)查询存款业务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事处(市联社)、县联社财务部门、营业网点均可为有权部门办理。

3.借款人账户

1)如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有“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扣划其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的扣划协定,信用社可将借款人任一账户资金扣划清偿。

2)欠信用社债务的账户不得转入久悬未取

专户。

4.个人结算账户

个人结算账户可跨网点销户,开户网点要在综合系统中及时查询并打印开销户登记簿,完善其手续和资料的完整性。

5.同一法人机构下内设部门开户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开立专户的,应出具其该单位(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以及单位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单位授权该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

在综合系统中同一法人机构下的内设部门开户时客户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应选择“开户批文”或“开户证明”。

6.预留印鉴的使用和管理

1)预留印鉴必须使用新印制的印鉴卡,并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不得使用旧印鉴卡或者在白纸上预留客户印鉴。

2)在未上线电子验印系统前,客户预留印鉴必须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严禁相互借用、严禁复印后使用。

3)已经上线电子验印系统的营业网点,纸质预留印鉴必须入库保管,保管员不得兼任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员。

4)客户变更预留印鉴或销户时,必须收回原预留印鉴,并将全套预留印鉴随当日传票装订。

结算业务

1.小额支付系统汇兑金额大于5万元错误来账的退汇

综合业务系统严格执行小额支付系统的5万元限额规定,并对此做了机控。但人行系统及个别行并未对小额系统进行限额管理,故有可能收到5万元以上的小额来账。如此种来账账号或户名错误时,综合系统下无法通过小额系统退回该笔款项,因此在小额支付系统未健全之前需要建立错误户名通过大额系统退汇。

身份核查

1.需要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

网核查单的业务

1)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领购重要空白凭证时;

3)办理挂失、解挂、变更账户信息等特殊业务时;

4)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 5)为存款人开立个人存款证明时; 6)信用社规定的其他需要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业务。

同一客户当天连续办理多个同类型留存身份证件业务且流水号连续的,只留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核查单。

2.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时的处理

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时,信用社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应当采取其他手段,如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实、商请客户出示其它身份证明作为佐证、采用二代证鉴别机具鉴别。经核实后确认为虚假身份证件的,拒绝为该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件为真实证件的,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为客户办理业务。

岗位设置

1.业务办理

1)实行综合柜员制的网点柜员A、B由同一人兼任,柜员C通过授权进行岗位制约;实行复核制的网点,柜员A、B、C必须分别为三个柜员,不得混岗。

2)网点柜员必须持有《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现金业务,且每个网点应有一名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专管员上岗证》的柜员进行账户管理。

2.业务审批

授权员、手工审批人属不相容岗位,不得混岗操作;需手工审批的业务范围和权限划分由各县级联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报办事处(市联社)需异地审批的业务在新制度未出台前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异地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

第二篇:进出口税收业务操作指南

2.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

(1)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不需提供)

(3)已变更的《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不需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商应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八、违章处理

出口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

一、业务概述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

(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商自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

八、违章处理

出口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手续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5.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一、业务概述

开展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的出口企业,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据此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2.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3.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的提供)

4.载有《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合同发生首次进口料件并登记入帐后,可向主管分局申请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手续,并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转交受托加工企业,由受托企业凭此证明向其主管分局申报办理工缴费的免税手续。

6.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再据此向海关申请补办。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它未丢失联次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发票复印件

3.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信息。

4.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应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7.进料加工贸易登记备案(适用于生产企业)

一、业务概述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登记备案手续。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载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免抵退税申报明细数据的其中一项数据,在申报时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11.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

货物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或丢失及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地(市)级税务机关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申请延期申报出口业务对应的出口合同或协议,属于委托出口的,应提供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代理出口协议(申请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的时限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手续。

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手续。

2.申请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时限

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适用于生产企业)

一、业务概述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海关核销证明后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核销手续。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载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免抵退税申报明细数据的其中一项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取得海关核销证明后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15.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

出口货物)

一、业务概述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3份,附表为有上年数据才需要报送。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各2份(包括当期单证收齐和前期单证收齐),各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4.出口发票原件

5.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提交: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以上绿色字样报表需报送一式两份。

生产企业前期单证收齐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注意:生产企业免税货物出口明细表(即转厂出口明细)生产企业当期单证收齐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以上黄色字样3种报表都不需要再报送。转厂出口无须打印报表但必须在电子申报中录入

6.属于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还应提供受托外贸企业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

7.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应税消费品的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手续。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的,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备查资料:对进料报关单和转厂出口报关及其出口发票,各企业要按原要求按月顺序装订存放,税务机关需随时检查。

16.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

一、业务概述

为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使用国产设备,对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凡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不实行退税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分公司(分厂)的名义采购的自用国产设备,由该分公司(分厂)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项目,由合作油气田的作业者、作业机构或作业分公司申请办理退税。

按规定应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工程项目,若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其他企业承建,外商投资企业可与承建企业签订委托购买国产设备协议,其委托由承建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3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暂无此功能,暂不需提供)

2.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3.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4.购进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仅限于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应自采购国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手续。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1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3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电子申报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出口未进行免税申报的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出口货物为应税消费品的,若小规模纳税人为生产企业,还应征收消费税。

1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申报期为每月1-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2份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 2.出口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我市试行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不需提供);属于远期收汇的,应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提供远期结汇证明

4.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它资料,包括:(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2)代理出口协议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提供要求与上述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提供要求相同)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申报期为每月1-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出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免税核销申报的货物或虽已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但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的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出口货物为应税消费品的,若小规模纳税人为生产企业,还应征收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按规定期限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的,可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申请免税核销延期申报,经核准后,可延期三个月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

第三篇:出口业务善后操作指南

出口业务善后处理操作指南

当出口方(或议付行)向开证行提交整套单据后,业务就进入了善后阶段。此时,开证行会对所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如果开证行对单据没有提出异议,说明出口方已得到开证行的付款保证。进口方在目的港接受货物后,本笔交易就可视为顺利完成。但如果开证行认为单证不一致,就会拒付。这对于出口商来讲,无疑意味着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付款方式失败。收到银行的拒付通知后,出口方一定先要确定遭到拒付的原因,与国内议付行相配合,做好应变工作,共同把因无法正常收汇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同时还应迅速与进口方联络,寻求解决办法,尽量说服进口方接受货物。

拟写善后函是出口方在本阶段的一个重要步骤,它是对整笔业务的回顾,这对于确立买卖双方间长期的业务关系是非常有帮助的。由于面临的情形不同,善后函又可分为如下两大类:

一、开证行接受单据时的善后函

由于此时整笔交易进展得非常顺利,写法上就显得相对比较随意。出口方可以回顾该笔交易中值得肯定的地方,诸如感谢对方所做的努力,对交易增进了双方的了解表示高兴等,也可以展望未来,如希望能继续扩大合作,收至更多的订单,建立长期业务往来关系,或借此推荐新产品等等。例如:

 We are glad to know that the issuing bank has honored our draft against L/C No.ET673. We hope this deal will be the basis of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our business relationship. We can ensure that you will find the goods shipped to your entire satisfaction.We are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repeat orders, We trust that through our joint efforts, we will have a more profitable future. We would like to take this opportunity to recommend to you our new products.二、遭到开证行拒付时的善后函

虽然这类善后函会因单证不符的内容不同而写法各异,但总的来说,由于出口方处于极不利的地位,语气应当诚恳、委婉并且具有说服力,以赢得买方的谅解,比如对由此造成的不便表示抱歉,回顾双方以往的愉快合作等。更重要的是,出口方应当强调单证不符点是细微的,并不影响实际商品品质,不会对进口方的实际利益造成损害。例如:

 We are very concerned to receive the Notification of Dishonor from the issuing bank. We feel deeply sorry for the mistake in our negotiation documents, which is made as a result of our clerk's carelessness. We really hope this incident will not affect negatively our friendly cooperation,  We can guarantee that the quantity of the goods is exactly in line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relative contract. Since our goods have been shipped on time, would you be kind to make the payment through your bank. You may rest assured that such a mistake will never occur again.当然,有时作出一些具体的让步,如适当减价,也是必要和明智的。

第四篇: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出口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一、预配舱单如何申报?

1、与现行模式的区别:在旧舱单模式下,由船公司或者船代公司在船舶离港后72小时内,向海关发送清洁舱单。而在新舱单模式下,相关舱单数据传输人,需在货物抵达码头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预配舱单。

2、预配舱单的发送主体:船公司、船代公司发送总提运单或分提运单;无船承运人发送分提运单。

3、总分结构的预配舱单,同一总单下的所有分单应一次性传输。

4、舱单传输人应及时发送装载舱单,港务部门凭装载舱单安排货物装船。

二、新舱单下报关单申报有什么变化?

1、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系统内的预配舱单,报关单申报内容需与预配舱单内容一致,否则提示舱单不一致或无舱单,报关单退单。

2、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新舱单运抵报告,B类及B类以下企业必须在运抵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刷卡成功。AA类和A类企业可在无运抵报告情况下刷卡申报,报关单放行时检查运抵报告,无运抵报告或者运抵报告异常将导致无法放行。

3、相关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的状态信息,可在通关一点通客户端、WEB版、手机客户端上进行查询。

4、报关单结关需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理货报告比对无误后,计算机自动进行结关。

三、预配舱单如何变更?

1、任何预配舱单删除和修改,必须在舱单未核注的状态下(即报关单或转关单未申报),如已申报报关单(或转关单),但仍需变更预配舱单的,请删除报关单(或转关单)后进行变更。

2、目前预配舱舱单变更都为计算机自动审核,未核注的舱单可由舱单传输人自行提交变更报文进行变更。

3、如需删除预配舱单,需将与要删除预配舱单具有拼箱关系的所有其他预配舱单,在同一报文中一并申请删除。

4、舱单传输人只能变更由本企业传输的舱单。

四、直接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

1、直接改配只适用于已放行的总提运单(多总单拼箱情况除外)。

2、直接改配需提交直接改配申请报文,海关计算机自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收到成功回执。

3、直接改配不能跨关区代码进行改配。

4、直接改配需先删除原船装载舱单,然后通知码头换船,再发送改配申请,然后发送新船装载舱单。

5、如有总提运单在未放行情况下需要换船,可待放行后进行直接改配。

6、改配后,需到通关部门修改报关单相关船名航次等信息。

7、直接改配后如需要删除报关单,需先将报关单上船名航次提单号改为改配后的船名航次提单号,方可删除。

8、直接改配的必须先通知码头换船,否则先改配再在码头换船的有可能提单放不了,无法传输装载。

五、落货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

1、落货改配适用于分提运单或者总单拼箱中的部分总单。

2、货物刷卡申报后即可提交落货申请。

3、落货改配不能跨关区代码进行。

4、存在拼箱关系的所有相关货物均已总提运单放行的情况下,不得提交落货申请。

5、落货申请由海关人工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落货改配申请。

6、分提运单落货申请通过后,会自动核扣原总提运单重量,不需要变更原总提运单重量。

7、原总提运单在落货申请通过后,如所有分提运单已放行且分提运单重量之和与总单相同的情况下,总提运单仍未放行,可联系海关对该总单下任意一票报关单重审即可放行。

8、改配后,需到通关部门修改报关单相关船名航次等信息。

9、落货改配后如需要删除报关单,需先将报关单上船名航次提单号改为改配后的船名航次提单号,方可删除。

10、落货改配单据:

1、舱单变更申请表 盖舱单传输人正本章 项目那 只需要落货改配的 写落货 需要手工核注加落货的 分别注明

2、舱单传输人盖章的情况说明

3、场站加盖公章的未出运证明或未装箱证明!

4、关于落货改配的要求如下:

 不得手写  注明IMO编号  落货原因需注明

 所有提交单据为正本,并加盖海关备案的公章或业务章,如印章未备案,拒收

六、出境地转关核销流程?

1、舱单传输人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干线船预配舱单。

2、出境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监管场所经营人发送运抵报告。

3、单证齐全有效且电子数据准确无误的,在H2010系统中核销转关信息。

4、舱单传输人收到放行信息的回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载舱单。

5、装载舱单与放行信息比对无误后,码头收到装载放行,进行装船作业。

6、货物离境后,理货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理货报告。

7、理货报告与装载舱单比对无误后结关。

七、启运地审核放行流程?

1、出境地为关区内

(1)舱单传输人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支线船预配舱单。

(2)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监管场所经营人发送运抵报告。

(3)单证齐全有效且电子数据准确无误的,在H2010系统中放行转关信息。(4)舱单传输人收到放行信息的回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载舱单。(5)装载舱单与放行信息比对无误后,码头收到装载放行,进行装船作业。

2、出境地为关区外

单证齐全有效且电子数据准确无误的,在H2010系统中放行转关信息。

八、更换出境船舶流程?

1、转关信息未核销

舱单传输人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新的预配舱单,并递交相关单证更改H2010中出境船舶信息。

2、转关信息已核销,未发送装载舱单 舱单传输人发送直接改配申请,并递交相关单证更改H2010中出境船舶信息。

3、转关信息已核销,并发送装载舱单

舱单传输人发送直接改配申请或者删除原船装载舱单后直接改配,成功后发送新船装载舱单,并递交相关单证更改H2010中出境船舶信息。

九、转关异常情况处理

出口转关单核销后,预配舱单没有同步核注核销的,查看转关信息中船名是否申报正确,可在出口转关修改提单中将船舶编号改为IMO号。

十、出口过境

1、过境集装箱到达港站后,在港站验核封志。

2、凭加盖验讫章的施验封志记录清单将过境箱由港站移动至码头前沿。运抵后,码头发送运抵报告。

3、在前沿验核封志。

4、审核纸质单证和H2010系统电子数据,单证齐全有效且电子数据准确无误的,在H2010系统核销转关电子数据。

5、舱单传输人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干线船的预配舱单。

6、将一份转关申报单和一份验封清单做关封交舱单科,用以核销预配舱单。

7、舱单传输人收到放行信息的回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载舱单。

8、装载舱单与放行信息比对无误后,码头收到装载放行,进行装船作业。

9、货物离境后,理货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理货报告。

10、理货报告与装载舱单比对无误后结关。

十一、出口直通操作流程

1、舱单传输人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干线船预配舱单。

2、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监管场所发送运抵报告。

3、货物在启运地报关放行、发放直通信息。

4、舱单传输人收到放行信息的回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载舱单。

5、装载舱单与放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出境地码头收到装载放行。

6、货物运抵出境地码头前沿。

7、审核纸质单证和青岛海关口岸直通业务管理系统电子数据。单证齐全有效且电子数据准确无误的,在直通系统中进行电子数据到达核注。

8、码头根据装载放行及直通核注信息安排装船作业。

9、货物离境后,理货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理货报告。

10、理货报告与装载舱单比对无误后结关。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总分单发送预配前需检查总分单校验。

2、禁止混拼,可能出现总单无法放行,或者无法落货等情况。

3、保持舱单清洁,确定不出运但是已经发送预配的舱单,要及时删除预配舱单;确定不出云但是已经放行的,要及时通知船公司删除装载,并及时改配或落货。

4、总单未放行的情况:有分单未放行,有拼箱关系,总分数据不一致,混拼。

5、删单换船的须先删单后再到码头办理换船,然后再报新船数据。

第五篇:信贷客户经理业务操作指南(定)

信贷客户经理业务操作指南

信贷客户经理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客户营销、贷款受理和贷后管理三项内容,本《操作指南》将按照评级授信、贷前调查、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的顺序重点讲述后两项内容。

第一章 评级授信

评级授信是量化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过程,是判断客户优劣的重要方法,也是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防火墙。

一、评级

(一)客户信用等级概述 客户评级指农信社或外部评级机构根据《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确定的信用评级要素、标识及含义,运用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客户一定经营期间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客户信用等级分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每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于或略低于本等级,但不包括“AAA+”。

AAA级客户:积极营销,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AA级客户: 积极支持;

A级客户: 还款意愿强,还款能力有保障的,可以支持; BBB级客户:不能新建立信贷关系。以存量维护为主,伺机退出; BB级以下客户:制定退出预案,坚决退出。

(二)评级方法 城区联社评级认定方法主要有内部评级、直接认同和委托评级三种。对拟融资总量不超过100万元的法人客户,由客户经理根据《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评级授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内部评级,但信用等级最高不超过AA级(含); 1

对能够出具他行省级分支机构、省联社认可的专业评级机构评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同。除此之外,均需委托省联社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级。

二、授信

(一)授信定义 授信是指农信社通过核定法人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农信社系统对法人客户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授信包括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二)授信额度的核定 客户信用等级确定后,要结合农信社信用可供能力,综合分析评价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实际信用需求、其他信用来源、可提供的担保等相关因素,合理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开授信额度。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即内部授信额度,是指在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及融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核定的客户最高融资风险限额。计算公式: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农信社现有融资余额+基期有效资产×7/3-基期负债总额×10/3)×信用等级系数×资产负债率系数。综合授信额度,即公开授信额度。农信社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按客户的融资用途、可提供的担保价值及农信社自身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客户进行公开授信,核定客户公开授信额度,并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授信协议应明确约定用信方式、金额、条件和程序等。客户公开授信额度不得高于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新成立或投产不到一年的法人客户,最高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收资本总额,并重点考虑客户提供的足额有效担保价值来核定客户公开授信额度。客户采取低风险方式办理的表内表外融资额度应计入客户的公开授信额度内。

(三)操作程序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束后,应按授信申请→授信受理与调查→信用社审贷小组审议→授信审查审批的顺序开展统一授信。一是授信申请。客户直接向开户农信社提出书面授信申请,填写《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授信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包

括基本证件、财务报表、抵(质)押物资料、贷款卡及密码、与信用社的存贷款业务记录等资料。二是授信受理与调查。开户农信社的信贷人员受理后,对提交的资料和客户实际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以及担保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拟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开授信额度方案,形成书面授信报告书,报基层农信社(部)贷审组审议。三是基层农信社审议。基层农信社贷审组对信贷人员申报的授信报告及相关客户资料进行审议,确定明确的授信额度,报上级联社审批。四是授信审查审批。各级联社贷审会按照各自的贷款审批权限及大额贷款管理规定对上报的授信报告进行审查审批。

三、评级授信原则

所有客户都应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授信额度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同意。集团客户授信应坚持“统一授信、分别使用、风险共担”的原则。

四、操作要点

(一)对客户申请的循环用信式授信,参照用信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可在授信额度、方式、期限内遵照限制性条款循环使用授信。针对特定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执行项目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有权审批行社审批同意后,视同授信。

(二)对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评级公司测算的最高理论承债能力。要根据客户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风险控制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防止出现过度授信。

(三)对农信社客户拥有多个关联法人、独立经营并核算的子公司的,必须采取集团客户授信,以明确集团内用信主体、授信总额、用信方式等,控制集团客户多头用信和授信过度的风险,集团公司内各分(子)公司的授信总额不得超过对集团公司核定的授信总额。集 3

团性客户授信分为“整体授信、统一使用额度”、“整体授信、分配额度”、“单独授信、汇总额度”三种类型。

1、“整体授信、统一使用额度”授信主体为集团本部,根据集团合并报表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由集团本部统一承贷承还,对其下属子(分)公司不单独授信,信贷资金由集团本部按照申报用途自行调剂子公司使用。

2、“整体授信、分配额度”授信主体为集团本部,根据集团合并报表核定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信用社根据子(分)公司财务报表和资信状况明确分配各子(分)公司授信额度,由其分别在分配授信额度内承贷承还,集团公司同时承担连带责任。由多个法人公司组成,资金财务管理高度集权,产、供、销统一管理的紧密型集团性客户,原则上采取“整体授信、分配额度”的方式。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作为承贷主体,并由分公司或总公司负责偿还贷款。

3、“单独授信、汇总额度”授信主体为各独立法人公司,授信额度根据自身财务报表核定。资产主要集中在子公司,集团本部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营业收入和现金流的控股管理型集团性客户,原则上采取“单独授信、汇总额度”方式,不对集团本部授信。但如实行统贷统还融资方式的此类集团性客户,集团本部掌握下属企业资金筹集及调配权的,也可采取“整体授信、分配额度”方式,例如我们目前对东风实业的授信模式就是根据统贷统还融资方式确定的“整体授信、分配额度”授信管理模式。由同一个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集团性客户,或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

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的松散型集团性客户,存在集团内各子公司风险度不同,集团公司控制风险能力不足,应当采取“单独授信、汇总额度”的方式。

(四)授信的对象是法人,不允许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授信。

(五)未经城区联社审批批准,辖内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六)未经城区联社审批批准,各信用社、部不得超越城区辖区提供异地授信。

第二章 贷前调查

客户在授信期内可随时向农信社提出用信申请,客户经理受理后应及时对借款人、担保人和抵(质)物进行现场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一、对借款人的调查

(一)调查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企业性质、管理体制、法定地址、注册资金、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调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年检情况。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调查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并签字。查验借款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查验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

(二)调查借款人信用和主要负责人品行状况。

1、查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通过对企业的负债、贷款卡、借款人概况、借款人大事和担保查询,了解企业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融资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等。

2、调查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品行和经营管理能力,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应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三)调查借款人近三年及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

1、财务状况。查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进行详细的核实分析。通过测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分析客户短期偿债能力;通过测算资产负债率、有形净值债务率、产权比率、权益乘数和已获利息倍数分析客户长期偿债能力;通过测算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分析客户盈利能力。(后面我们着重在贷后管理中讲述具体的财务指标分析)

2、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规模、主导产品的产销情况、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等。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

(四)调查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情况。重点对关联企业成员情况、借款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控股、参股)、关联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五)调查贷款需求和还款方案,分析第一还款能力。调查分析贷款需求的原因、贷款用途的合法性、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

(六)调查分析本笔贷款带来的收入、存款、结算等综合效益。

操作要点:

(一)调查前准备。初次调查客户前,客户经理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拟订面谈提纲。提纲内容应包括:客户总体情况、客户信贷需求、拟向客户推介的信贷产品等;提纲的形式可以是:一份清单、一张问题表或者一份主题纲要,从而保证现场调查的条理清晰、全面详实。特别是面对客户的多元化金融需求,需要客户经理在与客户的对接洽谈中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细节。是需要融资服务、理财服务,还是结算与汇兑服务,对融资服务的成本有什么限制,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有什么期望,对各种服务的时间效率有什么要求等等,通过这些细致的信息收集,设计适当的产品组合来满足客户需求。

(二)调查生产经营基本条件。通过现场调查,首先掌握企业经营场所、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的权属、规模、价值。我们可以通过现场询问和查看资产购买合同、付款凭证、权属证书等,了解企业自有资产规模、资产取得方式、是否足额支付款项、设备生产能力是否与企业介绍的生产规模相匹配,判断企业自有资金实力是否充足,生产经营规模是否夸大,是否有将流动资金弥补固定资产投资缺口的可能,是否存在恶意违约的不良信用状况,还可以通过查看设备、厂房 的使用情况,工人与技术人员配备、现场生产情况等,判断客户是否正常生产。客户自有资金实力较强,资产规模较大,则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客户全款支付了资产取得对价,则对其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配套流动资金贷款时,被挪用风险相对较小;客户的设备采购等款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了款项,则企业诚信状况良好;客户现场生产正常,则产品滞销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企业的经营现状。信贷人员可以从客户的生产流程入手,通过供、产、销三个方面了解和分析客户的经营状况,也可以从客户经营业绩指标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1、上游供应信息。供应阶段的核心是进货,信贷人员应重点了解和分析以下方面。(1)原材料和上游产品的质量与价格。客户采购物品的质量主要取决于上游厂商的资质,知名供应商对货品质量有一定保障,可以通过查看上游合同,与同类企业的上游进行横比,比较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品牌、质量、价格等因素,分析企业的上游客户选择是否合理。例如:一个产量较小的冲压件加工类客户,所需钢材的单次采购量较小,选择正规厂家但大众化品牌的原材料可以适当控制成本,同时,采购区域也是在本地采购比较合理,虽然价格经过多级代理商加价,但与从原厂采购后运回所需的物流费用、运输时间可能成本更高。同样,下游客户处于高端市场,且企业配套量较大,则应当采购高端品牌的原材料以确保供应质量的万无一失,同时从一级代理商甚至生产厂商直接采购,可以通过较大的采购量去平衡物流费用及采购单价等。如果通过调查与沟通,发现企业采用的上游采购

模式明显不合理,则企业管理能力与成本核算水平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需要我们关注。(2)付款条件。付款条件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和商业信用两个因素。如果货品供不应求或者买方资信不高,供货商大多要求预付货款或现货交易,相反,供货商只好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甚至商业承兑汇票。因此,付款条件不仅影响到客户的财务费用和融资模式,而且关系到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调查企业采购的付款条件,主要查看采购合同条款以及合同补充条款,还要查阅客户银行付款凭证以及支付承兑汇票的票根,两相印证后,可以分析企业申请的信贷产品是否合理,避免企业套取现金或短期资金长期占用。

2、生产环节信息。生产阶段的核心是技术,这包括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什么条件生产等内容。信贷人员应重点了解以下方面:(1)技术水平。客户技术水平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内容。信贷人员可以从研发能力、内外研发机构协作能力、科研成果三个方面分析客户的技术水平。通过查看认证证书与联合研发协议等文件,对拥有注册品牌、专利技术或企业引入高科技研究机构共同研发产品的,可以直接提高对客户的质量评价,对生产型客户没有经过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原则上不予准入。(2)设备状况。设备状况分析主要包括设备的用途、性能、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内容。我们可以通过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企业设备的基本性能与型号,然后通过网络信息和同业客户信息,分析客户所用设备的型号是否先进、质量是否稳定、工艺是否领先、成本是否优势等信息,判断企业生产能力、产品成本在行业里是否具有优势。(3)环保情况。一是要了解客户的生产工艺

及原材料消耗的情况,特别要关注那些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以及废水、废渣和废气排放严重的企业。二是要了解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详细分析客户生产对环境的污染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抵触情况,查看客户是否属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评价对象,是否取得有权机构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为可行的文件,防范客户的法律风险。

3、下游市场信息。销售阶段的核心是市场,这包括销售给谁、怎样销售、以什么条件销售等内容。信贷人员应重点调查以下方面:(1)目标客户。通过查看下游配套合同,了解客户配套的下游企业有哪些,进一步调查下游企业的经营实力如何、行业是否领先、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同时查看客户应收账款组成明细,分析客户下游企业的结算及时性、有无违约情况,从而判断客户的下游客户质量。客户的下游企业属于大型国有企业、优质上市公司等类型企业的,可以对客户经营资金回流速度、应收账款质量等给予较高评价,甚至可以利用客户的应收账款作为其用信担保方式。(2)销售渠道。有两种情形:一是直接销售,其好处是贴近市场,应收账款少,需要铺设销售网络,资金投入较大;二是间接销售,其好处是无需自找客源,资金投入少,但应收账款较多。我们可以通过询问客户的销售渠道以及采用销售模式的理由,判断客户采用的销售模式是否合理、效率高低。(3)收款条件。收款条件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和厂商品牌两个因素。收款条件主要包括三种:预收货款、现货交易和赊账销售。赊账销售对厂商是不利的,这不仅占压了资金,而且还存在收账风险。

会计业务操作指南(第一期)

第一篇:会计业务操作指南(第一期) 印章凭证管理 1.“签章”的方式 1)所谓“签章”包括三种方式,即签名、盖章或者...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