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园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2

第一篇:科教园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2
科教园民法学模拟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符合要求)
1.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要使要约不发生效力,那么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
A.随后发出B.在受要约人收到约前发出
c.在受要约人承诺前发出D.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
2.下列人员中,()不能立遗嘱.
A.盲人B.又聋又哑的人
c.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某画家请某演员为肖像模特儿,每次给该演员劳务费500元,但并未声明肖像将出版,后该演员在画册中发现自己的裸体肖像,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面家侵犯了演员的下列()人身权.
A.名誉权和肖像权B.荣誉权c.隐私权D.著作权
4.某甲委托某乙为其保管照相机,并允许乙使用。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照相机卖给了素不相识的丙,后被丁愉去。丁又卖给了同事戊.甲回来得知情况后,主张所有权,丙、戊也主张所有权。那么,该照相机应归于().
A.甲所有B.丙所有C.戊所有D.甲、丙、戊均有所有权
5.赠与属于()。
A.单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B.双务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
6.下列几项物中,属于法定孽息的是()。
A.牛奶和鸡蛋B.奶酪C.果实D.租金和利息
7.张某的母亲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求借无门,李某趁机表示愿借给1万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张某的房子代偿.张表示同意,此借贷行为属于().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欺诈的民事行为
8.以下合同中,()可以适用留置这一担保方式.
A.保管合同、运输合同、赠与合同
B.房屋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
c.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D.赠与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9.联营法人的民事责任由().
A.联营各方负连带责任
B.联营法人独立承担
C.联营各方各自承担
D.联营法人独立承担,但联营法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由联营各方补充承担
10.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
A.农业部制定的规范性的文件 B.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C.时事新闻D.某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
11.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其后果由()承担.
A.提存人B.债权人c.债务人D.债权人与债务人连带
12.占有是财产所有权的基本权能,但()属于非法占有.
A.非所有人的占有B.无因管理
c.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D.非所有人的占有和恶意占有.
13.下列组织中,能成为法人的有().
A.分公司和子公司B.车间和科室
C.子公司D.车间
14.赵某的舅舅对赵某说,如果赵某能考上大学则赠给赵某一台收录机.赵某舅舅的行为属()的法律行为.1
A.附条件B.附期限C.附权利D.附义务
15.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可以实施强制许可.
A.发明和外观设计B.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c.发明和实用新型D.外观设计
16.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起()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
17.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商标的是()。
A.香港区徽和五环标志B.红十字标志
c.通用的警示标志D.商号和企业名称
18.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
A.应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B.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19.合伙企业从()成立.
A.合伙协议生效之日
B.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合伙企业开始营业之日
D.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之日
20.根据我国著作权取得制度,我国公民的著作权在()情况下产生。
A.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产生B.随作品的发表而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二、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X)
1.悬赏广告和标价出售的商品都可以成为要约。
2.改编、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原作品的作者享有.
3.余某(男)与姚某(女)登记结婚后尚未举行结婚仪式时,余出车祸身亡。二人到结婚登记为止,共同存款和购买结婚用品价值总额约7000元,姚某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
4.李某与郑某系好友,李出国工作前将三间房中的二间借给郑无偿使用,但约定郑不得转租借给他人,使用期]o十月.后郑将房以150元的月租出租给个体户刘某。李回来后得知此情况,要求提前收回借给郑的房屋,解除借用合同.李的做法属于合法行为。
5.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保留份额由胎儿的母亲继承.
6.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7.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
8.不当得利的恶意受益人在返还不当得利时,应返还全部利益,包括原物所生孽息.
9.为他人制作广告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
10.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对外按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三、名词解释(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5分)
1.转继承
2.配偶权
3.遗赠扶养协议
4.无过错归责原则
5.融资租赁合同
四、简述题(本题共2小题,分别为6分和10分;满分]6分)
1.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6分)
2.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些?(10分)
五、论述属(本题共2小题,分别为15分和12分,满分27分)
1.试述商标权的内容?(15分)
2.(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
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12分,要求;根据民法原理评析)
六、案例分析(本题12分)
肖庆、王氏夫妻有I栋二层楼房.1956年,肖庆病逝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交妻子王氏继承.1971王氏死亡,生前无遗嘱,死后其继承人对遗留的房屋亦进行过分割,肖、王有二于一女:长于肖吾贰(1968死亡)生育一子肖文,肖文与妻子蒲英生育子女肖明、肖平二人,肖文于1970年去世:次子肖吾山(1968年死亡)生育子女肖德、肖娣二人:女儿肖吾伊(1966年死亡)收养曹铸、曹萍为子女.1984年,某工厂征用了王氏所遗房产,房屋折价款为10800元。次年3月,肖德从折价款中取走3000元,蒲英及其子肖平取走3000元。此后,曹铸、肖娣、肖明、曹萍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王氏的遗产。王氏生前,原、被告各方都对其不同程度的尽过赡养义务,其中蒲英、肖德尽义务较多.
请回答以下问题:
(1)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3分)
(2)被继承人子女的养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3分)
(3)本案应如何处理?(6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2.C3.A4.B5.C
6.D7.A8.C9.B10.D.
11.B12.C13.C14.A15.C
16.B17.D18.C19.B20.A
二、判断题
1.√1.X3.√4.√5.X
6.X7.√8.√9.√]0.X
三、名词解释
1.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末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2.配偶权: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对妻以及妻对夫为配偶的一种身份权.
3.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4.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仅以损害后果是行为人造成的作为确定民事责任归属的法律原则.
5.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四、简述题
1.答:遗赠是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遗嘱继承则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二者的区别如下:
(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权利,不包括义务,因而受遗赠人只享受遗产中的权利,不负担遗产中的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
(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分割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2.答;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报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受益人应履行的义务被不适当地免除而从中受益.这两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所获利益均为不当得利.如果一方使他方财产利益受损,而自己井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2)须他方受到损害.如果一方虽然获得利益,他方并不因此受到损失,则不构成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害是指因一方受益使他方现有财产减少或应得利益未得到。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害之间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一方之所以得利正是由于他方受到损害,也就是同一事实引起
两方面结果,一方受益,他方受害,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包括自始无法律上的根据或者是以后丧失了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自然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是不当得利之债成立的又一要件.
五、论述题
1.答:商标权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等内容.其中专有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排他性使用的权利;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任何人未经其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具体内容有如下几方面;
(1)商标权的期限与续展.根据(商标法),商标权的有效期为l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权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6个月的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且续履次数不受限制.续展注册经核准后,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2)商标权的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有关申请手续由受让入办理,受让人应符合《商标法9关于注册商标申请人的规定.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桉准后予以公告.在转让注册商标中,商标所有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对于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商标局不予以核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3)商标权的使用许可。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入即商标所有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并且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4)商标权的变更。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从而导致商标权客体变更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但是变更有关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属于商标权的变更,因此应当办理变更申请.
2.答:本条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为在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彼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质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使缔约过失的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如下:
(1)存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事实.如合同已成立,未被确认无效或未被撤销即使一方过失致他方受损失的事实存在,亦应按违约责任处理,而不属于绪约过失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过失,即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具有主观过错.如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违反合同法规定擅自撤销要约,均为过错行为.如果没有过错,即使存在合同不成立等情形,也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例如,对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如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虽然导致合同披撤销,亦不发生赔偿责任.
(3)他方必须遭受损失.即他方由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果没有发生损失,就没有赔偿的必要。
(4)他方所受损失必须与一方之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他方所受损失是由于行为人的过错造成的.具备上述条件时,即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他方所受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的,应按过错程度各自对他方承担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一般包括:
第一,缔约费用,如为订立合同而支出的邮电通讯费用、赴对方考察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二,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间接损失为受害人和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丧失所造成的损失.
六、案例分析
答:(1)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也就是说,除了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外,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是否也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继承法虽未直接规定,但是应当认为,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这就意味着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即代位继承不受辈分限制.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同样是晚辈直系血亲,故可享有代位继承权,而且,继承的份额仅限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继承的份额.所以,本案中肖明、肖平可享有代位继承权.
(2)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法律规定的晚辈直系血亲的仅仅是指自然血亲,而且还包括通过建立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拟制血亲.因此,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己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以及其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所以,本案中,曹铸、曹萍也可以代位继承.
(3)本案中肖明、肖干以及曹铸、曹萍应当同肖德、肖娣一样享有代位继承权,平等地分得遗产份额.由于蒲英和肖德尽义务较多,应适当地分得遗产及多分遗产.
第二篇:科教园民法学模拟题及答案3
科教园民法学模拟题三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案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承包人和集体组织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而获得,故该权利是一种意定物权。
2.按份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转让自己的共有财产。
3.所有的权利主体都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否特定因权利性质有所不同。4.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移转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5.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若干年。6.违约责任的产生必须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
7.在不当得利中,得利人可以是善意的,也可以是恶意的。
8.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也可以为第三人设定义务。9.荣誉权和名誉权都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10.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1.下列权利中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律关系是()。
A.物权关系
B.债权关系
C.继承关系
D.亲属权关系
12.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任何人均负有不得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该项权利被称为(). A.相对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绝对权
13.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
A.全部返还
B.折价返还
C.部分返还
D.适当补偿 14.企业法人应当在()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A.主管机关批准 B.核准登记 C.企业章程规定
D.董事会讨论决定 15.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买卖合同
B.保管合同
C.承揽合同
D.赠与合同 16.下列行为中不能适用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A.行使追偿权
B.签订买卖合同
C.起诉
D.演出 17.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适用的情况是
A.延期支付货款的 B.遗失财物的C.无效合同争议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18.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19.相邻关系的主体应当是
A.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
B.不动产经营权人 C.不动产承包人
D.不动产借用人
20.乙知道甲冒充乙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并不反对则()。A.乙对甲的行为不负责任 B.乙应当对甲的行为承担责任 C.甲自己承担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21.民事责任中,不属于财产责任的是()。
A.恢复原状
B.补救措施
C.赔礼道歉
D.消除影响 22.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财产的性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合伙人个人所有
B.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C.合伙人按份共有
D.可以是以上任何一种,由合伙人自己约定 23.下列不能成为法人成立条件的是()。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部门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依法成立,并且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4.依我国民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A.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B.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D.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5.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
A.权利受到侵害时
B.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C.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
D.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26.先占须符合下列条件()。
A.须为无主物
B.须为动产
C.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
D.标的物须为定着物 27.债权移转,抵押权必随同移转,这表明抵押权具有()。A.追及力
B.从属性
C.不可分性
D.物上代位性 28.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出质的是()。
A.仓单
B.汇票
C.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D.提单 29.共同共有的基本法律特征有()。A.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份额的区分
B.各共有人按照各自对共有财产所作的贡献享有权利 C.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D.各共有人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30.根据我国民法规范,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A.养子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B.因赌博而给对方的财物 C.售货员多找的零钱
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31.无因管理和无权代理 32.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33.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34.请用民法学原理分析“拾得财产要归公”的观点。
六.法条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5.《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案例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6.甲、乙、丙三人是同胞兄弟。其父母于1996年把闲置的一幢私房出租给吴某夫妇居住,租期5年,每年租金2万元,年底支付。1999年前后,其父母相继去世,未立遗嘱。出租的房屋由三人继承。由于甲、乙均有住房,而丙没有,三兄弟商定由丙管理房屋。2000年1月,丙做生意急需资金便把该房作价30万元卖给了丁,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丁为了结婚,需要住房,同年3月,丙便告知吴某夫妇房已卖掉,要求其搬出。吴某拒绝搬出,并要求购买该房。甲、乙得知此事,也向丁提出了异议。问:该案中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如何依法处理?为什么?
答案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案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1.D 12.D 13.D 14.B 15.B 16.D 17.D 18.A 19.A 20.B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21.CD 22.B 23.A 24.BD 25.A 26.ABC 27.BC 28.ABD 29.ACD 30.CD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
31.答案: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法律事实。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与第三人为的民事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要求管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权代理是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无因管理不必以本人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而无权代理则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3)无因管理成立便直接形成无因管理之债,无须经本人的追认,而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发生效力,本人不追认对本人便不生效力。(4)无因管理的后果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本人的利益,否则不成立无因管理;而无权代理实施的后果可能有利于本人,也可能不利于本人。
32.答案:两者是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是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补偿,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两者的区别是:(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公平责任原则则把有无过错作为构成要件,有过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2)无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决定行为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平责任是根据公平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当事人的受益状况等之后确定责任归属和责任大小。(3)无过错责任的承担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别领域,其适用范围有限,赔偿额也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不以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公平责任的承担是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予以适用,赔偿的目的是减轻受害人的损失,而不是补足。
33.答案:这是两种共有形式。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各自在共有财产中所占有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两者的区别:(1)享有的权利义务性质不同,按份共有人是按照一定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具体权利不同,按份共有人有权对自己的份额进行转让,无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出售其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如处分一般应认定为处分行为无效。在共有财产被分割后,其他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分割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的,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34.答案:(1)该观点从民法上讲不完全正确。(2)“拾得财产要归公”从民法上讲,是指拾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拾得财产是否归公要根据该财产的性质以及拾得人的意思进行判断。
(3)如果拾得的财产是他人的遗失物、漂流物以及失散的饲养动物,该财产要归还失主。找不到失主的,交给公安机关的失物招领部门或者有关单位。遗失物经过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4)如果拾得财产是无主动产,拾得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拾得人就可以依据民法中的先占原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六.法条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5.答案:(1)本条是关于违约行为的具体形态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
(2)违约行为形态表现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履行是债务人由于存在一定原因客观上已经不可能再履行债务。对于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是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也称为不适当履行。它包括不履行以外的其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的情形。不完全履行包括加害给付和瑕疵给付。
(3)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三种。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约定违约金作为责任方式。继续履行是违约方除了承担赔偿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方式之外,有履行的可能和必要时,强制违约方继续实际履行合同的方式。采取补救措施是为了防止损失的扩大而采取的修理、重做和更换等措施。赔偿损失是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以相应价值的财产补偿。
七、案例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6.答案:(1)该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有:一是甲、乙和丙三人的父母与吴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二是三人对所继承的房屋形成的共有关系;三是丙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2)该案应当作如下处理:第一,确认甲、乙、丙三人的父母与吴某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吴某可以继续租赁房屋,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丁某不得要求吴某搬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三人继承其父母的房屋遗产以及丙对房屋的转让,虽发生所有权变动,但是,租赁期间尚未届满,租赁合同继续约束房屋的现在所有权人。第二,兄弟三人对房屋享有按份共有权,丙在管理房屋过程中擅自处分其他共有人的份额,未经其他共有人追认的,该房屋买卖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同时按份共有人在处分共有财产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也侵犯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也应当认定为无效。第三,如果甲、乙不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吴某作为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租赁房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四,丁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丁与丙是在无权处分下而为的民事行为,只有经过权利人的追认方为有效。虽然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丙的无权处分行为不仅没有得到追认,同时还侵犯了他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又是不动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某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第三篇:《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8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附近某村民甲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致使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C.被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
2、A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甲接打电话,未能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和王某发生争执,李某将王某打伤,对王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B.A小学应当与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C.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A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下列是某律师在解答某公民有关继承的问题时的回答,其中说法错误的是()。
A.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B.应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C.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D.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甲将乙所画的自画像中的署名刮去,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画悬挂于自己的厅堂。则甲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署名权
C.财产权
D.隐私权
5、甲、乙为夫妻,甲经常赌博,但赢的钱用于夫妻共同消费,后甲因赌博欠下巨额外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如果乙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甲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甲的个人债务,妻子乙不负偿还义务
C.乙在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D.即便是夫妻关于共同偿还赌债的协议,那么妻子乙也可以对该债务不予偿还
6、民安置地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进行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民安置地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民安置地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7、某省水利厅为鼓励下属水利工程企业多创税利,厅长与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税收600万元的指标,年底该企业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l万元。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6月1日,方某的书店向刘某发出一份新书价目表;6月2日,刘某发出一封订购信,订购其中1000套《格林童话》,要求6月10日前寄到;6月3日,刘某发信取消订购。6月5日订购信到达方某处;6月6日,取消订购的信到方某处,方某未予理睬,于6月7日将该书寄出。此书本应于6月10日前到达,但由于邮局的原因,于6月13日才到;刘某见已超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方某久未见书款,遂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方某发出新书价目表是要约邀请
B.刘某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但是可以撤回
C.由于书到达时超过了刘某指定的期限,因此,承诺无效
D.刘某应当支付书款
9、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B.对于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D.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绝对不能提出离婚
10、送奶人误将胖虎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王二家的奶箱中,王二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王二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11、白某的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白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A某的丈夫视为死亡,白某可以直接改嫁
B.白某的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白某均可以改嫁
C.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白某可以改嫁
D.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
1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B.甲要求乙归还1500元借款,乙声称根本没有借钱予以拒绝,乙在行使抗辩权
C.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
D.甲通知乙,声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甲在行使形成权
13、王某与杜某通过相亲恋爱,后杜某提出分手遭到王某威胁,杜某无奈遂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杜某得知,王某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杜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法院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14、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和十棵树。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一间,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的纠纷为遗产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B.新建北房四问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所有
C.新建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乙共有
D.乙请求甲侵害其继承权的权利尚未经过诉讼时效
15、甲与乙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乙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乙的下列哪些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甲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甲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甲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甲给予损害赔偿
16、前白村村民董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25亩的耕地,但未进行登记,如果董某死亡,董某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董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A.可以继承
B.不能继承
C.只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董某死亡时,才能继承
D.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17、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B.为尊重患者自主决定权,无论何种情况下,医院在对患者实施医疗措施前都要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同意
C.因输入血液不合格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院请求赔偿
D.患者拒不配合医院的治疗,因此而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也应该承担适当责任
18、甲于2000年与乙结婚,2001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妹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妹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19、债务人岳某向债权人段某表示同意履行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20、白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甲(12岁)和乙(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甲将乙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乙砸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白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甲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乙自己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
D.本案应适用特殊侵权规则
21、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A.自动执行
B.独立执行
C.强制执行
D.协助执行
22、以下事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
23、甲丢失一部手机,被乙拾到,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手机,卖给了二手手机店。丁以合理的价格在二手手机店买到。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不能请求丁返还
B.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手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二手手机店存在恶意
24、甲某日获得舞蹈比赛冠军,其叔乙高兴异常,表示要赠与其侄女甲10万元,甲欣然表示接受。但因故并未实际给付。不久申与丙结婚。婚后甲接到其叔乙赠与的10万元。该项钱款应如何确定?()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甲和丙共有
C.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D.属于甲与丙夫妻共同财产
25、甲l990年从部队转业,一年后与乙结婚,结婚前乙自己购置了一套家具。1996年甲创作长篇小说《成长》。2001年乙得知l988年甲的叔叔去世遗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甲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属于甲、乙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甲的转业费
B.乙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成长》所得的稿费
D.甲叔叔遗留的房屋
26、小军因病需要换肾,其弟弟小刚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小军的父母和小刚均同意由小刚捐肾。因小刚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小刚意外死亡,小刚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小刚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B.小刚生前,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C.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D.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无效
27、下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A.甲婚前带来的嫁妆
B.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工伤获得的赔偿
C.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一人1000美金,供钱某的儿子读书 D.李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
28、小属于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是()。
A.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B.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C.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代位继承人须有继承权
29、下列选项我国婚姻法不禁止的是()。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
D.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大量彩礼
30、小王,13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小王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小王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31、甲生命垂危,欲立一份遗嘱,下列不能作为甲的遗嘱继承人的是(A.甲的父母
B.甲的妻子
C.甲的子女
D.甲的侄子
32、下列不属于人格权范围的是()。))。
A.荣誉权
B.肖像权
C.亲属权
D.姓名权
33、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A.甲应允乙同看话剧,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一栋别墅,后二人果然因甲出轨而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考上大学,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考上大学,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34、赵鑫(男46岁)、王丽(女41岁)夫妇,有一个10岁的孩子,他们身体和经济条件都很好,热心公益事业,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现在他们希望收养一名地震后失去父母的孤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他们可以收养一名孤儿
B.因为他们已经有子女,所以不能再收养孤儿
C.因为他们的孩子已经10岁,所以不能再收养孤儿
D.他们只能收养一名孤儿
35、甲在离婚诉讼进行中,继承了母亲的遗产,不久,法院判决甲与妻子乙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个遗产应如何处理?()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D.属于乙个人财产
36、张某所立的下列遗嘱中,有效的是()。
A.张某临终前对两个子女口述的由两个子女继承遗产的遗嘱
B.张某死前两个月亲笔写下的一份遗嘱
C.张某秘密委托邻居贾某代书的一份遗嘱
D.张某独自用录音机录下的口头遗嘱 37、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甲女因为自己不能照常娱乐而大骂汶川灾民的视频被曝光在网上。众多网民决心挖出这名甲女,看看她是何许人也。不到一天的时间,有关该女子的真实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等信息便在网上被晒出来,导致了甲女精神出现恍惚,甚至有自杀的倾向。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姓名权
B.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C.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隐私权
D.甲女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8、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非必然引起原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死亡
39、康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8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个唐代香炉。康某在函件发出后两天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康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0、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女儿乙继承。在一次事故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女儿丙,根据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位法定继承
D.第二顺位法定继承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42、简述遗产的特征。
43、简述抵押物。
三、论述题:16分。
44、论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45、论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6、钱某、陆某、赵某合伙经营一花店,取名为“浪漫满屋”,负责人为钱某。钱某、陆某、赵某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红比例均为4:3:3。2009年情人节的前几天,因赵某外出,钱某与陆某商议后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签订了一批玫瑰购买合同。因花店流动资金不够,钱某决定向银行贷款9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钱某以花店所有的一辆解放牌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花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钱某、陆某、赵某三人一致同意;(2)水果店除欠银行9万元以外,尚欠王某、孙某各2万元债务;(3)花店的财产价值仅值9万元。
问题:
(1)该合伙组织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所签合同效力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该合伙组织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若花店的债权人银行、王某、孙某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赵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47、宁某是一家水泥厂的负责人,其于2009年8月与建材经销商安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安某由宁某的工厂购入水泥5000吨,分5次交付,每次交付1000吨,每吨800元,总价款400万元,并约定于宁某交付最后一批货物之前安某付清余款。合同订立后,安某向宁某预付了2万元。宁某在向安某交付了4000吨水泥时,发现安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向其运送货物。并提出安某或者先交付剩余货款,或者安某提供担保,否则就解除合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以其公司的一批木材(价值80万元)作为抵押。宁某将剩余的1000吨水泥运送至安某处。后经宁某多次催要货款,安某均以宁某交付货物中的500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下的货款。后宁某得知安某的一个客户方某至今仍拖欠安某80万元货款,遂要求方某代为还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存在质量问题,则宁某、安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安某是否可以此作为其拒付货款的理由?为什么?
(2)如果李某为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担保行为效力及后果如何?为什么?
(3)宁某可否以安某的名义要求方某支付80万元货款?为什么?
(4)宁某要求安某提前支付货款或提供担保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5)如果李某公司的木材因天气潮湿部分霉变,经估价只值40万元,宁某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1、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B中的情形都应当由工厂承担责任,故选项B正确。选项C中张某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选项D中环境污染行为后果严重,会产生刑事责任,故不正确。
2、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班主任甲没有尽到照顾本班学生的义务,导致第三人李某将王某打伤,因李某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A小学由于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关于王某人身损害责任的说法,只有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3、C[解析]本题C选项表述的错误之处在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有行为能力的,即使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该遗嘱仍然有效。其他三个选项表述正确。
4、B[解析]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标记姓名的权利。本题中非著作权人在别人的作品上署名,则侵犯了权利人的署名权,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
5、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A项表述正确。对于因酗酒、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论因该行为获得的金钱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B项袁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C项表述错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妻子自然不负清偿义务。故D项表述正确。当然,对于已经清偿的债务,当事人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6、B[解析]《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民安置地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是B。
7、D[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厅长与水利工程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税收指标,年底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该发奖金的约定并不发生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C [解析]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合同法》第l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新书价目表是要约邀请,A项正确;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该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刘某发出的要约附了期限,因此不可撤销,但是如果后一通知先于或者和前一通知同时到达,则可以撤回,B项正确;方某的承诺超出了刘某定的期限,但不是因为承诺人的原因,故原则上有效,除非要约人表示不接受,故本题中承诺有效,刘某应当支付书款,故C项错误,D项正确。
9、D [解析]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虽然对于宣告失踪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与失踪人离婚的,法院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判决离婚。但这个特例并不影响该论断的正确性。故A项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B项和C项的表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里的“确有必要”,是指女方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情形。可见,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D项当选。
10、D[解析]本题中王二不明所以将牛奶抛弃的行为没有过错,也无侵害他人的故意,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王二的行为亦不构成不当得利。
11、D [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白某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白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12、C[解析]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但也存在对应义务,义务人是所有人,即所有人负有不得妨碍身份权的权利人依法行使身份权,不得侵犯权利人的身份权的义务。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声称根本没有向甲借钱予以拒绝,属一种否认权,不属抗辩权,抗辩权是以承认对方享有权利为前提的,只是由于某些原因的存在,可以永久或暂时对抗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权利。所以B选项错误。债权请求权属相对权,一般认为它不具有排他效力,只约束双方当事人,所以C选项正确。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但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以诉讼方式向法院提出,仅通知对方要求撤销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形成权,所以D选项错误。
13、B[解析]《婚姻法》第l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本题题干可知,王某与杜某的婚姻在结婚之初本来属于可撤销婚姻,但又具有无效事由,按其效力等阶应该属于无效婚姻。离婚的前提是婚姻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故B项当选,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9 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之诉不存在先行调解的问题,也不得提起上诉。C、D项错误。
14、B[解析]本题涉及法定继承以及继承人分割遗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甲、乙父母相继去世后,甲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尚未分割的遗产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有随时提出分割遗产。在1988年甲将平房推到,树木砍伐后,其行为构成对乙遗产份额的侵害,乙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但乙迟至1998年才提出请求,其权利已经因时效经过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故本题并非分割遗产
科教园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2
本文2025-01-29 06:48:40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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