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全文5篇)

第一篇: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自考《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汽车公司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赔偿甲家属5万元。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分别是: A.行为、行为 B.事件、事件 C行为、事件 D.事件、行为
2.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3.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B有效。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C.无效。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有效。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5.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法正确的是:
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6.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
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D.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收养关系无效。
7.下列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理所必须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C.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D.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有法律直接规定。
8.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钱去赌博,并答应说:“如果能赢2万的话,将还给乙1万元。”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25000元,但事后只给乙还了5000万,拒绝还给乙1万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 A.人民法院应判甲违约
B.人民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C.人民法院应给没收甲的赌博赢利
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
9.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0.1998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1998年1月10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1999年1月10日 B.1999年1月5日 C.2000年1月10日 D.2000年1月5日 :
21.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效力等级顺序是: A.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法定继承 B.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 C.遗嘱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
22.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3.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24.下列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 A.土地和矿藏
B.荒山、滩涂和河流 C.山岭、森林和水源 D.水源和矿藏
25.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2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B.受害人
C.受害人和所有人共同 D.受害人和管理人共同
27.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需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C.行为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
D.长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单一的法律行为
28.买方代理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会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A.欺诈 B.显失公平C.恶意通谋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9.甲、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先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30.某甲去世后共留下了4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录音遗嘱,有单位领导见证;第三份是公证遗嘱;第四份是代书遗嘱。其继承人因4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依据的应是: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
二、多项选择
31. 某日王某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一流氓正在对女乘客李某实施抢劫,王某挺身而出,在由歹徒的搏斗中深受重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有: A.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有受益人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C.在加害人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受益人李某适当适当分担补偿责任
D.在加害人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以公平责任的原则分担责任。
E.该损害分担是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3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表现在:
A.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B.在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
C.在抵押人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抵押人的一切债权,抵押权人,有别除权。
D.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E.抵押权优于任何担保权。
33.股份质权的特殊效力主要表现在: A.出质人不得转让股份。B.出质人有分配盈余收取权
C.出质人有股票代表物上的代位权。D.质权人有权占有和留置股票。E.质权人无议决权。
3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
A.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B.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所有人。
C.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D.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E.受让人受让财产必须始终出于善意。
35.债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有: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E.公平责任之债
三、简答题
36.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3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38.不当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
39.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40.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
4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异同:
五、案例分析题
1、刘老汉早年丧妻,其下有三子:刘老大、刘老
二、刘老三。在刘老汉的精心抚养下,三个儿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刘老汉一直随着刘老二生活,但也经常到刘老大和刘老三家小住。1985年5月12日刘老汉亲笔立下遗嘱,说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刘老三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1988年初,经检查发现刘老汉患有癌症。刘老汉住在刘老大家进行治疗。因老大侍侯周到,刘老汉便亲笔立下遗嘱,由老大继承其祖传的房屋,并有签名,注明的时间时1989年1月10日。1990年刘老汉的病情加重,由刘老二护送至老家,路上老二对刘老汉照顾的很好。刘老汉让老二把他抬到老家的乡政府,口述遗嘱,有乡秘书作记录,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的内容是将祖传的房屋有老二继承。事情隔了不久,刘老汉不治身亡。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的房屋。
问:刘老汉的祖传房屋有谁继承?说明理由 2、2002年2月26日的一天下午,小孩陈某(6岁)在路边玩耍,一不小心掉入路旁的下水道,造成“下颌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结果,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过调查发现,甲市为了整顿市容,美化环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由市政公司把全市所有的下水道井盖进行更换。此下水道井盖在更换时有不明显的裂纹,由于新井盖已经用完,上级检查很快到来,施工人员认为此井盖不会影响适用,就没有更换新的。但在小孩掉入下水道的当天上午,该市红星厂的一辆超载汽车将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没有告诉市政公司,也没有作任何示警标志。
问:小孩陈某受到的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到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引起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某厂司机的侵权
行为;而引起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的死亡,属于事件。
2、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的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这种主张抵消行为行使之后,就可以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是一种形成权。
3、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对连带责任的理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约定只对合伙内部有约束力,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4、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的掌握。我国民事法通则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宣告死亡申请人序列的掌握。宣告死亡第一序列的申请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后序列的申请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另宣告死亡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
6、答案:B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7、答案:D
解析: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大小由法律确认的法人章程规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注意看清题干,“错误的是”。
8、答案:B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9、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寄存财物被
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1、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租人要出卖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把房屋出卖后,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直至承租期满。
12、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王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13、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
14、答案:D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掌握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15、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16、答案:B
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17、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转让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1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
19、答案:A.解析: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予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20、答案:C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
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1、答案:A
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22、答案:B
解析: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
23、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88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24、答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都可以为集体所有,也可以为国家所有。水库可以为集体所有,但水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矿藏也只能为国家所有。
25、答案:D
解析: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
26、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7、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单务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B是单方法律行为,是形成权的表现形式。C是单一法律行为。
28、答案:C
解析:本题是考查考生对无效合同的几种形式。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是另一方产生重大误解,致使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
29、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为第三人代位履行合同的昨儿承担。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0、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多项选择
31、答案:ACDE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公平责任原则的理解。本损害原则上由加害人赔偿,但是如果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或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这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应该从公平原则出发,由双方分担责任。
32、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抵押权的理解。抵押权之所以是一种安全的债权的物权担保方式,正是优于它的优先权。但抵押权不能优先于留置权。故E不正确。
33、答案:ABCDE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权利质押效力的掌握。股份质权是考试重点,应该着重掌握。
34、答案:BCD
解析:A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为动产,不动产转让适于登记转让制度,也就不存在善意取得。E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只要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成立善意取得的主观要件。
35、答案:ABC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种债产生的根据即:合同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公平责任不是债发生的根据,而是无因管理之债分担的方式。故E不正确。
三、简答题
36、答: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他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分)(1)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用益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1分)
(2)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其他合法途径而得取的权利,是对他人的财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1分)
(3)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1分)(4)用益物权人依法取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分)
37、答: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人继承的制度。
(1)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事实而发生的。而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
系血亲。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38、答: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须一方收到利益,即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
(2)须它方收到损失。这里的所谓的收到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的损失,也包括消极的损失。
(3)须一方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受利益与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它方的损失是因一方的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它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4)须无合法的根据,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要件。
39、答: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使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0、答:表现代理,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者的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者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有本人承担。
构成表现代理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行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的要件。:
四、论述题
41、答: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都是民事责任,但仍然存在着重大的差别。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有:
1、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一般采取无过错的责任原则,例外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而侵权民事责任则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2、构成要件不同。构成违约责任,一般行为人主管上有过错为要件,违约金的交付及定金罚的适用不以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要件;而构成侵权民事责任,行为人主管上是否须有过错,依其适用的归责原则的不同有所不同,但一定损害后果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3、举证责任不同。在违约责任中,由于一般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才可免责;而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负举证责任,在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中,一般不受加害人对加害人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而且除法定的免责事由外,即使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
4、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的过失责任。即使就不可抗力来说,当事人也可以就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而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5、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而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的责任。
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责任只限于财产损害,不包括人身损害和其他的非财产损害,且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额,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应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收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遇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而且包括人身伤害既其他财产损害。不仅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且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法定的,不能因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而改变。
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竟合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竟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竟合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行为,同时侵犯了法律规定的其他的强行性义务,如保护、照顾等附随义务或其他的法定的不行为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而致使他人的隐私权收到侵害等、2、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即所谓“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同时违约行为也可能造成侵权的后果。
3、不法行为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侵害他人权利并造成他人损害时,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事先就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的存在,使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行为,不仅可以作为侵权行为,也可以作为违反当事人事先约定义务的违约行为。如在医疗服务合同中,因医生的故意或重大的过失造成病人的伤害或死亡。
五、案例分析题
1、答:刘老汉的祖传房屋应由刘老三继承。理由如下:
(1)本案因为刘老汉立有遗嘱,故适用遗嘱继承。
(2)因为刘老三继承祖传房屋的遗嘱属于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撤销或者变更。
(3)由长子刘老大继承的祖传房屋的遗嘱,虽然也为有效的书面遗嘱,但是其前有公证的遗嘱,故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
(4)由刘老二继承祖传房屋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但由于立遗嘱时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故不发生法律效力。
2、答:红星工厂、市政公司和李某对小孩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红星工厂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理由是:
(1)市政公司装置质量不合格的井盖,主观上由过错,其行为市陈某摔伤的原因之
(2)陈某8岁是未成年人,应有其监护人看管。陈某摔伤其监护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3)红星工厂超载汽车压塌井盖,但工厂既未告诉市政公司,又没有设置示警标志,是造
成陈某摔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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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8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附近某村民甲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致使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C.被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
2、A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甲接打电话,未能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和王某发生争执,李某将王某打伤,对王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B.A小学应当与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C.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A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下列是某律师在解答某公民有关继承的问题时的回答,其中说法错误的是()。
A.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B.应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C.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D.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甲将乙所画的自画像中的署名刮去,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画悬挂于自己的厅堂。则甲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署名权
C.财产权
D.隐私权
5、甲、乙为夫妻,甲经常赌博,但赢的钱用于夫妻共同消费,后甲因赌博欠下巨额外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如果乙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甲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甲的个人债务,妻子乙不负偿还义务
C.乙在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D.即便是夫妻关于共同偿还赌债的协议,那么妻子乙也可以对该债务不予偿还
6、民安置地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进行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民安置地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民安置地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7、某省水利厅为鼓励下属水利工程企业多创税利,厅长与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税收600万元的指标,年底该企业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l万元。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6月1日,方某的书店向刘某发出一份新书价目表;6月2日,刘某发出一封订购信,订购其中1000套《格林童话》,要求6月10日前寄到;6月3日,刘某发信取消订购。6月5日订购信到达方某处;6月6日,取消订购的信到方某处,方某未予理睬,于6月7日将该书寄出。此书本应于6月10日前到达,但由于邮局的原因,于6月13日才到;刘某见已超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方某久未见书款,遂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方某发出新书价目表是要约邀请
B.刘某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但是可以撤回
C.由于书到达时超过了刘某指定的期限,因此,承诺无效
D.刘某应当支付书款
9、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B.对于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D.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绝对不能提出离婚
10、送奶人误将胖虎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王二家的奶箱中,王二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王二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11、白某的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白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A某的丈夫视为死亡,白某可以直接改嫁
B.白某的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白某均可以改嫁
C.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白某可以改嫁
D.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
1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B.甲要求乙归还1500元借款,乙声称根本没有借钱予以拒绝,乙在行使抗辩权
C.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
D.甲通知乙,声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甲在行使形成权
13、王某与杜某通过相亲恋爱,后杜某提出分手遭到王某威胁,杜某无奈遂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杜某得知,王某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杜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法院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14、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和十棵树。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一间,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的纠纷为遗产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B.新建北房四问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所有
C.新建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乙共有
D.乙请求甲侵害其继承权的权利尚未经过诉讼时效
15、甲与乙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乙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乙的下列哪些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甲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甲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甲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甲给予损害赔偿
16、前白村村民董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25亩的耕地,但未进行登记,如果董某死亡,董某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董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A.可以继承
B.不能继承
C.只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董某死亡时,才能继承
D.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17、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B.为尊重患者自主决定权,无论何种情况下,医院在对患者实施医疗措施前都要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同意
C.因输入血液不合格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院请求赔偿
D.患者拒不配合医院的治疗,因此而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也应该承担适当责任
18、甲于2000年与乙结婚,2001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妹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妹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19、债务人岳某向债权人段某表示同意履行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20、白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甲(12岁)和乙(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甲将乙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乙砸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白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甲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乙自己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
D.本案应适用特殊侵权规则
21、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A.自动执行
B.独立执行
C.强制执行
D.协助执行
22、以下事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
23、甲丢失一部手机,被乙拾到,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手机,卖给了二手手机店。丁以合理的价格在二手手机店买到。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不能请求丁返还
B.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手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二手手机店存在恶意
24、甲某日获得舞蹈比赛冠军,其叔乙高兴异常,表示要赠与其侄女甲10万元,甲欣然表示接受。但因故并未实际给付。不久申与丙结婚。婚后甲接到其叔乙赠与的10万元。该项钱款应如何确定?()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甲和丙共有
C.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D.属于甲与丙夫妻共同财产
25、甲l990年从部队转业,一年后与乙结婚,结婚前乙自己购置了一套家具。1996年甲创作长篇小说《成长》。2001年乙得知l988年甲的叔叔去世遗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甲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属于甲、乙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甲的转业费
B.乙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成长》所得的稿费
D.甲叔叔遗留的房屋
26、小军因病需要换肾,其弟弟小刚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小军的父母和小刚均同意由小刚捐肾。因小刚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小刚意外死亡,小刚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小刚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B.小刚生前,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C.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D.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无效
27、下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A.甲婚前带来的嫁妆
B.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工伤获得的赔偿
C.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一人1000美金,供钱某的儿子读书 D.李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
28、小属于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是()。
A.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B.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C.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代位继承人须有继承权
29、下列选项我国婚姻法不禁止的是()。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
D.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大量彩礼
30、小王,13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小王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小王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31、甲生命垂危,欲立一份遗嘱,下列不能作为甲的遗嘱继承人的是(A.甲的父母
B.甲的妻子
C.甲的子女
D.甲的侄子
32、下列不属于人格权范围的是()。))。
A.荣誉权
B.肖像权
C.亲属权
D.姓名权
33、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A.甲应允乙同看话剧,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一栋别墅,后二人果然因甲出轨而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考上大学,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考上大学,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34、赵鑫(男46岁)、王丽(女41岁)夫妇,有一个10岁的孩子,他们身体和经济条件都很好,热心公益事业,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现在他们希望收养一名地震后失去父母的孤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他们可以收养一名孤儿
B.因为他们已经有子女,所以不能再收养孤儿
C.因为他们的孩子已经10岁,所以不能再收养孤儿
D.他们只能收养一名孤儿
35、甲在离婚诉讼进行中,继承了母亲的遗产,不久,法院判决甲与妻子乙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个遗产应如何处理?()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D.属于乙个人财产
36、张某所立的下列遗嘱中,有效的是()。
A.张某临终前对两个子女口述的由两个子女继承遗产的遗嘱
B.张某死前两个月亲笔写下的一份遗嘱
C.张某秘密委托邻居贾某代书的一份遗嘱
D.张某独自用录音机录下的口头遗嘱 37、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甲女因为自己不能照常娱乐而大骂汶川灾民的视频被曝光在网上。众多网民决心挖出这名甲女,看看她是何许人也。不到一天的时间,有关该女子的真实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等信息便在网上被晒出来,导致了甲女精神出现恍惚,甚至有自杀的倾向。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姓名权
B.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C.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隐私权
D.甲女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8、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非必然引起原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死亡
39、康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8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个唐代香炉。康某在函件发出后两天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康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0、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女儿乙继承。在一次事故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女儿丙,根据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位法定继承
D.第二顺位法定继承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42、简述遗产的特征。
43、简述抵押物。
三、论述题:16分。
44、论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45、论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6、钱某、陆某、赵某合伙经营一花店,取名为“浪漫满屋”,负责人为钱某。钱某、陆某、赵某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红比例均为4:3:3。2009年情人节的前几天,因赵某外出,钱某与陆某商议后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签订了一批玫瑰购买合同。因花店流动资金不够,钱某决定向银行贷款9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钱某以花店所有的一辆解放牌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花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钱某、陆某、赵某三人一致同意;(2)水果店除欠银行9万元以外,尚欠王某、孙某各2万元债务;(3)花店的财产价值仅值9万元。
问题:
(1)该合伙组织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所签合同效力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该合伙组织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若花店的债权人银行、王某、孙某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赵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47、宁某是一家水泥厂的负责人,其于2009年8月与建材经销商安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安某由宁某的工厂购入水泥5000吨,分5次交付,每次交付1000吨,每吨800元,总价款400万元,并约定于宁某交付最后一批货物之前安某付清余款。合同订立后,安某向宁某预付了2万元。宁某在向安某交付了4000吨水泥时,发现安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向其运送货物。并提出安某或者先交付剩余货款,或者安某提供担保,否则就解除合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以其公司的一批木材(价值80万元)作为抵押。宁某将剩余的1000吨水泥运送至安某处。后经宁某多次催要货款,安某均以宁某交付货物中的500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下的货款。后宁某得知安某的一个客户方某至今仍拖欠安某80万元货款,遂要求方某代为还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存在质量问题,则宁某、安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安某是否可以此作为其拒付货款的理由?为什么?
(2)如果李某为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担保行为效力及后果如何?为什么?
(3)宁某可否以安某的名义要求方某支付80万元货款?为什么?
(4)宁某要求安某提前支付货款或提供担保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5)如果李某公司的木材因天气潮湿部分霉变,经估价只值40万元,宁某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1、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B中的情形都应当由工厂承担责任,故选项B正确。选项C中张某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选项D中环境污染行为后果严重,会产生刑事责任,故不正确。
2、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班主任甲没有尽到照顾本班学生的义务,导致第三人李某将王某打伤,因李某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A小学由于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关于王某人身损害责任的说法,只有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3、C[解析]本题C选项表述的错误之处在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有行为能力的,即使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该遗嘱仍然有效。其他三个选项表述正确。
4、B[解析]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标记姓名的权利。本题中非著作权人在别人的作品上署名,则侵犯了权利人的署名权,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
5、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A项表述正确。对于因酗酒、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论因该行为获得的金钱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B项袁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C项表述错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妻子自然不负清偿义务。故D项表述正确。当然,对于已经清偿的债务,当事人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6、B[解析]《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民安置地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是B。
7、D[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厅长与水利工程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税收指标,年底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该发奖金的约定并不发生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C [解析]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合同法》第l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新书价目表是要约邀请,A项正确;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该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刘某发出的要约附了期限,因此不可撤销,但是如果后一通知先于或者和前一通知同时到达,则可以撤回,B项正确;方某的承诺超出了刘某定的期限,但不是因为承诺人的原因,故原则上有效,除非要约人表示不接受,故本题中承诺有效,刘某应当支付书款,故C项错误,D项正确。
9、D [解析]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虽然对于宣告失踪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与失踪人离婚的,法院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判决离婚。但这个特例并不影响该论断的正确性。故A项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B项和C项的表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里的“确有必要”,是指女方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情形。可见,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D项当选。
10、D[解析]本题中王二不明所以将牛奶抛弃的行为没有过错,也无侵害他人的故意,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王二的行为亦不构成不当得利。
11、D [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白某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白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12、C[解析]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但也存在对应义务,义务人是所有人,即所有人负有不得妨碍身份权的权利人依法行使身份权,不得侵犯权利人的身份权的义务。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声称根本没有向甲借钱予以拒绝,属一种否认权,不属抗辩权,抗辩权是以承认对方享有权利为前提的,只是由于某些原因的存在,可以永久或暂时对抗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权利。所以B选项错误。债权请求权属相对权,一般认为它不具有排他效力,只约束双方当事人,所以C选项正确。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但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以诉讼方式向法院提出,仅通知对方要求撤销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形成权,所以D选项错误。
13、B[解析]《婚姻法》第l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本题题干可知,王某与杜某的婚姻在结婚之初本来属于可撤销婚姻,但又具有无效事由,按其效力等阶应该属于无效婚姻。离婚的前提是婚姻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故B项当选,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9 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之诉不存在先行调解的问题,也不得提起上诉。C、D项错误。
14、B[解析]本题涉及法定继承以及继承人分割遗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甲、乙父母相继去世后,甲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尚未分割的遗产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有随时提出分割遗产。在1988年甲将平房推到,树木砍伐后,其行为构成对乙遗产份额的侵害,乙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但乙迟至1998年才提出请求,其权利已经因时效经过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故本题并非分割遗产纠纷,而是侵害继承权纠纷,A、D选项错误。新建北房四间及东西厢房各两间是在推倒原平房和砍伐树木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建不同于修缮,而是重新建设,故该房与乙没有关系,应归甲所有,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15、B[解析]《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第2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项错误。《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A项正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C项正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D项正确。
16、B[解析]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死亡,只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其他的不可以继承。董某承包的土地是耕地,所以董某死亡后,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董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7、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应由患者来证明,A选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5条是对医生告知义务的规定,而第56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因此患者可以向医院索赔,C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D选项关于医院免责的表述错误。
18、C[解析]《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甲、乙夫妻借款购买商品房用于共同居住,则借款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所以C项说法正确,A、B项不正确。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当按照协议清偿,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由甲承担主要偿还责任,所以D项错误。
19、B [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q-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本题正确选项是B。
20、A [解析]A项建筑物责任属于物件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白某对石头坠落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B项监护人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故甲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C项受害人过错可以减轻对方责任,正确;物件侵权和监护人责任都属于特殊侵权规则,D项正确。
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全文5篇)
本文2025-01-29 06:48:38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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