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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篇: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自然科学研究员须精通本学科的理论知识,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是本学科某一领域的带头人;熟悉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前沿,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选定开创性的研究课题的能力;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在确定研究思路`制定研究方案,解决技术关键,撰写研究报告,组织联合公关上都起到主持人的作用;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 ,或获得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开发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出版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论文,形成学科优势,在同行中享有教高的声誉.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三.学历、资格条件

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一)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第一主持人);(二)指导中级以上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效果或指导博士研究生.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前五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四)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第一作者);(二)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三)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并获得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个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副研究员资格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一)经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年科技专家;(二)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一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获得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发明专利二项(发明人);(四)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学术上提出创建性的理论,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为国内外同行广泛引用(第一完成人,五位同行研究员书面评价).河北省自然科学副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副研究员须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学术积累和科研经验,是本学科的学术骨干;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能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独立组织和指导课题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提出有效的途径,解决较复杂的学术技术问题,在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中起到骨干作用;取得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获得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开发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出版学术专著或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较熟练掌握计算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第一主持人)或主研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前三名,以课题结项证书为准);(二)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或指导硕士研究生.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前七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无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四)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以课题鉴定证书和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在课题研究中,本人负责的技术工作有较大的技术创新(以课题鉴定材料为准);(五)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四)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五)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六)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获得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个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五)经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六)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六名三等奖前四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第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七)获得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并得到实施;(八)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河北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助理研究员须具有系统的基础知识和熟悉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操作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动态,熟悉科研工作全过程,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提出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在实施过程中能独立解决有关的学术技术问题;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中的子课题,起到独当一面的作用,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广科技成果、应用试验技术的过程中,作出较显著的成绩;能较好的发挥高级研究人员助手作用,研究工作成绩良好;能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有指导初级科研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掌握计算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主研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二项以上(前五名,以课题鉴定证书为准)或主持科技开发项目一项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科技成果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课题研究中,本人承担的技术工作有一定技术创新(以课题鉴定材料为准);

(三)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发明人或设计人)。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二)在市级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二篇: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范文)

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农艺师(或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下同)资格5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1、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二项:

1、曾提出过有重要学术和实用意义的推广课题,在推广科学前沿进行开创性的工作;

2、曾编写出具有较大影响的科学论著;

3、负责指导过国家重大推广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程工作;

4、主持或为主参与制定本专业技术推广规划;

5、举办过高层次、高水平的科学讲座。培养出合格的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技术人员工作;

6、解决过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疑难问题;

7、获得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专利二项。业绩成果条件

获得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主持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取得显著的成果,推广面积和技术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并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主持的国家级推广项目,经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主持研制开发的实用技术有两项以上重大改进,经部级专家鉴定通过,已在全国推广,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出版有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编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农业学术、技术推广教材二十万字以上;

2、在国家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文章三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四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第一作

者);

4、正式出版过不少于十万字著作的作者。破格条件

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者(前七名),或三等奖(前五名);

2、效省长特别奖(前五名);

3、获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或二次获省、部级二等奖(前三名)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作为第一主笔人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四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或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五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或亲自编写具有较大影响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专著(二十万字以上),或译著(五万字以上)并正式出版;

5、组织、主持或承担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课题,突破了重大技术难关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填补了本行业国内外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附则

(一)材料依据:

1、各种奖励、鉴定、审定、批准等,必须以相应的证书、文件、奖状等为依据。

2、科技、工程项目级别的认定,以计划文件、项目合同书、计划责任书为依据。

3、提高或增加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数字,须提供专家评估鉴定证书。

(二)名词涵义:

1、主持人: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

2、参与主持和主要参加者:参与主持是指科技、工程项目进行中作为主持人的助手,参与总体设计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结束全过程,协助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或负责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参加者是指科技、工程项目中,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组织部分的工作,亦称项目执行人、主研人员或骨干人员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完成者:是指对某项科技、工程、技术成果做出某方面重要贡献的人员。

4、独立撰写的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5、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等级或本数量。

第三篇:河北省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16号

评定标准:正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以及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二)独立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编制大型企业二项以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并颁布实施;

(四)主持过二项省(部)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予以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主持过大型企业的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改造、规划、设计、经营、生产方案及重大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以合同书主研人员名单为据),并在科技攻关中做出重大贡献者。

(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其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二项以上省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五)主持或参与主持二项以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得到省级专业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专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省以上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4篇以上,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两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直接负责完成一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

(五)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一部(专著十五万字以上或合著三十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四篇以上。

河北省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21号

评定标准: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的规划、勘察、设计、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和从事汽车运输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检测、公路机械运用与管理;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定额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施工、监理、维护、港口机械应用以及从事地方铁路运输专业的组织调度、机务管理与维修、电器工程、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规划、勘察、设计等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或二个以上市级公路规划项目,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或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己通过评审或交付施工。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区域性布局规划或水系航运规划或二个以上综合性港口或内河航运规划项目,并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划报告的编制。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测量或勘探,并负责提出技术报告。

4、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

5、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一项以上不低于由二百个主要零部件组成的汽车或工程机械专用保修设备的设计。

(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省部级或主持完成过二个以上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一个以上复杂的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或二个以上复杂的车辆、公路机械或其他技术改造项目,并负责主要技术工作。

(三)从事施工、监理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行业标准、定额或规范的制订或修订,并负责完成主要章节的编写或修订。

2、主持完成过三个以上大型或四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该项目己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3、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工程管理、施工或监理,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己通过验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4、主持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二项一般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并负责主要技术工作,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5、主持完成过十个(道路交通工程五个)以上大型或十五个(道路交通工程十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的审核。

6、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绿化工程或机电设备的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组织完成过汽车或公路机械的大修,解决过大修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7、主持完成过B级及其以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8、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特殊条件下的散货、集装箱运输)全过程的生产组织,或一项以上较大型运输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评估,并组织实施。

9、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大型公路机械(如拌和站、摊铺机)施工方案的制定、实施或一个以上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综合机械化的施工。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二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负责完成研究报告本专业章节的编制;

11、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二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或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维护。

12、组织或主持过中型以上港口机械的安装、调试、管理,并负责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或二台以上大型工程机械的检(大)修或设备购置、监造,或技术改造方案的审定和实施。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主持完成的省级(市级)公路规划项目或编制的省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已通过评审鉴定或颁发使用。

(四)主持大中型项目的工程管理或监理,己通过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优良等级,或主持完成的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五)负责主持的大、中型道路交通工程项目的运行、养护、管理,始终保持正常状态,并解决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六)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了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难题,或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担任大、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四)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河北省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21号

评定标准: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的规划、勘察、设计、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和从事汽车运输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检测、公路机械运用与管理;从事港中航道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定额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施工、监理、维护、港口机械应用以及从事地方铁路运输专业的组织调度、机务管理与维修、电器工程、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二个以上省级或三个以上市级公路规划项目,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2、参加完成过三个以上大型或四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3、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岗位的外业或内业工作。

4、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区域性布局规划、水系航运规划或二个以上综合性港口、内河航运规划项目,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5、参加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测量或勘探,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6、参加完成过二个以上大、中型或四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7、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8、独立完成过车辆或公路机械主要零部件的测绘和制图,或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相当于电动轮胎螺母拆装机等一般难度的专用保修机具的设计,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汽车运输企业的设计。

(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省(部)级或二个以上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2、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或二个以上车辆、公路机械,或其他技术改造项目,并承担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

(三)从事施工、监理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行业标准、定额或规范的制订或修订,并完成部分章节的撰写。

2、参加完成过五个以上大型项目,或十个以上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审核,并提出本岗位的审查意见。

3、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工程管理、施工或监理,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4、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一项以上高速公路或二项以上一般公路的大、中修工程。

5、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一个以上道路交通工程大型项目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技术改造工程。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长度超过一百公里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或二条长度在五十公里以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或机电设备的配置、调度与维修。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相当于C级及其以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8、独立完成过二项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过二个以上汽车运输生产或工程施工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9、参加过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综合机械化施工工作的组织实施。

10、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二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11、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二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建设或维护管理,并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12、参加完成过中型以上港口机械的安装、调试、管理、维修工作,并能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13、参加完成过二台以上大型或三台以上中小型机械的检(大)修或技术改造,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的项目或课题,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的额定人员,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的前三名。

(二)参加完成的项目或课题,获省(部)级奖(相当于省部级的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奖)的前五名。

(三)参加完成的公路规划、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己通过评审或鉴定或编制的标准、定额、规范;己通过评审或颁布使用。

(四)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己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或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己通过审查或交付施工。

(五)参加工程管理、施工或监理的工程项目,己通过工程验收并达到合格等级。

(六)作为技术骨干承担的公路大中修工程,机电建设养护、绿化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得到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七)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解决了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了明显成就,做出了较大贡献。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河北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17号

评定标准: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建筑设计、科研或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二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3、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五项二级以上工程。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二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二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主持完成过二项一级建筑工程或两项复杂结构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二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2、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二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四)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施工工作,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二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主持二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二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二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二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二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设计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二个二级项目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二项以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热、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参加或主持编制过综合性市域(地级)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五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

2、组织和主持过二十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两项以上,或编制过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域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

3、担任过省(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或在二项大、中型项目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3、担任中、小城市的市域风景旅游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或小型风景区规划,或中小型公园、绿地设计、施工五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九)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高等级公路累计40km以上,或低等级公路100km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参加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过程;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二十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或交通工程设计二项以上;

3、担任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攻关研究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参加了科研立项、调研、实验、撰写主要技术报告的全过程。

(十)从事城市燃气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二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国家级或二项省(部)级城市燃气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一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十一)担任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有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三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五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主持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过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十二)从事建筑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二项以上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或二项以上二级工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二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3、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效果显著。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设计、标准、软件、优秀工程)

一、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二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三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七)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二项或中型项目三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四)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九、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省、部委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两类。

(三)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四)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河北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17号

评定标准:建筑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测试、咨询、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建筑设计、科研或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二级以上工程一项,或三级工程二项,或三级工程一项及四级工程三项,且具有一定的配合施工的经验;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产品)二项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选择项目、确定方案、实施过程、成果报告等;

2、作为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本专业某一分支二个三、四级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产品)二项以上。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一级岩土工程项目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全过程;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二项二级岩土工程或三项三级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测试、监测、咨询或监理;

3、主持完成过二项小型岩土工程研究项目。

(四)担任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参加过中型以上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全过程;

2、参加过二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国家五级课题)全过程;

3、参加过二项小型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

4、曾在大型工程设计项目中负责完成过某一子项设计全过程;

5、担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生产车间负责人工作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二级工程或二项以上三级工程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2、参加过二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全过程。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二项市(厅)级以上研究、开发项目或三项横向研究、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三项以上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过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的综合工作,或独立完成过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效果良好;

2、承担或组织过县域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相当于上述规模的开发区、科学园区等的总体规划或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效果良好;

3、主持或承担过编制居住区级规模的详细规划设计(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较复杂的专项规划(如交通规划、文物或历史地段保护规划、风景地段规划)。

(八)从事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一项国土或区域的风景旅游规划,省、市级风景区规划,城市或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等工作的全过程;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一项市级或二项区级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或完成三项以上小游园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参加过两项以上省、市或部委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科研成果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

4、在风景园林施工或监理单位担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三项以上小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

5、在公园、园林苗圃、花圃负责园林植物生产、养护管理二个生产以上。

(九)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过公路40km以上的线路设计或路基、路面设计与施工,或累计完成2平方公里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与施工;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两项市(厅)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通过;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两项市(厅)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担任过单向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十)从事城市燃气厂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中型以上城市燃气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二项以上中小型可行性研究(或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二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五级课题)工作的全过程;

4、曾在大型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负责完成某子项的设计(或施工),或主持完成一项小型工程设计(或施工),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施工验收)通过;

5、担任大型城市燃气厂生产车间负责人工作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十一)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编审和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参加过全省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十二)从事建筑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作为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一级工程或二项以上二级工程或一项二级工程和二项以上三级工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二项以上市(厅)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两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两项以上,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八、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省(市)、部委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两类。

(三)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四)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40号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人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及服务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旅游、财政管理、价格及经济管理等单位或部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二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三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管理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或二项以上市重点项目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二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三项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二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为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篇: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自然科学研究员须精通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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