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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11〕95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报名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考试时间为当年的5月份。

(二)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政策和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二、报名条件

(一)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我省户籍。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或者以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科类为理工类。

报考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面向退伍军人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的国防经济类专业,必须是退伍军人,未婚,年龄在21周岁至27周岁之间(1985年9月1日至1991年9月1日出生),文、理科均可。

以高水平运动员或优秀运动员资格报名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对于非省统一测试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或具备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2011年11月8日至15日。

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至30日,其中,应届生之外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至30日;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 12月2日至 12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一)。

(二)报名地点

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的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准备工作

(一)县招办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各县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等。

(二)县招办要按照我院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材料。

(三)县招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报名的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填报基本信息通过远程网上进行。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在服务器运行期间可以查询。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信息及提交。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尽量避免现场确认时修改信息。

2.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考试语种

夏季高考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春季高考分15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

夏季高考艺术文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或艺术理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后不再进行科类确认。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3.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相互兼报

春季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及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技能。夏季高考科目与2011年普通高考相同。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工作。

4.其他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同步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环节。

1.现场确认身份

考生本人要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同之处,要进行确认,最终使四者

特征信息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重点防止在校非应届生报考,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

3.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

身份确认通过的考生要照相,采集其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其指纹信息。

4.特殊考生登记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办理必要的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经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12年享受照顾的范围暂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见附件三)的规定执行;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我省2012年照顾政策执行。

5.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6.签字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单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需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一般不得改动。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今年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参加省美术统考的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

(四)其他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网上交费,现场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六、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各类考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非我省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夏季高考。为防止省内高考移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报名资格制定相关限制办法。

七、特殊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一)审核、汇总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四),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2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我院普招处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市要认真梳理,不得将其材料及数据上报。经审查

不合格的考生,各市、各县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各市招考办复审后的名单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2012年底。上述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各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名单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加强上报材料的核对工作

上报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填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别进行分类,再按照每一个大类别所属特殊考生小类别分类,每一小类别按照考生号排序。

第二篇: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部分)

山东高考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部分)

一、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考试时间为当年的5月份。

(二)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政策和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二、报名条件

(一)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我省户籍。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或者以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科类为理工类。

报考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面向退伍军人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的国防经济类专业,必须是退伍军人,未婚,年龄在21周岁至27周岁之间(1985年9月1日至1991年9月1日出生),文、理科均可。

以高水平运动员或优秀运动员资格报名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对于非省统一测试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或具备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山东高考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2011年11月8日至15日。

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至30日,其中,应届生之外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至30日;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 12月2日至 12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一)。

(二)报名地点

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的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准备工作(略)

五、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填报基本信息通过远程网上进行。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在服务器运行期间可以查询。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信息及提交。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尽量避免现场确认时修改信息。

2.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考试语种

夏季高考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春季高考分15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

夏季高考艺术文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或艺术理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后不再进行科类确认。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3.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相互兼报

春季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及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技能。夏季高考科目与2011年普通高考相同。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工作。

4.其他

山东高考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同步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环节。

1.现场确认身份

考生本人要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同之处,要进行确认,最终使四者特征信息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重点防止在校非应届生报考,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

3.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

身份确认通过的考生要照相,采集其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其指纹信息。

4.特殊考生登记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办理必要的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经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12年享受照顾的范围暂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见附件三)的规定执行;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我省2012年照顾政策执行。

5.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6.签字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单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需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一般不得改动。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今年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参加省美术统考的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

(四)其他

山东高考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网上交费,现场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六、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各类考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非我省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夏季高考。为防止省内高考移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报名资格制定相关限制办法。

七、特殊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一)审核、汇总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四),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2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我院普招处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市要认真梳理,不得将其材料及数据上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各县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各市招考办复审后的名单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2012年底。上述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三篇: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11〕95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报名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考试时间为当年的5月份。

(二)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政策和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二、报名条件

(一)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我省户籍。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或者以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科类为理工类。

报考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面向退伍军人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的国防经济类专业,必须是退伍军人,未婚,年龄在21周岁至27周岁之间(1985年9月1日至1991年9月1日出生),文、理科均可。

以高水平运动员或优秀运动员资格报名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对于非省统一测试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或具备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2011年11月8日至15日。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至30日,其中,应届生之外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至30日;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 12月2日至 12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一)。

(二)报名地点

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的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准备工作

(一)县招办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各县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等。

(二)县招办要按照我院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材料。

(三)县招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报名的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填报基本信息通过远程网上进行。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在服务器运行期间可以查询。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信息及提交。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尽量避免现场确认时修改信息。

2.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考试语种

夏季高考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春季高考分15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

夏季高考艺术文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或艺术理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后不再进行科类确认。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3.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相互兼报 春季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及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技能。夏季高考科目与2011年普通高考相同。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工作。

4.其他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同步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环节。

1.现场确认身份

考生本人要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同之处,要进行确认,最终使四者特征信息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重点防止在校非应届生报考,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

3.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

身份确认通过的考生要照相,采集其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其指纹信息。4.特殊考生登记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办理必要的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经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12年享受照顾的范围暂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见附件三)的规定执行;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我省2012年照顾政策执行。

5.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6.签字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单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需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一般不得改动。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今年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参加省美术统考的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

(四)其他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网上交费,现场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六、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各类考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非我省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夏季高考。为防止省内高考移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报名资格制定相关限制办法。

七、特殊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一)审核、汇总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四),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2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我院普招处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市要认真梳理,不得将其材料及数据上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各县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各市招考办复审后的名单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2012年底。上述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各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名单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加强上报材料的核对工作

上报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填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别进行分类,再按照每一个大类别所属特殊考生小类别分类,每一小类别按照考生号排序。

附件:

一、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

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

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四、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

五、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四篇: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

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

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10年12月进行,12月1日至5日考生网上报名,12月 2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10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考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

1、体育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体育类单独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

2、艺术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交费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交费时间:2010年12月1日8时至5日18时网址:交费标准及网上交费系统支持的银行见附件1。第二阶段:确认报名资格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2月20日前自行安排。地点: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确认要求:完成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交费的考生本人持户口本原件(非应届高中毕业生还要持学历证明,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期间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在报名资格确认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各报名单位应组织考生核对、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统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两种科类,考试科目分别为: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拟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应选择“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如本科未被录取可以填报专科志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参加高职(专科)录取;不参加本科录取直接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3、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特长生统测、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的报名同期进行,各项测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交费。报名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的考生须在12月12日前完成报名资格确认。

4、拟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全市统一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的同时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县高招办审核后在3月10日前报市高招办。经市高招办终审通过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见附件2),测试费(100元)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5、经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审核通过的需参加北京市2011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

证参加测试(见附件2),测试费(100元)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6、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自行设定系统密码,此密码将作为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

7、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其学籍数据有关信息来源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请考生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高考报名信息在报名资格确认之后不再改动。

9、参加2011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包括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等各类考生。

10、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2011年3月1日至20日进行,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11、统考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及单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1年5月中旬。彭山论坛: 瑾

第五篇: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工 作 意 见

鲁招委〔2012〕13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1‟2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省招生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秘书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组:负责与招生高校就录取相关事项的联络、审核录取结果、掌握录取进度;负责计划审核及变更、公布缺额招生计划、投档、提供录取信息、数据统计、网络安全、技术支持;负责打印、整理、邮寄录取表格,加盖印章等工作。

秘书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新闻发布、信件收发、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办理出入证;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负责因公接待、安排会议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 —1— 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接待考生或家长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

(二)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据省里公布的分数线情况,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属高校除外)。

3.录取采用远程网上模式,高校采取网络方式通过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遵守各批次录取时间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投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公布本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

7.安排适当的录取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等设备,并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有专人值班,配备传 —2— 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联络通畅。

二、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8月17日结束。

(一)提前批

1.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3日。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间: 7月10日—11日。

4.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的直招士官专业。录取时间:7月12日。

(二)自主招生批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三)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 —3— 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6日—21日(其中艺术类专业本科一批一志愿、体育类专业本科一志愿录取7月14日开始)。

(四)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5日—8月4日。

(五)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7日—17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一。

三、志愿设置

(一)普通文理科

1.提前批:本科设1个高校志愿及3类高校(军事、公安、其他)是否服从调剂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设1个高校志愿及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自主招生批: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仅限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包括取得艺术(体育)特长加分资格的考生填报,且志愿必须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一致。

—4—

3.本科一批:设一志愿及1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并设有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4.本科二批:设一志愿及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第二次征集志愿还可选报2类高校及专业(公办高校及专业、其他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批:设一志愿及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第二次征集志愿还设有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春季高考招生等科类

1.艺术本科提前批设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本科一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专科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 —5— 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专业本科、专科(高职)批均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只设1个高校志愿。

4.实践生设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

5.春季高考本科、专科(高职)批均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6月29日,填报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一志愿。

(二)7月3日,填报文理类本、专科提前批(直招士官专业志愿7月4日上午填报)、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一志愿、体育本科一志愿。

(三)7月19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招生本科一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二批一志愿。

(四)7月29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招生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一批第二 —6— 次征集志愿。

(五)8月2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招生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专科(高职)批(含春季高考、艺术、体育、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一志愿。

(六)8月11日,填报专科(高职)批(含春季高考、艺术、体育)第一次征集志愿。

(七)8月15日,填报专科(高职)批(含春季高考、艺术、体育)第二次征集志愿。

(八)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九)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中学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全面准确地提 —7— 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引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应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充分体现其自主性和独立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更不得擅自修改。

(十一)《填报志愿告知书》应与准考证一同发放,考生签字领取。

上网填报志愿网址为:

http://www.xiexiebang.com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在认真审阅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基础上,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投档范围内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限制。

—8—

(三)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四)高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录取的各项工作。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应主动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臵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五)招生高校在每一志愿或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或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因未及时上载或上载信息错误造成的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善后。

(六)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的管理和监督,使用时应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处理因其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七)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填报,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不允许相关高校通过电话再次征求考生志愿。

—9—

(八)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六、分数线的划定

(一)文理类高校

1.填报志愿资格线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2.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招生计划1∶1.2全省统一划定。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军检分数线根据军事、公安类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在确保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以不低于本科二批省属线划定;公安类专科体检分数线为本科军检线下40分;直招士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3次划定:

(1)根据本科二批中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高校的市根据市属高校本科计划划定市属线,济南、青岛2市的分数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

(2)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 —10— 高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同步平行降分。

(3)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将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再次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2同步平行降分。

专科(高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一次性划定,全省执行同一分数线。

(二)艺术类高校及专业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的招生计划确定。

独立设臵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 —11— 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高校及专业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春季高考招生高校

对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先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测算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对测算出的最高文化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平衡(防止各专业类别之间分数线差异过大),最终确定本科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和各类别全部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测算出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实践生招生高校

根据实践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合格考生文化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实践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2—

(六)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高校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按我省普通文理本科二批第一次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执行。

(七)优秀运动员招生高校

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按我省普通文理专科(高职)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高校

1.投档比例

招生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每一批次投档前3天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征集志愿或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

2.投档原则

(1)投档顺序。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依次为一志愿、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2)一志愿投档。为非平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

对于自主招生批,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13— 考生,根据其所取得的资格及志愿投档。

(3)征集志愿投档。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其志愿的先后顺序投档,对于志愿相同且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4)调剂志愿投档。①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3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先后顺序志愿优先投档;公安类专科在填报相应服从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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